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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日本

第二节日本

一、日本的原始社会

1、史前文化

日本列岛原是亚洲大陆的一个半岛,由于地壳的变动,在距今约1万年前最终与大陆分离,形成由北海道、本州、四国、九州4大岛和几百个小岛连成的弧状列岛。

早在旧石器时代,日本已有人类生存。

他们靠狩猎和采集为生,知道用火。

距今1万年左右,日本开始进入新石器时代。

在新石器时代遗址中,大量出土有草绳样花纹的陶器,称绳纹陶器,相应的时代称绳纹文化时代。

他们的主要生产工具是石器,有打制和磨制两种,但弓矢已广泛使用。

在绳纹时代晚期,西日本开始出现原始农业、生产稻、麦、粟等。

绳纹时代的日本社会,大致处于母系氏族公社阶段。

公元前3到2世纪,日本进入弥生文化时代。

由于它首先发现于东京都文京区的弥生町,其器物多为陶器,故称弥生式陶器。

弥生文化受到汉文化的强烈影响。

汉代的水稻种植技术和铁制工具经朝鲜半岛或直接东渡传入日本,使农业和手工业得以迅速发展。

生产力的提高促进社会分工,使父权制渐渐取代母权制,出现私有制和阶级的萌芽,开始向阶级社会过渡。

2、国家的形成与发展--------邪马台国

公元前1世纪,日本出现许多小国。

《汉书·地理志》记载:

"乐浪海(东海)中有倭人,分为百余国,以岁时来献见云。

"

公元1世纪末2世纪初,在九州北部兴起日本列岛第一个强大的奴隶制国家政权邪马台,统治附近20多个小国。

女王叫卑弥呼,由其弟辅佐治国。

邪马台国有法律和刑罚、官僚机构,"其犯法,轻者没其妻子,重者灭其门户及宗族。

"

邪马台以农业为主,"种禾稻、苎麻、蚕桑"。

手工业以酿酒、冶炼和纺织比较发达。

外交方面,邪马台与曹魏和新罗建立友好关系,与曹魏的使节往来不断。

239年,日本使节到洛阳,魏明帝授予卑弥呼"亲魏倭王"称号。

3世纪中叶以后,中国与邪马台国内多事,双方往来中断。

不久,邪马台国亡。

公元3世纪,在近畿一带兴起古大和国(map)。

大和国经济发达,国力强盛,当邪马台与曹魏频繁交往的同时,大和可能同长江下游的吴国有联系。

大和国统治者欢喜修建巨大的陵墓,所以在日本史上被称为"古坟时期。

大约4世纪末5世纪初,大和国基本完成日本的统一,控制了西至九州、东达关东的广大地区。

5世纪时期,大和国先后实行氏姓制度和部民制度。

氏姓制度是贵族阶级内部的制度。

大王根据贵族的出身和在统一过程中的功绩,授予氏姓;只有拥有氏姓者,才能担任官职。

在中央葛城、平群、三轮等氏组成最高执政机构,中臣氏、忌部氏掌管祭祀,大伴、物部和久米等氏主持军事,苏我氏总管财政。

地方设国造、县主、稻置等官,一般委派有直、君氏姓的人担任,重要地区由有臣、连氏姓的人担任。

部民制是劳动者的组织制度。

大和国的劳动者,按专业技术和贵族需要编成不同的部,其成员称部民。

主要有从事手工业生产的品部,从事农业生产的田部和负责政府机关事务的杂部,而每大部又包含众多的小部.各种部民,就隶属关系说,可分为公、私两种。

公部的民众直属朝廷,私部民众归地方权贵,由其亲信管理。

部民制的存在是日本奴隶社会的一个特点。

部民中的朝鲜和中国移民,被称为"归化人",他们大多有一技之长,如木工、织锦、缝衣等。

部民遭受沉重的剥削和压迫。

5世纪中叶以后,地方豪强不断变国有土地为私有地,变公部民为私部民,严重威胁中央利益。

527年,九州紫筑国造盘井发动叛乱,中央十分震惊,派大将军率军征讨,费时一年多才予平定。

对外关系方面,大和国统治者,一直窥视朝鲜半岛。

前三国时代,朝鲜的百济为摆脱高句丽和新罗的夹击,采取与日本通好的政策。

4世纪中叶,日本乘机侵占新罗的伽倻(任那map),百济王特赠七支刀以示感谢。

399年,百济和大和组织联军进攻新罗,新罗求救于高句丽,第二年高句丽击退大和军。

5世纪以后,大和与中国南朝的刘宋政权建立密切的外交关系。

478年倭王遣使刘宋,宋顺帝受予其大王“安东大将军,倭王”的称号。

二、大化革新

随着封建因素的不断增长和大陆封建文化的大量传入,大和国统治阶级内部的矛盾趋于激化。

6世纪中叶,控制中央大权的贵族葛城、平群、大伴诸氏衰落,苏我氏和物部氏的权力上升,最后苏我氏又战胜物部氏,独揽大权。

592年,苏我马子杀死崇峻大王,立甥女炊屋姬为王,是为推古天皇(592-628年)。

女王抵制苏我氏的专横,并于593年立厩户皇子为太子,即圣德太子,委以大权。

圣德太子崇尚中国文化,不满贵族专权,渴望改革。

603年,太子制定"冠位十二阶",按能力和功绩授予冠位,打破氏姓贵族的世袭门阀制度。

接着颁布《十七条宪法》,强调"国靡二君,民无两主,率土兆民,以王为主,所任官司,皆是王臣",在日本史上第一次提出建立中央集权的政治纲领,为大化革新作了思想理论准备。

607年,圣德太子和女王派小野妹子使隋,在国书中自称"天子"。

608年,小野妹子以陪送使身分再次来隋,在这次递交的国书中称"东天皇敬白西皇帝",在日本史上第一次使用"天皇"名称。

622和628年,圣德太子和推古天皇相继辞世,其改革随之流产。

苏我虾夷大权独揽,先后拥立舒明天皇(629-641年)和皇极天皇(641-661年),并大兴土木,广征徭役,使民怨沸腾。

在反对苏我氏势力的斗争中,逐渐形成以中大兄皇子(626-671年)和中臣镰足(614-669年)为首的革新派。

645年6月12日,中大兄等乘接见朝鲜使节之机,发动政变,夺取政权。

三天后,皇极天皇退位,由中大兄之舅轻皇子继位,称孝德天皇(645-654年)。

孝德天皇与革新派关系密切,即位后立中大兄为皇太子,辅助政事,宣布年号为大化。

646年元旦,天皇发布《改新之诏》,是为大化革新。

革新的主要内容有:

一、废除贵族私有的土地和部民,收归国有,成为公地公民。

国家授予大夫以上的官僚以土地和人口,称"食封",以封户缴纳的部分租赋作为他们的俸禄。

二、实行"班田收授法"。

国家班给6岁以上公民口分田,男子2段(一段相当于9.918公亩。

),女子为男子的三分之二,奴婢为公民的三分之一。

6年一班,死后归还,不得买卖。

受田者须负担租庸调:

租为田租,每段交稻二束二把(一束十把,一把约合二升,

一升米合两斤,十升合一斗,十斗合一石。

);庸是劳役,男子(21-65岁)每年服役十天,可以绢布代替(每天二尺六寸);调为贡物,一般交纳绢布(田调每段绢一尺、絁二

尺,户别调布一丈二尺)。

三、改革官制,建立中央集权的国家机构,各级官吏由国家任免,废除氏姓贵族世袭制。

中央设二官(神祗、太政)、八省(中务、式、治、民、兵、刑、大藏、宫内)、一台(弹正),地方设国(省)、郡、里(乡)。

革新措施的实施不是一帆风顺的。

新政府刚建立,与苏我氏关系密切的古人大兄皇子,勾结旧势力谋反,被镇压。

668年,中大兄即位,称天智天皇(626-671年)。

他继续推进改革,并整理革新以来新颁诏书,编成《近江令》,是为日本史上第一部完备的法典。

在外交上,日本继续支援百济,但663年被唐、新联军打得惨败。

天智天皇死后,本应由法定继承人、革新派重要人物、其弟大海人皇子继位,但其子在旧贵族支持下匆匆登基,内战(壬申之乱)骤起。

结果大海人获胜,即位称天武天皇(673-686年)。

天武天皇进一步打击旧贵族势力,提拔在壬申之乱中有功而地位低的人,并大权独揽,建立有效的中央集权统治机构,把改革事业继续推向前进。

701年,文武天皇(683--707年)编成《大宝律令》(律是刑法,令是各种制度的规定)。

718年,元明天皇(661-721年)在《大宝律令》的基础上,制定《养老律令》,全面总结和确立大化革新的成果。

大化革新使绝大多数部民摆脱旧贵族的控制,成为国家的公民。

他们以户(亦称"乡户")为单位从政府得到一份土地(口分田、只有使用权)和园田宅地(可以买卖),负担比较固定的租庸调,可以自由使用沼泽山林,生产积极性有所提高。

大化革新在日本史上具有划时代的意义,是从奴隶制社会转变为中央集权制封建社会的标志。

大化革新是一次自上而下的改革,又很不彻底。

例如,部民制未全部废除,还有大量奴婢和地位接近奴婢的隶农存在,对社会发展产生不利的影响。

三、奈良(710-794)和平安时期(794-1192)

1、社会经济的发展与班田制的瓦解

710年,元明女皇把都城从飞鸟(奈良县橿原市)迁至奈良城(平城京),开始了日本史上著名的太平盛世奈良时代(710-794年)。

794年,桓武天皇又把京城迁往平安京(京都),开始平安时代(794-1192年)。

奈良和平安时代,一般(或名义上)由天皇掌权,不同于后来的实权归于幕府(特别是德川幕府)的时代,所以又称王朝时代。

(1)、社会经济方面

奈良时代社会安定,经济文化繁荣。

统治者十分重视发展农业,鼓励开荒和兴修水利。

723年颁布"三世一身法",开垦生荒地可以传三代,开垦熟荒地可终身占有(死后交公)。

为防止土地复荒,743年颁布"垦田永世令",规定所垦土地永为私有,不再收回。

种植水稻的技术也有新的进步,知道插秧和种植早稻晚稻。

养蚕业和经济作物的种植获得发展。

在农业发展的基础上,手工业和商业日益进步。

采矿、冶金、纺织业发展迅速。

首都奈良是重要的工商业中心,有人口20万,设东西两市,并有市司负责管理工商事务。

(2)、文化教育

奈良时代,日本派出大量留学生、学问僧赴唐,如饥似渴地学习中国文化,把佛教、儒学、建筑、美术、医学、文学等介绍到日本,为日本文化的繁荣进步和中日两国的文化交流做出巨大的贡献。

(3)、班田制的瓦解与庄园制的形成

然而,在表面繁荣的背后,日本社会也在发生着变化。

从8世纪末起,土地兼并盛行,班田农民分化严重。

国家掌握的公地公民锐减,豪强控制的私地私民剧增。

班田制难以继续推行,先改为12年一班,后来则20、30、甚至40年一班,终致废弛。

与班田制破坏的同时,庄园制发展起来,并成为9到16世纪日本社会主要的土地占有形式。

·

(1)庄园制形成的社会基础。

首先,以天皇为首的封建特权阶层和特权土地的存在是日本庄园制滋生的政治温床。

 大化改新实行班田制的目的在于均田和禁止私田。

但是,天皇授与贵族、功臣、官员、寺院的“职田”、“位田”和“功田”、赐田、寺田却享有“不输”赋役的特权,而且面积较大,可以世袭,这就为大土地产的形成创造了必要的物质基础。

而大土地所有者侵夺小农土地又是一个不可避免的历史趋势。

其次,社会生产力水平的提高、人地之间的矛盾,日本社会各阶层大规模的垦荒运动,促进了庄园制的形成。

在这一运动中,政府又通过一系列法令(723年的“三世一身法”,743年的“垦田原是私财法”),既推动了垦荒运动的发展,也促进了土地私化的规模和进程。

在这场开垦土地的竞赛中贵族官僚无疑具有绝对优势;

第三,班田制下,农民政治上受到压迫,经济上负担过重,纷纷失地、破产,就为大地产者兼并公有土地、开发荒地、组织集约化的庄园生产,提供了有力的社会条件和较为充足的劳动力资源。

在班田制下,农民向国家交纳的租庸调大约占口分田总收获量的20%,剥削率已经不轻,但还要负担沉重的杂役、兵役和高利贷。

劳役原本为每年10天,但由于频繁迁都和大兴土木,往往长年征调。

租赋和贡物须送到郡城或京都,一路开销全由农民负担。

兵役是最痛苦的负担。

国家每年征发1/4到1/3的青年入伍,自备粮食、武器,充当卫士(守卫京城,服役1年)、防人(戍边、服役3年),名义上轮换,实际"壮年赴役,白首归乡。

"

在这种情况下,日本社会两极分化严重,借债利息官方为50%,私人100%。

还不起债者往往以身抵债,成为债务奴隶。

著名诗人山上忆良(660-733?

)在《贫穷问答歌》里描写班田农民的悲惨生活说:

"简陋倾圮(pi)屋,地上铺茅草。

父母枕边愁,妻子脚下忧。

灶里无炊烟,釜中结蛛网。

忘却炊饭事,只闻呻吟语。

从8世纪末起,土地兼并盛行,班田农民分化严重,有的四处逃亡,有的被迫把土地"寄进"给豪强,本人沦为他们的"寄口"。

国家掌握的公地公民锐减,豪强控制的私地私民剧增。

班田制难以继续推行,先改为12年一班,后来则20、30、甚至40年一班,终致废弛。

与班田制破坏的同时,庄园制发展起来。

平安时期,庄园制占支配地位。

有的庄园是原来的村落,有的因垦荒形成,大小不一。

庄园里的生产者大多是破产的班田制农民,也有奴婢,他们以户为单位进行生产,有权共同使用山林水源,向主人缴纳年贡(大约相当收获量的1/3到1/2),负担警卫、运输、修房、筑路等杂役。

有的庄园实行劳役地租,即由庄民耕种主人的直辖田,收获全归庄园主。

有的庄园还有工匠,如铁匠、泥水匠、陶工,从事手工业生产。

(2)庄园制的形成。

随着广大农民的纷纷破产、沦落为依附农奴,垦田运动与土地兼并的发展,8世纪末,庄园制发展起来,直到十六世纪,成为日本社会主要的土地占有形式。

8世纪初,庄园多为开发领主建立起来的“自垦地系庄园”,只有大贵族、大官僚、大寺院享有“不输、不入”的特权,即不向中央纳租,政府的检田使、收税吏不得进入,后来发展到不得入庄追捕罪犯,形同独立王国。

10世纪以来,一般贵族和官僚也为了获得“不输、不入”的特权,以及应对日益动荡的社会局面,纷纷将自己的庄园寄进(投献)给势力较大的领主,自己则作为庄官保有实际的领主权。

这种庄园被称为寄进地系庄园。

(3)庄园制的解体。

十三、十四世纪,即从镰仓幕府末期和南北朝内战时期以来,战乱频繁,社会生产力与商品经济有了新的发展,日本农村的阶级关系发生了新变化,大部分中小武士破产,庄园制开始走向没落和瓦解,农民从庄园里解脱出来,逐渐成为以实物地租为主要负担的小农,相当一部分人则上升为小自耕农。

(4)庄园制的历史地位。

庄园制的出现彻底瓦解了大化改新所建立的律令制国家,为长达七百年的幕府政治和武家集团奠定了社会基础,也是日本形成类似于西欧,不同亚洲其他国家历史的重要特点之一。

2、武家政治的兴起

随着班田制的破坏和庄园的兴起,地方割据势力日益强大,中央集权衰落。

从9世纪80年代起,大贵族藤原氏(藤原氏是大化革新功臣中臣镰足的后裔。

中臣镰足弥留之际被天皇赐姓藤原,其后人受到历代天皇尊重。

)专权,左右朝政约二百年,世代为天皇外戚。

877年,藤原基经胁迫清和天皇退位,由9岁的阳成天皇继承,自己以舅舅身分摄政。

887年,宇多天皇即位,把政权交给藤原基经,宣布万事巨细应先"关白"于基经,从此开始日本史上的"摄关政治。

"(天皇年幼,辅政者称摄政,年长时称关白。

)从此,藤原氏私邸成了国家权力的中心,朝廷只是举行仪式的场所。

1086年,白河天皇为打击藤原氏势力,在自己宫殿里设"院厅",由近臣任官员处理政务,开始日本史上的"院政时代"(1086-1192年)。

双方在斗争中都竭力拉拢武士阶层,从而给武士的登上政治舞台和夺取政权创造了条件。

武士的产生与中央集权衰落和庄园制的发展分不开的。

为对付人民的反抗和满足封建主内部的争夺的需要,许多庄园主开始建立自己的私人武装,神社和寺院也组织僧兵。

这就是日本武士的起源。

武士和主人结成主从关系,绝对效忠。

11世纪初,开始出现地区性武士集团,称武士团。

其中,势力最大的是源氏和平氏。

"摄关政治"时期,源氏与藤原氏关系密切,势力大为发展,自称"天下第一勇武之士"。

11世纪末12世纪初,平氏与院政关系密切。

1185年,源赖朝举兵消灭平氏,控制中央政权。

1192年,源赖朝被天皇任命为"征夷大将军",在镰仓建立幕府,是为镰仓幕府,开创了日本历史上的“幕府政治(或"武家政治")”时期。

四、幕府时代(1192--1868)

1、镰仓幕府(1192-1333年)

镰仓幕府(1192-1333年)与天皇为首的国家政权,其阶级本质是一样的,都是封建主阶级的政权。

不同的是,幕府由武士阶层掌权,其首领将军名义上尊重天皇,并由天皇任命,实际上是政府首脑,垄断一切大权,天皇被架空。

将军与其直属武士(御家人)之间建立密切的主从关系,称"御家人制度"。

御家人对将军要忠,无条件服从领导,为其负担军役和公役,包括守卫镰仓。

将军对御家人要有信义,负责保护其领地和财产不受侵犯,并按功行赏。

幕府设专门管理武士的机关--侍所,还设立处理政务的公文所(后改称政所)和审理诉讼案件的问注所。

各国设守护,负责军政。

庄园设地头,负责治安和征收租赋。

镰仓幕府的经济基础是庄园制。

将军是一个大庄园主,占有大量领地,仅没收原平氏的庄园就达五百多所。

1199年源赖朝死,幕府内部发生争夺最高权力的斗争。

外戚北条时政囚禁第二代将军将其杀害,独揽大权。

1205年,北条义时自称"执权",即代替将军执掌幕府的军政大权。

幕府内部的斗争,给京都朝廷以倒幕良机。

1221年(承久三年),后鸟羽上皇发兵讨伐北条氏,很快失败,史称"承久之乱"。

为巩固幕府统治,幕府于1332年(贞永元年)制定武士法典《御成败式目》51条,又称《贞永式目》,内容涉及行政、民事、刑事、诉讼等,对人民的反抗则坚决镇压。

镰仓幕府时期,蒙古在灭高丽后,又策划进攻日本。

1274和1281年,蒙古军两次入侵日本,遇到顽强抵抗,又遇台风,被迫退兵。

镰仓幕府虽然赢得反侵略战争的胜利,但因财政困难,无法兑现抗蒙时期的巨大债务,从此内部矛盾激化,纷争不已。

于是,1333年,后醍醐天皇在一部分封建主的支持下,重返京都,推翻了镰仓幕府,执掌朝政,改元建武,史称"建武中兴。

"但国家政权不久又被另一个实力强大的武士贵族足利尊氏推翻。

2、室町幕府

1336年,足利尊氏(足利高后改"高"为"尊")起兵攻占京都,自任征夷大将军,重建幕府,1378年,幕府移至京都的室町街,又称室町幕府。

足利尊氏占领京都后,后醍醐天皇化妆逃往吉野,建立新朝廷,是为南朝,与足利尊在京都拥立的北朝光明天皇分庭抗礼,史称"南北朝时代"(1336-1392年)。

1392年,第三代将军足利义满合并南朝,南北对立基本结束。

在中央,室町幕府也仿照镰仓幕府设立侍所、政所和问注所,但权力缩小。

侍所首领称"所司",携助将军处理具体事务。

地方上,由将军之子任"公方",直接控制关东十国。

在其他各国设守护大名。

守护大名是足利幕府的主要支柱,其政治、经济、权力不断扩大。

随着时间的推移,他们成为割据一方的大封建主而将军的权力越来越小。

1467年(应仁元年),幕府内部因将军继承问题发生武装冲突,双方动用兵力达27万之众,混战10年,使京都遭到严重破坏,文物建筑化为灰土,史称"应仁之乱"(1467-1477年),日本由此进入长期混战的"战国时代"(1467-1573年),直到室町幕府灭亡。

3、日本的再统一

战国时期连绵不断的混战给人民带来无穷的灾难,人民要求统一。

经济发展和工商业的繁荣,使各地的经济联系加强,为统一创造了条件。

同时,在内战厮杀中成长起来的战国大名大多注意发展经济和积蓄力量,谋求国家统一。

日本终于走上战国大名相互兼并最终统一的道路。

战国大名是新兴的称霸一方的大封建主,大约有200家。

他们实行家臣团制度,即把辖区里的中小领主变成自己的家臣,其领地则变成自己的直辖领地。

家臣平时治理乡村,战时组成军队骨干,从军打仗。

有些战国大名制定家法,规定主人与家臣之间的关系和家臣必须遵守的法规,主要内容是强调家臣忠于主人,其领地不得转移买卖、实行长子继承、通婚和遗产继承须主人同意、不得相争、违法者处酷刑等。

战国大名比较注意安抚流民、兴修水利、开垦农田,打仗往往安排在农闲,以发展农业。

同时奖励工商业,积极开发矿山,从而拥有雄厚的经济力量。

争夺称霸全日本的斗争,首先从地近近畿和关东的战略要地尾张、三河、远江国开始。

尾张国(今名古屋附近)大名织田信长(1534-1582年),鼓励发展农工商业、长于战略战术,又使用葡萄牙人传来的火枪建立常备军和农民组成的步兵,实力逐渐强大。

1568年,织田信长带兵进入京都,挟持将军和天皇,号令天下。

1573年,流放末代将军,室町幕府灭亡。

1582年,信长遭叛变家臣袭击,自杀身死。

他虽然没有完成日本的再统一,但已控制六十多国的一半,为统一奠定了基础。

织田信长死后,部将丰臣秀吉(1536-1598年)讨平叛将,基本实现日本统一。

1585年,寒门出身的秀吉被受冷落的天皇任命为关白,第二年又破例被任命为太政大臣,赐姓丰臣。

从1585年起,秀吉开始在全国丈量土地,奖励垦荒,大力兴修水利,强迫游手好闲者去务农。

他还鼓励发展工商业,统一度量衡,并修建大阪城,迁来其他地方的商人。

1588年,秀吉发布"刀狩令",收缴百姓手里的刀、矛、武器,从此佩带武器成了武士的特权。

他发布"身份统制令",不许农民任意迁徙,更不许弃农从商。

丰臣秀吉是一心要为日本获得更大领土。

1592年发动侵朝战争,妄图以朝鲜为跳板攻占北京,但被朝、中联军打得惨败,本人也忧忿成疾,很快死去,侵略计划终于破产。

丰臣秀吉死后,秀吉部将德川家康(1542-1616年)掌握政权。

在1600年的关原(不破关)之战中,家康击败敌对的大名联军,奠定称霸全国的大局。

1603年德川家康就任征夷大将军,在江户(东户)建立幕府,开始江户幕府(也称德川幕府)的长期统治(1603-1867年),直到明治维新以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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