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验化验制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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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验化验制度》
《检验化验制度》
第一条样品的抽取、制备、保管
1、质管员要根据规定,对原料、成品进行抽样,并及时将样品送给化验员进行化验,质管员在抽样时需将样品名称、生产时间、抽样时间,到货数量等信息在请验单上进行明确标识。
2、化验员根据质管员提供的样品,进行四分法分样后,将需粉碎的样品进行粉碎,全通过40目筛,用于化验,不需粉碎的,直接用于化验。
4、将不需化验的样品放入留样室进行保管,定期清理。
第二条样品的检验
1、按仪器操作规程进程操作。
2、化验室所有化学试剂均要按性质进行分别保管。
3、化验过程中,对产生有毒气体的操作应注意通风,使用腐蚀性试剂
时,要带防护手套。
4、根据产品的不同,分别检测其相应的成分,其仪器操作根据仪器操作规程进行,准确无误的处理数据,对标准中没有规定检验方法的产品检验,应通过化验室主任选用符合产品质量检验要求的检验方法。
5、检验要有完整的原始记录,原始记录要清洁、整齐,不得涂改,测试数据的精度及误差均按标准执行。
6、平等双份检验结果,检验结果超过允许误差范围的,应为初检不合格,初检不合格项目,要进行复检。
7、检测过程中发现故障或出现外界干扰应立即中断测试,等排除故障或干扰后,重新检测。
第三条原始记录的填写、保管
1、原始记录和报告单统一印制编号,格式要符合工作的要求。
2、原始记录由化验员认真填写,字迹工整,不许涂改。
如发现误记,在误处划一横杠以示无效,测量数据要按实际检测结果填写,不准伪造,不许任意撕毁。
3、检测完毕后按标准规定的有效位数和误差理论计算结果,并亲自签名,经化验室负责人审核签字。
4、原始记录由专人负责管理。
对所有需存档的表格或文件,放入指定的柜中保存,到规定的时间需销毁的,应填写相应的表格后经质量部销毁。
5、原始记录只能作为检查记录专用,不能代替检验报告,更不准做他用,未经室主任同意,其他人不得随意查阅原始记录。
6、质管部经理应不定期抽查原始记录的记载是否符合规定,发现不符合
者及时纠正。
第四条检验结果的整理、审核、上报与存档
1、检验报告是评定产品质量的技术依据,各有关人员应严格履行审核手续。
2、检验报告由专门人员根据原始记录,填写化验报告单,经化验室负责人审核签字。
报告一式二份,一份上报主管领导,一份存档。
3、存档管理。
检验原始记录和化验单存档,保存期为本批产品售出后两年。
第二篇:
化验、检验专用安全规程质量部检验人员安全操作规程
为确保人身安全和工作顺利,检验员必须遵守公司《一般安全操作规程》,同时应严格执行本规程:
一、一般规程
1、检验室应保持清洁整齐,仪器设备和化验药品及工具等要放置在安全固定部位。
2、检验员须熟悉自己从事检验、分析工作的操作程序。
3、严格按规定正确使用劳动保护用品。
4、严禁用湿手接触电器开关。
5、经常检查电器设备的电源导线接头处是否妥当和良好,导线有无被腐蚀损坏,仪器设备接地是否可靠,禁止使用插头和电源线绝缘层已损坏的电器设备。
6、当电器设备漏电或发生故障时,应立即停止使用,并标上明显标记,请电工进行修理,非电气工作人员不准擅自修理。
7、遇停水、停电时,必须关闭水龙头和电器开关,但可留照明灯一盏不关,以免来水来电后发生不必要的安全事故。
8、工作完毕应随手关闭电器设备的电源,长日班检验员下班前,必须仔细检查自己使用过的水、电开关是否关好,若电烘箱要继续使用,调温装置必须良好。
在无人工作时,仍然保持所需温度,不致突然升高引发事故;如晚上无人值班时,应切断电烘箱电源。
9、严格执行电烘箱安全操作规程。
电热烘箱各层隔板禁止垫纸,各层隔板要刷洗干净,但要注意保护好高温油漆层,烘纸张、纸浆水分时要按规定摺好(如荷花形)立放;烘纸浆时要用表面皿或用称量瓶装好,放于烘箱内。
10、在检验工作间隙阶段须注意通风,以便更换室内空气,改善工作条件,工作服要保持整洁,不要附有油污和有机药品,以免着火。
二、生产工作守则
1、进入生产现场前应穿好工作服,检查鞋带、裤脚、袖口是否符合安全规定,女同志要将辫发放在工作帽或网罩里,禁止穿高跟鞋进入车间。
2、禁止靠近机械转动部位行走,看纸、取样要特别注意上下四周的安全。
3、在阴暗、潮湿的地方行走应注意防撞、防滑。
4、采样时,严禁上身衣服口袋里装零星东西。
钢笔或圆珠笔要夹紧,冬季颈上的围巾要藏在衣服里。
5、对酸碱及其它腐蚀药品采样时,严格按规定正确使用劳动保护用品,操作时不要将头对准盛物容器,防止药液溅出造成灼伤。
三、安全技术规程
1、使用玻璃仪器之前应检查是否完好、有无裂缝,缺损的玻璃仪器不准使用。
2、通电的电炉、燃着的酒精灯要有专人看管,不得随意离开岗位。
3、酒精灯应用火柴点燃,严禁用酒精灯引火;酒精灯禁止用嘴吹灭;酒精灯点燃时,禁止加注酒精。
4、用嗅觉检查药液或试剂时,不准直接对准瓶口,只能用手扇送少量气体轻轻嗅闻。
5、只有烧杯、烧瓶、三角瓶、蒸发皿和坩锅才能直接加热,禁止对容量瓶、称量瓶、试剂瓶等进行直接加热,如需加热只准采用“水浴”法进行;烧杯或三角瓶等在加热前必须将外面水滴揩去以防爆裂,玻璃棒等搅拌器也不要放到烧杯中一同加热,以免溶液外溅。
6、玻璃管插入皮塞内时,应戴手套并握住靠近塞子的一段慢慢旋入,不可用力过猛,以防玻璃管折断伤手。
7、严防水银洒在桌上和地面上,如不小心洒落,应用吸管吸起大粒的水银于水中,余留地面等处洒落物应撒上细硫碳粉末,然后扫除干净,深埋至空旷处;此项工作必须细致彻底,防止水银蒸发毒化空气,影响人身健康。
8、不准用嘴对移液管吸液,须用橡皮球吸取。
9、蒸馏时应在水浴中进行,蒸馏前首先将水放入冷凝器内,等冷却水流正常后,才打开电源开关,并时刻注意仪器和冷凝器工作是否正常,如发现异常须立即停止操作,进行调整。
四、事故与处理
1、割伤,
发生割伤后,可用创口贴、药棉简单处理;如无效应前往医院治疗。
2、烧伤,
属烫伤,应就近用水浸法止痛后,前往医院治疗;属烧伤或被碱、酸等化学药剂灼伤,应立即前往医院进行治疗。
3、中毒,
若发现毒性药品误入口中引起中毒,应立即送医院进行急救处理。
4、失火,
发现失火后,应立即报警,并设法进行扑救。
如属酒精、汽油、苯等易燃易爆物品,可用干粉、二氧化碳灭火器进行灭火,在扑救前应首先切断电源,并用干粉、二氧化碳灭火器进行灭火,禁止用酸碱灭火器或水进行灭火。
五、附则
1、本规程的制订和修订由质量部负责,并报安全保卫部批准后执行。
2、本规程的解释权归质量部。
电烘箱安全操作规程
1、电烘箱要按照铭牌上所规定的温度范围使用,使用前要检查自控装置是否完好有效。
2、电烘箱必须保证接地良好。
3、电烘箱的四周不得放置化学品和可燃物品。
4、电阻丝在底部的电烘箱,要防止螺丝等小零件落入烘箱底部与电阻丝接触造成短路。
5、电烘箱各层隔板禁止垫纸,烘纸浆时必须用表面皿或称量瓶装好,再放入烘箱。
6、不准在电烘箱内烘烤与工作无关的物品,严禁烘烤经汽油、酒精、香蕉水等易燃物洗涤过的物品。
7、电烘箱在工作时,不得进行清洁工作,更不准用汽油等易燃液体擦试。
8、非金属容器放入烘箱内加温,必须按照工艺规程进行。
9、电烘箱工作时发生故障、事故,应立即切断电源,同时汇报领导及时处理。
10、电烘箱在无人上班或值班时,必须将电烘箱关闭。
化验室安全操作规程
1、化验分析室须保持整洁和空气流通,仪器设备、化验药品及工具要放置在安全、固定的地方。
2、应熟悉自己从事化验、分析工作的工艺操作规程,了解危险化学品性质、特点,掌握应急处理方法和灭火器材的使用方法。
3、按规定使用劳保用品。
4、工作完毕随手关闭电气设备的电源,如晚上无人值班时,要将电烘箱关闭。
5、严格遵守执行电烘箱安全操作规程,电烘箱各层隔板禁止垫纸。
6、严禁化验仪器当饮食用具使用,饮具要放在安全固定的地方,不准随便放置。
7、任何可食用的药品也绝不容许尝试和食用。
8、在化验分析空隙阶段须注意通风,以便更换室内空气,改善工作条件。
9、化验工作人员必须事先了解所到工段的简单工艺流程和安全规程,进入生产现场要注意观察,禁止靠近机械传动部位,在潮湿部位行走要防止滑倒摔伤。
10、采样时严禁上衣口袋里装有东西。
11、开启采样阀门取样时,严防骤然开大,要慢慢开启,禁止面对阀门采取试样。
12、如一次采取多个试样,应将各样品标明,防止混乱。
13、取用药品时要用干的牛角匙或洁净的镊子夹取,不可用手接触,以免沾污药品或腐蚀皮肤。
14、从大桶中倒浓酸或浓碱时,必须用虹吸管或吸液装置,禁止直接倾倒。
15、开启乙醚、丙酮、浓氨水等易挥发性试剂瓶时,要避开热源和火源,禁止将瓶口对准自己的面部或他人。
16、配制浓硫酸时禁止将水倒入硫酸中,应将浓硫酸慢慢倒入水中。
17、容量瓶、称量瓶、试剂瓶均不能直接加热,如需加热时则进行水浴加热。
18、毒性药品洒落时,应立即全部收拾起来,并把落过毒物的桌子和地板冲洗干净。
19、不准用嘴对移液管吸液,必须用橡皮球吸取。
20、易燃化学品和有毒化学品要明确专人负责管理,落实管理措施,防止发生安全事故。
化验室安全操作规程(给水)
1、化验室内保持整齐清洁、空气流通,各类设备仪器、化验药剂及工具等要放置在安全固定的位置。
2、严格按规定穿戴使用劳动保护用品。
3、使用电炉、茂福炉须确定专人负责,电炉和茂福炉使用过程中,责任人不准离岗,并做到人离开前切断电源。
4、严格执行电烘箱安全操作规程。
5、要掌握化验、分析工作的操作规程和要领,熟悉化学药品的特性,落实相应的预防措施,确保安全。
6、使用化验仪器设备前,应进行认真检查,发现电源线、插头等有损坏或漏电现象,应立即停止使用,联系电工及时维修;发现化验器皿有裂缝、缺损的不准使用,及时调换。
7、有毒害的化验药剂应确定专人负责管理,落实安全管理措施,要按照实际需要,不准过量贮存。
8、稀释浓硫酸时,应将硫酸缓慢地注入水中,决不可将水注入硫酸中;使用有机试剂和挥发性强的试剂,必须保持工作场所良好的通风或在通风橱内操作,严禁用明火加热有机试剂。
9、化验工作中遇停水、停电时,必须及时关闭水龙头和电源开关。
10、进入生产现场(取样)要注意上下四周的安全,禁止靠近机械传动部位,上下扶梯或在潮湿地方行走要防止滑倒摔伤。
11、下班前要对化验室进行安全检查,切断电源、关好门窗。
半成品检验安全操作规程(罗伯特)
1、电炉等电器设备,湿手不准接触开关,以防触电。
除特别允许外,使用电炉时人不得离开,工作完毕立即切断电源。
2、电炉周围铁皮罩内不能有废纸,电炉只能用作测浓度时烘干浆料用,决不能用于其它目的。
3、在使用、储存各种化学用品时,必须穿戴安全防护用品,操作时要谨慎小心、轻拿轻放;有毒化学品必须落实专人管理。
4、进入生产现场要注意上下四周的安全,禁止靠近机械传动部位行走,在阴暗潮湿地方行走时,要特别防止滑倒摔伤。
5、取样前要检查上衣口袋,不准放有零星物品,防止物品掉落到浆池。
6、取样时要防止样桶掉入池内,同时上身不能弯入浆池内,防止扑进浆池造成事故。
检验安全操作规程(罗伯特)
1、必须严格按照检验的操作规程对所属的检验项目进行规范操作。
2、严格执行电烘箱安全操作规程,明确电烘箱的控制范围(105±3℃),闻到异味应立即切断电源并通知有关人员。
3、使用电炉时人不能离开,周围不能放置易燃物品,工作完毕后应立即切断电源。
4、在使用火焰光度仪时,必须严格按规定的步骤操作。
①、开煤气阀;②、开气阀;③、按点火钮。
使用完毕后再按①、②、③相同的顺序进行关闭,同时经常检查气阀、输气管等,防止泄漏造成事故。
5、要熟悉化学药品的特性,操作中要防止药液溅入眼内;如发生化学用品溅入眼睛或身体其它部位时,应立即用清水进行反复冲洗和必要的缓冲处理,如伤情严重,则应马上到医院接受治疗。
6、明火检测燃烧度时,操作人员严禁离开,检测完毕后应将周围的纸屑等清理干净。
7、裁纸刀刀片应锁定在刀壳内,使用时才可将刀片推出,割纸时要谨慎操作,防止刀锋伤人,用后马上将刀片退回刀壳内锁定,并妥善保管;调换后的旧刀片不得置于滤纸网兜中。
8、行车行进或吊物时严禁在吊钩及其附近站立。
9、过程检验取样进入生产现场要注意周围环境,禁止靠近机械传动部位行走,在阴暗潮湿部位行走要小心地滑摔伤。
取样时当心取样杯掉入取样池内,上身不能弯入浆池内,防止扑进浆池造成事故。
10、使用带电仪器时,湿手不准接触开关,以防触电。
11、发现电器或检测仪器有故障时,应立即停止使用并向有关人员反映及时组织维修。
12、在使用、储存各类化学用品时,要谨慎操作、轻放轻倒;有毒化学品必须落实专人进行管理。
13、下班前将当班的安全情况记录在交班簿上,并做好口头交班。
14、各班次的安全工作责任人为当班的操作者。
检验员安全操作规程(丰莱)
1、工作时检验室要注意通风,按规定穿戴劳动保护用品。
2、使用各种玻璃仪器要轻拿轻放,玻璃仪器有裂缝或缺损的不准使用,以防碰碎割伤手指。
3、烘箱、电炉等电器设备,湿手不准接触开关,以防触电;并指定专人负责,发现故障立即停止使用,通知电工及时修理;下班后必须切断电源,方可离开。
4、严格执行电烘箱安全操作规程。
5、正在工作的通电电炉、燃着的酒精灯要有专人看管,不得随意离开工作岗位。
6、酒精灯点燃时禁止添加酒精;酒精灯应用火柴点燃,严禁用酒精灯引火。
7、使用有毒害的化学品时,不要将头对着容器,防止化学品溅出造成伤害;各种有毒化学品,必须有专人管理,监督使用。
8、进入生产现场取样时,禁止靠近机械转动部位,女工要戴女工帽,不准穿高跟鞋;在阴暗潮湿部位行走要防绊防滑,必须注意自身安全,不可掉以轻心。
9、遇停水、停电时必须关闭水龙头和设备电源开关,防止来水来电后发生安全事故。
10、提高防范意识,注意防火安全。
第三篇:
粮食检化验制度粮食检化验制度
一、粮食收购入库、储存、出库,必须做到三级检化验。
二、检化验执行最新国家标准和检验方法。
特殊品种还可使用粮食行业标准。
三、粮食收购检验必须实行计量前和入库中二次检验。
1、计量前检验。
检验员通过人工扦样或设备扦样抽取样品在检化验室检验(当前由感官检验经验丰富的检验员现场结合快速水分测定仪水分检验),出具检验数据,明确说明所检验指标合格或不合格。
诚恳告知可以收购、不可以收购、在有关规定范围内扣量多少后,可以收购。
2、入库中的检验。
经计量称重后卸车入库中检验。
通过感官检验,判断有无高无水分、高杂粮质、霉粮、高黄粒米粮、老粮等情况。
如出现此类情况,立即停止入库,退回计量结算。
3、、在检验过程中,发现有易燃、易爆、污染、检疫对象等情况时,及时向领导以及相关部门汇报采取处理措施。
4、、严格执行粮食质量标准,严肃检化验纪律,自觉遵守职业道德洁身自好,不得徇私舞弊,杜绝收受售粮方的宴请或贿赂,切实遵守粮食收购“五要五不准”。
四、粮食储存期间的检验必须进行每年
3、9月两次检验。
1、检验结果及时填写在仓内“粮食库存情况登记卡”上。
2、根据检验结果,发现“不宜存”的粮食库存要及时汇报,建议并做好轮换准备。
3、每次检验均出具检化验报告单,将有关资料整理、归类、存档,并传递检化验报告单与领导或相关部门决策参考。
五、粮食出库检化验工作必须根据出库计划提前检验。
1、根据出库计划,按照扦样标准及时安排扦样检化验,并将检化验报告单传递领导和相关部门决策参考。
2、将出库仓库所有检化验资料整理、归类、存档。
3、严肃检化验纪律,自觉遵守职业道德洁身自好,不得徇私舞弊,杜绝收受粮食采购方的宴请或贿赂。
六、检化验负责人、检化验员对检化验结果负责,除单位领导和相关部门外,对检化验资料、检化验结果保密。
第四篇:
煤质化验管理制度(煤质化验管理办法
一、对燃料监督的要求:
1、燃料特性测试结果的准确度,用国家
一、二级标准物质来加以检验。
2、燃料检验人员必须持证上岗。
未获岗位合格证者,所出的试验报告无效。
3、入厂燃料经检验不合格或不符合供货合同者,不得入厂。
二、入厂煤分析项目及周期
1、每日每批来煤进行全水分、工业分析和全硫含量及发热量测定。
2、新煤种。
对于新煤种,进煤前应采样送交局中心化验室进行工业分析、发热量、全硫、元素分析、灰熔融性、可磨性等指标.以确定是否适合我厂的需要。
确定后方可进煤。
3、主要入厂煤按矿别每半年对累积混合样进行全分析一次即(工业分析、元素分析、发热量、全硫含量、灰熔融性、可磨性)
4、对主要入厂煤按矿别每季度对累积混合样进行氢值测定。
二、入炉煤、煤粉、飞灰分析内容与周期:
1、根据火力发电厂化学技术监督要求。
入炉煤每日测定综合煤样的全水分、工业分析、全硫含量及高、底位发热量。
2、每值进行一次煤粉细度测定
3、每值进行一次飞灰可燃物的测定
三、电厂煤质质量监督的分工:
采样、制样、化验是煤质监督工作中的相互联系有相互独立的三个环节,对煤质检验结果影响来说,采样影响占80%,制样占16%,化验占4%。
煤质监督的关键和重点是采样,其次是制样,作为煤质监督人员必须认识到这一点,我们必须抓好采制样工作,才能做好煤质监督工作。
1、采样工作范围。
入厂煤采样、入炉煤采样、入炉煤粉采样、飞灰采样。
入厂煤、入炉煤、飞灰采样后送交制样室,做好采样时间、地点、样品名称的记录。
入炉煤粉样品采集后送交煤质化验室并做好采样时间、地点、样品名称的记录。
2、制样工作范围。
对采样工送来的煤样、灰样进行登记、验收工作。
接受原煤样品后,按照电力技术法规燃料篇要求,制备全水分煤样、分析煤样、备查煤样,全水分煤样、分析煤样送交煤化验室。
备查煤样封口存放,保存期2个月。
3、煤化验室工作范围。
及时接收采、制样人员送来的样品,做好登记,根据化学技术监督法规对煤样及时进行化验,并在接收样品8个小时内、完成化验,将煤质分析报告送交有关部门。
四、责任:
1、采样人员必须根据国家燃料采样技术要求进行采样,样品必须具备代表性,对样品的代表性负责。
2、制样人员必须按照国家规定标准进行缩分、制样,对分析样品、全水分样品和备查样品的质量负责。
3、化验人员必须安国家标准进行化验,对来煤样品的分析结果负责。
五、存在的问题及解决方法:
1、采样。
根据电力标准dl/t567.2-xx的要求,电厂入炉煤应采用机械采样装置,不得使用人工采样,我厂入炉煤采样装置已经订货,但是至今未安装完毕,应加紧施工并早日投入运行。
2、按照规程要求,入炉煤粉样品的监测结果只用于监督制粉系统运行工况,不能代替入炉原煤质量,并且不能用于计算煤耗。
因此建议取消入炉煤粉的工业分析、发热量和含硫量的测定。
3、煤质化验的及时性。
现在我厂煤质化验室设化验员2人,上长白班,不能及时化验来煤样,无法满足生产的需要。
建议煤质化验室增加4人,按照零点、八点、四点三班制安排,保证煤样来到能及时化验并及时送交结果。
4、煤质的快速分析。
根据现国家标准,煤质化验结果比较滞后,特别是入炉煤样。
如需要及时监测煤质,则应安装入厂煤、入炉煤在线监测设备(此设备采用核射线技术)以便随时监测煤质情况。
但是此项监测未列入国家标准,只能作为参考数据,不能作为仲裁结果和计算煤耗的依据。
鹤壁市天宇仪器仪表制造有限公司
xx年1月1日
煤质化验必须按规范操作凡在采样化验过程中能虚作假的,一经查出,对责任人视情节轻重,追究其责任。
采制样操作规程
1、工作期间必须穿工作服,戴安全帽,不准酒后上岗,不准干与工作无关的事。
2、采样所用的工具要保持清洁,尽量做到工具专样专用,整个采样过程要及时迅速。
3、每次采样不低于4公斤。
4、采回的煤样,必须全部破碎并且搅拌均匀,不准舍大取小,投机取巧。
5、把破碎的煤样,按操作程序缩分,最后把具有代表性的煤样进行烘干、制样。
6、每完成一样采制样过程,必须把所有使用过采样铲、采样桶、破碎机、电热板、缩分平台、煤样瓶等全部清洗、擦干。
不准有两次制样之间的污染,影响化验精确度。
化验室考核细则
为进一步提高化验室管理水平,制定本考核细则:
1、工作中互相推诿、扯皮、发现一次罚50元。
2、不服从工作安排的罚50元。
3、不准干与工作无关的事,发现一次罚50元。
4、每天对各自的卫生范围没打扫、打扫不彻底、不干净、一次罚当班人50元。
矿查卫生不合格加倍罚款。
5、对仪器维护不到位、损坏仪器者罚款100元。
6、工作中存在问题不及时解决、不及时回报,一次罚50元。
7、每班要对采样、化验作好记录,少一次罚50元,记录不全者罚50元。
8、不按规定采样一次罚50元。
不按规定化验,少一项罚50元。
9、采制样、化验工作人员人为因素影响数据的,一次罚50元。
因系统故障影响数据,没回报,没处理罚款50元。
10、随意更改数据发现一次罚100元。
情况严肃的另处理。
11、如外来人员问化验数据,无相关领导批准,不得对外发放化验报告,发现一次罚100元。
12、严禁非工作人员入内,发现一次罚50元。
本考核从下发之日起执行
化验员的操作规程和安全规程
1、化验员必须经过技术培训,考试合格,持证上岗。
2、化验员必须掌握国家的标准和有关规定,并能严格执行。
3、化验员除熟练掌握工业分析项目,还需掌握二个以上的化验项目。
4、对有关测试项目的原理、操作做到应知应会。
5、上岗时、按规定穿好工作服和戴好劳保用品。
6、应无妨碍本职工作的病症。
7、上班时严禁喝酒、严禁睡岗、不得做与本工作无关的事。
8、化验员必须遵守本操作规程和(安全规程)有关规定,严格按本操作规程进行操作,确保安全。
9、在高温电热设备中取出和放入物品时,需先断电,严禁用湿手拉合电闸和开关。
断电后,小心烫伤。
10、高温室人不得存放易燃易爆品。
11、使用易发挥、有腐蚀性的药品时,要戴口罩,防护眼镜和乳胶手套,在通风厨中进行操作。
12、认清各种高压钢瓶颜色标记,氧气瓶要立直固定,使用时站在气体出口处的侧面,慎防气瓶漏气,使用后先关闭钢瓶阀,放尽减压器进出口气体,在松开减压器螺杆。
严禁在氧气瓶附近吸烟及用肥皂液检漏。
13、出现化验设备、仪器故障时,要立即切断电源,并向主管领导汇报。
第五篇:
半成品化验与成品检验合同(二级)甲方:
_________________
乙方:
_________________
项目取样时间早班中班夜班碱液碱含量半纤维素含量浸液浓度碱纤维素碱含量纤维素含量铜铵粘度后溶解胶碱含量粘度纤维素含量熟成度硫含量镍网值排号胶纺丝胶粘度熟成度粘度熟成度酸溶全分析硫酸含量比重硫酸锌含量硫酸钠含量纺丝机台酸硫酸含量二溶酸硫酸含量脱硫溶碱含量油溶油含量合同要求及奖惩办法1.质量检查科代表厂部按照厂定的操作规程对短纤维车间生产、工艺过程中原材料和半成品进行化验;按照部颁标准对产品质量的物理指标进行检验。
因此乙方对甲方既要监督制约又要搞好服务。
乙方保证按合同规定完成化验、检验的各项任务。
2.乙方保证按工艺要求供应甲方各化验点的化验药液。
3.乙方按部颁标准和化验规程进行检验和化验甲方无权干涉或修正。
4.乙方如发现甲方有弄虚作假行为时有权重新取样并报厂部处理。
5.甲方需要增加化验项目和次数时应报厂部批准修订合同一切经费由甲方负担。
6.成品每批终了两小时内乙方需把卷曲、异纤化验结果通知车间以便指导生产。
7.凡化验数据不超过平行误差一律不再复试。
8.乙方负责每天抽检上一班的包重如发现量差时有权通知甲方反包做到计量准确。
9.有关回潮率应双方共同负责。
10.凡因乙方不执行合同影响甲方生产造成损失时要计算直接费由乙方负责赔偿厂部可扣发或取消乙方奖金以补偿甲方损失。
甲方代表签章乙方代表签章
年月日
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