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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间和面积

房间和面积

房间是基于图元(例如,墙、楼板、屋顶和天花板)对建筑模型中的空间进行细分的部分。

这些图元定义为房间边界图元。

Revit在计算房间周长、面积和体积时会参考这些房间边界图元。

在Revit中,可以启用/禁用很多图元的“房间边界”参数。

当空间中不存在房间边界图元时,还可以使用房间分隔线进一步分割空间。

当添加、移动或删除房间边界图元时,房间的尺寸将自动更新。

1.房间

可以使用“房间”工具或通过从房间明细表中放置房间来创建房间。

要向明细表中添加房间,请打开房间明细表视图,并单击“修改明细表/数量”选项卡➤“行”面板➤“新建”。

创建早期设计时,在项目中定义墙或其他边界图元之前,此功能非常有用。

然后可以在项目中放置预定义的房间。

可以只在平面视图和明细表视图中创建房间。

(1)创建房间

1打开平面视图。

2单击“建筑”选项卡➤“房间和面积”面板➤

“房间”。

3要随房间显示房间标记,请确保选择“在放置时进行标记”:

“修改|放置房间”选项卡➤“标记”面板➤(在放置时进行标记)。

要在放置房间时忽略房间标记,请关闭此选项。

4在选项栏上执行下列操作:

■对于“上限”,指定将从其测量房间上边界的标高。

例如,如果要向标高1楼层平面添加一个房间,并希望该房间从标高1扩展到标高2或标高2上方的某个点,则可将“上限”指定为“标高2”。

■对于从“上限”标高开始测量的“偏移”,输入房间上边界距该标高的距离。

输入正值表示向“上限”标高上方偏移,输入负值表示向其下方偏移。

默认值为10’(4000mm)。

■指明所需的房间标记方向。

■要使房间标记带有引线,请选择“引线”。

■对于“房间”,选择“新建”创建新房间,或者从列表中选择一个现有房间。

5要查看房间边界图元,请单击“修改|放置房间”选项卡➤“房间”面板➤“高亮显示边界”。

Revit将以金黄色高亮显示所有房间边界图元,并显示一个警告对话框。

要查看模型中所有房间边界图元(包括未在当前视图中显示的图元)的列表,请单击警告对话框中的“扩展”。

要退出该警告对话框并消除高亮显示,请单击“关闭”。

6在绘图区域中单击以放置房间。

7如果随房间放置了一个标记,请按照下列操作命名该房间:

a.单击“修改|放置房间”选项卡➤“选择”面板➤“修改”。

b.在房间标记中,单击房间文字将其选中,然后用房间名称替换该文字。

如果将房间放置在边界图元形成的范围之内,该房间会充满该范围。

也可以将房间放置到自由空间或未完全闭合的空间,稍后在此房间的周围绘制房间边界图元。

添加边界图元时,房间会充满边界。

(2)选择房间

可以在平面视图和剖面视图中选择房间。

选择一个房间可检查其边界,修改其属性,将其从模型中删除或移至其他位置。

要选择一个房间,请将光标移至该房间上,直到其参照线显示,然后单击。

也可以将光标放在房间周边上方,按Tab键循环切换选择,直到显示参照线,然后单击。

(3)房间边界

在计算房间的面积、周长和体积时,Revit会使用房间边界。

可以在平面视图和剖面视图中查看房间边界。

要查看房间边界,可以选择房间或者修改视图的“可见性/图形”设置。

1平面视图中的房间

使用平面视图可以直观查看房间的外部边界(周长)。

默认情况下,Revit使用墙面面层作为外部边界来计算房间面积。

可以指定墙中心、墙核心层或墙核心层中心作为外部边界。

如果需要修改房间的边界,可修改模型图元的“房间边界”参数,或者添加房间分隔线。

2剖面视图中的房间

使用剖面视图可以直观查看房间的上下边界。

还可以使用剖面视图检查有斜墙或其他非典型特征的房间的周长。

在剖面视图中,房间边界的图形显示随是否启用了体积计算而不同。

禁用了体积计算时,Revit在剖面视图中将房间显示为矩形。

如果房间的任何部分(例如墙、天花板或屋顶)是倾斜的,房间边界不会遵循这些倾斜边界。

房间的这种显示形式并不反映实际的边界设置和体积计算,而是显示了房间上下边界的大致估计位置。

禁用了体积计算时的房间剖面视图

启用了体积计算时,RevitMEP将显示计算房间体积所用的实际边界。

这些边界包括倾斜图元,例如墙、天花板和屋顶。

启用了体积计算时的房间剖面视图

3房间边界图元

以下图元是计算房间面积和体积时使用的边界图元:

■墙(幕墙、标准墙、内建墙、基于面的墙)

■屋顶(标准屋顶、内建屋顶、基于面的屋顶)

■楼板(标准楼板、内建楼板、基于面的楼板)

■天花板(标准天花板、内建天花板、基于面的天花板)

■柱(建筑柱、材质为混凝土的结构柱)

■幕墙系统

■房间分隔线

■建筑地坪

4房间分隔线

使用“房间分隔线”工具可添加和调整房间边界。

房间分隔线是房间边界。

在房间内指定另一个房间时,分隔线十分有用,如起居室中的就餐区,此时房间之间不需要墙。

房间分隔线在平面视图和三维视图中可见。

如果创建了一个以墙作为边界的房间,则默认情况下,房间面积是基于墙的内表面计算得出的。

如果要在这些墙上添加洞口,并且仍然保持单独的房间面积计算,则必须绘制通过该洞口的房间分隔线,以保持最初计算得出的房间面积。

添加房间分隔线:

a.打开一个楼层平面视图。

b.单击“建筑”选项卡➤“房间和面积”面板➤“房间”下拉列表➤

“房间分隔线”。

c.绘制房间分隔线

(4)房间标记

1对房间进行标记

在对房间进行标记之前,必须将房间添加到项目中。

如果在创建房间时不使用“在放置时进行标记”选项,可以稍后执行以下步骤对房间进行标记。

a.打开平面视图或剖面视图。

b.单击“建筑”选项卡➤“房间和面积”面板➤“标记房间”下拉列表➤

“房间标记”。

c.在选项栏上执行下列操作:

■指明所需的房间标记方向。

■要使房间标记带有引线,请选择“引线”。

2房间和房间标记的关系

创建房间时,如果房间由图元(例如墙)和房间分隔线正确建立了边界,则Revit将计算边界之间的房间面积。

如果房间不在完全封闭的区域中时,Revit将显示一个警告。

要在视图中创建或放置房间时放置房间标记,请“在放置时进行标记”选项。

如果放置房间时没有添加标记,可使用“房间标记”工具稍后对其进行标记。

)还可使用“标记所有未标记的对象”工具,在一次操作中对多个未标记的房间进行标记。

为了有助于早期设计和编程的学习,在平面视图中定义墙或放置房间之前,可以将房间(如,从程序列表)添加到明细表。

要向房间明细表中添加房间,请打开房间明细表视图,并单击“修改明细表/数量”选项卡➤“行”面板➤“新建”。

当“房间”工具处于活动状态时,通过从选项栏的“房间”列表中选择这些预定义房间,可以将其放置在项目中。

如果在包含先前已放置房间的边界图元或分隔线内放置新房间,则Revit警告新建房间是多余的,并建议您移动或删除新建房间。

可通过从房间明细表中删除房间将其删除。

相应的房间标记也将被删除。

如果在平面视图中删除了房间标记,房间仍保留在项目及明细表中。

3房间明细表与房间标记

房间明细表与房间是相关的;因此,房间明细表中所出现的所有字段都是房间属性列表的一部分。

如果修改明细表中字段的值,则房间的相应属性值也将随之更新,反之亦然。

此外,这种关联也适用于房间标记。

例如,如果在明细表中修改了房间名称,则房间和相关标记将更新并显示新名称。

房间标记是显示房间属性值的注释图元。

房间标记的属性是注释族的属性。

如果在明细表中选择了房间,则可以单击“修改明细表/数量”选项栏上的“显示”,以查看房间在任何相关视图中的位置。

(5)房间面积

Revit执行以下操作计算房间面积:

■找到房间边界:

很多模型图元具有“房间边界”参数。

对于某些图元(例如,墙和柱),“房间边界”参数默认情况下是启用的。

对于其他图元,则必须手动启用“房间边界”参数。

要定义没有墙的房间的边界,请使用房间分隔线。

也可以修改房间边界所在的墙层。

■使用计算高度。

计算高度是指房间基准标高上方的定义高度。

RevitMEP在该高度测量房间的周长。

如果建筑中有斜墙或其他非典型特征,可能需要调整计算高度,以便得出更精确的房间面积和体积。

Revit通过在定义的高度测量房间周长来确定房间的面积。

(6)房间体积

房间体积显示在房间的“属性”选项板、标记和明细表中。

默认情况下,Revit不计算房间体积。

当禁用了体积计算时,房间标记和明细表显示“未计算”作为“体积”参数。

由于体积计算可能影响Revit性能,因此应该只在您需要准备和打印明细表或其他报告体积的视图时,才启用体积计算。

Revit使用“房间”构件维护有关放置该构件的区域的信息。

房间用于存储影响项目加热和制冷的各种参数值。

只有在您的模型中的所有面积都由建筑模型中的房间构件定义且包括建筑模型的整个体积时,才能完成有效的能量分析。

将项目信息作为分析模型导出到gbXML文件时,必须在项目的整个体积中包括通常在建筑模型中不被视为房间的区域的体积。

这包括如阁楼、竖井、槽等空间,以及天花板与上面的楼板之间的空间。

此外,还应将建筑模型中的房间定义为围墙的中心线,以及从楼板高度到楼板高度,从而使得建筑物内的空间之间没有间隙。

可以在gbXML的“导出”对话框中检查着色的三维分析模型,以检测间隙。

如果分析模型中有间隙,则必须调整建筑模型中的房间属性,以纠正体积。

(7)删除房间

创建房间之后,可以按照以下方法将房间从建筑模型中删除:

■取消放置:

将房间从其在建筑模型中的位置删除,但是项目中仍然包含有关该房间的信息。

这样在以后的项目重新设计期间,可以将房间放置在其他位置

■删除:

将房间(包括有关该房间的所有信息)从项目中彻底删除。

1取消放置房间

将房间添加到平面视图中时,项目会存储有关该房间的信息。

这些信息可以包括通过房间属性(例如,房间名称、表面面层、占用情况等)添加的信息。

可以在房间明细表中查看有关房间的信息。

如果要将房间从建筑模型中当前位置删除,而又希望保留有关房间的信息,请按照以下步骤取消放置房间。

a.打开显示房间的平面视图或剖面视图。

b.选择房间。

c.按Delete键从平面视图中删除该房间

房间将从其在建筑模型中的位置删除。

但是,项目中仍然包含有关该房间的信息。

在房间明细表中该房间显示为“未放置”。

如果需要,可以将房间放置在其他位置。

2删除房间

如果不再需要保留有关选定房间的任何信息,请从项目中删除这些房间。

a.如果项目中不含房间明细表,请创建一个。

b.在绘图区域中显示房间明细表。

c.要删除一个房间,请将光标放置在该房间对应的明细表行中。

d.要删除多个房间,请执行下列操作:

单击“修改明细表/数量”选项卡➤“过滤未放置和未闭合的项目”面板➤

“隔离”。

该工具可过滤明细表,使其只列出未放置或未闭合的房间。

拖曳光标,选中要删除的多个房间对应的明细表行。

e.单击“修改明细表/数量”选项卡➤“行”面板➤

“删除”。

f.在警告消息框中,单击“确定”。

(8)房间实例属性

■标高:

房间所在的基准标高。

该值为只读。

■上限:

测量房间上边界时所基于的标高。

■高度偏移:

从“上限”标高开始测量,到房间上边界之间的距离。

输入正值表示向“上限”标高上方偏移,输入负值表示向其下方偏移。

输入0(零)将使用为“上限”指定的标高。

默认值为10’(4000mm)。

■底部偏移:

从基准标高(由“标高”参数定义)开始测量,到房间下边界之间的距离。

输入正值表示向基准标高上方偏移,输入负值表示向其下方偏移。

输入0(零)将使用基准标高。

默认值为0。

■面积:

根据房间边界图元计算得出的净面积。

该值为只读。

■周长:

房间的周长。

该值为只读。

■房间标示高度:

房间可能的最大高度,由以下房间高度参数定义:

“标高”、“上限”、“高度偏移”和“底部偏移”。

该值为只读。

■体积:

启用了体积计算时计算的房间体积。

2.颜色方案

可使用颜色方案为房间、面积、空间、分区、管道和风管填充颜色以及应用填充样式。

可以根据特定值或值范围,将颜色方案应用于楼层平面视图和剖面视图。

可以向每个视图应用不同颜色方案。

要使用颜色方案,必须在项目中定义了房间、面积、空间、分区、管道或风管。

(1)创建颜色方案

1单击“建筑”选项卡➤“房间和面积”面板下拉列表➤

颜色方案。

2在“编辑颜色方案”对话框中,选择要为其创建颜色方案的类别:

总建筑面积、出租面积、风管、HVAC区、管道、空间或房间。

3选择现有的方案。

然后单击鼠标右键并单击“复制”,或在“方案”下单击

“复制”。

4在“新建颜色方案”对话框中,输入新颜色方案的名称并单击“确定”。

此时名称将在颜色方案列表中显示。

5在“方案定义”字段中,输入颜色填充图例的标题。

将颜色方案应用于视图时,标题将显示在图例的上方。

可以显示或隐藏颜色填充图例标题。

6从“颜色”列表中,选择将用作颜色方案基础的参数。

7要按特定参数值或值范围填充颜色,请选择“按值”或“按范围”。

8根据需要修改颜色方案定义值。

■至少:

编辑下限范围值。

此值只有在选择了“按范围”时才显示。

■小于:

此为只读值。

此值只有在选择了“按范围”时才显示。

■标题:

编辑图例文字。

此值只有在选择了“按范围”时才显示。

■值:

此为只读值。

此值只有在选择了“按值”时才显示。

■可见:

指明此值在颜色填充图例中是否填充颜色并且可见。

■颜色:

指定值的颜色选项。

单击以修改颜色。

■填充样式:

指定值的填充样式。

单击以修改填充样式。

■预览:

显示颜色和填充样式的预览。

■使用中:

指明在项目中此值是否正在使用。

对于所有列表项目,此为只读值,但您添加的任何自定义的值例外。

■通过单击行号选择一行。

单击

在列表中向上或向下移动行。

这些选项只有在选择了“按值”时才可用。

9单击“确定”。

(2)应用颜色方案

1在项目浏览器中,在要应用颜色方案的楼层平面视图或剖面视图中单击鼠标右键,然后选择“属性”。

2在“属性”选项板中,单击“颜色方案”参数对应的“编辑”。

3在“编辑颜色方案”对话框中的“方案”下,选择一种类别和颜色方案。

4单击“确定”。

5为“颜色方案位置”选择下列值之一:

■背景:

将颜色方案只应用于视图的背景。

例如,在楼层平面视图中,只会将颜色方案应用于楼板。

在剖面视图中,只会将颜色方案应用于背景墙或表面。

颜色方案不会应用于视图中的前景图元。

■前景:

将颜色方案应用于视图中的所有模型图元。

(3)将主体模型颜色方案应用于链接模型中的房间和面积

1单击“建筑”选项卡➤“房间和面积”面板下拉列表➤

颜色方案。

2在“编辑颜色方案”对话框中,选择“包含链接文件中的图元”选项并单击“确定”。

3单击“视图”选项卡➤“图形”面板➤

“可见性/图形”。

4单击“Revit链接”选项卡。

5选择要应用主体颜色方案的链接模型对应的行,并单击“显示设置”列中的按钮。

6如果链接模型包含房间,请选择“按主机视图”或“自定义”。

如果链接模型包含面积,请选择“自定义”。

如果选择“自定义”,请执行下列操作:

■对于“链接视图”,从链接模型中选择要显示的视图。

■对于“颜色填充”,选择“按主体视图”。

7单击“确定”。

(4)颜色填充图例

使用颜色方案,可根据定义的值为楼层平面或剖面视图中的房间、面积、管道和风管填充颜色。

可向已填充颜色的视图中添加颜色填充图例,以标识颜色所代表的含义。

颜色填充图例可以放置在楼层平面中的任意位置。

在视图中可以放置多个颜色填充图例,或将颜色方案应用于视图,并且如果不需要显示颜色填充图例,则可以选中它并将其删除。

可以使用拖曳控制柄来调整颜色填充图例的尺寸。

还可以调整颜色填充图例中样例的尺寸、显示或隐藏图例标题、修改图例中项目的顺序以及修改样例的图形外观。

(1)添加颜色填充图例

1打开楼层平面视图或剖面视图。

2单击“分析”选项卡➤“颜色填充”面板➤

“图例”。

3单击要放置颜色填充图例的绘图区域。

4在“选择空间类型和颜色方案”对话框中,选择空间类型和颜色方案,并单击“确定”。

如果显示的颜色填充图例没有反映出您要使用的颜色方案,请执行下列操作:

a.在绘图区域中选择图例。

b.单击“修改颜色填充图例”选项卡➤“方案”面板➤“编辑方案”。

c.在“编辑颜色方案”对话框中,从列表中选择其他颜色方案并单击“确定”。

也可以在此对话框中创建新的颜色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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