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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土中国读后感读书笔记1000字五篇精选

  费孝通先生说,“从基层上看去,中国社会是乡土性的〞。

从古至今,农民人口在社会总人口中比重是很高的,农民对社会的进步开展也作出了极大奉献。

作为一名从农村走出来的学生,我感到无比骄傲。

以前对自己生活的村子没有太多感想,在读完?

乡土中国?

后再去回想,乡土社会果然都是大同小异的。

  在农村生活,土地就是命根子,也正是那些广袤的土地养活着一代又一代的中国人。

小的时候跟随父母到田里去播种或者收割,印象最深的是刮开盖好的薄膜种玉米籽,再就是在秋收时节抱麦子。

在北方,割麦是农活里最苦最累的活,农民割麦的姿势用“面朝黄土背朝天〞来形容最恰当不过,母亲心疼我,没有让我割过麦穗,于是我开始找寻新的“营生〞——挖苦菜。

现在想来,土地真的好神奇,你播种它会生长,你不播种它也生长。

苦菜就是那种自然生长的植物,挖它并不费事,田地里到处可见,不一会儿就能挖一小筐,带回家后用水淘了就能吃。

“非典〞那年,母亲不信任小卖部的菜种,我就天天出去挖,那段时间家里足足吃了一个月的苦菜。

在乡下,生活好似不用怎么花钱,吃的自己都可以种,家家户户都有一口井,梨树、沙枣树什么的也都有,柴火有葵花杆子和玉米棒棒,逢年过节的时候买些糖果、穿件新衣裳就是了。

可见,土地孕育了多少生命,人们聚村而居确有一定道理。

  费孝通先生分析说,中国农民聚村而居的原因大致说来有以下几点:

一、小农经营每家耕地的面积小,所以聚在一起住,住宅与耕地不会距离得过远;二、因水利灌溉的需要,他们聚在一起住,合作起来比拟方便。

三、为了平安,人多了容易保卫。

四、土地平等继承的原那么下,兄弟分别继承祖上的遗业,使人口数量在一个地方一代一代地增长,成为相当大的村落。

我生长的村子是由第二点和第三点决定的,因为我们那里没有农场,也不是以姓氏命名的村落,人们聚居一起除了是种习惯外就是合作的需要,村子里称为“变工〞。

尤其是在打麦场、绞玉米和刨籽瓜时节,由于每家的劳力有限,人们会就近叫着乡邻一起做工,效率也高,今天一起去张三家打麦子,后天再去李四家刨籽瓜,也就是“变工〞。

这里没有任何商业行为,人们似乎约定俗成了某种共同遵循的规那么,认为这样做是理所当然的,因为这是一个没有陌生人的社会。

  学者将东西方人民的性格作比拟,说在西方社会争的是权利,而在我们的社会却是讲交情。

对于这个问题,也要从乡土社会入手,它是孕育所谓现代人的摇篮,现代人最根深蒂固的共性是从乡土里带来的,也是影响中国千年的儒家文化造成的。

中西方的主要区别就是差序格局的不同,也即群己、人我的界限划法问题。

西方人看重的是团体,而且公私清楚,中国人那么不然。

就拿“家〞来说,是最能伸缩自如的了。

“家里的〞可以指自己的太太一个人,“家门〞可以指伯叔侄子一大批,“自家人〞可以包罗任何表示亲热的人。

自家人的范围是因时因地可伸缩的,大到数不清,甚至天下可成一家。

每个人都有一个关系网,好似把石头丢在水面上发生的一圈圈波纹,里层是和自己最亲近的人,然后就是各种交情程度不同的人们了。

  中国的本色是乡土,而现在的主流是争相到城里立足,一些人是因为土地的有限接纳不了村里人口的增长,另一些人那么是赶时髦。

乡土社会发生了变迁,从血缘结合转变到地缘结合是社会性质的改变,也是社会史上的一个大转变。

就像费孝通先生在结尾所说的,乡土社会是靠经验的,他们不必方案,因为在时间过程中,自然替他们选择出一个足以依赖的传统的生活方案。

  如此,希望土地依然是大自然哺育生命的土地,希望乡村的生活更加美好!

  有人说历史是不断进步的,后来的总比先前的人有知识有见解,不过这句话是很不正确的,至少在我看来现在很多人对中国社会的了解还远远不如费孝通先生的著作里面的见解。

牛顿说他是站在巨人的肩上所以看的更远,深层含义其实是牛顿要比巨人的脑袋要高。

而我们大多数人却比不上巨人的脑袋,并且我们是站在巨人的脚丫下倒着看的。

  费孝通先生的?

乡土中国?

给我们翻开了认识中国农村的一扇大门。

有人也许以为这本书写的早了,对于现在的情况很不实用,我觉得倒不是。

这本书的理论价值到现在还闪烁着光芒。

至少到现在为止我还没有读过那本社会学的著作在理论和语言上胜过这本薄薄的小书。

  我看的版本是分十四篇的。

按照我的理解大概可以分为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篇算是背景,介绍是中国的乡土本色,也就是中国的特殊性。

第二三篇主要介绍文字在乡土中的不适应性,第四到七主要介绍差序格局对于私人道德,家族甚至男女关系的影响。

第八到十一主要介绍乡土中的政治运作,最后三篇大约介绍是乡村变迁。

  有人认为费孝通在这本书最主要是提出了,“礼治秩序〞及其“差序格局〞这两个概念。

我倒是觉得他的最大成果是把乡土中国的根子挖出来了,指出来为什么我们最近百年的变迁会如此之艰难。

  何为乡土中国?

它的特性是什么?

先生在第一篇已经很好指出来了。

比方他就说中国乡下人多,“土〞就是他们的特性,当然土气不是贬义词,靠土地谋生的乡土社会很大程度是很稳定的,即使战乱迁移的也不是社会的主流。

他也顺便比拟和美国的不同,指出我们是聚村而居,并且保持自己的生活隔离,结果就形成了地方性,保持孤立的社会圈子。

同时村落里面大家都是特别熟习,就成了没有陌生人的社会。

在没有陌生人的社会,法律其实处于次要的可有可无的地位,大家都能得到从心所欲而不逾规矩的自由,大家重视是信用而不是法律。

当然在我们现在这个处处都成了陌生人的社会,土气就成了骂人的话,那些礼俗也逐渐被法律所代替。

  他在谈论文字下乡的问题里面,他认为,在乡村社会很大程度上是不需要文字的,经验的传播往往是手把手的教,在一个地区住的几百年,世世代代面临的问题很大程度都是一样的,解决的方法都是一样,不需要什么理论,什么创新。

当然先生在这两篇文章里面分析很多,也很深刻。

  下面就讲到他的很重要的一个理论“差序格局〞。

什么是差序格局?

很简单就如同一颗石子砸到水上荡起的一圈圈水纹,最中心的哪一点是自己,其余就是按远近程度来划分。

对于中国人自私,没有公德心的论调很多,但是先生在里面把这个问题做了一个梳理,他发现我们之所以和西方不一样,就在于群己,人我划分的根底不一样。

西方人是什么样子呢?

是团体。

团体内外的人很清楚,他就从最根本的家庭这个概念分析的。

在中国就不一样。

他的伸缩性非常大,你失势的时候可以宾客三千,亲戚多的是,假设你不失势,也许一个人都不认识你。

可以说我们的网络是以自己为中心,结果就造成了没有一个人和你的网络一样的。

这样我们和西方的不同就出来了,西方要的是权利,而我们攀得是交情,我们讲究是等差。

西方是讲团体,先有一个团体的概念,当然团体不能抹杀个人的,只能是契约平等,而我们却是自我主义,一切都是以自我为中心的存在。

  在我理解,差序格局就是以自我为中心向外延伸的亲疏不同的关系网络。

这个格局和西方的团体格局相同的就是格局与格局之间都有交融性。

在差序格局里,社会关系是逐渐从一个一个人推出去的,是私人联系的增加,社会范围是一根根私人联系所构成的网络。

这就有些像一片雨点落在湖水里激起的圈圈波纹一样,波纹不断向外推延,同时又互相交错,构成整片湖的联系。

而在西方社会中的团体格局里,人与人的关系主要依靠各种形式的团体构成。

所以,我们今天大学里会存在着形形色色的社团组织大概就是受到这一思想的影响吧。

  另外,据费先生所说,在差序格局的社会里人们总会存在着私的念头,一个人为了自己可以牺牲家,为了家可以牺牲党,为了党可以牺牲国,为了国可以牺牲天下。

并且除了为了个人那一块,我们都可以说是为了一个“公〞去牺牲其他的利益。

似乎都是“大公无私〞的,但实际上我们总会披着“公〞的外衣去实现最终的私欲。

  其实,当我在看关于这一些内容时,我总会产生一个想法:

那就是西方社会似乎也存在着一种另类的差序格局,只是他们的关系网更多的是依靠朋友来推延出去的,而不像我们的亲属关系,地缘关系等。

或者可以说是这种靠关系的现象并不是只存在于中国社会,只是中国社会因为传统的影响更为的突出罢了。

至于文中说的中国人很自私,各人自扫门前雪或者是损公利私,其实这在哪儿都有这个坏毛病,只是说西方因为有团体的传统要好一点,还有就是西方的社会制度更趋于完善,能更好的指导人们的行为。

  费孝通先生的这本?

乡土中国?

在大一时就有所耳闻,当时还向同学借了,但是一直都没看,这次寒假也算是机缘巧合,在整理东西时被我翻了出来,于是便带回家通读了一遍,颇有些体会。

  在网上看到很多人对于这本书的评价,知道这本书是费先生先生在上世界四十年代后期,根据其在西南联合大学和云南大学所讲“乡村经济学〞一课的内容,整理汇编成册,发表于1948年。

此后屡次再版,其内容依然没有过时,无论是专家学者,抑或是普通读者,都不吝赞扬,给予了很高的评价。

好了,它已经带给我足够的诱惑,吸引着我对这本小册子发起进攻。

我断断续续读了几个星期,总是不断回头去看:

先生是怎么论述一个问题的!

对于我这样一个来自农村的孩子来说,费先生所描述传统基层的乡土社会与我的生活环境有很多的相似之处,甚至可以说它将我的生活环境用简单而明了的文字抽象之后,再还给我。

原来闲聊中以为是个例或是当做笑话的事情也有其必然性,生活中墨守成规的风俗、惯例也有深刻的成因,最重要的是它让我感受到:

学术与生活在我的脑海里第一次这样紧密的联系起来。

当我试图将缺乏百页的小册子整理一下,将它从内在逻辑上梳理一下,才发现原来如此困难,它包含了很多东西,顺着其中一点深入思考下去都可以有很多的收获。

除去丛刊序文和后记,一共十三篇短文,总字数不过万余字。

下面我将根据自己的阅读体会,谈谈这本书带给我的一些收获。

  第一篇?

乡土本色?

相当于一个概述,为我们简单描述了乡土社会的种种,为我们重新认识了“乡土〞的含义,土地将人们限制在一定地域,形成一个生于斯,长于斯,死于斯的社会,这个社会以根本的村子为单位,村子之间相互隔膜、孤立,村子中的人形成有机团结,进而形成熟人社会,在这样一个社会中生存并不困难,只需要严守上代人口口相传的经验。

总之,它为我们描述出一个乡土社会的轮廓,也为读者更好的理解在此根底上的差序格局等一系列新的概念奠定根底。

第二篇和第三篇?

文字下乡?

?

再论文字下乡?

,更像是为乡下人“平反〞,逻辑的起点是有人说乡下人愚开始,继而那些人产生这样想法的原因是因为乡下人不识字,然后再追问,为什么乡下人不识字呢,然后论述文字对于乡土社会这样的熟人社会的意义,另一方面从文字作为一种意思传递方式,它的局限性,容易造成意思表示的误解,有时候不能准确全面的传情达意,且与乡土社会的不相符,相比拟直接的接触时的语言而讲,实用性相差甚远,甚至连语言也不是最好的传递方式,共同生活经历形成的特殊语言、动作、表情才是更好的方式。

在?

再论文字下乡?

中,又从文字下乡的时间阻隔来说,世代的阻隔仅仅需要口口相传就可以完成,因为不同时代的人在这个向泥土讨生活的社会中,面对的是同样的问题和遭遇,经验无需积累,只需保存,在这样的情景下,文字的用处自然不大。

  两篇文章用说理性的文字,成功为乡下人的“愚〞辩护,土是一种乡情,与愚昧等贬义词无关,“不识字〞只是在一种自然经济的根底上形成的社会中自然形成的。

这样一种写法,倒像是苏力式的存在即有理由,为现存的制度和现象辩护。

我们也许可以说他没有改革的决心和勇气,但是我们却要重视他们的意见,因为那睿智的语言之下,是对社会改革的慎重,是从理智的思维出发,为我们分析前进路上的一块块挡路石,以及可能出现的障碍。

当我们认清楚这样的现实,了解传统的乡土社会对于文字的需求后,才能更好理解作者所言:

如果中国的社会的乡土性的基层发生了变化,也只有在发生了变化之后,文字才能下乡。

但我认为并非只有等产生了文字需求之后,文字才要下乡,文字提前下乡更好。

事实上在传统的乡土社会中也存在着对于文字的需求,只不过需求量比拟少罢了,岂不见“立字为据〞,岂不见“地契〞,从另一角度来讲,乡下人没有时机接受教育,从小就不识字,哪里谈得上对于文字的需求。

只有我们提前文字下乡,才可以了解乡下人对文字的需求,逐渐让乡下人的了解文字的优点,让他们有选择。

我认为,一定的时间和空间范围内,只有在可以充分选择的根底上,充分了解每种沟通交流方式的利弊,才可以谈需求。

同样的道理,送法下乡也是如此。

我们同样可以从农村中小的法律需求出发,培养人们一种利用法律的习惯,比方说在农村土地流转、村干部选举、缴费依据等等,涉及到农民切身利益的事情上着眼进行法制宣传。

等随着经济社会的转型与开展之后,农民对于法律有了更加强烈的需求后,再顺应需求进行有针对性的下乡宣传。

只有这样循序渐进才可到达真正法治社会。

不要像现在的普法宣传一样,上去就给人家一叠传单,宣传民法、刑法、婚姻法等国家大法,好似盼着别人家里出现不守规矩、欠钱不还、家庭不和似的,虽然是好心,却让人感觉心里挺别扭,等过不了几天就可以看到这些传单出现在厕所。

毕竟中国人目前还有朴素的厌讼心理,习惯于事后才去寻求法律救济。

不讲求方法的送法下乡达不到预期效果,并不能否认送法下乡本身。

  每次拜读费老的文章,他那朴实无华的文风总是让我连连称赞。

其实,一个人的文风,也就显示了一个人的阅历。

当你经历过了人生的各个阶段,体验过人生的酸甜苦辣,你自然就不会用煽情的华而不实的文字去表达你的观点,抒发你的感情。

虽然我说出上边的话显得不那么让人信服,但是这些真的是我在读了不同作者的文章之后的想法,率性而发。

  还是进入正题吧,?

乡土中国?

是学术界公认的中国乡土社会传统文化和社会结构理论研究的代表作,这可能也是老师竭力推荐这本书的原因之一吧,毕竟多读点经典是对我们的学习大有益处的。

而且这本书给我带来了极大的感悟。

第一点,“这里讲的乡土中国,并不是具体的中国社会的素描,而是包含在具体的中国基层传统社会里的一种特具的体系,支配着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通篇看下来,在我看来,“乡土中国〞是在中国存在了几千年的深受传统文化影响的乡土社会。

小农经济,自给自足,稳而慢变是它的特点。

特别说明的是“稳而慢变〞,该书全篇大多依据于此,乡土社会是非常稳定的,人民是固定在土地上的,乡土社会是渐变的,而且变化的速率是非常慢的。

  开篇提到乡土社会的本色,“乡土〞。

“从基层上看去,中国社会是乡土的〞,从宏观上论述了中国社会的乡土性。

所说的“土〞,是指泥土,乡下人离不了泥土,种地是他们的最普通的谋生方法。

而且,“土〞也成了我们的传统,乡土社会的人们不管在哪,都离不开泥土。

从中原走出去的人们,到了草原,还是以种地为生。

“土是他们的命根子〞,这也导致了“我们的民族确是和泥土分不开了〞。

如文章所说“以农为生的人,世代定居是常态,迁徙是变态〞,人民固定在他所种植的那块土地上了,并且在这块土地上繁衍生殖,一代又一代,只有当这块土地过于饱和了,才会有人离开。

“土〞固定着人,这是乡土社会稳定的一个重要原因。

看看我们现代社会,国家提出“十八亿亩耕地红线〞是为了什么?

因为土地是固定着人,使社会安定的重要介质。

虽然没有工作,但是种着这块地,最起码能保证温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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