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伏电站施工作业指导书.doc

上传人:b****3 文档编号:2387618 上传时间:2022-10-29 格式:DOC 页数:53 大小:363.50KB
下载 相关 举报
光伏电站施工作业指导书.doc_第1页
第1页 / 共53页
光伏电站施工作业指导书.doc_第2页
第2页 / 共53页
光伏电站施工作业指导书.doc_第3页
第3页 / 共53页
光伏电站施工作业指导书.doc_第4页
第4页 / 共53页
光伏电站施工作业指导书.doc_第5页
第5页 / 共53页
点击查看更多>>
下载资源
资源描述

光伏电站施工作业指导书.doc

《光伏电站施工作业指导书.doc》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光伏电站施工作业指导书.doc(53页珍藏版)》请在冰豆网上搜索。

光伏电站施工作业指导书.doc

光伏电站项目

施工作业指导书

编制:

日期:

目录

一、基本规定 1

二、土建工程 3

2.1一般规定 3

2.2土方工程 5

2.3支架基础 6

2.4场地及地下设施 10

2.5建(构)筑物 11

三、安装工程 13

3.1一般规定 13

3.2支架安装 14

3.3光伏组件安装 17

3.4汇流箱安装 19

3.5逆变器安装 20

3.6电气二次系统 22

3.7其它电气设备安装 22

3.8防雷与接地 23

3.9架空线路及电缆 23

四、设备和系统调试 25

4.1一般规定 25

4.2光伏组件串测试 25

4.3逆变器调试 28

4.4二次系统调试 31

4.5其它电气设备调试 33

五、消防工程 35

5.1一般规定 35

5.2火灾自动报警系统 36

5.3灭火系统 38

六、环保与水土保持 40

6.1施工环境保护 40

6.2施工水土保持 41

七、安全和职业健康 43

7.1一般规定 43

7.2现场安全文明施工总体规划 43

7.3现场安全施工管理 44

7.4职业健康管理 45

7.5应急处理 46

附录A中间交接签证书 47

附录B光伏组件现场测试表 48

附录C汇流箱回路测试记录表 48

附录D并网逆变器现场检查测试表 49

一、基本规定

1.1开工前应具备下列条件:

 

1、在工程开始施工之前,建设单位应取得相关的施工许可文件。

2、施工现场应具备水通、电通、路通、电信通及场地平整的条件。

 

3、施工单位的资质、特殊作业人员资格、施工机械、施工材料、计量器具等应报监理单位或建设单位审查完毕。

 

4、开工所必需的施工图应通过会审;设计交底应完成;施工组织设计及重大施工方案应已审批;项目划分及质量评定标准应确定。

 

5、施工单位根据施工总平面布置图要求布置施工临建设施应完毕。

6、工程定位测量基准应确立

1.2设备和材料的规格应符合设计要求,不得在工程中使用不合格的设备材料。

  

1.3进场设备和材料的合格证、说明书、测试记录、附件、备件等均应齐全。

  

1.4设备和器材的运输、保管,应符合本制度要求;当产品有特殊要求时,应满足产品要求的专门规定。

1.5隐蔽工程应符合下列要求:

1、隐蔽工程隐蔽前,施工单位应根据工程质量评定验收标准进行自检,自检合格后向监理方提出验收申请。

 

2、应经监理工程师验收合格后方可进行隐蔽,隐蔽工程验收签证单应按照现行行业标准《电力建设施工质量验收及评定规程》DL/T 5210相关要求的格式进行填写。

1.6施工过程记录及相关试验记录应齐全。

1.7当工程具备验收条件时,应及时申请验收并提交相关验收资料。

未经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工程不得交付使用或进行后续工程施工。

1.8施工现场应设置“五牌一图”,现场围栏应满足相关要求。

二、土建工程

2.1一般规定

2.1.1土建工程的施工应按照现行国家标准《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 50300的相关规定执行。

2.1.2基坑工程应满足《建筑地基基础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2、《建筑基坑支护规程》JGJ120、《建筑桩基技术规范》JGJ94的要求。

2.1.3测量放线工作应按照现行国家标准《工程测量规范》GB 50026的相关规定执行。

2.1.4土建工程中使用的原材料进厂时,应进行下列检测:

 

  1、原材料进场时应对品种、规格、外观和尺寸进行验收,材料包装应完好,应有产品合格证书、中文说明书及相关性能的检测报告。

 

  2、钢筋进场时,应按现行国家标准《钢筋混凝土用钢》GB 1499等的规定抽取试件作力学性能检验。

 

  3、水泥进场时应对其品种、级别、包装或散装仓号、出厂日期等进行检查,并应对其强度、安定性及其他必要的性能指标进行复验,其质量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通用硅酸盐水泥》GB 175等的规定。

2.1.5当国家规定或合同约定应对材料进行见证检测时或对材料的质量发生争议时,应进行见证检测。

 

2.1.6原材料进场后应分类进行保管,对钢筋、水泥等材料应存放在能避雨、雪的干燥场所,并应做好各项防护措施。

2.1.7模板及其支架应根据工程结构形式、荷载大小、地基土类别、施工设备和材料供应等条件进行设计、制作。

模板及其支架应具有足够的承载能力、刚度和稳定性,能可靠地承受浇筑混凝土的重量、侧压力以及施工荷载。

2.1.8混凝土应严格按照试验室配合比进行拌制,混凝土强度检验应符合《混凝土强度检验评定标准》GB50107相关规定;混凝土结构工程的施工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204的相关规定。

2.1.9如混凝土中掺用外加剂,相关质量及应用技术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混凝土外加剂》GB8076、《混凝土外加剂应用技术规范》GB50119等规定。

2.1.10混凝土的冬期施工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建筑工程冬期施工规程》JGJ/T 104的相关规定。

2.1.11混凝土养护应按施工技术方案及时采取有效措施,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应在浇筑完毕后的12h以内对混凝土加以覆盖并保湿养护;浇水次数应能保持混凝土处于湿润状态;混凝土养护用水应与拌制用水相同。

2、混凝土浇水养护的时间:

对采用硅酸盐水泥、普通硅酸盐水泥或矿渣硅酸盐水泥拌制的混凝土,不得少于7d;对掺用缓凝型外加剂或有抗渗要求的混凝土,不得少于14d。

3、采用塑料薄膜覆盖养护的混凝土,其全部表面应覆盖严密,并应保持塑料布内有凝结水。

2.1.12现浇混凝土基础浇筑结束后,如需进行沉降观测,应及时设立沉降观测标志,做好沉降观测记录。

2.1.13隐蔽工程可包括:

混凝土浇筑前的钢筋检查、混凝土基础基槽回填前的质量检查等。

隐蔽工程的验收应符合本制度第1.5条的要求。

2.2土方工程

2.2.1光伏电站宜随地势而建。

当根据图纸设计要求需要进行土方平整时,应按照先进行土方平衡与调配工作,然后再进行测量放线与土方开挖等工作的顺序进行。

2.2.2开挖场地内存在原有的沟道、管线等地下设施时,土方开挖之前应对原有的地下设施做好标记或相应的保护措施。

2.2.3工程施工之前应根据施工设计等资料,建立全场高程控制网及平面控制网。

高程控制点与平面控制点应采取必要保护措施,并应定期进行复测。

2.2.4土方开挖宜按照阵列方向通长开挖。

在保证基坑安全的前提下,需要回填的土方宜就近堆放,多余的土方应运至弃土场地堆放。

2.2.5土方回填之前应检查回填土的含水量,并分层夯实。

对有回填密实度要求的,应试验检测合格。

2.3支架基础

2.3.1现浇混凝土支架基础的施工应符合下列规定:

1、在混凝土浇筑前应先进行基槽验收,轴线、基坑尺寸、基底标高应符合设计要求。

基坑内浮土、水、杂物应清除干净。

2、在基坑验槽后应立即浇筑垫层混凝土。

3、支架基础混凝土浇筑前应对基础标高、轴线及模板安装情况做细致的检查并做自检记录,对钢筋隐蔽工程应进行验收,预埋件应按照设计图纸进行安装。

4、基础拆模后,应由监理或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对外观质量和尺寸偏差进行检查,作出记录,并应及时按验收标准对缺陷进行处理。

5、外露的金属预埋件应进行防腐防锈处理。

6、在同一支架基础混凝土浇筑时,宜一次浇筑完成,混凝土浇筑间歇时间不应超过混土初凝时间,超过混凝土初凝时间应做施工缝处理。

7、条形基础的施工缝应尽量设置在设计图纸的结构缝处。

8、凝混凝土浇筑完毕后,应及时采取有效的养护措施。

9、支架基础在安装支架前,混凝土养护应达到70%强度。

10、支架基础的混凝土施工应根据与施工方式相一致的且便于控制施工质量的原则,按工作班次及施工段划分为若干检验批。

11、预制混凝土基础不应有影响结构性能、使用功能的尺寸偏差,对超过尺寸允许偏差且影响结构性能、使用功能的部位,应按技术处理方案进行处理,并重新进行检查验收。

2.3.2桩式基础的施工应符合下列规定:

1、压(打、旋)式桩在进场后和施工前应进行外观及桩体质量检查。

静压预制桩的桩头应安装钢桩帽。

2、成桩设备的就位应稳固,设备在成桩过程中不应出现倾斜和偏移。

就位的桩应保持竖直,使千斤顶、桩节及压桩孔轴线重合,不应偏心加压。

3、压桩过程中应检查压力、桩垂直度及压入深度。

4、压桩应该连续进行,同一根桩中间间歇不宜超过30min。

压桩速度一般不宜超过2m/min。

5、灌注桩成孔钻具上应设置控制深度的标尺,并应在施工中进行观测记录。

6、灌注桩施工中应对成孔、清渣、放置钢筋笼、灌注混凝土(水泥浆)等进行全过程检查。

7、灌注桩成孔质量检查合格后,应尽快灌注混凝土(水泥浆)。

8、钢管桩外侧宜包裹土工膜,钢管内应通过填粒注浆防腐。

9、采用桩式支架基础的强度和承载力检测,宜按照控制施工质量的原则,分区域进行抽检。

2.3.3屋面钢结构基础的施工应符合下列规定:

1、钢结构基础施工应不损害原建筑物主体结构,并应保证钢结构基础与原建筑物承重结构的连接牢固、可靠。

2、新建屋面的支架基础宜与主体结构一起施工。

3、接地的扁钢、角钢的焊接处应进行防腐处理。

4、采用钢结构作为支架基础时,屋面防水工程施工应在钢结构支架施工前结束,钢结构支架施工过程中不应破坏屋面防水层。

5、如根据设计要求不得不破坏原建筑物防水结构时,应根据原防水结构重新进行防水处理。

2.3.4支架基础和预埋螺栓(预埋件)的偏差应符合下列规定:

1、混凝土独立基础、条形基础的尺寸允许偏差应符合表2.3.4-1的规定。

表2.3.4-1混凝土独立基础、条形基础的尺寸允许偏差

项目名称

允许偏差(mm)

轴线

±10

顶标高

0,-10

垂直度

每米

≤5

全高

≤10

截面尺寸

±20

2、桩式基础尺寸允许偏差应符合表2.3.4-2的规定。

表2.3.4-2桩式基础尺寸允许偏差表

项目名称

允许偏差(mm)

桩位

D/10且≤30

桩顶标高

0,-10

垂直度

每米

≤5

全高

≤10

桩径(截面尺寸)

灌注桩

±10

混凝土预制桩

±5

钢桩

±0.5%D

3、支架基础预埋螺栓(预埋件)允许偏差应符合表2.3.4-3的规定。

表2.3.4-3支架基础预埋螺栓(预埋件)允许偏差表

项目名称

允许偏差(mm)

标高偏差

预埋螺栓

+20,0

预埋件

0,-5

轴线偏差

预埋螺栓

+2

预埋件

±5

2.4场地及地下设施

2.4.1道路应按照运输道路与巡检人行道路等不同的等级进行设计与施工。

2.4.2光伏发电站道路的施工宜采用永临结合的方式进行。

2.4.3电缆沟的施工除符合设计图纸要求外,尚应符合以下要求:

1、在电缆沟道至上部控制屏部分及电缆竖井采用防火胶泥封堵。

2、电缆沟道在建筑物入口处设置防火隔断或防火门。

3、电缆沟每隔60m及电缆支沟与主沟道的连接处均设置一道防火隔断,并且在防火隔断两侧电缆上涂刷不少于1m长的防火涂料。

4、电缆沟的预留孔洞、室外电缆沟盖板应做好防水措施。

5、电缆沟沟底设半圆形排水槽、阶梯式排水坡和集水井。

2.4.4场区给排水管道的施工应符合以下要求:

1、地埋的给排水管道应与道路或地上建筑物的施工统筹考虑,先地下再地上,管道回填后尽量避免二次开挖,管道埋设完毕应在地面做好标识。

2、地下给排水管道应按照设计要求做好防腐及防渗漏处理,并注意管道的流向与坡度。

3、雨水井口应按设计要求施工,如设计文件未明确时,现场施工应与场地标高协调一致;一般宜低于场地20~50mm,雨水口周围的局部场地坡度宜控制在1~3%;施工时应在集水口周围采取滤水措施。

2.5建(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猜你喜欢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解决方案 > 商业计划

copyright@ 2008-2022 冰豆网网站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编号:鄂ICP备2022015515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