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际钢筋工程的案例分析.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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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钢筋工程的案例分析
实际钢筋工程的案例分析
朱金海/文
某单位工程由国内知名大型房地产公司开发,并由国内知名特级施工企业承建,地下建筑面积48000㎡。
2009年4月底地下结构工程结束,同年8月份开始结算审核该地下结构工程,并于2011年4月中旬对量基本结束,期间耗时8个半月。
施工单位初始报审量12127.157t,一审核定量为10682.482t(其中尚有130t钢筋另由甲乙双方协商处理)。
核对工程中发现了很多争议问题,经过多批次的讨论和分析并恳请审计院针对图纸本身和规范问题做出处理意见,施工单位也在大量工作协调中做出妥协与让步,这些争议问题最终得到合理解决,现和大家一起分享:
争议要点一:
柱、墙定位筋问题。
笔者建议:
个人认为在总包合同第三部分第三章:
基本要求-计量基本要求中已经明确规定包含在“基本要求费用”中,而基本要求费施工单位已经一次性包干,如果再计量势必重复。
而施工单位坚持认为总包合同中指的“定位筋”和基础内“定位筋”不同,所以请甲方或权威部门明示总包合同中的“定位筋”到底指的哪些“定位筋”,含还是不含柱、墙基础?
处理结果:
量价单列,不计入总价,甲方与总包单位双方另行协商。
争议要点二:
悬挑梁头端部纵筋暂按12×d,图集理解有争议,如图1:
图1
笔者建议:
个人认为上部一排钢筋至少有两根并不少于1/2向下弯折≥12×d,取等于12×d(临界点)即可,而施工单位则认为这些钢筋必须弯到梁底,理由是依据03G10-1第38页中的中柱竖向筋≥Lae时的节点,在实际施工都要求伸到柱顶,所以此处类同;
处理结果:
可按图集要求端部角筋(并不少于第一排纵筋的二分之一)向下弯折≥12×d,不必一定到梁底。
争议要点三:
板底筋伸入支座长度的界定。
笔者建议:
按照2009.11.20日A-1版“结构施工说明及构造”(本版图由施工单位提供),而且国标混凝土结构2002也是这样规定的;而施工单位则认为必须满足锚固长度La,个人认为无依据无出处;
A-1版“结构施工说明及构造”如图2~5:
图2
图3
图4
图5
处理结果:
按照图纸说明节点执行。
争议要点四:
结构中非抗震构件箍筋是否按抗震构件箍筋要求做?
笔者建议:
依据06G101-6第42页规定,如图6:
图6
施工单位则认为现场实际施工做不到这点,认为不能按照这个规定做。
处理结果:
按照规范和图集要求做。
争议要点五:
筏板及顶板负筋长度有争议
笔者建议:
依据04101-4第6页板支座非贯通筋自支座中心线向两侧对称延伸,含支座宽度;而施工单位则认为不含支座宽度,个人认为图纸上无此规定应按照规范执行,如图7:
图7
筏形基础类同,04G101-3第15页有规定,如图8:
图8
争议要点六:
基础筏板上下网片间拉钩450×450梅花型如何布置问题
笔者建议:
据2010年8月25日图纸会审、设计变更、洽商记录,有几点疑问想请教甲方,需要进一步确认:
1)B版结构说明10.7中要求顶、底板双层钢筋之间设6.5拉结钢筋,间距不大于500;
2)施工单位提供的布置图与实际“梅花型”布置有较大出入,而且在实际报审量中也未按照“图纸会审、设计变更、洽商记录”中的布置计算,而是改成6.5@450×150计算;
施工单位提供的布置图(图9~10):
图9
图10
3)标准的@a×a“梅花型”布置如图11:
图11
4)对于上述450×450(600×600)“梅花型”布置可按图12布置(仅代表个人理解),需要说明的是对帐中未按照图12计算,暂按施工单位提供的布置图计算。
图12
图13
这里的布置不符合“梅花型”布置要求,所以想甲方进一步澄清确认:
处理结果:
按照正确的梅花型布置要求施工(此处后来经过协商处理,按照软件默认的梅花型布置计算规则计算,值得提醒的是某款软件在此处计算是双向布置计算的结果×2)。
争议要点七:
截水沟是否四周都要补强钢筋?
如图14。
图14
笔者建议:
1)图14中“截水沟1-1剖面”中只表达一个方向两边的补强钢筋,并未表达与其垂直方向的假定应该有的“2-2”剖,因为所有的集水坑都表达了两个方向的剖面图;
2)个人分析就像洞口补强一样:
大多数设计者规定当洞口尺寸≥300时,在一边或两边(两边时需要两边均≥300)加补强钢筋;而这里的“截水沟”宽250,而长度很长,都是大于1米或1米以上,长边的砼应力较大,短向则较小;
3)当“截水沟”遇到“集水坑”时,“集水坑”四周钢筋已经加强,再在两沟交接出补强似乎没有这必要?
钢筋彼此重贴;
处理结果:
按照图纸节点,两面补强,在“截水沟”遇到“集水坑”时,钢筋不必重贴布置,但需要考虑局部下降时的钢筋处理。
争议要点八:
承台面标高变化处理问题以及高低板处节点处理问题。
这个里面包含两个问题,如图15~16:
图15
图16
问题1承台面标高变化处理,见图15-16:
一是低位板遇到高位承台的做法板钢筋锚入承台,二是低位板遇到高位承台需要承台一部分面标高降低,从右侧板钢筋伸入承台一个锚固长度可以明显地看出图意。
而施工单位的理解就让人费解,他认为第二种是整个承台面都下降,上面再浇筑筏板,板边线至承台图中右边线,筏板面钢筋、底钢筋完全与承台面重贴,并且衍生出所有高位板中的全部“截水沟”遇到桩承台,桩承台面标高都要下降到“截水沟”沟底标高处。
问题2承台面标高变化处理问题以及高低板处节点处理问题,见图17:
图17
笔者建议:
此图显然是示意图,因为本工程高位板和低位板面标高仅相差250,也就是说低位板面标高在高位板面高中部位置,高位板的腹板高度只有250(hw=250),反过来低位板腹板高度也是250(hw=250),规范规定当腹板高度hw≥450时,才需要设置腰部钢筋,见03G101-1第63页,如图18:
图18
施工单位则认为:
腰部钢筋一边一根,即高板位右侧下部一根,右侧上部一根,这显然是不合理的,即不符合图纸要求也不符合规范要求;
处理结果:
此大样仅指高位板与地位板处的节点做法,电梯井、集水井、排水沟、截水沟按自己的节点施工,不按照此节点施工,桩承台遇上述构件承台面不整体下降,如果需要下降的,按照图纸标明的下降;此处腰部不需要腰筋。
争议要点九:
地下室顶板负筋弯钩长度有疑问:
大商业基础顶板负筋布置图,图19:
图19
2)1#地块板负筋布置图,图20:
图20
笔者建议:
两图相比,图19中负筋端部无弯钩示意,而图20中负筋端部有明显的弯钩示意,通常在双层双向板配筋图中若无弯钩示意,则按无弯钩处理,理由是:
在板分离式配筋中负筋要端部弯钩本身并不是因为受力要求,而是稳定性要求,有弯钩易稳定不易移位;而在双层双向板中已经有双向面钢筋来替代此作用,负筋弯钩端部弯钩实际上已经不起太大的作用,所以此弯钩的有无不是那么必要,此处请明确做法。
处理结果:
大商业基础顶板支座附加筋有弯钩,弯钩长度按04G101-4第25页规定a=h-15,(h为板厚)。
争议要点十:
口部中的墙柱(共300个左右)问题(对图纸理解分歧)。
图纸大样图,图21:
图21
笔者建议:
图纸中墙柱竖向钢筋c16-100(c14-100)是否布置到对边与其垂直的在墙内?
这个问题亟待解决,本项核对工作无法进展。
由于本项目不管是量还是工作量都很大,所以需要甲方会同相关各方尽快协调解决。
图21中未见墙柱竖向钢筋进入对侧墙内的示意;
梁、板、柱都是受弯构建,类似情况梁与板的节点如下:
梁的侧面钢筋是从板底(hw范围)起布置。
处理结果:
墙柱竖向钢筋不进入对侧墙内。
争议要点十一:
-1层面板(板厚h=500,450,400,350)上无梁处,墙体加筋问题,未见地下图纸有此说明。
笔者建议:
上部结构说明不适用于地下人防结构,通常上部结构楼层的板厚通常不超过120,而-1层板厚h=500,450,400,350不等,配筋大多是C18-200双层双向,还有更大的配筋、支座、负筋,配筋如此大,此处硬要套上部结构说明似乎有点不太适宜。
处理结果:
上部结构说明不适用于地下人防结构,人防地下室顶板上砌隔墙位置不需要按上部结构加筋。
通过上述工程的案例分析,可见钢筋工程在结算中的混乱情况,究其原因:
钢筋工程在行业中长期得不到足够重视。
社会不重视,当然问题多多,浑水摸鱼也就见怪不怪了。
而且,我想在以后相当长的时间里,钢筋工程比我们预想的还要糟糕,不容乐观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