挑顶拉底.docx

上传人:b****8 文档编号:23855037 上传时间:2023-05-21 格式:DOCX 页数:10 大小:21.60KB
下载 相关 举报
挑顶拉底.docx_第1页
第1页 / 共10页
挑顶拉底.docx_第2页
第2页 / 共10页
挑顶拉底.docx_第3页
第3页 / 共10页
挑顶拉底.docx_第4页
第4页 / 共10页
挑顶拉底.docx_第5页
第5页 / 共10页
点击查看更多>>
下载资源
资源描述

挑顶拉底.docx

《挑顶拉底.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挑顶拉底.docx(10页珍藏版)》请在冰豆网上搜索。

挑顶拉底.docx

挑顶拉底

[2011]西山煤电股份公司镇城底矿

作业地点:

22620轨道顺槽

第311号

 

22620轨道顺槽挑顶、拉底

安全技术措施

 

施工单位;开拓准备队

施工队长:

编制:

编制日期:

2011-03-23

 

会审单位

总工程师:

开拓副总:

安全副总:

地测副总:

运输副总:

机电副总:

地测副总:

生产技术科:

安监处:

地测中心:

调度中心:

机电科:

通风科:

运输科:

由我队负责对22620轨道顺槽A#点至C#点进行挑顶、拉底施工,为确保工程的安全和质量,特制定本措施。

1.施工前准备工作:

1.1施工前,由机电队负责对施工段的电缆及风水管用皮带包裹,使其不受爆破影响,将挑顶段的一台潜水泵拆除,拆除前必须将水抽干净。

再安设25KW小绞车1部。

1.2施工前由地测科给定中线、腰线,严格按中线、腰线施工。

1.3施工前通风科必须将施工区段的瓦斯抽放管拆除。

1.4施工前运输区必须将无极绳绞车钢丝绳和轨道拆除。

2.工程概况:

2.122620轨道顺槽从付开#点起70米的A#点至B#点段挑顶,及从B#点至C#点拉底施工。

见施工平、剖面图

(一)

2.2挑顶从付开#前70米的A#点开始按6°下山挑顶施工18.369米到3#点,从3#点水平挑顶18.092米至B#点,挑顶最大高度为1.811米;拉底从B#点起按2°的上山拉底45米至C#点,拉底最大高度为1.304米。

2.3挑顶段巷道支护形式与原巷道支护形式相同,采用铺网、打锚杆的联合支护方式,巷道高度超过3米时,距巷道顶板1.5米的位置在巷道两侧个布置1根锚索,锚索间距为2.7米。

拉底段两帮支护:

巷道每超过1米时,两帮各增加1根锚杆,锚杆的间排距为900mm×900mm。

2.4挑顶段挑顶时的煤矸石可回填在原巷道中,保证巷道高度不能超过设计高3米;煤矸石回填巷道底板后,必须保证巷道平整,不能出现大块矸石。

3.施工方法:

巷道断面形状为矩形巷道,支护采用“锚杆+钢筋网+锚索”联合支护。

3.1本次施工采用钻眼爆破法施工,出碴为人工装碴。

3.2挑顶时,先从采用钻眼爆破对原巷道进行挑顶,挑顶后严格执行敲帮问顶制度,把浮岩活石处理干净,再对原巷道内的铁丝网、锚杆进行处理,确保设计尺寸后再进行铺网打注锚杆。

挑顶循环进尺1.8米,打眼深度2米,装药半节,严格执行挑1米,支护1米。

挑顶高度每增加500mm,多布置一排挑顶眼,装药量一节,深度一样。

3.3拉底时,在巷道底板上并排布置炮眼5个,打眼深度1米,装药半节。

拉底深度每增加500mm,多布置一排拉底眼。

3.4永久支护

3.4.1在处理完浮岩活石的顶板上挂钢筋网,打注锚杆、锚索。

3.4.2铺钢筋网与注锚杆同时进行,把钢筋网压在锚杆托盘下。

且网与网要对接并用双股12#联网丝在肋筋处隔一孔联一道,每道联网丝扭3匝。

3.4.3巷道支护锚杆全部采用φ20mm×2200mm的螺纹钢锚杆,间排距900mm×900mm。

3.4.4锚索托盘采用200mm×200mm×14mm钢板切割而成。

锚索的预紧力不底于30MPa,锚固力不小于200KN。

3.5锚杆材料

采用规格为φ20mm×2200mm的螺纹钢锚杆,树脂药卷为MSCK2360型与MSZ2380型各一卷,呈矩形布置,每排布置5根;打注的锚杆必须垂直于巷道岩层主要层理面或巷道周边轮廓,最小角度不低于75°;初锚螺母扭矩不得低于175N·M,锚固力不低于105KN。

孔深度误差0-50mm,间排距误差不得超过±100mm。

见巷道支护图(图二)

3.6钢筋网材料

钢筋网采用φ5.5mm钢筋焊接成900mm×4000mm矩形片网,肋与筋的间距均为90mm。

3.7锚索材料

锚索采用φ17.8mm×6500mm的钢绞线,MSCK2360、MSZ2380树脂药卷各两卷。

4.运输安全技术措施:

4.1装矸石:

4.1.1装岩采用人工用铁锹装入1T“U”型矿车。

4.1.2人工装碴、推车作业时,严禁劈帮同时作业。

4.2人力推车时,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4.2.1一次只准推1辆车,严禁在矿车两侧推车。

同向推车的间距,在轨道坡度小于3‰时,不得小于10米。

4.2.2推车时必时刻注意前方,在开始推车时必须时刻注意前方,在开始推车、停车、掉道、发现前方有人或有障碍物,以及接近道岔、弯道、巷道口,推车人必须及时发出警号,同时减慢推车速度。

4.3斜坡运输安全技术措施

4.3.1其中斜坡用绞车运输,车场和平巷采用绞车运输和人力推车。

运输线路上,所有挡车安全设施必须齐全、完好、可靠,有一处不完好严禁相应坡段运输作业。

4.3.2绞车、信号工、把钩工都必须持证上岗。

4.3.3平巷人力推车时,必须严格执行《煤矿安全规程》第362条的规定,车辆运行中,空、重车道之间严禁站人,道岔及弯道附近严禁站人,以防挤伤人员,必须保证安全。

矿车落道后,严禁直接用手抬和用绞车强行上道,而要用复轨器或千斤顶等上道。

在上道时,必须将车稳住,先抬一头上轨后,再抬另一头复位。

上道时人员应避开矿车倾倒方向,特别注意自身与他人安全,现场要有班长指挥。

矿车上好道后,要及时将现场清扫干净,各种材料工具放到指定位置。

4.3.4在矿车能自动滑行的轨道上存放车辆时,必须在矿车的下滑方向用铁马将其挡住,车场间隙达不到要求时两股道不准同时存车。

4.3.5平巷采用车场调车方式,车场为双轨铺设,双轨中心距及两侧与巷道的安全距离,人行道的宽度必须符合《煤矿安全规程》规定。

4.3.6斜坡或平巷串车必须使用专用的、合格的标准插销、三环链并按只准挂1吨矿车两个,严禁超挂车。

4.3.7每班进行运输作业前,必须详细检查运输线路上的绞车、钢丝绳、钩头、信号等运输设施、设备,必须保证完好,否则不得拉放车。

绞车固定必须有效可靠。

4.3.8斜坡运输的所有钩头必须带有保险绳,挂车时严格按规定使用好保险绳,保险绳必须挂在最后一个车的末端。

拉放车时,挂钩工必须详细检查各矿车的连接情况,确认无误后方可开亮红灯进行运输,严禁放飞车或不带电放车,无特殊情况不得意外变速。

4.3.9斜坡运输必须严格执行“行人不行车,行车不行人”制度,并设有可靠的挡车设施,斜坡绞车拉放车辆时,严禁下部车场有人通过或逗留,所有人员必须进入躲避硐,并有专职信号工坚守岗位,警戒行人。

4.3.10摘挂钩工只有当车辆运行到位、停稳后,方可摘挂钩,摘挂钩时要站在矿车一侧和人行道边,严禁站在道心摘挂钩。

4.3.11斜坡运输四超车时,必须采用专用的架子车或平板车,严禁用矿车运输长物料,且必须单独运输,严禁人员跟车护送,且严格执行运输区运输四超车的有关规定。

4.3.12矿车在斜坡落道,要立即停车进行处理,且必须有队干部现场指挥,不得用绞车强行牵引上道,用千斤顶或起道器上道,若必须用绞车牵引矿车上道时,人员必须撤到矿车运行的上山方向,同时坡底信号工负责设好警戒,严禁行人通过。

4.3.13无论是坡顶还是坡底信号工,都必须兼操作挡车器,当矿车距挡车器10m时,挂钩工在躲避硐内扳动操作阀拉起风动挡车器,待车通过后,及时关闭挡车器。

4.3.14斜坡拉放车时,绞车司机必须检查绞车的闸皮、制动闸的完好情况;信号工必须先进行信号双打试验,与绞车司机进行联系试验;把钩工必须检查挡车器、钢丝绳钩头的完好情况。

如上述检查中有一项存在问题时,严禁拉放车。

4.3.15斜坡运输绞车信号规定:

一响----停车二响----拉车三响-----放车

四响----慢拉五响----慢放乱响-----事故

4.3.16所有道岔必须设立警冲标志,警冲标志设在道岔尾部离轨道中心0.75米处,阻车器设在距警冲标志1米处,所有车辆必须停放在阻车器以内,严禁任何车辆停放在阻车器以外,弯道车场严禁停放超长、超宽车辆。

4.3人员行走:

4.3.1严禁人员行走大巷,严格执行“行车不行人”的规定,严禁损坏沿途设备或设施;携带长件工具时,要平行拿在手中,时刻注意碰伤人员或被其它物件挂触。

行走时注意力要集中,走人行道一侧,严禁接触架空线。

4.3.2背送炸药人员必须与当班运输队负责人联系,同意后方可行走,未经同意,严禁擅自在人车及其它车辆运行时间内进入运行区段,并严格遵守规定的时间。

4.3.4严禁在作业范围以外随意行走。

5.1分工艺安全技术措施:

5.1.1打眼

打眼采用YT-26型风钻打眼作业,使用φ43mm柱齿钻头,φ26mm的六角中空钢钻杆。

5.1.1.1打眼前必须对工作面进行全面的安全质量检查。

安全方面首先对工作面进行敲帮问顶。

检查工作面的瓦斯浓度、支护等是否符合规定,否则不得进行打眼。

质量方面:

由班长,质量验收员拉好中心腰线,检查工作面的规格尺寸和锚杆的间排距规定,画出巷道轮廓线,并用白粉笔标明眼位。

5.1.1.2打眼前必须定钻定人,分区打眼,严禁交叉作业打眼。

5.1.1.3工作面有下列情况时不得打眼

A.瓦斯浓度超限。

B.无水。

C.工作面有残炮拒爆未处理完。

D.工作面有安全隐患,保证不了安全。

E.工作面有异常情况。

F.支护质量不合格。

5.1.2装药、联线和爆破工作

5.1.2.1火药、雷管的管理,必须严格执行《煤矿安全规程》第309条和318条及319条的各项规定。

5.1.2.2装配引药时,必须严格执行《煤矿安全规程》第326条的各项规定。

5.1.2.3火药箱、雷管箱的存放以及装配引药具体地点在22620轨道顺槽内。

5.1.2.4装药前爆破工,班长,瓦斯检查员对工作面必须进行全面的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应及时处理,否则不得装药。

5.1.2.5装药前,先用帆布包将引药、火药、水炮泥分装、分运到作业地点,分别堆放好。

5.1.2.6装药必须由爆破工和熟悉本措施有关规定的人员进行,其它人员必须撤离工作面,到警戒以外的安全地点。

5.1.2.7装药时必须用木质炮棍将炸药轻轻推至眼底,不得冲撞捣实,炮眼内的各药卷必须彼此密接,聚能穴朝眼底方向。

5.1.2.8炮眼封泥应使用两个水炮泥,水炮泥外余炮孔部分,应用粘土炮泥封实,封泥长度不小于600mm。

5.1.2.9爆破母线的联接必须由爆破工一人进行,电雷管脚线连接头以及爆破母线之间的接头必须刮净泥土,扭按牢固、并悬挂,不得同轨道、金属管、钢丝绳、电气设备和工作面岩体相接触,爆破前爆破母线必须扭接短路。

5.1.2.10爆破母线的悬挂必须在电缆信号线的另一侧巷道帮上,如果必须挂在同一侧时,必须在距离电缆、信号线下方0.3m以上悬挂。

5.1.2.11爆破工必须最后离开工作面,并必须在警戒距离以外有掩护的安全地点进行爆破。

爆破警戒距离距爆破地点直巷100m以上,弯巷75m以上,爆破母线的长度必须达到警戒距离以外。

见爆破警戒图(图三)

5.1.2.12井下爆破的作业中,爆破工、班长、瓦检员都必须在现场认真执行“一炮三检”制度和“三人联锁爆破制”。

5.1.2.13爆破前各种设备、电缆及机具等都必须加以可靠的保护或移出作业点。

对巷道内的电缆、风水管、照明等用旧皮带覆盖上加以保护。

5.1.2.14爆破前班长必须亲自布置专人在所有能进入爆破地点的警戒距离外设置警戒,并拉线挂牌,由班长清点人数,确认安全无误后,方可下达爆破命令。

全部炮眼爆破完毕才能撤回警戒人员。

5.1.2.15爆破母线连接脚线,检查线路和通电工作,只准爆破工一人进行操作。

5.1.2.16爆破工接到爆破命令后,必须发出爆破警号,至少等5秒,方可通电爆破。

5.1.2.17炮眼装药后必须当班爆破完毕。

在特殊情况下,如果当班炮眼装药后,未能实施爆破或出现拒爆、残爆时,当班爆破工和班长,必须在现场向下一班的班长和爆破工交接清楚。

5.1.2.18每次爆破后20分钟后。

方可进入爆破地点,要注意检查有无拒爆、残爆,若出现拒爆、残爆,按《煤矿安全规程》规定处理。

5.1.2.19当班所剩火工品必须退回炸药库。

当班所用火工品必须记录好台帐。

严禁将火工品乱扔乱放。

5.1.2.20分次起爆措施:

严格执行“一炮三检”;加强顶帮管理,坚持敲帮问顶;注意检查每次爆破后有无拒爆;全部炮眼爆破完毕才能撤回警戒人员。

5.1.3锚杆支护

5.1.3.1打眼前,应按照设计要求,画好定好眼位,根据锚杆长度2.2m。

确定锚杆眼深为2.15m,应选用2.2m长的锚杆钻杆。

5.1.3.2打锚杆眼时,应保证眼孔直径与药卷直径相匹配,药卷直径为23mm,匹配系数为4-6mm。

故眼孔直径为27-29mm,钻头选用28mm双翼钻头,钻杆选用ф19mm可接长六方钻杆。

5.1.3.3打锚杆眼时,不许来回拉动钻杆,以免扩大孔径。

5.1.3.4锚杆眼按规定钻好后,必须用高压风吹扫眼孔,应保证锚杆眼成一直线,畅通无阻。

5.1.3.5安装锚杆前,应先检查锚杆眼的方向、位置、深度和平直度是否符合要求,如有一项不合格,则不得进行安装,必须重新打眼。

5.1.3.6锚杆的打眼及搅拌应采用顶锚杆机和帮锚杆机进行。

5.1.3.7安装螺纹钢锚杆时,首先把MSCK2360、MSK2380(MSCK2360朝眼底)各一根锚固剂药卷依次用锚杆杆体送入眼孔,再使用锚杆机先将锚杆顶送,顶送到快到眼底时再开始搅拌,搅拌时不能中断,应一锚到底,搅拌时间为25-35秒,搅拌完后再保持锚杆机推力顶住锚杆25-35秒后,开动锚杆机将锚杆尾部螺丝拧紧。

5.1.3.8锚杆托盘要紧贴岩面,并用力矩扳手检查,初锚螺母扭矩不低于175N·m,锚固力不低于105kN。

5.1.3.9如发现锚固力不合要求,要查明原因及时采取措施,或重新补打锚杆,即在不合格锚杆0.2m处,重新补打合格,使之初锚力、锚固力、角度等均达到设计要求。

5.1.3.10锚固剂在装运过程中要轻拿轻放,严禁折弯和摔打、挤压,箱子要堆放整齐,锚固剂的存放必须由专人负责,集中保管,存放在阴凉干燥,气温25℃以下的防火仓库或井下硐室,每个班应根据当班需用量,随用随领,并存放在专用的铁箱内。

5.1.3.11严禁使用过期和失效的树脂锚固剂。

6.其它安全技术措施:

6.1施工前,必须先检查顶板和两帮支护情况,处理浮岩活石、开裂、脱皮。

必须有专人观察顶腮部和两帮,发现有开裂、脱皮、片帮和冒顶危险时,必须停止作业,先进行处理,处理完毕确认安全后,方可正常施工。

6.2施工过程中必须时刻注意顶板情况,发现异常,立即停止作业。

6.3发生水灾、火灾灾害时,作业人员必须及时从南风井撤离。

6.4炸药、雷管必须存放在箱内,具体位置放在22620轨道顺槽。

6.5施工过程中,处理完的废旧钢筋网及锚杆、锚索必须进行统一回收处理,严禁留在巷道内。

6.6贯彻本措施的同时,一并贯彻学习贯彻本措施同时,必须贯彻《煤矿安全规程》及《操作规程》。

6.7整个施工过程中,区、队干部必须现场跟班指挥、作业。

6.8参加施工的所有干部、职工必须贯彻、学习、熟悉本措施。

未学习贯彻本措施的人员不得上岗作业。

 

会审意见: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猜你喜欢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高中教育 > 语文

copyright@ 2008-2022 冰豆网网站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编号:鄂ICP备2022015515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