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护理核心制度及指引

目录

一、护理查对制度1

医嘱查对指引4

服药、注射、输液查对指引5

输血查对指引6

二、护理交接班制度7

护理早交班工作指引8

护理床边交接班指引9

护理交班志的书写指引10

三、分级护理制度11

分级护理流程指引13

四、医嘱护嘱执行制度14

医嘱执行指引15

五、护理查房制度16

三级护理查房规范指引18

六、护理会诊制度20

护理会诊指引21

七、危重病人抢救制度22

八、护理不良事件报告制度23

护理不良事件报告及处理程序24

九、临床护理文书书写制度25

十、临床护理文书管理制度26

十一、患者告知制度27

 

一、护理查对制度

一、医嘱查对制度

1、医嘱经双人查对无误方可执行,每日必须总查对医嘱一次。

2、电脑打印医嘱执行单,由责任护士核对执行;责任护士执行医嘱后,在医嘱执行单上签署执行时间和姓名。

3、需要转抄医嘱时,必须写明日期、时间及签名,并由另外一人核对。

转抄医嘱者与查对者均须签名。

4、临时执行的医嘱,需经第二人查对无误,方可执行,并记录执行时间,执行者签名。

5、抢救患者时,医师下达口头医嘱,执行者须大声复述一遍,然后执行。

抢救完毕,医生要补开医嘱并签名,安瓿留于抢救后再次核对。

6、对有疑问的医嘱必须询问清楚后,方可执行和转抄。

二、服药、注射、输液查对制度

1、服药、注射、输液前必须严格执行“三查七对”。

三查:

摆药后查;服药、注射、处置前查;服药、注射、处置后查。

七对:

对床号、姓名、药名、剂量、浓度、时间、用法。

2、备药前要检查药品质量,水剂、片剂注意有无变质,安瓿、注射液瓶有无裂痕;密封铝盖有无松动;输液袋有无漏水;药液有无浑浊和絮状物。

过期药品、有效期和批号如不符合要求或标签不清者,不得使用。

3、备药后必须经第二人核对方可执行。

4、易致过敏药物,给药前应询问有无过敏史。

使用毒、麻、精神药物时,严格执行《医疗机构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管理规定》卫医药[2005]438号文件)。

护士要经过反复核对,用后安瓿及时交回药房;给多种药物时,要注意有无配伍禁忌。

同时,护理部要协同医院药学部,根据药物说明书,规范及健全皮试药物操作指引及药物配伍禁忌表。

5、发药、注射时,患者如提出疑问,应及时检查,核对无误后方可执行。

6、输液瓶加药后要在标签上注明药名、剂量并留下安瓿,经另一人核对并在药袋或药瓶上签名后方可使用。

7、严格执行床边双人核对制度。

三、手术患者查对制度

1、手术室与病区间交接患者时,双方确认手术前准备皆已完成,主动邀请患者参与与确认。

手术室护士要与病房责任护士或组长一起,根据“术前准备单”查对患者术前准备落实情况,包括科别、住院号、床号、姓名、手腕带、性别、年龄、诊断、手术名称及部位(左右)及其手术部位术前标识,术前用药、输血前8项结果、药物过敏试验结果与手术通知单是否相符,手术医嘱所带的药品、物品(如CT,X片)。

评估患者的整体状况及皮肤情况,询问过敏史。

2、手术护士检查准备手术器械是否齐全,各种用品类别、规格、质量是否合乎要求。

患者体位摆放是否正确,尽可能暴露术野和防止发生坠床和压疮。

3、手术人员(手术医师、麻醉师和手术护士)手术前要根据“手术安全核对单”再次核对科别、住院号、床号、姓名、手腕带、性别、年龄、诊断、手术部位、麻醉方法及用药、配血报告等。

在麻醉、手术开始实施前时刻,实施“暂停”程序,由手术者、麻醉师、手术/巡回护士在执行最后核对程序后,方可开始实施麻醉、手术。

4、洗手护士打开无菌包时,查包内化学指标卡是否达标,凡体腔或深部组织手术,手术前和术毕缝合前洗手护士和巡回护士都必须严格核对,共同唱对手术包内器械、大纱垫、纱布、缝针等数目,并由巡回护土即时在手术护理记录单记录并签名。

术前后包内器械及物品数目相符,核对无误后,方可通知手术医师关闭手术切口,严防将异物留于体腔内。

5、手术切除的活检组织标本,应由洗手护士与手术者核对,建立标本登记制度,专人负责病理标本的送检。

四、输血查对制度

依据卫生部《临床输血技术规范》的要求,制定抽血交叉配备查对制度、取血查对制度、输血查对制度。

输血查对制度通过“输血安全护理单”组织实施。

1、抽血交叉配血查对制度

(1)认真核对交叉配血单,患者血型验单,患者科室、床号、姓名、性别、年龄、住院号。

(2)抽血时要有2名护士(只有一名护士值班时,应由值班医师协助),一人抽血,一人核对,核对无误后执行。

(3)抽血(交叉)后须在试管上贴条形码,并写上病区(号)、床号、患者的姓名,字迹必须清晰无误,便于进行核对工作。

(4)血液标本按要求抽足血量,不能从正在补液肢体的静脉中抽取。

(5)抽血时若对验单与患者身份有疑问,应与主管医生、当值高年资护士重新核对,不能在错误化验单和错误标签上直接修改,应重新填写正确化验单及标签。

2、取血查对制度

到血库取血时,应认真核对血袋上的姓名、性别、床号、血袋号、血型、输血数量、血液有效期,以及保存血的外观,必须准确无误;血袋须放入铺上无菌巾的治疗盘或清洁容器内取回。

3、输血查对制度

(1)输血前患者查对:

须由2名医护人员核对交叉配血报告单上患者床号、姓名、住院号、血型、血量,核对供血者的姓名、编号、血型与患者的交叉相容试验结果,核对血袋上标签的姓名、编号、血型与配血报告单是否相符,相符的进行下一步检查。

(2)输血前用物查对:

检查袋血的采血日期,血袋有无外渗,血液外观质量,确认无溶血、凝血块,无变质后方可使用。

检查所用的输血器及针头是否在有效期内。

血液自血库取出后勿振荡,勿加温,勿放入冰箱速冻,在室温放置时间不宜过长。

(3)输血时,由2名医护人员(携带病历及交叉配血单)共同到患者床旁核对床号,询问患者姓名,查看床头卡,询问血型,以确认受血者。

(4)输血前、后用静脉注射生理盐水冲洗输血管道,连续输用不同供血者的血液时,前一袋血输尽后,用静脉注射生理盐水冲洗输血器,再继续输注另外的血袋。

输血期间,密切巡视患者有无输血反应。

(5)完成输血操作后,再次进行核对医嘱、患者床号、姓名、血型、配血报告单,血袋标签的血型、血编号、献血者姓名、采血日期,确认无误后签名。

将输血安全护理单(交叉配血报告单)附在病历中,并将血袋送回血库至少保存一天。

二00九年七月修订

 

医嘱查对指引

医生开出医嘱

电脑班录入医嘱

执行护士处理医嘱,并签名

电脑班与执行护士双人查对医嘱

打印治疗单等

按单执行医嘱,签名

 

注:

护长每周参加总查对医嘱2次;科室每日总查对1次。

 

服药、注射、输液查对指引

 

 

输液挂瓶者与穿刺者核对

 

输血查对指引

 

二、护理交接班制度

1、交接班制度是护理工作连续性的重要保证。

2、各班护士应严格遵照护理管理制度,服从护士长安排,坚守工作岗位,履行职责,保证各项治疗护理工作准确及时地进行。

3、交班前,组长和当班责任护士应检查医嘱执行情况和危重病人护理记录,重点巡视危重患者和新入患者,在交班时安排好护理工作。

4、每班必须按时交接班,接班者提前15分钟到科室,交接患者、护理记录、医嘱执行和物品(急救车、麻醉药品等)。

对患者情况和病情观察、护理要交接清楚。

5、上一班责任护士必须在交班前尽量完成本班的各项护理工作,处理好用过的器械物品和床边各种引流物品,为接班者做好工作提供便利条件及用物准备,如消毒敷料、试管、标本瓶、注射器、常备器械、被服等,以便于接班者工作。

遇有特殊情况,必须做详细交代,与接班者共同做好工作方可离去。

6、早交班的方式可以是在护士之间进行,也可以是全病区医护联合交班。

医护联合交班时,由夜班护士报告病情,全体人员应严肃认真地听取,之后由护士长或组长带领A班和N班护士共同完成床边交接班。

床边交接班要避免走过场。

7、其余班次除详细交接班外,均应共同巡视病房,进行床边交接班。

8、交接班内容包括:

(1)患者总数,出入院、转科、转院、分娩、手术、死亡人数,以及新入院、危重病人、抢救病人、大手术前后或有特殊检查处理、有行为异常、自杀倾向的病人的病情变化及心理状态。

(2)医嘱执行情况,重症护理记录,各种检查标本采集及各种处置完成情况,对尚未完成的工作,应向接班者交待清楚。

(3)查看重点患者,如:

新入、当日手术或术后3天患者、危重患者、特殊检查治疗用药患者、有多重耐药菌感染患者等,昏迷、瘫痪等危重患者有无压疮,以及基础护理完成情况,各种导管固定和通畅情况。

(4)贵重、毒、麻、精神药品及抢救药品、器械、仪器的数量、技术状态等,并签全名。

(5)交接班者共同巡视检查病房是否达到清洁、整齐、安静的要求,检查各项工作的落实情况。

9、交班中如发现病情、治疗、器械、物品交待不清,应立即查问。

接班时如发现问题,应由交班者负责;接班后如因交班不清,发生差错事故或物品遗失,应由接班者负责。

10、责任护士或组长填写“病房护理交接班日志”。

“病房护理交接班日志”的书写应当字迹整齐、清晰,重点突出。

护理记录内容客观、真实、及时、准确、全面、简明扼要、有连贯性,运用医学术语。

进修护士或实习护士书写护理记录时,由带教护士负责修改并签名。

二00九年七月修订

 

护理早交班工作指引

 

二00九年七月修订

护理床边交接班指引

二00九年七月修订

 

护理交班志的书写指引

 

 

 

目的:

交班志书写指引是为了规范交班志的书写,避免交接书写遗漏和不清晰。

书写要求:

1、交班志由A、P、N班组长在交班前书写。

2、一律使用蓝黑墨水或碳素墨水笔书写,不得涂改,书写者签全名。

3、使用医学术语、字迹清晰、重点突出,无滥用简化字。

4、体现病区的整体护理情况,对本病区患者动态的记录以及对重点交接班内容、提请下一班护理人员特别关注的事项的说明。

5、

二00九年七月修订

每班书写完毕,在表格下相应的位置签名。

 

三、分级护理制度

分级护理是指患者在住院期间,医护人员根据患者病情和生活自理能力,确定并实施不同级别的护理,级别分为特级护理及一、二、三级护理,并做出标记:

特级护理红色、一级护理为橙色、二级护理为绿色、三级护理可不设标记。

特级护理

(一)具备以下情况之一的患者,可以确定为特级护理:

1、病情危重,随时可能发生病情变化需要进行抢救的患者;

2、重症监护患者;

3、各种复杂或者大手术后的患者;

4、严重创伤或大面积烧伤的患者;

5、使用呼吸机辅助呼吸,并需要严密监护病情的患者;

6、实施连续性肾脏替代治疗(CRRT),并需要严密监护生命体征的患者;

7、其他有生命危险,需要严密监护生命体征的患者。

(二)护士实施的护理工作内容:

1、严密观察患者病情变化,监测生命体征;

2、根据医嘱,正确实施治疗、给药措施;

3、根据医嘱,准确测量出入量;

4、根据患者病情,正确实施基础护理和专科护理,如口腔护理、压疮护理、气道护理及管路护理等,实施安全措施;

5、保持患者的舒适和功能体位;

6、实施床旁交接班。

一级护理

(一)具备以下情况之一的患者,可以确定为一级护理:

1、病情趋向稳定的重症患者;

2、手术后或者治疗期间需要严格卧床的患者;

3、生活完全不能自理且病情不稳定的患者;

4、生活部分自理,病情随时可能发生变化的患者。

(二)护士实施的护理工作内容:

1、每小时巡视患者,观察患者病情变化;

2、根据患者病情,测量生命体征;

3、根据医嘱,正确实施治疗、给药措施;

4、根据患者病情,正确实施基础护理和专科护理,如口腔护理、压疮护理、气道护理及管路护理等,实施安全措施;

5、提供护理相关的健康指导。

二级护理

(一)具备以下情况之一的患者,可以确定为二级护理:

1、病情稳定,仍需卧床的患者;

2、生活部分自理的患者。

(二)护士实施的护理工作内容:

1、每2小时巡视患者,观察患者病情变化;

2、根据患者病情,测量生命体征;

3、根据医嘱,正确实施治疗、给药措施;

4、根据患者病情,正确实施护理措施和安全措施;

5、提供护理相关健康指导。

三级护理

(一)具备以下情况之一的患者,可以确定为三级护理:

1、生活完全自理且病情稳定的患者;

2、生活完全自理且处于康复期的患者。

(二)护士实施的护理工作内容:

1、每3小时巡视患者,观察患者病情变化;

2、根据患者病情,测量生命体征;

3、根据医嘱,正确实施治疗、给药措施;

4、提供护理相关的健康指导。

护士在工作中应当关心和爱护患者,发现患者病情变化,应当及时与医师沟通。

 

二零一零年一月修订

 

分级护理流程指引

 

注:

特级护理为红色;一级护理为橙色;二级护理为绿色;三级护理可不设标记。

 

四、医嘱护嘱执行制度

一、医嘱执行制度

1、医嘱必须由在我院拥有两证(医师资格证和执业证)和处方权的医师开具方可执行。

医生将医嘱直接书写在医嘱本或电脑上。

2、医师开出医嘱后,护士应及时、准确、严格执行医嘱,不得擅自更改。

如发现医嘱中有疑问或不明确之处,应及时向医师提出,明确后方可执行。

3、病区护士电脑打印医嘱执行单,交管床的责任护士核对执行;责任护士执行医嘱后,在医嘱执行单上签署执行时间和姓名。

4、在执行医嘱的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守查对制度,以防差错和事故发生。

执行医嘱时须严格执行床边双人查对制度。

5、一般情况下,护士不得执行医师的口头医嘱。

因抢救急危患者需要执行口头医嘱时,护士应当复诵一遍无误后方可执行。

抢救结束后,护士应及时在医师补录的医嘱后签上执行时间和执行人姓名。

6、病区每天所有患者的医嘱必须统一总核对一次。

方法是:

电脑打印出全病区所有患者当日的医嘱执行单后,交给当班组长和另一位责任护士一起,将打印出的医嘱执行单和医嘱进行一次总核对。

对于无法统一核对的长期医嘱或临时医嘱,必须经第二人核对后方可执行。

7、病区医嘱执行单实施一人一日一单制。

医嘱执行单在科室专项保存。

二、护嘱执行制度

1、护嘱是高级责任护士、组长或护士长为帮助责任护士达到预期护理目标,根据患者病情、护理需要而下达的护理措施。

护嘱是促进、维持和恢复患者身心健康所需要采取的护理行为。

2、护嘱必须由高级责任护士以上人员下达或制订。

高级责任护士将护嘱直接书写在护嘱执行单上,护嘱要根据医嘱、患者病情和护理需要,随时下达和调整。

护嘱下达前,要评估患者的病情和需要。

3、护嘱由高级责任护士、(初级)责任护士或助理护士执行。

下级护士应及时、准确、严格执行护嘱,不得擅自更改。

如发现护嘱中有疑问或不明确之处,应及时向上一级护士提出,明确后方可执行。

护嘱执行后由执行护嘱的责任护士在“护嘱执行单”上签全名。

4、上一级护士,通过查房、会诊、交接班等方式,每天上午评估护嘱、护嘱执行情况和护理效果,及时更改或调整护嘱。

5、护嘱要与医疗工作保持连续性。

遇专科护理方面的护嘱与医嘱有不一致时,护士应及时与医生沟通,调整医嘱或护嘱。

6、护嘱应以指导低年资护士完成护理工作为原则,以确保护理工作的统一性、同质性、连续性。

二00九年七月修订

 

医嘱执行指引

 

注:

科室每日总查对医嘱1次;医嘱执行单科室保存。

护长每周参加总查对2次。

 

五、护理查房制度

一、护理业务查房

参照医师三级查房制度,上级护土对下级护士护理患者的情况进行护理查房。

1、护理查房主要对象:

新收危重患者、手术患者、住院期间患者发生病情变化口头/书面通知病重/病危、特殊检查治疗患者、压疮评分超过标准的患者、院外带人Ⅱ期以上压疮、院内发生压疮、诊断未明确或护理效果不佳的患者、潜在安全意外事件(如跌倒、坠床、走失、自杀等)高危患者等。

2、护理查房的目的:

(1)解决临床护理工作中的问题,不断提升专科护理内涵和质量,提高护土的专业能力,保持护理工作的连续性。

(2)通过护理查房建立临床护士教育训练的长效机制,让护士学习、运用临床专科知识和技术。

(3)护理查房也是一个建立临床护土分层级管理机制,形成传帮带的管理过程。

3、具体方法和步骤:

(1)护士长、护理组长或高责护士每天在一个相对固定的时间组织对上述患者进行查房。

(2)初级责任护士将分管患者的护理措施及实施效果向护士长或上级护士汇报。

(3)上级护土根据患者的情况和护理问题提出护理措施的建议或指示,由下级护士将其中的客观情况记录在“护理记录单”中,并注明“护士长查房”、“高级责任护士XXX查房”等,并根据上级护士查房时的要求实施护理。

对于查房工作中出现的疑难护理问题或护理新知识和新技术,可以再组织专题的学习讨论。

(4)查房过程中,根据病情和专科护理工作需要,由高级责任护士向其他专科或医院专科护理小组提出护理会诊的申请。

(5)查房后上级护士的要求可以书写在“护嘱执行单”上,班班落实。

(6)护理部主任应定期参加护理查房,并对科室的护理工作提出指导性意见。

二、护理行政查房

护理行政查房在护理行政管理人员之间开展,由护理部主任组织。

1、行政查房目的:

提高护士长的行政管理能力,改善护理工作管理质量。

2、行政查房内容:

(1)对照《护理工作管理规范》和《广东省护理事业发展中期评估》的目标、任务和要求,组织落实。

(2)抓好“病房护理管理模式”的调整,护理部主任持续地跟进临床护土分层级管理、连续性排班和责任制的全人护理模式的实施。

(3)依法执业:

见《临床护理文书规范》第四章第三节“护理文书评价标准暂行”的第一部分。

(4)运用五常法督促护士站、治疗室、急救柜车、药柜麻醉药柜、无菌物品储存柜等的规范管理。

(5)病区环境的管理。

(6)核心工作制度的落实情况。

(7)护士的岗位培训和专业能力培养。

(8)临床护理质量和文书的持续改进。

3、行政查房的方法和步骤。

(1)护理部主任行政查房:

由护理部主任主持,护士长、护理部干事参加,每月1—2次以上,有专题内容,重点检查有关护理管理工作质量、岗位责任制、规章制度执行情况,服务态度及护理工作计划贯彻执行及护理教学情况。

(2)护理部主任定期到病区或门、急诊检查科护士长、区护士长岗位职责落实情况。

(3)护土长交叉行政查房:

由护理部主持,每月1次,有重点地交叉检查各病区护理管理工作质量、服务态度、护理工作计划贯彻执行及护理教学情况。

(4)本病区护士长行政查房每周1次。

三、护理教学查房

1、临床护理技能查房:

观摩有经验的护士技术操作示范、规范基础或专科的护理操作规程、临床应用操作技能的技巧等。

通过演示、录像、现场操作等形式,不同层次的护土均可成为教师角色,参加的人员为护士和护生。

优质护理病例展示和健康教育的实施方法等,起到教学示范和传、帮、带的作用。

2、典型护理案例查房:

由病区的高级责任护士以上人员或带教老师组织护理教学活动。

选择典型病例,提出查房的目的和达到的教学目标。

运用护理程序的方法,通过收集资料、确定护理问题、制订护理计划、实施护理措施、反馈护理效果等过程的学习与讨论,帮助护土掌握运用护理程序的思维方法,在教与学的过程中达到规范护理流程、了解新理论,掌握新进展的目的。

3、临床护理教学查房:

由带教老师负责组织,护士与实习护生参加。

重点是护理的基础知识和理论,根据实习护生的需要确定查房的内容和形式。

围绕实习护生在临床工作中的重点和难点,按照《护理教学查房规范》,每月进行1-2次的临床带教查房,如操作演示、案例点评、病例讨论等。

二00九年七月修订

 

三级护理查房规范指引

 

根据《护理工作管理规范》及上级部门要求,护理部制定三级护理查房规范指引,具体如下:

一、目的

1、充分发挥护理专家的指导作用,及时发现并解决临床现存或潜在的护理问题。

2、形成以护士-责任护士-护士长(护理组长或主管护师以上)的三级质量保证体系。

3、以病人为中心,应用护理程序为病人康复提供最佳途径。

二、三级护理查房的意义

1、整合护理团队的资源,发挥高素质专科护理人才的作用,提高专科护理质量。

2、提升护士的专业素质,增强护理人员主动性学习的积极性。

3、有利于分层次使用护理人员,增强护理人员的工作成就感、自豪感。

4、提升护理工作者的形象,提高病人满意度。

三、参加人员:

各级在班护理人员(科室根据查房时间安排调整)。

四、查房对象

1、新收危重病人、住院期间发生病情变化或告病重/病危的病人;

2、大型手术前后;

3、压疮评分超过标准的病人,院外带入Ⅱ期以上压疮、院内发生压疮;

4、诊断未明确或护理效果不佳患者;

5、新开展护理项目或诊疗病例;

6、特殊检查、治疗前的患者;

7、潜在安全意外事件等(如跌倒、坠床、走失、自杀、高危病人)。

五、查房前准备

1、查房物品准备:

查房病历、手消毒液、基本用物(体温计、听诊器、血压计、手电筒、压舌板等)、专科用物(皮尺等)。

2、病人准备:

告知患者与家属查房目的取其配合,限制陪护,保持环境安静。

3、查房护士准备:

熟悉病情、查阅相关文献资料。

六、查房队列

1、进入和退出病房顺序:

护士长(或护理组长)、责任护士、管床护士(或夜班护士)、各级护士按层级高至低排序、实习护生。

2、床边站位顺序:

护士长(或护理组长)、责任护士(主查人)站在病人右侧近床头处,管床护士或夜班护士(报告病情)站于病人左侧近床头处,其余人员按照层级高至低站于管床护士周围,各科可根据实际情况调整。

七、具体做法

1、听:

管床护士(或夜班护士)向护士长(或护理组长)、责任护士汇报分管病人病情,阐述主要护理问题、护理措施及实施效果,提出护理难点、疑点及需协助解决的护理问题。

2、查:

责任护士对患者进行专科护理体查、问诊(核实管床或夜班护士的护理评估),检查医嘱执行、护理措施落实情况,补充管床或夜班护士的病情汇报,小结突出阳性体征、简单点评护理病历质量。

3、讲:

责任护士分析病情,就个案护理的关键问题向管床或夜班护士提问,对护理问题、措施的准确性、及时性、有效性进行评价,并根据病人的情况提出当前疑难问题、护理措施等,提出指导性意见。

4、总结:

护士长(或护理组长)归纳、总结案例护理特点,结合病例评价管床护士、责任护士的临床护理思路,纠正不当的护理措施,结合病例讲解国内外护理进展,重点提示病例的护理风险与质量要求,并针对重点问题进行简短讨论。

5、记录:

管床护士(或夜班护士)将责任护士、护士长(或护理组长)对该病例提出的措施要点客观记录在护理记录单上,并注明“XXX副主任护师(主管护师)查房”、“XXX护士长查房”、或“XXX护理组长查房”字样。

记录内容要求客观、真实、准确、简明扼要,护士长(或护理组长)需确认记录情况并签名。

八、查房次数

危重患者必须组织一次三级查房,无危重患者的病区每周组织一次新入院或特殊病人的查房,查房时间控制在20分钟内。

 

二0一0年修订

 

六、护理会诊制度

一、专科护理会诊

1、高级责任护士以上人员具备申请会诊和参与会诊资质。

申请会诊需要填写“护理会诊单”。

2、科室遇有本专科不能解决的护理问题时,可请求其他科或多专科进行护理会诊,并明确提出护理会诊目的和解决的问题,必要时护理部负责协调。

3、护理会诊由高责护士或护士长主持,相关专业护土及病区相关护理人员参加,认真进行讨论,提出解决问题的方法或进行调查研究。

4、进行会诊必须事先做好准备,负责的科室应将有关材料加以整理,尽可能做出书面摘要,并事先发给参加会诊的人员,预做发言准备。

5、参加会议的人员应根据会诊需要解决的问题进行认真准备。

讨论时由高级责任护士负责介绍及解答有关病情、诊断、治疗护理等方面的问题,参加人员对护理问题进行充分的讨论,并提出会诊意见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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