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征地计划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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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征地计划书
征地计划书
征地拆迁工作流程(工作方案)
征地拆迁工作分为十个阶段:
①征迁准备阶段②宣传发动阶段③勘察核实阶段④征地拆迁阶段⑤资金兑付阶段⑥拆迁安置阶段⑦进场施工阶段⑧服务招商阶段⑨竣工通车阶段⑩验收总结阶段。
一、征迁准备阶段
1、委托文物、压矿、地灾、水保、环评、土地等相关咨询评估机构完成相应的报告书,并获取相关行政批文后,委托国土咨询评估机构编制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改及土地预审呈报书,报省国土资源厅审批。
2、在设计单位出征地红线图后,委托林业勘察单位编制《使用林地可行性研究报告》和《使用林地调查报告》,报林业厅初审,报国家林业局批准。
3、省政府印发永武高速征地拆迁补偿标准。
4、地方政府建立相应的征地拆迁协调领导小组,并成立全职的征地拆迁办公室,办公室应设立土地核查小组、房屋丈量小组、矛盾纠纷协调小组。
5、根据初步设计编制征地拆迁简介,准备征地拆迁使用的各种表格及工具、用具等。
编制项目征地拆迁实施预案,为正式实施征地拆迁做好充分准备。
6、召开征地拆迁动员大会。
二、宣传动员阶段
采取多种形式,宣传项目的重要性和征地拆迁政策。
通过宣传发动,使沿线群众和征迁安置对象熟悉掌握永武高速公路征地拆迁政策、计划安排,争取公路沿线被征单位和个人积极
配合、参与、支持。
三、勘察核实阶段
该阶段的主要任务是以施工设计图为依据,通过实地勘察放线,划定高速公路征地拆迁红线范围,对征迁范围内的实物指标进行丈量、清点、核实、登记、签认,为开展征迁补偿提供数据指标。
1、与地方征迁办签订红线边沟开挖协议。
2、由设计单位依据红线图划定红线范围,进行红线放样,项目办、地方征迁办共同参与。
确定中线和边线、打桩、开挖边沟和边界保护。
3、勘测界定:
土地勘测单位以施工图为依据,对项目征地进行勘测核对、绘制勘测界图、市县勘测定界报告书,正式确定公路用地范围。
4、实物指标调查,在划定公路用地红线范围的同时,与设计单位、各地征迁部门、国土部门、林业部门、被征户(单位)共同对红线内土地、建筑物、地面附着物等进行现场实地丈量、清点、登记、四方共同签认工作,调查登记结束后及时统计、核算、汇总并上报确认。
征地拆迁调查资料应永久存档保存。
四、征地拆迁阶段
(一)签订协议
1、与市(县)征地拆迁部门签订征迁协议及项目管理责任书、征迁管理资金管理协议。
2、各地征迁部门以确认的实际核实面积和实物为依据,以村为单位分解到农户,对被征地单位和个人的土地及房屋、类别、面积、补偿资金进行张榜公布。
在公布期间无争议和举报,
各地征迁部门,村组分别与被占地的单位、个人签订征地和房屋征迁补偿协议。
3、与沿线电力、通讯、水利等部门及其它设施的权属单位按实物指标调查结果签订拆迁补偿协议。
(二)实施征地拆迁
1、按照征地拆迁实施办法,拆除征地红线范围内的各类构筑物、地面附着物等,满足交地、施工条件。
2、在当地党委政府的领导下,由地方征迁办负责组织具体实施,项目征迁办指导、督促、检查征迁进度。
3、督促沿线电力、通讯、水利等部门履行协议,满足施工单位进场施工要求。
五、资金兑付阶段
1、保证征迁对象及时足额得到补偿。
2、依据征迁勘察、调查核实实物指标、核算征迁补偿资金,按照协议按比例分期支付补偿资金。
3、征地拆迁补偿费由项目建设单位按征地拆迁的实际进度分期付款。
即:
征地拆迁协议签订后先付征地拆迁补偿费的50%,土地丈量、调查及核算汇总上报后,在完成征地范围内的清障工作达到交地条件,经验收后,在建设用地交付施工单位使用并全面开工后,再付征地补偿费的50%;县(市、区)、乡(镇)政府与拆迁户签订协议后再付拆迁费的50%(拨付比例按省政府文件规定为准)。
4、电力、通讯、广播、水利等部门专业设施的拆迁补偿拨付比例按补偿协议的约定办理。
5、按照规定、进度分期拨付地方征迁办的管理费用。
六、拆迁安置阶段
按照拆迁安置办法,通过采取各种措施,把因修建高速公路搬迁的厂矿、企事业单位、机关、学校、个体工商户、集体和个人的原有生产、工作、生活秩序在规定的时间内得到恢复,它直接关系到人民群众安居乐业、经济的发展、社会的稳定。
各地征拆部门一定要在当地党委政府的领导下,按照分级负责的原则,切实做好此项工作。
地方征拆办要对拆迁户宅基地安置点严格把关并告知项目征拆办,避免乱占耕地。
七、工程建设阶段
1、根据国家法律法规,结合本项目建设实际,对前阶段工作进行全面的清理和回顾。
以施工单位进场交地为切入点,按照“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在妥善处理好本项目征拆的各种遗留问题的基础上,满足施工单位进场开工的要求;
2、地方政府办理征地农民社会保障手续,配合国土部门获取土地使用批文,满足项目对用地的法律要求;
3、地方征拆办对征拆户宅基地安置点的选择要按规定、按标准执行;
4、施工单位进场,复核项目用地,正式移交施工用地;
八、服务协调阶段
1、施工过程中需二次征地:
设计单位、业主、监理单位、当地政府人员现场核实补签征地手续。
2、协调好施工单位在施工过程中与各方的矛盾与纠纷,协助施工单位办理临时用地、施工便道、取砂采石、用水用电等手续。
3、加强与个部门的联络,协调好项目办及各参建单位与各
个部门的关系。
九、竣工通车阶段
1、涵洞通道接水是否通畅,并经地方征迁办、项目办工程处验收。
2、督促施工单位履行合同,恢复施工便道原貌。
3、督促施工单位对临时用地实行相应的绿化等措施恢复植被。
十、验收总结阶段
1、根据国家法律法规,结合本项目建设实际,对征地拆迁过程进行全面回顾和清理,以完善手续为切入点,妥善处理好征地拆迁的各种遗留问题,办齐各种批文和证照,满足工程交工验收是需要。
2、征地拆迁的资料收集,整理、汇总、归档、移交工作,达到征地拆迁工作无遗漏、批文证照无遗漏、数据资料无差错的目的。
3、征地拆迁竣工验收总结工作:
(一)纂写项目征地拆迁工作总结
(二)聘请有关部门对征地拆迁工作进行全面检查或验收,做出结论性评价
(三)对先进单位和个人进行表彰。
4、征地拆迁验收总结是项目验收总结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是项目竣工验收的考核指标之一。
工作流程及时间安排
一、土地预审、报批流程篇二:
征地流程计划进度
办理征地流程及材料清单一、征地调查及征地补偿标准人员安置方案的拟定征地调查及征地补偿标准(人员征地调查及征地补偿标准人员)安置方案的拟定
(一)对征地情况进行调查。
一村委会查清拟征土地的权属、地类、面积及地上附着物权属、种类、数量等现状情况,征地时点时村里的农业人口、非农业人口的详细构成情况;并由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民和地上附着物产权人共同确认。
工作时限预计:
15个工作日
(二)在调查确认的基础上,本着保证被征地农民生活水平不降低的原则,依照《北京市建设征地补偿安置办法》(市政府令第148号)及相关配套规定确定征地补偿标准,计算征地涉及的农转非、转非劳动力、征地超转人员数量等需要安置的情况,由开发商和村委会拟定征地补偿标准及(人员)安置方案。
工作时限预计:
20个工作日二、征地材料组织、审核上报征地材料组织、(三)编制“一书四方案”:
根据征地情况调查结果、征地补偿标准及(人员)安置方案,以及建设项目的相关材料,昌平区分局耕地保护
科依法拟订农用地转用方案、补充耕地方案、征收土地方案和供地方案,编制建设用地呈报说明书(简称“一书四方案”)。
(四)征地公示及听证:
在上报征地材料(详见后附材料清单)前,开发商和村委会应将拟征地的用途、位置、补偿标准和(人员)安置方案,在拟征地村予以公示,并召开村民代表大会,听取被征地农村村民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意见,公示期限不得低于5个工作日。
在征地情况公示期间,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村村民,对拟征土地的补偿标准和(人员)安置方案提出听证申请的,市国土资源局各区(县)分局依有关规定组织听证。
市国土资源局各区(县)分局应当及时汇总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村村民对拟征土地的补偿标准和(人员)安置方案提出的意见及听证情况;并随“一书四方案”等材料上报区(县)人民政府审核。
(五)区县人民政府初步审核:
“一书四方案”及征地材料经过区(县)人民政府初步审核同意后,由区(县)人民政府正式行文报批。
区(县)人民政府同时应就征地补偿标准合法性、(人员)安置方案可行性及妥善安置被征地农民生产生活保障措施出具说明材料;征地公示意见较多、情况较复杂的,区(县)人民政府应当说明采纳意见的情况。
三、征地的审查(核)、报批征地的审查核、(六)区(县)人民政府上报的征地材料,由市国土局受理。
市国土局按照《土地管理法》及《北京市建设征地补偿安置办法》(市政府令第148号)相关规定对征地材料进行审核,凡是征地材料齐全、征地程序合法、征地补偿符合最低保护标准、(人员)安置方案已经确认、区(县)人民政府已经出具说明材料的,报请市人民政府审批(一般来说两月开一次会)。
(七)经市政府批准,建设单位依法缴纳相关费用、落实征地补偿安置费监管后,市国土局下发征地批准文件:
《行政许可决定书》、《关于×区(县)×年度×项目建设用地征地的批复》。
四、征地组织实施及征地补偿安置(八)组织实施:
征地经依法批准后,由土地一级开发公司组织实施。
(九)征地公告:
自收到征地批准文件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在被征地所在的乡镇、村范围内进行征地公告。
(十)征地补偿协议书的签订核落实:
征地公告后,应及时依法组织落实征地补偿安置事宜;监督建设单位与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依据批准的征收土地方案签订征地补偿安置协议书,并将征地补偿、安置费足额及时支付给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监督、组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时落实征地转非人员,办理安置手续。
建设单位与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签订了征地补偿安置协议
书并依法支付征地补偿安置费后,可以进地施工建设。
五、征地争议的协调及裁决。
征地争议的协调及裁决。
(十一)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民对补偿标准有争议的,由区(县)人民政府协调;协调不成的,由批准征地的政府裁决。
征地补偿、安置争议不影响征收土地方案的实施。
征地工作计划进度表工作日序号123土地利用现状图(蓝图)建设拟征(占)地土地权4属情况汇总表(地类证明)5678报告书和勘测定界图建设项目总平面图或线形9工程平面图101112文件《规划意见书》和附图及13钉桩坐标成果通知单1415建设用地申请文件建设用地申请表征地申请立项文件和初步设计批准征地补偿协议村民代表大会决议征(占)地情况调查表建设用地勘测定界技术项目5建设用地预审复函压矿证明拟占用土地1:
10000分幅1015202530354045505560657075808590建设用地“一书四方案”16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报告及认定书1718征地范围内张贴征地公示上报市局及市政府审批篇三:
征地工作实施计划表
征地工作实施计划表篇四:
食品防腐剂工厂建设征地项目商业计划书
防腐剂主要作用是抑制微生物的生长和繁殖,以延长食品的保存时间,抑制物质腐败的药剂。
食品防腐剂能抑制微生物活动,防止食品腐败变质,从而延长食品的保质期。
绝大多数饮料和包装食品想要长期保存,往往都要添加食品防腐剂。
防腐剂是用以保持食品原有品质和营养价值为目的的食品添加剂,它能抑制微生物活动、防止食品腐败变质从而延长保质期。
规定使用的防腐剂有苯甲酸、苯甲酸钠、山梨酸、山梨酸钾、丙酸钙等25种。
针对食品防腐剂使用方面存在的问题以及人们对防腐剂的认识误区,中国消费者协会在2001年第2号消费警示中,郑重提醒广大消费者:
要正确认识、理性看待食品中的防腐剂,掌握有关食品防腐剂的常识,以便在购买食品时能明明白白选购;儿童、孕妇等属于身体发育特别时期的特殊人群,在食品的摄取方面应该重点予以保护,建议不要给他们食用那些过多使用防腐剂的食品,以保障他们的身体健康;在选购食品、饮料时,尽可能购买有信誉、质量经得起市场考验的产品,因为这类产品中使用防腐剂时更慎重、稳妥,标注也往往更真实;对一些中小企业在产品说明或广告中所宣称的“本品绝对不含任何防腐剂”不要轻易相信。
近年来,一些食品中必用的防腐剂也在向着安全、营养、无公害的方向发展,诸如葡萄糖氧化酶、鱼精蛋白、溶菌酶、乳酸菌、壳聚糖、果胶分解物等新型防腐剂已经出现,并被国家批准使用,建议大家在尽可能的情况下应首选含天然防腐剂的食品,以确保你的健康不受损害。
食品防腐剂的种类很多,主要分为合成和天然防腐剂;常用的合成防腐剂以山梨酸及其盐、苯甲酸及其盐和尼泊金酯类等为代表。
第一部分摘要
一.公司概况描述
二.公司的宗旨和目标
三.公司目前股权结构
四.已投入的资金及用途
五.公司目前主要产品或服务介绍
六.市场概况和营销策略
七.主要业务部门及业绩简介
八.核心经营团队
九.公司优势说明
十.目前公司为实现目标的增资需求:
原因、数量、方式、用途、偿还十一.融资方案(资金筹措及投资方式及退出方案)
十二.财务分析
1.财务历史数据
2.财务预计
3.资产负债情况
第二部分综述
第一章公司介绍
一.公司的宗旨
二.公司简介资料
三.各部门职能和经营目标
四.公司管理
1.董事会
2.经营团队
3.外部支持
第二章技术与产品
一.技术描述及技术持有
二.产品状况
1.主要产品目录
2.产品特性
3.正在开发/待开发产品简介
4.研发计划及时间表
5.知识产权策略
6.无形资产
三.产品生产
1.资源及原材料供应
2.现有生产条件和生产能力
3.扩建设施、要求及成本,扩建后生产能力
4.原有主要设备及需添置设备
5.产品标准、质检和生产成本控制
6.包装与储运
第三章市场分析
一.市场规模、市场结构与划分
二.目标市场的设定
三.产品消费群体、消费方式、消费习惯及影响市场的主要因素分析
四.目前公司产品市场状况,产品所处市场发展阶段(空白/新开发/高成长/成熟/饱和)产品排名
及品牌状况
五.市场趋势预测和市场机会
六.行业政策
第四章竞争分析
一.有无行业垄断
二.从市场细分看竞争者市场份额
三.主要竞争对手情况:
公司实力、产品情况
四.潜在竞争对手情况和市场变化分析
五.公司产品竞争优势
第五章市场营销
一.概述营销计划
二.销售政策的制定
三.销售渠道、方式、行销环节和售后服务
四.主要业务关系状况
五.销售队伍情况及销售福利分配政策
六.促销和市场渗透
1.主要促销方式
2.广告/公关策略、媒体评估
七.产品价格方案
1..定价依据和价格结构
2.影响价格变化的因素和对策
八.销售资料统计和销售纪录方式,销售周期的计算。
九.市场开发规划,销售目标
第六章投资说明
一.资金需求说明(用量/期限)
二.资金使用计划及进度
三.投资形式(贷款/利率/利率支付条件/转股-普通股、优先股、任股权/对应价格等)
四.资本结构篇五:
征地办法
征地拆迁管理办法
1.总则
1.1经理部管段建设协调及征地拆迁工作必须严格、认真执行武广铁路客运专线公司与沿线各省、市签订的《征地拆迁实施协议》,紧紧依靠当地各级人民政府支持,依法保护铁路施工和沿线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按照新的施工管理理念,为建设好一流的客运专线铁路,努力创造和谐的外部施工环境。
1.2为规范经理部施工协调及征地拆迁工作行为,明确各层次的职责范围,依法、有序、快速地完成征地拆迁工作,特制定本办法。
2.施工协调的任务
3.1认真按照省部纪要和实施协议,加强与地方人民政府及授权的主管部门的工作联系,做好征地拆迁和当地政府优惠政策的落实工作。
4.2依据合同约定或业主的委托,负责协调解决施工现场遇到的具体问题。
遇有省部纪要、实施协议及施工合同约定以外的特殊情况或问题,要逐级上报,由业主统筹协调解决。
5.3经理部应加强与业主征地拆迁主管部门联系,顾全大局、服从协调、步调一致,共同抓好征地拆迁的协调工作。
6.4各总队(场)要加强施工现场管理,遵纪守法,文明施工;自觉尊重当地民风民俗和生活习惯,紧紧依靠各级地方政府及群1
众,开展施工协调工作,共同创造和谐的铁路施工外部环境。
3.征地拆迁的办理原则
7.1武广铁路建设征地拆迁工作由沿线地方政府负责包干,统征统迁并承担相关费用。
8.2武广铁路建设用地,包括铁路正、站线及其配套设施等建设工程的永久用地和取弃土、桥梁预制场用地,用地范围及数量以施工用地图(含变更设计)为依据,勘测定界后,由市(县、区)人民政府统一征用划拨。
9.3临时用地的地类、地价由地方国土部门具体确定,原则上不能突破湖南省标准,且不得按永久征地办理,并本着科学合理利用国土资源及保护生态环境的原则。
10.4武广铁路用地范围内需要拆迁的所有建(构)筑物,经路地双方共同详细调查,确认类别、数量后,由地方主管部门组织按期拆除。
11.5变更设计增加的零星用地,必须提交经批准的变更设计,方能办理补征手续。
12.6各总队(场)不得擅自处理违背省部纪要和实施协议的特殊问题,擅自处理造成不良影响的按违约处罚,擅自处理所发生的费用由责任单位承担。
4.征地拆迁组织分工
13.1征地拆迁协调工作,经理部与各总队(场)实行分层协调,各负其责,相互配合的管理机制。
2
14.2经理部由一名主要领导主抓征地拆迁工作,工程部设专职地亩工程师,负责征地拆迁的组织、协调及日常工作。
4.2.1负责与沿线各市及业主主管部门建立工作联系,办理征地报批手续,签订有关协议。
4.2.2制定全线的征地拆迁推进计划,掌握征地拆迁工作的进展情况,并督促落实。
4.2.3及时向地方国土资源局提报临时用地和正式用地申请计划。
4.2.4负责办理征地拆迁变更设计,负责办理、审定临时用地协议及补偿费用。
4.2.5组织征地拆迁竣工文件的编制、交验工作。
15.3各总队(场)必须指派一名主要领导主抓征地拆迁工作,并配备专职地亩工程师,负责各自管段征地拆迁工作的组织、协调。
4.3.1负责制定各自管段的征地拆迁推进计划,向沿线市(县、区)、乡(镇)国土主管部门提报用地的申请及落实。
并办理征地报批手续,签订有关协议,报经理部工程技术部汇总、备案。
4.3.2负责组织施工用地红线图的审核。
4.3.3积极主动协助市(县、区)、乡(镇)相关部门现场复核清点征地拆迁的范围、权属及数量。
4.3.4负责临时用地补偿协议签订。
3
4.3.5负责征地拆迁竣工文件的编制。
4.3.6复核施工用地图纸、资料,提报用地计划。
配合经理部向用地所属市、县(区)、乡(镇)行政主管部门办理建设用地申报的相关手续。
4.3.7负责勘测用地界址,组织开挖界沟、理清管段所属行政辖区分界里程,确认权属人。
同一乡、村涉及不同总队(场)的,各总队(场)要相互配合,同时完成。
4.3.8与市、县(区)行政主管部门共同现场复核确认用地范围、权属及征地数量;清点丈量用地范围内的建(构)筑物种类,确认数量;按不同权属人填写《铁路建设用地、青苗及拆迁建筑物补偿清册》(建交-6),现场办理各方确认、签章。
4.3.9提供按施工用地图(含变更设计)计算无误后的《铁路建设用地界桩表》(建交-7),与行政主管部门共同按行政村及区域认定,办理签章。
16.临时用地的具体办理
17.1用于施工生产、生活的设施、便道等临时工程用地,坚持不用或少用耕地。
由各总队统筹规划,与地方行政主管部门签订“临时租用协议书”。
5.2按规定签订的“临时租用协议书”,报市、县(区)国土部门批准后方能使用。
按协议支付费用,使用完毕,尽早按协议约定办理移交手续。
18.征地拆迁计划提报
4
19.1经理部依据标段施工组织设计,向所在市、县(区)行政主管部门提报征地拆迁进度计划,并抄报业主项目部。
20.2经理部按月和市、县(区)行政主管部门依据共同确认的(建交-6)、(建交-7)表整理汇总用地拆迁数量;填报《统征用地数量汇总表》(建协表-2)和《统迁建(构)筑物数量汇总表》(建协表-1)报业主项目部。
21.附则
22.1各总队(场)在办理征地拆迁工作中,必须认真贯彻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严格执行部省纪要和实施协议及湖南省人民政府制定的国家重点建设项目的优惠政策规定,做好征地拆迁的基础工作,及时、准确、规范地建立台帐,填报各类报表。
23.2对地方在铁路用地界线外30米以内新建一般设施,或150米以内新建噪音敏感设施,各总队要及时书面通知地方县级主管部门采取措施妥善处理,同时抄报经理部。
24.3各总队(场)必须按照武广公司与地方政府文物主管部门签订的文物保护协议,在施工过程中发现埋藏文物,应立即向业主征拆办、当地文物管理部门报告,并切实采取措施加以保护,杜绝文物流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