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师范大学汇华学院学生宿舍管理员工作手册模板.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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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师范大学汇华学院学生宿舍管理员工作手册模板

河北师范大学汇华学院

学生宿舍管理员工作手册

 

河北师范大学汇华学院后勤管理处

二0一0年十月十五日

 

一、河北师范大学汇华学院学生宿舍管理规定

------1—7.

二、汇华学院后勤管理处学生宿舍管理员聘用制暂行规定

------8—9.

三、汇华学院后勤管理处学生宿舍管理员工作职责

------10—11.

四、汇华学院后勤管理处学生公寓保洁员工作职责

------12—13.

五、汇华学院后勤管理处学生宿舍管理员岗位考核奖惩条例

------14—17.

六、汇华学院后勤管理处学生公寓保洁员岗位考核奖惩条例

------18—22.

七、汇华学院后勤管理处关于学生亲属在校留宿的审批程序

------23.

 

河北师范大学汇华学院

学生宿舍管理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我院学生宿舍是学生在校期间日常生活与学习的重要场所,是对学生进行思想品德教育和行为养成教育的重要课堂。

为了维护学生正常的学习、生活秩序,根据国家教育部《关于加强高校学生宿舍管理的通知》精神,结合本院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凡在我院学生宿舍住宿的学生,必须严格遵守

本规定,并以宿舍为单位,努力创建文明宿舍,培养集体主

义观念和良好的道德品质。

第二章入住与退宿

第三条入住

(一)学院根据年度招生计划及房源情况统筹安排新生

入住学生宿舍。

(二)新生报到后持交纳住宿费的收据,在各学部迎新

站领取住宿凭单到所指定的宿舍楼管理员值班室登记后方可入住。

(三)入住者应按指定的房间号住宿,未经批准不得私自调换。

宿舍楼内空房间、空床位由学院统一计划管理,不准擅自占用。

经学院批准需要调整学生宿舍时,入住者应该予以配合。

(四)暑假期间参加考研辅导班的毕业班学生及准备在

本市勤工助学的特困生经学部批准可以留校住宿。

从安全出

发,留校学生相对集中在一栋宿舍楼住宿。

留校住宿的学生

在规定的作息时间里,凭“住宿证”出入宿舍楼。

寒假期间

原则上不安排留校住宿。

(五)学生住宿费按照上级主管部门规定的标准收取。

住宿费每学年初交纳一次。

第四条退宿

(一)学生因休学、退学等原故离校,须在规定的时间

内搬离并腾空原入住宿舍的床位。

学生毕业离校时须退还宿

舍钥匙、电话机、窗帘等物品。

(二)住宿人员退宿离校时应遵纪守法、文明离校,严

禁乱涂乱贴乱画、焚烧物品、损坏公物、酗酒闹事等不良行

为,并应保持宿舍内的干净整洁。

第三章日常管理

第五条学生宿舍楼设有专职管理员。

入住者须尊重、

支持管理人员执行公务,服从管理。

不得以任何方式和借口

妨碍、阻挠管理人员的正常工作,不得谩骂、侮辱,甚至伤

害管理人员。

第六条每个宿舍设宿舍长一名,本舍成员应当服从宿

舍长管理。

宿舍长的主要职责:

1、负责宿舍卫生值日的安排、督促及检查;

2、负责宿舍作息纪律,发现本宿舍有人未按时回宿

舍,应及时查找并向辅导员报告;

3、负责保管与维护配置在本宿舍内的设备、设施。

4、若发现宿舍内存在安全隐患,应及时发出警示并

向主管部门报告;

5、关心同学,同学急病或有异常情况,要及时采取

措施并向辅导员或宿管值班室报告。

第七条为加强管理,凡我院学生必须在学校指定的学

生宿舍住宿。

未经学校同意,不得擅自在校外租房住宿。

第八条宿舍楼内要保持安静,禁止在走廊大声喧哗、打球、打闹以及其它各种有碍他人休息的活动。

宿舍内严禁吸烟、饮酒、打麻将。

第九条自觉遵守作息制度,按时起床、上课、午休、

熄灯、就寝等,未经允许不准早出晚归或夜不归宿。

住宿人

员凡超过晚上11时回来者须出示证件进行晚归登记,说明

原因后方可进入宿舍。

第三章第四章安全防范

第十条住宿人员应自觉维护宿舍安全,增强安全意识

和法制意识,提高防范能力和自我管理能力。

及时劝阻、制

止有损宿舍安全的行为。

发现不安全因素及可疑人员要及时

向宿管员或保卫部门报告。

第十一条发现火灾等事故时,应及时判明情况,采取

报警、撤离现场、灭火等有效措施,最大限度减少损失。

现刑事、治安等案件时,在场学生应保护现场,及时报告保

卫部门及宿管值班人员并协助处理。

第十二条宿舍内严禁赌博;严禁起哄闹事,敲打盆桶,摔瓶子;严禁打架斗殴;严禁播放或传看黄色淫秽光盘、书

刊等不健康内容。

第十三条宿舍楼内严禁私拉、乱接电线;禁止存放和

使用电炉、电热杯、电饭煲、电炒锅、电热毯、电熨斗、电

热棒、电吹风、烫发器、加湿器、饮水机、洗衣机、交流电

台灯及未经批准的台式电脑、电视机等电器。

严禁使用“三

无”(无中文标识、无厂名、无厂址)产品、劣质产品和自

制的用电设备。

第十四条严禁私自拆卸、更换宿舍内电路设备上的任

何装置。

固定式插座只能接一个移动式插座。

不能将电源

线、插座穿过床铺及在床上使用交流电源的电器。

若遇突然

停电,必须及时断开使用中的电器电源。

第十五条宿舍楼内严禁使用明火及液化气灶、酒精炉等;无特殊情况,严禁使用蜡烛;严禁焚烧废弃物。

点蚊香时要把蚊香固定在专用的铁架上,放置在相对空旷的地方,切忌把点燃的蚊香直接放在木桌、纸箱等可燃物上。

第十六条严禁携带管制刀具、易燃、易爆、易腐蚀、有毒、有放射性及其它危害他人或公共安全的物品进入宿舍楼。

第十七条宿舍内不宜存放贵重物品和大量现金。

第十八条未经批准不许异性和校外人员进入宿舍,不得留宿他人。

第十九条学生宿舍楼内禁止发放、张贴各种广告和淫秽图片,不许在宿舍内从事任何形式的经营活动。

第二十条不得将花盆、水桶等重物放在阳台、窗台外侧,防止出现高空坠物;不准向窗外泼水,乱扔杂物;不得站、坐在阳台及窗台上聊天或擦玻璃。

第二十一条住宿人员在离开宿舍时应橱柜上锁,关闭电灯、电风扇等电器,必须关窗锁门。

第二十二条不准在楼道内堆放杂物,不准将自行车停放在宿舍楼门前及楼内,必须保障消防通道畅通。

严禁损坏、移动、挪用消防器材。

第五章宿舍钥匙管理

第二十三条在新生报到注册后发给每人一把宿舍门锁

钥匙,其余由各宿管值班室掌握;衣柜钥匙由住宿学生个人

配备及保管。

学生毕业离校时须打开柜门并交回门锁钥匙。

第二十四条住宿人员应保管好本房间钥匙,不得将宿

舍钥匙借给他人,严禁撬门或私自更换门锁和另加门锁。

丢失门锁钥匙要及时向宿管值班室反映,由后勤管理处统一更换门锁,费用由住宿人员负责。

因丢失钥匙引起的一切后

果由丢失钥匙者负责。

第二十五条无特殊情况,各宿管值班室备用钥匙不外

借,必须借用值班室备用钥匙的,需凭申请人有效证件,经

确认并登记备案后才准予借用。

第六章财产管理

第二十六条宿舍内配置的所有设施、设备均属学院财

产,住宿人员入住时应认真检查设施、设备是否配备齐全及

运行是否正常,如有异常应在当天内向宿管人员反映,由后

勤管理处予以解决。

第二十七条住宿人员有妥善保护宿舍楼内各项设施设

备的责任,应自觉爱护宿舍内配置的床、桌、柜等家具,不

得随意将家具搬出室外或拆装、调换。

学生宿舍内的墙壁和家具设备上,严禁乱涂、乱画、乱刻、乱贴。

所配置的家具及楼内公共设施如有人为损坏,须照价赔偿。

第二十八条入住后,宿舍内配置的设施设备损坏或运

行不正常时应及时向宿管人员报修,属自然损坏的由物业公

司负责修复;人为损坏的由责任人负责赔偿或承担维修费用,

情节严重的可同时给予纪律处分。

不能确定责任人的由该宿

舍全体人员共同承担赔偿责任。

第二十九条住宿人员不得改动宿舍楼内配置的通讯线

路、供水供电、消防等设施设备。

第三十条住宿人员携带贵重或大件物品出宿舍楼时,

要出示加盖学部公章的证明,并在值班室如实进行登记。

第三十一条住宿人员在办理退宿手续时,由宿管值班

人员对宿舍内的公共财物和设施进行检查验收,完好无损的方可办理退宿手续。

第七章环境与卫生

第三十二条入住者应自觉养成讲文明、讲卫生的优良

作风,严格遵守卫生制度,保持宿舍内卫生、整洁和空气清

新。

建立住宿生卫生清洁值日制。

宿舍内公共部分,每天由

值日生清扫整理,应将日常生活垃圾自行倒入垃圾桶,不得

直接清扫到门外。

不允许在书桌、床铺上堆放杂物,床上被褥要叠放整齐。

第三十三条自觉维护公共场所卫生,不准随地吐痰;禁止乱丢垃圾、果皮、纸屑等;禁止往走廊上泼水;禁止将剩余饭菜倒入盥洗池内;禁止在走廊内堆放废弃物和悬挂有碍观瞻的物品。

第三十四条禁止在走廊、公共盥洗间、卫生间的墙壁及门窗上乱写、乱贴、乱画;禁止往墙上蹬脚印;禁止在门前或窗外挂拖把、条帚等。

第三十五条禁止在学生宿舍区饲养宠物。

第三十六条宿舍管理部门将定期对宿舍卫生进行检查,

住宿人员应自觉接受卫生检查和其它查房工作。

第八章用水用电管理

第三十七条住宿人员应节约用水用电,避免出现长流

水、长明灯等浪费现象。

第三十八条已安装用电计量设备的宿舍楼,实行量化

管理,定额供应,以每个宿舍每月30度电的限额指标分配

到各宿舍,所有学生宿舍每年按10个月计算,超过部分由

住宿人员自行负责。

尚未安装用电计量设备的宿舍楼,实行

定时供电制度。

第三十九条夏季天气炎热阶段,将改为全天24小时供电,学生宿舍实行自觉关灯制度。

第四十条严禁私自增加用电设施和违章用水用电。

第九章文明宿舍建设与评比

第四十一条住宿人员应积极主动开展“自我服务、自

我管理、自我教育”活动,创造文明健康的公寓文化生活。

第四十二条学生处会同后勤管理处定期组织检查评比,

对在“文明宿舍”建设中成绩突出的予以表彰、奖励;对违

反住宿管理规定的予以通报批评;对不服从管理、无理取闹、

情节严重且造成不良影响的,将予以行政处分。

第四十三条学生文明宿舍评比条件按照《河北师范大

学汇华学院文明宿舍建设方案》规定执行。

第四十四条凡获得“文明宿舍”称号的宿舍将授予锦

旗一面,给予一定的物质奖励,并参照《学生手册》相关规

定,在评奖、评优中,给予宿舍成员一定的奖励加分。

第八章第十章附则

第四十五条后勤管理处应认真听取住宿人员的合理化

建议和意见,努力完善学生宿舍的硬件和软件设施,增加服

务项目,为住宿人员创造一个文明、整洁、有序的学习和生

活环境。

第四十六条后勤管理处开展的各项工作及活动应尽量

避免对住宿人员的学习和休息造成影响。

第四十七条相关职能部门及各学部辅导员应定期对学

生宿舍内的卫生、安全、消防、学生违规违纪现象进行检查,并在职责范围内对发现的问题进行处理,超出职责范围的及时上报主管领导。

第四十八条对违反上述规定者,视情节轻重,根据

《河北师范大学汇华学院学生违纪处分规定》给予相应的纪

律处分,造成经济损失的应照价赔偿。

第四十九条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学院原有学生

宿舍管理规定及相关条例同时废止。

本规定由后勤管理处负责解释。

 

二00九年十二月十日

汇华学院后勤管理处

学生宿舍管理员聘用制暂行规定

 

为了进一步加强宿舍管理员队伍建设,努力做好后勤服

务工作,根据学院实际,制定本规定。

一、宿舍管理员聘用条件:

1、女性,年龄35—50周岁(有学生宿舍管理经验者

可放宽到55周岁),企事业单位下岗、内退者优先聘用;

2、具有初中及初中以上文化程度,会讲普通话;

3、身心健康、举止大方、作风正派;

4、热爱学生宿舍管理工作,具有一定的管理能力和良

好的服务意识及吃苦精神;

5、遵守学院规章制度,服从统一工作安排和管理。

二、宿舍管理员聘用程序:

1、公开招聘宿舍管理人员;

2、应聘者必须符合上述聘用条件;

3、后勤管理处负责组织面试考核,确定初步人选,安排其上岗试用;

4、经试用合格,报行政处及主管院长审批,签订聘用合同,正式上岗。

三、宿舍管理员的管理:

1、应聘宿舍管理员须填写《汇华学院宿舍管理人员登

记表》,并上交一张近期免冠照片及身份证复印件;

2、应聘人员试用期为一个月,正式聘期为一年。

聘用

期满,合同即行终止。

经双方协商一致,可续订劳务合同;

3、由后勤管理处负责对宿舍管理员进行岗前培训及日

常管理。

四、宿舍管理员的解聘:

(一)宿舍管理员凡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终止劳务合

同,予以解聘。

1、严重违反学院规章制度或触犯刑律者;

2、多次违反劳动纪律,或服务态度恶劣、工作严重失

职,经教育不改者;

3、一个月之内请病、事假十五天以上或旷工满两天者;

4、因病经医院确诊,不适宜继续工作者。

(二)被解聘人员须在接到通知的次日内办清交接手

续。

五、宿舍管理员的辞职:

1、宿舍管理员辞职需提前三天写出书面申请交后勤管

理处办公室;

2、辞职人员须在接到批准通知的次日内办清交接手

续。

六、宿舍管理员的工资待遇:

宿舍管理员工资结构:

岗位工资、院龄津贴、奖金。

(一)岗位工资:

参照石家庄市工资标准,按月发放。

试用期期间发岗位工资。

(二)院龄津贴:

每在学院工作满一年,发院龄津贴

30元/月。

(三)奖金:

根据《汇华学院后勤管理处学生宿舍管理

员考核奖惩条例》相关规定发放。

七、保险:

在本人自愿的基础上为符合条件的宿舍管理

员缴纳相关保险。

八、本规定自颁布之日起执行。

(保洁员的聘用参照上

述规定执行)。

 

二00九年十二月十日

 

汇华学院后勤管理处

学生宿舍管理员工作职责

一、遵守职业道德,熟知《河北师范大学汇华学院学生

宿舍管理规定》的具体内容,并在日常工作中认真执行。

二、全天二十四小时值班,准时到岗并做好交接班工作,

按规定时间开、关楼门及电源。

认真填写值班记录,如借用

钥匙登记、晚归学生登记、亲属留宿登记等。

坚持谁当班谁

负责的原则。

三、负责本宿舍楼的安全防范工作,建立住宿学生个人基本情况信息卡,熟悉各学部、各专业、各年级住宿学生分布情况。

严格控制异性及校外人员进入楼内。

做到定时检查巡视,及时发现问题,及时处理或上报。

四、检查各宿舍执行管理规定的情况,维持宿舍区良好

的生活秩序。

督促学生遵守作息时间,保持宿舍的整洁和安

静。

教育并制止学生在宿舍内传销或经商,坚决杜绝赌博、

吸毒、传播黄色物品、违章用电、擅自留宿等现象。

对违纪

学生进行批评教育,情节严重的及时向后勤管理处办公室反

映。

五、妥善管理学院配置的床、桌凳、衣柜、电话、窗帘

及其他内部设施,做到账物相符,使用、保管责任落实到各房间宿舍长。

六、负责宿舍卫生检查,定期公布评分结果。

七、检查公寓楼内楼梯、走廊、阳台、卫生间、盥洗室

等公共场所的卫生状况,随时督促保洁员加以改进。

八、检查公寓楼内公共部位的门窗、水电、照明、供暖、

消防等设备设施状况,发现问题及时联系维修。

九、注意保持消防通道畅通。

清楚消防设施和器材的布

局,掌握其使用方法,熟悉报警电话号码。

如出现火情须及时报警和组织人员疏散。

十、公寓楼内出现突发事件、刑事或治安案件,迅速向

主管部门报告,同时报警,并注意保护现场。

因管理员失职造成经济损失要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十一、关爱学生,加强沟通,主动、热情为学生服务,尽

力帮助学生解决困难,做到文明管理、服务育人。

 

二00九年十二月十日

 

汇华学院后勤管理处

学生公寓保洁员工作职责

 

一、严格执行《汇华学院学生宿舍管理规定》等相关规章

制度,服从后勤管理处的统一安排,负责指定区域内的卫生

清洁和卫生管理工作。

二、遵守劳动纪律,熟知本岗位的工作任务与要求,关注

自身和他人安全,明确服务宗旨,讲究工作效率,为住宿学

生提供一个清洁、整齐、文明的生活环境。

三、在责任区内,严格按照规定程序工作:

拖擦走廊、楼

梯、卫生间、盥洗室每天上、下午各一次;揩擦楼梯扶手每

天一次;擦拭门窗及走廊附属物每周至少一次;清扫墙壁每

月至少一次。

做到地面干净,无杂物;墙面光洁,无污渍;

玻璃明亮,无灰尘;洁具清爽,无异味;道路畅通,无堆积

物。

四、随时清理责任区内的广告等张贴物。

每天及时清扫和

收集垃圾,并将垃圾运到指定地点,保证楼内生活垃圾日产日清。

五、在每天固定两次打扫之外,需要每小时巡视责任区一

次,保持卫生清洁。

巡视期间发现消防、水、电、暖设施及

门窗、卫生洁具等损坏,水池或便池堵塞,要及时处理或报

修。

六、进行消毒或使用化学药剂、盐酸等须提前向本楼住宿人员发出通知。

七、爱护公共设施,正确使用并妥善保管清洁用具。

随手

关灯、关水,最大限度节约资源。

八、尊重、爱护学生,对于乱扔、乱倒垃圾,违反规定的

学生要进行耐心细致的说服教育,不得与其发生冲突。

九、诚实守信,拾到财物要及时交公,对学生掉落的衣物

可收好交本楼值班室妥善处理。

十、服从大局,配合宿舍管理员做好本楼的安全防范等工

作,完成后勤管理处临时调配的工作任务。

 

二00九年十二月十日

 

汇华学院后勤管理处

学生宿舍管理员岗位考核奖惩条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严明纪律,建立健全奖惩分明的人事管理机

制,增强宿舍管理员的责任意识,维护学院正常的工作秩序,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对宿舍管理员的奖励与处罚应当坚持公正、

公平和奖惩严明,赏罚有度的原则,坚持精神鼓励与物质

鼓励相结合,教育与惩罚相结合的原则。

第三条本条例适用于全体宿舍管理员和领班。

由后勤

管理处组织实施。

第二章奖励

第四条对宿舍管理员的奖励分为表扬、通报嘉奖、记

功、记大功和授予先进工作者称号。

在给予上述奖励时,可

同时发给一次性奖金。

第五条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将酌情给予奖励,并

发给一次性奖金50—500元。

1.一贯认真履行岗位职责,严格遵守学院各项规章制

度,在宿舍管理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

2.关爱所辖区域的学生,视学生如亲人,为学生提供

优质服务,深受广大学生拥戴;

3.在加强管理改进服务方面,积极提出合理化建议,

被学院采纳,并取得一定成效;

4.发现事故隐患,及时采取措施,有效防止重大事故

发生;

5.挺身而出,及时中止已发生的案件或事故,为保护

学生人身安全,使国家、学校、师生财产免受重大损失的见

义勇为行为;

6.工作中敢于坚持原则,主持正义,对弄虚作假、违

法乱纪、徇私舞弊等行为大胆揭发、勇于斗争有显著功绩;

7.为破获重大案件提供重要线索。

8.品德高尚,拾金不昧。

9.在其它方面做出突出成绩。

第三章处罚

第六条对宿舍管理员的行政纪律处分分为警告、严重

警告、记过、留用察看和辞退。

在给予上述处分的同时,可

酌情扣发奖金。

第七条凡有下列行为之一者,给予警告处分,扣发奖

金20—50元。

1.一个月内迟到早退累计达三次;

2.经提醒仍不按规定着装、不配戴胸卡或仪容不整;

3.交接班无记录,或出现推诿、扯皮现象;

4.值班时间擅自换岗、串岗、离岗及聚众闲聊;

5.值班时间办私事、吃零食、阅读小说等或从事与

工作无关的事情;

6.在工作场所高声喧哗、吵闹、粗言秽语,扰乱宿

舍安宁或随地吐痰、乱扔烟头、纸屑等;

7.值班期间粗心大意,致使异性或校外人员进入宿舍楼内;

8.因服务态度、工作失职等原因被学生投诉并核查

确切的;

9.对学生违纪违规行为不制止,不教育,听之任之;

10.无正当理由不服从工作安排和管理,影响工作正

常开展;

11.同事之间相互谩骂吵架,造成不良影响;

12.对所辖区域内发生的非正常情况未及时报告,

或对学生反映的公共设施需维修的问题,在24小时内

没有报修。

第八条凡有下列行为之一者,给予严重警告或记过处

分,扣发奖金50—100元。

1.在一个月之内再次出现上述第七条所列行为之一者;

2.违反职业道德,工作作风懈怠,工作态度恶劣,造成不良影响;

3.一个月内迟到早退累计三次以上或有旷工情节;

4.白天值班时间睡觉;

5.私动学生宿舍物品或将学生遗留钱物据为己有;

6.损坏公物,情节较轻;

7.因玩忽职守造成轻微事故或财产损失500元以内的;

8.在工作场所私自出售或收购物品;

9.在处理问题时,方法简单、粗暴、与学生发生争吵;

10.在员工中拉帮结派,搬弄是非,破坏团结;

11.酗酒后上班或值班时间饮酒;

12.对其他员工出现的重大问题知情不报,故意包庇;

13.参与迷信活动,造成不良影响

第九条凡有下列行为之一者,给予留用察看处分或辞

退,扣发奖金100—180元。

1.在一个月之内再次出现上述第八条所列行为之一者;

2.利用职权徇私舞弊、或要挟报复学生及同事;

3.工作失职,出现重大差错,造成事故或财产损失

500元以上;

4.多次酗酒、参与赌博或打架滋事;

5.蓄意损坏学院或他人财物;

6.对同事恶意中伤、诬告,造成较大伤害;

7.对重大隐患问题、安全事故擅自处理,隐瞒不报;

8.对突发事件应急处理不当,措施不利,造成严重

损失;

9、散布流言蜚语,误导学生,制造事端;

10.组织迷信活动,造成恶劣影响。

第十条凡有下列行为之一者,予以辞退,扣发全部奖金。

1.多次违反规章制度,屡教不改;

2.盗窃学院或师生财物;

3.利用学院名义招摇撞骗,行贿受贿,或以不正当手段谋取私利;

4.侮辱、谩骂、恐吓、殴打学生或同事;

5.参加非法组织,或组织及煽动罢工、斗殴、聚众

闹事;

6.因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而受到司法机关处罚。

第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从重处分:

1.在二人及二人以上的共同违规违纪行为中起主要作用的;

2.隐匿、伪造、销毁证据的;

3.串供或阻止他人揭发检举、提供证据材料的;

4.包庇同案人员的。

第十二条凡因宿舍管理员行为造成学院或他人经济损

失的,由责任人承担相应经济责任。

第四章附则

第十三条本条例未尽事宜可参照上述条款酌情处理。

第十四条对宿舍管理员的奖励或处罚,均由后勤管理

处办公室开具《奖惩通知单》。

《奖惩通知单》一式两份,一份交当事宿舍管理员,另一份由宿舍管理员本人签字,后勤管理处归档。

第十五条后勤员工对宿舍管理员所受奖惩如有异议,

应于决定形成后三日内进行反映或申辩。

第十六条本条例由后勤管理处负责解释,自颁布之

日起执行。

二00九年十二月十日

汇华学院后勤管理处

学生公寓保洁员岗位考核奖惩条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严明纪律,建立健全奖惩分明的人事管理机

制,进一步强化保洁员的服务意识,加强日常管理,制定本

条例。

第二条对保洁员的奖励与处罚应当坚持公正、公平

和奖惩严明,赏罚有度的原则,坚持精神鼓励与物质鼓励

相结合,教育与惩罚相结合的原则。

第三条本条例适用于全体保洁员和领班。

由后勤管理

处组织实施。

第二章奖励

第四条对保洁员的奖励分为表扬、通报嘉奖、记功、

记大功和授予先进工作者称号。

在给予上述奖励时,可同时

发给一次性奖金。

第五条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将酌情给予奖励,并

发给一次性奖金50—500元。

1.一贯认真履行岗位职责,严格遵守学院各项规章制

度,在保洁工作中,做出突出成绩;

2.关爱所辖区域的学生,视学生如亲人,为学生提供

优质服务,深受广大学生拥戴;

3.在改进服务方面,积极提出合理化建议,被学院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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