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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完善社会保障体系工作纪实

*区完善社会保障体系工作纪实

 

*区完善社会保障体系工作纪实——编织社会保障网打造民生工程*地处浙江中部沿海,我国黄金海岸线中段,是温黄平原腹部台州市的主体城区,是我国股份合作经济的最先发源地之一。

1994年11月撤镇建区,全区陆域面积274平方公里,辖4个镇、6个街道,总人口41万。

*历史悠久,位置优越,交通便捷,民资丰厚,商贸繁荣。

清代乾隆年间,就成为浙东南著名商埠。

建区九年来,在这片古老的热土上,这个年轻而又充满活力的城市,谱写着完善社会保障体系的新篇章。

起步篇:

社会保障零的起步自二十世纪八十年代开始,我国对社会保障制度进行了一系列的改革。

改革的目标是:

建立独立于企业事业单位之外,资金来源多元化、保障制度规范化,管理服务社会化的社会保障体系。

其主要特征是:

基本保障,广泛覆盖,多个层次,逐步统一。

与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国家强制建立的基本保障主要满足人们的基本生活需要,社会保险逐步覆盖全体公民;在基本保障之外,国家积极推动其他保障形式的发展,力争形成多层次的社会保障体系;通过改革与发展,逐步实行全国统一的社会保障制度。

一直到二十世纪九十年代中期,这时期我国的社会保障制度的发展更多地侧重于制度的改革与探索,各类社会保障制度都极不完善,且范围只局限在国有企业职工和部分城镇职工及离退休人员,保障覆盖面狭隘,保障功能十分有限。

在养老保险方面,我国于1984年开始进行改革,1991开始在部分农村地区进行试点,于1997年全面推开;医疗保险方面,于1988年开始对机关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制度和国有企业劳保医疗制度进行改革,于1998年开始在全国建立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失业保险制度自1986年开始逐步建立起来;生育保险制度自1988年开始在一些地区进行企业生育保险制度改革,1994年制定了《企业职工生育保险试行办法》;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方面,于1993年开始对城市社会救济制度进行改革,偿试建立最低生活保障制度。

二十世纪九十年代中期以来,为加强各项社会保障制度的统一规划和社会保障基金的管理、监督,我国对社会保障管理体制进行了一系列的改革,社会保障制度和体系建设从此步入了快速发展时期,并在制度的改革与创新上取得了重大的进展。

在这一时期,台州还未建市,只作为一个地区的行政体制存在。

而在1994年建区前,*只是台州地区黄岩县的一个小镇,建区时下辖周边的12个乡镇(街道),这里国家投资的项目相对很少,国营企业不多,城镇居民人口只占其中的极少一部分,社会保障观念还未在广大群众中普遍形成。

1994年底全区国内生总值26.43亿元,财政总收入18.2亿元,其中地方财政收入0.85亿元,农民人均纯收入2750元,金融机构年末存款13.82亿元,城乡居民储蓄存款6.6亿元。

新建区经济基础相对簿弱,百业待兴,没有更多的资金用于社会保障制度建设,社会保障体系几近空白。

目前的几大保险体系和社会救助体系,都是在1995年后逐步建立起来的。

——养老保险。

1994年底刚建区时,从黄岩划入680万元基金作为启动基金,于1995年1月开始正式运行。

——医疗保险。

于1997年底开始进行大病医疗保险制度改革试点,当时只有2家企业、120名职工参加。

——工伤保险。

于1996年1月1日开始实施,启动基金只有40万元。

——生育保险。

于1998年12月开始实施,开始时从地》(路政办〔1995〕3号)、《关于筹集地方养老保险基金的实施意见》(路政办〔1995〕4号)、《关于乡镇机关招选干部和各事业站人员参加社会养老保险有关事项的通知》(路人劳〔1995〕82号)、《台州市*区私营企业职工个体工商户参加社会养老保险的实施意见》(路人劳〔1995〕98号)、《关于私营、货运(车辆)车主及驾驶员参加社会养老保险的实施意见》(*区人劳局、交通局联合文件路人劳〔1997〕79号)、《关于印发*区社会保险扩大覆盖面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路政发〔2002〕62号)、《关于全面推进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改革的若干意见》(路政发〔2002〕76号)等10多个政策文件,为该区的社会保险工作逐步走上法制化、制度化的轨道提供了强有力的保证,从而使该区的社会保险事业发展步入良性发展的轨道。

其二,强化社保宣传力度,在社会保险覆盖面上取得新实破。

为了使社会保险深入千家万户,该区通过新闻媒体、上街咨询、文艺汇演、巡回宣传车、召开座谈会、深入企业宣讲等多种形式加大社保宣传力度,使广大群众加深对社保的认识,增强人们的参保意识。

社会保险覆盖面不断扩大,已由最初的国有企业、集体企业逐渐向非公有制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及自由职业者延伸,突出了以重点骨干企业为扩面重点,收到了以大带小、以点带面的良好效果。

尤其是2002年养老扩面达2万余人,养老保险参保职工参保率由年初的43%提高到88%,基本医疗保险覆盖面达2万余人,城区养老、医疗保险参保率和覆盖率已达到95%,至年底将提前一年实现省政府提出的养老、医疗保险全覆盖的目标。

其三,强化基金征缴,社会保障支撑能力不断增强。

该区社保和地税密切配合,共同商讨基金征缴的有效办法,每月召开一次社保、地税联席会议,改变了以往的征缴方式,即由地税部门根据企业计税工资人数核定其参保人数,采取先由地税征收,后由社保登记的办法,做到了既分工又协作,使基金征缴率由2002年以前的83%提高到2002年底的97%,并于2002年被评为全省社保基金征缴先进单位。

今年1—7月共征缴基金6241万元,至7月底企业养老基金结余15148万元,支付能力达34.7个月,其中企业养老基金结余12187万元,支付能力达33.3个月,居全市首位,列全省前茅。

(四)规范基金管理,确保了离退休人员养老金的按时足额发放,社会化发放水平不断提高。

加强基金监管,实行收支“两条线”,彻底杜绝挤占、挪用基金等问题。

发放基金严格规范,彻底杜绝虚报冒领养老金现象,确保了基金的安全、完整、增值。

从历次审计部门对社保基金的审计情况来看,该区社保基金管理、使用都严格规范,没有出现任何问题。

加大离退休人员的管理服务力度,离退休人员养老金通过银行或邮政系统发放,遍及城乡各地的养老金发放网点达100多个,为离退休人员领取养老金提供了便利的条件,社会化发放水平和程度不断提高,自1999年至今社会化发放率年年达到100%。

其五,基础性管理服务措施和手段不断完善。

强化了参保单位和人员的档案管理和个人帐户的建帐工作,方便参保者查询。

加强社保数据库管理,提高信息化管理水平。

业务操作由手工向电脑操作完全过渡,并适时更新电脑软件,提高办事效率和管理水平。

加强与定点医疗机构的监督和协调。

通过定期和不定期的检查、巡查,督促定点医疗机构自觉遵守医保定点协议,切实维护广大参保者的利益;加强与各定点医疗机构间的紧密联系,共同商讨提高服务质量的有效办法。

不断扩大定点范围,定点网络不断延伸至各镇(街道),目前省市级定点医院有20余家,区内定点医院有19家、定点药店有3家,为广大参保者的就医购药本医疗保险问题上,提出先把住院医疗费统筹待遇解决好,资金由资产处置、主管部门调剂等途径落实。

对医疗费负担过重而影响正常生活的,将通过社会救济给予帮助。

其三,切实加强就业和失业保险工作。

提出了今年就业再就业和失业保险工作目标:

净增城镇就业岗位5000个,城镇下岗失业人员实现就业1000人,城镇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培训400人。

失业保险扩面净增7000人,基金征缴收入480万元。

其措施:

一是落实完善就业和再就业扶持政策。

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出台的一系列就业和再就业扶持政策,重点给予文化程度较低、无技术特长的“4050人员”、夫妻双失业、残疾人以及享受待遇的失业人员的支持和帮助,对他们大力开展就业援助。

在实行税费减免、小额贷款等面上扶持政策的基础上,尽可能开发一些公益性岗位,优先安排就业困难人员,并采取社会保险补贴、岗位补贴等更加优惠的措施。

二是强化失业人员再就业服务。

着重搞好再就业培训。

根据就业市场需求,组织开展多层次、多形式的技能培训,实行“订单式”定向培训,提高培训就业率。

积极开展创业培训,以创业促就业。

另一方面,完善公共就业服务制度。

按照“一站式”、“一条龙”的要求,在求职登记、职业介绍、鉴定申报、档案管理、信息服务和劳动保障事务代理等方面,对失业人员推行即时服务和承诺服务。

并完善失业保险基金中职业培训、职业介绍两项补贴的使用办法,用好用活这笔资金。

三要进一步强化基金征缴。

以民营企业为重点推进失业保险扩面,逐步将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民办非企业单位全部纳入。

并实现失业保险和养老、医疗保险缴费基数的统一。

同时,做细做实失业保险管理工作,合理剔除隐性就业人群,使有限的基金用来保障真正的失业者。

其四,深化工伤、生育保险。

提出要深化工伤保险制度改革,建立健全工伤保险事故预防、职业康复相结合的制度。

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将和养老保险同步推进,今年要确保工伤保险扩面净增8000人,基金征缴收入120万元。

同时,要进一步搞好生育保险工作,切实维护广大妇女的合法权益。

在构筑新型社会救助体系,健全困难群众长效帮扶机制方面,提出按照“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制度统一、标准有别,管理规范、法制保障,城乡联动、分步实施”的原则,加快建立以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为基础,以养老、医疗、教育、住房等专项救助为支撑,其他救助和社会帮扶为补充,保障标准与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的新型社会救助体系。

其一,加快完善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制度。

该区自1997年,建立了覆盖城乡范围的低保制度,但这张“安全网”还不很健全,还存在低保标准偏低、城乡发放时间不统一等问题。

为此,该区提出以下四方面措施来解决。

一是根据社会经济发展水平和各地情况,调高城乡低保标准,使之更加符合区实际和保障要求,明确街道居民年标准从原先的2160元调整到2520元,建制镇和农村居民年标准从原先的1800元、1320元调整到2160元;二是认真检查低保实施情况,准确核实保障对象家庭实际收入,把符合条件的困难群众全部纳入保障范围,杜绝应保未保、应补未补现象的发生;三是规范申请、评议、审定和发放程序,接受群众监督,做到公开、公平、公正;四是加强与失业保险制度的衔接,对失业保险到期仍未再就业的困难群众,符合条件的将及时提供最低生活保障。

同时,加强民政部门最低生活保障管理力量,在区民政局分设社救科,在各镇(街道)建立民政救助服务中心,并增加人员编制。

其二,建立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制度。

目前,该区根据省市政策,结合本地实际,初步制定了《*区被征地人员(套式安置)基本生活保障实施办法》,对套式安置的被征地农民,实行了非常优惠的保障政策。

这一政策,即将,有效地解决贫困家庭子女的就学问题。

其六,高度重视残疾人的就业和生活。

提出要加强城区无障碍环境建设,新项目建设将按无障碍建设的要求实施,原先未实施无障碍建设的项目,今后要在环境整治中逐步加以改造。

切实解决残疾人的就业问题。

对未按本单位在岗职工总数1.5%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的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按机关、团体、事业单位人均150元标准缴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企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按人均100元的标准缴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以后逐年提高标准。

并加快占地近10亩的残疾人综合服务中心建设,为全区残疾人综合服务创造良好条件。

同时,该区根据群众的实际困难,采取针对性的措施。

在困难群众劳动就业、租住公房、水电气供应、公共交通、环卫保洁、法律援助、灾害救助等方面,正在积极制定相应的扶持政策,以全面构建新型社会救助体系,提高该区的社会救助水平。

昨日的辉煌,只能代表过去。

逝去的岁月和辛勤的汗水,昭示着更加美好的未来。

*人正一步一个脚印,在构筑社会保障体系的路和桥上昂首阔步!

村级干部工资待遇落实状况的调查与思考

村级干部工资待遇落实状况的调查与思考 村级干部是推动农村工作的主导力量,其工资待遇落实情况,不仅关系到村级干部队伍的稳定,而且关系到农村基层政权的巩固。

“基础不牢,地动山摇”。

最近,区委组织部根据区委主要领导的批示,组成专门调查组,深入全区7个乡镇和14个村居,就去年税费改革后村级干部工资待遇落实情况展开调查。

现将调查情况报告如下:

  现状及问题  从调查情况看,尽管区、乡镇、村居三级在落实村级干部工资待遇上克服了许多困难,倾注了不少心血,但总体状况不容乐观,主要存在以下三个方面的问题:

  1、执行标准不一。

由于经济基础、地理位置和自然条件的差异性,各乡镇对村级干部工资待遇的确定依据、标准、考核形式和发放方式也不尽相同。

护城乡村级干部年工资待遇总额为8000元至11000元,东郊乡为6500元至8000元,南坪岗乡为7500元至8000元,河伏镇为4500元至5500元,东江乡为6000元至7000元,丹洲乡为5000元至6000元,芦山乡为3500元至5000元。

村居内干部工资待遇一般分三个等次,每一等次月差额为20至30元不等。

  2、来源渠道不一。

工资待遇的来源渠道主要有三个:

上级转移支付资金、村级集体企业收入以及招商引资、集体土地征用补偿、集体资产租赁等其他收入。

集体企业收入和其他收入相对较多的村,工资待遇发放资金比较宽松,集体企业收入和其他收入薄弱的村则主要依靠上级转移支付的村级组织补助资金解决。

如护城乡高车村,每年企业收入、厂房租赁收入、门面租金、征地补偿等村级集体收入20至40万元,工资待遇主要从这中间解决。

而芦山乡大部分村集体企业收入和其他收入微乎其微甚至近乎空白,村干部工资待遇的发放则完全依赖上级转移支付资金。

  3、到位程度不一。

各乡镇村级干部工资待遇的实际到位程度存在着两极分化的情况,标准相对较低的远郊村拖欠村干部工资待遇严重,标准相对较高的近郊村反而能及时足额发放。

据统计,全区88个村居能及时足额发放到位的村仅26个,占29.5%。

截止去年年底,全区累计拖欠村级干部工资397万元。

发放较好的乡镇仅有护城乡和东郊乡。

护城乡除聚宝村拖欠19个月工资外,其余均已足额发放。

东郊乡除和平村、赵家昏村拖欠44520元工资外,其余也均已发放到位。

南坪岗乡13个村中仅有7个村发放到位,还有6个村拖欠。

河伏镇自20xx年起至今累计拖欠工资53.4万元,落实比例仅41。

丹洲乡、东江乡、芦山乡无一个村完全落实工资待遇,拖欠时间长的达26个月,数额大的村达12.4万元。

东江乡靳家湾村去年年终还是向乡财政借款5000元发的工资,芦山乡芦山村支部书记去年全年仅领取工资889元,占其核定工资总额的18.2%。

  村级干部工资待遇标准的悬殊和实际到位程度上的两极分化所造成的危害是严重的。

一方面挫伤了村级干部的工作积极性,影响了村级组织的正常运转和村级干部队伍的稳定,有的村干部因一年忙到头未领到几个工资,家人埋怨,邻里嘲讽,朋友调侃,因而不想干的心迹多有流露。

拖欠数额大、拖欠时间长的有些村工作基本上处于瘫痪或半瘫痪状态;另一方面形成了新的村级债务,不利于村级集体经济的良性发展。

  原因分析  对拖欠村级干部工资待遇的问题进行综合分析,主要原因有以下四个方面:

  1、税费征缴有缺口,转移支付“打折扣”。

农村税费改革后,农民负担虽然大幅度减轻了,但上缴税费的积极性仍然没有提高,以致很大一部分村居无法将农业税费及时足额征缴到位。

如芦山乡税费总额为286万元,去年实际从农户中征缴112万元,欠税61,21个村平均税费征缴缺口8.3万元。

有些村对上没有完成任务,乡镇只好用一部分村级转移支付资金抵缴税费任务。

有些村居虽然对上完成了任务,但也不是直接从农户手中全额收取的,而是用村级集体收入填补了任务缺口或由村干部借款垫交税费。

如东郊乡皇木关村去年税费缺口2万多元,由集体收入垫支完成任务。

河伏镇青林村去年实收3万元,缺口4万多元,由村干部借款完成任务。

税费征缴缺口的形成主要有四个方面因素,一是税费征缴环境差,对欠税户缺乏强有力的制约手段;二是部分村民间债务结零“明结实未结”,存在以债抵减税费现象;三是极少数特殊困难群体上缴税费有难度,影响整体征缴进度;四是到户的计税面积与上级核定计税面积不符以及抛荒影响,出现“有税无田或有田无税”的情况。

  2、村级经济负担重,致使“入不敷出”。

目前,农村基层工作线长面广,管理费用面宽额重,村级运转如履薄冰。

一是组干部和退休干部工资开支。

各个村都设有组长,部分村还设有妇女组长、党小组长,村居需要向这些人员支付一定的工资。

如东郊乡黄金阁村,每年的组干部开支就达4万多元。

有的乡镇退休村干部工资也需要村级负担。

东江乡8个村工作年限在10年以上的退休村干部就有70多人,按照每人200元/年的标准,需要资金14万元。

二是报刊杂志订

 

阅费用。

一般村居每年用于订阅各类报刊杂志的费用都在1500元以上。

三是五保户供养开支。

一个五保户一年的吃饭、穿衣和就医开支最低在700元以上,转移支付中五保户供养每人每年406元的标准不足,其余部分由乡镇和村居贴补。

四是计划生育、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防汛抢险、突发事件处理以及其它中心工作经费开支。

护城乡聚宝村今年用于防汛、防非典和先教活动的开支就达2万多元。

繁重的村级组织管理费用致使有限的可支配村级财力显得捉襟见肘。

  3、超职数配备,造成“僧多粥少”。

目前,各乡镇普遍存在超职数配备村级干部的情况。

去年农村税费改革中,转移支付体制核定的全区村级干部总数是294人,而目前实际在岗人数为439人,超职数配备145人。

超职数配备村级干部既有主观因素,也有客观因素。

主观上,大多数村居认为上级核定的干部职数太少,工作任务繁重,压力很大,忙不过来,村里愿意超职数配备干部。

对此,乡镇党委也采取了默认的态度。

客观上,村级干部是经过支村两委换届选举依法产生的,选举的不确定性无法实现上级核定的职数要求,且支村两委换届选举与税费改革不是同步进行,而是在税费改革之前,税费改革时,支村两委已经依法选举产生,故无法以税费改革的要求指导村级干部职数配备。

  4、集体经济脆弱,“自补能力”较差。

从目前已经落实干部工资待遇的村居来看,虽然也存在着税费收缴缺口大、包袱重、职数超等情况,但集体经济收入比较充裕,上级转移支付资金的不足部分主要靠集体经济收入来补充。

如南坪岗乡东风村,20xx年村集体纯收入46万元,支出38万元,其中村组干部和退休干部工资支出就有15万元,年终结余资金8万元。

而集体收入来源少或近乎空壳的村,就成了“无源之水、无本之木”,除了个别村借助外力增强“造血功能”外,有些村则只能依靠村级转移支付资金维持正常运转,若如特殊情况,正常运转便难以保障。

如芦山乡芦山村,20xx年税费任务仅完成总额1/3,转移支付资金仅拿回4398元,占核定指标的9.1%。

而该村其他集体经济收入几乎为零,日常工作运转只好由村干部垫支维持,村干部全年人均领取工资不足500元。

  对策建议  加强和规范村级干部工资待遇的管理已到了刻不容缓的地步,应当引起各级党委的高度重视和极为关注,采取行之有效的措施尽快加以解决,以充分调动和维护好村级干部的工作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为全区农村各项工作顺利推进提供坚强的组织保证。

  1、切实规范村级干部工资待遇标准。

针对目前各乡镇村级干部工资待遇标准不一的实际,有必要建立统一规范、切合实情的执行标准。

首先是定类别。

根据各个村居区位、人口、面积和经济基础等方面特点,划分出一、二、三种类型。

在划分类别过程中,经济基础是一个重要参考依据,年集体经济纯收入在10万元以下的一般不得定为一类村居,5万元以下的一般不得定为二类村居。

其次是定标准。

一类村居一名干部年工资待遇总额不得突破1万元,二类不得突破8000元,三类不得突破5000元。

工资待遇可以由固定工资、浮动工资和奖励工资(含各类补贴,但不含区、乡镇奖励资金)三部分构成。

固定工资根据村居的类别分别为450、400、350元/月。

村居内主职与一般支村委干部的月工资差额不得超过30元。

浮动工资总额不得超过固定工资总额的60。

奖金根据村居的经济状况和工作完成情况自行组织发放,乡镇纪委和财经所共同审核把关,无资金来源的村居不得赤字发放奖金。

再次是定职数。

采取多种渠道精简现有村级干部职数,尽量与农村税费改革核定职数相符。

最后是定考核。

各乡镇根据村居实际,制定严格的村级干部岗位责任制,年终组织考核,考核结果与村级干部浮动工资和奖励工资挂钩。

  2、完善村级组织转移支付办法。

一方面合理调配转移支付资金。

在不增加全区对村级组织转移支付资金总额的情况下,合理调配村居之间转移支付资金,缩小村居之间差距。

调配方法是:

在计算村居转移支付资金系数时,提高农业计税面积因素的权重,把计税面积的大小作为转移支付资金多少的重要计算依据。

另一方面完善税费征收考核机制。

税费改革后,农税员是征收农业税费的主体,乡、村两级主要承担协税护税职责,而目前农业税费征缴工作的考核主体却是乡、村两级,很大程度造成农业税费征缴工作在责、权、利上的失衡。

对此,乡、村两级反映强烈。

我们建议将农税员作为考核税费任务征缴的主体,科学合理制定乡、村两级协税护税职责的考核机制,实现责、权、利对等,保证村级组织转移支付资金及时到位。

  3、实行工资“保底”制度。

区、乡两级对特困村居的状况要适当给予政策扶持,千方百计落实村级干部的工资待遇,满足村级干部的基本生活需要,确保村级组织正常运转。

我们建议实行村级干部工资“保底”制度,即在确定的村级干部工资待遇总额内,由区、乡两级共同负责调度资金,核算到人头,建立专帐,设立专户,明确专人,根据资金调度情况及时向村级干部发放保底工资,标准为200元/月。

区、乡两级各承担保底工资的50,“保底”工资抵减村级干部工资待遇总额,年终从村级转移支付资金中扣除。

  4、开源节流,增加集体经济收入。

开源节流,增加集体经济收入是保证村级干部工资待遇的治本之策。

一是加大税费征缴力度。

加强税法宣传,改进思想政治工作方法,增强农民国家观念、集体观念和依法纳税意识;改善农村税费征缴环境,加大偷税、漏税、抗税的打击力度,缩小农业税费征缴缺口。

二是狠压村级管理费用开支。

取消村居民小组长、妇女组长等职务设置,取消党小组长工资待遇,实行村居干部兼任制度,尽量压减非生产性开支;区、乡两级在工作部署上也要考虑村级组织的实际承受能力,切实为村级组织减负;强化村级财务管理,加强内部审计和离任村干部审计,落实村务财务公开,坚决杜绝不合理开支。

三是大力发展集体经济,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涵养财源。

村居要根据本地实际,发挥优势,挖掘潜力,通过招商引资,盘活闲置资产和可利用资源,兴办集体企业,拓宽集体经济收入来源。

  5、建立落实村级干部工资待遇的考核和监督机制。

将村级干部工资待遇落实情况纳入乡镇“两个文明”建设考核范畴,作为乡镇党政主职评先评优、提拔重用的重要依据,与村级工作考核挂钩。

区委要明确村级干部工资待遇落实情况的主管部门,定期督导,及时协调,强力维护。

将各乡镇村级干部的工资待遇落实情况在区政府网站予以公开,逐步实行“网络化”管理,便于查询和监督。

各乡镇要强化工作责任,定期研究,加强监管,将村级干部“保底”工资及时调度到位,不得随意扣减村级转移支付。

做强龙头企业做大优势产业——加快桃江县农业产业化进程的调查与思考如何进一步发展农业产业化经营,推进农业产业化向商品化、专业化、现代化转变,做强农产品加工龙头企业,做大优势产业,对于促进农业经济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为此,县委政研室就加快桃江县农业产业化进程进行了专题调研。

一、现状和特点近年来,随着县委、县政府调整农业产业结构“1+5”工程的逐步实施,立足农业结构调整,狠抓基建设和农产品加工企业,以开发本地资源为主的农产品加工企业不断发展,全县农村经济来势较好。

(一)加工企业明显增多,整体规模不断扩大。

全县目前已发展年产值100万元以上的农产品加工企业174家,形成了竹木制品、葛食品、肉类食品、茶叶等几大类农产品加工链条,2004年这些企业实现产值8亿多元。

其中竹木制品加工企业发展迅速,产值100万元以上的竹木制品加工企业已达140多家;葛食品加工企业已发展4家,新上了“竹乡”、“庆发”、“凌氏”三家企业;茶叶加工企业发展缓慢,目前全县有一定影响的茶叶加工企业有4家,注重品牌建设的新上企业有鸬鹚渡镇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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