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然科学项目申报指南.docx

上传人:b****8 文档编号:23761750 上传时间:2023-05-20 格式:DOCX 页数:28 大小:29.66KB
下载 相关 举报
自然科学项目申报指南.docx_第1页
第1页 / 共28页
自然科学项目申报指南.docx_第2页
第2页 / 共28页
自然科学项目申报指南.docx_第3页
第3页 / 共28页
自然科学项目申报指南.docx_第4页
第4页 / 共28页
自然科学项目申报指南.docx_第5页
第5页 / 共28页
点击查看更多>>
下载资源
资源描述

自然科学项目申报指南.docx

《自然科学项目申报指南.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自然科学项目申报指南.docx(28页珍藏版)》请在冰豆网上搜索。

自然科学项目申报指南.docx

自然科学项目申报指南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报

一、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总览

(一)基本情况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是国家创新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其战略定位是“支持基础研究,坚持自由探索,发挥导向作用”。

自然科学基金面向全国,采取竞争机制,以资助“项目”和“人才”的方式,择优并重点支持我国具有良好研究条件和研究实力的高等院校和研究机构中的科技工作者从事自然科学基础研究。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由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以下简称自然科学基金委)进行管理,自然科学基金委每年向社会发布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以下简称《项目指南》)引导广大科研人员积极申请项目,所有符合申请条件的科研人员均可通过所在单位自由申请各类项目,申请者根据《项目指南》可自行确定申请项目的名称、研究内容、目标以及方案等。

自然科学基金委按照“依靠专家、发扬民主、择优支持、公正合理”项目评审原则,运用同行评议方法遴选优秀项目予以支持。

项目申请一般都要经过同行通讯评议和专家评审组会议评审两级评审。

为保证评审工作的公正性和资助项目的水平,自然科学基金评审过程执行回避与保密制度,并逐步建立与健全了包括决策、评审、咨询、执行和监督相互协调的科学基金管理系统。

(二)资助体系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体系包含了研究类、人才类和环境条件类3个项目系列,其定位各有侧重,相辅相成,构成了科学基金目前的资助格局。

研究项目系列以获得基础研究创新成果为主要目的,着眼于统筹学科布局,突出重点领域,推动学科交叉,激励原始创新;主要包括面上项目、重点项目、重大项目、重大研究计划项目、联合基金项目、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等。

人才项目系列立足于提高未来科技竞争力,着力支持青年学者独立主持科研项目,扶植基础研究薄弱地区的科研人才,培养领军人才,造就拔尖人才,培育创新团队,主要包括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创新研究群体科学基金项目、国家基础科学人才培养基金项目、地区科学基金项目等。

环境条件项目系列主要着眼于加强科研条件支撑,特别是加强对原创性科研仪器研制工作的支持,促进资源共享,引导社会资源投入基础研究,优化基础研究发展环境,主要包括国际合作交流项目、科学仪器基础研究专款项目、重点学术期刊专项、科普项目、青少年科技活动专项等。

 

表1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项目体系

学科

项目系列

研究内容

项目类别

自然科学基金

研究项目

主要以获得科研创新成果为主,并通过创新性科学研究培养科技人才,提高基础研究水平

面上项目

重点项目

重大项目

重大研究计划

联合基金项目

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重大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

双边(多边)国际合作研究协议项目

海外及港澳学者合作研究项目

人才项目

立足于提高未来科技竞争力,着眼于长远发展,关注基础研究后备人才队伍的培育、青年学者初涉独立科研的支持、欠发达地区科研人才的稳定、学术带头人及其团队培养等

青年科学基金

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包括外籍)

创新研究群体科学基金

国家基础科学人才培养基金

地区科学基金

环境

条件

项目

项目主要着眼于支持科研环境与条件的改善以及增强公众对基础研究的理解

国际合作交流项目(一般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

在华召开国际学术会议项目

留学人员短期回国工作讲学专项)

科学仪器基础研究专款项目

重点学术期刊专项

科普

青少年科技活动

二、申请须知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面向全国,已经在自然科学基金委注册的单位的研究人员均可以根据自然科学基金各类项目的要求,向自然科学基金委提出申请。

(一)申请程序

1、了解申请信息

自然科学基金委一般在每年的12月份发布下一年度的《项目指南》,并以通告的方式向社会发布下一年度科学基金项目集中受理时间等各种受理申请注意事项。

对不在集中受理期受理申请的项目,自然科学基金委将不定期在网站或媒体上公布项目指南及有关申请事项。

拟申请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的研究人员在申请项目前,首先需要认真阅读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管理规定、有关项目类型的管理办法以及自然科学基金委当年针对科学基金项目申请工作发布的通告或通知,从而了解自然科学基金的性质、项目资助类型以及申请资格要求等事项。

拟申请者可以登录自然科学基金委网站()查阅有关规定、办法和相关信息。

2、撰写申请书

拟申请者在确定本人符合自然科学基金的基本申请资格和有关项目的申请资格后,可进一步阅读本书有关章节以及每年发布的《项目指南》。

《项目指南》在相关内容中一般都会介绍前几年的申请和受理情况,以及新一年度鼓励研究的内容,帮助申请者了解自然科学基金资助的研究领域和主要范围,选择合适的研究题目。

在确定拟申请的研究领域和项目类型后,申请者开始着手项目申请书的撰写。

自然科学基金申请书从2002年起全部改用电子版填写,实行电子和纸质文件同时报送规定。

申请书版本每年可能会做一些微调,申请者可登录自然科学基金委网站下载最新版本的申请书压缩文件。

申请书文件为自解压文件,在解压缩后,释放出4个文件:

申请书(NSFCproposal.doc),申请书帮助文档,动态连接文件(ISIS_Proposal.dll)和代码文件表(const.dat)。

申请书的有关操作和相应栏目的填写和录入,在帮助文档中有相应说明,申请者按指示进行操作。

3、依托单位审核申请书

申请书撰写完毕,申请者须在依托单位各自规定的时间内,将申请书交至依托单位科研管理部门;依托单位须对申请书的真实性等进行审核。

4、依托单位统一报送申请书

自然科学基金会每年对大部分类型的项目(如面上项目、重点项目、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及部分专项项目)申请书集中受理。

依托单位在规定的时间内,按要求将申请书统一报送至自然科学基金会。

自然科学基金会不受理个人提交的申请。

特别注意:

首次申请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的依托单位需要在申请书集中受理前规定的时间内,向自然科学基金会先进行单位注册,有关注册表和要求到自然科学基金会网站查询。

(二)申请人条件

1、依托单位的科学技术人员作为申请人申请科学基金项目,应当符合《条例》第十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

具有承担基础研究课题或其他从事基础研究的经历;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或者具有博士学位,或者有两名与其研究领域相同、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的科学技术人员推荐。

部分类型项目在此基础上对申请人的条件还有特殊要求。

2、从事基础研究的科学技术人员,具备《条例》第十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无工作单位或者所在单位不是依托单位,经与在自然科学基金委注册的依托单位协商,并取得该依托单位的同意,可以申请面上项目、青年科学基金项目,不得申请其他类型项目。

该类人员申请项目时,应当在申请书基本信息表中如实填写个人信息,在个人简历部分详细介绍本人以往研究工作情况,并提供与依托单位签订的书面合同,作为附件随纸质申请书一并报送。

3、正在攻读研究生学位的人员(科学基金接收申请截止日期时尚未获得学位)不得作为申请人申请各类项目,但在职人员经过导师同意可以通过受聘单位申请部分类型项目,同时应当单独提供导师同意其申请项目并由导师签字的函件,说明申请项目与其学位论文的关系,承担项目后的工作时间和条件保证等,作为附件随纸质申请书一并报送。

受聘单位不是依托单位的在职研究生不得申请各类项目。

在职攻读研究生学位的人员可以申请的项目类型包括:

面上项目、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地区科学基金项目及部分联合基金项目(特殊说明的除外),但在职攻读硕士研究生学位的,不得申请青年科学基金项目。

4、非受聘于依托单位的境外人员,不能作为无依托单位的申请人申请各类项目;受聘于依托单位的境外人员,不得同时以境内、境外两种身份申请或参与申请各类项目。

如果已经作为负责人承担了海外及港澳学者合作研究基金项目,或者作为合作者承担了国际合作研究类项目,在前2类项目结题前,不得作为申请人申请其他类型项目。

反之亦然,如果作为项目负责人正在承担前2类项目以外的其他类型项目,不得作为申请人申请海外及港澳学者合作研究基金或作为合作者参与申请国际合作研究类项目。

5、正在博士后流动站或工作站内从事研究的科学技术人员,可以申请的项目类型包括:

面上项目、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地区科学基金项目,不得申请其他类型项目。

该类人员申请项目时,应当提供依托单位的书面承诺,保证在项目资助期内在站工作或出站后留在依托单位继续从事科学研究,作为附件随纸质申请书一并报送。

5、正在承担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的负责人,不得作为申请人申请除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以外的其他类型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

同一年度内,已经申请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的申请人,不得作为申请人申请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

(三)申请书撰写

1、申请人在撰写申请书之前,应当认真阅读《条例》、本《指南》、相关类型项目管理办法和有关受理申请的通知、通告等文件。

现行项目管理办法与《条例》和本《指南》有冲突的,以《条例》和本《指南》为准。

2、申请书应当由申请人本人按照撰写提纲撰写,并注意在申请书中不得出现任何违反法律及涉密的内容。

申请人应当对所提交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

3、根据所申请的项目类型,准确选择或填写“资助类别”、“亚类说明”、“附注说明”等内容。

要求“选择”的内容,只能在下拉菜单中选定;要求“填写”的内容,可以键入相应文字;部分项目“附注说明”需要严格按本《指南》相关要求填写。

4、根据所申请的研究方向或研究领域,按照本《指南》所附的“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申请代码”准确选择申请代码,特别注意:

(1)、选择申请代码时,尽量选择到最后一级(6位或4位数字,重点项目和联合基金项目严格按本《指南》要求填写)。

(2)、申请人选择的申请代码1是自然科学基金委确定受理部门和遴选评审专家的依据,申请代码2作为补充。

部分类型项目申请代码1或申请代码2需要选择指定的申请代码。

(3)、申请代码首位为“L”的,仅用于申请NSFC-广东联合基金、NSFC-云南联合基金、NSFC-新疆联合基金、促进海峡两岸科技合作联合基金和NSFC-通用技术基础研究联合基金等项目;“A06”、“A03”和“A08”仅用于分别申请NSAF联合基金、天文联合基金和大科学装置联合基金项目。

(4)、2015年试行“申请代码”、“研究方向”和“关键词”的规范化选择,申请人在填写申请书简表时,准确选择“申请代码1”及其相应的“研究方向”和“关键词”内容。

(5)、申请人如对申请代码有疑问,请向相关部门咨询。

5、申请人和主要参与者应当在纸质申请书上签字。

主要参与者中如有申请人所在依托单位以外的人员(包括研究生),其所在单位即被视为合作研究单位,应当在申请书基本信息表中填写合作研究单位信息并在签字盖章页上加盖合作研究单位公章,填写的单位名称应当与公章一致。

已经在自然科学基金委注册的合作研究单位,须加盖单位注册公章;没有注册的合作研究单位,须加盖该法人单位公章。

主要参与者中的境外人员被视为以个人身份参与项目申请,其境外工作单位不作为合作研究单位,如本人未能在纸质申请书上签字,则应通过信件、传真等方式发送本人签字的纸质文件,说明本人同意参与该项目申请且履行相关职责,作为附件随纸质申请书一并报送。

1个申请项目的合作研究单位不得超过2个。

6、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的申请人或者主要参与者的单位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应当在申请书的个人简历部分详细注明:

(1)、同年申请或者参与申请各类科学基金项目的单位不一致的;

(2)、与正在承担的各类科学基金项目的单位不一致的。

7、申请人申请科学基金项目的相关研究内容已获得其他渠道或项目资助的,请务必在申请书中说明受资助情况以及与申请项目的区别和联系,注意避免同一研究内容在不同资助机构申请的情况。

8、申请书中的起始年月一律填写20**年1月;终止年月按照各类型项目资助期限的要求填写20**年12月(本《指南》特殊说明除外)。

在站博士后人员申请相关类型项目,应当按照依托单位的书面承诺,实事求是地填写项目终止年月。

9、自2015年起,各类型项目申请书一律采用在线方式撰写。

特别要求:

申请人及主要参与者均应当使用唯一身份证件申请项目,曾经使用其他身份证件作为申请人或主要参与者获得过项目资助的,应当在申请书中说明,否则按不端行为处理,依托单位负有审核责任。

10、自2015年起,各类项目申请经费分为直接费用和间接费用两部分,其中,直接费用包括设备费、材料费、测试化验加工费、燃料动力费、差旅费、会议费、国际合作与交流费、出版/文献/信息传播/知识产权事务费、劳务费、专家咨询费及其他支出;间接费用是指依托单位在组织实施项目过程中发生的无法在直接费用中列支的相关费用,主要包括依托单位为项目研究提供的现有仪器设备及房屋,水、电、气、暖消耗,有关管理费用的补助支出,以及绩效支出等。

本《指南》所列资助强度为直接费用与间接费用之和。

申请人只需填报直接费用部分,间接费用及项目申请经费在申请书中自动生成。

(四)依托单位的职责

1、依托单位应当严格按照《条例》、本《指南》、《国家自然科学基金依托单位基金工作管理办法》、有关受理申请的通知通告及相关类型项目管理办法等文件要求,组织本单位的项目申请工作。

2、依托单位应当对申请人的申请资格负责,并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进行审核,不得提交有涉密内容的项目申请。

3、依托单位如果允许《条例》第十条第二款所列的无工作单位或者所在单位不是依托单位的科学技术人员通过本单位申请项目,应当按照《国家自然科学基金依托单位基金工作管理办法》第十三条的要求履行相关职责,并将书面合同作为附件随纸质申请书一并报送。

4、依托单位应当对正在博士后流动站或工作站内从事研究的科学技术人员申请项目提供书面承诺,保证申请人在项目资助期内在站工作或者出站后继续留在依托单位从事科学研究。

每份申请的书面承诺由依托单位盖章附在纸质申请书后一并报送。

(五)申请受理的条件

按照《条例》规定,申请科学基金项目时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将不予受理:

1、申请人不符合《条例》和本《指南》规定条件的;

2、申请材料不符合本《指南》要求的;

3、申请项目数量不符合限项申请规定的。

(六)连续两年申请面上项目后暂停面上项目申请1年

连续两年申请面上项目未获资助的项目(包括初审不予受理的项目)申请人,2015年度不得申请面上项目。

(七)申请者回避规定

自然科学基金会专职人员不能申请或参加申请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兼聘人员在兼聘当年不能申请或参加申请自然科学基金项目。

(八)限项申请规定

自然科学基金设有若干资助项目类型。

为保证研究人员能够高质量地开展研究工作,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实行限项申请规定。

1.各类型项目限项申请规定

(1)申请人同年只能申请1项同类型项目。

(2)上年度获得面上项目(包括一年期项目)、重点项目、重大项目、重大研究计划项目(不包括集成项目和指导专家组调研项目)、联合基金项目(指同一名称联合基金项目)、地区科学基金项目(包括一年期项目)、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特殊说明的除外)、国家重大科研仪器研制项目资助的项目负责人,本年度不得作为申请人申请同类型项目。

2.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人员申请和承担项目总数的限制规定

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的人员,申请(包括申请人和主要参与者)和正在承担(包括负责人和主要参与者)以下类型项目总数合计限为3项:

面上项目、重点项目、重大项目、重大研究计划项目(不包括集成项目和指导专家组调研项目)、联合基金项目、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地区科学基金项目、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申请时不限项)、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国家重大科研仪器研制项目(含承担科学仪器基础研究专款项目和国家重大科研仪器设备研制专项项目)、优秀国家重点实验室研究项目,以及资助期限超过1年的应急管理项目。

仪器类项目总数限1项:

申请(包括申请人和主要参与者)和正在承担(包括负责人和主要参与者)国家重大科研仪器研制项目(含承担科学仪器基础研究专款项目和国家重大科研仪器设备研制专项项目),以及科技部主管的国家重大科学仪器设备开发专项项目总数限1项;国家重大科研仪器研制项目(部门推荐)获得资助后,项目负责人在结题前不得申请除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以外的其他类型项目。

3.作为负责人限获得1次资助的项目类型

青年科学基金项目、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创新研究群体项目。

4.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人员的限项申请规定

(1)作为申请人申请和作为负责人正在承担的项目数合计限为1项;作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负责人,在结题当年可以申请面上项目。

(2)在保证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参与项目研究工作的前提下,作为主要参与者申请或者承担各类型项目数量不限。

 5.不受申请和承担项目总数限制的项目类型

创新研究群体项目、海外及港澳学者合作研究基金项目、数学天元基金项目、国际(地区)合作交流项目(不受本规定第一条限制)、局(室)委托任务及软课题研究项目、资助期限1年及以下的其他类型项目,以及项目指南中特殊说明不限项的项目等。

注意事项

(1)处于评审阶段(自然科学基金委作出资助与否决定之前)的申请,计入本限项申请规定范围之内。

(2)申请人即使受聘于多个依托单位,通过不同依托单位申请和承担项目,其申请和承担项目数量仍然适用于本限项申请规定。

(3)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的人员晋升为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后,作为负责人正在承担的项目计入限项范围,作为参与者正在承担的项目不计入限项范围。

(4)现行项目管理办法中,有关申请项目数量的要求与本限项申请规定不一致的,以本规定为准。

表2项目类别及限项申请规定一览表

项目类型

限项规定说明

计入申请和承担项目总数限制范围的项目类型(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人员总数限3项)

面上项目、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地区科学基金项目(包括地区联合资助项目)

合计限2项;作为申请人同年只能申请一项;青年科学基金项目负责人限1次

重点项目、重大项目、科学仪器基础研究专项项目

合计限1项,结题当年不得申请或参与申请以上类型项目

重大研究计划项目

本类型限1项,结题当年不得申请或参与申请

联合资助基金项目

按照各联合基金的规定执行

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中的重大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

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限1项,结题当年不得申请或参与申请

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

本类型限1项,同年只能申请1项。

申请时不受申请和承担项目总数限制,获资助后计入申请和承担项目总数限制范围

研究期限超过12个月的委主任基金项目、科学部主任基金项目(包括应急科学研究项目和理论物理专款项目等)

 

 

 

不计入申请和承担项目总数限制范围的项目类型

除重大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外的其他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

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限1项,结题当年不得申请或参与申请

海外及港澳学者合作研究基金

本类型限1项,结题当年不得申请或参与申请

数学天元基金项目

 

国家基础科学人才培养基金项目

 

创新研究群体科学基金项目

 

青少年科技活动专项项目

 

国际(地区)合作交流项目、国际学术会议项目

 

科普项目

 

重点学术期刊专项基金项目

优秀国家重点实验室研究专项项目

 

各类委托任务或软课题研究项目

 

研究期限12个月以下的委主任基金项目、科学部主任基金项目(包括应急科学研究项目和理论物理专款项目等)及其他项目

 

(九)特殊说明

为防范学术不端行为,避免重复资助,自然科学基金委通过计算机软件对申请书内容进行比对,特别提醒申请人注意:

1、不得将内容相同或相近的项目,以不同类型项目向同一科学部或不同科学部申请;

2、受聘于一个以上依托单位的申请人,不得将内容相同或相近的项目,通过不同依托单位提出申请;

3、不得将内容相同或相近的项目,以不同申请人的名义提出申请;

4、不得将已获资助项目,向同一科学部或不同科学部提出重复申请。

以上情形如有查实,将视情节轻重给予处理,对确有学术不端行为者将提交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监督委员会处理。

A.面上项目

面上项目是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研究项目系列中的主要部分,支持从事基础研究的科学技术人员在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范围内自主选题,开展创新性的研究,促进各学科均衡、协调和可持续发展。

资助目的

促进各学科均衡、协调和可持续发展。

申报条件

(1)具有承担基础研究课题或其他从事基础研究的经历;

(2)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或者具有博士学位,或者有两名与其研究领域相同、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的科学技术人员推荐;

(3)在职人员通过导师同意可以通过其受聘单位申请。

不得申请人员

正在攻读研究生学位的人员

研究期限

一般为4年

申报时间

每年3月20日之前完成。

申报额度

60万元左右

申报网址

注意事项

(1)面上项目申请人应当充分了解国内外相关研究领域发展现状与动态,能领导一个研究组开展创新研究工作;

(2)依托单位应当具备必备的实验研究条件;

(3)申请人应当按照面上项目申请书撰写提纲撰写申请书,申请的项目有重要的科学意义和研究价值,理论依据充分,学术思想新颖,研究目标明确,研究内容具体,研究方案可行;

(4)面上项目合作研究单位不得超过两个;

(5)计入限项,申请人同年(1月1日至12月31日)申请面上项目、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地区科学基金项目以及计入面上项目限项范围的其他各项目合计限为1项。

B.重点项目

重点项目是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研究项目系列中的重要类型,以有限目标、有限规模、重点突出为原则,有效利用国家和部门现有重要研究基地的条件,积极开展实质性的国际合作与交流,支持从事基础研究的科学技术人员针对已有较好基础的研究方向和学科生长点开展深入、系统的创新性研究,促进学科发展,推动若干重要领域或科学前沿取得突破。

资助目的

促进学科发展,推动若干重要领域或科学前沿取得突破。

申请条件

(1)具有承担基础研究课题的经历;

(2)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

不得申请

人员

正在博士后工作站内从事研究、正在攻读研究生学位以及《条例》第十条第二款所列的科学技术人员不得申请。

研究期限

5年

申报时间

每年3月20日之前完成。

申报额度

200万—300万元/项

申报网址

注意事项

(1)重点项目一般由一个单位承担,确有必要时,合作单位不得超过2个;

(2)申请人应当按照本《指南》的要求和重点项目申请书撰写提纲撰写申请书,根据申请项目的研究内容确定项目名称,尽量避免使用领域名称作为项目名称。

注意明确研究方向和凝练研究内容,避免覆盖整个领域范围。

C.重大项目

重大项目面向国家经济建设、社会可持续发展和科技发展的重大需求,采取统一规划、分批立项的方式,选择具有战略意义的关键科学问题,汇集创新力量,侧重支持在科学基金长期资助基础上产生的“生长点”,开展多学科综合研究和学科交叉研究,期望通过较高强度的支持,充分发挥导向和带动作用,在解决关键科学问题方面取得较大突破,进一步提升我国基础研究源头创新能力。

资助目的

在解决关键科学问题方面取得较大突破,充分发挥导向和带动作用,进一步提升我国基础研究源头创新能力

申请条件

(1)具有承担基础研究课题的经历;

(2)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

不得申请人员

正在博士后工作站内从事研究、正在攻读研究生学位以及《条例》第十条第二款所列的科学技术人员。

研究期限

4年

申报时间

每年3月20日之前,学校要求老师在10号之前完成。

申报额度

1000万元/项

申报网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猜你喜欢
相关搜索
资源标签

当前位置:首页 > 人文社科 > 广告传媒

copyright@ 2008-2022 冰豆网网站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编号:鄂ICP备2022015515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