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市肉鸡委托饲养合同.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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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市肉鸡委托饲养合同
合同订立原则
平等原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三条:
“合同当事人的法律地
位平等,一方不得将自己的意志强加给另一方”的规定,平等原则是指地位平等的合同当事人,在充分协商达成一致意思表示的前提下订立合同的原则。
这一原则包括三方面内容:
①合同当事人的法律地位一律平等。
不论所有制性质,也不问单位大小和经济实力的强弱,其地位都是平等的。
②合同中的权利义务对等。
当事人所取得财产、劳务或工作成果与其履行的义务大体相当;要求一方不得无偿占有另一方的财产,侵犯他人权益;要求禁止平调和无偿调拨。
③合同当事人必须就合同条款充分协商,取得一致,合同才能成立。
任何一方都不得凌驾于另一方之上,不得把自己的意志强加给另一方,更不得以强迫命令、胁迫等手段签订合同。
自愿原则:
订立合同的权利,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预”的规定,民事
活动除法律强制性的规定外,由当事人自愿约定。
包括:
第一,订不订立合同自愿;第二,与谁订合同自愿,;第三,合同内容由当事人在不违法的情况下自愿约定;第四,当事人可以协议补充、变更有关内容;第五,双方也可以协议解除合同;第六,可以自由约定违约责任,在发生争议时,当事人可以自愿选择解决争议的方式。
公平原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五条:
“当事人应当遵循公平
原则确定各方的权利和义务”的规定,公平原则要求合同双方当事人之间的权利义务要公平合理具体包括:
第一,在订立合同时,要根据公平原则确定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第二,根据公平原则确定风险的合理分配;第三,根据公平原则确定违约责任。
诚实信用原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六条:
“当事人行使权利、履
行义务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的规定,诚实信用原则要求当事人在订立合同的全过程中,都要诚实,讲信用,不得有欺诈或其他违背诚实信用的行为。
善良风俗原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七条:
“当事人订立、履行合
同,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尊重社会公德,不得扰乱社会经济秩序,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规定,“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尊重社会公德,不得扰乱社会经济秩序和损害社会公共利益”指
的就是善良风俗原则。
包括以下内涵:
第一,合同的内容要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精神和原则。
第二,合同的内容要符合社会上被普遍认可的道德行为准则。
沈阳市肉鸡委托饲养合同
合同编号:
签订地点:
签订时间:
甲方: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法律法规的规定,合同双方在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经充分协商,就肉鸡委托饲养事宜订立本合同。
一、委托饲养的雏鸡品种、数量、饲养时间
1.雏鸡品种:
2.饲养时间:
年月日至
年月日,共天。
3.数量:
计划每批次饲养数量为只,合计
只,夏季饲养只数不少于总数的%。
列表如下:
批次
进雏时间进雏数量
出栏时间
备注
1
成鸡具体出栏日龄根据肉鸡生长情况和产品销售需求而定。
4
4.乙方向甲方交纳雏鸡保证金元/只,共元,由
甲方在支付收购款时一并返还给乙方,利息按计算。
二、雏鸡、饲料、药物、疫苗等供应规定
1.甲方向乙方提供雏鸡只,每只价格元,合计
元;
2.甲方负责用自备的专用车辆将雏鸡运送至乙方饲养场,运费由甲方负担。
3.甲方向乙方提供饲料种类、数量及价格
肉鸡出栏后,甲方按料肉比核算用料量,乙方必须达到甲方确定的料肉比标准,天以前出栏按计算,以前
出栏按计算,未达到规定用量者,短缺部分每公斤扣
元,超标准用料者,超过部分每公斤返利元。
具体饲料价格如下:
饲料编号
适用期
价格
备注
所用饲料由乙方到甲方饲料厂提货,运输费用及其他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
4.甲方向乙方提供药物、疫苗种类、数量及价格:
5.甲方向乙方提供的其他物资:
6.物资的交付方法及费用分担:
以上物资应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行业标准、企业标准规定,除双方另有约定,费用由甲方垫支,在乙方交付成鸡时从收购款中抵扣。
三、成鸡回收
1.成鸡按接雏时实际数量%回收,超过部分按出栏当日市场
价格回收,低于%时按实际出栏数回收。
2.回收价格:
标准
价格(元/公斤)
平均体重大于KG小于等于KG
平均体重大于KG小于等于KG
平均体重大于KG
急宰
病伤残
冬夏季收购加价
项目
标准(元/只、日)
起止时间
说明冬季
月日—月日
按出栏挂鸡数和饲养进入天数
夏季
月日—月日
3.个体重小于KG的不回收。
4.运输途中死亡的%。
由甲方按合同价格收购,超过部分由
乙方负担。
5.成鸡称重地点为,按实际重量加
%路途损耗。
四、结算
甲方在成鸡回收后日付总款的%,余额在出栏后
日付清。
五、交货时间、地点、运输方式和包装要求
1.甲方应提前天将回收清单通知乙方;回收时间不得迟于饲
养开始后的天,超过回收期限天,视为拒绝收购
2.交货地点:
;
3.运输方式及费用:
。
六、甲方权利和义务
1.有权了解、指导和规范乙方的各项饲养管理工作;
2.按时、按量收购乙方饲养的符合标准的禽畜;
3.及时支付收购款项;
4.按时提供本合同第二条约定的物资及提供免费的养殖技术指
导。
七、乙方权利和义务
1.
;有
按合同规定及时获得甲方各种物资、技术指导和养殖收购款
权对甲方提供的物资的规格和质量进行审核,如有异议,可在甲方交付物资时提出;
2.提供符合甲方要求的场地、设施和劳动力;
3.按照甲方的免疫程序进行免疫,未经甲方同意,不得使用其他饲料、疫苗及药物;不得使用猪油、激素以及进行催肥
4.根据实际情况认真做好饲养日记表,接受甲方的定期检查;
5.不得将甲方以外的禽畜掺入甲方的禽畜饲养;
6.交付禽畜时不得掺杂非甲方禽畜,不得以次充好,不得喂得过饱,不得喂泥、沙等杂物。
八、违约责任
1.甲方违反合同,迟延收购禽畜、迟延付款的,按迟延收购、迟延付款总额的%/天赔偿乙方滞纳金;
2.甲方违反合同,拒收乙方交付符合标准的禽畜,每拒收一只,
赔偿乙方元;
3.因甲方提供的物资质量问题而导致乙方发生损失,由甲方负责赔偿;
4.乙方未按照合同约定时间及质量提供禽畜,甲方有权拒收。
乙方应支付未交付禽畜总价值%的违约金给甲方;
5.乙方违反本合同第六条第3点、第6点的,甲方有权减扣斤称或拒收;
6.乙方私自变卖甲方委托养殖的禽畜、变卖甲方提供的物资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进行赔偿,每私自变卖一只,赔偿元,
变卖饲料每公斤,赔偿元。
九、争议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按下列第种方式:
1.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十、合同期限
本合同有效期限为:
自年月日至
年月日止。
十一、其它约定事项:
。
十二、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本合同未尽事宜,按照《合同法》等国家有关规定,经合同双方协商,作出补充规定附后。
本合同一式二份,合同双方各执一份;合同副本两份,送备案。
甲方:
(签章)乙方:
(签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住所:
住所:
身份证:
身份证:
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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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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