芜湖市初中毕业学业考试和高中阶段.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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芜湖市初中毕业学业考试和高中阶段
芜湖市2013年初中毕业学业考试和高中阶段
招生工作实施办法
一、初中毕业学业考试办法
(一)报名
凡具有本市户口的初三应届毕业生和有报考高中阶段学校要求的本市户口历届初中毕业生或同等学力者,以及在本市初三就读的进城务工农民及其他流动人员子女均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名(报名具体事项见市教育局教招考〔2013〕1号文件)。
在我市报名参加中考的外地户籍的进城务工农民及其他流动人员子女考生享受与我市户籍考生同等的中考中招政策待遇。
(二)考试
初中毕业学业考试是义务教育阶段的终结性考试,学业考试成绩既作为学生的毕业成绩,也是普通高中、五年制高职和中等职业学校等录取的主要依据。
今年我市中考仍使用全省统一命题的中考试卷。
1、考试科目及试卷分值:
初中毕业学业考试的考试科目与分值为:
语文150分;数学150分;外语150分(其中听力测试30分);思想品德和历史合卷共150分;物理和化学合卷共150分。
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和化学实行闭卷考试,思想品德和历史仍实行开卷考试。
开卷考试科目允许携带教科书等相关材料。
语文考试允许使用《新华字典》。
各学科考试均不允许使用计算器。
听力残障学生(500Hz、1000Hz、2000Hz、4000Hz的纯音听力检测结果为每侧耳的平均听力损失都等于或大于40分贝〈HL〉),经教育主管部门核准后可免试英语听力。
听力免试后英语成绩折算方法为:
考生英语考试成绩=考生英语笔试项目成绩×英语总分值与笔试项目分值的比值,2013年免试听力考生的英语成绩=考生英语笔试项目成绩×1.25。
听力免试具体申请程序和要求另行通知。
2013年我市初中毕业升学体育考试成绩满分55分,计入初中毕业学业考试总分。
初中毕业升学体育考试办法详见《关于印发<芜湖市2013年初中毕业升学体育考试及普高体育特长生资格考试实施方案>的通知》(教基【2013】9号)文件规定。
2013年我市初中毕业升学理科实验操作考试成绩满分10分,计入初中毕业学业考试总分,考生在物理、化学、生物三科实验操作考试中随机确定一项内容进行。
理科实验操作考试办法详见《关于印发<芜湖市2013年初中毕业升学理科实验操作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教基【2013】35号)文件规定。
初中学生毕业标准由初中学生学业考试成绩和综合素质评价两部分组成。
初中毕业学业考试成绩采用分数与等级相结合的方式呈现。
语文、数学、英语、思想品德和历史、物理和化学五门考试成绩划分为A、B、C、D、E五个等级。
等级比例按照A等级为20%,B等级为30%,C等级为35%,D等级约为12%,E等级不超过3%划定,得分率不低于60%的不得划为E等。
等级4个D以上(含4个D)即可毕业;凡有两个及以上等级为E等,则补考合格后方可毕业。
信息技术考试(在七年级进行)及地理、生物学业考试(在八年级进行)成绩划分为合格和不合格,得分60%及以上为合格,得分60%以下为不合格。
地理、生物学业考试成绩作为综合素质评价“学习态度与能力”维度的主要实证材料。
理科实验操作考试、信息技术考试以及综合实践活动的考查成绩作为综合素质评价“实践与创新”维度的主要实证材料。
体育考试成绩作为综合素质评价“运动与健康”维度的主要实证材料。
音乐、美术考查成绩作为综合素质评价“审美与表现”维度的主要实证材料。
2、考试时间:
初中毕业学业考试的考试时间为6月14日—16日,具体日程如下:
6月14日上午8:
30—11:
00语文
下午3:
00—5:
00物理和化学
6月15日上午8:
30—10:
30数学
下午3:
00—5:
00思想品德和历史
6月16日上午8:
30—10:
30英语
3、命题原则:
2013年中考命题兼顾初中毕业学业水平考试和高中阶段教育招生选拔性要求,依据各学科课程标准,在全面检查学生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的基础上,重视对学生运用所学知识分析、解决实际问题能力的考查,反映课程标准中对学生的知识与技能、过程与方法、情感态度价值观三维目标的基本要求。
各学科命题的具体原则和要求见《2013年安徽省初中毕业学业考试纲要》。
4、阅卷:
市区、四县阅卷工作分别由市、县教育局组织实施。
市区中考今年实行网上阅卷,网上阅卷工作由市教育考试中心与市教科所、市教育局基教科共同组织,统一实施。
成绩统计、数据统计由市教育考试中心组织。
学业考试成绩通知考生本人,考生如对成绩有疑问,可向就读学校(报名点)提出书面申请,在指定时间内通过就读学校(报名点)到市、县(区)招生部门登记申请查分。
二、高中阶段招生办法
(一)招生学校
本办法中的高中阶段学校是指招收初中毕业生的省市示范高中、一般普通高中、五年制高职、中等职业学校(含普通中专、职业学校、技工学校、成人中专等)。
(二)招生范围
1、市区省示范高中、市示范高中、一般普通高中面向市区招生;四县省示范高中、市示范高中、一般普通高中面向本县招生;省示范高中自主招生的保送生计划可面向全市招生。
2、五年制高职、中等职业学校(含普通中专、职业学校、技工学校、成人中专)面向全市招生。
3、安徽中加学校面向全市招生。
4、民办高中在面向本区域招生的同时,可以适当面向全市确定招生范围。
经市教育局和生源所在市教育行政部门同意,民办普通高中可招收外地考生。
5、市七中宏志班可根据规定面向全市招收寄宿学生。
(三)招生计划及指标分配
今年继续实行优秀初中毕业生保送省示范高中制度,各省示范高中自主招生的保送生具体计划数详见市教育局教基[2013]38号文件。
具体方案由各省示范高中制定,并报经市教育局批准后执行。
经市教育局同意批准招收的免试直升生计划不超过本校非择校生计划的10%,具体办法需报市教育局批准后执行(未完成的直升招生计划调剂到统招计划)。
为进一步推进素质教育,推动教育均衡发展,提高我市义务教育的整体办学水平,今年我市(含四县)继续实行将省示范高中不少于非择校生计划80%(芜湖县为100%)的名额切块分配到初中学校(含民办初中)的政策。
市区省级示范高中切块分配指标根据各初中学校切块分配指标测算基数和当年初中学业考试总分、规范办学等因素进行测算。
各初中学校切块分配指标测算基数的依据是:
1、学校在籍在校两年以上的初中应届毕业生数(从2012年秋季初一新生起需在籍在校三年);2、地理、生物学业考试成绩和信息技术考试成绩合格的学生数。
(四)填报志愿
1、志愿设置
2013年我市中招志愿设置共分七个批次,各志愿批次按录取先后顺序分为若干个志愿轮次。
第一批次第三、四轮次,第二、第三批次设置平行志愿。
(1)提前批次:
省示范高中自主招生的保送生;免试直升生;普高艺体特长生。
其中普高艺体特长生志愿分两个轮次:
第一轮为省示范高中艺体特长生,第二轮为市示范高中和一般普高艺体特长生,每轮次各设一个学校志愿和一个专业志愿。
(2)第一批次:
省示范高中
市区:
第一轮:
市一中、附中统招生,设1个联合招生志愿;第二轮:
市一中、附中分配指标生,设1个联合招生志愿;第三轮:
市十二中、市田家炳实验中学统招生,设A、B两个平行的志愿;第四轮:
市十二中、市田家炳实验中学分配指标生,设A、B两个平行的志愿;第五轮:
安师大附中国际班,设一个志愿。
四县:
各县结合实际制定本县本批次志愿设置办法,报市教育局批准后实施。
(3)第二批次:
市示范高中和公办一般普通高中、综合高中学校
市区:
提前轮次:
安徽中加学校;市七中宏志班;设1个学校志愿;第一轮:
市示范高中和一般普高(公办)、综合高中学校,设A、B、C、D、E、F六个平行的志愿。
四县:
各县结合实际制定本县本批次志愿设置办法,报市教育局批准后实施。
在第一批次、第二批次录取结束时,如招生学校计划未完成,将重新征集志愿。
征集志愿具体操作办法另行文规定。
(4)第三批次:
民办普高,设A、B、C、D四个平行的志愿。
(5)第四批次:
本市国家级重点中职学校、芜湖师范(含综合高中实验班)和本市五年制高职
学校志愿设1个第一志愿、1个第二志愿、1个第三志愿、一个第四志愿;其中第一、二、三、四志愿各设2个专业志愿及1个专业服从志愿。
(6)第五批次:
外地五年制高职
学校志愿设1个第一志愿、1个第二志愿;其中第一、二志愿各设2个专业志愿和1个专业服从志愿。
(7)第六批次:
普通中专、职业学校、技工学校、成人中专等中职类学校(含综合高中实验班)
学校志愿设1个第一志愿、1个第二志愿;其中第一、二志愿各设2个专业志愿及一个专业服从志愿。
在中招各批次录取结束后,我市中职类学校和民办普高将进行后期补录,补录具体操作办法另行文通知。
2、填报原则
(1)报考市区省示范高中统招计划,考生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必须是在省示范高中所在地(市区)报名参加中考的考生;学生地理、生物学业考试成绩和信息技术考试成绩合格;综合素质评价结果达到4个B及以上等级。
报考省示范高中切块分配指标计划,考生除具备上述条件外,还须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须为市区学校在籍在校两年以上应届初中毕业生及新划入市区不足三年的学校的在籍在校应届初中毕业生(从2012年初一年级起,只有在学籍所在初中学校实际就读满三年的考生,中考时方可填报分配到该校的指标到校生即切块分配指标生志愿)。
本市户籍学生直接回户籍所在地参加初中升学考试(须提供学籍证明),符合相关条件的,同等享受省示范高中分配指标政策,分配计划单列。
本市户籍、初中转学回户籍所在地的应届初中毕业生以及父母因工作调动、部队转业(须有组织人事部门的调动或军队转业安置证明),户籍迁至本市、初中转学到户籍所在地的应届初中毕业生,若在籍在校未满两年但具备其他相关条件,在本校可同等享受省示范高中切块分配指标政策,具备报考省示范高中切块分配指标计划资格,且可作为本校省示范高中切块分配指标测算基数。
(2)市区历届初中毕业生、无初中学籍的社会考生可以报考省示范高中统招生(须符合省示范高中统招生报考条件),但不能享受省示范高中切块分配指标;可以报考市示范高中、一般普通高中(含民办)及职业类学校。
(3)初中毕业生报考普通高中及中等职业学校不受年龄限制。
3、填报要求
(1)今年我市考生中招志愿实行网上填报;考生志愿在中考成绩公布后一次性填报。
(2)考生要按市教育局公布的各类学校的招生计划(招生计划详见《报考指南》,凡未列入《报考指南》的招生学校,均系无资质在我市招生的单位),慎重选择各批次志愿。
网上填报中招志愿的具体办法另行文通知。
(3)学校要充分保证考生自主填报志愿的权益,任何学校和个人不得强迫学生违背本人意愿填报中招志愿。
考生志愿应由考生本人在网上填报,志愿确认须经考生本人和监护人签字,确认后任何人不得更改。
(五)考生照顾加分政策
1、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3年初中毕业学业考试和高中阶段招生工作的通知》(皖教办【2013】5号)文件规定,我省除以下中考加分政策外,其他政策性加分项目一律取消:
(1)《安徽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归侨侨眷权益保护法>办法》所规定的加分对象和标准,其中:
归侨、归侨子女、华侨在国内的子女、港澳同胞考生,在其中考成绩基础上增加10分投档;前款规定以外的侨眷及港澳同胞、外籍华人的眷属,在其中考成绩基础上增加5分投档。
(2)台湾籍考生在其中考成绩基础上增加10分投档。
(3)烈士子女考生在其中考成绩基础上增加10分投档。
(4)少数民族考生在其中考成绩基础上增加5分投档。
(5)援疆和援藏人员子女,在其中考成绩上增加10分投档。
援疆和援藏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须为省、市、县委组织部及县级以上政府或政府部门选派;须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和西藏自治区执行援疆援藏任务;援疆援藏时间在一年以上(含一年)。
符合条件的往年及现在的援疆援藏人员,其子女均可享受此加分政策。
我市考生录取时,对于符合以上照顾条件的应届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