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考体育标准.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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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考体育标准
中考体育标准
2012年合肥市市区初中毕业学业体育考试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为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中央和省委文件精神,深入贯彻《学校体育工作条例》,全面实施《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进一步加强青少年体育、增强青少年体质,大力推进素质教育,建立和完善符合素质教育要求的考试评价制度,促进学校体育工作科学化和规范化建设,发挥初中毕业学业体育考试在加强学校体育工作中的积极导向作用,不断提高体育教学和体育活动质量,引导青少年学生养成积极、科学锻炼身体的习惯,培养青少年学生良好的体育精神和意志品质。
二、体育考试范围和对象
凡报考市区普通高中、中等职业学校的初中毕业生(含2011届毕业生),均须参加初中毕业学业体育考试(以下简称“体育考试”)。
三、体育考试项目、时间、地点和成绩评定
(一)体育考试项目
根据教育部、国家体育总局颁布实施的《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确定体育考试项目。
体育考试以《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中身体素质和运动能力测试内容为基本内容。
男女生各进行3个项目的考试,其中必考项目1项,选考项目2项。
1、必考项目:
男生1000米跑,女生800米跑。
2、选考项目:
①立定跳远、投掷实心球,考生须从中选1
1、因残疾丧失运动能力(须有残疾证)或因伤病特别是患心血管和呼吸系统疾病,长期免修体育课,确实不能参加体育考试的考生,应在报名时向学校申请免试。
学校审核后将申请免试的考生名单在学校公示栏公示不少于3个工作日,无异议后将相关材料报至区教育主管部门,于3月13日统一报至市教育考试院审批。
此时间之后,考试之前,因伤、病或意外事故等原因,造成无法参加体育考试的考生,由学校审核上报,区教育主管部门汇总后,于考试当天在考点现场办理免考手续。
各考点在体育考试完成后,将免考考生名单进行汇总,报送至市教育考试院。
2、免考的证明材料进入考生升学档案。
经审核属实,因肢残丧失运动能力被批准同意免考的考生,按满分计入考试总分;因伤、病长期免修体育课或意外事故,但未丧失运动能力被批准同意免考的考生,按体育考试总分的70%计分。
3、申请免考需提供的材料:
《2012年合肥市市区初中毕业学业体育考试免试申请表》(附件3)、残疾证或病历(县级以上医院疾病诊断证明书)、学生健康档案等。
因肢残丧失运动能力的考生,各区教育主管部门在审批时,必须安排专人对学生进行目测,并由目测人签字。
(二)缓考
1、因伤、病或意外事故等原因暂不能参加考试的考生,可申请缓考,由所在学校统一办理缓考手续。
申请缓考的考生,由考生本人填写《2012年合肥市市区初中毕业学业体育考试缓考申请表》(附件4),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由家长、班主任、体育教师签字,学校审核后,于考试当天报考生所在考点进行汇总。
2、考生体育考试当天,在进行考试检录前,突发疾病或意外,应及时向本校带队教师提出缓考申请,经考点领导小组批准,可予以缓考。
各考点在体育考试完成后,将缓考考生名单进行汇总,报送至市教育考试院。
3、因伤、病或意外事故等原因,目前处于康复阶段,无法判断是否可以参加体育考试的考生,可先选择体育考试选考项目。
考试当天如仍未恢复,可以在其参加考试考点,向本校带队教师提出缓考或免考申请,经考点领导小组批准,可予以免考或缓考。
免考或缓考仅限一次,不作单项免考或缓考。
4、体育考试缓考于5月3日在合肥六中南区(原一中老校区)举行。
缓考严格按正式考试的要求进行,考生不得改变原选考项目。
五、考试规则和评分标准
(一)考试规则
1、800米、1000米:
在塑胶田径跑道上进行,10-15人一组,站立式起跑(听鸣哨),每人限跑一次,如跌跤或其他因素而未跑到终点的以实际成绩计分。
2、投掷实心球:
测试时受试者站在起掷线后,两脚前后或左右开立,身体面对投掷方向,双手举球至头上方稍后仰,原地用力把球投向前方掷出。
如两脚前后开立投掷,当球出手的同时后脚可向前迈出一步,但不得踩线。
丈量起掷线后缘至球着地点后缘之间的垂直距离。
每名考生连续掷两次,以最远一次计分。
如两次均犯规,补投一次作为最终成绩。
3、立定跳远:
在沙坑或土质松软的平地上进行,受试者两脚自然分开站立,两脚原地同时起跳,不得有垫步或连跳动作。
丈量起跳线后缘至最近着地点后垂直距离。
每名考生连续跳两次,以最远一次计分。
如两次均犯规,补跳一次作为最终成绩。
4、坐位体前屈:
受试者两腿伸直,两脚平蹬测试纵板坐在平地上,两脚分开约10~15厘米,上体前屈,两臂伸直前,用两手中指尖逐渐向前推动游标,直到不能前推为止。
受试者应匀速向前推动游标,不得突然发力,两腿不能弯曲。
测试计的脚蹬纵板内沿平面为0点,向内为负值,向前为正值。
记录以厘米为单位,保留一位小数。
测试两次,取最好成绩。
5、篮球运球:
受试者在起点线后持球站立,听到出发口令后,按图中所示箭头方向单手运球依次过杆。
发令员发令后开表计时,受试者与球均返回起终点线时停表。
测试中篮球脱手后,如球仍在测试场地内,受试者可自行捡回,并在脱手处继续运球,不停表。
测试过程中出现以下现象均属犯规行为,并取消当次成绩:
出发时抢跑、运球过程中双手同时触球、膝盖以下部位触球、漏绕标志杆、碰倒标志杆、人或球出测试区域、未按图示要求完成全程路线、通过终点时人球分离等。
每名受试者测两次,记录其中成绩最好一次。
两次犯规无成绩者可再测,直至取得成绩。
以秒为单位记录测试成绩,精确到小数点后1位,小数点后第2位数按非零进1原则进位。
(二)评分标准:
见附件1。
六、有关要求
(一)体育考试是促进青少年学生体质健康发展、激励青少年学生积极进行自身锻炼的有效手段。
各区教育主管部门、各学校要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要把体育考试与实施《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工作有机结合起来,突出学校体育工作在学校教育中应有的作用,促进青少年学生体质健康评价体系的建立。
(二)各初中毕业学校要高度重视体育考试工作,成立由校领导、体育教师、教务人员、校医、班主任等参加的体育考试工作领导小组,认真学习相关文件、规则及《考生须知》(附件2),遵守各项培训、考试时间,分工明确,职责到人。
要结合体育考试特点及本校和学生的实际,指导好学生选项,做好家长来电来访工作。
科学有效地安排好考生考前练习和训练,做好安全防范措施,严防出现伤害事故。
各学校要精心组织送考,确保体育考试工作安全有序进行。
(三)各区教育主管部门和学校要把关心学生健康放在第一位,考生要按规定参加初中三年的常规体格检查,对不能参加剧烈体育运动,特别是患心血管、呼吸系统疾病的学生,要坚决实行免考制度。
(四)各考点要成立体育考试考务工作机构,制定安全保障预案,确保体育考试考务、保卫人员、器材、场地布置等各项工作的落实。
有直系亲属参加体育考试的人员不得参加体育考试考务工作。
(五)各县(市)教育主管部门应依据本工作方案,结合实际,制定实施办法,组织好体育考试,并将体育考试方案报市教育考试院备案。
附件:
1、2012年合肥市市区初中毕业学业体育考试评分标准
2、2012年合肥市市区初中毕业学业体育考试考生须知
3、2012年合肥市市区初中毕业学业体育考试免考申请表
4、2012年合肥市市区初中毕业学业体育考试缓考申请表
5、2012年合肥市市区初中毕业学业体育考试免考汇总表1
6、2012年合肥市市区初中毕业学业体育考试免考汇总表2
7、2012年合肥市市区初中毕业学业体育考试缓考汇总表
附件1:
2012年合肥市市区初中毕业学业体育考试评分标准
项目
分数
1000米
800米
项目
分数
实心球(米)
立定跳远(米)
坐位体前屈(厘米)
篮球运球(秒)
男
女
男
女
男
女
男
女
男
女
20
3′30″
3′24″
10
12.4
7.8
2.50
1.99
19.2
19.3
9.4
12.0
19
3′40″
3′31″
18
3′50″
3′38″
9
9.6
7.2
2.41
1.91
16.1
16.7
12.8
14.8
17
3′56″
3′45″
16
4′03″
3′52″
8
8.4
6.8
2.29
1.80
12.2
12.9
14.6
18.2
15
4′10″
3′58″
14
4′18″
4′06″
7
7.0
6.4
2.13
1.66
7.4
8.2
17.1
22.2
13
4′27″
4′15″
12
4′35″
4′23″
6
5.3
6.0
1.93
1.49
1.2
2.2
20.8
27.1
11
4′40″
4′27″
10
4′45″
4′30″
5
5.0
5.8
1.91
1.47
0.5
1.6
21.6
27.8
9
4′50″
4′34″
8
4′55″
4′37″
4
4.6
5.4
1.87
1.44
-0.5
0.8
22.9
28.8
7
5′00″
4′41″
6
5′05″
4′44″
3
4.2
5.0
1.83
1.41
-1.5
-0.1
24.1
29.9
5
5′10″
4′48″
4
5′15″
4′51″
2
3.6
4.5
1.78
1.37
-2.8
-1.3
25.8
31.2
3
5′20″
4′56″
2
5′25″
5′00″
1
3.0
4.0
1.73
1.33
-4.1
-2.4
27.4
32.6
1
5′30″
5′05″
0
5′31″
及以上
5′06″
及以上
0
2.9
及以下
3.9
及以下
1.72
及以下
1.32及以下
-4.2
及以下
-2.5
及以下
27.5
及以上
32.7
及以上
注:
根据《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制定
附件2:
2012年合肥市市区初中毕业学业体育考试考生须知
一、参加体育考试的考生要提前30分钟到达考场,提前15分钟进行检录。
检录后,由引导员分组引进考场,先参加立定跳远、投掷实心球、坐位体前屈、篮球运球考试,再进行800米、1000米考试,考试在半天内完成。
如考生错过自己应参加测试的顺序或轮次,视为自动弃权。
二、考生必须携带本人准考证、佩戴规定的号码衣参加考试(考后交还)。
考生不准穿跑鞋、皮鞋、凉鞋,不符合规定的,一律不允许考试。
考生要注意安全,自备饮水,考试前要充分做好准备活动,防止发生伤害事故。
三、考生要遵守纪律,听从指挥,自觉维护考场秩序,保持考场卫生,禁止带通讯工具入场,不要大声喧哗、随意走动,不得干扰和影响考务人员工作,违纪者以扰乱考场处理。
如发现冒名顶替或弄虚作假,取消体育考试资格,并记入学籍档案。
四、考生按规定必须参加初中三年的常规体格检查,如果体检不合格,特别是患心血管、呼吸系统疾病的考生,一律不得参加体育考试。
五、考生如发现考试成绩有误时,应当场向主考员或纪检人员提出,以便及时处理。
六、考生须自觉遵循体育考试规则,知晓评分标准。
附件3:
2012年合肥市市区初中毕业学业体育考试免考申请表
准考
证号
姓名
照
片
性别
学校
班级
申请
免试
原因
考生
签名
家长
签名
班主任
签名
体育教师签 名
公
示
情
况
残疾考生
目测人签名
学
校
意
见
(盖 章)
年 月 日
区
教育
主管
部门
审批
意见
(盖 章)
年 月 日
市教
育考
试院
审批
意见
(盖 章)
年 月 日
备注:
附残疾证或县级以上医院证明及病历、学生健康档案。
附件4:
2012年合肥市市区初中毕业学业体育考试缓考申请表
准考
证号
姓名
照
片
性别
学校
班级
原因
考生
签名
家长
签名
班主任
签名
体育教师签 名
学
校
意
见
(盖 章)
年 月 日
区教育
主管
部门
审批
意见
(盖 章)
年 月 日
以下为现场申请缓考时填写
考点
医务
人员
意见
签名:
年 月 日
考点
主考
意见
签名:
年 月 日
市教
育考
试院
审批
意见
(盖 章)
年 月 日
备注:
附残疾证或县级以上医院证明及病历、学生健康档案。
附件5:
2012年合肥市市区初中毕业学业体育考试免考汇总表1
区(盖章)
序号
学 校
准考证号
姓 名
备 注
附件6:
2012年合肥市市区初中毕业学业体育考试免考汇总表2
考点(盖章)
序号
学 校
准考证号
姓 名
备 注
附件7:
2012年合肥市市区初中毕业学业体育考试缓考汇总表
考点(盖章)
序号
学 校
准考证号
姓 名
备 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