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监理部工作量化考核管理办法Doc1试行版本.docx
《项目监理部工作量化考核管理办法Doc1试行版本.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项目监理部工作量化考核管理办法Doc1试行版本.docx(20页珍藏版)》请在冰豆网上搜索。
项目监理部工作量化考核管理办法Doc1试行版本
项目监理部工作量化考核管理办法
(试行)
1、目的
为了规范分院各项目监理部的执业行为,提高监理工作水平和质量,全面、正确地履行分院及委托监理合同约定的各种职责,切实落实总监代表负责制,提高项目监理部从业人员的服务意识和工作责任心,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2、职责
2.1分院总工是各项目监理部工作量化考核的主要负责人:
2.1.1组织并实施对项目监理部的工作进行量化考核,对工程部、总监(代)、办公室等考核组成员的考核情况进行抽查;
2.1.2负责对项目监理部的客户满意度、资金回收情况、主要经营指标完成情况等方面的监理工作进行量化考核。
2.2总监(代)负责对项目监理部的员工考核、培训和学习、劳动纪律、职业道德等方面的情况进行考核。
2.3办公室负责对项目监理部的办公环境、固定资产管理、办公费用使用、员工精神面貌、出勤等方面的情况进行考核。
2.4工程部负责对项目监理部监理工作实施过程成效、验收资料管理、监理文件编制等情况进行考核。
3、量化考核的方式和方法
3.1量化考核的方式:
3.1.1分院对项目监理部进行的量化考核,采取定期和不定期两种形式。
定期的量化考核,一般情况下按月进行一次;不定期进行的量化考核,以分院的日常检查、巡查等方式进行。
3.2量化考核的方法
3.2.1定期的月度量化考核:
分院对项目监理部月度的量化考核,采取与客户沟通(包括定期征询客户意见)、专项检查、监理资料审核、工程实体质量(包括安全生产管理状况)抽查等方法进行。
考核前,明确考核范围和考核重点,经分院批准后下发各被考核项目监理部。
3.2.2日常巡查和检查:
分院对项目部监理工作实施的日常巡查和检查,由各职能部门根据分院管理工作的要求和项目监理部的实际工作状况,适时进行安排。
对新开工或大型、重点项目监理工作的准备阶段、前期实施阶段及主体工程施工阶段的巡查和检查,每月至少应进行一次。
对项目监理部进行的日常巡查和检查,应形成巡查和检查记录,其结论计入该项目监理部月考核成绩。
4、实施项目监理部量化考核的组织管理
4.1对项目监理部进行的综合(专项)检查和考核
对项目监理部进行的月末量化检查考核,由分院组织有关部门组成考核小组(当有必要时,也可邀请部分项目部的负责人参加),按照经批准的检查考核计划进行。
考核组根据分院下达的检查考核计划,负责对所辖项目部进行检查和考核(分院总工对其检查考核情况予以抽查确认)。
4.2对项目监理部进行的日常巡查和检查
分院各有关部门根据日常巡查、检查所了解和掌握的情况,对其负责考核的内容,依据“项目监理部月度量化考核评分表”规定的评分标准,对项目监理部进行量化考核评价,形成量化评分考核成绩和考核小结,提交分院总工,作为对项目部月度量化考核成绩核定的依据之一。
4.3分院组织的月度量化考核、各项目监理部的量化考核,都应形成量化评分考核成绩和考核总结,提交分院总工。
4.4考核组依据以上量化考核成绩和考核总结,经分院院长办公会议审定后,确定员工绩效工资。
5、对项目监理部量化考核的内容
分院对项目监理部实施的量化考核,年度内应覆盖该项目委托监理合同约定的全部监理工作内容,并应主要侧重于客户满意度、监理工作成效、监理费回款额度、项目监理部的内部管理、资料管理等方面。
5.1项目监理部的客户满意度考核(10分)
5.1.1客户满意度的考核形式,包括日常与客户沟通、接收客户投诉、定期组织客户意见征询等;
5.1.2监理服务过程中,分院考核组成员应经常与客户进行沟通,及时了解和掌握客户对项目监理部实施监理工作的意见,并及时接收客户投诉,对投诉进行调查、了解、认定,及时妥善处理.
5.2项目部内部管理(15分)
5.2.1监理费回款率(5分)
监理费回款率的制定是分院加强管理、落实工作责任、明确工作要求的基础工作,也是顺利完成分院工作任务的前提和保证。
项目监理部每月应依据合同及在监工程的实施进度情况及时申报监理费。
5.2.2项目部行政管理(10分)
项目部行政管理工作主要包括:
办公环境标准化、员工精神面貌、员工考核、劳动纪律和考勤管理、内部学习培训、职业道德、固定资产管理以及执行公司其他制度和规定的情况等。
以上内容的考核主要依据分院现行的有关规章制度。
5.3资料管理(25分)
资料包括项目监理部形成的监理资料和施工单位的报验、报审资料两大类。
对项目监理部形成的监理资料的管理,主要从以下几方面进行考核:
5.3.1项目监理部应在签订委托监理合同及收到设计文件后开始编制监理规划,并应在召开第一次工地会议前报送建设单位。
监理规划的编制应针对项目的实际情况,明确项目监理机构的工作目标,确定具体的监理工作内容、程序、方法和措施,切实起到指导项目部工作的作用。
监理规划的内容、格式应符合《监理规划编制制度》的规定;
5.3.2监理规划编制完成后,总监理工程师代表应及时组织专业监理工程师编制各专业监理实施细则和旁站监理方案,并应在相应工程开始施工前编制完成。
监理实施细则和旁站监理方案应符合监理规划的要求,并结合工程项目专业特点,具有可操作性,其内容、格式应符合质量管理体系文件的规定;
5.3.3总监理工程师代表编制工程首次会议监理技术交底大纲。
技术交底大纲应预先报送建设单位、抄送承包单位;
5.3.4总监理工程师代表依据首次工地会议的决定,定期组织召开工地例会,会议纪要应在例会结束后1日内编制并发出;
5.3.5总监理工程师代表在具备验收条件时,及时通知总监,及时组织阶段性验收和工程预验收并召开总结会议,编制工程质量评估报告。
会议结束后2日内编制完成会议纪要;
5.3.6监理日志、旁站记录、见证取样台帐的记录全面、详实、具体,符合《建设工程监理规范》和分院规定要求;
5.3.7监理月报内容全面详实,符合要求,并按时向建设单位和分院报送;
5.3.8认真审核施工单位报验(报审)资料,做到报验(报审)资料与监理控制过程和施工进度同步,资料齐全、完整,审核签认及时、正确;
5.3.9资料的收发、分类、保管等符合分院及有关规范的规定要求;
5.3.10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30日内,编制项目监理工作总结、建安产值及监理收入统计分析报告,整理监理资料并向建设单位、档案室、分院办公室移交、归档,完成项目固定资产的交接工作。
5.4监理工作成效的考核(50分)
5.4.1安全监理(15分)
1)监理规划应包含安全监理的内容,在监理规划和中型以上工程项目的监理细则中,制定有对施工单位安全技术措施检查的内容;
2)审查施工企业资质和安全生产许可证、三类人员及特种作业人员的考核合格证书和操作资格证书;
3)审核施工企业安全生产保证体系、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各项规章制度和安全监管机构建立健全、专职人员配备等情况;
4)审核施工企业应急救援预案和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使用计划;
5)审核施工现场安全防护措施是否符合投标承诺及《建筑施工现场环境与卫生标准》等标准的要求;
6)复查施工单位施工机械和各种设施的安全许可验收手续;
7)审查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或专项施工方案是否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
8)定期巡视检查危险性较大工程的作业情况,并建立书面记录;
9)督促施工单位进行安全自查工作,对施工单位自查情况进行抽查,参加建设单位组织的安全生产专项检查;
10)对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情况进行巡视检查,对发现的各类安全事故隐患,应书面通知施工单位,并督促其落实整改;情况严重的,应及时下达工程暂停令,要求施工单位停工整改,并同时报告建设单位。
安全事故隐患消除后,应检查整改结果,签署复查或复工意见。
施工单位拒不整改或不停工整改的,应当及时向分院院长汇报,由分院院长向工程所在地建设主管部门或工程项目的行业主管部门报告。
以电话形式报告的,应当有通话记录,并及时补充书面报告;
11)、根据工程项目实施的不同阶段和工程形象进度,检查前确定考核的重点内容,分别赋予相应的分值。
5.4.2工程质量控制(25分)
工程质量控制是监理工作的重点,也是分院对项目部考核的主要内容,主要包括:
1)认真阅读、熟悉图纸,及时形成完整的施工图审查记录;
2)审查承包单位的质量、技术管理和质量保证体系,必要时进行实地考查,形成审查情况记录;
3)审查分包单位资质及其相关资料,确保由具有相应资质和技术实力、管理水平的分包单位承担相应的施工任务;
4)对承包单位委托试验室、工地标养室进行实地考查,形成考查记录,并定期或不定期对工地标养室的养护条件进行抽查;
5)审查承包单位的施工组织设计和重要分部、子分部、分项工程的技术方案,形成审查记录,并监督检查其落实情况;
6)在工程材料、构配件和设备进场前,审核其报审表及其质量证明资料,并对进场的实物按照有关规定进行检验或以见证取样方式进行抽检,不合格的工程材料、构配件、设备不得进场;
7)定期检查承包单位使用的直接影响工程质量的计量设备的技术状况;
8)严格工序控制。
对未经监理人员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工序,拒绝签认,并严禁承包单位进入下一道工序的施工;
9)加强施工过程的巡视和检查,对关键工序、关键部位实施旁站监理;
10)实施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制度,确保住宅工程结构安全、使用功能和环境功能,杜绝住宅工程厨卫间、屋面、楼地面渗漏质量问题的发生;
11)开展建筑工程质量通病防治活动,提高建筑工程的实体质量水平;
12)加强施工过程的巡视检查,对施工过程中出现的质量隐患,及时下发监理工程师通知单,要求承包单位整改并检查整改的结果。
对存在的重大质量隐患,及时下达工程暂停令,要求承包单位停工整改,对整改结果重新进行验收;
13)根据政府主管部门或建设单位的要求,参与或配合工程质量事故、施工安全事故的调查和处理。
14)根据工程项目的不同实施阶段,检查前确定考核的重点内容,分别赋予相应的分值。
5.4.3工程造价控制(5分)
项目监理部应按照《建设工程监理规范》和委托监理合同的约定,开展工程造价控制工作,制定工程项目造价控制的目标、措施和方法。
1)以承包合同约定的合同价款作为造价控制的总目标值,在此基础上,按照单位、分部、分项工程对造价控制目标值予以分解,建立相应的造价控制分目标,建立造价控制目标的分解台帐。
2)根据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设计图纸,分专业(包括土建、建筑设备等)核算单项(单位)、分项、分部工程的工程量(土建专业应编制钢筋数量表,建筑设备专业应详列主要设备和主材的品种、规格、数量等),并建立相应的单项(单位)、分部、分项工程量审核台帐。
3)根据设计技术交底和施工图会审纪要、施工承包合同的有关约定,以及造价控制的目标值、工程量核算结果数据等资料,对造价控制目标的可实现度进行风险分析,据此制定切实可行的具有针对性的控制措施。
4)严格执行工程变更的审查、批准制度,减少不必要的工程费用发生,避免造价控制目标的突破。
5)依据合同约定的工程量计算规则,审核已验收合格的工程量,及时登录工程量审核台帐。
6)依据施工合同的约定,严格执行计量签证制度。
计量签证必须做到工程做法明确、具体,原始数据真实完整、计量准确,各方会签手续齐全。
7)严格审核施工单位申报的月形象进度,及时、准确进行核准和批复。
8)严格、正确审核施工单位报送的工程竣工结算。
9)及时、准确统计和上报项目建安产值、监理酬金等报表。
10)项目部内部监理人员合理分工、职责明确,项目造价控制体制完善。
11)建立并及时登录项目造价控制台帐。
造价控制台帐包括:
合同台帐(包括施工合同、材料/设备/构配件采购供应合同);
分部分项工程量审核台帐;
工程变更台帐;
工程签证台帐;
建设单位供应材料、设备、构配件台帐;
其他需要进行工程造价控制事项的台帐。
12)根据工程项目实施的不同阶段和工程形象进度,检查前确定考核的重点内容,分别赋予相应的分值。
5.4.4工程进度控制(5分)
1)根据施工合同约定的工期,建立项目监理部工程进度的控制目标;
2)根据工程项目的特点、特别是建设单位对于工程进度的关注程度,依据进度总控制目标,编制项目监理部的的总体、年、季、月进度控制计划;
3)审核施工承包单位报送的总进度和年、季、月、周进度计划以及保证计划实现的措施,提出审核意见。
检查、落实其进度计划的完成情况;
4)及时掌握和分析工程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对未实现、未达到进度计划目标的情况,应会同施工单位、建设单位等,分析原因,提出纠正、补救的措施和方法,并督促、检查施工单位落实情况;
5)当确有必要改变施工合同约定的工期时,施工单位应提出必要的、可靠的、可行的“赶工”措施,以确保施工安全和工程质量。
任何以牺牲安全生产和工程质量为代价的“赶工”,项目监理部不得予以批准。
6、项目监理部量化考核的评分标准
项目监理部量化考核评分,执行《项目部月量化考核评分标准》(见附表)。
7、项目监理部量化考核成绩确定
7.1项目监理部量化考核成绩,由考核小组根据各项考核内容的得分进行计算。
考核得分,由日常检查考核和月检查考核两部分组成(其中日常检查考核成绩占总成绩的40%)。
考核得分:
90分及以上者为“优秀”;
80分(含80分)至90分者为“优良”;
70分(含70分)至80分者为“合格”
70分以下者为“不合格”。
7.2有以下情况之一的,项目监理部的月考核为“不合格”:
7.2.1不积极配合,甚至刁难、推诿检查和考核的;
7.2.2监理的工程项目,竣工验收时质量达不到国家规定的“合格”标准的;
7.2.3由于监理工作控制责任过失,造成在监工程项目发生直接经济损失10万元(含10万元)以上的,或需赔付3000元(含3000元)以上监理酬金的工程质量事故的;
7.2.4由于监理工作控制责任过失,在监工程项目发生人员死亡的安全生产事故的;
7.2.5违反监理人员职业道德,给分院形象造成不良影响的;
7.2.6与承建商、材料设备供应商串通弄虚作假,损害建设单位合法利益,或造成工程质量不合格的;
7.2.7工作不力,未完成工作控制目标,遭到客户严重投诉、并经查实的;
7.2.8由于监理控制责任,所监工程项目受到市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
7.2.9对本公司经济利益或社会形象造成严重损害的其他行为。
8、奖惩办法
本办法试行,奖惩办法后附。
9、项目监理部量化考核工作的要求
9.1项目监理部工作量化考核,是对分院质量管理体系运行情况进行监控的有效措施,是实施项目监理部内部管理控制和对监理工作日常巡查、检查、专项检查及综合检查的有机结合,是加强管理、落实总监理工程师代表负责制、提高项目监理业务水平和服务质量的重要举措;
9.2针对考核中发现的问题,相关负责人和项目监理部应及时进行整改;
9.3考核小组成员在量化考核工作中,必须做到实事求是和客观公正。
附表1项目监理人员月末量化考核评分表
考核项目
扣分标准
考核人
分值
客户满意度
经与客户沟通或意见征询,客户“抱怨较多”,或有明确的口头或书面意见(投诉),且经调查属实,视具体情况,扣2分
行政管理
1、监理人员违反职业道德,给公司造成不良影响的,扣2分
2、监理人员月出勤超出规定时间,且没有合适理由,扣1分
3、监理人员在岗期间工作不认真,不能及时发现问题扣2分
4、业务学习流于形式,总监(代)交代的工作不积极完成扣2分
业务能力
1、监理日志记录不及时,用词用语不规范,记载内容不具体或不具有可追朔性、前后内容不闭合,不能全面反映当天的监理工作情况,每缺一项内容扣1分
2、对关键部位、关键工序未进行旁站,未形成旁站记录,旁站记录未对主要质量控制点进行详细记录,旁站记录对存在问题和处理情况未做详细记录,旁站记录未经施工单位质检员、监理人员签字认每缺一项主要内容扣1分
3、监理通知单下发不及时,内容不全面扣1分
4、巡检记录不及时,用词用语不规范,记载内容不具体,不能全面反映巡检情况,每缺一项内容扣1分
5、发现质量、安全等问题未及时向总代反馈的,扣1分
资料管理
1、未建立收发记录,或记录内容不完整,扣1分
2、本专业资料不及时收集和签署的扣1分
3、本专业资料管理混乱,不齐全的扣1分
被考核人
考核结果
扣分
总监(代)意见
总工意见
院长办公会意见
注:
考核扣分高于10分(含10分)为不合格
附表2项目监理部月末量化考核评分表
考核项目
扣分标准
分值
责任人
客户满意度
(10分)
经与客户沟通或意见征询,客户“抱怨较多”,或有明确的口头或书面意见(投诉),且经调查属实,视具体情况,扣1-10分
监理费回款
(5分)
监理费未及时申请支付,监理费申请支付不到位且无合理原因时扣1-5分
行政管理
(10分)
1)监理人员月出勤超过规定时间,且未有合理理由的扣1-2分
2)办公自动化使用维护不当,造成损坏的,扣1-2分
3)未及时上报考勤表,考勤表记录与实际出勤不相符,扣1-2分
4)监理人员违反职业道德,给公司造成不良影响的,扣1-2分
5)未对员工进行考核或考核不认真,流于形式的,扣1-2分
资料管理
(
25分
)
监理规划
(2分)
1)委托监理合同已签订、设计文件收到后15天内未编制完成监理规划,扣3分
2)监理规划不全面,未针对工程项目特点,缺乏指导性,扣1-5分
监理实施细则(2分)
1)在工程实施前未编制形成监理实施细则,扣2分
2)监理实施细则编制内容不具体,不具有可操作性,扣1-5分
旁站监理方案(2分)
1)工程实施前未编制形成旁站监理方案,扣2分
2)旁站监理方案内容不具体,不具有可操作性,扣1-3分
工地例会纪要(2分)
1)无故未坚持召开工地例会,每缺一次扣2分
2)工地例会纪要内容不全面,发放不及时,每缺一项扣1分
验收纪要质量评估监理总结(2分)
预验收结束3日内,未编制完成竣工验收会议纪要,15日内未形成工程质量评估报告,30日内未编制监理工作总结报告的每缺一项扣2分
监理日志
(2分)
监理日志记录不及时,用词用语不规范,记载内容不具体或不具有可追朔性、前后内容不闭合,不能全面反映当天的监理工作情况,每缺一项内容扣2分
旁站记录
(2分)
1)对关键部位、关键工序未进行旁站,未形成旁站记录,扣2分
2)旁站记录未对主要质量控制点进行详细记录,旁站记录对存在问题和处理情况未做详细记录,旁站记录未经施工单位质检员、监理人员签字确认每缺一项主要内容扣1分
见证取样台帐(2分)
1)未建立见证取样(送样)台帐,台帐记录不及时,扣2分
2)台帐中所代表的工程部位、使用部位等记录不具体、不具有可追溯性,扣2分
监理月报
(2分)
1)每月5日前未及时向建设方和分院上报月报扣2分
2)月报内容不全面,有语言不通,用词不规范等情况,每有一项,扣1分
施工单
报验(报审)资料(2分)
1)施工单位报验资料不能与工程进度和管理过程同步,扣2分
2)施工单位报验(报审)资料不符合规定要求,而监理人员予以签认的,每次扣1分
资料管理
(3分)
1)未建立收发记录,或记录内容不完整,扣1分
2)资料保存混乱,分类无序、标识不清、查找困难,扣2分
归档资料的整编和移交(2分)
工程竣工后30日内,未编制完成向公司、建设单位归档的监理资料的,监理资料不符合有关规定,每缺一项扣2分
监理现场控制与管理
(
50分
)
安全
监理
(15分)
1)未按照工程建设有关的法律法规和公司规定,编制含有安全监理内容的监理规划和监理实施细则,扣2分
2)在施工准备阶段,未审查核验施工单位提交的有关技术文件及资料(安全生产条件和安全生产业绩),总监代表即在有关报审表上签署意见的,每缺1项,扣2分
3)因监理工作责任过失,在监项目发生安全生产事故的,扣5-15分
4)在监项目存在安全生产隐患,监理未发现或发现后未采取监理工程师通知单或监理工作联系单等措施进行控制的,每项扣2分;针对拒不整改,未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的扣2分
工程质量控制(25分)
1)施工准备阶段未熟悉图纸,未形成看图记录的,扣3-5分
2)未对分包单位资质进行审查,或审查结论不符合规定要求的,未依据有关规定对承包单位的质量管理、技术管理和质量保证体系进行审查,未向建设方书面汇报即允许其施工的,扣1-5分
3)原材料、构配件和设备进场前未履行验收程序,未依照有关规定对施工工序进行验收即允许进入下道工序,每次扣1-5分
4)在监工程有严重影响使用功能、环境功能的质量隐患,而监理人员未发现,或发现后未采取监理工程师通知单或监理工作联系单等措施进行控制的,每有一项扣3分
工程造价进度控制
(10分)
1)未依据施工合同约定的工程量计算规则认真审核已验收合格的工程量,造成造价控制失误的,扣2-5分
2)计量签证存在工程做法不明确、原始记录不完整、各方会签手续不全等现象,每项扣2分
3)未建立工程量审核台帐或台帐记录不及时,扣2分
4)未要求承包单位上报总、月、周进度计划,或审核后的内容与现场不符的,扣2分
考核结果
注:
1、扣分按扣分标准分项扣,每项扣完为止,不计负分;
2、考核得分90分以上(含90分)为优秀;80-90分(含80分)为优良;70-80分(含70分)为合格;70分以下为不合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