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南县流行性脑脊髓膜炎疫情应急处置技术方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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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南县流行性脑脊髓膜炎疫情应急处置技术方案

宁南县流行性脑脊髓膜炎疫情应急处置技术方案

l、概述

流行性脑脊髓膜炎(以下简称流脑)是由脑膜炎奈瑟菌(Neisseriameningitidis,Nm)感染脑膜或脑脊髓膜引起的呼吸道传染病,常在冬春季节发病和流行,以儿童多见,是严重危害人民群众健康的乙类传染病。

建国后于1959、1967和1977年曾发生了3次全国性大流行,1967年全国的发病率甚至高达403/10万,当年死亡166987人。

自1985年开展大规模A群流脑疫苗接种后,发病率持续下降,近几年来发病率一直徘徊在0.2/10万左右的较低水平,但近两年来在局部地区仍存在爆发流行的隐患,流脑的病死率呈上升趋势,一些州份C群菌株引发的病例增多,出现较大范围流行的危险依然存在,流脑防治形势依然十分严峻。

为及时发现我县的流脑疫情,迅速采取有效的控制策略和措施,保障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经济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宁南县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和《流脑防治手册》(第五版)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技术方案。

2、适用范围和术语界定

本方案适用于我县范围内在同一学校、幼儿园、社区、建筑工地等集体单位7天内发生3例及以上流脑病例,或者有2例及以上死亡时,医疗机构、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县卫生监督大队及疫情可能涉及到的其他有关部门或机构,特别是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在开展疫情应急处置时必须遵循本技术标准和要求。

2.1流脑病例定义

参照国家标准《流脑诊断标准和处理原则》(GBl6884-1997)执行。

流脑病例分为疑似病例、临床确诊病例和确诊病例。

2.1.1流行病学史

在冬春季节和流行地区内,儿童患病者最为多见。

有些患者在发病前7天有明显密切接触史。

2.1.2临床表现

2.1.2.1突然寒战、高热、恶心、呕吐、流涕、鼻塞、咽痛、全身疼痛、头痛加重。

2.1.2.2面色苍白、四肢发凉、皮肤发花并有散在的小出血点、唇周及指端青紫、唇周单纯疱疹。

2.1.2.3烦躁不安、谵妄、昏迷或惊厥。

2.1.2.4皮肤、粘膜瘀点典型或融合成瘀斑,血压明显下降、脉搏细速、脉压差缩小。

2.1.2.5颈项强直、角弓反张、克氏征和布氏征阳性。

2.1.2.6瞳孔大小不等、边缘不整、对光反应迟钝、眼球常凝视。

2.1.2.7呼吸快慢及深浅不均或呼吸暂停。

2.1.2.8幼儿发病多不典型,常见高热、呕吐、嗜睡外,还多见极度不安与惊厥、拒乳、尖叫、腹泻、咳嗽、双目凝视、颈项强直和布氏征阳性,其它脑膜刺激征可能缺项。

前囟未闭者多见隆起,呕吐频繁而失水者也可出现囟门下陷。

2.1.3实验室诊断

2.1.3.1血象:

白细胞数显著增高,最高可达40×109/L,中性粒细胞在80%~90%以上。

2.1.3.2疑为流脑者应做腰椎穿刺检查,脑脊液(CSF)压力常增高达1.96kPa以上;典型病例CSF的外观混浊如米汤样甚或脓样;白细胞数增多,可达每升数亿,以多形核细胞为主;蛋白质显著增高,可达1~5g/L;糖量常低于2.22mmol/L,氯化物也稍降低。

CSF涂片可在中性粒细胞内找到革兰氏阴性双球菌。

2.1.3.3从病人CSF或急性期血液分离到Nm,见标准附录A。

2.1.3.4从病人急性期血清或尿或CSF中检测到Nm群特异性多糖抗原,见标准附录C。

2.1.3.5检测病人恢复期血清抗体效价较急性期呈4倍或4倍以上升高,见标准附录B。

2.1.3.6以PCR检测到病人急性期血清或CSF巾Nm的DNA特异片段,见标准附录D。

2.1.4病例分类

2.1.4.1疑似病例:

2.1.1加2.1.2.1或2.1.2.2或2.1.2.3之一项。

2.1.4.2临床确诊病例:

疑似病例加2.1.2.4或2.1.2.5或2.1.2.6或2.1.2.7之一项。

2.1.4.3确诊病例:

疑似病例或临床确诊病例加2.1.3.3或2.1.3.4或2.1.3.5或2.1.3.6之一项。

2.2爆发疫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定义

根据《国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相关信息报告管理工作规范》(试行版)的规定,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发现在同一学校、幼儿园、社区、建筑工地等集体单位7天内发生3例及以上流脑病例,或者有2例及以上死亡时即视为爆发,并同时作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按照《国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相关信息报告管理工作规范》的要求,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管理信息系统”网上开展流脑的相关信息报告工作。

2.3监测病例定义

在流脑疫情发生后,为了及时发现和掌握新的流脑病例(或带菌者),相关的医疗卫生机构在辖区范围内开展流脑的主动搜索等有关监测工作,期间发现的病例称之为监测病例。

而其搜索的范围按现场实际、疫情波及地等情况,由疾控中心具体确定。

3、部门职责与组织保障

按照《传染病防治》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的要求,县卫生局、医疗卫生机构以及其它相关部门必须切实履行各自的工作职责,加强对流脑预防控制工作的组织领导、技术支持、后勤保障、监督检查等工作,提高流脑预防控制工作的成效。

3.1部门职责

3.1.1县卫生局应组织相关部门提供流脑应急处置所必要的经费、物资等保障,敦促疾控中心及相关部门落实各项防控措施。

3.1.2医疗机构应组织、协调疫情的调查处理和医疗救治工作,正面引导宣传,加强与其它部门的沟通与协作。

当发生流脑爆发疫情时,卫生局应在24小时内组织对与流脑患者同一单位(学校、社区)的易感人群进行预防性服药和流脑疫苗的应急免疫。

3.1.3医疗机构负责流脑病人或疑似病人以及带菌者的医疗救护、现场救治等工作;协助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做好流行病学调查及相关标本的采集;及时发现疫情,及时报告。

3.1.4县卫生监督大队应对医疗机构和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的传染病疫情报告、医疗救治、防控措施等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积极开展卫生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工作。

3.1.5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负责对流脑病例进行流行病学调查、标本采集、对患者的接触者实行医学观察7天,必要时予以居家隔离以及预防性服药;指导医疗机构对流脑病例进行隔离治疗;开展对有关医疗机构流脑病例的主动搜索;落实疫点、疫区的消毒和病人的主动查治等工作,负责疫情个案报告的审核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相关信息报告与管理工作,并在12小时内按要求采集标本送检。

3.2组织保障

3.2.1制定应急技术方案和有关操作规程

根据全县流脑防制的总体要求,科学分析疫情发生趋势,制订应急处置技术方案和有关操作规程。

3.2.2开展专业培训和应急演练

在疫情高发季节之前以及在流行期内,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应对卫生行政领导和管理人员、防疫人员、检验人员和临床医护人员等进行专项培训,强化流脑病例的早发现、早隔离、早报告的意识,进行流行病学、临床学、病原学、实验室诊断技术的培训,推广有效控制疫情的新技术和新方法;根据我县实际情况,适时开展流脑防制工作的应急演练,锻炼出一支疫情意识强、行动迅速、处置高效的善战队伍。

3.2.3配备各类所需物资

医疗机构均应根据疫情预测和防制工作的实际需要,储备足量的预防药品,配备必要的抢救治疗药械和抢救治疗药品、器械和病床等。

4、应急准备

4.1组织准备

根据疫情应急处置工作的实际需要和事件的级别,县疾控中心向卫生局提出成立相应的应急指挥组织机构的建议。

应急指挥机构应迅速组织现场调查工作组到达现场,必要时,邀请地区和州级相关单位和部门派人协助调查与处理。

现场调查组一般包括流行病学、实验室和临床医学等专业人员,现场调查组应设立负责人,组织协调整个调查组在现场调查工作,调查组成员应明确各自的职责。

4.2物品与器械准备

现场调查组奔赴现场前应准备必需的资料和物品,一般应包括:

(1)调查和资料分析用品:

流脑个案调查表以及其它相关表格、记录本;

(2)标本采集和现场检测用品:

标本采集记录表、标本采集用拭予(注意用于PCR检测标本采集的拭子,应使用灭菌人造纤维拭子和塑料棒)、吸管、带盖可密闭的塑料管、自封式塑料袋、标签纸、油墨耐水的记录笔、装有运送培养基的密闭试管、空培养皿和装好选择性(包括强性和弱性)培养基的培养皿、增菌培养基和装有增菌液的培养瓶;

(3)现场防护用品:

现场工作(包括流行病学调查、样品采集和消毒杀虫)防护用品:

包括一次性手套、长筒橡皮手套、长筒靴、工作服等;

(4)预防性服用药物。

5、疫情报告

5.1报告方式、时限和程序

在同一学校、幼儿园、社区、建筑工地等集体单位7天内发生3例及以上流脑病例,或者有2例及以上死亡时,按照《国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相关信息报告管理工作规范(试行)》的要求,对于获得流脑相关信息的责任报告单位和责任报告人,应当在2小时内以电话或传真等方式向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报告,具备网络直报条件的同时进行网络直报,直报的信息由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审核后进入国家数据库。

不具备网络直报条件的责任报告单位和责任报告人,应采用最快的通讯方式将《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相关信息报告卡》报送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接到《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相关信息报告卡》后,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应对信息进行审核,确定真实性,2小时内进行网络直报,同时以电话或传真等方式报告县卫生局和州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对主动搜索发现的病例应由疾控中心负责进行网络直报。

5.2报告内容

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在接到辖区内流脑病例报告后,在以最快的方式向县卫生局和州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报告的同时,应立即组织有关人员进行调查、核实和处理,病例确诊后于6小时内填写基本信息,以传真形式及时上报有关部门。

所有病例进行流行病学个案调查,填写个案调查表(见附录l流脑流行病学个案调查表),疫情结束后5日内上报有关部门。

流脑发生、发展、控制过程信息分为初次报告、进程报告、结案报告。

1)初次报告:

报告内容包括事件名称、初步判定的事件类别和性质、发生地点、发生时间、发病人数、死亡人数、主要的临床症状、可能原因、已采取的措施、报告单位、报告人员及通讯方式等,初次报告要快,应在调查后2小时完成。

2)进程报告:

报告事件的发展与变化、处置进程、事件的诊断和原因或可能因素,势态评估、控制措施等内容。

同时,对初次报告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相关信息报告卡》进行补充和修正,进程报告要新,需按日进行。

3)结案报告:

事件结束后,应进行结案信息报告,结案报告要全,在确认事件终止后2周内,对事件的发生和处理情况进行总结,分析其原因和影响因素,并提出今后对类似事件的防范和处置建议。

6、应急处置

6.1核实诊断

核实诊断的目的在于排除医务人员的误诊和实验室检验的差错。

核实诊断可通过查看病例、访问病人和能够提供较详细的病人发病与发病前生活信息的人、查看病人的检查信息甚至专家会诊等方式进行,收集病人的基本情况包括年龄、性别、地址、职业以及发病日期等,同时还要收集病人的症状、体征和实验室检测资料以及发病危险因素如同类病人的接触史等。

同时还需要分析临床采样的准确性,必要时重复采样进行检测。

最后根据病例的临床表现、实验室检查与流行病学资料相互结合进行综合分析做出判断。

6.2流行病学调查

掌握流脑爆发的流行规律,查明传染来源、传播途径和疫情波及的范围,阐明流行因素,

为及时制定爆发疫情控制方案提供科学依据。

调查方法主要有个案调查与爆发调查两种。

6.2.1个案调查:

主要为了了解患者的发病原因及疫源地现况,以便控制疫情蔓延,积累资料,作为流行病学分析的基础。

对疫点、疫区应有计划有目的地及时开展病原检索工作(包括接触者等)。

6.2.2爆发调查:

爆发调查的对象,应该是发生病例的整个地区(单位)及与之有关的地区。

爆发疫情调查主要用于群体急性感染,目的是确定爆发的原因。

要迅速摸清发病的时问分布、地区分布及人群分布,确定可能的传染源与传播途径。

在现有临床与流行病学资料难以确定感染来源和途径时,需要提出假设,开展专项调查;通过病例一对照研究、实验室检测等综合方法,验证假设,确定感染来源、途径与流行因素。

6.3病人隔离救治

医疗机构要严格执行《医疗机构传染病预检分诊管理办法》有关要求,认真做好预检分诊工作,对就诊的具有呼吸道症状、发热的患者进行预检分诊,排查可疑病人,做好诊断和鉴别诊断工作,合理分流,并根据不同情况有针对性地采取救治措施。

由于病人和带菌者是流脑的主要传染源,因此,要及时隔离治疗病人和带菌者。

当发现疑似病例时,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应首先给患者及其密切接触者戴上口罩,并及时准确地诊断、报告病例。

按照属地化的原则就地隔离,开展规范化治疗,避免或减少严重并发症,减少病例的死亡。

如因病情严重需要转院治疗,必须采取严密的隔离措施。

6.4密切接触者的调查与处理

调查与传染源发病前2l天内及病后共同工作、生活、学习的人,了解健康状况,限制密切接触者的活动范围,并给予预防服药,对具有密切接触者等应及时开展敏感药物的预防服药。

当病人为幼儿园儿童、学生、民工等生活、工作密切接触的人群时,对幼儿园、学校、工地等要进行详细地病例搜索和追踪观察。

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医务人员要严格按照《医院感染管理规范》和《消毒管理办法》等有关要求,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做好消毒隔离和医务人员防护工作,防止医院心感染和医源性感染,保障其他患者就医安全。

对密切接触者进行医学观察随访,时间至少为7天(自最后接触之日算起),期间内可不限制其活动,但要告知其尽量减少与他人接触,一旦其出现突然寒战、高热、恶心、呕吐、流涕、鼻塞、咽痛、全身疼痛、头痛等症状,要主动申报,并及时就诊。

所在地医疗机构医务人员等负责医学观察工作。

卫生局应在24小时内组织对与流脑患者同一单位(学校、社区)的易感人群采用复方新诺明或者磺胺嘧啶进行预防性服药,并采用A+C群流脑疫苗或A群流脑疫苗进行或应急接种,48小时内接种率要达到95%以上。

如流脑患者致病菌群确定为C群,则必须开展A+C群流脑疫苗的应急免疫。

6.5样本采集、运送和实验室检测

6.5.1标本的采集:

实验室检测应与流行病学调查密切结合,在个案调查开展的同时即对病人、疑似病人、密切接触者进行采样,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接到医疗机构报告后,当天应到医疗机构收集标本。

采集的标本包括病人脑脊液、血液、瘀点(斑)组织液标本,标本要尽可能在使用抗生素治疗前采集;必要时,也可对使用抗生素后的病人、疑似病人及密切接触者采集标本进行检测。

采集标本时应详细填写标本送检单。

病人或疑似病人标本送检单应包括标本编号、姓名、地址、发病时间、临床诊断、标本种类、采样地点(住院时填写医疗机构和病房名称)、采样时间等内容;健康人标本送检单应包括标本编号、姓名、地址、是否为病人密切接触者(如果“是”,则同时记录病人姓名、发病日期、医疗机构名称)、标本种类、采样地点、采样时间等内容;标本管(盒)外表应作明确标记,且所作标记应能防水、不易擦除。

6.5.2标本的运输:

采集的标本宜立即处理和接种培养基进行增菌和/或培养。

医疗机构收集的标本应尽快将标本送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不能立即送检的标本,需置于保存培养基中保存。

所有标本应注意相应的生物安全要求,置于坚固、防水、密闭、耐压的转运箱中,专人送往实验室。

6.5.3实验室检测与监测:

县疾控中心负责对每一例疑似病例进行流行病学个案调查并收集标本。

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收集到病例标本后,及时送检。

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要及时将检测结果填入个案调查表,并录入数据库,通过网络直报。

同时及时逐级反馈检测结果,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收到上级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检测结果后,应及时将结果反馈送检的医疗机构。

疾控中心应进一步加强流脑疫情监测,尤其要在学校、托幼机构等集体单位认真落实晨检工作,及时发现临床表现为突发性高热、头痛、呕吐、皮肤粘膜出血点或瘀斑及颈项强直等脑膜刺激征的流脑可疑症状者。

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应积极开展人群免疫水平监测、正常人群带菌率和病人流脑流行菌群监测,为分析、预测流脑流行趋势,提供科学依据。

6.6疫点、疫区的划定及处理

疫点、疫区的划定及处理的目的在于及时发现和管理传染源,切断传播途径,迅速控制疫情。

6.6.1疫点、疫区的划定

(1)疫点:

指发生病人、疑似病人或发现带菌者的地方。

要根据流行病学资料来划定疫点。

一般指同门户出入的地方或与病人、疑似病人、带菌者生活上密切有关的若干户为范围。

根据传染源的污染情况,一个传染源可有一个以上的疫点。

(2)疫区:

为了防止疫点外污染造成续发感染和向外传播,要根据疫点的地理位置、交通情况、自然村落等特点来划定。

一般以一个或几个居委会或一个街道为范围划为疫区。

6.6.2疫点处理

(1)坚持“早、小、严、实”的精神,即时间要早,范围要小,措施要严,落在实处。

(2)疫点消毒:

认真做好随时消毒和终末消毒,用l%漂白粉澄清液或其它含氯制剂喷雾消毒,定期开窗通风。

对物体表面可用适当浓度含氯制剂擦拭。

消毒前向疫点内人群进行宣传、解释和介绍消毒知识。

随时消毒时向隔离的健康人培训消毒剂使用方法并使之掌握。

(3)如涉及跨辖区的病例或密切接触者时,要及时按规定发出协查通知,紧密配合作好调查处理工作。

(4)疫点的解除:

当疫点内上述措施均已落实,最长潜伏期2l天内无续发病人出现时可予以解除。

若有新病人出现,则继续做好疫点内各项工作,达到上述要求时再行解除。

6.6.3疫区处理

为迅速控制疫情,除在疫点内采取严格的防控措施外,还应在划定的疫区范围内开展群众性爱国卫生运动,加强疫点外围的疾病控制工作,及时发现传染源,认真处理,防止传播。

6.7疫情解除后的观察

疫情解除后,为了防止再次发生疫情,必须继续做好以下几项工作,即:

卫生宣传教育、群众性查病报病以及对疑似病人的妥善处理,有重点地人群检索等。

疫情解除后观察时间的长短,可根据流行病学指征而定。

7、疫情控制效果评价

疫情控制期间,在流行病学调查和病原学检测的基础上,动态分析流脑疫情的发展趋势和防治措施的实施效果。

疫点和疫区在实施控制爆发流行应急处置预案后,所有人员在最长潜伏期无续发病人出现时,可视为爆发流行已得到初步控制,可转为常规防制和监测。

8、附录

附录流脑流行病学个案调查表

流行性脑脊髓膜炎流行病学个案调查表

国标码□□□□□□病例编码□□□□

1.基本情况

1.1病例报告单位:

1.2病例报告日期:

年月日

1.3县级接到报告日期:

年月日

1.4患者姓名:

,如是儿童,父亲姓名,母亲姓名;

联系电话。

1.5患者性别①男②女□

1.6患者年龄出生日期:

年月日(阳历);如无,填下一行

周岁(或月龄)岁月龄

1.7患者户口地点省州县(区)

1.8患者现在详细住址:

省州县(区)乡镇(街道)村委会(居委会)村民组(居民组)

2.发病基本情况

2.1发病时间:

年月日(阳历)

2.2发病地点:

省州县(区)乡镇(街道)村委会(居委会)

村民组(居民组)

2.3发病地点近期是否有同类病人:

⑴有⑵无⑶不详□

2.4与同类病人接触:

⑴有⑵无⑶不详□

2.5如有接触,接触方式:

⑴同住⑵陪护⑶同校⑷同班级⑸其他□

2.6家庭内同样的病人:

⑴有⑵无⑶不详□

2.7如家庭内有同样的病人,填下表

患者姓名

性别

年龄

与患者关系

发病情况

2.8流脑疫苗接种史:

2.8.1接种疫苗名称:

⑴A群流脑多糖疫苗⑵A+C群脑膜炎疫苗⑶不详□

2.8.2:

⑴接种次数次⑵不详□

2.9首次就诊单位:

医院属:

⑴省级⑵州级⑶县级⑷乡级⑸其他□

2.10首次就诊日期:

年月日

3.主要临床表现

3.1发病初期上呼吸道症状:

⑴有⑵无⑶不详□

3.2突然高热:

⑴有⑵无⑶不详□

3.3头痛:

⑴有⑵无⑶不详□

3.4皮肤粘膜淤点、淤斑:

⑴有⑵无⑶不详□

3.5皮肤如有粘膜淤点、淤斑,其部位:

⑴四肢⑵躯干⑶其他□

3.6意识障碍:

⑴有⑵无⑶不详□

3.7脑膜刺激征:

⑴有⑵无⑶不详  □

3.8其他

4.实验室检查

4.1血象:

采血时间年月日

结果:

白细胞×109/L中性粒细胞=%

4.2脑脊液:

采集时间年月日

结果:

压力kPAg

外观⑴浑浊⑵清⑶其他

白细胞×109/L

蛋白g/L

糖mmol/L

氯化物mmol/L

4.3细菌学

4.3.1脑脊液培养脑膜炎奈瑟氏菌⑴阳性⑵阴性⑶未检查□

4.3.2血液培养脑膜炎奈瑟氏菌⑴阳性⑵阴性⑶未检查□

4.3.3出血点(瘀点)脑脊液涂片革兰氏阴性双球菌

涂片⑴阳性⑵阴性⑶未检查□

培养⑴阳性⑵阴性⑶未检查□

4.3.4其他

5.主要诊治情况

5.1病人隔离⑴是⑵否□

5.2如隔离,隔离地点:

⑴医院⑵在家⑶其他

5.3如住院,住院时间:

年月日;

5.4如住院,医院名称

5.5医院级别:

⑴省给⑵州级⑶县级⑷乡级⑸其他□

5.6使用磺胺类药物:

⑴是⑵否⑶不详□

5.7使用其他抗生素:

⑴是⑵否⑶不详□

5.8其他药物

5.9转归:

⑴痊愈⑵好转⑶未好转⑷恶化⑸死亡□

5.10如死亡,死亡日期年月日

6.小结

调查者单位:

调查者:

审查者:

调查时间: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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