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者维权法律知识讲座.docx

上传人:b****8 文档编号:23893493 上传时间:2023-05-22 格式:DOCX 页数:10 大小:21.12KB
下载 相关 举报
劳动者维权法律知识讲座.docx_第1页
第1页 / 共10页
劳动者维权法律知识讲座.docx_第2页
第2页 / 共10页
劳动者维权法律知识讲座.docx_第3页
第3页 / 共10页
劳动者维权法律知识讲座.docx_第4页
第4页 / 共10页
劳动者维权法律知识讲座.docx_第5页
第5页 / 共10页
点击查看更多>>
下载资源
资源描述

劳动者维权法律知识讲座.docx

《劳动者维权法律知识讲座.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劳动者维权法律知识讲座.docx(10页珍藏版)》请在冰豆网上搜索。

劳动者维权法律知识讲座.docx

劳动者维权法律知识讲座

劳动者维权法律知识讲座

唐向前

各位工友朋友:

大家好,我是北京市邦道律师事务所的唐向前律师,也是咱们小小鸟打工热线的志愿者,很高兴今天能有机会在这里和大家一起学习交流,和大家探讨有关劳动法方面的问题。

现在我们全国由农村进入城市工作的外出务工人员每天都在成百上千地增加,这些工友通过平时艰辛的劳动,为所在的城市创造了巨大的财富,但同时,我们自身的合法权益却时常处于随时都可能被侵害的状态!

象拖欠工资、非法解除劳动合同等一幕幕本不该发生的事情却经常的在我们身边、甚至我们自己的身上发生!

我们很多的工友朋友在合法权益被侵害时,却往往不知道该如何维权?

如何寻求法律的帮助?

今天小小鸟举办法律知识讲座,最主要的目的就是要提高我们工友的法律素质,让我们工友朋友能够通过培训来增长一点法律知识,树立起维权意识。

今天讲座的内容主要分为三个部分,第一是关于劳动关系的问题,第二是关于拖欠工资的问题,第三是关于工伤的问题。

之后,是我们的互动时间,大家可以就自己关心的问题或者正在遭遇的问题进行提问。

【劳动关系】

一、劳动合同的重要性

大家或许对于劳动合同这一概念并不陌生,不就是几张纸吗?

为什么国家要专门制定《劳动劳动法》,里面又要强调签订劳动合同?

签订劳动合同的目的是为了确立劳动者与用人单位间的劳动关系,维护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的合法权益。

当我们外出工作的时候,我们身处在一个陌生的环境里,可能你不认识我,我也不认识你,在大家都不熟悉不信任的情况下,如何合作?

谁也不敢保证我们干完活了老板一定会给我们工资,甚至他可能反过来说根本不认识我们,怎么办?

我们该怎么去证明我们是这个企业的员工?

我们的工资是多少?

我们在企业工作了多长时间?

在这时候,双方之间签订的劳动合同就是最有力的证明。

二、可是,有的单位根本不签劳动合同,我们怎么办?

1、在单位不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时,就要注意保留相关的证据,以证明自己和用工单位之间有事实的劳动关系,也就是证明你确实是用人单位的员工。

这些证据材料包括:

工资条、工作证、工作服、出入证、胸卡、胸牌、登记表、报名表、收取押金的收条、出勤记录、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其他工友的证言以及其他盖有单位印章的东西,我们要把这些东西尽可能的保存下来,一旦发生劳动纠纷,都能够用得上。

2、单位不签劳动合同时劳动者的权益:

如果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三、在建立劳动关系的时候应该注意的其他事项

1、用人单位不得收取定金、保证金以及其他财物,不得扣押我们的身份证。

(1)万一用人单位一定要违法收取保证金、定金,而大家又不想和单位闹矛盾,那么就要他出具相应的收条、收据,然后自己保管好收条、收据,以便日后能够追还。

(2)处罚: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扣押劳动者居民身份证等证件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退还劳动者本人,并依照有关法律规定给予处罚。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以担保或者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退还劳动者本人,并以每人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的标准处以罚款;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2、试用期的限制。

(1)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

(2)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

(3)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

(4)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5)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

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

违法约定试用期时劳动者的权益:

违法约定的试用期已经履行的,由用人单位以劳动者试用期满月工资为标准,按已经履行的超过法定试用期的期间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3、签劳动合同或在工厂登记时,一定要用自己的真实身份证。

有的时候我们可能用的是别人的身份证,或者工友把自己的名字写错了字,和身份证不符,在这样情况下,如果发生工伤,劳动保障部门还可以不给予工伤保险待遇,一旦和单位发生纠纷,可能明明是单位的错,但因为不是你本人的有效身份证,最后吃亏的反而是你自己。

4、在建筑工地干活的工友,一定要注意用工主体。

工地都会有牌子,是什么项目部、什么公司。

如果是包工头,一定注意保留个人的信息。

包工头的全名是什么,身份信息是什么,在能够留意的地方一定要尽量留意。

如果这些信息都不知道,维权的时候都不知道向谁主张。

四、劳动关系的解除

劳动关系的解除分几种情况,比如:

包括单位在什么情况下可以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关系,就是老板把你辞退了;什么情况下不能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关系;什么情况下劳动者可以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就是辞职。

在这里主要讲一下咱们工友可以解除劳动关系的情形。

1、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2、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2)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3)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4)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5)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3、劳动关系解除时的权益:

因2项下的原因劳动者解除劳动关系的,单位应支付劳动者离职经济补偿金。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

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工资工时】

一、关于工资支付的一些规定

1、工资不得低于最低工资标准。

北京市目前是每月最低最低工资1260元。

2、用人单位应当至少每月向劳动者支付一次工资。

3、工资应当以法定货币支付。

不得以实物及有价证券替代货币支付。

4、离职后,单位没有权利拖延支付工资。

劳动关系双方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付清劳动者工资。

5、离职后,单位没有权利扣押工资以及扣除伙食费、住宿费。

如果单位承诺了包吃包住,伙食费、住宿费(也就是包吃包住)就属于工作期间工资之外的福利待遇,不属于工资范围,也不能够从工资里扣除。

6、包工头拖欠工资:

建筑施工、矿山企业等用人单位将工程(业务)或经营权发包给不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组织或自然人,对该组织或自然人招用的劳动者,由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发包方承担用工主体责任。

二、关于加班工资的规定

1、延时加班:

法定标准工作时间为每天8小时,超过8小时的时间属于延长工作时间加班,单位应当按照不低于劳动者本人小时工资标准的150%支付劳动者工资;

2、休息日加班:

用人单位依法安排劳动者在休息日工作,而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按照不低于劳动者本人日或小时工资标准的200%支付劳动者工资;

3、节假日加班:

用人单位依法安排劳动者在法定休假节日工作的,按照不低于劳动者本人日或小时工资标准的300%支付劳动者工资。

4、法定节假日,包括:

元旦(1天)、春节(3天)、清明(1天)、劳动节(1天)、端午节(1天)、中秋节(1天)、国庆节(3天)。

三、部分假期工资支付的法律规定

1、病假:

用人单位支付病假工资不得低于本市最低工资标准的80%。

2、事假:

可以不支付工资。

3、婚假:

3天。

晚婚的,增加7天。

(北京)

北京:

女年满二十三周岁、男年满二十五周岁初婚的为晚婚。

北京:

已婚妇女年满二十四周岁初育的为晚育。

4、产假:

98天。

5、年休假:

未休年休假的,应当支付3倍的工资。

年休假天数:

职工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

四、如果单位或者个人拖欠,不能够及时支付,又没有劳动合同不好证明劳动关系的话,可以要求打欠条。

有了欠条,就能够直接证明拖欠工资的事实,可以直接向法院申请支付令。

拖欠工资时的权利:

用人单位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以及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的,除在规定的时间内全额支付劳动者工资报酬外,还需加发相当于工资报酬百分之二十五的经济补偿金。

五、因劳动者本人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可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要求其赔偿经济损失。

经济损失的赔偿,可从劳动者本人的工资中扣除。

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20%。

若扣除后的剩余工资部分低于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则按最低工资标准支付。

【工伤保险】

《社会保险法》规定,单位应当为劳动者缴纳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等。

今天主要讲一下有关工伤保险的问题。

一、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2、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3、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4、患职业病的;(接触粉尘、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有毒、有害物质等因素而引起的疾病。

5、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6、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二、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

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2、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

3、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认定为工伤或者视同工伤:

1、故意犯罪的;

2、醉酒或者吸毒的;

3、自残或者自杀的。

四、发生工伤的,要及时申请工伤认定

1、申请工伤认定的时间

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单位没有在30天内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2、申请工伤认定的部门:

单位所在地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工伤科)

2、申请工伤认定应当提交的材料:

(1)工伤认定申请表;工伤认定申请表应当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以及职工伤害程度等基本情况。

(2)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

(3)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

认定工伤之后,劳动者就可以享受工伤医疗待遇;如果之后经过劳动能力鉴定构成伤残的话,就可以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四、如果单位没有给劳动者缴纳工伤保险,那么在发生工伤之后,劳动者应当享受的工伤保险待遇,由单位承担。

主要包括医疗费、护理费、停工留薪待遇(相当于误工费),构成伤残的,还有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医疗补助金和就业补助金。

在这就不详细说了。

提示:

有的企业会与劳动者约定“发生工伤,概不负责”,即使劳动者签字认可,这样的约定也是无效的。

【权益维护】

一、遭遇劳动纠纷,可以求助的机构

就像我开始所说的,做为劳动者,我们的权利随时都有可能受到侵犯,但如果你遇到劳动争议时,你会怎么做?

你会选择去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诉?

还是去法院告状?

还是自认倒霉?

显然最后一种选择,是我们最不愿意去选择的。

那么当我们真的遇到劳动争议时,该怎么办?

如果我们自己和单位协商不成功,我们可以向那些机构求助呢?

1、可以向小小鸟打工热线求助。

小小鸟打工热线是一家公益性的机构,专门为打工者维护权益,并且不收取任何费用。

小小鸟的志愿者也多是律师,他们可以提供给工友更加专业的法律咨询和意见。

当然,小小鸟做的工作主要是调解,通过调解,有不少的纠纷也都能够得到解决。

但如果调解不成,需要申请仲裁、起诉的话,我们也会指导咱们工友怎么取证、怎么申请仲裁、起诉,帮助咱们工友维护权益。

2、可以向法律援助中心申请援助。

在北京各个区县都有法律援助中心,也是免费法律咨询、代写法律文书和代理一些案件。

可以申请法律援助的事项,和咱们工友有关的主要是:

请求给予社会保险待遇的,请求支付劳动报酬的案件。

同时,申请法律援助需要提交经济困难的证明。

3、向劳动监察大队投诉。

对于单位拖欠工资、不缴纳社会保险、扣押金等行为,可以进行投诉。

但是,从实际情况看,在劳动监察大队,很多问题并不能得到有效的处理。

4、可以直接申请劳动仲裁,不服劳动仲裁结果的,可以提起诉讼。

如果不能调解成功或者单位不同意调解,要维护权益额话,只能申请劳动仲裁了。

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一年内申请劳动仲裁,如果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5、拖欠工资时,如果有欠条,可以直接向法院申请支付令。

二、遭遇劳动纠纷,不要采取过激行为。

包括:

1、对企业或者老板的财产进行打砸、对企业方的人员进行伤害。

结果可能会触犯刑法,构成故意毁坏他人财物罪、故意伤害罪等。

2、不要通过伤害自己的方式讨薪。

有的人比较过激,希望通过伤害自己来威慑企业,但往往达不到目的,反而让自己另外遭受痛苦。

最后,再强调一下咱们开展今天的讲座,小小鸟给出的主要建议:

一、权益遭受侵害时,要及时的寻求解决。

求助的越早,解决起来就越容易,得到解决的可能性就越大。

另外,因为劳动争议是存在时效问题的,如果超过了诉讼时效,就不能得到法律的保护了,即使申请仲裁、提起诉讼,也很难得到支持。

二、平时要注意搜集证据。

为了防止有的单位否认劳动关系、否认工作时间、否认工资数额等,平时就要留意有关的证据、及时搜集。

如果什么证据也没有,建议通过电话或者直接找老板谈话,然后进行录音,录音内容可以作为证明权益遭到侵犯的证据。

一旦发生纠纷,无论是调解,还是申请仲裁、提起诉讼,如果有证据,权益才可能得到更好的维护。

三、自己无法解决时,及时寻求专业人士的帮助,在专业人士的指导下维护权益。

小小鸟专门维护打工者的权益,有很多的志愿者都是律师,可以给咱们工友专业的帮助。

最后,希望大家能够把小小鸟当成自己的家!

谢谢大家!

下面大家可以提问。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猜你喜欢
相关搜索
资源标签

当前位置:首页 > 考试认证 > 司法考试

copyright@ 2008-2022 冰豆网网站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编号:鄂ICP备2022015515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