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行政机关公文写作与处理授课提纲徐加曾.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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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行政机关公文写作与处理授课提纲徐加曾

国家行政机关公文写作与处理授课提纲

(2008年5月23日)

办公室各位同仁:

按照会议安排,今天由我和大家共同学习《国家行政机关公文写作与处理》这一课题。

总体来说,这一课题范围很广、技巧很多,讲起来也很枯燥,加之本人的水平和能力有限,因此,我认为这一课题也很难讲。

但既然安排了2个小时的时间来进行专题学习。

我就结合着自己在工作中所积累的一些经验、体验和做法,与大家共同进行探讨学习,讲得不妥和不对的地方,请各位予以批评指正。

今天,我主要讲三个方面的内容。

一、公文的简要常识

我们把一切公务活动中所形成和使用的文字材料称之为公文,这是不加任何限制的定义。

由于公文的种类繁多,其性质、特点各异,使用范围不同,颁发程序、规范程序、执行落实的行政约束力不一,又有保密程度、紧急程度之分,因而比较庞杂。

为了熟悉、掌握和正确使用不同公文,我们有必要对公文进行区别分类,相对加以规范。

规范公文,必须分门别类,按其属性加以区别。

如果不加以区别分类,分文的写作、办理、制发就难以“对号入座”。

对现代公文文种的分类规范,目前尚没有统一的认识和一致的意见。

从总结公文处理的实践和一些分类规范看,按公文的属性和不同的根据予以分类规范,尚比较科学和符合实际。

具体有以下分类法:

按照机关的种类划分,有党务机关公文、行政机关公文、司法机关公文、军事机关公文、企事业单位公文、社会团体公文等。

本书讲的主要是行政机关公文。

按照公文的行文方向划分,则分为上行公文、平行公文、下行公文三种类型。

这是公文草拟、制发首先要明确的。

否则,制发的公文就没有目的、没有针对性。

按照公文的保密程度划分,则分为绝密公文、机密公文、秘密公文、内部材料、普通公文等5种。

我们每草拟一份公文,其应属于哪一种,要根据有关保密规定确定。

按照公文的紧急程度划分,则分为特提公文、特急公文、加急公文、平急公文、普通公文5种。

在机关运行中,属于比较急的公文,多以电报、传真方式传递,按规定时限办理。

按照使用范围划分,则分为通用公文和专用公文两大类。

通用公文如新《办法》所列的决定、通知、通报、报告、请示、批复意见、函、会议纪要等;专用公文如司法类公文、经济类公文、任免类公文以及议案、提案、建议、说明类公文等。

本书所讲的主要是通用公文。

按照规范性和分发程序的规范程度、行政约束力的强弱划分,可分为规范性公文和非规范性公文两大类。

新《办法》所列的13种公文,其颁发程序比较规范,行政约束力较强,属于规范性公文。

在规范性公文中,还有颁发程序更严格、更规范、约束力更强,执行中更加权威的法律、法规性公文,如法律、法规、规章中的法、条例、规则、章程、规定、办法、实施细则、实施办法等。

根据制发程序的严格性、执行落实约束力的强弱,对法律法规性公文进一步划分,则又可分为法律性公文和法规规章性公文。

在法律性公文中,又有母法与单项法律即宪法与普通法之分。

在规范性公文中,其制发规范、执行约束力低于法律、高于通用规范性公文的,是法规规章性公文,如条例、规定、办法、规程、章程、细则等。

在法律规章性公文中,法规高于规章。

法规性公文又分为行政法规和地方性法规;规章性公文又分为部门规章和地方政府规章。

法规规章性公文有多种不同的文种。

在规范性公文中,还有与通用规范性公文处于同一层次上的专用规范性公文,如司法公文、军事公文、外交公文等。

在公文中,规范性公文以外的,则属于非规范性公文。

对非规范性公文按照其使用范围划分,则可分为非规范性通用公文和非规范性非通用公文两类。

非规范性通用公文的种类比较多,如调查报告,工作计划类,工作总结类,提案、建议、说明,讲话稿类,简报信息类,书信类公文,启事类公文,条据类公文,表格类公文,大事记等。

非规范性非通用公文的种类比较杂,涉及面小,本书不作具体阐述。

二、常用规范性公文写作

按照《办法》的规定,常用规范性公文主要有13种,分别为命令(令)、决定、公告、通告、通知、通报、议案、报告、请示、批复、意见、函、会议纪要。

由于时间关系,今天不可全部都讲,我重点对12种在工作经常使用的公文作讲解:

(一)通知

1.通知的释义

通知是一切机关、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传达上级指示,部署安排工作,实施管理措施,处理公共事务,任免聘任干部,批转、转发、印发下级机关、上级机关和不相隶属机关有关公文,要求以下级机关需要周知的事项等使用的公文文种。

通知是新中国建立以来一直被确定使用的规范性文种之一。

通知是下行文,制发主体应是受文单位的上级机关或主管单位,且受文单位与制发主体应有直接或间接的隶属关系。

2.通知的分类

通知是公文中使用频率最高的一个文种,也可以说是一个综合型的公文载体。

根据功用,通知大体分为以下几种类型:

一是部署性通知。

这类通知主要用于为贯彻上级机关的工作指示而作出的部署,或本级机关决定开展工作所作的具体安排。

二是管理性通知。

这类通知主要是机关的内设部门对某项业务工作制定的管理意见、规定、方案、细则、办法等,需要转发各单位贯彻执行的通知。

三是知照性通知。

这类通知主要用于向有关单位、部门传达、告知本级机关决定的事项,如人事任免、机构设置、启用印章、重要更正等。

这类通知只要求下级机关知晓,不需要贯彻落实。

四是事务性通知。

这类通知主要有转发上级的文件或领导讲话通知、转发领导指示通知、会议通知等。

3.通知的特点

从内容看,通知有以下几个特点:

一是明确性。

通知有明确的受文单位。

下发的通知需要报上级机关的用抄报,不相隶属的相关单位用抄送。

二是指令性。

除知照性通知外,任何通知都有做什么,怎么做的内容,用通知这种方式来统一、规范各单位的做法。

三是政策性。

各级党委、政府制定的政策,有的是用立法形式发布的,还有许多是用“通知”来规定的,政策性较强。

四是兼容性。

通知虽然是独立的一个文种,有其适用范围,但在实际运用时,很多通知的内容与指示、决定、意见这些文种都有兼容性。

如下行文的意见,内容和写作方法与通知没有什么差别,必要时可以把“意见”换成“通知”文种行文。

4.通知的格式

通知的格式为:

标题—主送机关—正文—成文时间。

任何通知的格式是基本不变的。

5.通知的写法

通知的写法应根据目的、对象、内容和材料确定。

这里介绍的是一些常规的写法。

(1)标题的写法。

情况不同标题的写法也不同,觉的有四种写法:

一是以机关红头文件或电报印发的通知,标题要写发文机关、发文事由、文种。

例如《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开展全国粮食清仓查库工作的通知》。

二是以白头文件形式印发的通知,标题可以省去发文机关这个要素,只写发文事由和文种。

例如,关于认真做好××××年工作总结的通知》。

这类属临时性的工作通知,没有必要用红头文件印发。

三是以白头文件形式印发,且是机关内部事务的通知,可以省去发文机关和发文事由,只写文种“通知”即可。

四是转发文件的通知,发文机关、发文事由、文种三个要素要齐全,这里要注意避免出现三个以上“的通知”。

具体处理有两种方法:

一种是直接转发原文,不要转发经过转发的文件。

如××市人民政府要转发《××省人民政府转发〈国务院关于严禁再建楼堂馆所的通知〉的通知》时,标题可写为《××市人民政府转发〈国务院关于严禁再建楼堂馆所的通知〉的通知》。

另一种是不引原文标题,只写发文机关和标题内容。

例如,《××市人民政府转发国务院关于严禁再建楼堂馆所文件的通知》。

这样写就不会出现三个以上“的通知”了。

(2)主送机关的写法。

主送机关是指与制发机关有直接或间接隶属关系的受文单位,通知的发送范围根据需要确定。

通常有三种写法:

一是普发通知要统称,因为单位多范围广,不可能一一都写,只能统称。

统称必须有固定不变、规范统一的程式,不能随意。

例如,县人民政府的普发通知,一般主送机关的统称是: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委、办、局”,主送机关的顺序不要随意颠倒,任何公文的通知都要这样规范来写。

二是发部分单位的通知要简称。

例如州人民政府发部分单位的通知,涉及两个县的主送机关应简称为:

“××县、××县人民政府”,不能写为“××县人民政府、××县人民政府”;涉及财政、农业、水利部门的,主送机关应简称:

“州财政局、农业局、水利局”,每个部门前边不一定要都加“州”字。

三是只发每个系统一个单位的通知要全称。

例如,市人民政府发的涉及一个县人民政府、市财政局、市工程建筑公司的通知,应写为“××县人民政府,市财政局,市工程建筑公司”。

(3)正文开头语的写法。

主送机关写完后,在写通知事项前边通常都要写一段话,这就是开头语,也叫导语。

开头语主要围绕是什么,为什么内容来写,把什么、为什么交代清楚就行了,不要写其他无关紧要的话。

写开头语有几种方式:

一是总结式。

这就是对前一段的工作进行简要总结,看到成绩,指出存在的问题,然后再写为什么发这个通知。

二是目的式。

这就是把是什么省去不写,开头就是为什么发这个通知。

这是一种觉的开头方式,写起来较简单,不需要进行更多的构思。

三是叙述式。

这也是开头觉的一种写作方式。

例如,转发领导批示的通知,首先要交代一下某领导在什么材料上,对什么问题作了什么批示,这个批示对工作有什么指导意义,然后再写通知的要求。

这样写,才能让下级机关了解通知的来龙去脉。

四是依据式。

这就是根据上级机关的通知精神,对本单位的工作作出安排部署。

五是点题式。

这种开头方式一般用于转发文件的通知,开头就把转发的文件标题点出来,直接入题。

以上开头语写完后还要紧接着写一句“现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用以结束开头语,引出下文。

这样,上下前后才能自然转接。

(4)正文内容的写法。

通知正文内容与报告、请示正文内容的不同之处,就是要写好叫下级机关做什么、怎么做的问题。

因此,写作时要紧紧扣住“怎么做”来写。

既然前边写的是“现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般都有3个以上的问题要解决。

要解决这些问题就要把问题分开来写,一写什么,二写什么,三写什么都必须明确。

提出的方法要切合实际,有操作性。

具体怎么写,有几种方法可以参考:

一是标题要引人入胜。

正文中的每一个问题都写一个小标题,这个标题要根据所写内容,认真推敲、提炼,可用对偶句式或排比句式作标题,以引人入胜。

对偶句式是字数都一样多的两句话,例如,“强化意识,加强领导”、“完善措施,活化机制”、“狠抓质量,注重实效”、“转变作风,搞好服务”等,都属于对偶句式。

排比句式是三句话以上,每句话字数都一样多,例如,“与时俱进,开拓创新,努力实现两个转变”、“突出重点,打好基础,全面提高整体素质”。

采用排比句式作标题,不仅引入注目,而且思想性和理论性较强。

二是开口要尽量小。

正文中每个问题的小标题,都是入题之口。

写标题要考虑开口不宜过大。

开口太大,内容不容易写清楚;开口小一点,内容就容易写得充实、丰满。

例如,把“精简会议,精简文件”作为一个问题的标题来写,就要分别说明如何精简会议、如何精简文件,写起来很费力。

如果分开各作一个问题的标题,开口就小多了,写起来就省力得多。

三是内容要纵横交错。

在写每一个问题时,都要考虑纵要到底,横要到边。

写清楚上级是怎么要求的,下边应该怎么做。

纵要到底,就是要把该写的问题写完,该写几个问题就一定都要写到,不能少写图省事。

横要到边,就是写每个问题要考虑它的横面。

例如,写关于传染病防控工作的通知时,一般都涉及要求各级党委、政府加大宣传力度的问题,怎样加大?

光靠各级党委、政府开会宣传是不够的,就必须写明要利用报刊、广播电视、互联网、手机信息、黑板报、墙报、文化站、科技站、卫生院、图书室等媒体和单位,把各行业都调动起来,对广大人民群众进行传染病防控工作知识的宣传教育,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群防群控。

这就是横面。

四是表述要有虚有实。

“虚”是指写作者对问题的思想认识。

正确运用“虚”这种表述方式,往往能起到公文的灵魂作用。

我们常说某某同志写的材料思想性很强,就是指他对问题的认识和分析深刻。

“实”是指解决问题的具体方法,要求要切合实际,有可操作性,不能讲空话、大话、套话。

通知的正文写法一般要求有虚有实,有血有肉。

例如,有一通知要解决的是建立和完善公共财政体系的问题,正文一开头就写“完善和建立公共财政体系是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体现,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要保障,是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重要环节。

”这就是对问题的认识,不是具体的方法,但却是这个问题写作的有机组成部分。

通过对问题的认识,提醒各级各部门对此项工作引起重视。

认识写完后再写怎样建立和完善公共财政体系的要求。

当然,每个问题不一定都要虚实结合起来写,那样就成格式化了。

一般问题不需要写认识,要求怎么做直接说就行了。

(5)结束语的写法。

有的通知常用“特此通知”或“此通知”来作结束语,这是多年来写通知的习惯沿袭用语。

认真推敲起来,实属拖泥带水、多余的语言。

实际上通知可不写结束语,正文写完即可。

有的写结束语,但不是一句话,而是一段话,对通知的贯彻落实提出总的要求。

(6)落款的写法。

通知与其他公文一样,最后要署单位名称和成文时间,具体写法与请示相同。

(7)通知应加盖印章。

(二)报告

1.报告的释义

报告是向上级机关汇报工作,反映情况,提出意见和建议,答复咨询,上报备案等使用的公文文种。

报告是典型的上行公文。

2.报告的分类

报告与其他公文不同,既有规范性报告,又有非规范性报告。

这两种报告的类别不同,载体也不同。

规范性报告是以机关文件作为载体印发的公文,体例、格式、版式讲究规范。

非规范性报告通常是以白头文件形式印发的公文,除体例、格式讲究规范外,版式的随意性较大。

本节讲的是规范性报告,关于非规范性报告的写作,将在第三章中专门论述。

规范性报告从内容上看主要有以下几种类型:

一是工作报告。

就是按照上级机关要求所作的工作性报告,让上级机关掌握情况,更好地指导工作。

二是情况报告。

即在贯彻党的方针政策中遇到了问题,需要如实向上级机关反映、陈述意见、说明理由的报告。

三是回复报告。

一般是就上级机关询问或临时交办的事项向上级机关写的报告。

四是备案报告。

备案是行政机关为加强规范性文件的监督,保证规范文件质量,维护社会主义法制统一,促进依法行政而建立的一种行文制度。

备案的内容是各级行政机关制定并公布,在一定范围、时间内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具有普遍约束力的文件(规章除外)。

备案报告行文的程序是:

制定机关在规范性文件的公告签署之后,应将备案报告、规范性文件正式文本和说明装订成册,一式三份报上级政府法制机关登记。

上级政府法制机关的收到备案报告之日起5日内,对规范性文件进行形式审查。

符合规定的予以登记,并向制定机关出具统一编号的《规范性文件登记回执》;不符合规定的,不予登记,返回制定机关重新报送或作其他处理。

3.报告的特点

报告具有三个特点:

一是运态的上呈性。

报告属于上行文中的一种文体,不能作为下行文和平行文使用。

二是行为的从属性。

一是方面是上级机关要求报,另一方面是制定机关必须报,任何报告不外乎这两种情况。

三是内容的特殊性。

只有在上级机关询问或本级机关在工作中遇到新情况、新问题时,才向上级机关报告。

不能不分情况什么问题都报告,给上级机关增加公文处理的负担。

4.报告的格式

报告与其他公文一样,有相对固定的结构形式。

具体讲,其格式的结构是:

公文标题—主送机关—正文—结尾—成文时间。

这些要素缺一不可。

5.报告的写法

报告的写作方法多种多样,不是固定不变的。

每一个报告空间怎么写,应根据公文内容来确定,但基本写法是通用的。

具体如下:

(1)标题内容要全。

报告的标题内容结构是:

发文机关+发文事由+文种(报告)。

本来,按照《国家行政机关公文处理办法》规定,只有下行文和平行文的公文标题才冠发文机关名称,上行文的公文标题是否冠写发文机关没有硬性要求。

后来,考虑便于电脑管理检索,国务院办公厅秘书局专门做了规定,要求各省、区、市政府上报国务院的公文标题都应冠上发文机关。

因此,为统一机关的公文格式,行政机关报告的标题应按发文机关+发文事由+报告格式来规范标注。

(2)主送机关可视需要而定。

作为规范性公文的报告必须有明确的受理机关。

报告原则上应只报一个直接上级机关或主管部门,特殊情况也可写两个以上机关,不管写几个机关,都应根据需要来定。

由于报告是属于阅知性的公文,不需要上级机关办理答复,因此,除主送机关外,发文机关认为有必要阅知的其他上级机关,可用抄报的形式报送。

但是,除突发事件报告外,不得越级主送。

(3)导语要简明扼要。

导语就是在主送机关名称之下、正文的引言或概述。

导语主要有两个内容:

第一,要说明为什么写这个报告。

这是报告开头必须交代清楚的内容。

通常有三种写法:

一是依据式。

这种写法一般是工作报告和回复报告采用。

例如:

根据什么机关的什么通知精神,或者根据某某领导的指示精神,我们怎么做,做了什么等等。

二是叙述式。

这种写法一般用于情况报告。

即以叙述的形式简明扼要地说明写此报告的原因,以表明其必要性。

三是点题式。

这种写法常用于写备案报告。

写什么备案报告,一开头就要把备案文件的标题点出来。

第二,要写连接词。

导语写完后,紧接着要写一句话:

“现将情况报告如下”。

用这句话作为承上启下的连接词,以结束导语并引领报告的主要事项。

这是工作报告、情况报告、回复报告的格式化写法。

备案报告因系备案性质,且需上级机关回复,其格式相对单一,较为特殊,不需要写这句话。

(4)正文层次要清晰。

正文是公文写作的主要部分,报告也不例外。

特别是篇章结构、段落大意、过渡照应、内容详略等,都要认真谋篇布局。

先写什么,后写什么,顺序安排必须合理。

正文层次的基本结构是:

第一,基本情况;第二,主要做法;第三,收到的效果;第四,存在的问题;第五,今后工作的建议。

这是工作情况报告正文层次结构的通常内容和顺序,写作时可以视需要取舍。

回复报告的层次结构就不一定这么复杂,只要把上级机关询问的问题写清楚就行了。

备案报告就更简单,一般都是综合式写法,从开头到结尾只有一段文字,没有段落层次。

具体怎么写要靠写作者自己去把握。

(5)结束语要规范。

正文写完了要另起一行写一句报告的结束语。

结束语的写法很多,规范的写法有以下几种:

回复报告和情况报告一般写“专此报告,请阅”;工作报告一般写“以上报告当否,请阅示”;备案报告一般写“请予审查”。

无论什么报告,不要简单地用“特此报告”或“此报告”来作结束语。

(6)成文时间要准确标注。

报告结束后,均应在正文的右下边标注成文时间。

成文时间就是领导审核签发的时间。

按规定,行政机关的公文成文时间要用汉字标注,例如“二OO四年十一月八日”,不能标注为“二OO四·十一·八”或“O四年十一月八日”。

加盖单位印章不写单位名称。

(三)请示

1.请示的释义

请示是本级机关、单位在工作中发生的不能自行决定的重大问题,不属于本机关、单位权限审批范围的事项,需要上级机关审批、解决的重大事项,以及对上级指示要求中不明确的问题等向上级机关主求指示、批准时使用的公文文种。

请示作为公文的一个文种单独使用的时间并不很长。

1951年由政务院印发的《公文处理暂行办法草案》中,只有报告没有请示,对上级的请示或报告事项均用报告这个文种。

1981年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公文处理暂行办法》时,才把请示从报告中分离出来,成为独立的一个文种,并规定了适用范围。

2.请示的分类

请示可分为以下几种类型:

一是请求审批事项的请示。

例如,工程立项、机构调整、人事任免、发展规划、管理办法、工作方案等。

二是请求解决问题的请示。

这是本级机关在工作中员到的困难和问题,需请求上级机关帮助解决的公文。

例如,解决资金、添置设备、改善条件等。

三是请求批转文件的请示。

这种请示常用于部门制定的规章性文件或涉及面较大的工作意见,请求领导机关转发贯彻执行的请示。

四是请求指示、答复的请示。

这种请示一般用于急需处理、而本级机关又无权决定的事务性工作,或涉及面较广的政策性问题,需请求上级机关给予指示,统一做法。

请示事项较单一,但有一定的时效性。

3.请示的特点

请示与报告同属于上行文,具有明显的特点:

一是超前性。

凡请示都是打算要做的事情,必须事前行文,不得事中、事后行文。

二是从属性。

所请示的事项不管有多急、有多么重要,都必须经过上级机关核准同意才能组织实施,未经批准不能执行,更不得超越职权先斩后奏。

三是依赖性。

例如,要钱要物这一类的请示,只有依靠上级机关才能解决。

四是单一性。

凡请示性公文,主送机关只能写一个,不能一文多送;只能一文一事,不得一文多事。

五是保密性。

请示性公文从上报之日起到上级机关批复前,都要注意对请示内容的保密。

一方面不能发下级机关,另一方面不能向有关或无关单位泄露请示的事项,必须待上级机关批复同意后才能公开。

在公文处理实践中,由于报告与请示都是上行文,受文单位都是上级机关,因而经常出现报告与请示不分,两个文种使用混乱的现象。

应了解请示的性质特点,明确报告与请示有以下明显的区别:

从公文处理上讲,报告属于阅知件,请示属于办理件。

从功能上讲,报告是向上级机关汇报情况,反映问题,供决策参考;请示则主要请求上级机关给予指示,解决困难,答复问题。

从内容上讲,报告的内容比较广泛,涉及面可大可小,篇幅可长可短,形式也比较多样;而请示则比较单一,一文一事。

在行文格式上,报告比请示限制较少。

4.请示的格式

请示性公文,不管内容多或少,篇幅长或短,都有基本的格式,这种格式与报告相同,其结构形式是:

公文标题—主送机关—正文—结束语—成文时间。

除了有附件可在结束语后边写“附件”外,其他结构都是固定不变的。

5.请示的写法

写请示与写其他公文一样,具有基本的写作方法和要求。

(1)标题的写法。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的要求,标题规范的写法是:

发文机关+请示事由+文种。

例如:

“××市人民政府关于×××的请示”。

三个内容缺一不可。

这里特别要注意准确使用文种,“请示”不能用“报告”来代替,也不能把“请示”和“报告”合在一起,写成“请示报告”。

(2)主磅机关的写法。

任何请示性公文都有一个受文单位,就是直接的上一级机关。

主送机关的写法较简单,只要写出受文单位的名称即可,不要写领导的姓名、职务。

另外,必须考虑三个问题:

第一,只能写一个主送机关,不能写两个以上受文单位。

例如“市委、市政府”。

第二,要写规范的简称或统称,不能随意乱写。

例如,给××市人民政府写请示,不一定写全称,写“市人民政府”或“市政府”都是规范的简称或统称,但不能简写为“市府”。

第三,要注意行文关系,只能逐级行文,不能越级行文。

(3)正文的写法。

正文是指主送机关(不含主送机关)之下、结束语(不含结束语)之前的公文内容。

这是整个公文写作的重中之重。

这部分内容不一,结构复杂,写作技巧要求较高。

虽然没有可借鉴的模式,但不管什么请示的正文,都要求写好以下内容:

一是要写开头语,要用简明扼要的文字交代清楚为什么写此请示,尔后用“现将有关问题请示如下”一句话来结束开头语,同时启动请示内容的写作。

二是要写好请示的问题。

这部分内容要紧接开头语后边写。

党见有两种写法:

请示内容不复杂的采取“综述式”写法,所请示的问题用一个自然段就可写完;请示内容涉及问题较多的采取“分述式”写法,把所请示的内容分成若干问题,分别陈述意见,这种写法是最通行的。

无论采取哪种写法,都要摆事实、讲道理,把请示的问题讲清林,这样才能引起上级机关的重视,并给予关心支持。

三是提出的方法要合理可行,不能只提出问题,还应该结合实际提出解决问题的具体方法,供上级机关办理答复时参考。

(4)结束语的写法。

正文写法后要写一句结束语,以表示正文截止。

结束语的规范写法有三种:

一是请求审批事项、解决问题的请示,一般写“特此请示,请审示”;二是建议性的请示,一般写“妥否,批请示”或“以上意见如无不妥,请批转有关单位贯彻执行”;三是请求指示的请示,一般写“以上请示当否,请指示”或“当否,请指示”。

这三种结束语只是常见的写法,实际上相互之间没有严格的区分度,大都可以通用。

但除此之外,其他结束语不要乱用,例如:

“特此请示”、“此请示”、“可否,请示”等。

因为这些结束语语义不全、不规范,从语气上说也不够谦恭。

(5)附件的写法。

为使领导机关掌握了解情况,有些请示需要在正文后边附相关材料,一并上报领导机关,这就是附件。

附件的写法有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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