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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汽车贷款担保操作规程

 

个人汽车消费贷款担保业务操作规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个人汽车消费贷款担保业务、防范业务风险,制定本规程。

第二条个人汽车消费贷款担保业务,是指客户欲购买消费用途车辆,但无法一次

性付清全款,根据其申请,由本公司提供担保,银行向申请人发放贷款,用

于一次性支付购车款,申请人再将所购车辆抵押给我司或我司合作银行的业

务。

担保申请人、借款人、购车人原则上必须为同一个人。

第三条个人汽车消费贷款担保业务的基本操作流程包括以下环节:

1、 担保业务受理

2、 担保项目的尽职调查

3、 担保项目的审批和担保手续办理

4、 担保项目过程控制和保后监管

5、 担保项目的风险控制要点及反担保措施

6、 担保业务的收费、档案管理及其他

 

第二章 业务受理

 

第四条申请人及反担保人资料

1、客户申请个人汽车消费贷款担保业务时,需提供以下资料:

(1)填写《个人汽车消费贷款担保申请表》;

(2)申请人婚姻证明复印件或未婚证明;

(3)申请人及其配偶的身份证明复印件;

(4)申请人及其配偶户口证明复印件;

(5)申请人或其配偶工作及收入证明文件,包括至少最近 6 个月银行对

账单、存折记录等;

(6)家庭住址证明:

近期水、电费单据等原件;

 

1

 

(7)房产资料:

《房地产证》、预售买卖合同、有按揭/抵押的须提供按

揭/抵押贷款合同及供款记录、自建房须提供“历史遗留违法私房申报收

件回执” 或“两证一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用地批准通知书)及其他房产有效证明文件复印件;

(8)驾驶证复印件;

(9) 申请人为个体工商户、公司股东、法人代表的,需提供营业执照复印

件、公司章程复印件等相关资料信息;

(10) 申请人及配偶近期免冠照片各一张;

(11) 申请人及配偶个人信用报告;

(12) 购车合同复印件;

(13) 购车首期款复印件

(14) 公司要求提供的其它资料。

2、反担保人需提供以下资料:

(1)反担保人及配偶身份证明复印件;

(2)反担保人及配偶户口证明复印件;

(3)反担保人婚姻证明复印件或未婚证明;

(4)反担保人或其配偶工作及收入证明文件,包括在职及收入证明、最近 6

个月银行对账单、存折记录等;

(5)家庭住址证明:

近三个月水、电、燃气、有线电视、电话费单据等原件;

 

(6)房产资料:

房地产证,预售房提供买卖合同、购房发票,已抵押房提供

借款合同及抵押合同、供楼记录,以及其他房产有效证明文件复印件;

(7)反担保人及配偶近期免冠照片各一张;

(8)反担保人及配偶个人信用报告;

(9)公司要求提供的其它资料。

 

第五条符合下列所有条件的业务,客户经理可以受理:

1、原则上要求所购车辆为净车价在 7 万元以上(含 7 万元)的非营运的自

用车辆,贷款成数不超过净车价(指汽车的车身价,即不包括购置税、保险

费、附加费、上牌费等的车辆本身的价格)的 70%,贷款期限不超过三年;

 

2

 

2、对申请人户口、房产情况及贷款金额的要求:

3、申请人年龄在 18 周岁以上、60 周岁以下,且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

申请人属于港澳台居民的,要求在所属省/市有足

值房产,工作单位属在省内企业,同时要求提供与担保金额相对应的、符合

前述第五条第 2 项规定的户口、房产情况要求的本市居民作为反担保人。

4、申请人具有合法有效的身份证明文件。

5、申请人具有 充足、稳定、合法的收入来源,有按期还本付息的能力;愿

意提供不少于六个月的个人账户的银行对账单记录,以核定申请人真实的收

入水平,要求申请人月收入为月偿债支出的 2 倍以上。

6、申请人愿意按我司要求购买机动车保险、交通事故强制责任保险,并指

定第一受益人为我司或我司合作银行。

7、申请人属于已婚人士的,其配偶愿意提供连带责任反担保。

8、申请人在我公司申请汽车消费贷款的累计在保金额不超过人民币 100 万

元,同一申请人在我公司申请担保的购车数量不超过 2 辆。

9、申请人申请担保金额>30 万元的,申请人须有足值房产,若申请人具有

二倍以上足值房产的,可免担保。

申请人不具有二倍以上足值房产的,根据

业务情况可作如下要求:

A、提供有足值所属省/市房相应居民作为反担保人;

B、交纳担保金额的 5%--10%保证金;C、提供房产抵押或其它资产反担保;

D、经营 3 年以上、经营状况良好、固定资产价值较高的制造型企业的法人

代表,可认定的优质客户,有明确、稳定、充足的租金收入来源的本地居民,

可仅要求房产净值大于一倍担保金额。

10、申请人愿意按我司要求交纳担保费、抵押登记费、要件保证金和购买保

险的履约保证金。

11、申请人征信报告无不良记录,贷款还款记录无拖欠,最近一年内的还款

记录中累计逾期还款期数不超过 3 期且逾期还款天数不超过 30 天。

12、申请人已取得驾驶证,申请人无驾驶证的,若其配偶或直系亲属拥有驾驶

证的,且能够提供证明直系亲属关系的户口本复印件的,可以受理;其它情

况原则上不予受理。

13、申请人资信状况良好,无违法犯罪和不良信用记录。

14、申请人愿意按我司要求提供真实资料、配合办理相关手续。

 

3

 

第六条对于下列情况之一的申请人,其汽车消费贷款担保业务不予受理:

1、有违法记录者;

2、有酗酒、赌博等不良嗜好者;

3、已核实到有比较严重的不良信用记录者;

4、申请人或家庭其他成员已存在被其他方提起仲裁或诉讼者;

5、拒绝配合担保调查者;

6、申请人配偶为外籍人士(包括港、澳、台),申请人无工作或工作收入不

足以支撑个人生活及贷款月供且本人名下无足值商品房的;

7、对于收入来源涉嫌赌博、走私、高利贷、庸俗娱乐行业的申请人。

 

第三章 尽职调查。

 

第七条 尽职调查的调查方式及基本要求

客户经理受理申请人申请后,应根据申请人资料以及相关情况进行调查。

要求

实行客户经理 A 角、上门调查员 B 角双人上门调查的方式,通过与担保申请人及反

担保人面谈、实地上门和验看申请资料原件等方式展开调查,A、B 角分别出具独立

的调查意见。

上门调查的具体要求如下:

1.客户经理 A 角在受理业务时,若业务符合受理条件的,在上门调查前需

与客户确认是否同意我司人员上门调查,同时原则上要求客户经理提前一

天将上门调查的时间安排和客户的基本资料反馈到 B 角。

2.B 角的职责:

A.到申请人及反担保人目前实际住所、名下房产、工作单位进行核实,

并将核实地点的全景、门牌及内景拍照存档;

B.负责查验资料原件[至少包括身份证、户口本、婚姻证明、房产证

(或房地产买卖合同、抵押合同)、购车合同、购车首期款或定金收据、

银行流水],核实申请人资产、工作、家庭情况的真实性;

C.陪同 A 角及客户至银行打印银行流水,并核实后签名;

D.至车行核实车辆交易的真实性;

E.填写上门调查报告、出具独立的调查意见,对所了解到的情况进行

事实陈述与认定。

 

4

 

3.查验所有资料是否与原件一致,所有资料复印件均需由客户经理 A 角查

验原件,并在复印件上签名。

4.所有车贷业务均需上门调查。

第八条 调查的范围:

1.申请人、反担保人的法律资格及资信状况,具体包括:

(1)是否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身份证明是否真实有效,担保申请人、借款人、购车人以及实际用车

人和实际还款人是否为同一个人;身份证与户口本、信用报告中的个人身

份信息是否一致,申请人是否已有汽车,是否有驾照,购车实际用途。

(3)信用状况如何。

核查水、电费等支付记录,到银行取得信用报告包括

申请人配偶信用报告,到 GOOGLE、XX、当地信用网、法院网、社保网等

网站查询申请人及配偶、工作单位的信息。

2.调查申请人、反担保人的住所、房产、工作单位情况,具体包括:

(1)现场调查的房产是否与提供的资料完全吻合,包括:

地理位置、楼盘、

门牌号等;

(2)现场调查所提供房产的现状用途、周边租售水平、周围环境等;

(3)调查申请人及反担保人的工作单位,主要核实在该单位的工作年限、职

位、公司所属行业、目前经营现状等;

(4)对于家庭收入中配偶及其他人占较大比例的,需核实其工作单位的有

关情况;

3.调查申请人、反担保人家庭主要收入来源情况,具体包括:

(1)陪同客户至银行打印银行流水,查验相应的存折、银行卡的真实性;

(2)调查申请人及反担保人家庭收入结构,非工资性收入核实相应收入来

源的证明文件。

4.购车交易的真实性:

对比同型号汽车的市场销售价格、验看定金或首期款

付款凭证和购车合同等方式,了解申请人所购买车辆的真实用途,以确认

交易背景的真实性,防止骗贷、假交易情况出现。

5.其他相关信息。

第九条 撰写调查报告

客户经理在报批业务时,按《个人汽车消费贷款担保项目审批表》中

 

5

产品      层级

总经理

评审会

董事长

车贷业务

100 万及以下

100 万—300 万(含)

300 万以上

 

“A 角调查报告”栏中要求填写的各项内容撰写调查报告。

上门调查的业务,

B 角填写《个人汽车消费贷款担保项目上门调查报告》。

 

第四章 担保项目的审批和担保手续的办理

 

第十条 担保项目的可行性审批

1、办理担保可行性项目审批时,客户经理填写《个人汽车消费贷款担保项

目审批表》。

担保项目可行性审批的基本流程为:

客户经理

A 角提交资

业务部门

经理初审

风险管理

部复审

副总经

理审批

总经理

审批

评审会

审批

董事长

审批

2、项目可行性审批需提交的资料:

(1)申请人填写的《个人汽车消费贷款担保申请表》

(2)申请人提供的申请资料(第四条);

(3)其他资料。

3、各级审批人的的审批权限按集团和公司的相关规定办理。

 

4、车贷业务审批权限

第十一条 担保手续的办理

1、担保协议及其他法律文件的签定。

所有担保服务协议及其他法律文件需

由客户经理 A 角面签,面签时客户经理需核实签字人的身份证明是否与申请

资料一致,保证确属申请人本人签名和按指模。

2、可行性审批通过后,客户经理需及时通知申请人付清购车首期款和到贷

款银行办理购车贷款等相关手续,并与车商核实申请人首期款实际支付情况。

 

3、经公司审核车商资质条件和申请人的资质情况后,按车商资质条件和申

请人资信情况,可分为四种基本放款方式:

A、凭《驾驶证、行驶证待办凭

证》复印件出保函放款;B、凭保险单、保险发票、首期款收据、车辆合格

 

6

 

证书复印件出保函放款;C、收齐两票一证后出保函放款;D、办妥机动车登

记证抵押登记后出保函放款。

可行性审批要求先上牌或先办理抵押登记后放

款的业务,在出具保函前客户经理需及时通知车商、申请人办理车辆上牌手

续及办理抵押登记手续,办理完毕后将《驾驶证、行驶证待办凭证》复印件

或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车辆购置税缴税凭证、车辆登记证书原件须质押我

司或我司合作银行。

4、购买保险:

担保贷款所购车辆必须按照我公司规定,在保险公司购买车

辆综合险(含盗抢险和自燃险)和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指定保险单第一

受益人为我司或我司合作银行。

5、申请人交纳担保费、要件保证金、购买保险履约保证金和抵押登记费。

第十二条 保证合同盖章的审批

1、申请人的担保申请已通过公司可行性审批后,客户经理填写《个人汽车

消费贷款保证合同审批表》。

保证合同盖章审批的基本流程为(各级审批人

的审批权限按集团和公司的相关规定办理):

客户经理

提交资料

部门经

理初审

监管经

理复审

风险经

理审核

风险部经

理审批

副总经

理审批

总经理

审批

2、保证合同盖章审批需提交风险管理部的资料

(1) 盖章审批单;

(2) 《个人汽车消费贷款保证合同审批表》原件;

(3) 《个人汽车消费贷款担保项目审批表》原件;

(4) 申请人提供的申请资料(详见第二章第四条第二款);

(5) 申请人签定的《委托担保协议》、《抵押合同》、《汽车消费贷款转入

账户确认书》、《汽车抵押登记办理委托书》、《委托书》、《机动车抵押

/注销抵押登记申请表》等法律文件原件。

(6) 已付清首期款的收据复印件;

(7) 机动车保险单、交强险保险单、保费发票、机动车合格证复印件;

(8) 属凭上牌回执出保函的业务,需补充提供《驾驶证、行驶证待办凭

证》复印件;

(9) 属先抵押后放款的业务,需补充提供办妥抵押于我司或我司合作银

行后的机动车登记证书、车辆购置税缴税凭证、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

 

7

 

等原件。

(10) 我司向银行出具的不可撤销保证书/保证合同原件;

(11) 需提供反担保的业务,反担保人签署的《个人汽车消费贷款保证责

任担保书》原件等相关法律文件和办妥反担保手续;

(12) 已落实项目可行性审批意见中的相关手续。

3、 核实申请人联系方式的齐全性、真实性,包括移动电话、家庭联系电话、

配偶联系电话、工作单位联系电话、反担保人联系电话等。

电话回访责任人

在收到客户经理递交的出保函申请后,需对申请人的联系方式进行回电查证,

并建立电话查证记录台账。

4、核实保单的真实性。

客户经理和风险经理需对申请人所购买车险保单的

真实性进行查验,核对被保险人的姓名、身份号码、车架号、发动机号和购

买保险的种类、保险期限、第一受益人等,同时需通过保险公司的服务电话

进行查询,核实保单的被保险人、被保险车辆、第一受益人等,核实保单是

否真实、是否已经生效、是否已交纳保险费用等。

5、核实车辆合同证上记载的品牌、车型、排量与客户申请购买的车辆是否

一致,与保险单中的品牌、车型、车架号、发动机号是否一致。

6、核对、收取相关费用和落实可行性审批意见。

客户经理、风险经理核实

购车首期款、保险费和可行性审批意见中有关要求和担保条件是否已经落实,

财务人员核实我司的担保费、手续费、履约保证金、要件保证金是否已经付

清。

客户经理申请保证合同盖章审批时,需提供申请人已付清购车首期款的

收据和保险费发票复印件,与车行核实申请人是否已经付清首期款和保险费。

我司需收取的费用由财务部核实签字,风险经理核对金额是否正确。

7、保证合同盖章审批通过后,客户经理 A 角负责将所有审批资料以及需盖

章的文件(包括委托担保协议、抵押合同、帐户确认书、不可撤销保证书/

保证合同等)交给监管经理 D 角,D 角负责办理盖章手续;D 角办理完毕盖

章手续后,将委托担保协议、不可撤销担保书等法律文件留存一份后交给 A

角送达给申请人和银行,所有报批的原始资料在审批完成后即由 D 角接收归

档;

7、对于担保手续已经办理,而银行未能发放赎楼贷款导致担保责任未实际

发生的,由 A 角负责将送给银行和申请人的法律文件收回并交给风险管理部

 

8

 

存档。

 

第五章 担保项目的过程控制及保后监管

第十三条 我司向银行出具保函发放个人汽车消费贷款的前提

1、申请人购车首期款已付清;

2、申请人已经购买全车险和交强险;

3、担保费、手续费、履约金、保证金等各项费用申请人已缴纳完毕;

4、可行性审批各项条件和反担保措施已经落实;

5、申请人资料齐备,需要签署的法律文件已全部签署完毕,内容无误。

第十四条 保后监管

1、担保责任形成后(即银行发放贷款至车商),客户经理 A 角需在出保函

后五个工作日内将借款合同原件(贰份)、保证合同原件(壹份)、借款借

据复印件(客户经理验原件)收回交给监管经理 D 角,以及时了解业务放款

日期,做业务台账记录。

2、银行放款后,客户经理 A 角需在两个工作日内通知申请人银行放款日期

和第一次还款日期和还款金额。

3、银行放款后,对于凭保险单、保单发票、首期款收据、车辆合格证复印

件出保函放款的业务即先放款后上牌,客户经理 A 角需通过联络银行客户经

理跟进车辆上牌及抵押登记手续的办理,配合银行向客户收取两票一证原件,

要求在银行放款后二十个工作日内办妥抵押登记手续,逾期未办理抵押登记

的业务,监管经理 D 角需将业务通报客户经理 A 角、部门经理和风险管理部

经理;

4、抵押办妥后,客户经理可申请退还要件保证金给客户,申请退要件保证

金时需提交机动车辆登记证复印件,包括附页,并填写《要件押金出账审批

单》报风险管理部、财务部、总经理审批通过后,要件保证金由财务部退还

给客户。

4、担保责任形成(即担保贷款出帐)后,监管经理 D 角需每月在客户还款

日前两天电话提醒客户按时还款,每周定期与银行通过传真或到银行打印客

户还款记录的方式核实客户还款情况。

对于个别不能按时主动还款的特殊情

况需及时上门调查原因,并按公司规定的要求及时做好各项电话回访、上门

 

9

 

调查的纪录。

5、在电话回访、上门调查过程中,如出现异常情况,应在发现问题当日报

告车贷部门经理以及风险管理部,以及时采取措施,并通知客户经理 A 角协

助跟进。

第十五条 非正常项目的催收

1、非正常项目范围

非正常项目指反担保措施未能及时落实,或者客户未能正常还款的项目。

非正常项目中,“两票一证”未按公司规定时间(放款后 10 个工作日)内有

效收回的,或者因客户的原因未能在合理的时间(放款后 20 个工作日)内

有效办理车辆抵押登记的,或客户还款连续逾期两期以上的,或客户及反担

保人通讯信息联系不上的,或贷款银行通知我司代偿,或担保贷款我司已经

代偿的,须上门催收。

由风险管理部催收人员申请催收的非正常项目,风险

管理部有权要求业务部门及经办该笔业务的客户经理配合落实上门情况。

2、非正常项目上门催收,须事先经过审批

具体流程为:

催收人员提出申请(填写上门催收申请表)→审批人审

批→催收人员上门催收→申请人向风险管理部提交上门催收报告(填写催收

记录表)。

3、非正常项目的信息收集

业务部门发现项目出现异常,应及时跟踪,并将相关异常情况或有价

值的信息通报风险管理部。

公司其他人员,如发现属我司非正常项目的任何

有价值信息、线索,应及时告知相关业务部门和风险管理部。

 

第十六条 担保责任的解除

客户提前或到期还清贷款,担保责任解除后,A 角需在五个工作日内取

得银行开具《解除担保责任通知书》原件或贷款结清证明原件交给监管经理

归档保管,并经公司有权审批人审批以便解除客户的相关反担保手续。

 

第六章 时限要求

 

第十七条 办理业务的时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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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客户经理从业务确定受理到提交部门经理审批的时间不超过 5 个工作日;

 

2、风险管理部接收审批资料后完成审批不超过 2 个工作日;

3、总经理及其他有权签字人审批时间不超过 1 个工作日;

4、公司可行性审批通过到向银行出具保函不超过 5 个工作日;

5、出具保函到银行发放贷款不得超过 3 个工作日;

6、银行放款到办理完毕车辆抵押登记手续时间不超过 20 个工作日;

 

第七章 风险控制要点和反担保措施

 

第十八条 风险控制要点

1、客户经理

1)客户经理需严格按照本规程受理和操作业务;

2)受理客户申请时,必须仔细核对客户资料的原件,所有的复印件必须

查验原件,保证资料的真实性以及相关法律文件客户签字的真实性;

3)按照本规程及时、迅速的办理现场调查、要件回收、车辆抵押等各项

手续;及时向部门经理和风险管理部反馈业务过程中的异常情况和突

发事件。

2、部门经理

1)重点审核资料的完备性以及交易的合理性、真实性;

2)督促 A 角按规定受理业务和操作业务;

3)及时处理业务办理过程中发生的突发事件并及时向风险管理部反馈;

4)掌握相关政策,指引业务导向。

3、补充上门调查员的风控要点:

4、风险管理部审核员

1)提交审批资料的完备性;

2)业务的合规性和可行性。

第十九条 反担保措施

1. 根据业务受理条件(第二章第四条第一款),提供第三方自然人反担保,

反担保人要求是在本地购有房产;

 

11

 

2. 收取要件保证金和购买保险履约保证金,作为申请人履行与我司签订的

委托担保协议所约定义务的保证金。

3. 反担保手续在担保贷款出帐前办理完毕,所有反担保法律文件由 A 角面

签。

第二十条任何人不得指示客户经理办理不符合担保条件的业务,客户经理有权拒

绝办理上级指示的不符合担保条件的业务。

 

第八章 档案管理

 

第二十一条 担保业务的可行性审批通过后,所有审批资料即由监管经理接收和归档;

A 角在业务办理过程中,应及时将全额购车发票、购置税发票及车辆登记证

书原件、复印件归档。

第二十二条 监管经理在接收到 A 角递交的资料后,应当仔细核对资料清单,双方应

当签署确认。

当担保责任解除后,《解除担保责任通知书》或结清贷款证明、

购车发票、购置税缴税凭证及车辆登记证书复印件一并入档保管。

第二十二条 档案的编号、存放及借阅参照公司相关规定执行。

 

第九章 其他

 

第二十三条 此业务在保项目的风险收入比不得超过 3%,否则停止操作。

第二十四条此规程由风险管理部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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