盖板涵施工方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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盖板涵施工方案
涵洞施工方案、施工方法、施工工艺
一、编制依据
1.新建铁路朔州至准格尔线《涵洞施工图(一标)》;
2.朔州至准格尔铁路工程ZSXS-1标段投标文件;
3.
二、工期安排及施工方案
2.1工程概况
本标段涵洞共计35座,其中肋板涵24座,盖板涵11座。
2.2施工队伍安排
本路段涵洞工程计划由五个涵洞施工队负责施工,优先施工对路基填筑有影响的和地基需要处理的涵洞,为涵背过渡段及路堤大面积填筑创造条件。
拟上场混凝土工、模板工、起重工、电焊工、钢筋工、架子工、电工、机械司机、机械修理工等工种。
各施工队负责施工工点详见表1,施工机械设备见表2:
表1涵洞施工队伍配置表
队伍
项目
涵洞一队
涵洞二队
涵洞三队
涵洞四队
涵洞五队
负责
工点
DK73+695.5
1-4m肋板涵
DK76+72
1-2m盖板涵
DK80+77.6
1-1.5m盖板涵
DK83+457.8
1-5m盖板涵
DK86+113
1-6m肋板涵
DK74+33
1-3m盖板涵
DK76+872.43
1-3m盖板涵
DK80+169.08
1-3m肋板涵
DK83+538
1-3m肋板涵
DK86+646.4
1-4m肋板涵
DK74+228
1-3m肋板涵
DK78+352.5
1-4m肋板涵
DK80+396
1-6m肋板涵
DK83+643.96
1-4m盖板涵
DK86+906
1-4m肋板涵
DK74+379
1-2m肋板涵
DK79+388.09
1-1.5m盖板涵
DK80+606.52
1-3m肋板涵
DK83+750
1-4m肋板涵
DK89+660
1-4m肋板涵
DK74+719
1-2m盖板涵
DK79+435.5
1-2m盖板涵
DK80+775
1-6m肋板涵
DK84+198
1-3m肋板涵
DK90+875.8
1-4m肋板涵
DK74+854
1-4m盖板涵
DK79+562
1-2m肋板涵
DK80+955
1-4m盖板涵
DK84+739
1-6m肋板涵
DK91+22.7
1-4m肋板涵
DK75+213
1-5m肋板涵
DK79+903.3
1-4m肋板涵
DK85+272
1-2m肋板涵
DK75+448.5
1-5m肋板涵
DK85+530
1-43m肋板涵
表2主要施工机械设备表
序号
机械设备
名称
规格及
型号
单位
数量
技术状况
备注
1
强制式搅拌机
JS500
台
5
良好
2
柴油发电机
75KW
台
5
良好
3
交流弧焊机
DX6-315
台
5
良好
4
单相潜水泵
QDX3-24
台
5
良好
5
钢筋切断机
CQ400A
台
5
良好
6
插入式振动棒
D50
根
30
良好
6m长
2.3计划工期及施工进度
本段路线涵洞施工计划于2009年3月1日开工,2009年8月27日完工。
2.4涵洞工程施工组织和施工顺序
修筑施工便道并和近处既有乡村道路接通,保证现场施工材料的运输。
涵洞施工不单设置拌和站,利用就近的拌和站供应混凝土,采用混凝土搅拌车运输,混凝土泵车泵送入模。
钢筋在各施工队钢筋加工场地集中加工,用平板车运至施工现场,进行绑扎成型。
水泥砂浆采用砂浆搅拌机拌和,模板采用大块钢模板。
2.5施工准备工作
施工便道:
施工便道通到该段涵洞施工工地,能满足材料、设备、人员到达现场需要。
施工用电:
现场主要与就近桥、隧道等结构物共用电网,并备用75Kw发电机一台,以便满足施工用电需求。
施工用水:
施工现场生产生活用水主要利用打井取地下水,蓄水池储水,以便满足施工需求。
场地平整:
堆料场地、加工场地的平整硬化,能够保证材料施工质量。
2.6施工方案
基坑采用机械开挖为主,机械开挖到距基坑底设计标高30cm用人工开挖,以确保基坑不超挖,基底采用换填改良土并强夯加固。
基础及墙身混凝土立模整体现浇,沉降缝处用防水涂料浸制木板断开。
现浇混凝土集中拌和,混凝土输送车运输,机械振捣。
新建盖板涵施工程序:
基础开挖→基础圬工→基坑回填→涵身、端翼墙浇筑→盖板预制、安装→涵洞防水及沉降缝施工→出入口铺砌→涵背路基过渡段。
盖板涵砌体采用坐浆法砌筑,涵洞盖板集中预制,汽车吊架设安装。
涵台背采用设计要求的填料回填,靠近台背边墙及边角等不易压实部位采用小型机具夯实。
涵洞附属工程采用浆砌片石和混凝土工程,砂浆采用砂浆拌和机搅拌,砌体表面一律勾凹缝。
三、施工方法及工艺
涵洞开工前根据设计资料,结合现场实际地形、地质情况,对其位置、方向、长度、出入口高程以及与排灌系统的连接等,进行核对。
涵洞施工前按设计要求对基底进行处理,地基承载力检测合格后进行基础施工。
涵洞基坑采用人工配合挖掘机开挖,石方采用风镐破碎或浅眼松动爆破,当基坑挖至设计标高后,请监理工程师检验签证,进行基础施工。
涵身在现场立模分层浇筑混凝土,插入式振捣密实。
涵洞施工完成后,当涵身结构强度达到设计强度时,进行涵背回填。
3.1地基评价和检测
3.1.1地基评价
涵洞施工前,结合初步的地质勘察资料进行详细的补充地质勘查,准确评价涵洞地基条件。
在涵洞开挖至基底标高时,根据施工图设计提供的地质资料现场复核,对地质不符的基底,根据开挖揭示的地质情况判断,对基底采用标准贯入、静力触探原位测试方法进行现场勘测,报告监理工程师,重新评价地基条件,确定涵洞地基的处理措施。
涵洞地基承载力的检测方法,根据基底的不同地质情况,选用N10轻型动力触探、N63.5重型动力触探、标准贯入、静力触探原位测试方法进行现场勘测,并结合室内土工试验进行地基条件评价。
设计无地基处理的涵洞在地基承载力检测合格后即可进行涵洞施工。
3.1.2地基处理措施控制
承载力检测不合格的地基,根据设计单位确定的处理方案,按规范要求对基底进行处理,施工完成后按验标中规定的检验方法和检验频次进行地基承载力检测,检测合格后开始涵洞施工。
3.2明挖基础
基坑开挖采用人工配合挖掘机开挖,底部预留20cm保护层,采用人工开挖。
有水流涌出时,要配足抽水设备,禁止基坑被水浸泡,以免降低基底的承载力。
根据具体情况采取草袋围堰等不同的基坑防护方法,遇到岩石地层后,石方采用风镐破碎或浅眼松动爆破。
当基坑挖至标高后,请监理工程师检验签证,进行基础施工。
3.3钢筋混凝土施工
涵身在现场立模浇筑,分层浇筑混凝土,插入式振捣密实。
涵洞施工完成后,当涵身结构强度达到设计强度时,进行涵背回填。
盖板涵顶板集中在拌合站预制,用车运输到施工现场,用吊车安装,下部构造同时施工,赢得时间、缩短涵洞施工工期。
盖板涵施工工艺见图1。
图1盖板涵施工工艺流程图
3.3.1钢筋工程
3.3.1.1钢筋加工
钢筋在加工弯制前应调直,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①钢筋表面的油渍、漆污、水泥浆和用锤击能剥落的浮皮、铁锈等均应清除干净。
②钢筋应平直,无局部折曲。
③加工后的钢筋,表面不应有削弱钢筋截面的伤痕。
④当利用冷拉法矫直钢筋时,钢筋的矫直伸长率为:
I级钢筋不得大于2%;Ⅱ级钢筋不得大于1%。
⑤弯起钢筋应弯成平滑的曲线,其曲率半径不宜小于钢筋直径的10倍(光圆钢筋)或12倍(带肋钢筋)。
⑥用光圆钢筋制成的箍筋,其末端应有弯钩(半圆形、直角形或斜弯钩);弯钩的弯曲内直径应大于受力钢筋直径,且不应小于箍筋直径的2.5倍;弯钩平直部分的长度:
一般结构不宜小于箍筋直径的5倍,有抗震要求的结构不应小于箍筋直径的10倍。
⑦钢筋宜在常温状态下加工,不宜加热。
弯制钢筋宜从中部开始,逐步弯向两端,弯钩应一次弯成。
3.3.1.2钢筋接头
①钢筋的接头,应符合设计要求。
当设计无要求时,热轧钢筋均采用双面焊缝搭接焊。
②焊缝高度应等于或大于0.3d(d为钢筋的直径),并不得小于4mm,焊缝宽度应等于或大于0.7d,并不得小于8mm。
进行搭接焊时,搭接长度应等于或大于钢筋直径的4倍(I级钢筋)或5倍(II级钢筋)。
③钢筋接头应设置在承受应力较小处,并应分散布置。
钢筋接头应避开钢筋弯曲处,距弯曲点不应小于10d。
3.3.1.3钢筋安装
①安装钢筋时,钢筋的位置和混凝土保护层的厚度,应符合设计要求。
在多排钢筋之间,必要时可垫入短钢筋头或其他适当的钢垫,但短钢筋头或钢垫的端头不得伸入混凝土保护层内。
②当设计中未注明保护层厚度时,受力钢筋的保护层厚度(从钢筋外侧到混凝土表面的净距)不应小于30mm,亦不应大于50mm;对于厚度在300mm以内的结构,保护层厚度不应小于20mm。
箍筋或不计算应力的次要钢筋,其保护层厚度不应小于15mm。
对于环境介质的分外侵蚀性的工程或大体积基础工程,保护层厚度宜增加。
在钢筋与模板之间可用水泥砂浆垫块支垫,其强度不应小于设计的混凝土强度。
垫块应互相错开,分散布置,并不得横贯保护层的全部截面。
③绑扎和焊接的钢筋骨(网)架,在运输、安装和浇筑混凝土过程中不得有变形、开焊或松脱现象,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在钢筋的交叉点处,应用直径0.7-2.0mm的铁丝,按逐点改变绕丝方向(8字形)交错扎结,或按双对角线(十字形)方式扎结。
除设计有要求外,钢筋骨架的箍筋,应与主筋垂直围紧;箍筋与主筋交叉点处应以铁丝绑扎;构件拐角处的交叉点应全部绑扎;中间平直部分的交叉点,可交错扎结。
根据安装需要可配以必要数量的架立钢筋。
④钢筋骨(网)架宜先行预制,并应有足够的刚度,必要时可补入辅助钢筋或在钢筋的某些交叉点处焊牢,但不得在主筋上起弧。
⑤安装钢筋骨(网)架时,应保证其在模型中的正确位置,不得倾斜、扭曲,也不得变更保护层的规定厚度。
在混凝土浇筑过程中安装钢筋骨(网)架时,不应妨碍浇筑工作正常进行,并不应造成施工接缝。
⑥钢筋骨(网)架经预制、安装就位后,应进行检查,作出记录并妥加保护,不得在其上行走和递送材料。
3.3.2混凝土工程
3.3.2.1混凝土拌制
①混凝土必须严格按照试验室提供的施工配合比拌制,砼中所用水泥、细骨料、粗骨料、外加剂等必须采用保障部或试验室提供的原材料,不可擅自使用未交底的材料。
②混凝土的拌制采用搅拌机现场拌制与拌和站集中拌和相结合,搅拌前各种原材料应根据施工配合比准确计量。
③混凝土搅拌时,自投料完成算起,搅拌时间:
强制式搅拌机不得少于1.5分钟;自落式搅拌机不得少于2分钟。
当掺用外加剂时,搅拌时间应适当延长1~2分钟。
3.3.2.2混凝土运输
①混凝土在运输过程中不应发生离析、漏浆、严重泌水及坍落度损失过多等现象。
当运至浇筑地点发生离析现象时,应在浇筑前进行二次搅拌,但不得再次加水。
②用手推车运输混凝土时,道路的纵坡不宜大于15%。
③混凝土在倒装、分配或倾注时,应采用滑槽、串筒或漏斗等金属器具。
当采用木制器具时,应内衬铁皮。
3.3.2.3混凝土浇筑
①浇筑混凝土前以及浇筑过程中,应对模板、支架、钢筋骨架等加以检查。
如发现问题,应及时处理,并作记录。
②浇注混凝土前应将模板内的杂物和钢筋上的油污等清除干净;当模板有缝隙和孔洞时,应予堵塞,不得漏浆。
③混凝土浇筑时的自由倾落高度不得大于2m,当大于2m时,应用滑槽、串筒、漏斗等器具浇筑。
④采用机械振捣混凝土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插入式振捣器的移动间距不宜大于振捣器作用半径的1.5倍,以300mm为宜,梅花型布置。
插入下层混凝土内的深度宜为5~10cm。
机械振捣时不得碰撞模板、钢筋和预埋部件。
振捣采用快插慢拔的方式,每一振点的振捣延续时间宜为20~30s,以混凝土不再沉落,不出现气泡,表面呈现浮浆为度。
混凝土浇筑应分层进行,分层厚度宜为振捣器作用部分长度的1.25倍。
⑤混凝土浇筑应连续进行。
当因故间歇时,间歇时间宜缩短。
根据现场实际情况,超出规定时间时设置施工缝。
⑥当混凝土表面出现析水时,应采取措施予以消除,不得扰动已浇筑的混凝土。
3.3.2.4混凝土养护
①混凝土浇筑后,12h内即应覆盖和洒水,直至规定的养护时间。
当日平均气温低于5℃时,应采取保温养护措施,并不得对混凝土洒水养护。
②混凝土养护时间根据水泥的种类及外部相对湿度现场施工时确定。
③当采用塑料布覆盖养护时,应将刚浇完的混凝土表面用塑料布覆盖严密。
塑料布内应具有凝结水,并应经常检查。
④当新浇筑混凝土的强度未达到1.2Mpa以前,不得在其表面行走或架设上层结构用的支撑和模板等设施。
3.4涵洞出入口浆砌石施工
砌石体采用铺浆法砌筑,砂浆稠度为30~50mm。
水泥砂浆拌和按试验确定的配合比进行配料,现场利用砂浆搅拌机进行拌和,误差不超过规范规定的范围。
浆砌片石时大面向下。
砌石体转角及交接处同时砌筑。
砌筑时分层砌筑,上下错缝,内外搭砌。
砌体灰缝厚度为20~30mm,砂浆饱满。
砌体外露面在砌筑后12~18h之间及时养护,并经常保持外露面的湿润,养护时间不得少于14天。
四、质量保证措施
4.1加强测量、试验、检测等基础性技术工作
调遣技术水平高、操作熟练的技术人员组成精干的测量、试验、检测队伍,制定详细的、切实可行的、具有可操作性的技术管理工作制度,做到工作有标准,检查按标准,同时装备先进的测量、试验、检测仪器,用科学的手段保障工程质量。
4.2加强涵洞基础隐蔽工程的质量检查
隐蔽工程必须经队质检工程师自检后,报项目安质部质检工程师检验合格,然后报请监理工程师检查合格、签证后方可隐蔽。
发现现场与设计不符时,及时上报建设、监理、设计单位共同研究处理。
隐蔽工程检查证应做到填写及时、书写工整、数据准确、描述详细。
4.3控制钢筋质量
严把材料关,钢筋有出厂质量合格证书或试验报告单,并作机械性能试验,对进场的钢筋进行抽验,遵守“先试验,后使用”的原则,对力学性能差、严重锈蚀、麻坑、裂纹夹砂和夹层及其它不合规范的钢筋,坚决不予验收和使用。
严格控制钢筋的加工质量。
保证钢筋的绑扎和焊接质量。
加强对加工后的钢筋的存放管理。
4.4控制模板质量
模板自行加工制作或由信誉好、有资质的专业厂家定做,采用大块整体钢模,确保不漏浆、不跑模,几何尺寸符合精度要求。
4.5工艺控制措施
4.5.1对分部分项工程和关键工序编制施工方案及作业指导书,科学组织施工。
4.5.2施工过程中,经常检查施工组织设计及施工方案落实情况,以确保施工生产正常进行。
4.6材料控制措施
工程材料和辅助材料(包括构件、成品、半成品),都将构成建筑工程的实体,保证工程材料按质、按量、按时、安全地供应到工地是提高和保证质量的前提。
因此,对采购的原材料、构(配)件、半成品等材料,一定要建立健全进场前检查验收和取样送检制度,杜绝不合格材料进入现场。
4.6.1为保证工程质量和全线统一材料规格,由业主选择质量、信誉良好的钢筋、水泥及伸缩缝等工程主要材料的供应商统一供货。
4.6.2所有材料到场后,都必须按规定进行定期、不定期的抽样复试,复试合格之前,任何材料均不得使用。
4.6.3工程材料的抽样人员、见证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同时必须取得单位的授权。
4.7施工操作控制措施
施工操作者是工程质量的直接责任者。
工程质量如何,单就工序质量而言,施工操作者是关键,是决定因素。
4.7.1施工操作者必须具有相应的操作技能,特别是重点部位工程以及专业性很强的工种,操作者必须具有相应工种岗位的实践技能,必须做到考核合格,持证上岗。
4.7.2施工操作中,坚持“三检”制度,即自检、互检、交接检,所有工序坚持样板制;牢固树立“上道工序为下道工序服务”和“下道工序是用户”的思想,坚持做到不合格工序不放行。
4.7.3按已明确的质量责任制检查操作者的落实情况,各工序实行操作者持牌制,促进操作者提高自我控制施工质量的意识。
4.7.4整个施工过程中,做到施工操作程序化、规范化,实行工前有交底、工中有检查、工后有验收的“一条龙”操作管理。
4.8测试控制措施
4.8.1建立健全测试机构和制度,由具有专业理论知识和实践经验的工程师负责,并接受监理工程师的监督。
4.8.2按照《质量手册》和《质量计划》中的检验和试验程序做好进货检验和试验、过程检验和试验、最终检验和试验的实施与记录。
4.8.3针对工程特点,配备具有一定资格和受过专门训练,能规范、熟练操作仪器的测量专业技术人员按照国家有关测量规范对测量控制点的总平面坐标和高程的正确性进行复核,满足精度要求经监理工程师认可后,方可使用,并对测量标志进行保护。
4.9技术控制措施
4.9.1做好施工准备工作,首先熟悉掌握设计资料并进行现场核对,认真进行现场施工调查,充分了解该桥的地质、地下水情况及施工所需水、电、通讯、交通道路、气象特征等情况,编制作业指导书。
4.9.2做好测量资料及桩点的交接、复测、核对工作。
对中线、高程从交接桩复测开始一直到施工测量、竣工测量,始终要实行测量专人负责制和换手复测制,每一工序未经复测检查,不准进行下一工序,确保结构各部位符合设计规定。
4.9.3做好技术交底工作,每一分项、分部工程开工前,对参加施工的全体人员进行全面交底,内容为工程概况、施工方法及步骤,各工序操作要求、技术标准、质量标准和要求、技术措施和有关安全规定。
并附草图进行书面交底。
4.9.4建立复核制度,对设计文件、测量及其计算资料、技术交底资料等要严格复核,防止错误。
4.9.5强化施工过程控制。
坚持技术干部跟班作业,实行“三按五不”施工制度,即按设计文件和施工规范施工;按施工工艺操作;按检验验收标准检验。
开工报告未经批复不施工;原材料未经检验合格不施工;桩橛尺寸不清楚不施工;未经技术交底不施工;隐蔽工程未经检验签证不施工。
4.9.6坚持质量定期检查制度、工程例会制,总工程师定期组织质量检查和质量分析会,分析施工中存在的问题,制定出整改措施,提出技术方案并在施工中认真贯彻执行。
4.9.7隐蔽工程严格按甲方的要求和规定执行,但在通知甲方、监理工程师前,先进行班组自检、工程队和项目经理部监察人员检查。
4.9.8做好原始资料的记载、收集、整理和归档工作,严格按质量计划执行。
开工前,按《铁路桥涵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的规定,并结合本标段工程特点,进行分项、分部和单位工程划分,在上报业主和监理工程师批准后执行。
现场质量检查、质量验收资料按划分的分项、分部和单位工程归纳收集,现场质检原始资料必须真实、准确、可靠,不追记、不复印。
4.9.9分项工程施工实行现场标示牌管理,标示牌上注明分项作业内容,简要工艺和质量要求、施工及质量负责人姓名等。
4.9.10施工中按规定随时将对材料及工程质量的检验与试验报告报送监理工程师审查,并采取质量动态管理方法,随时将检测结果、取样地点、试验项目、试验方法、试验员姓名、试验结果及合格与否的评定意见输入计算机,建立工程质量数据库,并绘制工程质量指标管理图、施工质量直方图、正态分布曲线。
五、施工安全
5.1.保证既有线施工安全
5.1.1涵洞施工前,了解清楚地下管线的位置、深度、走向,禁止有破坏管线事故的发生。
5.1.2施工时,设专人防护。
靠近既有线作业时设隔离措施。
5.1.3既有线涵洞改建施工应符合下列规定:
改建施工中应随时观测既有线路与涵洞状态的变化。
当需要降低地下水位施工时,不得影响原有建筑物的稳定。
5.1.4涵洞接长需在对接口处处理原有混凝土和砌体时,严禁采用爆破法施工。
5.1.5雨季施工作好防洪排水措施:
疏通排水沟、渠;必要时砌截水墙挡水或挖集水井排水。
5.1.6涵洞端、翼墙拆除时如对路基边坡有影响,在路基边坡上打入钢管桩并加横板防护。
5.1.7开挖基坑前预先和工务部门商定,并请派人对线路进行监护,必须备有各种信号设备及抢修工具,以防万一。
另外设好防护,边缘2米内禁放重物,闲杂人员不准逗留。
5.2现场作业安全
5.2.1高空作业要严格按照规范和安全作业规则配戴安全帽、安全带、设置安全网,大风、大雨等不良气候条件下不得进行高空作业。
5.2.2工地设立明显的安全警示牌和安全注意事项宣传栏。
5.2.3严格用电制度。
工地用电应设安全措施及危险标志。
5.2.4作业附近有高压线时,先拆除或采取防护措施。
5.2.5拆除模板、支架时禁止随手从高空扔下,上部作业人员所用工具要拿好放稳,以防坠落砸伤下部作业人员。
5.2.6工作坑应设置防护围栏和警示标志,工作坑靠基础一侧应用挡土板顶好支牢,如有松动变形,立即加固;列车通过时,应暂停作业,人员撤出避让。
六、环保措施
6.1环境保护目标及方针
环保目标:
坚持做到“少破环、多保护,少扰动、多防护,少污染、多防治”;对破坏部分采取工程措施最大限度地恢复,使环境保护监控项目与监控结果达到设计文件及有关规定,教育培训率100%,贯彻执行率和覆盖率达100%。
环保方针:
以人为本,遵纪守法,节能降耗,预防污染,持续改进,造福人类。
6.2环境保护体系及管理机构
从思想、组织、目标、过程、检查、经济六个方面,建立完整的环境保护及水土保持保证体系。
根据施工对环境的特殊要求,项目经理部设安质部,负责本涵施工中的施工环保、生态环保及水土保持工作。
项目经理部、队分级管理,负责检查、监督各工点各项环保工作的落实;并加强对施工人员的环保意识培训,使人人明确环保工作的重大意义,积极主动地参与环保工作,自觉遵守环保的各项规章制度。
为此,建立健全环保及水土保持组织机构,以确保制度能贯彻执行。
6.3水土保持技术措施
6.3.1保护生态,做好水土保持工作,实行“三同时”制度,加强对施工人员水土保持的教育管理。
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实施条例》及地方政府有关法律、条例。
建立水土保持管理机构,配置专职水土保持员,建立健全水保体系,坚持“预防为主,综合防治,全面规划”原则,抓住本工程水土保持工作重点,有针对性地采取措施,确保水源、植被不被污染和破坏。
6.3.2施工前邀请地方政府水土保持主管部门共同对金强河水文、地质、植被情况进行调查,共同研究制定出可行的水土保持方案;并制定出详细的水土保持施工措施。
6.3.3施工中严格按设计方案施工,尽量减少植被破坏,废弃的砂、石、土必须运至规定的地点堆放。
施工产生的泥浆流入泥浆池沉淀,施工结束后用砂砾将泥浆池填平,防止泥浆污染河流。
做好挡护和绿化。
工程竣工后,对弃土场、取土场、生活、生产用地及施工便道等,按照当地水土保持主管部门的要求进行复耕或绿化,同时修建好排水系统,防止水土流失。
6.4施工环境保护措施
6.4.1加强对施工人员进行环境保护的有关法律、法规的教育,使施工人员牢固树立环保意识,自觉遵守《环境保护法》及地方政府有关法规、条例,严格按设计施工。
6.4.2建立健全环境保护管理机构,配备专职环保员。
6.4.3施工中按照上级要求做好防汛排洪工作,防止洪水淹没、毁坏农田及建筑物,排水系统及早建立完善。
6.4.4生活垃圾定点堆放,掩埋覆盖,严禁四处乱扔。
杜绝焚烧有毒废料(废机油、废塑料等)。
从当地地表及地下水抽取水源时,盛水和抽水器具保持清洁,避免污染水源,并且注意节约用水。
6.4.5施工期间的废水、泥浆不得随意排放,须经沉淀处理后,弃至指定弃碴位置。
6.4.6在设备选型时,选择低污染、低噪声设备,对可能造成粉尘污染的设备安装污染控制系统。
6.4.7遵守乡规民约、民族、宗教习惯,做好防病治病。
七、文明施工
文明施工是涉及工程沿线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