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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建议书文字
技术方案建设书
第一部分拟提供工程的系统方案的构成、功能和特点
一、项目概况
本工程为国道307线旧关隧道位于山西省阳泉境内,为单洞双向通行二级公路,起点桩号K389+900,终点桩号K391+440,于2009年11月正式开通运营,隧道全长1540米,设计行车速度为60km/h,行车道宽8米,净高6.93米,建筑界限高度为5米,监控等级为A级。
二、工程范围
本项目机电工程主要包括路基工程、安全设施及预埋管线工程、隧道通风系统工程、供配电及照明系统工程、消防系统工程、隧道监控系统工程以及通信工程。
三、气候气象
项目区属于温带大陆性半干旱气候区。
由于受复杂地形的影响,区内气候差异较大。
冬夏长,春秋短,四季分明,日照比较充足,昼夜温差较大。
根据相关气象资料,阳泉市最冷月是1月份,极端最低气温-19.1℃。
四、设备的工作条件
机电系统和设备在工程实施中应考虑到现场环境条件。
1、除非另有说明,设备的工作条件和测试条件为:
温度:
-25℃~+60℃相对湿度:
20%~95%机房和控制室内装有空调,机房内设备工作时设备的工作条件和测试条件为:
室内温度为:
20°C±2°C相对湿度:
40%~70%
2、考虑到某些设备可能出现在更严格的环境条件下工作的情况,所有设备应能在短时间出现的低温、高温和高湿度环境条件下工作。
3、我方在考虑系统设计细节以及设备安装与保护时,应把下列外部因素考虑进去。
1)水:
设备均能接受来自各个方向的溅水,因为它们一般是安装在公路道路沿线。
2)尘埃:
安装在公路道路沿线的设备暴露于大量尘埃之中。
3)腐蚀性或污染性物质:
安装在外场的设备易遭受环境腐蚀或污染,尤其是酸雾与汽车废气等。
4)机械应力:
除了管线和光、电缆线路外,道路沿线安装的所有设备都可能遭受大的冲击和振动,其频率介于10~50Hz之间。
5)植物或菌:
附着在设备上的植物和菌的作用可能会造成设备损坏。
6)动物:
动物(如昆虫、鸟,特别是鼠)可能会造成设备损坏。
7)电磁、静电或电源:
包括同时出现的寄生电流、感应电流、电磁辐射和静电作用。
本项目我方应熟悉下列情况,特别是那些妨碍系统正常运转的因素。
金属元件:
道路沿线或站房附近的供电线路。
道路沿线或站房附近的供电线路
公路附近的高压或中压电线
8)太阳辐射:
室外设备长期承受高强度的太阳辐射,并有可能产生感应电压。
9)雷电:
本我方将保护外场设备和敷设的电缆免受雷电袭击和由于设备安装的位置而产生的危险。
10)风力:
安装的设备将能抵抗50m/s以下风速,能在40m/s以下风速时正常工作。
11)发霉:
不能使用会促进霉菌生长的材料。
12)冲击:
设备组件将能够经受得住在工作台上进行修理工作时很可能会出现的敲击和摇振。
13)振动:
设备将能够经受得住来自过往车辆产生的振动作用。
4、本合同采购的所有设备应能在本公路现场环境条件和正常操作程序下,响应并满足招标文件所列技术指标和要求。
我方应注意到可能遇到的各类现场环境条件,确保提供的各种设备零部件能够在该种条件下工作正常,使用寿命长。
四、设备现场检查或检验
每批货物运抵现场后,我方应在3日内向监理工程师提交验货申请,验货申请应至少包括货物运抵时间、存放地点、检验类别(即对货物哪些方面检验)、检验条件(包括检验工具等),同时我方还需提供合同供货清单、本批货物的装箱单、运单、合格证、报关单(如果有)等三证作为附件。
监理工程师接到我方申请后,将会对货物进行现场检查或检验,在检验现场,我方要提供检验工作所需的劳力和工具。
对进口设备,项目部应提供商检部门出具的检验报告,此报告作为进口货物是否为业主接收的依据,检验报告的肯定结果并不免除我方承担货物存在隐含缺陷的责任;对国内设备或材料,项目部应按监理工程师规定的抽检频率和批次送至国家认可(国内)的检测机构进行检测并出具检验报告,对于不能送检的设备应提供厂商提供的型式检测报告,如检验与合同要求相符,监理工程师应及时签认并作为国内到货验收并支付的依据之一。
到货验收的签发不免除我方照管货物的义务,也不免除我方承担货物存在隐含缺陷的责任。
如果经检验货物与合同要求不符,监理工程师部将以检验报告为依据,向我方发出处理通知。
我方应采取积极行动调换与合同要求相符货物或取得足够证明文件,说明该货物满足合同要求。
4.1现场检查
1、在运输途中或在工地上受损的产品监理工程师有权予以拒绝或要求我方更换,业主不须负担因此而带来的额外费用,也可不考虑因此而延长的工期。
2、在本合同中选用的国外设备产品,我方在现场交货并检查时应有业主和监理工程师的代表在场。
设备开箱时,我方将在监理工程师的监督下对设备进行加电测试以确认在运输过程中无损伤,我方应对在检查中所提到的损坏和缺点进行修正。
4.2质量保证
1、厂商资格机电设备、材料供应厂家至少都具有5年制造这种设备、材料的经验。
电子设备、材料厂家至少都具有5年的实践,并具有质量保证体系ISO9000认证。
2、铭牌
各项设备均附有铭牌,注明厂商名称、生产日期、设备出厂编号或产品系列号与型号。
3、材料与工艺
1、除非在技术规范中另有规定,所有设备、材料及工程中使用的产品都是新型的编目标准产品,其等级适用于本工程。
具有商标名称、制造或分类号的任何设备材料、产品或专利工艺只能认为是具有一定的质量标准,本技术规范中另有规定者例外。
当然,我方也可采用质量不低于技术规范要求的设备、材料、产品或工艺,但需经监理工程师的书面批准。
2、我方将尽量避免相邻部件使用不同电气性能的金属,如不能避免,其电化学电位差将不超过250mv。
如达不到此要求,则其中一种或两种接触面将加电镀,或另外加工使电位差降低至符合要求,或采用批准的方法使两种金属互相绝缘。
3、本合同内的所有工作将按最合理的工艺技术来完成。
监理工程师有权以书面形式向我方提出撤换他认为技术不熟练、工作不细致或不称职的任何雇员。
第二部分对技术规范的响应
一、安全设施与预埋管线
一般要求
1.道路交通标志(第
(1)和
(2)条修改如下)
(1)道路交通标志按《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GB5768-2009)和《道路交通标志板及支撑件》(JT/T23827-2009)的规定办理。
(2)道路交通标志的反光方法及反光膜级别,应符合图纸规定,如无规定时,应根据不同道路等级和标志类型,按《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GB5768-2009)附录
2、道路交通标线包括各种路面标线、箭头、文字、立面标记、突起路标、防撞桶等,应按照图纸及《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GB5768-2009)的规定设置,标线涂料应符合《路面标线涂料》(JT/T280-2004)的规定。
厂商生产的标线涂料需通过持有CMA标志的国家授权的质量监督、检测机构进行的型式检验,并取得由其颁发的交通标志批量生产许可证,标线涂料产品检测合格证。
二、道路交通标志
(1)立柱
立柱所用的钢板、角钢及槽钢应符合本规范第414节所列标准。
凡钢管外径在152mm以下(含152mm)的立柱,采用普通碳素结构钢焊接钢管,并应符合《碳素结构钢》(GB/T700-2006)的要求;凡钢管外径在152mm以上的立柱,采用一般常用热轧无缝钢管,并应符合《结构用无缝钢管》(GB/T8162-2008)的规定。
(2)标志板
标志板应符合《道路交通标志板及支撑件》(GB/T23827-2009)的规定。
标志板采用铝合金板制造时,应符合《一般工业用铝及铝合金板、带材第
3部分:
尺寸偏差》(GB/T3883.3-2006)和《一般工业用铝及铝合金板、带材第1部分:
一般要求》(GB/T3883.1-2006)的规定。
采用薄钢板制造时,应符合《冷轧钢板》(GB/T708-2006)和《连续热镀锌薄钢板和钢带》(GB/T2518-2008)的规定。
标志板背面的滑动槽钢和三角钢可采用铝合金挤压型材制成,并符合《工业用铝及铝合金热挤压型材》(GB/T6892-2006)的规定。
标志板所用铝合金板其最小厚度应不小于2mm。
(3)标志面
标志面逆反材料要求均GB/T23827-2009)中最新规定的要求修改。
604.03施工要求
(1)所有标志板应由铝合金板加工制成,除尺寸大的指路标志外,不允许拼接。
所有标志板均采用3004型铝合金板制作标志边缘均采用卷辚加固,滑动槽铝用铆钉铆固在标志板上,铆钉头应打磨平滑。
考虑到大型指路标志在制造、运输、安装过程中的困难,厂家在制造过程中,应在监理工程师指示下,根据标志板面设计的具体情况采取适当分割的办法来制造。
可以分别粘贴反光膜,分别运输,在安装时可按标志板拼接设计中规定的方法拼接。
大型指路标志最多只能分割成4块,并应尽可能减少分块数量。
标志板的拼接应采用对接,接缝的最大间隙为1mm。
所有接缝应用背衬加强,背衬与标志板用铆钉连接,铆钉的最大间距应小于200mm,背衬的最小宽度为50mm,背衬的材料与板面板材相同。
(2)所有钢构件镀锌处理应符合如下要求:
a.所有钢构件均应先加工制作,后热浸镀锌,严禁镀锌后加工。
b.标志支撑结构(包括:
立柱、横梁、法兰盘等)应按规范规定进行热浸镀锌处理,镀锌量为600g/m2,热浸镀锌所用的锌应为《锌锭》(GB/T470-2008)中牌号为Zn99.995的规定,镀锌量不小于99.995%。
三、通风系统
3.1概述
3.1.1工程范围:
国道307旧关隧道全长1540米,为单洞双向通行二级公路,设计行车速度为60km/h,行车道宽8米,净高6.93米,建筑界限高度为5米,本标段通风系统工程包括隧道新增射流风机、风机现场开断箱、线缆的制造、采购、运输、仓储、试验、安装、调试、提供资料、试运行、缺陷责任期、培训、开通、竣工图和测试资料等内容。
通风系统包括主要设备有:
1、隧道射流风机(含消声器、安装吊架);
2、风机现场开断箱(含制动单元、热释放电阻箱、接配线等);
3、线缆;
4、技术规范中未提到,但为完成本项目所需的其它附属材料和工作。
3.2.通风系统目标及要求
1、除非另有规定,所有设备的设计和制造应符合最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GB)或IEC标准,如无中国国家标准和国际通用标准可参照的部分,可选择能代表最新、最先进水平的其他标准(如欧洲、美国的相应的标准),无论采用何种标准,我方应明确提出各项设备所遵循的标准名称及标准内容。
2、隧道通风风机应采用最新颁布的中国国家标准进行设计生产。
3、无论我方按何种标准设计、施工、验交,都必须保证隧道通风设施可靠的工作,满足本规范的操作、使用要求和系统功能要求。
4、通风系统在工作时,应能满足设计车流量(正常行驶时,通风计算车速Vt=20~60km/h;交通阻滞时,通风计算车速Vt=10km/h,阻滞长度不超过1000m)的通风要求,并使隧道内空气达到规定的污染空气稀释标准和火灾工况的排烟要求。
5、通风系统应具有现场对射流风机正转、反转和停机操作功能。
6、通风系统应能根据CO-VI实测值及阈值由本地控制器对风机配电箱内的交流接触器控制,实现射流风机的正转、反转和停机远程自动操作。
7、设备的金属构件表面除了按招标文件规定的加工装配要求或电镀表面以外,
都应进行先进的满足工况要求的防腐处理。
设备运抵现场装配时,如因包装不良造成防腐表面和油漆碰损,由我方负责修补。
8、我方应保证在系统中各设备之间接口的相互配合方面不出现任何问题。
其零件也必须是可互换的。
所有设备应根据技术条件及有关标准进行试验,并提供国家级有效的试验报告和合格证,我方应保证产品质量,各项性能指标应完全所规定的条件。
9、我方应按合同条款、技术规范及经批准的图纸及有关文件,进行各项准备工作,实施并完成与本合同段工程有关的一切设备施工和服务,以保证有效地完成本合同段工程合同的全部工作项目,提供本工程所需的全部高质量的工程。
所有工作均应使业主和监理工程师满意。
10、我方选用的通风系统产品应保证其安全性和耐久性等要求。
11、若我方按照过去的工作及工程实践经验,发现某些为完成本项工程必须的配套设备、材料、工具和工作等,在本技术规范及相应的设备和材料清单中均未提到,我方应在本次招标商务文件所规定的期限之前,向招标人提请澄清。
否则,这些配套设备、材料、工具和工作将被视为已包含在我方的投标报价中。
12、我方递交其有效投标文件的行为,被视为已经对本技术规范进行了深入的理解,且充分领会了本技术规范中所提到的工程整体、分系统、设备及材料等所需满足的功能和性能要求,包括与之相关的联调所需的任何工作,均视为承办人无条件接受。
3.2系统构成
3.2.1.通风系统技术参数
本项目设计初采用的通风标准为部颁《公路隧道通风照明设计规范》
(JTJ026.1-1999),而本次改造设计需执行《公路隧道设计规范》第二册交通工程与附属设施(JTGD70/2-2014)和《公路隧道通风设计细则》(JTG/TD70/2-02-2014),
并需按新标准进行需风量测算,并结合现有风机配置和预埋实际情况,在尽量节约综合工程造价的基础上酌情调整风机配置。
(一)规范中CO设计浓度要求:
CO设计浓度要求
机动车专用隧道
隧道长度
≤1000
≥3000
δcm3/m3)
150
300
人车混合隧道
隧道长度
所有隧道
δcm3/m3)
70
VI设计浓度要求
计算行车速度(Km/h)
vt≥90
60≤vt<90
50≤vt<60
30<vt<50
vt≤30
K(m-1)
0.0065
0.065
0.0070
0.0075
0.012
烟尘设计浓度若大于0.012时需采用交通管制或关闭隧道等措施。
(三)规范中换气要求:
隧道内换气频率不应低于每小时3次,采用纵向通风的隧道,换气风速不应低于1.5m/s。
(四)规范中阻滞交通时换气需求:
交通阻滞时阻滞段的平均CO设计浓度可取150cm3/m3,平均VI设计浓度可取0.012m-1,阻滞段计算长度不宜大于1000m,经历时间不超过20min,二级路阻滞段内平均车速不大于10km/h,阻滞段外按照40km/h、30km/h、20km/h测算,计算时考虑阻滞段外上坡车辆行驶速度低于下坡方向一个数量级进行测算。
(五)火灾排烟需求:
新规范中要求火灾时工况车速宜按照0km/h考虑,火灾排烟时风速可按2m/s-3s/m取值,与旧规范要求基本一致,区别仅在于新规范要求火灾排烟设计时应考虑火风压的影响,而按照新规范要求,长度L>2000m的二、三、四级公路隧道应设置火灾机械防烟与排烟系统,长度≤2000m的隧道未做出硬性要求,仅在条文说明中有所列及,由于本项目改造后隧道内风机数量已达到饱和,且阻滞交通环境下风机需求量较大,所以本项目隧道改造时不再进行火灾排烟通风验算。
同时,原有隧道通风系统已考虑火灾排烟需求,已安装的风机是运营通风和排烟通风兼用风机,因此不再对原有风机耐温要求、供电线缆、控制方式是否满足现行规范进行验证。
(六)养护维修作业需求:
由于本隧道为单洞双向交通,且具有运营期间交通量大,大型车辆多的特点,因此边运营边养护对交通通行影响较大,对管养人员人身安全威胁程度较高。
同时,由于本次改造后隧道内射流风机数量基本以饱和,运营期间养护作业段空气中CO允许浓度不满足标准,所以要求本次改造后若对隧道养护作业,需在隧道交通量最低的时间段进行道路封闭作业。
(七)通风设计技术参数
通风设计技术参数表
项目
单位
参数
行车方向纵坡
K389+900至K398+900段为0.91%
K398+900至391+440段为0.65%
平均海拔标高
m
635
净空断面积
m2
59.6
断面周长
m
30
隧道断面当量直径
m
7.95
路线设计车速
km/h
60
夏季隧址平均气温
℃
25
隧道摩阻系数
λ=0.02
自然风速
m/s
阻力风2.5
大型车混入率
%
33.9%
隧址设计气压
kN/m2
94.22
隧址处空气密度
kg/m3
1.2
基准排放量
烟尘:
2.0㎡/(veh*km)
CO:
0.007m³/(veh*km)
(八)隧道通风用风机数确定通过计算隧道自然通风阻力、隧道交通风和通风阻力,考虑各种工况下风机需求,计算得隧道内风机配置数量。
各工况下风机数量表
车速
风机数
60Km/s
6
50Km/s
7
40Km/s
6
30Km/s
6
20Km/s
6
阻塞段外40Km/s
18
塞段外30Km/s
13
阻塞段外20Km/s
12
本项目采用全射流纵向式通风方式,射流风机每2台为一组,安装在隧道建筑限界以上的拱顶下方,每台风机由风机供货商提供的安装附件安装在隧道二次衬砌的风机安装支架上,射流风机选用φ900mm型可逆射流风机,电机功率18.5KW,电源为三相380V。
3.2.2.相关标准与规范
风机的设计、制造、包装、运输、安装、测试、试验等应当遵照下列标准的最新版本(但不限于下列标准):
1、《公路隧道通风设计细则》(JTG/TD70/2-02-2014)。
2、《公路隧道设计细则》(JTG/TD70-2010)。
3、GB50217-2005《电力工程电缆设计规范》。
4、JB/T10489-2004《隧道用射流风机技术条件》。
5、JB/T10281-2001《消防排烟风机技术条件》。
6、JB/T6891—2004《风机用消声器技术条件》。
7、JB/T6444—2004《风机包装通用技术条件》。
8、GB/T19761-2009《通风机能效限定值及节能评价值》。
9、GA211-2009消防排烟风机耐高温试验方法。
10、GB/T19843-2005《射流风机性能测试方法》。
11、GB/T10178-2006/ISO5802:
2001《工业通风机现场性能试验》。
12、JB/T6445—2005《工业通风机叶轮超速试验》。
13、GB50231-2009《机械设备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通用规范》
14、JTGF80/2-2004《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第二册机电工程。
我方采用除上述之外的其它被承认的国外标准(IEC、BS、AMCA等)。
3.3.射流风机
3.3.1.射流风机配置要求
1、我方提供通风系统射流风机及配套的叶轮、风机罩、电动机、2个消音器、安装吊架、减震器、防护网等配套设施的设计、制造、出厂试验、包装及运输、安装、调试、试运行、售后服务等全过程的工作,并在交工后两年内,对设备及安装质量的免费维修负责,并正确安装和接线调试。
2、射流风机投标单价中应包含下列项目及其费用:
1)两年风机维护所需耗损件(清单及价格)。
2)系统日常维护用的仪器及工具。
3)备品备件产地和订购时预计交货周期、地点。
3.3.2.技术要求
1、我方应提供符合国家标准及本规范中技术性能要求的隧道射流风机及其配套产品。
2、射流风机应采用隧道专用可逆射流风机,轴承、叶轮、叶片和叶毂应选用业内知名品牌的组件。
1)叶轮采用可调节式,流线型表面,翼型剖面。
2)叶片在现场应能方便准确地安装,叶片的调节无须拆下叶轮。
叶片的材料和结构应能满足在气流温度为250℃的条件下连续工作1小时以上的要求。
3)对于各种叶片角度和工作条件,风机都应用可靠的锁定装置将叶毂转子与电机轴连接起来。
4)叶轮、叶毂、叶片应用铝合金制造,或者用能适应其规定的工作转速、温度、压力和流量的其它合金材料制造。
5)射流风机反向风量与正向风量之比不小于95%。
6)在额定转速下,风机的实测流量、出口风速、推力及推力功率比不得低于规定值的95%。
3、风机外壳
1)风机壳体应用大于或等于6mm厚的焊接钢板制成,进行必要的加强,并用法兰方式连接起来。
风机外壳(或罩子)、风机安装吊架等所有钢制部件,应进行热浸镀锌处理或其它等效处理,镀锌层厚度不得小于65μm。
2)应有为现场安装和拆卸用的足够数量的固定吊耳。
3)在风机外壳的最低位置应设置排水孔,并设置盖子封闭排水孔。
4)壳体应具有便于调整和更换叶片或电机的检修门。
4、安装吊架
1)风机安装吊架的制造应当考虑到风机(含消音器等附属部分)的重力、水平推力及风机在转动时产生的波动载荷,可采用刚性或柔性吊架,并且应当便于维修拆卸和重新安装。
承包商应认真核对风机安装现场的实际情况,以使随风机配套提供的风机安装吊架符合隧道实际的安装条件(包括外型、隧道净空限界条件和荷载条件),并满足有关规定。
2)风机安装吊架上应设有减、隔振装置,以防止振动传播到隧道衬砌上。
3)最终吊架结构强度、尺寸、材质应根据最终选用风机动载、净空要求联合风机设备厂家综合确定,我方在选定风机时应充分考虑到上述因素对风机报价的影响。
4)所有螺栓、螺母应用GB1220—84lCr13或BS970的316S16级不锈钢制造,并且在维修时要易于拆卸。
5、消声器
1)采用管式消声器,安装于风机外壳两端,并保证良好配合。
2)管式消声器外壳由热镀锌钢或其他等效强度材料制造,内部衬以矿物棉隔音材料,内层宜为多孔不锈钢或其他特效材料。
3)充填的隔音材料应不易燃烧,无虫害危险,能抗潮湿,在高温下不产生有毒气体。
4)内表面应当防止在各种工作条件下气流引起的纤维颗粒的侵蚀。
5)除了多孔内表面以外,消声器的所有其它部件都应涂以与风机相同质量的保护层。
6)使用的各种材料应能适应具有腐蚀性的隧道环境。
6、电机
1)电机的设计、制造应符合GB755-2008《旋转电机定额和性能》、GB1032-2012《三相异步电动机试验方法》、GB/T12665-2008《电机在一般环境条件下使用的湿热试验条件》、GB10086-2000《电机的机械振动测量、评定及极值》、IEC34-9《电机噪声限值标准》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或有关国际标准有关规定。
2)采用三相鼠笼式电机,软起动方式。
3)电机额定电压为三相380V/50Hz,在电压为额定供电电压的80%、频率为48Hz~51Hz范围内时,电机能使设备从静止到额定转速进行加速运转。
当外电电压为额定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