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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镇村级党组织和第八次村民委员会

全镇村级党组织和第八次村民委员会

换届选举工作实施方案

今年,我镇村级党组织和第七届村民委员会任期届满,依据《中国共产党农村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规定,将进行换届选举。

按照省、市、区《关于村级党组织领导班子和第八次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实施意见》(陕办字[2011]56号、安办字[2011]91号、汉办字(2011)113号),结合我镇农村发展和村级组织工作实际,现就全镇村级党组织班子和第八次村民委员会(以下简称:

村“两委”)换届选举工作提出以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镇村级党组织班子和第八次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科学发展、转型跨越、富民强镇”主题,以提高素质、改善结构、激发活力、推动工作为目标,坚持党的领导,充分发扬民主,严格依法办事,不断改革创新,切实保证按照广大农村党员和农民群众意愿,选举产生新一届村党组织和村民委员会班子,不断提高农村基层党组织的执政能力和水平,进一步健全村党组织领导的充满活力的村民自治机制,扎实推进农村基层民主政治建设,为加快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提供坚强的组织保证。

二、目标要求

健全“两委”班子。

按照《中国共产党农村基层组织工作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村级党组织班子一般由3至5人组成,村民委员会一般由3至7人组成。

各村“两委”班子职位设置要与工作需要相适应,职数配备应与上一届保持连续性,原则上不再新增,全镇村支部、村委会班子统一按3人设置。

拓宽选人视野。

着眼于新农村建设的需要,立足于富民强村,选好带头人。

着力选拔政治素质硬、群众威信高、致富能力强的各类优秀人才进入村“两委”班子。

注意从复转军人、回乡大中专毕业生、乡镇企业员工、返乡回村居住退休干部、农村致富能手、外出务工经商回村创业人员中选拔村级干部。

积极鼓励大学生村官通过选举担任村“两委”班子成员,特别优秀的可担任村党组织书记或村委会主任。

优化班子结构。

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原则,积极推行村党组织书记、村委会主任“一肩挑”和村“两委”成员交叉任职,力争通过换届选举,全镇“一肩挑”比例比上一届提高30%以上,村民委员会中党员所占比例比上一届提高20%以上。

每个村“村委”班子中至少有1名妇女干部,50周岁以下和高中以上文化程度的干部分别达到村“两委”班子成员总数的60%和20%以上。

同时,严格程序做好各村村民监督委员会换届工作,统筹推进村级群团组织换届选举工作,选好配强农村群团组织班子。

三、人选条件

明确条件标准。

要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中、省有关政策要求,认真开展调查摸底,结合实际把握好新一届村“两委”班子成员候选人的选拔推荐条件。

人选条件包括:

(一)能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二)公正廉洁,作风正派,在党员和村民中有较高威信;(三)有文化、懂经营、会管理、民主意识强,有较强组织领导能力;(四)办事公道,热心为村民服务;(五)具有初中以上文化程度,年龄一般在55周岁以下,身体健康,能正常履行工作职责。

特别优秀的,年龄可适当放宽。

从严审查把关。

要严把资格审查关,防止不适合的人选进入村“两委”班子。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不能推荐提名为村“两委”班子成员候选人:

(一)受党纪、政纪处分,未满规定时限的;

(二)犯罪嫌疑人、被判处刑法或者刑满释放(或缓刑期满)未满5年的、被劳教或者解除劳教未满3年的;(三)五年来,严重违法计划生育、土地政策和村民公约,造成不良影响的;(四)信奉邪教,从事地下宗教活动,经常参与赌博和封建迷信活动的;(五)涉黑涉恶受处理未满3年,以及操纵宗教、宗派势力干预农村正常工作的;(六)非法串联拉票、胁迫蒙蔽群众或者操纵、破坏选举的;(七)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差,拒不履行法定义务,没有群众威信的;(八)丧失行为能力或体弱多病不能正常工作的。

落实审查责任。

村党组织班子候选人,由镇党委组织实施考察,对照条件进行审查把关。

村委会成员候选人的具体条件,要经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讨论通过;对村委会成员侯选人,由村民选举委员会负责对照条件要求,认真进行严格资格审查,对不符合条件的坚决不能确定为候选人,不符合条件而当选的要依法取消其当选资格。

对于本村没有合适人选的,镇党委、政府可从实际出发,打破身份、行业和地域界限,从机关、企事业单位及先进村中,通过公开招聘、下派挂职、交流任职等方式解决。

四、时间安排

全镇村“两委”换届选举工作从2011年12月开始,到2012年2月底前结束。

每个村先进行党组织班子换届选举,再举行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

具体安排是,2011年12月进行村级党组织班子换届,2012年1至2月举行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

五、工作步骤

(一)村级党组织班子换届选举工作步骤

村级党组织班子换届选举要按照《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农村基层组织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和《中共陕西省委办公厅转发省委组织部<关于加强村级干部队伍建设的意见>》(陕办发[2008]10号)等有关规定要求,认真贯彻落实中组部、民政部《关于进一步严肃村“两委”换届选举工作纪律的通知》(组通字[2010]59号)精神,全面实行“两推一选”(即由党员、群众推荐党组织委员候选人,然后先召开党员大会选举产生党组织委员,再由党组织委员选举产生党组织书记)。

1、准备工作。

换届前,村党组织召开委员会会议,讨论通过“关于召开党员大会的决定”,并向镇党委呈报关于召开党员大会的请示。

镇党委批复后,及时召开村级党组织委员和党小组长会议,传达镇党委批示精神,研究召开党员大会的相关事宜。

2、党员推荐。

村党组织召开党员大会,采取无记名投票方式,推荐下一届村党组织委员候选人初步人选,确因特殊原因不能参加投票的党员,可通过电话联系等方式征求意见。

推荐情况上报镇党委,镇党委按照下一届村级党组织委员名额1:

2的比例,研究确定候选人初步人选。

3、群众推荐。

村党组织召开村民大会或村民代表会议,对镇党委批复的村级党组织委员候选人初步人选进行信任投票,现场公开计票。

参加投票的人数不得少于本村具有选举权的村民总数的50%,或不少于本村村民代表的85%。

镇党委在推荐票相对集中的人选中,按照比下一届村党组织委员名额多2至3人的差额,研究确定考察对象。

4、组织考察。

镇党委派出考察组,对考察对象进行考察,根据推荐和考察情况,按照比应选人数多1人的差额研究确定下一届村党组织委员会预备人选。

5、党内选举。

村党组织按照有关规定和程序先召开党员大会,差额选举产生新一届村党组织委员,然后召开村党组织委员会,选举产生村级党组织书记。

选举结束后,将结果上报镇党委批准。

进行选举时,有选举权的到会人数超过应到会人数的五分之四,会议有效;被选举人获得的赞成票超过实到会有选举权的人数的一半,始得当选。

党员因下列情况不能参加选举的,经报上级党组织同意,并经党员大会通过,可以不计算在应到会人数之内:

(1)患有精神病或其他疾病导致不能表达本人意志的;

(2)自费出国半年以上的;(3)虽未受到留党察看以上党纪处分,但正在服刑的;(4)年老体弱卧床不起或长期生病生活不能自理的;(5)工作调动、外出学习或工作半年以上等,按规定应转走正式组织关系而没有转走的。

对村风正、村情稳的村也可实行“两推直选”,即,由镇党委根据党员推荐和群众推荐的结果,确定村党组织班子成员候选人,交村党员大会直接选举产生村级党组织书记、委员。

不搞无候选人直接选举。

(二)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步骤

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在村党组织领导下进行。

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和《陕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办法》、《陕西省村民委员会选举办法》的要求,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和改进村民委员会选举工作的通知》(中办发[2009]20号)和中组部、民政部《关于进一步严肃村“两委”换届工作纪律的通知》(组通字[2010]59号)精神,依法认真组织实施。

1、选举准备。

成立换届选举工作领导机构,制定好选举实施方案。

开展以财务为主的村务公开,搞好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

认真进行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切实做好化解矛盾、理顺情绪、凝聚人心等工作。

集中主要力量,抓好选举培训。

利用各种形式,加强宣传教育,切实增强干部群众的民主法制意识。

2、推选产生村民选举委员会。

村民选举委员会成员由村民会议、村民代表会议或各村民小组民主推荐产生,至少应有1名妇女参加,确保村民的推选权。

村民选举委员会成员被依法确定为候选人的,不再担任村民选举委员会成员。

3、做好选民登记工作。

全面、准确地做好选民登记工作,不得错登、重登、漏登,保证村民的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的村民名单,应当在选举日20日前张榜公布,接受群众监督。

4、推选村民委员会成员候选人。

村民委员会成员候选人由本村选民直接提名产生,保证选民的直接提名权。

正式候选人的名额应多于应选名额,并按选民提名得票数多少的顺序确定。

候选人确定后应张榜公布。

5、组织好选举日的投票工作。

坚持“选举村民委员会,有登记参加选举的村民过半数投票,选举有效;候选人获得参加投票的村民过半数的选票,始得当选”的“双过半”原则,积极动员,组织选民亲自投票,确保选民的投票权。

选举时,应召开选举大会集中投票,设立秘密写票处,实行无记名投票、公开计票,当场公布选举结果。

严格控制流动票箱的使用,依法办理委托投票手续,规范委托投票和代写投票,确保村民在无干扰的情况下自主表达选举意愿。

6、做好工作交接,制定任期目标。

村民委员会换届工作结束后,由村民选举委员会主持,镇人民政府、办事处监督,十日内完成新、老村委会工作移交手续。

新一届村民委员会要按照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本村实际,健全完善村民自治的各项民主制度和村规民约,以及村民委员会工作制度,研究确定本村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和落实措施。

(三)做好村民监督委员会换届工作

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完成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和《陕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办法》,由村民选举委员会主持,经村民会议或者村民代表会议推选产生新一届村民监督委员会。

(四)统筹推进村级群团组织和社区“两委”换届选举工作

要依据团组织和妇联组织章程,按照有关政策法规,统筹做好村级群团组织换届选举工作,不断增强农村群团组织的凝聚力和影响力。

(五)扎实推进村级便民服务体系建设

在做好村“两委”换届选举工作过程中,要按照“为民服务、创先争优”的要求,扎实推进便民服务体系建设。

村要在村“两委”换届选举之日,同时组织召开党员大会和村民群众大会,由驻村干部主持并宣讲便民服务的政策措施,全面推行“三卡一制度”,即干群联系卡、便民服务项目卡、驻村干部值班卡和每周二干部驻村工作日制度,通过深入宣传动员,做到村不漏组、组不漏户,确保便民服务的政策措施家喻户晓,使村级组织建设和为民服务水平同步提高。

镇政府将用3-5年时间有序推进并村和村改社区工作,条件成熟的由镇报区政府审批后,民政部门及时调整行政区划;本次换届为确保社会大局稳定,行政村暂时不予撤并。

今后,将采取循序渐进的办法,随时调整。

六、组织领导

村级党组织班子和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是发展社会主义民主的基础性工作,必须切实加强领导。

镇党委、政府要从战略和全局的高度,充分认识做好村“两委”换届选举工作的重要意义,把这项工作作为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提高党的领导水平和执政水平、促进社会和谐的重要内容抓紧抓好。

1、成立领导机构,做好排查摸底。

为加强对全镇村“两委”换届选举工作的组织领导,镇党委决定成立由镇党委书记任组长、镇长、党委副书记任副组长,相关领导和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村级党组织班子和第八次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协调抓好此项工作。

确保每个村的“两委”换届选举工作都能依法依规开展。

要及时发现总结村民群众创造的好经验、好做法,把实践证明行之有效的做法用制度形式固定下来,不断提高村“两委”换届选举的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水平。

2、加强教育培训,正确引导群众。

要采取分级负责、逐级组织的方法,重点对负责村“两委”换届选举工作镇、村两级干部和村民选举委员会成员进行培训,使他们牢牢把握好村“两委”换届选举的各项要求,熟悉村“两委”换届选举程序和方法步骤,不断提高指导选举工作的能力和操作水平。

要全面实行镇党委和参与竞选人员集体谈话制度,教育竞选人员自觉采取合法、正当的方式,有序参与竞争。

要引导广大党员、群众正确认识村级换届工作和自己的权利义务,以正确的舆论引导保证选举工作顺利进行。

3、加强指导监督,认真组织实施。

镇上成立换届选举工作指导组,加强对村级换届选举工作的指导督查。

镇领导按照工作联系点分工,对各自包联村“两委”换届选举工作进行包抓指导,协调解决突出问题。

镇党委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对村民选举委员会成员推选、候选人提名、候选人公开竞争、投票选举等重点环节实行全程跟踪监督,保障村“两委”换届选举公正有序。

要认真指导村党组织领导班子和村民选举委员会依法依规制定好本村选举办法,对村干部任职资格条件、职数、选举程序、选民资格认定、委托投票、不当或非法选举行为裁定、有效选票认定以及回避制度等作出规定,并经党员大会和村民会议或者村民代表会议审议通过。

对村情复杂、管理薄弱的“难点村”、“重点村”,要加大指导力度,派得力干部驻村指导,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要实行村“两委”换届选举“全程签字”制度,换届选举各个环节,都必须由参与竞争人员签字认可,确保换届选举法定程序和步骤不变通。

4、严格依法办事,查处违法行为。

严格依照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办事,是村“两委”换届选举工作顺利进行的保证。

一要教育在先,严明纪律。

要广泛学习、认真贯彻中组部、民政部《关于进一步严肃村“两委”换届工作纪律的通知》(组通字[2010]59号),教育广大党员、换届工作人员、参选人员了解法律纪律规定,提前预防违规违法行为。

镇党委、政府要按程序具体负责对村“两委”换届选举中违法违纪问题的调查处理,必要时提请区级纪检监察、公安机关和法院、检察院进行调查认定。

区纪委(监察局)要制定拉票贿选等违法违纪行为的具体界定标准,严肃查处违规违法行为,切实解决换届选举中的贿选问题。

二要开展承诺,自我约束。

参与换届选举全体工作人员、农村党员干部、新班子的竞选人员和候选人,要作出严守换届纪律、依法依规办事承诺。

承诺要分别向党员和选民公示,报镇换届领导小组备案,自觉接受组织和党员群众的监督。

三要齐抓共管,确保风清气正。

各相关职能部门要在党委的统一领导下,充分发挥职能作用,确保村“两委”换届选举有序运行。

组织部门要牵头抓总,统筹协调,组织抓好村党组织的换届选举工作;民政部门要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重点抓好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共青团、妇联等组织要密切配合,加强沟通,组织指导做好村级群团组织换届。

纪检监察部门要加强对换届纪律执行情况的检查力度,严肃查处换届选举中出现的违规违纪行为;政法部门要提前制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成立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领导小组,协调公检法司机关严厉打击黑恶势力操纵、干扰选举等违法行为;信访部门要充分尊重基层党员和人民群众的申诉权、信访权,高度重视并正确处理党员、群众的来信来访,依法依章认真处理换届选举工作中的来信来访,维护群众的民主权利;宣传部门要通过多种媒体,采取群众喜闻乐见、易于接受的方式,宣传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有秩序开展监督。

四要突出重点,严格执法。

进一步完善选举重大问题报告、重要信息报送和情况通报等制度,及时掌握换届选举动态。

选情复杂的地方,要成立应急处理工作小组,加强对突发事件的防范、掌控和处理。

对参与或指使他人以暴力、威胁、欺骗、贿赂、伪造选票、虚报选票数等手段,以及利用宗族势力等破坏、妨碍选举的,公安、司法机关要依法严肃查处。

对以不正当手段参选的,一经发现即取消参选资格,已经当选的,宣布当选无效。

对黑恶势力、境内外敌对势力干扰破坏选举的,要坚决依法打击,绝不手软。

5、落实保障措施,完成新老交接。

换届选举结束后,要认真组织新老班子就当前工作、财务账目、集体财产、文书档案、组织印章等全面进行交接。

要抓好新当选的村“两委”成员的教育培训,开展党的农村工作政策、群众工作方法、党的建设理论和干部能力建设等专题教育。

要完善落实村干部的生活待遇、激励保障和监督管理机制,认真做好离职干部的思想政治工作,帮助解决好他们的困难问题,顺利完成村级班子新老交接,确保农村社会和谐稳定。

2012年2月底前,镇党委要将换届选举工作总结分别上报区委组织部、区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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