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北城四标安全文明方案修改.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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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北城四标安全文明方案修改
江北城城市道路(二期)工程四标
安全文明施工方案
广厦重庆第一建筑(集团)有限公司
GUANGSHACHONGQINGFIRSTCONSTRUCTION(GROUP)CO.,LTD
1.工程概述
重庆市江北城城市道路及管网工程位于重庆市江北区境内江北城,江北城东临长江,南濒嘉陵江;与渝中区朝天门,南岸弹子石滨江地区隔江相望,面积约2.0平方公里。
在规划的重庆未来的CBD区域内,江北城位于核心位置,是解放碑、弹子石滨江地区功能联系的枢纽,项目建设意义重大,有良好的社会和经济效益。
江北城城市道路第四标段包括7条城市次干道和城市支路,金沙路636.7M、精学街549.5M、桂花街570.8M及汇川、金沙、桂花街支路。
其中金沙路路段地处北滨路内侧,安全文明施工要求高。
1.1编制依据;
(1)国家及重庆市相关法律、法规;
(2)JGJ59-99《建筑施工安全检查评分标准》;
(3)重庆市建委[2000]39号文件《重庆市建筑工地文明施工标准》;
(4)广厦重庆第一建筑(集团)有限公司项目文明施工管理标准及相关规范、标准。
2.安全生产目标
本工程施工中,将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施工中保证做到:
严格执行国家的有关施工安全的规范规则和施工安全的有关规定,严格执行招标文件有关的施工安全和文明施工的要求;正确制定施工方案把确保施工安全放在首位,采取严格的防范措施,预防为主。
安全目标是:
创“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的标准化工地”,杜绝重大伤亡事故发生。
2.1安全保证体系图及安全检查流程图
2.2安全保证体系图(见下页)
2.3安全检查组织机构图
2.4保证安全生产的管理措施
整个工程施工期间,预防为主、全程严守、问题严处、全员控制。
按照“安全第一”的原则,组织成立以项目经理为组长的安全领导小组,层层签订安全目标责任书,将安全生产责任具体落实到责任人,并在各分部分项工程开工前做好安全技术交底工作;做好民工入场教育,管理人员的安全培训;在施工过程中,有专职安全员的巡视,有兼职安全员及各班组长的安全提示,并每周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对查处的安全隐患按“三不放过”的原则,“定人、定时、定措施”进行整改,将安全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
2.5施工现场范围围护措施
金沙街临江一侧因坡下相临标段正在实施土石方作业,且业主江北城城投公司办公楼也位于该施工路段坡下,因此在需要围护的地段采用竹挑板作围护,在竹挑板后侧用钢管作简单支撑,防止土方作业时影响坡下施工及业主办公楼安全(详见下图)。
2.6路面施工保护措施
在路面施工实施过程中加强与相临标段的协调,加强对土石方作业车辆的管理,在穿越其他标段施工区域时,注意对施工成品的保护,同时派专人巡查我施工区域,防止其他标段土石方车辆对我施工区域成品的破坏。
2.7深坑、高空作业安全措施
⑴挡墙施工,管网沟槽等深坑作业时,深坑处设明显标志。
工作暂停时,对危险部位必须遮盖。
⑵作业工人必须配安全帽、安全绳。
⑶严禁酒后和带病进行深坑及高空作业。
⑷在金沙路挡墙作业区临江一侧设置安全围护,作业区处设置专门安全保卫人员。
2.8交通安全措施
加强对施工区域施工车辆的有序管理,安排专人进行巡查,对进入我施工区域的施工车辆及外来车辆进行管理,防止发生安全事故和对施工成品的保护。
对进入江北城施工现场公共区域的施工车辆,必须严格遵守业主对公共区域的安全文明管理。
2.9现场综合管网保护措施
2.9.1电力管网
精学路K0+100处26#石临东110KV高压铁塔及金沙街K0+780处27#石临西110KV高压铁塔及施工区域内10KV高压电杆在施工前会同供电局安监科相关管理人员现场勘察,根据供电局要求制定以下保护措施:
1.在距离110kV石临东西线26#~27#边缘的10米范围内禁止任何形式的开挖,在距杆塔或拉线基础15M的范围外进行开挖时,必须按1:
1的比例放坡保护,在距离110kV石临东西线26#~27#区域边导线100m米范围内使用机械或人工开挖,不进行爆破施工作业。
2.施工过程中挖到铁塔接地网时,必须及时回填。
保证回填深度在0.8米以上;若挖断地网,应立即处理并通知电力部门。
导线下方开挖和通行必须安排专人指挥,挖掘机必须与高压线保持7米及以上的安全距离,并有限高警示标志。
3.沿线10KV高压电杆沿线5m范围内用安全警戒线围护,在附近进行土石方机械施工时,安排专人进行巡查,防止机械施工时危急电网安全。
2.9.2供水管网
精学路K0+400处有一Φ400的供水管道横穿,根据实际施工需要,需在该管道下方开辟一条不超过4m的施工便道,对该管道采取支撑保护措施,安排专人监督该处的土石方开挖及外运,保证该管道的安全。
2.10机械作业安全措施
机械操作人员必须经专业培训,持证上岗。
机械操作人员必须熟练掌握设备的性能和操作规程,严格按标准作业,按规范施工。
所有工作人员必须严格佩戴劳动防护用品。
严格劳动纪律,严禁酒后上岗,严禁在工作岗位上打闹。
工作人员必须熟悉消防和设备报警信号。
2.11土石方爆破作业安全措施
1.爆破工程,必须严格按照经爆破工作领导人或主管部门批准后的单项安全技术方案施工。
2.爆破作业人员(包括爆破员、爆破器材保管员、安全员和爆破器材押运员)须经专门安全技术培训考核合格,并取得公安部门发给的有效安全作业证后,持证上岗操作。
3.联结导火索和火霄管,必须在专用房内加工。
房内不准有电气、金屑设备,无关人员不得人内。
4.切割导火索或导爆索,必须用锋利小刀,禁止用剪刀剪断或用石器、铁器敲断。
导火索长度不得小于1m,导爆索禁止撞击、抛掷、践踏。
切割导火索或导爆索的台桌上,不得放置雷管。
5.加工起爆药包,只许在爆破现场于爆破前进行,并按所需数量一次制作,不得留成品备用,制作好的起爆药包应专人妥善保管。
6.装药要用术竹棒轻塞,严禁用力抵人和使用金属棒捣实。
禁止使用冻结、半冻结或半熔化的硝化甘油炸药。
7.峒室法爆破药室内的照明未安起爆体前,其电压应用低压电。
安起爆体时,必须用手电筒或在峒外用透光灯照明。
8.放炮必须有专人指挥,事先设立警戒范围,规定警戒时间、信号标志,并派出警戒人员,起爆前要进行检查,必须待施工人员、过路行人、船只、车辆全部避人安全地点后方准起爆,警报解除后方可放行;炮工的掩蔽所必须坚固,道路必须畅通。
9.爆破材料的运输
(1)装卸爆破材料时,应轻拿轻放,不得产生摩擦、震动、撞击、抛掷、倒转、坠落,堆放应平稳,不得散装、改装或倒放。
(2)不同性质的炸药、雷管、传爆线、导爆管等均不得在同一车辆、车厢、船舱内装运。
(3)运输爆破材料的车船,应遮盖、捆紧,雨雪天运输时,必须作好防雨防滑等措施。
同时必须要有熟悉爆炸性能的专人押运,除押运人外,任何人不得乘坐。
(4)运输爆破材料应使用专车、专船。
不得使用自卸汽车、拖车等不合要求的车辆运输,如用柴油车运输时,应有防止产生静电火花的措施。
(5)用汽车运输时,车厢内应清洁,不得放有铁器,装卸不得超过容许载重量的2/3,车速不许超过20km/h。
(6)运输爆破材料的车辆,其相互间的最小距离,在平坦道路上,汽车50m,人力车5m;在上、下山坡路上,汽车500m,人力车lore。
(7)运输爆破材料的车辆,禁止接近明火、蒸气、高温、电源、磁场以及易燃危险品。
如遇中途停车,必须离开民房、桥梁、铁路200m以上。
(8)严禁在衣袋中携带炸药和雷管等爆破材料。
10.爆破材料的贮存
(1)贮存爆破器材的仓库必须干燥、通风,室内温度应保持在18"C-30"C之间,相对湿度≤65%,库房周围5m以内颓将一切树木、干草和草皮清除干净,库内应设消防设备。
(2)炸药贮存前必须严格检查,不同性质和不同批号的炸药不得混堆在一起,尤其是硝化甘油类炸药必须单独存放。
(3)土石方作业队每日将当日炸药计划用量、实际用量以书面形式保送四标段项目部,且每日会同项目部专职安全人员检查炸药库房安全措施落实情况,保证库房安全。
2.12古文物建筑的保护措施
在桂花街K0+460处有一明王陵古文物建筑,我项目在实施该段施工时,加强土石方施工管理,采取松动爆破等方式,严禁土石方施工对该建筑的破坏。
2.13施工用电安全措施
外电线路必须保持安全操作间距,其最小间距符合《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中要求间距。
电器设备的金属外壳必须与专用保护零线连接,保护零线应由工作线、配电的零线或第一级漏电保护器电源侧的零线引出。
配电箱实行“三级配电两级保护”措施。
架空线路必须采用足够的绝缘强度、机械强度与导电能力的绝缘导线,凡绝缘层破损、老化的均禁止使用。
施工现场架设的输电线路采用三相五线制。
一根导线只允许一个接头。
2.14施工机具使用安全措施
进场机具在安装后或使用前,必须经过保养、保修验收,施工机具的传动部位应具有不同的防护罩。
各类机械作业时悬挂安全作业方案和操作规程。
2.15消防保卫及易燃易爆物品管理的安全
⑴建立健全消防保卫管理体系,设专人负责,统一管理,切实做到"安全第一,预防为主"。
根据施工现场的实际情况,编制有效的消防预案,对义务消防人员组织定期的教育和培训,熟练掌握防火、灭火知识和消防器材的使用方法。
⑵施工现场的消防道路要畅通,建立严格的用火用电及易燃易爆物品和管理制度,加强夜间值班和巡逻,排除火灾隐患。
⑶施工现场的消火栓要有明显标志,并配备足够的消防用具。
⑷要加强各施工队对工人的管理,掌握人员底数,工人与公司要签定治安消防协议,非施工人员不得住在施工现场,特殊情况要经保卫部门负责人批准。
⑸料场、库房的设置要符合治安消防要求,经常检查料具管理制度的具体落实情况。
⑹现场要设有明显的防火宣传标志,每月对职工进行一次治安、防火教育,每季度开一次治保会,培训一次义务消防队,定期组织保卫防火工作检查,建立保卫防火工作档案。
⑺电工、焊工从事电气设备安装和电、气焊切割作业要有操作证和用火证。
动火前,要清除附近易燃物,配备看火人员和灭火用具。
3.管理目标
创建市级文明工地
3.1现场文明施工管理目标及保证体系
3.2管理保证体系
3.3现场文明施工措施
⑴在编制实施阶段施工组织设计时,把文明施工列为主要内容之一。
⑵为了实现文明施工的目标,项目部成立领导小组专人负责现场文明施工措施落实,确保施工现场符合《文明施工管理办法》的要求。
⑶加强宣传活动,统一思想,使广大干部职工认识到文明施工是企业形象、队伍素质的反映,是安全生产的保证,是工程优良快速施工的前提,增强文明施工和加强现场管理的自觉性。
⑷在项目部及施工队负责人中明确分工,落实文明施工现场责任区,制定相应规章制度,确保文明施工现场管理有章可循。
⑸在B13地块设置搅拌站及现场材料库房,在该处醒目位置设置门坊,按照标准要求挂牌,画出施工总平面布置图,标明工程名称、施工单位、工期、工程主要负责人姓名和监督电话,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⑹实施施工现场平面管理制度,各类临时施工设施、加工场、堆物场和生活设施均按照审定的施工组织设计和总平面布置图实施。
因现场变化,必须调整平面图,要报监理和建设单位批准,未经批准,不能擅自改变或搭建其它设施。
⑺施工现场设置以明沟、集水池为主的临时排水系统,要统一规划,排水顺畅。
施工生产和生活废水经过必要的处理后方可排出。
⑻现场施工材料、制品构件分门别类、有条理地堆放整齐,做到横成排、竖成行,散体材料必要时要砌池堆放。
机具设备定机定人保养,保持运行整洁,机容正常。
⑼施工人员统一着装、佩戴胸卡,进入施工现场的人员一律要戴安全帽,管理人员和作业人员分颜色区别。
⑽施工中严格按照审定的施工组织设计实施各道工序,工人操作标准化、规范化、制度化,做到工完料清,场地上无淤泥积水,实现文明施工。
⑾加强土方施工管理,成槽挖出的湿土先卸在场内暂时堆放,沥干泥浆后在装运外弃,如湿土直接外运,使用带密封斗车的自卸卡车装运,防止泥浆沿途滴漏污染道路;加强砼施工及压浆施工的管理和防范,采取可靠有效措施避免污染。
⑿工地上或附近配齐食堂、医务室、浴室、厕所和饮水供应点等生活设施,并制订卫生制度,定期进行大扫除,保持生活设施整洁卫生和周围环境整洁卫生。
⒀工程竣工后,及时拆除一切临时设施,并将工地及四周环境清理整洁,对临时占地及时恢复(除建设方要求保留的外)。
⒁加强检查与监督,从严要求,持之以恒,文明施工现场管理真正抓出成绩。
对文明施工现场实行定期和不定期相结合检查,每月组织一次专项检查对照评分,严格奖惩,各工段互相交流经验纠正不足。
⒂按建设单位的要求,同时认真听取驻地监理的意见,协调好各方关系,搞好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争创安全文明标准工地。
3.4环保与环卫管理措施
3.5环境保护及环卫管理体系框图(见下图)
3.6环境保护及环卫管理的保证措施
3.7环境保护措施
积极响应重庆市“蓝天行动”领导小组对江北城施工现场的管理,严格控制我标段施工现场土石方作业及路面作业的扬尘污染,安排专门人员及车辆对我标段施工路段进行维护清洁。
对进入江北城施工公共区域的车辆,严格遵守业主对公共区域的安全文明管理。
⑴遵照国家环境保护政策和重庆市政府环保及环卫部门对本工程项目环境保护和环卫的要求,制订本项目《环境保护及环卫管理计划》,并贯彻到整个施工活动中。
⑵施工前对全体员工进行环境保护法规和环卫管理教育的学习,成立领导小组专人负责环境计划和环卫管理的落实。
施工现场划分责任区,指定负责人,明确责任区的管理责任。
⑶开挖的弃土、弃渣运到指定弃土场堆放,弃土场弃土堆放整齐,边坡稳定平整,做好排水设施。
⑷运送散料和弃渣的车辆在道路上行驶要求装载适量,严禁沿途漏洒。
车辆上路前对轮胎、车厢进行冲洗,以免污染道路。
运送易被风吹落的粉状材料(砂等)时,进行必须采用有盖车辆覆盖运输。
⑸工地现场设置足够的临时卫生设施,做好施工现场的卫生管理工作,建筑生活垃圾要及时收集、堆放在临时指定地点,及时清理或处理。
⑹靠近居民区的工点为了防止噪音,不影响居民的休息,严禁夜间进行噪音较大的施工作业。
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减少对居民的干扰。
⑺为防止烟尘污染,各种运输车辆使用装有符合国家卫生标准的净化装置,并符合重庆市机动车尾气排放量标准。
⑻对施工中可能遇到的各种公共设施,如埋入地下的管线电缆等,制定可靠的防止损坏或位移的实施措施,并向全体施工人员交底。
⑼工程施工中如发现文物或其它有价值的物品,应暂缓施工,派专人负责保护好现场,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按有关规定处理后方可继续施工。
3.8防止大气污染措施
⑴为降低施工现场粉尘浓度,避免对大气造成更大的污染,在锚杆与灌浆孔施工时可加入适量发泡剂除尘。
⑵施工现场临近城市道路部分要经常养护和洒水,防止道路扬尘。
在现场设置的搅拌设备上,安设除尘装置。
⑶拆除临时设施时,应随时洒水,减少扬尘污染。
环境保护及环卫管理体系框图
3.9防止水污染措施
⑴凡施工作业产生的污水,必须控制污水流向,防止蔓延,并在合理的位置设置沉淀池,经沉淀后方可排入地下污水管线。
施工污水严禁流出工地,污染环境。
⑵现场存放零星油料的库房,必须进行防渗处理。
储存和使用都要采取措施,防止跑、冒、滴、漏,污染环境。
⑶施工附近租用房屋作为临时食堂,废水排放设置简易有效的隔油,定期除油,防止污染。
⑷在施工现场内如遇有排水管网,应充分保证管网排水通畅,防止泥浆、污水、废水外流污染环境或堵塞管道。
⑸排水、排污
施工中按设计图纸要求建设好施工临时排水管和排水明沟,注意排水管、沟的维护,保护好排水入口和出口,保持管、沟的畅通,确保施工的顺利进行。
施工生活区四周设置必要排水设施,施工及生活区污水必须进行妥善排放,禁止散排造成环境污染。
3.10降低噪音、减少扰民的主要措施
⑴施工现场应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施工场界噪声限值》(GB12523—90)制定降噪的响应制度和措施。
⑵本工程进行噪声作业时,必须严格控制作业时间,一般不超过夜间22∶00。
必须昼夜连续作业的施工现场,应尽量采取降噪措施,做好周围群众工作,并报有关环保单位备案后方可施工。
广厦重庆第一建筑(集团)有限公司
江北城城市道路四标段项目部
2007.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