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市政府机构改革方案草案的说明提交市委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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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市政府机构改革方案草案的说明提交市委用

关于市政府机构改革方案(草案)的说明(提交市委用)

关于鹰潭市政府机构改革方案(建议稿)的

说明

按照省委、省政府《关于市县政府机构改革的意见》(赣发[2009]12号)及9月11日召开的全省市县政府机构改革工作会议有关精神和规定,参考其他设区市的改革思路,结合我市实际,起草了《鹰潭市政府机构改革方案(建议稿)》(以下简称方案),现就《方案》制定有关情况作以下说明:

一、关于机构改革的指导思想和主要任务确立

这次机构改革的指导思想和目标原则,主要以省委、省政府《关于市县政府机构改革的意见》(赣发[2009]12号)为依据,按照“四个分开”(政企分开、政资分开、政事分开、政府与市场中介组织分开)原则,精简统一效能原则,因地制宜积极稳妥原则。

提出本次机构改革主要目的是加快推进政府职能转变,调整优化组织结构,积极探索职能有机统一的大部门体制,着力解决职能交叉、重复和职能缺位、越位、错位问题,规范行政行为,提高行政效能,进一步完善管理体制,严格机构编制管理。

按照省《意见》及凌成兴常务副省长“六个整合”(工业和信息化、交通运输、人力资源、食品药品、内外贸、扶贫和移民),三个探索(农业、文化、城乡建设规划和住房保障)的讲话精神。

二、关于机构设置调整的的基本思路

(一)行政机构的调整和设置

按照省委、省政府《关于市县政府机构改革的意见》(赣发[2009]12号)中关于各设区市机构限额规定,我市最多只能设置30个政府工作部门,2个部门管理机构,共32个机构。

我市目前设置政府组成部门32个,议事协调机构的办事机构1个(人防办),直属特设机构1个(国资委),部门管理机构2个(城管局、法制办),共计36个机构,即将下放地方的食品药品监管局原本也含算在省定机构限额内,后经我们争取,省编办答复可在30个机构限额外设置为工作部门。

这样我市将需要硬性减少4个行政机构。

为此,在与全省十一个设区市多次交流意见,并于9月27日专程赴省编办进行沟通后,经慎重考虑研究,结合鹰潭实际,提出了我市的机构设置思路为“五个整合(工业和信息化、人力资源、食品药品、内外贸、文化广电和新闻出版),两个加强(加强机构编制、加强城市管理)、三个调整(将市粮食局、民族宗教局调整为部门管理,法制办调整为合署办公,国资委调整为内设机构)。

1、省里提出的六个整合,因交通运输领域、扶贫移民两个领域因我市之前实际已经整合,无须进行改革,只需进行相应的更名即可。

因此,《方案》在以下四个领域进行了调整:

一是整合工业行业、中小企业、信息化等有关行政管理职能及机构,组建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

将市经济贸易委员会的工业管理职责,市信息中心(市信息化工作办公室)的信息化行政管理职责,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的工业行业规划和产业政策制定的职责,整合划入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不再保留市经济贸易委员会。

之所以把市信息中心(市信息化工作办公室)的信息化行政管理职责划入,是因为在市信息中心“三定”方案中已明确其承担市信息化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贯彻执行国家、省信息化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规章,组织、协调和指导信息网络安全工作等,这些都是信息行政管理职责,有必要将其剥离到市工信委。

另外为体现鹰潭大铜业的特点,我们在市发改委加挂市铜产业发展局牌子。

二是整合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的职责,组建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挂市公务员局牌子),不再保留市人事局、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与市人事局合署办公的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单独设置,仍列党委机构序列,为市委工作部门,作为市机构编制委员会的办事机构不变。

市编办这次单设,是省里的硬性规定,全省统一执行。

之所以没有参照中央、省做法,单独设置市公务员局,主要是考虑到一是市级的公务员管理职责没有中央、省宽泛,现有科室即可承担,二是省定部门管理机构个数不足的问题。

三是将内贸、外经贸、招商等管理职能和机构进行整合,组建市商务局,不再保留市外经贸局。

将市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局的职责、市经济贸易委员会的内贸管理职责,市招商协作局的区域经济协作等行政职责,市物资行业管理办公室的行业管理职责,整合划入市商务局。

不再保留市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局,市物资行业管理办公室。

市物资行业管理办公室目前为正科级事业单位,但其承担了废旧物资回收、车辆拆解等行政管理职责,因此,也将其并入市商务局,其现有人员编制可调整到市商务局下属其他事业单位或作适当更名。

四是将省下放地方管理的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整合相关食品监管职能后,作为政府工作部门。

县(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机构成建制移交县(市)政府管理,为便于统一执法,省编办要求区一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机构设置为市局的分局。

五是按整合文化、广播电视和新闻出版职能,统一文化执法队伍,组建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版权局),不再保留市文化局、市广播电视局、市新闻出版局(版权局)(参公事业单位)。

这样做主要考虑到一是文化、广播电视和新闻出版三个机构职责交叉重叠比较严重,人员编制、工作量相对城市建设规划领域少,二是上述三个单位均有下属行政执法支队,整合可避免多头执法,三是中央文化体制改革意见也明确提出加以整合,浙江、广东等已经整合,经过我们询问,我省其他设区市基本上也都选择在这一领域进行整合。

3、在上述省规定的领域进行整合后,行政机构个数只减少了2个,尚有2个机构需要进行精简。

按照省编办之后通知,我市在设置政府工作部门、部门管理机构之外,还可以设置3个副县级内设机构;11月3日,省编办又电话通知,市县政府法制机构统一设置为与政府办公室合署办公,不计机构个数。

按照上述通知精神,我们又加大力度,在以下四个领域进行了精简调整:

一是按照省委办公厅《关于加强民族宗教工作协调会议纪要》(赣办字[2009]9号)有关精神,综合考虑我市民族宗教工作的工作量与工作性质以及机构沿革情况,将市民族宗教事务局由政府工作部门调整为部门管理机构,由市政府办公室管理。

二是市政府法制办公室的职责主要是为市政府决策服务,其独立的行政职责很少,按照省通知精神,将市政府法制办公室由部门管理机构调整为与市政府办公室合署办公,不计政府机构个数。

三是目前我市国资委工作处于停滞状态,加之我市国有企业已基本改制完毕,国资委履行的国有资本出资人的职责基本消失,只剩下一些企业改制后续工作,不再需要一个单独工作部门,因此考虑将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更名为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办公室,由市政府直属特设机构调整为市政府办公室内设机构。

四是市粮食局在下属粮食流通企业改制后,其粮食流通职能及粮食执法职能工作量不大,因此考虑将市粮食局由政府工作部门调整为部门管理机构,由市商务局管理。

4、在省规定的领域进行调整的同时,我们还根据省文件规定和鹰潭城市管理需要,对以下机构进行加强、更名:

一是按照省委《市县改革意见》中城市政府机构设置要充分体现城市管理的特点要求,加强城市管理,将市城市管理局由原为市建设局管理的部门管理机构调整为市政府工作部门。

这样做一是考虑到市城市管理局在城市管理中的核心作用,必须对其进行强化。

二是考虑到如果其仍然作为部门管理机构,根据省文件精神其级别将调整为副县级,不利于其管理庞杂的下属机构。

二是根据中央、省清理和规范议事协调机构,议事协调机构不设实体性办事机构的精神,将市人民防空办公室由议事协调机构的办事机构调整为市政府工作部门。

三是参照中央、省机构名称设置及职能调整,将市建设局更名为市城乡建设局,市规划局更名为市城乡规划局,市交通局更名为市交通运输局。

经过上述调整精简后,加上保留的机构,市政府共设置了31个政府工作部门,2个部门管理机构。

没有突破省委、省政府规定的机构限额个数。

(二)其他机构和事业机构的设置和调整

按照省规定,这次机构改革要对部门内设机构和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进行规范设置,因此在认真梳理和规范的基础上,我们一是对省机构改革已经进行调整规范的机构,如行业管理办公室等,二是对本次改革中涉及到的参公事业单位进行说明和调整,《方案》中作以下调整建议:

1、市发改委重点工程办公室已经省编委默许,已自行批复设置,因此在省定3个内设机构限额内,本次《方案》加以确认。

2、按照省里在六个领域整合精神,《方案》将原为事业单位,实行三块牌子一套人马的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市老革命根据地建设委员会办公室、市移民办公室职责,整合组建为市扶贫和移民办公室。

3、为便于工作衔接,减轻人员分流压力,在争取到省编办大力支持后,《方案》对涉及到整合的参公事业单位机构尽量保留,采取在原机构基础上剥离行政管理职责,充实加强事业发展和服务职责方式,组建新的机构。

一是在原新闻出版局基础上组建市文化事业发展中心,统一整合管理原文化、广电下属文化事业单位。

二是在招商协作局基础上组建市招商引资服务中心,主要负责市招商引资的服务工作,均仍为参照公务员管理的正县级事业机构。

4、按照中央、省规定,中小企业局也应并入市工信委,但考虑到工作需要,《方案》保留了市中小企业局,业务归口市工信委,主要负责工业园区和民营经济管理。

四、关于《方案》中人员安排和实施的问题

这次市政府机构改革,机构变动较多,要求高、难度大。

要求高,就高在要硬性减少4个正县级机构,一批干部要分流安排;难度大,就大在转变职能和干部安置分流上。

而且,这次机构改革增加了下一级政府机构改革和设置方案报上一级事前备案的规定,因此,我们在职能转变、人员分流和具体实施上更加慎重。

1、关于职能转变与界定问题

转变政府职能是本次政府机构改革的重点,改革行政审批制度、减少行政审批事项是实现政府职能转变的重要途径。

新设立的单位要按照精简、统一、效能和四个分开的原则,转变职能、改革行政审批制度、规范行政审批行为、科学界定职能。

因此《方案》着重在科学制定部门三定上进行规定,提出在对本部门现有职能进行分解、梳理的基础上,对下放、转移、取消以及需要调整、理顺的职能都提出具体的意见。

2、关于人员编制调整和领导职数核定问题

这次机构改革,人员编制变动较大,为保证人员分流平稳有序,参照省里做法,我们确定的人员编制调整分流政策是:

按照“人随事走、待遇不变”的原则,凡涉及到机构调整的行政部门在职人员,随职责全部划入新组建的相关部门。

涉及到机构调整的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的在职人员,除个别承担行政职责的科室负责人划入相关行政部门外,其余均留在原机构基础上组建的新机构。

其余在职人员统一由组织人事部门根据实际情况安排至有关事业单位。

按照省里《意见》,为方便领导人员配备消化过渡,《方案》对个别整合和涉及机构级别调整部门的领导干部,明确现级别予以保留,以后配备的干部按新机构级别确定相应的级别。

3、为了从源头上解决机关混编混岗的问题,缓解机关工作人员不足和大学生就业难的难题,增强机关人员活力,参照外地成功做法,《方案》对推进机关后勤服务人员社会化管理,建立机关文员招募制度进行创新。

今后,不再按比例核定机关后勤服务人员编制,实行由机构编制部门按行政编制的一定比例核定财政补助机关聘用人员数额,实行人员聘用、合同管理、政府购买服务的用人制度;现有工勤人员按照“老人老办法,新人新办法”原则,通过自然减员逐步消化。

预计实行这一制度后,市直机关今年即可招募20-30名机关文员补充使用,还能腾出后勤人员占用的行政编制40余名。

4、关于机构改革的实施步骤和完成时间

按照省里市县机构改革9月份启动,12月底前结束的精神。

为使我们的改革按时按质完成,我们对机构改革工作提出了时间表。

具体的实施按照凌成兴常务副省长的讲话精神,做到“酝酿方案小范围、沟通方案反复谈、组织实施行动快”。

市政府机构改革是一项政治性很强的工作,我们坚信,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有力领导下,我们一定能把这项关系全市改革、发展和稳定全局的改革做好,取得预期的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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