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五大证办理流程推荐WORD范文.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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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产五大证办理流程推荐WORD范文
房地产五大证办理流程
办理五证先后顺序是:
1.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2.国有土地使用权证——3.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4.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又称建筑工程开工证)——5.商品房预售许可证
详细步骤介绍:
一、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和国有土地使用证
1.选址意见书(审查用地性质、范围、面积是否符合城市整体规划)
(1)企业提供申请报告、规划申请表、总平面图、土地转让协议或国有土地使
用证、企业营业执照和资质证书,报规划局用地处
(2)用地处转总工室审查
(3)报局业务会批准
(4)领取选址意见书
2.规划院实地测量,并处定位图,收取测量费
3.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规划局审批下发)
(1)企业持定位图、选址意见书、用地申请到用地处审查
(2)主管局长、主管局市长批准
(3)打交费单,领取用地规划许可证
4.国有土地使用证(由土地局审批下发)
(1)建设单位持用地申请、航测图、平面布置图、土地转让协议、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土地转让双方的有关证件、委托书到土地局土地利用处
(2)土地评估
(3)土地局测量队现场测量,出定界图
(4)缴纳土地出让金和契税,领取国有土地使用证
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1.市消防支队盖章
(1)持消防审批表、全套施工图到市消防支队建审科进行审批
(2)核发消防设计审核意见书、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申请表盖章
2.人防证明市人防办六十个工作日办理自建手续
3.房地产开发建设规模,建设单位持单位申请、总平面图、资金证明到市房管局规划发展处办理
4.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由房管局规划处下发)
(1)建设单位持申请报告、建设工程规划申请表(消防盖章)、土地证、用地规划许可证、总平面图、全套施工图、四套航测图到市规划局建管处
(2)以上资料由总工室、局业务会审定后报处长、局长签字
(3)打交费单交费,领取建设规划许可证、放验线通知单
5.放线报告
持放线通知和施工图、红线图到规划院测量队放线。
三、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由建委审批下发)
四、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由市房管局预售科下发)
申请单位持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土地征、年度开发建设规模、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红线图、施工合同、施工许可证、销控表、标准层平面图、物业管理内容、到市房管局预售科,十五日内核发。
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所需材料名称
1、报件人身份证明及建设单位介绍信(外商委托书)
2、“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申请表
3、市计委批准的年度建设项目计划任务书
4、公司成立批准文件、工商登记文件
5、总平面规划图及有关附件
6、建设项目及选址红线图
7、大、中型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包括环境评估报告)
8、与原用地单位签订的征地协议书(需经主管部门批准)原用地单位的土地使用证
9、项目当地勘测院绘制的1:
500地形图
10、其他(特殊项目)
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流程
包括下列内容A:
非经营性土地; B:
经营性土地; C:
规划调整。
A:
非经营性土地分二个阶段
1、提供规划设计条件
申报材料:
(1)申请规划设计条件;
(2)《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
(3)建设项目批准文件;
(4)1/1000现状地形图2份。
办理程序:
报送材料→城市规划局窗口受理→建委规划股审查→窗口发《规划设计条件通知书》→建设单位→(委托规划设计)。
承诺时限:
规划建设联席会议通过后7个工作日
收费标准:
不收费
2、核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申报材料:
(1)用地申请;
(2)《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
(3)建设项目批准文件;
(4)建设用地界限测量成果表;
(5)总平面布置图;
(6)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征缴证明。
办理程序:
报送材料→窗口受理→建委规划股审查→窗口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单位→(国土部门)。
承诺时限:
13个工作日
收费标准:
不收费
B:
经营性土地分三个阶段
1、提供规划设计条件
申报材料:
(1)国土部门土地出让计划;
(2)国土部门对拟出让地块的意见函;
(3)1/1000现状地形图。
办理程序:
报送材料→窗口受理→建委规划股审查→规划建设联席会议→窗口发《规划设计条件通知书》→(国土部门)。
承诺时限:
规划建设联席会议通过后7个工作日
收费标准:
不收费
2、核发《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
申报材料:
⑴、选址申请;
⑵、《规划设计条件通知书》;
⑶、《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4)建设项目批准文件。
办理程序:
报送材料→窗口受理→建委规划股审查→窗口发《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建设单位→(委托规划设计)。
承诺时限:
3个工作日
收费标准:
不收费
3、核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申报材料:
⑴、用地申请;
⑵、《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
⑶、《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⑷、建设项目批准文件;
⑸、建设用地界限测量成果表;
⑹、总平面布置图;
⑺、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征缴证明。
办理程序:
报送材料→窗口受理→建委规划股审查→窗口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单位→(国土部门)
承诺时限:
10个工作日
收费标准:
不收费
C:
规划调整分二个阶段
1、提供规划设计条件
申报材料:
⑴、原用地单位《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⑵、原用地单位土地权属证明;
⑶、原用地单位申请及其上级主管部门同意规划调整的文件;
⑷、1/1000现状地形图2份。
办理程序:
报送材料→窗口受理→建委规划股审查→规划建设联席会议→窗口发《规划设计条件通知书》→建设单位→(国土部门)。
承诺时限:
规划建设联席会议通过后7个工作日
收费标准:
不收费
2、核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申报材料:
⑴、用地申请;
⑵、《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⑶、投资计划;
⑷、建设用地界限测量成果表;
⑸、总平面布置图;
⑹、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征缴证明。
办理程序:
报送材料→窗口受理→建委规划股审查→窗口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单位→(国土部门)。
承诺时限:
13个工作日
收费标准:
不收费
说明:
国(境)外独资或合资合作工程,需申请办理中国法人的登记注册手续、申领企业批准证书后,可正式委托项目经营法人申请《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办理地点:
和《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地点一样
国有土地使用证
《国有土地使用证》(可与《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同时办理)所需材料名称
1、土地登记申请书
2、法人代表身份证
3、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4、单位代码证
5、用地批复及附图
6、国有土地使用合同及缴款发票
7、有效期内的建设用地批准书/许可证
8、规划总平图
9、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10、外资企业需提供外商投资企业批准书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注意规划指标与规范有无冲突)所需材料名称
1、先行申报人防审查,取得人防审查意见书
2、《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申请表
(加盖申报单位公章、设计单位公章、人防部门印章)
3、计划部门立项批文
4、《建设用地批准书》及用地红线图或《土地使用权证》
5、勘测院的“建设工程规划监测报告”
6、施工图审查机构出具的审查报告书
7、施工图审查机构盖章的建筑施工图(三套)
8、设计单位提供盖章的建筑分层面积表、功能分类面积核算表
9、“建筑方案设计会审纪要”或“建筑方案设计审查意见书”,扩初设计批复
10、建设单位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流程
包括下列内容:
A:
建筑工程 B:
市政管线工程 C:
市政交通工程
建筑工程分三个阶段
1、提供规划设计条件
申报材料:
(1)规划设计条件申请;
(2)投资计划;
(3)《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4)总平面布置图;
(5)土地使用权属证明。
办理程序:
报送材料→窗口受理→建委规划股审查→窗口发《建筑工程规划设计要求通知单》→建设单位→(设计单位)
承诺时限:
6个工作日
收费标准:
不收费
承办单位:
政府行政服务大厅建委窗口
2、审核建筑设计方案;
3、核发规划许可证。
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
《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可申请桩基先行施工)所需材料名称
1、建筑施工许可申请表
2、建设工程用地许可证(建设用地批准书)
3、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及建设工程规划用地许可证
4、拆迁许可证或施工现场是否具备施工条件(现场踏看)
5、中标通知书及建筑工程施工合同
6、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批
7、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意见(可与《规划许可证》同时办理)
8、建设工程安全监督登记及安全生产许可证
9、银行资金到位证明或保函
10、计划文件
11、施工组织设计
12、其他(监理合同登记表、建设工程项目报建表、新材、散泥缴纳发票等)
办理《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流程
一、由项目建设单位凭介绍信到市建设行政服务中心市建管处窗口领取《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申请表》和填报须知;
二、项目建设单位按填表须知选项在《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申请表》上填写清楚并加盖公章,同时提交以下资料:
1.工程项目审批传递单及有关复印件;
2.建设工程用地规划、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复印件;
3.施工图设计审核合格证书复印件;
4.计价审核表;
5.中标通知书;
6.施工合同;
7.监理合同;
8.质监通知书;
9.安监审批表;
10.商品砼供应合同;
11.项目建设资质证明;
12.甲、乙双方单位农民工工资保障金缴存单据。
三、审核。
分资料审核和现场审核
资料审核由窗口工作人员按项目建设单位提交资料逐项核验无误后予以受理登记,并转现场审核,现场如不具备开工条件或实际已开工建设的,暂不受理。
四、审核无误或经行政处理的,由处负责人签署意见后,十五日内颁发《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
商品房预售许可证
《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可申请提前发放)所需材料名称
1、申请项目批文
2、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3、土地使用权证
4、征地红线图
5、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6、施工许可证
7、建设工程施工合同
8、施工计划
9、建筑总平面图
10、商品房预售项目统一标识
11、预售款监管协议
12、营业执照和资质等级确认证明
13、白蚁防治合同(拍卖地由国土部门负责)
建设行政服务中心各窗口职能
规划局窗口。
负责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
勘察设计管理科窗口。
负责办理建设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备案、勘察设计单位的资质申报材料初审。
墙改办窗口。
负责办理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
人防办窗口。
负责办理民用建筑不修建防空地下室审批、人防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平时使用人民防空工程审批、人防工程(含通信、警报设施)的拆除批准。
文物管理窗口。
负责办理国家、省级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范围、建设控制地带建设项目立项审核、县(市)级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范围、建设控制地带建设项目立项审批、基本建设工程施工前文物调查、勘探发掘审核、审批。
有形建设市场窗口。
负责办理建筑工程交易入场登记、缴纳建设工程交易服务费
建管处窗口。
负责办理报建、核发施工许可证
定额站窗口。
负责办理计价标准核定、建设工程价格审核
招标办窗口。
负责办理招标资格与备案、施工合同备案
安监站窗口。
负责办理安全措施备案
质监站窗口。
委托质量监督、建设工程竣工备案
测量队窗口。
测量放线
装修装饰管理办公室窗口。
装修装饰施工企业资质证申报、建筑(装饰)工程报建登记备案、装修装饰工程招投标审批、建筑(装饰)工程质量监督、建筑装饰工程定额测定、建筑(装饰)工程安全施工措施审查备案、建筑(装饰)工程施工许可证、建筑(装饰)工程质量竣工验收备案
档案馆窗口。
签订《建设工程档案报送责任书》、发放《建设工程档案合格文件》
拆迁管理办公室窗口。
审核申办房屋拆迁许可证、办理房屋拆迁资格证
房产局窗口。
办理《商品房预售许可证》须知、物业管理企业资质审核须知、办理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核准须知、申请购买经济适用住房须知、申请集资、合作建房须知、廉租住房承租审批
公用事业局窗口。
燃气设施安全距离范围内施工许可、液化石油气储罐站建设审批、新建、改建扩建燃气工程以及设施经营网点的审批
市政园林管理局窗口。
市政工程施工许可、城市污水排水许可、向城市排水管道加压排放污废水审批、城市绿化工程设计方案审批、因建设或者其他特殊需要临时占用城市绿化用地审批砍伐城市树木的审批、城市大型户外广告设置审核、城市街道两侧或公共场所临时堆放物料、搭建临时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审核、城市主要街道的临街建筑进行外部装修、搭建审核、城市主要街道两侧和公共场所设置商亭、固定摊点、电话亭、大排档审核、因特殊原因确需临时占用、挖掘、改动、迁移市政设施审批、新建、改(扩)建各种管线、杆(塔)线,地面设备,建(构)筑物等审批、利用道路、桥涵、杆塔等设施设置广告标语、安装线路和设备等审批、占用车行道、人行道做临时停车场审批、因建设工程需要迁建、改建城市道路、排水、照明等市政设施审批、市政园林施工企业资质等级项目。
收费窗口。
负责收取建设行政事业性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