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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文城镇化战略以来

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工作的探讨

改革开放以来,流动人口的计划生育管理已经成为我国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的一个重点和难点,经过多年的实践逐步形成了目前的流出地和流人地共同管理而以流人地为主的运行模式,并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这种模式正在受到日益增强的挑战。

一方面流动人口在计划生育、生殖健康、优生优育等方面显现出日益增长的需求;另一方面,管理服务部门和社会以至流动人口自身原有的思维定势和管理惯性难以应对变动着的社会环境,流动人口的计划生育管理还面临着许多新的问题和困难。

为此,必须积极应对新形势,坚持与时俱进,着力攻坚破难,加快建立完善新机制,切实做好流动人口的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工作。

我作为小店区人口计生局的一名工作人员,就所存在的问题和解决的办法现探讨如下:

一、当前面临的主要困难和问题

(一)流动人口办证意识不强。

按照《公安部关于城镇暂住人口管理的暂行规定》:

“凡离开户口常住地三日以上,在外地居住的都应到居住地派出所进行登记,离开时应当注销”,在实际工作中,流动人口中除了办理营业执照或子女入学时必须出示暂住证,要到当地派出所办理临时户口外,一般均不主动去派出所登记办证,离开时也未主动去注销或退回暂住证,给管理工作带来一定难度。

(二)婚育信息难掌握。

流动人口人员构成的复杂性、就业行为的随意性、生育行为的隐蔽性、文化的多样性增加了管理服务的难度。

同时,他们的工作、生活环境差,自我保健意识和能力不高,难以及时获得避孕节育指导和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流出地和流入地人口计生部门也很难及时、准确地掌握其婚育动态。

(三)两地共管机制难形成。

一是各省地方人口的计划生育立法规定生育以女方户籍管理为主的原则。

“以现居住地为主”的管理体制与现行的生育管理存有冲突,致使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手册和生育服务证办理两地推诿、互相扯皮。

二是现居住地普遍存在管理不到位或不想管到位的情况。

追于人口目标责任制考核的压力,对外来人员生育、政策外生育信息故意隐患不报或是虚假上报的问题比较突出。

三是户籍地片面强调“现居住地为主”,忽视共同负责协助管理的职责。

有的只知开具证明,人走后则不再过问,有的甚至对流入地提交的信息有来无回。

大多数用工单位,不尽流动人口计生管理责任和义务,隐瞒包庇流动人口,不登记,不验证,逃避管理,同时也造成一些有利于流动人口的合法权益得不到维护,恶化了管理与被管理者的关系。

(四)制度缺陷服务难到位。

1、在全社会尚未真正树立理解、尊重、善待的意识,没有体现“公平对待、一视同仁”的原则,就人口计生工作而言,流入人口没能与常住人口一样获得服务、参与管理、实行救助的市民化待遇,致使流动人口的生殖健康需求得不到满足,违法生育行为得不到有效制止,合法权益得不到应有的保障。

2、流入地片面强调管理,忽视以人为本,便民维权。

3、地方政府没有合理核定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和免费服务的支出成本,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和技术服务未纳入现居住地财政预算。

流入人口越多,现居住地管理任务越重,经费投入越大,财政负担越重。

经费问题直接影响到属地化管理的市民化服务的落实。

(五)综合治理机制不完善。

流动人口管理涉及面非常广泛,仅靠人口计生部门难以管理服务到位。

在流动人口管理服务方面,1、《国务院关于解决农民工问题的若干意见》文件下发前,政府缺乏统一的牵头部门,实际工作中存在着“决策难、协调难、落实难”等现象,未真正形成综合治理的局面。

2、在深化国企改革、户籍制度改革、农村税费改革、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中,有些部门推出的政策措施,没有充分考虑对人口计生工作产生的负面影响,在一定程度上弱化了综合治理的力度;3、行政许可法颁布实施以后,流动人口“一证先行、无证否办”的规定难以落实。

二、要创建机制、部门联合、综合治理,使流动人口管理走上规范化制度化轨道

全面落实属地管理体制,依法明确社会各方职资,实现无缝隙服务;建立和完善经费保障新机制,确保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工作的落实;建立和完善优质服务新机制,优化流动人口享受居民化服务;建立科学务实的考核评估制度,促进流动人口管理服务上水平。

采取以下对策与措施。

(一)全面落实属地管理体制

依法明确社会各方职资,实现无缝隙服务《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决定》中指出要不断完善流动人口管理服务体系,流入地按照“属地化管理、市民化服务”的原则,将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服务纳入经常性工作范围。

这就要突出四个依托。

1、依托社区,夯实流动人口管理服务的根基。

把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服务纳人社区建设总体规划,把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服务重心下移到社区(村、居)。

整合社区资源,将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与暂住人口登记、警务责任制、出租房管理、住宅物业管理、工商注册登记、劳动用工管理等项工作相结合,构建流动人口合署办公平台,共同搞好管理服务。

2、依托单位,落实法定代表人管理责任。

街道与辖区内国有、集体企事业单位法定代表人签订责任书,与民营、股份制企业签订协议书,落实管理责任,配合社区做好外来人员的计划生育管理服务,接受街道办事处的指导检查、监督考核。

3、依托房主,加强出租房管理。

对工作单位不固定、在社区租赁房屋的流动人口,实行“全貌划片、户况显示、联合服务”和“逐户建卡、依房管人、同住同管、优质服务”的做法,并在社区划分责任区域建立“房主管房客制度”。

4、依托协会,开展村(居)民自治。

在流动人口集中的社区、企业、市场建立流动人口计生协会,实行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监督。

大力普及婴幼儿抚养和家庭教育的科学知识,积极安排流动人群子女服糖丸和解决他们的入学入托问题,帮助流动人群协调与户籍地的关系,疏通领取流动人口婚育证明、生育指标等问题。

(二)加强流动人口“一盘棋”建设推进区域化协作

实行“信息化一盘棋、技术服务一盘棋、区域协作一盘棋”,在各县、区之间建立协同管理制度以国家和省流动人口信息交换平台为依托,加强信息交换,及时向流出地通报相关情况。

建立流动人口信息工作平台,实现市级与社区适时信息沟通,在流动人口违法怀孕处理、社会抚养征收、节育措施落实、维权援助等方面形成管理合力,实现服务互动、信息共享、责任共担、合作共赢的工作新格局。

积极加强与周边地(市)的区域合作、信息交流、实现流入地、流出地各负其责、共同管理、共同服务。

(三)规范制度、完善管理、搞好服务 

为加强流动人口管理,保障其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秩序流动人口管理按照“公平对待、合理引导、完善管理、搞好服务”的指导方针,实行“管理与教育、管理与服务相结合”、“属地管理”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

 流动人口和出租房屋管理工作实行统一组织领导。

区流动人口和出租房屋管理委员会主管全区流动人口管理工作,流动人口和出租房屋管理委员会办公室(以下简称“流管办”)具体指导镇、街道流管办的工作。

各镇、街道流动人口和出租房屋管理委员会负责本辖区的流动人口管理工作。

村、社区管理站对流动人口暂住登记、出租房屋登记注销、计划生育服务等实行“一站式”受理和“一条龙”服务。

各职能部门各自履行工作职责,实行行业管理。

相关管理人员和机构经费保障及时到位确保属地化管理的落实。

(四)建立和完善服务均等化新机制

1、全面推进宣传教育服务均等化。

通过发放宣传品、举办婚育知识讲座、开辟宣传专栏等措施,加强面向流动人口的宣传、咨询和倡导,不断提高流动人口计划生育、优生优育和生殖健康知识水平。

结合迎世博、流动人口关怀关爱宣传月、《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条例》颁布等宣传节点,开展“春暖2010”关怀关爱行动、“流动奕彩”摄影作品展以及文艺汇演、知识竞赛等活动,发放《融入城市,开启生活》宣传手册和《致来沪人员的一封信》等,组织各类讲座、咨询活动、黑板报、横幅等形式多样的活动。

充分发挥了宣传传媒的作用,引导流动人口树立科学、文明、进步的婚育观念,营造和谐的人口文化氛围。

  2、全面推进生殖健康服务均等化。

通过加强计生技术服务网络建设,使流动人口能够便捷地免费获得国家规定的基本项目的计生技术服务,为流动人口提供同等的优生优育、避孕节育、生殖保健等服务,建立健全流动育龄妇女基础信息档案,开展优质服务。

以流动人口药具可及性为目标,按需设置避孕药具发放点,使流动人口能够便捷地获得免费避孕药具服务。

2010年,政府出资50万元为1.5万人次流动人口已婚育龄妇女提供免费技术服务,群众满意率达97.5%以上。

全区共有67个流动人口免费药具发放点,为流动人口中已婚育龄群众提供服务,发放率达90%以上。

3、全面推进生育关怀服务均等化。

认真受理流动人口利益诉求,落实流动人口计生服务和奖励优待政策,走访慰问部分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困难家庭,积极创造条件,为流动人口提供技能培训,使流动人口在生产、生育、生活等方面享有与现居住地居民同等的待遇。

今年,“社区0-3岁婴幼儿早期教养项目”和“生育关怀行动项目”都被列为区政府实事项目,在实事项目推进过程中,将受益人群由户籍人口拓展到常住人口,使占全区实有人口18.46%的流动人口中0-3岁婴幼儿家庭也能享受到政府提供的免费早期教育服务。

在出生缺陷干预、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等项目中,也将流动人口纳入到覆盖人群。

(五)完善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综合治理工作机制

1、在《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办法》中,应明确规定公安、工商、劳动等相关职能部门的具体职责,和应承担的目标任务,同时严格规定职能部门内部的垂直负责制,强化层级管理和内部考核,从法律角度来规范管理和服务内容,建立起依法加强流动人口管理与服务综合治理的新机制;

  2、在市、区级应建立公安、工商、劳动等部门的定期联席会议制度,协调解决在流动人口管理服务中存在的共性问题,及时了解掌握各相关职能部门出台的新的各项政策,便于及时调整计生工作内容,指导基层计生工作开展,避免因计生部门的不知情,给日常管理造成被动,服务缺乏针对性。

市、区级召开联席会议,职能部门可以将会议精神直接贯穿于各级基层单位,使各职能部门的基层单位对计生工作成为知情人,直接履行相关职责。

解决街道层面在工作协调中,因职能部门的不知情,或与各职能部门无隶属关系,无考核权利、无制约力等而形成的尴尬局面。

  3、应建立计生、公安、劳动等部门组成的统一领导、统一调度的流动人口专门管理机构和专管员队伍,成立流动人口服务站,方便了流动人口,又使各部门形成管理合力。

同时应实行暂住证、婚育证明查验、劳动务工证等的“多证合一”,通过一个证,实现流动人口证明的综合管理和信息共享,方便了流动人口,也便于居住地的统一管理。

  4、应加大依法管理力度,在实行“属地化管理,人性化服务”的同时,对长期不配合现居住地管理,或者在现居住地出现违法生育的流动人口,市、区应建立由各相关职能部门组成的专门机构或队伍,依法给予强有力的处理,帮助街道因执法力度不够,不足于给违法者以震慑力,而出现的被动局面。

5、针对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难的问题,建立五个长效机制,促进工作落实。

一是建立党政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自上而下的领导机制,县长、乡镇长就是本级流动人口服务管理第一责任人,把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作为乡镇和社区年度考核的一项重要内容。

二是建立规范的档案机制,坚持动态管理做好五个及时:

及时登记流动人口,及时签订管理协议书,及时落实计划生育政策,及时更新有关资料,及时提交和反馈流动人口信息。

三是建立严格工作标准和责任追究机制,工作内容量化、细化,责任到人,确定管理指标,信息资料要求完整、客观、准确。

四是建立“三免”服务机制,长年为流动人口免费发放宣传品,免费发放避孕药具,免费提供技术服务。

五是建立流动人口双向机制,即实行现居住地为主的属地化管理又要与户籍所在地经常联系,使流入地、流出地共同管理,不留空白和死角,不漏掉一个人。

通过建立五个机制,有效地加强了流动人口管理和服务工作。

三、小店区加强区域协作,不断探索流动人口服务和管理新模式

太原市是山西省的省会,全市总人口约350万。

共54个乡镇,51个街道办事处,流动人口趋势逐步上升2009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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