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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路试验监理细则

 

6号路监理试验实施细则

一、原材料取样、检测依据:

1、设计图纸及相关文件。

2、公路桥涵设计通用规范含条文说明JTGD60-2004

3、公路钢筋混凝土及预应力混凝土桥涵设计规范JTGD62-2004

4、公路桥涵施工技术规范JTGTF50-2011

5、公路路基设计规范JTGD30—2004

6、公路沥青路面设计规范JTGD50-2006

7、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JTGF80-1-2004。

8、公路路基施工技术规范TGF10-2006

9、公路路面基层施工技术规范JTJ034-93

10、公路沥青路面施工技术规范JTGF40-2004

11、钢筋混凝土用钢第1部分:

热轧光圆钢筋GB1499.1-2008

12、钢筋混凝土用钢第2部分:

热轧带肋钢筋GB1499.2-2007

13、金属材料室温拉伸试验方法GB/T228-2002

14、金属材料 弯曲试验方法GB/T232-2010

15、钢筋焊接及验收规程JGJ18-2003

16、焊接接头机械性能试验取样方法GB2649-1989

17、钢筋焊接接头试验方法标准JGJ/T27-2001

18、通用硅酸盐水泥GB175-2007

19、水泥取样方法GB/T12573-2008

20、公路工程水泥及水泥混凝土试验规程JTGE30-2005

21、公路工程集料试验规程JTGE42—2005

22、公路土工试验规程JTGE40-2007。

23、公路工程无机结合料稳定材料试验规程JTGE51-2009

24、沥青取样法GB/T11147-2010

25、公路工程沥青及沥青混合料试验规程.JTJ052-2000

二、桥梁原材料试验检测

(一)水泥:

[一般规定]

1、根据水泥的品种和等级不同,应符合国家标准《通用硅酸盐水泥》GB175-2007相关规定的要求。

2、水泥的化学指标应符合下标的规定。

水泥的化学指标要求

品种

代号

不溶物

(质量分数)

烧失量

(质量分数)

三氧化硫

(质量分数)

氧化镁

(质量分数)

氯离子

(质量分数)

硅酸盐水泥

P·I

≤0.75

≤3.0

≤3.5

≤5.0a

≤0.06c

P·Ⅱ

≤1.50

≤3.5

普通硅酸盐水泥

P·O

-

≤5.0

矿渣硅酸盐水泥

P·S·A

-

-

≤4.0

≤6.0b

P·S·B

-

-

-

火山灰质硅酸盐水泥

P·P

-

-

≤3.5

≤6.0b

粉煤灰硅酸盐水泥

P·F

-

-

复合硅酸盐水泥

P·C

-

-

a如果水泥压蒸试验合格,则水泥中氧化镁的含量(质量分数)允许放宽至6.0%。

b如果水泥中氧化镁的含量(质量分数)大于6.0%时,需进行水泥压蒸安定性试验并合格。

c当有更低要求时,该指标由买卖双方协商确定。

3、不同品种不同强度等级的通用硅酸盐水泥,其不同各龄期的强度应符合下表的规定。

水泥强度要求

品种

强度等级

抗压强度(MPa)

抗折强度(MPa)

3d

28d

3d

28d

硅酸盐水泥

42.5

≥17.0

≥42.5

≥3.5

≥6.5

42.5R

≥22.0

≥4.0

52.5

≥23.0

≥52.5

≥4.0

≥7.0

52.5R

≥27.0

≥5.0

62.5

≥28.0

≥62.5

≥5.0

≥8.0

62.5R

≥32.0

≥5.5

普通硅酸盐水泥

42.5

≥17.0

≥42.5

≥3.5

≥6.5

42.5R

≥22.0

≥4.0

52.5

≥23.0

≥52.5

≥4.0

≥7.0

52.5R

≥27.0

≥5.0

矿渣硅酸盐水泥

火山灰硅酸盐水泥

粉煤灰硅酸盐水泥

复合硅酸盐水泥

32.5

≥10.0

≥32.5

≥2.5

≥5.5

32.5R

≥15.0

≥3.5

42.5

≥15.0

≥42.5

≥3.5

≥6.5

42.5R

≥19.0

≥4.0

52.5

≥21.0

≥52.5

≥4.0

≥7.0

52.5R

≥23.0

≥4.5

4、凝结时间:

硅酸盐水泥初凝不小于45min,终凝不大于390min;普通硅酸盐水泥、矿渣硅酸盐水泥、火山灰质硅酸盐水泥、粉煤灰硅酸盐水泥和复合硅酸盐水泥初凝不小于45min,终凝不大于600min。

5、在混凝土中,当选用碱性集料时,宜选用碱含量不大于0.6%的低碱水泥。

6、水泥进场时,应附有生产厂的品质试验检验报告等合格证明文件。

7、水泥在运输和存储过程中应防受潮,且不得长期露天堆放,临时露天堆放时应设置支垫。

不同品种,强度等级和出厂日期的水泥应分别按批存放。

[检测项目]

水泥胶砂的强度、细度、安定性、凝结时间

[检测频率]

按照批次同一品种、同一强度、同一出厂日期的水泥袋装200t,散装500t。

不足200t或500t亦为一批。

当对水泥质量有怀疑或受潮或存放超过3个月应复验,并按其复验结果使用。

[取样的方法和数量]

1、袋装水泥:

每个取样批量内随机抽取不少于20袋水泥,采用袋装水泥取样器取样,将取样器沿对角线方向插入水泥包装袋中用大拇指按住气孔,小心抽出取样管,将所取样品放入存样桶。

每次抽取的单样量应尽量一致,总量至少12kg。

2、散装水泥:

当水泥深度不超过2m时,每个编号内采用散装水泥器随机取样,通过转动取样器内管控制开关,在适当位置插入水泥一定深度,关闭后小心抽出,将所取样品放入存样桶。

可从20个以上不同部位取等量样品,总量至少12kg。

(二)细集料

[一般规定]

1、细集料宜采用级配良好、质地坚硬,颗粒洁净且粒径小于5mm的河砂,当河砂不宜得到时,可采用符合要求的其他天然砂或人工砂。

细集料技术指标应满足下表

砂(细集料)技术指标

项目

技术要求

Ⅰ类

Ⅱ类

Ⅲ类

有害物质含限

云母(按质量计,%)

≤1.0

≤2.0

≤2.0

轻物质(按质量计,%)

≤1.0

≤1.0

≤1.0

有机物(比色法)

合格

合格

合格

硫化物及硫酸盐(按so3质量计,%)

≤1.0

≤1.0

≤1.0

氯化物(以氯离子质量计,%)

<0.01

<0.02

<0.06

天然砂含泥量(按质量计,%)

≤2.0

≤3.0

≤5.0

泥块含量(按质量计,%)

≤0.5

≤1.0

≤2.0

人工砂的石粉含量(按质量计,%))

亚甲蓝试验

MB值<1.4或合格

≤5.0

≤7.0

≤10.0

MB值>1.4或不合格

≤2.0

≤3.0

≤5.0

坚固性

天然砂(硫酸钠溶液法经5次循环后)质量损失小于值%

≤8

≤8

≤10

人工砂粒单级最大压碎值%

<20

<25

<30

表观密度(kg/m3)

>25003

松散堆积密度(kg/m3)

>1350

空隙率(%)

<47

碱集料反应

经碱集料反应试验后由砂制备的试件无裂缝、酥裂、胶体外溢等现象,在规定的试验龄期膨胀率应小于0.10%

注:

1.砂按要求分为Ⅰ类、Ⅱ类、Ⅲ类。

Ⅰ类宜用于强度大于C60的混凝土;Ⅱ类宜用于强度等级C30-C60及有抗冻、抗渗或其他要求的混凝土,Ⅲ类宜用于强度等级小于C30的混凝土和砌筑砂浆。

2.天然砂包括河砂、湖砂、山砂、淡化海砂,人工砂包括机制砂和混合砂。

3.石粉含量系指粒径小于0.075mm的颗粒含量。

4.砂中不应混有草根、树叶、树枝、塑料、煤块、炉渣等杂物。

5.当对砂的坚固性有怀疑时,应做坚固性试验。

6.当碱集料反应不符合表中的要求时,应采取抑制碱集料反应的技术措施。

2、砂的分类应符合下表的规定。

砂的分类

砂组

粗砂

中砂

细砂

细度模数

3.7~3.1

3.0~2.3

2.2~1.6

3、细集料的颗粒级配应处于下表的任一级配区以内。

砂的分区及级配范围

方孔标准筛筛孔尺寸

累计筛余(%)

级配区

Ⅰ区

Ⅱ区

Ⅲ区

4.75mm

10~0

10~0

10~0

2.36mm

35~5

25~0

15~0

1.18mm

65~35

50~10

25~0

0.60mm

85~71

70~41

40~16

0.30mm

95~80

92~70

85~55

0.15mm

100~90

100~90

100~90

注:

1.表中除4.75mm和0.6mm筛孔外,其余各筛孔的累计筛余允许超出分界线,但其超出量不得大于5%。

2.人工砂中0.15mm筛孔的累计筛余:

Ⅰ区可以放宽到100%~85%,2区可以放宽到100%~80%,3区可以放宽到100%~75%。

3.配不同等级的混凝土宜优先选2区砂;1区砂宜提高砂率以配低流动性混凝土;3区砂宜适当降低砂率以保证混凝土的强度。

4.对于高强泵送混凝土用砂宜选用中砂,细度模数宜选用为2.9~2.6的中砂,2.36筛孔的累计筛余量不得大于15%,0.3mm的累计筛余宜在85%-92%范围内。

[检测项目]

细集料的外观、筛分、细度模数、有机物含量、氯离子含量及碱活性等指标进行检验。

[检测频率]

细集料宜按同产地、同规格、连续进场数量不超400方或600吨为一验收批,小批量进场的宜不超过200方或300吨为一验收批进行检验,当质量稳定且进料量较大时,可以1000吨为一验收批。

[取样的方法和数量]

在材料场同批来料的料堆上取样时,应再在料堆的顶部、中部和底部,各由均匀分布的几个不同部位,铲除表面层后,取得大致相等的若干份组成一组试样,务必使所取试样能代表本批来料的情况和品质。

筛分法、细度模数取样数量为:

2000g

有机质含量取样数量为:

2000g

(三)粗集料

[一般规定]

1、粗集料宜采用质地坚硬、洁净、级配合理、粒形良好、吸水率小的碎石或卵石。

指标符合下表规定:

粗集料的技术指标

项目

技术要求

Ⅰ类

Ⅱ类

Ⅲ类

碎石压碎指标(%)

<10

<20

<30

卵石压碎指标(%)

<12

<16

<16

坚固性(硫酸钠溶液经5次循环质量损失值,%)

<5

<8

<12

吸水率(%)

<1.0

<2.0

<2.5

针片状颗粒含量(按质量计%)

<5

<15

<25

有害

物质

含泥量(按质量计%)

<0.5

<1.0

<1.5

泥块含量(按质量计%)

<0

<0.5

<0.7

有机物含量(比色法)

合格

合格

合格

硫化物及硫酸盐(按SO3质量计,%)

<0.5

<1.0

<1.0

岩石抗压强度(水饱和状态,MPa)

火成岩>80MPa;变质岩>60MPa;水成岩>30MPa。

表观密度(kg/m3)

>2500kg/m3

松散堆积密度(kg/m3)

>1350kg/m3

空隙率%

<47%

碱集料反应

经碱集料反应试验后,试件无裂封、酥裂、胶体外溢等现象,在规定试验龄期的膨胀率应小于0.10%

注:

1、Ⅰ类宜用于强度等级大于C60的混凝土;Ⅱ级宜用于强度等级大于C30~C60及有抗冻、抗渗或取它要求的混凝土;Ⅲ级宜用于强度等级小于C30的混凝土。

2、粗集料中不应混有草根、树叶、塑料、煤块、炉渣等杂物。

3、岩石的抗压强度与混凝土强度等级之比不应小于1.5倍,岩石强度由生产单位提供,工程中可采用压碎值指标控制。

4、当粗集料中含有颗粒状硫酸盐或硫化物时,应进行专门检验,确定能满足混凝土耐久性要求后,方可采用。

5、当采用卵石或破碎砾石时,应具有两个及以上破碎面,且其破碎面不小于70%。

2、混凝土结构物处于不同环境条件下时,粗集料坚固性试验的结果除应符合上表规定外还应对碎石或卵石进行坚固性试验,试验结果应符合下表的规定。

碎石或卵石的坚固性试验

混凝土所处环境条件

在硫酸钠溶液中循环5次后的质量损失(%)大于(%)

寒冷地区,经常处于干湿交替状态

<5

严寒地区,经常处于干湿交替状态

<3

混凝土处于干燥条件,但粗集料风化或软弱颗粒过多时

<12

混凝土处于干燥条件,但有抗疲劳、耐磨、抗冲击要求高或强度大于C40

<5

注:

有抗冻、抗渗要求的混凝土用硫酸钠法进行粗集料坚固性试验。

3、粗集料宜根据混凝土最大粒径采用连续两级配或连续多级配,不宜采用单粒级或间断级配配置。

必须使用时,应通过试验验证。

粗集料的级配范围应符合下表要求。

粗集料颗粒级配规格

级配情况

公称

粒级(mm)

累计筛余(按质量百分率计)

方孔筛筛孔尺寸(mm)

2.36

4.75

9.50

16.0

19.0

26.5

31.5

37.5

53

63.0

75.0

90

连续级配

5~10

95~100

80~100

0~15

0

5~16

95~100

85~100

30~60

0~10

0

5~20

95~100

90~100

40~80

0~10

0

5~25

95~100

90~100

30~70

0~5

0

5~31.5

95~100

90~100

70~90

15~45

0~5

0

5~40

95~100

70~90

30~65

0~5

0

单粒级

10~20

95~100

85~100

0~15

0

16~31.5

95~100

85~100

0~10

0

20~40

95~100

80~100

0~10

0

31.5~63

95~100

75~100

45~75

0~10

0

40~80

95~100

70~100

30~60

0~10

0

4、粗集料最大粒径宜按混凝土结构情况及施工方法选取,但最大粒径不得超过结构最小边尺寸的1/4和钢筋最小净距的3/4;在两层或多层密布钢筋结构中,最大粒径不得超过钢筋最小净距的1/2,同时最大粒径不得超过75.0mm;混凝土实芯板的骨料最大粒径不宜超过板厚的1/3且不得超过37.5mm。

泵送混凝土时的粗集料最大粒径,除应符合上述规定以外,对碎石不宜超过输送管径的1/3,对卵石不宜超过输送管径的1/2.5。

5、施工前应对所用的粗集料进行碱活性检验,在条件许可时宜避免采用有碱活性反应的粗骨料,必须采用时应采取必要的抑制措施。

[检测项目]

粗集料的外观、颗粒级配、针片状颗粒含量、含泥量、泥块含量、压碎值指标等。

[检测频率]

粗集料宜按同产地、同规格、连续进场数量不超400方或600吨为一验收批,小批量进场的宜不超过200方或300吨为一验收批进行检验,当质量稳定且进料量较大时,可以1000吨为一验收批。

[取样的方法和数量]

1、在材料场同批来料的料堆上取样时,应先铲除堆脚等处无代表性的部分,再在料堆的顶部冲部和底部,各由均匀分布的几个不同部位,取得大致相等的若干份组成一组试样,务必使所取试样能代表本批来料的情况和品质。

2、从火车、汽车、货船上取样时.应从各不同部位和深度处,抽取大致相等的试样若干份,组成一组试样。

抽取的具体份数,应视能够组成本批来料代表样的需要而定。

注:

①如经观察,认为各节车皮汽车或货船的碎石或砾石的品质差异不大时,允许只抽取一节车皮、一部汽车、一艘货船的试样(即一组试样),作为该批集料的代表样品。

②如经观察,认为该批碎石或砾石的品质相差甚远时、则应对品质再怀疑的该批集料,分别取样和验收。

3、取样数量:

对每一单项试验,每组试样的取样数量宜不少于下表所规定的最少取样量。

需做几项试验时,如确能保证试样经一项试验后不致影响另一项试验的结果时,可用同一组试样进行几项不同的试验。

 

各试验项目所需粗集料的最小取样质量

试验项目

相对于下列公称最大粒径(㎜)的最小取样量(㎏)

4.75

9.5

13.2

16

19

26.5

31.5

37.5

53

63

75

筛分

8

10

12.5

15

20

20

30

40

50

60

80

表观密度

6

8

8

8

8

8

12

16

20

24

24

含水率

2

2

2

2

2

2

3

3

4

4

6

吸水率

2

2

2

2

4

4

4

6

6

6

8

堆积密度

40

40

40

40

40

40

80

80

100

120

120

含泥量

8

8

8

8

24

24

40

40

60

80

80

泥块含量

8

8

8

8

24

24

40

40

60

80

80

针片状含量

0.6

1.2

2.5

4

8

8

20

40

-

-

-

硫化物、硫酸盐

1.0

注:

①有机物含量,坚固性及压碎指标值试验.应按规定粒级要求取样,其试验所需试样数量,接本规程有关规定施行。

②采用广口瓶法测定表观密度时,集料最大粒径不大于40㎜者,其最少取样数量为8㎏。

4试样的缩分

4、四分法:

如下图所示。

将所取试样置于平板上,在自然状态下拌和均匀,大致摊平,然后沿互相垂直的两个方向,把试样由中向边摊开,分成大致相等的四份.取其对角的两份重新拌匀,重复上述过程,直至缩分后的材料量略多于进行试验所必需的量。

缩分后的试样数量应符合各项试验规定数量的要求。

(四)水

[一般规定]

1、符合国家标准的饮用水可直接作为混凝土的拌制和养护用水,当采用其他水源,或对水质有疑问时,应对水质进行检验,水的品质指标应符合下面规定。

拌和用水的品质指标

项目

预应力混凝土

钢筋混凝土

素混凝土

PH值

≥5.0

≥4.5

≥4.5

不溶物(mg/L)

≤2000

≤2000

≤5000

可溶物(mg/L)

≤2000

≤5000

≤10000

氯化物(以CL-计)(mg/L)

≤500

≤1000

≤3500

硫酸盐(以SO42-计)(mg/L)

≤600

≤2000

≤2700

碱含量(rag/L)

≤1500

≤1500

≤1500

注:

1.对于设计使用年限为100年的结构混凝土,氯离子含量不得超过500mg/L;对使用钢丝或经热处理钢筋的预应力混凝土,氯离子含量不得超过350mg/L。

2.碱含量按Na20+0.658K20计算值来表示。

采用非碱活性骨料时,可不检验碱含量。

2、混凝土拌合用水不应有漂浮明显的油脂和泡沫,不应有明显的颜色和异味。

3、严禁将未经处理的海水用于结构混凝土的拌制。

[检测项目]

PH值、不溶物、可溶物、氯离子含量、硫化物含量、硫酸盐含量

[检测频率]

饮用水可不用检测,其他每一水源一次,如水源有变化对水质有怀疑时,应及时增加检验次数。

[取样的方法和数量]

在水源中心部位或经常流动的水面下300~500mm处采集,水样采集后,应加盖密封,保持原状,应及时检验。

(五)钢筋

[一般规定]

1、钢筋在运输过程中应避免锈蚀、污染或被压弯;在工地存放时,应按不同品种、规格,分批分别堆置整齐,不得混杂,并应设立识别标志,存放时间不宜超过6个月,存放地点应有防、排水设施,且钢筋不得直接置于地面,应垫高或堆置在合适的材料予以覆盖,防止水浸和雨淋。

2、筋表面应洁净、无损伤,使用前应将表面的油渍、漆皮等鳞绣等清除干净,带有颗粒状或片状老绣的钢筋不得使用,当除锈后钢筋表面有严重的麻坑、斑点,已伤蚀截面时,应降低等级使用或剔除不用。

3、钢筋应平直,无局部弯折,成盘的钢筋和弯曲的钢筋均应调整,采用冷拉方法调直时,HPB235级钢筋的冷拉率不宜大于2%;HRB335级、HRB400级的冷拉率不宜大于1%。

[检测项目]

1、光圆、盘条钢筋的力学性能及要求

2、热轧带肋钢筋的力学性能及要求

[检测项目]

1、检查其出厂质量证明书和试验报告单、检查外观和标志。

2、按照不同的钢种、等级、牌号、规格及生产厂家分批抽取式样进行钢筋拉伸、冷弯等力学性能试验。

[检测频率]

1、可由同一牌号、同一炉罐号、同一尺寸的钢筋进行组批,每批的质量不大于60t,超过60吨的部分,每增加40吨(或不足40t的余数)应增加一个拉伸和一个弯曲试样。

2、钢筋的进场检验亦可由同一牌号、同一冶炼方法、同一浇筑方法的不同,炉罐号组成混合批进行,但各炉罐号组成混合批进行,但各炉罐号的含碳量之差应不大于0.02%,含锰量之差应不大于0.15%。

[取样的方法和数量]

1、盘条及光圆钢筋、热轧带肋钢筋取样方法和取样数量符合下表要求:

2、盘条、光圆钢筋取样长度如下:

3、热轧带肋钢筋取样长度如下:

 

(六)钢筋焊接验收:

[一般规定]

1、在工程开工正式焊接之前,参与该项施焊的焊工应进行现场条件下的焊接工艺试验,并经试验合格后。

方可正式生产。

试验结果应符合质量检验与验收时的要求。

1)个热轧钢筋接头试件的抗拉强度均不得小于该牌号钢筋规定的抗拉强度,HBB400钢筋接头试件的抗拉强度均不得小于570MPa

2)至少应有2个试件断于焊接之外,并应成延性断裂。

3)当达到上述两项要求时,应评定该批接头为抗拉强度合格。

4)当试验结果有2个试件抗拉强度小于钢筋规定的抗拉强度,或3个试件均在焊缝或热影响区发生脆性断裂时,则一次判定该批接头为不合格。

5)当试验结果有1个试件的抗拉强度小于规定值,或2个试件在焊缝或热影响区发生脆性断裂,其抗拉强度均小于钢筋规定抗拉强度的1.10被时,应进行复验。

复验时,应再切取6个试件。

复验结果,仍有1个试件的抗拉强度小于规定抗拉强度的1.10倍时,应判定该批接头为不合格。

6)当接头试件呈断于焊缝或热影响区,呈脆性断裂,但其抗拉强度大于或等于钢筋规定抗拉强度的1.10倍时,可按延性性断裂(断于焊缝或热影响区之外)同等对待。

2钢筋电弧焊接头

1)电弧焊接头的质量检验,应分批进行外观检查和力学性能检验,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以300个同牌号钢筋、同形式接头为一批,不足300个仍应作为一批,每批应随机切取3个接头,做拉伸试验。

(2)、钢筋与钢板电弧搭界焊接头可仅进行外观检查。

(3)、在同一批中若有几种不同直径的钢筋焊接接头,应在最大直径钢筋接头切取3个试件。

2)电弧焊接头外观检查结果,应符合下列规定。

(1)、焊缝表面应平整,不得有凹陷或焊瘤。

(2)、焊接接头区域不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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