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业PR活动招标文件.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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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业PR活动招标文件
开业PR活动招标文件
招标方:
(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住所、法定代表人、职务、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号码、通讯地址、邮政编码、联系人、电话、传真、账号、电子信箱)
业主方:
(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住所、法定代表人、职务、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号码、通讯地址、邮政编码、联系人、电话、传真、账号、电子信箱)
第一章投标邀请书
由 投资, 开发的 项目拟定于 年 月 日正式开业,现对该项目 开业活动—开业PR活动进行 招标,邀请和欢迎有能力、符合资质条件的公司参加投标。
第一条标的物
开业活动—开业PR活动。
第二条服务内容
开业活动—开业PR活动,暂定 年 月 日进行,服务主要内容包括:
1.第一部分为开业暖场活动。
根据制定的开业活动,设定入场人群前期暖场地推活动,完成开业指标。
2.第二部分为开业PR活动。
需结合商场自身条件,跨界资源整合、合作。
需利用多种渠道,达到吸引特定人群作用。
利用跨界合作方做到合作推广、人群到访等一系列目的。
3.方案设计必需有亮点,方案中要有一定的可执行的合作资源,明确资源合作类互动参与的项目(如发布会、特展等)。
4.方案需满足项目定位,现场分布点位及内外场联动等要素。
第三条报价要求
1.开业PR活动,控制价为 万元以内,并应分别按以下建议进行方案设计与报价:
(1)开业前暖场活动;
(2)开业PR活动;
(3)报价需以细项按每项活动单独报价。
2.活动时间暂定为 年 月 日;入场时间:
年 月 日,搭建、道具撤场时间暂定为 年 月 日。
3.报价包括材料价格、人工价格或劳务费、明星版权费、政府收费、税率、汇率或调价文件的等本项目涉及的全部费用,甲方无须再就承包范围内的所有事项再向乙方或其他第三人支付任何费用。
第四条付款方式
1.合同签订后 个工作日内,甲方支付给乙方合同总价的 %。
2.活动结束后 个工作日内,甲方支付给乙方合同总价的 %。
3.活动总价的 %作为乙方活动保证金。
活动全部结束后,乙方需向甲方提交活动总结,活动总结经甲方确认验收合格后的 个工作日内,由甲方向乙方支付上述保证金。
第五条投标人资格要求
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有 个以上大型商场开业活动的同类业绩。
2.在人员、设备、资金等具有承办本项目开业庆典的综合能力。
第六条招标文件的获取
1.请于 年 月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 时至 时,下午 时至 时,在 招标办持本公司介绍信或授权委托书购买招标文件,也可通过网络购买电子版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售出后,不予退还。
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元,售后不退;发售图纸为电子版图纸(自带U盘拷贝或网络发送)。
第七条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年 月 日上午 时,地点为:
;
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第八条联系方式
招标人:
;
地址:
;
邮编:
;
联系人:
;
电话:
;
手机:
;
电子邮件:
;
现场考察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公司
年 月 日
第二章投标须知
第一条前附表
项目名称
开业活动—开业PR活动
服务范围
开业活动—开业PR活动招标相关服务
项目建设地点
联系人
联系电话
资金来源
招标文件下发日期、地点
时间:
地点:
投标保证金
人民币 元(大写:
元整)
答疑
投标人如对本招标文件有疑问,请在投标截止期 日前以电子邮件或电话形式向招标人询问,招标人将及时予以答复
评标办法
采用综合评分法,技术标权重 %,商务标权重 %。
投标有效期
投标截止日后 日内有效
投标文件份数
正本 份,副本 份,电子文件 份
文件投递
递交至:
地址:
接收人:
截止时间:
开标
时间:
地点:
评标办法
综合评审法
第二条招标文件组成
1.招标文件包括下列文件及发出的任何答疑文件和补充修改文件:
第一部分:
投标邀请书
第二部分:
投标须知
第三部分:
技术条款
第四部分:
投标文件格式
第五部分:
合同文件
2.投标人应认真审阅招标文件中的各个组成部分,充分了解本招标文件中的各项规定和投标人一旦中标后须承担的合同责任和义务;如果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不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或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不能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该投标文件将被拒绝,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3.凡获得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无论其中标与否,均应对招标文件保密和保护招标人的知识产权,并应承担因其泄密或侵犯招标人知识产权的行为而引起的一切损失和责任。
第三条投标费用
1.投标人自行应承担其编制投标文件与递交投标文件及参与本次招标活动所涉及的一切费用。
不管投标结果如何,招标人对上述费用不承担任何责任。
2.投标保证金,投标人须在开标前缴纳投标保证金,人民币 元(大写:
人民币 元)。
该保证金将于定标后,通知退款单位携收据、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带有公章的公司授权委托书前来办理退款手续。
3.开户银行:
;
银行账号:
;
开户名称:
。
第四条投标人资格
1.参与单位需提交的文件应包括:
参与单位法律地位有关的原始文件的副本,包括营业执照、代理授权证明文件和公司业绩资料、法定代表人资格证书(或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复印件等。
2.承诺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遵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具有良好的信誉和诚实的职业道德。
第五条招标文件的解释和答疑
1.投标人如对本招标文件有疑问,欢迎在提交截止日期前 日(不含开标当日)以传真、电话等形式向我司询问,我司将及时予以答复。
2.投标人在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日期之前,如果需要对提交文件作出补充的,可在作好修改后,以密封的书面形式邮寄或当面递交我司,所补充、修改的内容视为提交方案的组成部分。
3.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应按本招标文件的要求制作,否则视为无效。
4.投标人对招标文件自行做出的解释、推论和应用,发包人概不负责。
投标人由于对招标文件的任何误解所造成的后果,均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第六条招标文件的修改
1.在本次投标截止日期前 日(不含开标当天),有权对招标文件进行修改。
这种修改可能是招标人主动做出的,也可能是为了解答投标人要求澄清的问题而做出的。
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修改,将以向投标人发出招标文件的补充文件的方式做出。
2.招标文件的补充文件应是招标文件的一部分,将以书面的方式发给所有获得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并对他们起约束作用。
投标人收到招标文件的任何补充文件后,应立即告知招标人并同时以书面的方式通知招标人,确认已经收到招标文件的补充文件。
3.为使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把补充文件内容考虑进去,我司可能将酌情延长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日期。
具体时间将在补充文件中写明。
4.当招标文件、修改书内容相互矛盾时,以最后发出的修改书为准。
第七条投标文件的语言
投标文件及投标人之间与投标有关的来往通知、函件和文件均应使用中文。
第八条投标文件的编制内容
1.投标方资格文件
(1)开标一览表;
(2)投标书;
(3)技术文本及电子文件;
(4)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
(5)授权委托书;
(6)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后加盖公章);
(7)企业相关资格、工作业绩说明资料(需提供相关合同复印件为证);
(8)服务本项目工作组的负责人及主要人员简历;
(9)合作计划;
(10)报价清单。
2.投标文件
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正本 本、副本 本,电子文件 份。
包含以下内容:
整体预算、具体的报价清单及明细。
投标报价采用人民币计价,该报价为含税价格。
第九条评审方式
本次招标用综合法确定中标单位,分商务标和技术标两项,具体方法如下:
1.招标人在开标仪式上根据投标须知相关规定,对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是否应当受理进行审查,然后将应当受理的投标文件送至招标小组评审。
2.符合性及完整性评审:
每位评委分别对各投标文件进行符合性及完整性评审,对各投标文件能否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做出明确判定。
3.技术标占比 %,商务标占比 %,由招标小组针对技术标和商务标进行综合评定,并对投标人由高至低进行排序。
第十条标书制作要求
1.标书内容统一采用宋体4号字体,表格内文字采用宋体5号字体,页码用宋体5号阿拉伯数字。
全套投标文件应无涂改和行间插字,除非这些删改是根据发包单位的指示进行的。
商务标修改处应由投标文件签署人签字证明并加盖印鉴。
2.标书一式 份,其中正本 份,副本 份。
电子文件放在正本中,包括:
报价表(详细说明各项目价格构成、时间要求等)、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及相关资料。
3.投标人必需使用招标文件附件提供的表格格式,表格可以按同样格式扩展。
第十一条投标文件的密封
1.投标文件正副本应单独密封,并在袋口加盖公章,袋子正面标注清楚项目名称及投标单位名称。
2.投标文件封袋上写明投标人名称。
第十二条投标截止期
1.投标人应在 年 月 日前将投标文件递交到指定地点。
2.超过投标截止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第十三条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
投标人可以在递交投标文件以后,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期之前,以书面形式向发包人递交修改或撤回投标文件的通知。
在投标截止期以后,不得更改投标文件。
第十四条开标
1.招标人招标工作小组将于 年 月 日 时举行开标仪式。
开标仪式由招标人组织并主持,对投标文件进行检查,确定它们是否完整,文件签署是否正确,以及是否按顺序编制。
但按规定提交合格撤回通知的投标文件不予开封。
2.投标人须派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副本原件、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原件和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
3.投标人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其投标视为无效:
(1)投标单位提供的有关资料、证书、证明材料系虚假或伪造的;
(2)投标文件未按规定填写,内容不全或字迹模糊的;
(3)投标截止时间以后送达的投标文件;
(4)投标单位串通投标抬高或压低报价的,有属《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有关废标规定的;
(5)投标文件未按规定密封或者投标文件未加盖企业法人公章、未加盖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印鉴或未经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署的;
(6)开标后,如果有效标书少于 份,则本次招投标无效;
(7)组成联合体投标的,投标文件未附联合体各方共同合作协议;
(8)商务标无投标人公章及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委托人)印鉴(或签字)的,商务标上的印鉴与资质证书上的名称、名字不符及投标人提供的有关资料、证书、证明材料有假或伪造的;
(9)投标人无正当理由,拒不同意招标人评标时依据招标文件的规定,对其投标报价计算错误所进行的修正。
4.评标委员会将对被确定为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进行校核,看其是否有计算或累计上的错误,修正错误的原则如下:
(1)如果用数字表示的数额与用文字表示的数额不一致时,以文字数额为准。
(2)当单价与数量的乘积与合价不一致时,通常以标出的单价为准。
除非评标委员会认为单价有明显的小数点错位,此时应以标出的合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3)按上述修改错误的方法,调整投标书中的投标报价。
经投标人确认同意后,调整后的报价对投标人起约束作用。
如果投标人不接受修正后的投标报价则其投标将被拒绝。
5.招标人招标工作小组将当众宣布核查结果,并宣读有效投标的单位名称、投标报价,投标人可对其投标报价进行确认。
第十五条评标
1.评标原则及方法
(1)评标原则:
公开、公平、公正,科学合理,反不正当竞争,贯彻招标人对本项目招标的各项要求和原则。
定性的结论由招标小组全体成员按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以记名投票方式决定。
(2)评标办法系综合评分法。
2.评标程序
(1)符合性及完整性评审;
(2)技术标评审;
(3)商务标评审;
(4)推荐中标人。
注:
上一环节评审不合格的投标文件不能进入下一阶段评审。
3.评标标准和内容
(1)符合性及完整性评审
根据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进行符合性及完整性评审。
评审内容和标准见附表。
不响应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和条件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并且不允许相关投标人通过修正或撤销其不符合要求的内容。
符合性和完整性评审时被拒绝的投标文件,不再参与任何后续评审。
(2)技术标评审
评审内容和标准按评标办法执行。
如平均得分少于 分,应判定为技术标评审不合格。
(3)商务标评审
在评审时如发现投标人的报价有算术错误,该错误将按以下方法更正:
①如果数字表示的金额和用文字表示的金额不一致时,应以文字表示的金额为准。
②当单价与数量的乘积与合价不一致时,以单价为准,除非单价有明显的小数点错误,此时应以标出的合价为准,并修正单价。
③按上述修正原则及方法调整或修正投标文件的投标报价,调整后的投标报价对投标人起约束作用。
如果投标人不接受修正后的报价,则其投标将被拒绝并且其投标保证金将被没收。
④为避免疑问,上述规定的招标人对投标文件进行的错误和不平衡报价的修正,是招标人的权利而不是招标人的义务。
招标人完全有权不进行该修正,有权决定进行该修正的程度。
无论招标人作何种选择,招标人均无须就此向投标人承担任何的责任。
⑤通过商务标评审的主要条件如下:
a.标价合理,即投标总价及单价总体合理,没有非合理性偏高或偏低的投价;
b.未提出偏离招标文件要求的特别声明;
c.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条件。
2.质疑
(1)若对投标文件内的有关内容存有疑问,招标小组以书面或答辩形式向该投标人提出质询,并要求其做出书面澄清,但书面澄清不能实质性修改其已提交的投标文件;
(2)质询或答辩应做书面记录,招标小组应在记录上签字确认。
拒绝响应或出席招标小组质询或答辩的投标人将失去中标机会;
(3)量化打分保留两位小数。
5.废标条件
在评标过程中,如发现投标人或投标文件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该投标文件将被视为无效(废标):
(1)投标人存在以他人的名义投标、串通投标、以行贿手段谋取中标或者以其他弄虚作假方式投标的。
(2)投标文件未按照本须知要求密封的。
(3)投标文件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
(4)递交时间晚于本须知前附表递交截止时间。
(5)递交投标文件时没提交投标保函或按要求缴纳投标保证金的。
(6)投标人授权代表未按时到场参加开标会的。
(7)投标人授权代表未携带授权委托书和未携带证明本人身份的有效证件。
(8)其他违法情况致使投标无效。
6.推荐中标人
技术标评审和商务标评审合格,且综合得分最高的投标人将被推荐为中标人。
第十六条合同授予
1.招标人将把合同授予技术标、商务标评审合格,且报价合理最低的投标人。
2.招标人无义务必需接受报价最低的投标或其他任何投标,且无义务对投标人做出任何解释。
在授予合同时,招标人保留着把全部项目授予一个投标人或两个以上投标人的权利。
3.中标通知书
(1)确定中标人后,招标人将以书面形式通知中标的投标人其投标被接受。
(2)中标通知书将成为合同的组成部分,中标通知书中投标人的投标承诺不可改变。
4.合同的签署
(1)在接到中标通知 个自然日内,乙方应当与甲方签订书面合同,招标活动中除中标通知书外的内容以双方签订的书面合同为准。
(2)如果中标人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拒绝按其中规定的期限和本须知的规定签订合同;或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更改合同实质性内容的,招标人将视同该中标人放弃其中标资格,招标人将按照本须知规定的办法重新确定中标人或重新组织招标,并没收其投标保金或要求投标保函出具方承担保证责任。
第十七条履约担保
1.履约担保的形式可以是现金、支票、汇票及银行保函。
若使用保函,必需为中国境内营业的银行开具的银行保函。
2.如是采用银行保函,应使用本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格式。
3.中标人在签订合同后 天内向招标人提交履约保函或交纳履约保证金,办理履约保函的费用由中标人承担,履约保函的格式应符合招标人要求。
4.如中标人未能按约定及时提交履约保函或履约保证金,则招标人有权解除该合同。
招标人亦有权取消中标人中标资格,没收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或要求投标保函出具方承担保证责。
第三章技术条款
第一条策划执行类
1.具体要求:
(1) 开业活动—开业PR活动方案制定:
方案详尽周密、具可操作性、落地性。
(包括打印装订版及电子展示版)
(2)项目定位:
。
①第一部分为开业暖场活动。
根据制定的开业活动,设定入场人群前期暖场地推活动。
完成开业指标。
②第二部分为开业PR活动。
需结合商场自身条件,跨界资源整合、合作。
需利用多种渠道,达到吸引特定人群作用。
利用跨界合作方做到合作推广、人群到访等一系列目的点。
③方案设计必需有亮点,方案中有一定的要有可执行的合作资源,明确资源合作类互动参与的项目。
(如发布会、特展等)
④方案须满足项目定位,现场分布点位及内外场联动等要素。
(3)项目简介:
第二条其他事项
1.整体视觉展示系统规划设计:
。
2.整体方案执行
(1)各种物料的制作监理。
(2)配合本活动所涉及的顾问、咨询服务;建立活动执行倒排计划。
(3)负责梳理开业PR活动宣传卖点,利用卖点进行暖场地推工作。
结合多元化资源引入购物中心,跨界合作达到开业预计要求,配合大型活动的报审协调工作,负责办理发布手续和发布证明。
(4)配合维护现场安全,免除一切安全隐患。
第三条费用预算
开业方案—开业PR活动方案费约为 万元以内。
第四条其他事项
1.监制、现场监理和推广执行
对开业PR活动相关工作(包括场地包装、演出人员、合作资源等)进行勘样、监制和现场监理。
2.资料收集
乙方应收集涉及甲方开业庆典的全部媒体广告,并于开业结束后 日内向甲方提交报样。
3.工作绩效评估
乙方针对就其开展的各项工作进行绩效评估,根据需要在不同阶段即时做出阶段性工作总结。
乙方应向甲方提交一次前述工作总结,并及时根据甲方要求对工作方式、方法等做出调整或改进。
附件:
开业PR活动流程表。
(此处略)
第四章招标合同
立协议人:
甲方:
(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住所、法定代表人、职务、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号码、通讯地址、邮政编码、联系人、电话、传真、账号、电子信箱)
乙方:
(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住所、法定代表人、职务、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号码、通讯地址、邮政编码、联系人、电话、传真、账号、电子信箱)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在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甲方委托乙方为其提供 活动招标服务,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服务内容
1.甲方将于 年 月 日在 举办开业活动。
2.具体活动内容及安排如下:
(1)活动时间:
(2)活动地点:
(3)活动内容:
3.乙方负责策划及执行甲方活动方案,该活动方案应当提前提交甲方审核,经甲方审核确认后,乙方应严格按照活动方案认真执行。
具体活动方案详见附件。
第二条合同价格
1.合同总额为人民币 万元(大写:
人民币 )
2.计划合作期限:
。
3.乙方提供该服务的单价见附件《开业PR活动总览表报价单》,该单价内所提供服务包括但不限于:
(1)活动组织、策划、演艺、合作资源、主持人与礼仪及现场包装。
(2)活动外联费及相应公关费。
(3)运输费用。
(4)总部运营及管理费、现场管理费、利润、风险、税金等。
(5)国家或地方政府规定的其他相关费用。
(6)缺陷修复和保修费用。
(7)合同期内市场材料价格、人工价格或劳务费、税率、汇率或调价文件的变动等各种因素造成的价格变动。
(8)甲方无需再就承包范围内的上述事项及本项目涉及的所有事项向乙方或任何其他第三人支付任何费用。
第三条付款条件
1.合同签订后 个工作日内,甲方支付给乙方合同总价的 %。
2.活动结束后 个工作日内,甲方支付给乙方合同总价的 %。
3.活动总价的 %作为乙方活动保证金,活动全部结束后,乙方需向甲方提交活动总结,活动总结经甲方确认验收合格后的 个工作日内,由甲方将上述保证金支付至乙方。
4.乙方指定收款账户为:
开户名:
;
开户行:
;
银行账号:
。
第四条甲方权利及义务
1.甲方负责提供本次活动的场地,负责本次活动现场组织并协助维持本次活动的现场秩序。
2.甲方有权独立制作本次活动的宣传资料(包括但不限于邀请函、海报、宣传品等),并自行决定宣传资料的印发数量、发放方式等。
甲乙双方同意,甲方单独享有本次活动所有知识产权,乙方或任何第三方构成侵权,甲方均有权予以追究。
第五条乙方权利义务
1.乙方负责本次活动的全程组织执行,并负责本次活动安排计划和方案。
乙方应在具体实施前报甲方审核;相关计划和方案在经甲方书面确认后,乙方方可实施。
乙方应根据甲方要求协调组织本次活动的全程拍摄录制。
2.乙方承诺为甲方本次活动组织的全部演职人员身份来源合法,均具有合法的演出资质。
如因演职人员演出资质影响本次活动的,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3.乙方承诺所有参加本次活动的演职人员可按照本协议约定的时间到达演出现场,并做好演出前的准备工作。
4.乙方承诺所有参加演出的演员可按时演出,保证演出质量,保证演出内容的健康。
5.乙方保证对参加活动的演出人员进行严格管理,并保证其服从甲方的各项管理制度和要求。
乙方以及全体演职人员应服从甲方指定现场指挥人员的合理安排与调度。
如因乙方及演职人员不听从甲方调度及安排影响演出活动的,甲方有权扣除相应的演出费用。
6.签订协议后,乙方演员因生病、受伤等不确定因素导致不能参加演出的,乙方应第一时间通知甲方,及时起动应急补救方案,安排同等水平的演员作替补。
如因演员无故缺席演出的,甲方有权扣除相应的演出费用。
7.乙方应为所有演职人员购买演出相关的保险,并自行负责处理乙方与演职人员的劳务纠纷和演职人员之间的纠纷。
8.如因乙方原因导致活动无法正常执行的,乙方应提前与甲方协调解决方案,并由乙方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具体罚则适用本协议第6条第2款的约定。
9.乙方在履行以上义务时,若甲方提出要求和修改意见,乙方应积极配合,并立即按照甲方的要求和意见进行处理,直到符合甲方的要求为止。
10.乙方确保,本次活动的相关知识产权及参加活动的演出人员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