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饮用水监测信息系统的设计.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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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饮用水监测信息系统的设计.doc

全国饮用水监测信息系统用户使用说明书

文档编号:

YYSMIS-PXWD-001

全国饮用水监测信息系统

用户使用说明书

编制单位:

卫生部卫生监督中心

北京梦天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编制日期:

二〇一二年二月

版本历史

版本/状态

变更内容

修改人

审核人

修改时间

1.0.0

发布

宋大莲

涂欣

2011-7

1.0.1

根据全国饮用水2012年度工作方案进行相应调整

扈邑

涂欣

2012-2

1 引言 5

1.1 编写目的 5

1.2 索引 5

2 总体介绍 6

3 系统整体流程图 7

4 系统登录 8

4.1 登录地址 8

4.2 登录方式 9

4.2.1 用监督员的胸牌号登录 9

4.2.2 用身份证号登录 10

4.2.3 首次登录 10

4.3 成功登录 11

5 主页面与功能菜单 12

5.1 主页面功能区介绍 12

5.2 菜单介绍 12

6 水质监测 17

6.1 被监督单位 17

6.1.1 直接填报 17

6.1.2 从报告系统填报 21

6.1.3 补充修正填报 24

6.1.4 查询 27

6.2 监测点 27

6.3 指标项维护 32

6.4 监测指标 33

6.5 监测检验 34

6.5.1 填报 34

6.5.2 编辑 38

7 监督管理 38

7.1 饮用水卫生 38

8 疾病监测 40

8.1 水源性传染病 40

8.2 饮用水污染事件 41

9 待办事项 42

9.1 填报待办 42

9.2 审核待办 43

10 质量控制 45

10.1 质控退回 45

10.1.1 被监督单位 45

10.1.2 监测点 47

10.2 质控日志 48

11 综合查询 49

11.1 被监督单位 49

12 统计汇总 49

13 系统管理与系统权限描述 52

14 技术支持服务 54

1引言

1.1编写目的

此文档旨在阐述全国饮用水监测信息系统的用户使用、操作方法和步骤。

此文档是用户使用说明书,是全国各级全国饮用水监测信息填报员、信息审核员、信息统计员等全国饮用水监测信息系统相关工作人员正确使用本系统所提供功能完成卫生监督信息网络报告的重要指导文件。

本文档读者对象为全国饮用水监测信息项目用户、项目专家顾问以及其他有关人员。

1.2索引

被监督单位信息填报员请参看:

6.1:

被监督单位

监测点信息填报员请参看:

6.2:

监测点

饮用水卫生监督信息填报员请参看:

7.1:

饮用水卫生

监测检验填报员请参看:

6.5:

监测检验

水源性传染病填报员请参看:

8.1:

水源性传染病

饮用水污染事件填报员请参看:

8.2:

饮用水污染事件

审核人员请参看:

11:

待办事项

质控人员请参看:

7:

质量控制

具有查看综合查询权限人员请参看:

9:

综合查询

2总体介绍

全国饮用水监测信息系统(以下简称:

水监测系统)借助统一使用的全国卫生监督信息报告系统平台,快速、高效、准确、完整收集全国生活饮用水监测信息;通过国家公网,与各级卫生监督和疾病预防控制机构互连互通,实现生活饮用水监测数据信息共享。

具体实现方式为:

在《国家级卫生监督信息系统》中建设《全国饮用水卫生监测信息系统》子系统,将饮用水卫生监测信息采集上报工作纳入全国卫生监督信息化总体框架之中,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的全部地(市、州)所辖城区和至少25%的县(县级市)辖区纳入全国饮用水卫生监测网络。

以个案的形式采集水质被监测单位和监测点信息、检验与评价信息、水性疾病信息、突发事件信息、饮用水卫生监督信息,并可自动计算监测结果产生汇总分析和报告,实现全国饮用水卫生状况的综合管理。

3系统整体流程图

4系统登录

4.1登录地址

n登录卫生部卫生监督中心网站:

,从以下位置点击进入登录地址:

4.2登录方式

4.2.1用监督员的胸牌号登录

如果用户是卫生监督员身份,即可使用本人的卫生监督胸牌号码作为用户名登录进入系统,登录界面如下图:

用户输入胸牌号、密码(初始为123456)、验证码后,点击“登录”,成功后进入系统主页面。

4.2.2用身份证号登录

用户可以选择使用自己的身份证件号码作为用户名登录进入系统。

输入身份证号码、密码(初始为123456)、验证码后,点击“登录”,成功后进入系统主页面。

4.2.3首次登录

首次登录,系统提示:

“修改密码”,用户需输入8-20位长度的密码,并由数字,字母混合组成!

如图所示:

修改密码后,点击【确定】按钮,成功登录系统主页面。

二次登录时,用户需用新密码登录。

※注:

用户必须牢记修改后的新密码,以便下次使用。

4.3成功登录

任何错误输入的用户名、密码和验证码都将导致您无法进入系统,系统会提示您无法登录的原因。

重新输入正确的信息后再次登录,成功后系统会转向主页面。

如下图所示:

第一次登录成功后,请修改自己的密码(在主页面点击系统设置-个人设置)

5主页面与功能菜单

5.1主页面功能区介绍

主菜单区:

系统主要功能菜单

功能菜单区:

主菜单下级的功能菜单,提供系统的主要功能列表。

功能二级菜单区:

功能菜单下的二级操作功能菜单。

操作区:

系统的操作区域。

5.2菜单介绍

不同的用户根据自身的权限将会看到不同的菜单组合

1)水质监测

主要功能:

被监督单位信息的采集、监测点信息采集、水质检测指标与评价资源库的建立、水质采样监测与检测评价信息上报。

2)监督管理

主要功能:

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信息上报。

3)疾病监测:

主要功能:

水性疾病信息采集上报。

4)待办事项

主要功能:

“填报待办”包括填报时暂存的信息、审核退回的信息、质控退回的信息;“审核待办”包括待审核的信息。

5)质量控制

主要功能:

用于上报信息的质量控制,分为质控退回和质控日志查询。

6)综合查询

主要功能:

提供辖区内各类业务信息的组合条件查询,支持模糊查询,查询结果以列表的形式展现,可查看个案的详细信息。

7)统计汇总

可按照分类、机构、时间、业务指标等条件进行统计分析,并产生报表。

6水质监测

6.1被监督单位

通过系统采集以下四类被监测单位详细信息,并进行填报:

n城市市政供水

n城市自建供水

n城市二次供水

n农村学校内自建设施供水

采集方式为直接采集填报,和通过报告系统采集填报、补充修正填报三种方式:

6.1.1直接填报

直接填报:

直接采集填报用于在系统中直接录入监测单位信息,仅用于第一次建立被监督单位档案信息,建议只有农村学校内自建设施供水和无许可证的供水单位使用本功能,流程如下:

具体步骤:

选择专业类型→新增基本信息卡→保存(可参看以下截图)

填写完填报信息后点击暂存,此条信息会以待审核状态显示在填报人自己的待办事项—填报待办中,如下图所示:

填写完填报信息后点击保存,此条信息会提交给审核人员,并以待审核状态显示在填报审批人的待办事项—审核待办中,如下图所示:

所有填报信息需经过审核后生效。

6.1.2从报告系统填报

从报告系统填报:

已在报告系统中报送过(集中式供水、二次供水单位),但水监测系统中未建档的信息请使用本功能,可以通过报告系统采集填报用于将信息报告系统中已经上报的信息关联到水监测系统,避免重复采集信息的同时,将各系统间的单位基础信息以“一户一档”的形式统一管理。

作为系统监测对象资料库,被监测单位信息与卫生监督信息报告系统的生活饮用水被监督单位报告卡建立信息关联与共享管理功能。

通过报告系统填报的流程如下:

具体步骤:

建立与报告系统信息共享的机制,条件查询到报告系统中已经上报的生活饮用水专业管理相对人,并可进入编辑和继续填报基础信息,界面如下图:

从信息系统中查询出来的数据进行填报。

(报告系统中只有两个符合饮水监测的的类别:

集中式供水、二次供水)

查询:

可以根据“专业类别”“单位名称(个人)”“行政区划”“报告日期”“组织机构代码”等条件进行查询。

例如:

选择专业类别,即可查到与之对应的数据。

进入:

可对其数据进行填报。

(保存/填报同直接填报)

6.1.3补充修正填报

补充修正填报:

已在水监测系统中建档的单位对信息进行补充和修正请使用本功能。

具体步骤:

查询:

可以根据“专业类别”“单位名称”“行政区划”“报告日期”条件进行查询。

专业类别下可以按照专业进行如下分类,当选择空项时系统自动默认为全部专业,如下图所示:

例如:

选择专业类别,即可查到与之对应的数据,点击“进入”按钮后即可看到该条数据的详细信息并可以填报:

进入:

可对其数据进行填报。

(保存同直接填报)

6.1.4查询

查询统计功能,主要面向业务办理者、各机构领导、信息统计工作人员以及各级相关单位的有查询需求的人员。

点击左侧菜单下的水质监测--被监督单位,进行“查询”。

查询:

提供辖区内各类业务信息的组合条件查询,支持模糊查询,查询结果以列表的形式展现,可查看个案的详细信息,可以根据“专业类别”“单位名称”“行政区划”“报告日期”条件进行查询。

专业类别下可以按照专业进行如下分类,当选择空项时系统自动默认为全部专业,如下图所示:

若按照行政区划进行查询时,选择所要查询的地市以及区县的名称、乡镇街道即可。

查询结果显示如下:

6.2监测点

在被监测单位信息的基础上采集该单位监测点的信息,监测点类型包括出厂水和末梢水,采集信息包括监测点序号、名称、地点、所属被监测单位,包括以下六类:

n城市市政供水出厂

n城市市政供水末梢水

n城市自建供水出厂

n城市自建供水末梢水

n城市二次供水

n农村学校内自建设施供水

同一个被监督单位可有多个监测点。

这里可添加监测点,点击左侧菜单下的水质监测--监测点,可以根据“专业类别”“单位名称”“行政区划”“报告日期”等条件进行查询。

例如:

选择专业类别,即可查到与之对应的数据:

点击“进入”按钮后即可看到该条数据信息并能实现“全部档案”“增加监测点”功能:

全部档案是指此监测点关联的被监督单位、监测点、监测检验、监督管理、信息报告。

增加监测点是指对被监督单位进行增加监测。

点击“增加监测点”,显示其增加页面,并可填写数据。

(保存同直接填报)

查看:

先按照查询条件把该条数据查询出来,然后点击该条数据后的“进入”按钮,再点击“查看”即可对该条数据的具体内容进行查看。

(已生效的数据只有查看功能)如下图所示:

修改:

先按照查询条件把该条数据查询出来,然后点击该条数据后的“进入”按钮,再点击“修改”即可对该条数据的具体内容进行修改。

如下图所示:

删除:

先按照查询条件把该条数据查询出来然后点击该条数据后的“进入”按钮,再点击“删除”,提示:

确定要删除此检查点吗?

点击“确定”后即可对该条数据删除。

如下图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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