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地业务用房建设项目定稿.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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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地业务用房建设项目定稿
第一章总论
1.1项目概述
1.1.1项目名称:
***业务用房建设项目
1.1.2项目承办单位:
***
1.1.3项目建设地点:
***
1.1.4建设性质:
新建
1.1.5项目负责人:
***
1.1.6建设规模:
拟建***业务用房2345m2
1.1.7总投资及资金筹措:
项目总投资539.35万元,申请国家资金和地方配套
1.1.8建设期:
14个月
1.1.9编制单位:
***
1.1.10法人代表:
***
1.1.12资质等级:
***
1.2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依据
(1)《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计划纲要》;
(2)《投资项目可行性研究指南》;
(3)《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253号;
(4)《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50011-2001);
(5)《建筑与建筑群综合布线系统工程设计规范》;
(6)《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J16-87•2001年版);
(7)十六届六中全会《关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
(8)自治区发改委《关于抓紧编报2010年公安司法业务用房投资计划的通知》(内发改投字[2010]1999号)
(9)自治区发改委《关于编报政法基础设施建设“十二五”规划和2011年度投资计划的通知》(内发改投资[2011]202号)
(10)根据项目需要进行调查和收集的设计基础资料;
(11)项目建设单位提供的有关本项目的各种技术资料、项目方案及基础材料。
1.3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范围
受***的委托,***会同企业有关人员,在实地勘察的基础上,对项目涉及的有关问题进行了认真的调查和分析,按照国家和行业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本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
编制范围主要是:
项目建设的背景和必要性;
拟建项目地址与建设条件;
建设内容;
项目建设方案;
总图布置和公共辅助工程;
节能减排;
环境保护影响评价;
组织机构与人力资源配置;
项目实施进度;
项目招投标;
投资估算及资金筹措;
结论与建议。
1.4建设单位基本情况
1.5主要建设内容
项目建设***业务用房2345m2,四层建筑。
包括各功能办公室、会议室、电教室、活动室以及社区矫正中心、档案室、调解大厅、帮教基地等。
1.6项目建设背景
新中国成立60多年来,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经过全党全国人民的艰苦努力,我国司法行政工作取得举世瞩目的成就。
随着我国社会主义民主法治建设进程的不断加快,随着我国社会主义经济体制的简历和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的实施,基层司法行政工作的任务越来越重,职能不断强化和拓展。
基层***职能是司法行政系统基层的组织机构,与公检法共同担负着加强社会主义法治建设,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重要使命。
基层***主要职能及业务范围是:
(1)协助市委、市政府开展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和行政执法检查、监督工作。
(2)指导和管理人民调解工作,参与重大疑难民间纠纷调解工作。
(3)指导和管理基层法律服务工作。
(4)指导和管理法律援助工作和公证律师工作。
(5)组织开展普法宣传和法制教育工作。
(6)组织开展对刑满释放和解除劳教人员的过渡性安置和帮教工作。
(7)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
(8)指导管理社区矫正工作。
(9)完成市委、市政府和上级司法行政机关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为进一步加强基层司法行政工作的发展,有效解决我市司法行政业务用房紧张的实际问题,根据自治区发改委《关于抓紧编报2010年公安司法业务用房投资计划的通知》(内发改投字[2010]1999号)精神,经霍林郭勒市市委、市政府研究,拟在霍林郭勒市河东新区建设面积为2345m2,建筑占地面积586.25m2的司法行政业务用房。
1.7项目建设的必要性
1.项目的建设,将进一步加强基层司法行政机关建设。
对于强化基层司法行政工作,强化和完善***全面建设及加强基层民主法治建设,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推进基层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进程,把依法治国方略落到实处,为经济发展保驾护航,保障和促进霍林郭勒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2.项目的建设,将推进基层司法行政业务规范化建设的步伐。
基层司法行政业务规范化建设的目的和意义重大,是实践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的需要,是基层司法行政机关依法、全面、正确履行职能的需要,是自身巩固、提高、发展的需要,是强化***机构低位和职能的需要。
司法行政业务用房的建设是促进和提高司法行政业务规范化建设的前提和基础。
3.项目建设符合国家关于经济和社会统筹发展战略的要求。
1.8***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
1.8.1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和自治区、通辽市司法行政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
编制全市司法行政工作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并监督实施。
2.制定全市法制宣传和普及法律常识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全市各单位、各行业的法制宣传和依法治理工作。
3.指导和管理全市法律援助工作。
4.负责指导监督全市律师、公证工作并承担相应职责。
5.指导监督全市司法所建设和人民调解、社区矫正、基层法律服务、安置帮教工作。
6.负责全市司法行政系统的警械器具、警用车辆、服装、通讯及物资装备负责司法行政机关计划财务管理。
7.负责司法行政系统队伍建设和警务政治管理工作,管理局机关及司法所机构编制、干部人事工作和劳动工资。
8.承办市委、市政府和上级司法行政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1.8.2内设机构
***内设8个机构:
1.办公室(计财装备股)
负责机关政务活动的组织实施和检查落实,协助局领导协调各股室工作关系;负责局综合性文件、报告的起草和局发文件的审核工作,研究制定司法行政工作规划;对局长办公会、局领导决定事项的贯彻落实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及时反馈信息;负责全局目标管理、信访、日常接待;负责文件收发、机要保密、档案管理、统计等工作;管理本局车辆、服装、通讯器材工作;负责局机关固定资产管理,监督直属单位的国有资产管理工作;负责局机关财务管理和直属单位财务检查指导和内部审计工作。
负责全市司法行政系统的思想政治和队伍建设工作。
负责司法行政系统的争先创优、表彰奖励工作;负责司法行政系统工作人员政治理论和业务培训工作;指导司法行政系统人事管理工作;按权限负责局机关及所属部门干部的考核、考察工作;管理局机关和所属部门的机构编制、干警人事调配、工资档案;协助有关部门做好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评审、聘任工作;负责警官证的管理、订购和配发工作,负责全系统警务督察工作。
2.政治警务处
负责全市司法行政系统的思想政治和队伍建设工作。
负责司法行政系统的争先创优、表彰奖励工作;负责司法行政系统工作人员政治理论和业务培训工作;指导司法行政系统人事管理工作;按权限负责局机关及所属单位干部的考核、考察工作;管理局机关和所属单位的机构编制、干警人事调配、工资档案;协助有关部门做好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评审、聘任工作;负责警衔标志、警号、警官证的管理、订购和配发工作,负责全系统警务督察工作。
3.法制宣传教育股
贯彻执行自治区、通辽市、我市依法治理领导小组有关决定指示和文件精神;负责依法治市工作的组织、协调、指导、监督、检查考核以及经验交流,表彰奖励工作;负责拟定依法治市工作的总体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及日常工作安排,负责拟定依法治理工作目标、工作规范、工作标准等;组织实施依法治市五年规划和年度计划,并对完成情况进行检查考核,验收、提出评估意见;深入实际、调查研究,及时掌握全市依法治理的工作动态,认真做好年度工作总结,为领导小组当好参谋、助手;负责全市性依法治理重大活动的组织工作;负责市委中心组及市处级领导干部法制讲座,市讲师团的法制教育工作;负责依法治市工作领导小组召开的各种会议的筹备组织工作;负责依法治理及普法教材、宣传资料的征订发行工作;对全市处级领导干部及市直机关科级和一般干部进行普法考试,负责考试情况的通报;负责全市司法行政系统的法制宣传工作;指导全市各行业的法制宣传教育工作。
4.基层工作股
管理和指导全市人民调解、基层法律服务、基层司法调解中心和司法所司法行政规划和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基层法律工作者资格考试,基层法律工作者《法律服务执照》的审核、申报、注册和发放;负责全市人民调解员网络建设,指导民间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开展经验交流,做好社会稳定工作;管理和指导刑满释放、解除劳教人员的接茬帮教和过度性安置工作;负责市“148”法律服务专线联动及日常工作。
指导监督全市社区矫正工作,拟订并指导实施全市社区矫正和工作发展规划;按照有关政策拟订社区矫正有关规定和制度;做好市社区矫正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之间的协调工作;研究处理社区矫正工作中的具体工作问题,负责社区矫正对象衔接管理工作,对具体矫正事务进行指导、监督、检查;及时了解掌握社区矫正对象的基本情况和社区矫正工作动态,收集有关资料,提出开展工作的意见和建议;指导社区服刑人员的行政奖励工作;指导社区矫正队伍建设。
5.公证律师管理股
管理和指导我市的律师工作和行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的法律顾问工作;负责法律援助管理股办公室的年检、注册和规范化建设工作;指导律师业务,监督、检查办案质量;承办律师惩戒业务;管理和指导我市公证机构和公证业务活动;研究制定我市公证工作规划和管理制度,并组织检查办案质量,负责公证工作的申诉、复议工作,纠正或撤销错证、伪证。
6.社区矫正管理股
负责市社区矫正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并处理相关事务;认真执行上级业务部门和市社区矫正工作领导小组的各项决议、决定,负责制订全市社区矫正工作年度计划和目标管理责任制,提交领导小组讨论并组织实施,做好年终工作总结;做好市社区矫正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之间的协调工作。
认真做好社区矫正对象衔接管理工作,及时了解掌握社区矫正对象的基本情况和社区矫正工作动态,收集有关资料,及时向领导小组汇报工作,提出开展工作的意见和建议;指导全市建立健全社区矫正工作者、志愿者队伍;做好社区矫正对象人员有关名册、表报等台帐资料,按时上报有关统计报表;指导督促各街道社区矫正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工作,组织对全市社区矫正工作的考核,并根据考核情况,提出奖惩建议。
组织、交流先进典型经验,宣传社区矫正工作中先进单位和个人的先进事迹;
7.人民调解中心
负责处理人民调解委员会日常事务;解答,受理辖区内纠纷争议当事人的咨询和投诉;及时调处纠纷争议,防止纠纷争议激化;开展法律法规政策法制宣传教育,通过调解工作向当事人普及法律知识;排查纠纷争议信息,收集辖区内不稳定因素,及时分析汇报,预防重大影响社会稳定的群体性纠纷争议发生;定期分析研究辖区内纠纷争议的特点和规律,提出对策,建议。
8.法律援助中心
贯彻执行有关法律援助制度的法律法规及规章。
接受上级业务部门的指导,制定法律援助发展规划以及年度实施计划。
指导、协调检查和监督全市法律援助工作。
负责组织全市法律援助队伍的教育培训工作。
负责受理、审查法律援助申请,指派法律援助管理股办公室、法律服务所、公证处安排法律服务人员为符合条件的公民提供法律援助。
组织指导开展法律援助相关法规的宣传工作。
1.8.3人员编制
***机关编制为67名(含政法专项编制28名、地方事业编制39名),其中:
局长1名、副局长3名、政治警务处4名、办公室12名(含文书档案员2名、财务人员2名)、法制宣传教育股7名、公证律师管理股6名、基层管理股6名、社区矫正管理股12名(含安置帮教工作人员6名)、法律援助股7名、人民调解中心9名。
1.9建设规模依据
根据自治区发改委印发的《关于抓紧编报2010年公安司法业务用房投资计划的通知》(内发改投资[2010]1999号)和自治区发改委《关于编报政法基础设施建设“十二五”规划和2011年度规划投资计划的通知》(内发改投资[2011]202号)内容提出的,按规定司法行政业务用房按编制人员35m2计算,但平方米造价为2300.00元;***现有编制工作人员67人,每人按35m2计算,需建司法行政业务用房2345m2,按2300/m2计算,建设资金为539.35万元。
1.10研究结论与建议
1.10.1结论
1.该项目总用地面积为5855.38m2,建筑用地面积为586.25m2,总建筑面积为2345m2。
该项目的建设方案和规模符合司法行政业务用房的标准,基本合理。
2、项目区位优势明显,自然条件、交通条件、工程建设条件好,外部条件可满足本项目建设要求。
3、该项目总投资估算为539.35万元,建设投资规模较为合理。
该项目是可行。
1.10.2建议
1.本项目建成后具有很好的社会效益,建议尽快予以可研批复、实施。
2.本项目在建设过程中合理安排施工,尽量减小对周边居民的影响。
3.本项目建设应严格按照国家有关基本建设程序做好项目前期工作,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应严格贯彻执行《招标投标法》,对项目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环节采取招标形式,确保工程质量。
4.本报告虽然对该项目的工程方案、投资方案等进行了阐述和论证,建议在下阶段工作中应进一步优化工程方案、投资方案等,实现工程实用、经济、美观、节约等建设目标。
5.项目建设既有预算内资金又有地方配套资金投入,建议建设单位要落实好建设资金。
1.11主要经济技术指标
序号
项目名称
单位
规模
备注
1
地块占地面积
m2
5855.38
2
建筑用地面积
m2
586.25
3
总建筑面积
m2
2345
4
建筑占地面积
m2
586.25
5
建筑层数
层
4
6
年用水量
m3
15.6
7
供热面积
m2
2345
8
年用电量
kWh
9145.5
9
固定资产投资
万元
539.35
10
总投资
万元
539.35
第二章拟建地址与建设条件
2.1场地位置
地块占地面积:
5855.38m2;
地块位置:
***;
2.2建设条件
2.2.1建设区概况
1.地理位置
霍林郭勒市位于内蒙古自治区通辽市西北部,地处东经118°17′46″----119°46′12″、北纬45°16'----45°46'之间,西部、西北部和北部与锡林郭勒盟东乌珠穆沁旗接壤,西南部、南部和东南部毗邻通辽市扎鲁特旗,东部、东北部与兴安盟科尔沁右翼中旗连接,处于"两盟一市"的交界处,距通辽市336公里,北距蒙古国直线距离120公里。
霍林郭勒市有着储量丰富的煤炭资源,全国五大露天煤矿之一的霍林河煤田就在境内。
2.经济和社会发展
全市总面积585平方公里,总人口7万余人,居住着汉、蒙古、回、满、朝鲜、达斡尔、俄罗斯、白、黎、锡伯、维吾尔、壮、鄂温克、鄂仑春等17个民族,是一个以蒙古族为主体多民族居住的城市。
霍林郭勒市属能源型工业城市,市区及周围资源丰富。
一是已探明的煤炭储量129亿吨,属优质褐煤,适合发展煤炭转化产业,可转化为电、油、气等。
二是原生腐植酸储量1.7亿吨,品位较高,为生产腐植酸钾、腐植酸钠、黄腐植酸、复合肥、有机肥等煤化工产品提供了广阔的前景。
三是周边矿产资源储量较大。
现已探明食盐储量2328万吨,硅石储量2000万吨以上,石灰石储量1149万吨。
另外还有铜、铁、铅、锌等有色金属,有待开发利用。
四是农畜产品加工潜力巨大,以我市现为中心方圆150公里范围内年牲畜存栏200万头(只)以上,盛产土豆、春夏王大白菜及天然的黄花菜、蕨菜、草原白蘑等,为农畜产品加工提供了充足的原料。
五是旅游资源丰富。
我市处于寒冷、半干旱大陆性气候区,年均气温0℃,无霜期95天左右,冬季适宜滑雪,夏季适宜避暑纳凉。
我市及周边的草原是国内仅存为数不多的原始草原之一。
夏季水草丰美,鸟语花香,风景怡人,是良好的避暑胜地。
浓郁的草原民族风情,构成了独特的旅游文化内涵。
经过建市二十年的开发建设,我市经济社会各项事业取得了长足的发展。
综合经济实力显著增强。
2005年,全市生产总值完成32亿元,是2000年的4.3倍,“十五”期间平均递增40.3%,经济总量5年再造两个霍林郭勒。
财政总收入完成3.3亿元,一年增幅超过2003年财政总收入,GDP对财政贡献率达到10.3%,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和农牧民人均纯收入分别达到9200元、3700元,“十五”期间平均递增12.4%和13.8%。
工业经济增势强劲,三次产业结构比为2:
72:
26,能源转换工业破题起步,煤电铝、煤化工产业架构形成,产品结构日益丰富。
2005年,霍林郭勒市成功创建中国优秀旅游城市,跻身中国西部百强县第80位,进入全区经济最具发展活力旗县前10强,成为全国县域经济基本竞争力提升速度最快县市,被中国科学院中小城市评审委员会评定为全国最具投资潜力中小城市50强。
2005年,全市累计引进国内市外资金32.6亿元,引资绝对额列通辽市第一位,实际利用外资200万元。
城市建设日新月异,城市功能日臻完善,人居环境明显改善。
通霍铁路、304国道、101省道全面贯通,交通便利。
为加快发展,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今后我市工作的总体思路是:
抢抓国家实施西部大开发和振兴东北老工业基地的历史机遇,紧紧围绕建设绿色能源工业城市的总体目标,进一步解放思想,扩大开放,与时俱进,加快发展,坚持依托资源优势、调整产业结构,依靠大企业大项目拉动、调优产品结构;着力打造内蒙古东部和东北地区重要的煤炭、电力、高载能和化工工业基地;不断提升工业化、城市化和产业化水平。
力争到2009年把霍林勒市建成东北地区重要的能源及高耗能产业基地。
构建商流、物流、信息流相对集中,文化、教育比较繁荣的区域中心城市,率先走进全国县级市前列。
多年来,我市致力于投资环境建设。
2003年,内蒙古霍林郭勒经济开发区正式启动,2004年,被列入全区16个重点工业园区之一。
开发区规划占地面积33平方公里,以新型能源化工高新技术和高载能工业为主,实现煤、电、化、冶多元联产。
开发区实行封闭管理,实施“一站式、一条龙”优质服务。
2005年,霍林郭勒经济开发区在自治区20个重点开发区中排名由最后一位提升到第12位,获得自治区重点工业开发区速度效益二等奖。
目前,开发区入驻项目25个,发展势头强劲,发展前景可观。
大量事实表明,霍林郭勒市具有诸多的资源优势,是一块亟待开发的宝地。
今后,我们将进一步改善投资环境,不断完善有关政策法规,提高办事效率,竭诚为广大投资者提供全方位的优质服务。
我们愿意与广大国内外投资者,在更广阔的领域谋求新的经济合作与友好交往,互惠互利,共同发展!
2.2.2交通概况
项目区周边交通十分便利,现已开通的主要交通干线有304国道、101省道、呼(呼和浩特)—霍(霍林郭勒)公路、霍—乌(乌兰浩特)公路、霍—天(天山)公路和霍林郭勒—通辽—大连铁路。
通辽机场距霍林郭勒市350公里。
霍林郭勒市至白音华铁路、霍林郭勒至扎鲁特旗煤炭运输专用线均在建设之中,飞机场前期工作已经启动。
市政基础设施逐步配套成型,各项功能日臻完善,投资环境进一步优化,人居环境明显改善。
2.2.3通讯
电信、网通、移动、联通、铁通等通讯部门均已落户,现拥有5万门程控交换机,可提供国内、国际电话服务、移动通讯服务及电报、传真、信息数据传输业务。
2.2.4电力
霍林郭勒市电力资源丰富,大型坑口电厂总装机容量达到了500万千瓦,供电设施齐全,电价低廉。
2.2.5给排水
由市政给排水管网保证供应及排污。
2.2.6供热
由市政供热系统保证供热。
2.2.7生活服务
项目所在地霍林郭勒市区,中学、小学、幼儿园、医院等生活服务设施齐全。
2.2.8工程地质与水文地质
1.气象条件
该区属中温带半干旱大陆性季风气候,冬季漫长而寒冷,夏季雨量集中,春秋少雨雪,多大风。
年平均气温:
7.7℃
历年极端最高气温:
40.4℃
历年极端最低气温:
-31.4℃
无霜期:
140天
年平均降水量:
361mm
最大降水量:
560.8mm
年平均湿度为:
49%
日最大降水量:
108.0mm
主导风向:
WSW13%
无风日:
21%
最大风速:
33.3m/s
年平均雷电天数:
33天
年最大雪压为:
3.1g/cm2
标准冻土深:
1.4m
多年最大冻土深度为:
2.01m
2.工程地质与水文地质
区内上部均有第四系覆盖,为上更新统风积黄土状粉土,浅黄色、黄色,平均厚度30m左右,局部大于50m以上,具垂直节理和大孔隙,含钙质结核及钙质菌丝,上部含少量植物根。
本区未见基岩及侵入岩出露,岩性单一。
根据建设区的土层的成因类型及物理力学性质,把场地划分为一个大区,即松散岩第四系风积区:
松散岩第四系风积区开发园区均有分布,为黄土状粉土,平均厚度约30.0m,具垂直节理及大孔隙,含钙质结核,松散,容重1.75g/c立方米,天然含水率21.1%,内磨擦角¢=19.2,粘聚力c=0.078Mpa,湿陷起始压力=0.05Mpa,湿陷系数=0.025,轻微湿陷,湿陷深度一般5m左右,具一级非自重湿陷性,承载力特征值fak=140MPa。
总之,开发区工程地质条件较好。
第四系地层厚度较大,覆盖整个工作区。
地下水主要接受大气降水入渗补给,排泄方式为向下游径流及开采。
含水层为第四系孔隙潜水,第四系孔隙潜水入渗—开采型。
含水层岩性为黄土状粉土,局部夹薄层黄色细砂,厚度,富水性受古地理及微地貌控制,变化较大,厚度不均,水位埋深20m左右,富水性差。
渗透系数量0.091/s.m,水化学类型为HCO3----NaCaMg,矿化度小于1。
3.地震
根据国家地震局1990年和2001年出版的1:
400万“中国地震烈度区划图”和“中国地震动峰值加速度区划图”,地震基本烈度为7度,基本地震加速度值为0.15g。
5.结论建议
拟建项目场地内地层分布较稳定,未发现不良地质作用,适宜作为建筑场地使用。
第三章建设内容
3.1建设规模
本项目建设规模为:
拟建司法行政业务用房2345m2。
地块面积:
5855.38m2。
拟建筑物占地面积:
586.25m2。
拟建建筑面积:
2345m2。
3.2建设面积依据
为适应司法行政工作新形势下发展的需要,根据自治区发改委印发的《关于抓紧编报2010年公安司法业务用房投资计划的通知》(内发改投资[2010]1999号)和自治区发改委《关于编报政法基础设施建设“十二五”规划和2011年度规划投资计划的通知》(内发改投资[2011]202号)内容提出的,按规定司法行政业务用房按编制人员35m2计算,但平方米造价为2300.00元;***现有编制工作人员67人,每人按35m2计算,需建司法行政业务用房2345m2。
3.3建设内容
项目地块占地面积5855.38m2,拟建建筑面积2345m2的四层建筑,占地面积586.25m2,东西走向,向北凸起形状,东西长62.5m,东西两侧南北两侧宽8m,中部凸起部分南北宽6.9m,单层建筑面积586.25m2。
3.4方案设计指导思想和原则
1.充分尊重和利用自然环境,顺应自然,寻求与自然的交融。
2.根据项目建设规模,使用功能、要求及工作性质,在平面布置上,力求通畅明快,布局紧凑,立面选型与周围环境相协调。
建筑布局要合理,节约用地。
满足基本功能需要,并适当考虑未来发展。
3.根据不同地区的气候条件,建筑物的朝向、间距、自然通风、采光应达到相关标准,提供良好的工作环境。
4.结构设计除满足建筑物基本强度、刚度、稳定性要求。
5.广泛应用新材料,新产品、新技术.提高节能、节地和节材的综合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第四章项目建设方案
4.1工程概况
地块占地面积5855.38m2,拟建司法行政业务用房1栋,建筑占地面积586.25m2,建筑面积2345m2的4层建筑。
4.2执行标准
《砌体结构设计规范》(GB50003-2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