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荀子的性恶心善说

荀子人性论辨正

——论荀子的性恶、心善说

 

【摘要】《荀子·性恶》的主旨是“人之性恶,其善者伪也”,其中“伪”据郭店竹简应做“

”,指心之思虑活动、心之作为。

既点出性恶,又指出善来自心之思虑活动,揭示了人生中以“性”为代表的向下堕失的力量,和以“心”为代表的向上提升的力量,并通过善恶的对立对人性做出考察,实际是提出了性恶、心善说。

荀子的心乃道德智虑心,心好善、知善、为善,具有明确的价值诉求,故心善是说心趋向于善、可以为善。

荀子的人性论在先秦儒家思想中无疑是较为特殊,也较为完备的,值得充分重视。

【关键词】荀子性恶心善伪(

 

《性恶》乃荀书中的名篇,其学说却历来受学者的误解和诟病。

宋人已有“荀子极偏驳,只一句性恶,大本已失”,“不须理会荀卿,且理会孟子性善”之说,当代港台新儒家学者牟宗三称:

“荀子虽为儒家,但他的性恶说只触及人性中的动物层,是偏至而不中肯的学说。

”哲学史家劳思光也说:

“就荀子之学未能顺孟子之路以扩大重德哲学而言,是为儒学之歧途。

而尤应注意者是此一学说之归宿。

荀子倡性恶而言师法,盘旋冲突,终堕入权威主义,遂生法家,大悖儒学之义。

”但也有学者注意到,性恶并不足以概括《性恶》的主旨,唐端正说:

“《荀子·性恶篇》所要论证的论题是:

‘人之性恶,其善者伪也。

’‘性恶’与‘善伪’是《性恶篇》所要同时证明的。

但通观《荀子》全书,它所能证明及所要证明的,不在性恶,而在善伪。

因此,我们与其说荀子是性恶论者,不如说他是善伪论者,或性无善无恶论者。

”不过说荀子主张“善伪”,含义依然不明,这不仅因为今人所谓“伪”与荀子之“伪”已有较大差别,更重要的是,荀子使用的“伪”在不同语境下也有不同含义,故善伪究竟何意?

其与性恶又是什么关系?

仍需做进一步的辨析和说明。

唯有此,方可廓清两千年的迷雾,揭示荀子人性论的真实面貌。

一、《性恶》“人之性恶,其善者

也”释义

《性恶》开篇称“人之性恶,其善者伪也”,之后反复申说,计有八次,故荀子的人性主张实际有二:

一是性恶,二是善伪或伪善。

前者说明人性为恶,后者则解释人何以有善。

《性恶》接着说:

今人之性,生而有好利焉,顺是,故争夺生而辞让亡焉;生而有疾(同“嫉”)恶焉,顺是,故残贼生而忠信亡焉;生而有耳目之欲有(当为“又”)好声色焉,顺是,故淫乱生而礼义文理亡焉。

然则从人之性,顺人之情,必出于争夺,合于犯分乱理,而归于暴。

故必将有师法之化,礼义之道(通“导”),然后出于辞让,合于文理,而归于治。

用此观之,然则人之性恶明矣,其善者伪也。

荀子认为人有“好利”、“疾恶”、“好声色”之性,这里的“生”应是指出生,“生而有”即生而具有,不过“生”也有产生、发生之意,生而所具之好利、疾恶、好声色在人性中起初只是潜存的状态,还需进一步产生、表现出来,而“顺是”,则会产生争夺、残贼、淫乱,导致辞让、忠信、礼义的消亡。

这是荀子对人性的基本判断,也是其性恶论的基本内容。

关于“人之性恶”,学术界的一般看法是,荀子以生理欲望言性,而生理欲望本身并不为恶,只不过人之欲望“欲多而不欲寡”(《正论》),现实中则“欲恶同物,欲多而物寡”(《富国》),这样顺从人的欲望(“顺是”)而不加节制,则会导致恶。

因此,“性”本身不是恶,性的表现超出了礼义的规定、限度方为恶。

并引《礼论》《正名》等篇为据,说明荀子并不认为人性或生理欲望本身为恶。

此说虽十分流行,其实颇有疑问。

荀子对性的理解,实较为复杂,后面专门讨论。

就其言人性,所列举者主要有:

一、上文中的“生而有好利”“疾恶”“好声色”。

二、生理欲望。

“今人之性,饥而欲饱,寒而欲暖,劳而欲休,此人之情性也。

”(《性恶》)三、生理机能。

“今人之性,目可以见,耳可以听。

”(同上)其中生理欲望无所谓善恶,而生理机能则不涉及善恶,荀子言此主要是类比,而不是论证,其言“人之性恶”主要是落实在“好利”、“疾恶”、“好声色”上。

据荀子的规定,“所谓恶者,偏险悖乱也。

”其中偏险指偏颇、危险,强调原因;悖乱指悖谬、混乱,突出结果。

以此衡量,好利有贪婪、不知满足之意,疾恶指对他人的嫉妒憎恶,好声色属于不合理的欲望,三者不可不说是偏险,“顺是”必然导致悖乱。

故好利、疾恶、好声色是恶因或恶端,而残贼、淫乱、强暴是恶果,荀子的“人之性恶”可理解为性有恶端可以为恶说,荀子之所谓性并非没有恶。

据《孟子·告子上》,战国时期流行的人性主张有“性无善无不善也”,“性可以为善,可以为不善”,“有性善,有性不善”,以及后来孟子的“性善”说。

其中“性无善无不善”即是以生理欲望言性,所谓“食色,性也”。

食色之生理欲望无所谓善恶,故人性亦无善恶。

而“性可以为善,可以为不善”乃是以结果言善恶,而不是以人性本身言善恶。

真正涉及到性本身之善恶的主要是第三说,但它是特殊论而非普遍论,荀子立论并非针对此,而是针对孟子的性善说。

孟子论性善乃是肯定人性中有恻隐、羞恶、辞让、是非之善端,此善端“可以为善”,可以表现出具体的善行,更进一步认为恻隐、羞恶、辞让、是非之四端可以发展为仁、义、礼、智之四德,故不仅是以结果言善,同时也是以人性本身言善。

荀子反对孟子之性善而提倡性恶,必然要在人性中言恶,承认人性中有恶,此恶即好利、疾恶、好声色。

特别是“生而有耳目之欲有(又)好声色”一句,荀子专门点出“好声色”,盖因为“耳目之欲”本无所谓善恶,而“好声色”超出了合理的限度,已偏向了恶。

荀子的这一表述,显然是为其性恶论服务的。

在荀子看来,人之情性固然主要是生理欲望,“饥而欲饱,寒而欲暖,劳而欲休,此人之情性也”,而由生理欲望必然会产生出好利、好声色,“若夫目好色,耳好声,口好味,心好利,骨体肤理好愉佚,是皆生于人之情性者也”(《性恶》)。

前者说“此人之情性也”,后者则说“是皆生于人之情性者也”,显然好利、好声色等是前者的进一步强化和发展,人之生理欲望中天然包含有好利、疾恶、好声色的倾向,“顺是”则会产生残贼、淫乱、强暴的结果,这即是荀子所理解的“人之性恶”。

值得注意的是,《荀子》三十二篇中,只有《性恶》篇以好利、疾恶、好声色言人性,其他各篇则主要是以生理欲望言性;《荀子》一书中也只有《性恶》篇提出“人之性恶”,其他各篇均无性恶之说,自然也不以人性或生理欲望为恶。

《性恶》完成于荀子的晚年,其对人性的看法与之前已有所不同,其思想有一个发展的过程。

学者对此不加辨析,将《礼论》《正名》人性主张与《性恶》等量齐观,甚至以前者否定后者,不可取。

再看“其善者伪也”。

关于“伪”,杨倞注:

“为也,矫也,矫其本性也。

凡非天性而人作为之者,皆谓之伪。

”释“伪”为“作为”。

清代学者郝懿行:

“性,自然也。

伪,作为也。

‘伪’与‘为’古字通。

杨氏不了,而训为矫,全书皆然,是其蔽也。

”郝懿行虽不同意杨倞将“伪”理解为“矫”,但对“伪”的训读则是一致的。

不过,训“伪”为“为”,释为作为,并没有真正揭示荀子的思想,反而引出新的问题:

既然人之性恶,为何人之作为又会导致、产生出善呢?

凡作为必有其根据和原因,除非作为之根据和原因为善或趋向善,否则作为不可能导致、产生出善的结果。

故作为本身并不能成为善之根据,相反只有以善为根据才能成为善的作为。

故说善是来自人之作为,实际是含混不清,自相矛盾的,还需做进一步的解释:

伪到底是什么样的作为?

其实,只要回到荀子的思想,就不难发现在荀子那里善的根源来自心,由于“心知道”(《解蔽》),知礼义,为“道之工宰”(《正名》),具有自主性,“情然而心为之择”(同上),故能够支配情欲,而不被情欲支配。

李泽厚先生说:

“人为的改造活动(‘伪’)必须有对象(‘性’),这没有问题。

问题在于,这种改造(‘伪’)又是如何可能的呢?

就是说,恶的自然(‘性’)又如何可能接受改造呢?

……荀子认为这是由于人有心知,再积以学的缘故,是由于‘心’知‘礼义’,才能节制情欲。

”甚是。

所不足者,是李先生与多数学者一样,仍将伪与心分开来看,似乎认为是分别的二物。

实际上,伪需要结合心来理解,要落实在心之上。

伪并非一般的作为,而是心之作为,是心的思虑活动及引发的行为,具有明确的价值内涵和诉求。

至于圣人与众人,只是先知与后知、先觉与后觉的差别,是用心不同的结果,而在他们都具有心,“心生而有知”(《解蔽》)上,则是一致的。

在郭店简中有一从为从心的“

”字,以表示作为之意,《老子》脍炙人口的“绝仁弃义,民复孝慈”一句,在竹简《老子·甲》中却写作“绝

弃虑,民复孝慈”,透露出早期儒道关系的重大信息。

庞朴先生认为,“‘伪’字原作上为下心,它表示一种心态,为的心态或心态的为,即不是行为而是心为。

注释者定为‘伪’字,虽在古义上与‘为’字可通,在今义上却易生误会;不如干脆定成‘为’字稳妥。

”裘锡圭先生说,“郭店简中,表示一般的‘作为’之义的‘为’字极为常见,都不加‘心’旁。

此句的‘

’显然不是用来表示一般的‘作为’之义的。

”“‘绝

’之‘

’所指的,应即‘用己而背自然’的作为,也就是《淮南子·诠言》所说的‘道理通而人为灭’的‘人为’。

”那么,表达“心为”的“

”为何会用来表示不自然的作为呢?

这当然与道家对心知的态度有关。

在道家看来,智本身是道德衰落的产物,过分用智会使人失去本性,故主张“知生而无以知为也”。

不过,思虑、“心为”虽为道家所反对,但在儒家看来却是必不可少,荀子说“圣人积思虑,习伪故”(《性恶》),然后“生礼义而起法度”(《礼论》),可谓“弗虑胡获,弗为胡成?

”(《尚书·太甲》)故道家在消极意义上使用的“

”,儒家却可在积极的意义上表达自己的主张。

庞朴先生说,《荀子·正名》篇“‘心虑而能为之动谓之伪’句中的‘伪’字,本来大概写作‘

’,至少也是理解如

,即心中的有以为……只是由于后来

字消失了,钞书者不识

为何物,遂以伪代之”。

可谓有见。

“伪”在《荀子》中也用作诈伪之意,如“端悫生通,诈伪生塞”(《不苟》),“不可欺以诈伪”(《礼论》)等,这些伪都是负面的,是需要禁绝的,与荀子正面主张的伪是根本相对的。

很难想象荀子会用同一个字去表达两个相反的概念,合理的解释是两个概念是用不同的字来表达的,一个做“伪”,指虚伪、诈伪,一个做“

”,指心经过思虑后做出的选择、行为,这不仅于文字有据,也符合荀子“心虑而能为之动谓之伪”的定义。

故“人之性恶,其善者伪也”可理解为:

人的性是恶的,善则来自心的思虑及行为。

二、荀子道德智虑心发微

既然“

”并非只是一般的人为,而首先是指“心为”,指心的思虑及引发的行为,那么,荀子的“心”有何特点?

与孟子的“心”又有何不同?

“心”之“作为”又如何产生出善?

便是个需要深入探讨的问题。

关于荀子的心,学术界一般认为是认识心或智识心,其与孟子之心的最大不同在于,孟子是以仁识心,其心是德性道德心,此心具有良知、良能,具有道德直觉,可做道德判断,引发道德行为,故是善之根源,善之“生起因”。

而荀子则是以智识心,是一种理智性的认知心,就其以礼义法度为主要认识对象而言,也可以说具有德性的内涵,但主要是以认知的形式。

其心虽然也可以引发道德实践,但需要先认识、认可礼义,然后以礼义来治性(矫性、饰性、美性),故是道德实践中的“凭依因”,而不是“生起因”。

按照这种理解,荀子的心只能认识不能创造,只能在礼义已经产生的情况下去识礼、知礼,而无法创造礼义,无法成为善之根源,只能说明众人认识、实践礼义之“

”,而无法解释圣人制作礼义之“

”,无法说明礼义的产生。

在荀子看来,“礼义法度者,是圣人之所生也”(《性恶》),但又认为,“圣人之所以同于众,其不异于众者,性也;所以异而过众者,伪也。

”(同上)“性同”表示圣王之性亦为恶,不能成为其制作礼义的根据;而“伪异”,从“圣人者,人之所积而致矣”(《性恶》)、“积善而全尽谓之圣人”(《儒效》)等论述来看,主要是后天努力的结果,而非先天材质的差异。

因此,如果圣人的心与众人的心一样,也是认知心,就没有理由凭空制作礼义。

如果说圣人与众人具有不同的心,圣人的心乃道德本心,可以自由地进行道德创造,但这样一来,圣人与众人的差别就是“心异”,而不是“

异”,不是心之作为之异,这不仅与荀子的主张不符,在文献上也难以找到根据。

其实,在荀子那里,圣人与众人是具有同一个心,圣人与众人的差别也不是来自心本身,而是用心之不同,是后天的结果,而非先天的差异。

只不过荀子的心并非是人们所认为的认知心,而是一种道德智虑心,不仅能认知也能创造,具有好善恶恶、知善知恶和为善去恶的能力,荀子的心首先是道德直觉心。

《强国》说:

人之所恶何也?

曰:

污漫、争夺、贪利是也。

人之所好者何也?

曰:

礼义、辞让、忠信是也。

这里虽然没有点出心字,但所好所恶者显然指心,所谓“体恭敬而心忠信”(《修身》),故在荀子看来,心好治恶乱,好善恶恶,具有道德判断力,这是心的一个重要特点,也是荀子对于心的一个重要规定。

正是凭借着这种心,人类才走出“从人之性,顺人之情”而导致的“偏险悖乱”,走向由礼义法度之“正理平治”。

如果说荀子通过“性恶”而揭示了人性中的一股逆流的话,那么又通过“心”发现了人生的一座灯塔,引领人生的航船逆流而上,抵达善之彼岸。

《非相》说:

人之所以为人者,何已也?

曰:

以其有辨也。

……夫禽兽有父子而无父子之亲,有牝牡而无男女之别,故人道莫不有辨。

“辨”即辨别是非善恶,也就是辨“礼义、辞让、忠信”之是,辨“污漫、争夺、贪利”之非,这显然是心的作用和能力,是心的辨别能力。

这种辨是人的族类规定性,是“人之所为人为者”,因而也应是生而具有的。

当然,说人生而有辨,并不是说人生而就可以辨别具体的是否善恶,而是说具有这样的能力或可能性。

这种能力一开始还是潜在的,需要在后天进一步去学习、实践、完善、丰富之。

这就好比人生而具有使用语言的能力,但人真正掌握语言,具有表达能力,则还需要经历一个后天的学习过程。

虽然从根源上讲,语言是人的创造,是心的产物,但语言并不是从心“扩而充之”的,不是凭借一己之力就能够创造、发明的。

语言是千千万万个心灵探索、尝试的结果,是在自生、自发中形成的,是约定俗成的结果,在这一过程中少数杰出人物发挥了突出的作用,产生了深远的影响,甚至规定了以后语言的发展方向。

但归根结底,语言的产生是由于人具有使用语言的能力,只是这种能力还需在后天的实践中得以实现而已。

对于荀子的辨也可以这样去理解,虽然心生有辨,但仍需在后天的实践中实现其辨。

这正是荀子之心与孟子之心的不同,孟子的心具有善端,可以由内而外表现出善的行为,故主张“由仁义行,非行仁义”(《孟子·离娄下》),其心是“实心”,是有内容的;荀子的心虽然有辨,有好治恶乱、好善恶恶的价值诉求,但在如何实现善、完成善上还需要后天的求索、实践,需要经过“师法之化,礼义之道”,故荀子论心同时也论术,“论心不如择术。

形不胜心,心不胜术”(《荀子·非相》),术指心术,指运用思想的方法。

心固然重要,但决定心的是术,“术正而心顺之”,“心术善,无害为君子也……心术恶,无害为小人也”(同上)。

其心是“虚心”,心之内容和结果取决于后天的选择。

虽然有这些差别,但在二者都具有道德直觉、道德判断上则是一致的。

孟子的心适用于道德领域,适合解释“居仁由义”的道德行为;荀子的心则适用于政治领域,适合说明“隆礼重法”的政治活动。

在荀子看来,人道或礼义之道就在对是非善恶的不断辨别、探讨中建立起来的,故说“人道莫不有辨”。

《王制》说:

水火有气而无生,草木有生而无知,禽兽有知而无义,人有气、有生、有知,亦且有义,故最为天下贵也。

人的独特、尊贵之处是“有义”,即可以创造、认识并进而实践义,这当然是心的功能和作用,只不过义和辨一样,虽然是心生而具有的能力,但仍需要在后天得以实现和完成。

人“力不若牛,走不若马,而牛马为用”,就是因为“人能群,彼不能群也。

人何以能群?

曰:

分。

分何以能行?

曰:

义”(同上)。

分指职分,即个人在群体中的位置、职责,而划分职分的根据则是义。

在荀子那里,义与礼意义往往相近,所谓“行义以礼,然后义也”(《大略》),故义也好、礼也好都是来自心,是心的创造,是心出于好治恶乱、好善恶恶的目的制作出来的。

明白了这一点,荀子研究中所谓的“第一个圣人如何制作礼义”的难题便迎刃而解了。

对于这一问题,荀子是预设了一个前礼义的时代。

在这个时代,由于礼义还没有产生,没有“度量分界”,人们自然顺从其欲望向外求索,“求而无度量分界,则不能不争;争则乱,乱则穷”(《礼论》)。

这时,另一种力量出现了,“先王恶其乱也,故制礼义以分之,以养人之欲,给人之求,使欲必不穷乎物,物必不屈于欲,两者相持而长,是礼之所起也。

”(同上)这里的“先王”应是后设的说法,前礼义的时代应该还没有王,所谓“先王”只是众人中的一人,只不过由于其远见卓识而被人们选择为王。

“先王”制作礼义的原因是“恶其乱”,也就是人心好治恶乱的道德判断,这不只是“先王”个人的选择,也应是多数人的想法,只不过“先王”先知、先觉,代表了众人的愿望罢了。

而制作礼义的方式是“积思虑、习伪故”(《性恶》),“思虑”是关于如何摆脱“偏险悖乱”而走向“正理平治”的思考,由于人心好治恶乱,当社会陷入争夺、混乱时,自然便开始思考治理之道,做这种思考的当然不只是圣人一人,还应包括其他先觉者,圣人不过是对当时的思考做了概括、总结而已,故说“积思虑”。

“伪故”是人们在自发状态下形成的一定的规则和法度,由于意识到一味顺从欲望必然会造成彼此的冲突,故人们开始自觉不自觉地节制欲望,将其限定在一定的范围,既不与他人的欲望冲突,也能更好满足自己的欲望,更不会造成资源的紧张。

在这一过程中形成了人类最早的规则和法度——“伪故”,圣人在“伪故”的基础上进一步使其条理化、明确化,成为大家共同遵守的法则,这便是礼义了。

故圣人所制之礼义乃是建立在“伪故”的基础之上,是通过学习、把握“伪故”而完成的,故说“习伪故”。

因此,在荀子那里,最早的善或礼义乃是心的产物,是“

”,是心之作为。

而心之所以能制作礼义,是因为荀子的心本来就是道德直觉心,有辨、有义,具有道德判断力,不仅好善,更能知善、为善,可进行道德创造,尽管与孟子的心有所不同。

这本来在“其善者

”一句中是十分清楚的:

善来自

,来自心之作为。

此心显然是道德心,其作为是道德创造之行为,否则何以会产生出善呢?

只不过后来“

”被写成了“伪”,“其善者伪”被理解成善来自人的作为,这种作为只能被解释为实践礼义的作为,而礼义又来自圣人之作为,至于圣人为何能制作出礼义?

或认为是圣人具有特殊的才能,或认为是荀子根本没有回答的问题,是荀子研究中所谓的“第一个圣人如何制作礼义”的难题。

凡此种种,都是因为不了解“伪”本来做“

”,实际与心有关,因而造成误解,这不能不说是十分遗憾的。

在荀子那里,最早的礼义或善来自心,是“圣人积思虑,习伪故”的结果,同时又成为后人学习、认识的对象。

一代代的人们通过学习、接受、实践前人创造的礼义,进而把握其共理,推求其统类,处常而尽变,推导、制作出适应其时代需要的礼义,由此形成“本末相顺,终始相应”的礼义之道,也就是人道。

故荀子特重视心的认知义,强调心要知道,荀子的心也是道德认知心。

《解蔽》说:

心不可以不知道。

心不知道,则不可道而可非道。

……心知道,然后可道;可道,然后能守道以禁非道。

……故治之要在于知道。

人何以知道?

曰:

心。

心何以知?

曰:

虚壹而静。

荀子的心乃“虚心”,虽有道德直觉,能作道德抉择,但需要以道为标准。

“道者,古今之正权也;离道而内自择,则不知祸福之所托。

”(《正名》)故荀子强调首先要知道,心知道,然后才能可道、守道进而行道;心若不知道,没有价值标准,反而会不认可道,而认可非道。

荀子生活的时代,“诸侯异政,百家异说”,“或是或非,或治或乱”,“蔽于一曲而暗于大理”(《解蔽》),大理,大道也。

“曲知之人”只见“道之一隅”而不自识,“内以自乱,外以惑人”,产生了种种蒙蔽。

“乱国之君,乱家之人,此其诚心莫不求正而以自为也,妒缪于道而人诱其所迨(通‘怡’,喜爱)也”(同上)。

那些乱国之君、乱家之人其实内心也并不是不想求得正道,不是不想治理好国家,只是谬于大道,又受到他人的诱惑罢了,故治理的关键在于知道。

那么,心如何知道呢?

荀子认为要“虚壹而静”。

其中,“心未尝不臧也,然而有所谓虚……不以所已臧害所将受谓之虚(同上),心能接受感官产生的一切观念、知识,这是认识能力上的“虚”;不以旧知(“所已藏”)为成见或偏见而排斥新知(“所将受”),这是荀子所强调的认识态度上的“虚”。

“心未尝不满(当为‘两’)也,然而有所谓一……不以夫一害此一谓之壹”(同上),心可以同时兼知不同的事物,但应有所专一,不可彼此妨碍,分散心力。

“心未尝不动也,然而有所谓静……不以梦剧乱知谓之静”(同上),心无时无刻不在活动,但应有所专注,不让梦幻、烦杂的思虑等扰乱心知。

故“壹”是心的专一,而“静”是心的专注。

求道者做到了“虚”就可以得道,行道者做到了“壹”就可以穷尽道,思道者做到了“静”就可以明察道。

需要说明的是,“虚壹而静是求道者应具的心境,是知道、可道的先决条件,是强化心知的三条指导原则。

”而不是心知道的根本原因,心知道是因为心有道德判断能力,有知善知恶的能力。

只要去除成心、成见,保持心灵的开放,用心专一、专注,就能对道与非道做出抉择,就能知道、守道乃至行道。

荀子的心并非如学者所认为的,只是“纯智的”、“逻辑的”认知心,而是一种道德心,具有价值选择、道德判断的能力;荀子的知道,也不只是反映一客观事实,而同时是作道德抉择,知道什么是有价值的道,什么是没有价值的非道,有价值的道则认可之,没有价值的非道则否认之,并在知道的基础上,进一步去丰富道,发展道,“人能弘道”。

《儒效》说:

先王之道,仁之隆也,比中而行之。

曷谓中?

曰:

礼义是也。

道者,非天之道,非地之道,人之所以道也,君子之所道也。

“天之道”、“地之道”乃自然之道,其自古已存,“不为尧存,不为桀亡”,是外在于人的客观之道。

荀子关注的不是这种道,而是人之道,也就是礼义之道。

这一礼义之道是“人之所以道也”,是众人日用不知而有所遵循的;是“君子之所道也”,是君子成就、开创的。

一个是“所以道”,一个是“所道”。

道,训为导,导引、开导之意。

竹简《性自命出》:

“道者,群物之道。

凡道,心术为主。

道四术,唯人道为可道也。

其三术者,道之而已。

”众物皆有道,道需要心去认知,故心术很重要。

道有四种,只有“人道为可道”,即可根据一定的目的有所创造,至于其他三种道,也就天道、地道、神道,只是客观的道而已。

《性自命出》认为“唯人道为可道”,与荀子主张“君子之所道也”,在认为道都是人的创造上是一致的,只不过荀子将“可道”的范围限定为君子。

众人只能遵循道,而君子则能发展道、开创道。

“天地者,生之始也;礼义者,治之始也;君子者,礼义之始也。

”(《王制》)“无道法则人不至,无君子则道不举……君子也者,道法之总要也,不可少顷旷也。

”(《致士》)“凡所贵尧禹、君子者,能化性,能起伪,伪起而生礼义。

”(《性恶》)“礼义之始”或“生礼义”既可以从礼义的产生,也可以从礼义的制作去理解。

在前者,君子参与了最初的礼义制作,在“思虑”、“伪故”上有所贡献,是创制礼义的重要力量,这与前面分析的先王并非凭一己之力创制礼义是一致的。

在后者,君子又可在前人礼义的基础上“知通统类”,推求礼义的原则、共理,顺应时代的变化,符合人心的需要,“以类行杂,以一行万”,“有法者以法行,无法者以类举”(《王制》),进行礼义制作了。

“类”有类比、类推之意,由已有的礼义法度可以比附、类推出未有的法,如后世所谓“若今律其有断事,皆依旧事断之,其无条,取比类以决之”,故类也有法之意,《方言》:

“类,法也。

”不过它是由礼义之统类比附、类推出的法。

“一”指礼义法度的原则、原理,也就是荀子所谓的“法之义”,“不知法之义而正法之数者,虽博,临事必乱”(《王制》),相反,若在“法之数”的基础上又能知“法之义”,“依乎法而又深其类”(《修身》),就可以处常尽变了。

因此在荀子这里,心与道也就是礼义之道呈现一种复杂的关系,一方面从实践上说,“心小而道大”(《不苟》),心需要知道、可道,才能守道、行道,才能发挥心之实践作用。

另一方面,从根源上说,道毕竟是心的产物,是心的创造,“心也者,道之工宰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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