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矿三违界定与质量标准化处罚标准4.docx

上传人:b****1 文档编号:2379563 上传时间:2022-10-29 格式:DOCX 页数:18 大小:23.07KB
下载 相关 举报
煤矿三违界定与质量标准化处罚标准4.docx_第1页
第1页 / 共18页
煤矿三违界定与质量标准化处罚标准4.docx_第2页
第2页 / 共18页
煤矿三违界定与质量标准化处罚标准4.docx_第3页
第3页 / 共18页
煤矿三违界定与质量标准化处罚标准4.docx_第4页
第4页 / 共18页
煤矿三违界定与质量标准化处罚标准4.docx_第5页
第5页 / 共18页
点击查看更多>>
下载资源
资源描述

煤矿三违界定与质量标准化处罚标准4.docx

《煤矿三违界定与质量标准化处罚标准4.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煤矿三违界定与质量标准化处罚标准4.docx(18页珍藏版)》请在冰豆网上搜索。

煤矿三违界定与质量标准化处罚标准4.docx

煤矿三违界定与质量标准化处罚标准4

反三违管理制度及特别规定

桐梓县鑫鑫矿业有限公司

序号

内容

责任人

处罚

1

管理人员在井下睡觉,发现一次

责任者

20元。

2

采掘工作面(包括巷道维修)空顶作业发现一次。

工队

500元

3

安全设施不齐全,强令工人作业的。

指挥人

200元

4

现场存在事故隐患尚未处理,强令工人作业的。

指挥人

200元

5

特殊工种未请假休息的。

责任人

100元

6

作业时,应佩带劳保用品而不按规定佩戴的。

责任人

100元

7

无烧焊报告而从事烧焊、气割等明火作业的。

责任人

500元

8

喝酒后下井的。

责任人

200元

9

爆破安全警戒距离不够或爆破与其他工序平行作业距离达不到要求的。

责任人

300~500元

10

管理人员发现违章不制止、不汇报的。

责任人

200元

11

未按规程、措施要求施工,造成隐患的。

施工者

500元

12

未贯彻规程、措施相关内容的。

施工单位

500元

13

违章进入采空区的。

责任人

500元

14

设备检修不停电闭锁的。

责任人

200元

15

初次放顶回采工作面特殊支护未按规定支设的。

责任人

500元

16

初次放顶工作面作业规程未经会审擅自放顶的。

责任人

500元

17

回采工作面过断层等地质构造带未采取特殊支护措施或特殊支护措施不按规定支设的。

责任人

500元

18

回采工作面两巷使用支护锚杆起吊重物或使用不加固的棚梁起吊重物的。

责任人

500元

19

使用不符合作业规程规定支护材料的。

责任人

100元

20

施工叉口未按措施施工的。

责任人

200元

21

不执行敲帮问顶制度,没有配备专用敲帮问顶工具的。

责任人

500元

22

掘进工作面未使用前探支护的。

责任人

300~500元

23

没有临时支护材料和不使用临时支护的。

责任人

500元

24

锚杆支护巷道没有监测工具或监测工具损坏不能正常使用的。

责任人

300元

25

锚杆支护及锚喷支护巷道截短锚杆、锚索的、偷工减料的。

责任人

500元

26

从已支护巷道盗用支护材料的。

责任人

500元

27

掘进工作面过断层、破碎带等地质构造带未采取特殊支护措施或特殊支护措施不按规定支设的。

责任人

500元

28

斜巷内悬勾装卸,绞车司机离岗的。

责任人

100元

29

施工单位擅自改变支护形式的

工队

500元

30

倾斜巷道没有按规定安装防跑车装置的。

机电

100元

31

将保护装置甩掉不用的。

机电工

200元

32

强行送电或未按规定停送电的。

责任人

500元

33

在井下擅自打开电气设备进行修理;打开电气设备前未检查瓦斯浓度的。

责任人

500元

34

电器开关用铜、铝、铁丝代替保险丝的。

责任人

200元

35

不停机、停电处理故障或清理的。

责任人

200元

36

手持式电气设备不使用综合保护开关的。

责任人

200元

37

特种设备检测、检验不合格,强令使用的。

责任人

500元

38

在检修时不执行验电、放电制度的。

责任人

500元

39

斜巷运输时行车行人的。

责任人

500元

40

无措施用输送带或刮板输送机运送物料的。

责任人

500元

41

绞车司机违反规定开车;扒钩工违反规定挂钩的。

责任人

200元

42

斜巷运输不按规定使用“一坡三挡”安全设施,或安全设施不齐全、不完好时运输的。

责任人

300元

43

斜巷运输不按规定使用保险绳的。

责任人

200元

44

在斜巷内摘挂钩、装卸料不采取安全措施的。

责任人

200元

45

用绞车或机车牵引工具处理脱轨车辆的。

责任人

100元

46

电绞司机一手开车,一手处理钢丝绳的。

责任人

200元

47

斜巷运输时矿用车辆不使用防脱销的。

责任人

200元

48

跨越运行中的钢丝绳、矿车的。

责任人

500元

49

瓦检员发现瓦斯超限时,不责令停止作业及撤人的。

责任人

200元

50

采煤工作面回风隅角回棚不及时造成隐患的。

责任人

500元

51

无措施排放瓦斯或不按措施排放瓦斯的。

责任人

500元

52

随意开停局部通风机造成瓦斯超限的。

责任人

500元

53

在停风(包括通风不良)区域内作业的。

责任人

300元

54

放炮不严格执行“一炮三检”和“三人连锁放炮”制度的。

责任人

200元

55

无措施使用爆破方法处理堵塞放煤口大块煤矸的。

责任人

100元

56

作业地点风量不足强行生产、作业的。

责任人

300元

57

同时打开同一地点风门造成风流短路的。

责任人

200元

58

故意卸掉永久风门闭锁绳造成两道风门同时打开的。

责任人

300元

59

隐瞒瓦斯超限事故及不按程序汇报瓦斯超限事故的。

责任人

200元

60

临时停风区域不检查瓦斯就送风的。

责任人

100元

61

随意进入停风地点的。

责任人

500元

62

通风系统(包括设施)建立违反特别规定无措施或报告的。

责任人

500元

62

人为造成局部通风机无计划停电停风的。

责任人

500元

63

私自进入栅栏或扒坏栅栏的。

责任人

200元

64

剩余雷管不及时交回炸药库或私藏炸药、雷管的。

责任人

500元

65

爆破母线有明接头或用非绝缘胶布包扎的。

放炮员

200元

66

爆破前爆破工未发出警号的。

放炮员

100元

67

爆破后参加连锁人员未巡视爆破地点(验炮)的。

放炮员

100元

68

用车辆运输雷管、炸药时,未设“危险”标志,搭乘无关人员的。

责任人

200元

69

瓦斯异常区管理未设专职瓦检员的

责任人

200元

70

班中打架的。

责任人

200元

71

固定岗位工种,班中脱岗、窜岗的。

责任人

100元

72

不执行交接班制度的。

责任人

100元

73

规程、措施的编制与现场不符的。

责任人

200元

74

安排未通过规程、措施学习考试以及考核不合格的职工上岗的。

责任人

100元

75

司机不按规定信号操作的。

责任人

100元

76

造成各类主要隐患的相关责任人员未落实安全措施的。

责任人

200元

77

发放不合格仪器、仪表的,不按规定佩带仪器、仪表的,佩带不合格仪器、仪表。

责任人

200元

78

井下不按规定佩带自救器的。

责任人

200元

79

穿化纤衣服下井的。

责任人

100元

80

闲杂人员进入要害场所的。

责任人

100元

81

跨越输送带,不走专设过桥的。

责任人

100元

82

不按规定发送信号的。

责任人

100元

83

井口及井下人员不戴安全帽或在井下随意脱掉安全帽的。

责任人

100元

84

上井后不及时交回矿灯和自救器的。

责任人

200元

85

打眼、装药时启动刮板输送机的。

责任人

100元

86

煤层倾角大于25°时不设护身板、挡煤板、挡矸帘的。

责任人

100元

87

不执行先支后回操作顺序的。

责任人

200元

88

现场使用的回柱绞车安全设施不齐全或压、戗住不全、倒拉的。

责任人

200元

89

正常回采工作面老塘悬顶面积,冒落不充分,超过2×5m2不采取措施加强支护的。

责任人

200元

90

有推棚、倒柱、片帮等问题不及时处理的。

责任人

200元

91

支柱三用阀松动未及时处理的。

责任人

200元

92

违章到采空区撤柱的。

责任人

200元

93

工作面擅自扩大或缩小控顶距的。

责任人

200元

94

煤帮有人作业时移工作面输送机的。

责任人

200元

95

工作面回柱放顶未按规定由下而上、由里向外顺序执行的。

责任人

200元

96

使用断丝超过规定的钢丝绳回料,回料无信号、无绳头,人员未撤到安全距离外就启动绞车的。

责任人

200元

97

打眼结束后不切断煤电钻电源的。

责任人

100元

98

在煤壁区作业,工作前不敲帮问顶的。

责任人

100元

99

爆破后不按规程要求及时挂梁支护或爆破倒棚后不处理继续爆破的。

责任人

100元。

100

失效支柱不及时处理,采煤时继续使用的。

责任人

100元

101

回出的支柱未按规定安全承载的。

责任人

100元

102

机械回料时不使用绳钩的。

责任人

100元

103

推溜时脱节或弯曲角度大于3-5°的。

责任人

100元

104

拆卸、安装挡煤板时不停止输送机的。

责任人

100元

105

端面距超过规定(炮采:

超过300mm,综采:

超过340mm)不及时支护的。

责任人

100元

106

特殊支架不合格进行回柱放顶的。

责任人

100元

107

工作面用手镐或其他工具代替单体支柱卸载把的。

责任人

100元

108

工作面上、下隅角回收滞后规程规定距离的。

责任人

100元

109

支护、打眼装药与回柱放顶平行作业距离达不到规定要求的。

责任人

100元

110

工作面随意丢顶煤、底煤,浮煤超过规定的。

责任人

100元

111

工作面泵站压力达不到规定要求或乳化液不按规定配比的。

责任人

100元

112

工作面空棚或有连续两棚空顶未接实用大笆瞒顶的。

责任人

100元

113

切顶线未按规定使用挡矸帘的。

责任人

100元

114

支柱或回柱时单人作业的。

责任人

100元

115

一处有连续三根及以上支柱初撑力达不到规定要求的。

责任人

100元

116

用刮板输送机牵引、运送设施或回料的。

责任人

100元

117

工作面不拉线作业,其棚距、排距超过±100mm规定的。

责任人

50元

118

违反采煤工作面“五条线”管理规定的。

责任人

50元

119

维护独头巷道不由外向里逐棚(段)进行、多段作业,人员进入独头维护点以里的。

责任人

100元

120

掘进工作面10米范围内迎头出现“空帮空顶”继续施工的。

责任人

100元

121

架棚支护巷道接顶不实的。

责任人

100元

122

修护巷道时大接大换,更换巷道支护前,未先加固临近支护。

拆除原有支护后,未及时除掉活矸危岩并及时架设永久支护的。

责任人

500元

123

修复斜巷未采取防止矸石、物料滚落措施的。

责任人

200元

124

倾角大于250上山巷道施工未将运输巷与人行道隔开的或隔离不符合要求的。

责任人

100元

125

两帮空锚距离超过作业规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猜你喜欢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总结汇报 > 学习总结

copyright@ 2008-2022 冰豆网网站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编号:鄂ICP备2022015515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