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财务工作总结与保险销售个人工作总结多篇范文汇编.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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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财务工作总结与保险销售个人工作总结多篇范文汇编

保险财务工作总结与保险销售个人工作总结(多篇范文)汇编

 

保险财务工作总结

第一篇:

XX年上半年保险公司财务资金管理工作总结

第二篇:

XX财务和社会保险基金监督科工作总结

第三篇:

社会保险基金财务工作自查报告

第四篇:

保险公司工作总结

第五篇:

保险员的年终工作总结

正文

第一篇:

XX年上半年保险公司财务资金管理工作总结

XX年是“十二五”规划实施的第一年,上半年工伤保险管理服务工作坚持以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精神为指针,全面贯彻落实《社会保险法》和新《工伤保险条例》,按照社会保障“十二五”规划纲要确定的目标,努力扩大工伤保险覆盖面,完善工伤保险制度体系,加强基金安全管理,切实提高保障水平,促进工伤保险事业又好又快的发展,充分发挥了“全国工伤保险重点联系城市”的作用。

一、主要指标完成情况

1-6月,全市新增参保人数2.71万人,完成年度任务的52.1%,其中,市本级新增参保人数7841人,完成年度任务的102%;征缴工伤保险基金3829万元,完成年度任务的85.09%,其中,市本级征缴基金1225万元,占全年任务的81%;支出工伤保险基金2997万元,基金滚存结余2953万元。

二、主要工作开展情况

(一)征缴扩面工作稳步推进

今年来,主要采取了四项措施强化征缴扩面工作。

一是明确工作目标。

4月份,全市工伤保险工作会议下达了工伤保险征缴扩面目标,明确全年新增扩面人数达到5.2万人,基金征缴4500万,并将任务细分到各县市区。

二是突出扩面重点,加强农民工参保扩面工作。

目前,全市农民工参保人数达125587人,为巩固农民工参保扩面成果,对已经参保的农民工相对集中的建筑施工企业、矿山企业加大政策宣传力度,为农民工免费发放工伤保险政策宣传小卡片,确保农民工合法权益的保障。

同时对未参保的高风险企业农民工人员进行专项扩面行动。

会同安监部门、劳动保障监察部门对建筑施工企业、矿山企业、烟花爆竹企业开展专项扩面行动。

并与安监部门建立联动机制,督促非煤矿山企业、烟花爆竹等企业按规定为农民工足额缴纳工伤保险费。

三是继续扩大工伤保险覆盖面,全面推进机关公务员参保。

今年5月,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财政局联合下发了《关于机关工作人员参加工伤保险的通知》,机关工伤保险制度7月1日全面启动,全市市直及市以下所有机关单位、社会团体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全体在编在职工作人员都要参加工伤保险,切实解决我市机关工作人员工伤待遇问题,进一步完善了我市社会保障体系。

四是根据不同企业性质,采取多样化缴费方式,为参保单位提供更科学合理的参保服务。

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拟定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工伤保险工作的通知》,对建筑企业等高危行业参保缴费问题进行了进一步明确。

《通知》已经市政府常务会议审核,即将下发。

改革建筑施工企业缴费方式,建筑施工企业按照工程造价的一定比例缴纳工伤保险费。

截止到今年6月底全市建筑施工企业共120家参保,参保人数达9946人;商业服务业参保既可以按一般模式参保,也可以按营业面积定人数参保。

截止到今年6月底全市商业服务业参保504家,参保人数达34497人。

(二)全面推进老工伤人员纳入统筹管理

人社部发[XX]10号文件下发后,局党组专题研究了“老工伤”统筹问题,拟定“老工伤”统筹管理工作方案:

1.明确目标,统筹实施。

国有企业、原国有破产改制“老工伤”人员和工亡职工供养亲属,XX年4月底前全部纳入统筹管理;已参保的集体企业、其他企业和原集体破产改制企业“老工伤”人员于XX年11月底之前全部纳入统筹管理;应参保而未参保的各类企业,要依照《工伤保险条例》督促其参保,参保时应与参保企业签订《协议》,趸缴部分“老工伤”费用,于XX年11月底之将“老工伤”全部纳入统筹管理;已参保的行政机关、事业单位“老工伤”人员,自愿纳入工伤保险统筹管理。

2.确定重点,分类推进。

确定4-5月为我市“老工伤”统筹重点推进月,在两个月内集中开展了三项工作:

一是县市区破产改制国有企业“老工伤”基本纳入。

各县市区登记管理的破产改制企业“老工伤”人员4月底基本纳入了统筹管理,已

纳入统筹9575人,5月份核定待遇;二是全市参保国企“老工伤”基本纳入。

通过核定待遇资格,确认受伤部位,全市参保企业“老工伤”人员4月底基本纳入统筹管理,已纳入统筹3306人;三是研究确定统筹资金筹措办法。

破产改制企业“老工伤”待遇资金由当地财政负责,参保国企“老工伤”待遇资金主要由工伤保险基金补助和适当搞高费率,对部分效益较好的企业实行一次性趸缴。

为确保“老工伤”统筹工作落实到位,采取“先纳后缴”的办法,先将老工伤纳入统筹管理,核定待遇资格,再通过签订协议形式明确企业缴费方式及相应责任和义务。

3.加强调度,确保达标。

4月14日,组织召开了全市老工伤统筹管理工作会议,进一步明确了工作目标,下达了年度纳入任务。

从4月份起,实行一周一调度、一周一统计制度,并开展了对县市区“老工伤”统筹工作的督查。

目前,全市“老工伤”纳入统筹管理人数已达到21994人,今年来给付工伤保险待遇847.96万元。

今年3月,全国社会保险工作会议上印发了我市老工伤管理工作经验材料。

(三)基金监管工作严格规范

1、强化内控制度建设。

在去年底修订出台《工伤保险业务经办规程》基础上,今年3月份,结合我市实际又制定了《常德市工伤保险经办机构内部控制规定》,下发到各县市区工伤保险经办机构,对经办机构的组织机构、业务运行、基金财务、信息系统、内控监督五个方面作出了具体规定,形成了一套比较完整的内控制度体系。

2、强化基金部分项目支出管理。

一是继续加强县市区基金项目费用使用预算的审核。

各县市区项目费用年度预算在呈报当地人社局和财政局审批之前,均报市工伤保险处进行了审核,加强了项目支出预算合理性和预算额度准确性的控制,做好基金项目使用的事前监督。

二是完善项目支出使用中的计划、备案管理。

今年3月份,在吸收去年财务审计检查建议基础上,经审慎研究,形成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工伤保险基金项目支出管理的意见》,下发安监、劳动能力鉴定等相关部门,强调项目支出除须加强年度预算管理外,还要落实月度使用计划审核、项目支出内容备案,完善设备、服务采购验收手续等,加强了基金项目费用支出的动态管理。

三是加强基金项目支出情况检查。

在今年开展的基金专项检查中,我们把基金项目支出合法性、合规性和合理性列为检查重点,一经发现问题,坚决要求整改。

3、强化基金监督检查。

一是抓好对参保单位的稽核监督。

为了做好全年缴费基数稽核工作,年初,我们根据全年稽核任务要求,制定了XX年市本级工伤保险稽核检查计划,从参保单位中筛选一批有稽核价值的单位,从中确定重点实地稽核对象,同时按照市里规定程序,上报市纠风办备案,接受市纪检监察部门的政风行风监督。

二是抓好对基金专项检查。

根据市纠风办《关于印发〈关于对社会保险实施专项监察的方案〉的通知》(常纠办〔XX〕4号)文件精神,4月下旬,我们向各县市区经办机构下发了《关于开展工伤保险基金专项检查的通知》(常工险函〔XX〕13号),并从6月中旬开始,组织对鼎城区、桃源县、澧县、石门县工伤保险基金运行情况进行现场监督检查,这也是市纠风办对社保基金进行重点监察前开展基金自查自纠工作的重要一环。

4、圆满完成工伤保险基金预决算工作。

元月份,按照省医保局和市财政局关于做好XX年度社保基金决算和XX年度社保基金收支预算的要求,在全面分析和合理预测的基础上,认真审核上报全市工伤保险基金预决算数据,较好完成了全市工伤保险基金预决算工作任务,该项工作被省人社厅评为全省一等奖。

5、圆满完成工伤保险统计年报工作。

按照省医保局关于统计年报工作要求,经过对全市工伤保险经办业务数据的提取、分析、统计和汇总,按要求完成了XX年度全市工伤保险统计年报,该项工作也被省人社厅评为一等奖。

(四)医疗康复管理日益加强

今年上半年,一是对XX年工伤保险协议履行情况进行了综合考核,与10家协议医疗机构续签了服务协议。

二是完善了工伤保保险协议医疗管理机制。

根据工伤医疗管理工作的新特点和新要求,结合日常管理中发现的问题,在征求协议医疗机构意见的基础上,去年我们进一步完善了工伤医疗服务协议,三是工伤康复工作有序开展,建立科学的康复体系。

统一下达了县市区年度工伤康复计划,对有康复价值的工伤职工进行了全面调查摸底,组织开展了工伤职工健康体检,对十多名有康复价值的工伤职工送往省工伤康复中心进行康复治疗,完善了“先康复、后评残”制度。

组织召开了全市工伤康复工作会议,充分发挥省工伤康复中心常德工作站的作用:

依托康复服务站开展职业康复、社会康复;联合康复中心开展关爱工伤职工活动,为工伤职工“送政策、送知识、送康复”。

四是建立康复早期介入制度,对工伤职工受伤情况进行评估,提供早期治疗建议,市工伤保险处下发专门通知,要求各县市区上报康复早期介入工作信息。

(五)经办能力建设进一步增强

一是全面贯彻《社会保险法》和新《工伤保险条例》。

上半年举办了两次工伤保险法规培训班,认真学习“一法一条例”,全面掌握其精神实质。

进行多形式宣传,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和网络等媒体进行宣传,派出专人深入企业宣讲《社会保险法》和新《工伤保险条例》,提高了全社会的遵法守法意识,提高工伤保险新法规的知晓率。

进行了规章清理,以工伤保险新政策法规为基准,全面清理完善了我市现行工伤保险操作规程,督促企业对涉及工伤管理的企业规章进行清理,避免引发不必要的纠纷。

二是加强工伤保险档案规范管理。

根据人社部、省医保局要求,贯彻落实《社会保险业务档案管理规定(请你支持:

)(试行)》,加快保险业务档案管理规范。

上半年我处加强了工伤保险档案规范管理工作。

为确保业务档案工作落到实处,成立业务档案管理达标验收工作领导小组,下发了《关于开展工伤保险业务档案达标验收工作的实施方案》,规范各县市区工伤保险档案管理,并将业务档案管理工作将纳入年度目标考核,做为评优评先的重要指标,要求全市经办机构在工伤保险业务档案管理方面做到“落实制度措施、落实场地设施、落实专业人员、落实经费保障”。

目前,我处档案规范管理工作已初具成效:

设置了标准化的档案库房,建立完善了档案管理制度,对各类档案进行了集中管理,并配备了专职档案员,基本实现了各类档案的电子检索。

三是行政行为进一步规范,行政效能建设进一步加强。

为全面推行行政责任制,提高行政效能,今年来,我们采取了“三规范”措施全面加强行政效能建设:

一是规范受理文书。

全处各个工作部门受理业务申请,一律出具受理文书,编写文书号,加盖业务公章,并送申请人签收。

二是规范业务程序。

按照新《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我们本着减少审批程序、简化工作流程的原则,对工伤保险登记、人员异动、待遇给付、工伤医疗等工作程序进行了全面清理,使之做到了简单、便捷、明了。

三是规范办结期限。

严格落实限时办结制,明确规定工伤保险业务办结期限,对工伤保险登记等8项业务实行即时办结,工亡待遇给付15天办结,工伤医疗审核20天办结,特殊情况经单位主要负责人批准后延迟10天办结。

对未遵守限时办结制度的科室和部门严格实行责任追究。

通过采取“三规范”措施,强化了全处工作人员的责任意识,行政效能大大提升。

四是结对联点,帮联活动取得实效。

为确保为民服务取得实质性成效,今年来,我们从三个方面加强了扶贫帮困工作。

一是抓“一联一、一帮一、”活动。

根据煤矿企业生产经营困难、工伤职工多、涉及劳动保障工作面广等特点,今年,我们将常德赤峰煤矿确定为我处“一联一、一帮一、”工作点,为此,我们组织开展了工伤职工“结对帮困”活动。

处里明确20名干部职工与煤矿20名工伤职工结成对子,帮助解决生

活中的实际困难和问题,真心实意为工伤职工排忧解难。

4月7日,刘一兵副主任带领10多名工作人员深入赤峰煤矿,了解企业生产经营和职工生活情况,走访工伤职工并给他们送去了慰问金,组织开展工伤保险政策法规咨询,先后为工伤职工现场义诊80多人次,免费送药1XX多元。

今年来,累计为赤峰煤矿落实工伤医疗、伤残待遇60多万元。

二是开展“工伤职工关爱行动”。

5月12日,毛泽陆主任带队前往青峰煤矿,以“关爱工伤职工,维护合法权益”为主题,组织开展工伤保险政策法规咨询,聘请省工伤康复医院专家进行职业病以及工伤预防与康复知识讲座,为工伤职工现场义诊120多人次,免费发放药品、助残器具价值16000多元,同时,还组织煤矿工伤职工开展歌咏比赛、兵乓球比赛,使工伤职工深切地感受党和政府的温暖。

三是抓好社区“创文巩卫”工作。

5月18日下午,我处班子成员一行五人深入“创文巩卫”联系点德山茅湾社区,与德山街道办事处、茅湾社区相关负责人进行座谈,共同研究社区“创文巩卫”工作。

6月下旬,市工伤保险处领导班子对茅湾社区生活困难群众进行走访慰问,为社区筹集了3000元创文经费,派出了工作人员直接参与社区创文工作。

五是宣传调研工作力度加强。

今年来,市工伤保险处加大了《社会保险法》、新《工伤保险条例》的宣传力度,强化了对老工伤纳入统筹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参加工伤保险等政策宣传。

在常德电视台图文频道“工伤保险”专栏对工伤保险新政策进行及时宣传,充实了市工伤保险处网站内容。

3月2日,毛泽陆主任和其他班子成员参加常德新闻网“嘉宾访谈”节目,详细解读了新《工伤保险条例》相关内容,并对大家关心的热点问题进行现场解答。

截止今年6月,全市共在市级以上政府媒体发表新闻通讯20篇,及时有效地宣传了我市工伤保险工作。

六是全面开展工伤保险信息系统建设。

按照统一开发、单险种运行的模式,工伤保险信息系统建设工作基本完成,工伤保险信息系统4月试运行成功,5月底基本实现联网运行。

目前,正在进行医疗系统安装调试工作,可望在9月份实现与医疗机构联网。

联网后市级协议医疗机构工伤医疗费用结算、特检特治、特殊用药审批等一律通过网上进行。

同时,要求市直各协议医疗机构按照工伤保险信息系统技术规范完成医院管理系统调整、完善管理。

工伤保险信息系统的运行提高了工伤保险信息化水平,为工伤保险事业科学化、现代化建设奠定了良好基础。

三、存在的问题

我市工伤保险管理服务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建筑企业、商业服务业农民工参保工作力度不大;二是部分县市区工伤保险经办工作相对滞后;三是基金规模不大,滚存结余较少。

四、下半年工作意见

(一)继续扩大工伤保险覆盖范围

1、全面推进农民工参保扩面。

以全面贯彻落实《社会保险法》和新《工伤保险条例》为契机,继续推进“平安计划”(二期),加大农民工参加工伤保险力度,重点推进建筑施工企业、矿山、烟花爆竹等高危企业农民工参加工伤保险工作。

加强与安监、建设等部门的协调,建立工伤保险部门联动机制,促进高危企业农民工依法参保。

加大商业服务业农民工参保力度,采取切实措施将工业园区、科技园区等各类园区的用人单位纳入工伤保险范畴,依法促进个体工商雇工参加工伤保险。

2、依法实施工伤保险基金先行支付追偿政策。

《社会保险法》规定,用人单位未参加工伤保险或者第三人造成的工伤,用人单位难以支付的,由工伤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并依法进行追偿。

我们既要严格执

行此项法律规定,依法维护工伤职工合法权益,也要借垫付追偿的机会,督促用人单位依法参加工伤保险,对拒不参保的,依照《社会保险法》的规定严格实施行政处罚。

3、全面实施机关公务员参加工伤保险工作。

上半年,我们已下发机关工作人员参加工伤保险文件,召开了实施动员大会。

下半年的工作重点是抓落实。

抓好参保登记,完善财政代扣代缴制度,进一步研究待遇管理办法,确保全市机关工作人员在8月底前全部纳入工伤保险范畴。

(二)进一步完善工伤保险市级统筹体制

根据《社会保险法》和新《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工伤保险要逐步实行省级统筹,人社部和省政府要求,在今年年底前必须实现工伤保险地市级统筹。

我市已拟定市级统筹实施方案,争取在今年年底前全面实施:

一是全面实行“六统一”,即:

统一参保范围和参保对象,统一行业差别费率,统一基金管理,统一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统一待遇支付标准,统一经办流程和信息系统。

二是基金收支大循环。

基金征缴统一管理,分级实施,县市区县征缴的工伤保险费定期转入市工伤保险基金财政专户,待遇支付实行申报拨付制度。

三是切实强化县市区责任意识。

工伤保险基金实行市级统筹后,明确县市区人民政府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的主体责任,县市区没有完成市政府下达的工伤保险扩面征缴任务,当年出现的基金支付缺口由县市区人民政府垫付。

县市区工伤保险工作纳入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工伤保险经办机构三层目标考核体系,并严格实行责任追究制度。

(三)切实落实工伤保险待遇,提高待遇标准。

新《条例》增加了基金支出项目,也大幅度提高了工伤保险待遇。

为此,我们在抓好征缴扩面的基础上,一是要加强管理,减少基金流失。

加强工伤保险基金管理,按照人社行政部门和纪检监察部门要求,抓好工伤保险基金运行与监督行为专项检查,确保基金安全。

加强待遇支付管理,依法核定待遇资格,加强待遇支付稽核与工伤保险调查,防止虚报冒领工伤保险待遇行为。

强化工伤保险协议医疗管理,严格规范出入院管理与特检特治、特殊用药,防止单位或个人趁工伤医疗之机骗取工伤保险基金。

二是适当调整费率,增加基金收入。

下半年,根据基金收支情况,在国家政策范围内拟定工伤保险费率调整方案。

(四)加大老工伤统筹工作力度。

下半年,根据国家四部委文件和省政府通知,我们将提请市政府下发老工伤统筹管理意见,拟定实施方案,确定工作重点:

一是县市区国有、集体破产改制企业老工伤纳入;二是参保企业老工伤纳入;三是研究确定老工伤纳入筹资办法;四是加强对县市区老工伤统筹工作的督促检查。

通过上述措施,年底前将国有、集体企业等老工伤全部纳入统筹管理。

(五)继续推进工伤预防与工伤康复工作。

进一步加强与安监、建设、煤管等部门的联系,完善工伤预防部门协调机制,联合开展工伤预防专项检查,治理安全事故隐患,有效预防和减少工伤事故发生。

提请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下发工伤康复办法,完善康复流程,全面实施“先康复,后评残”、“先康复,后补偿”制度,加大工伤医疗康复力度,切实做好工伤康复早期介入与社会康复工作,促进工伤职工早日回归社会、回归家庭。

二〇一四年六月三十日

第二篇:

XX财务和社会保险基金监督科工作总结

通州区财务和社会保险基金监督科工作总结

本科室有两块工作职能,一是社会保险基金监督工作,二是人力社保局财务工作。

首先总结一下社会保险基金监督工作。

社保基金是广大参保人员的“养命钱”和“救命钱”,是社会保障事业健康发展的物质基础。

收好、管好、用好社保基金,关系到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关系到首都经济的发展和社会的和谐稳定,也是党中央、国务院和市委、市政府赋予我们的一项重要政治责任。

温家宝总理说:

社会保险基金是高压线,任何人都不得侵占挪用。

因此各级社保基金的管理、经办、监督部门都要从讲政治的高度来认识基金安全的重要性,像对待自己生命一样来珍视社保基金,确保基金的安全完整。

一、加强社保基金监管,进一步提高基金的安全程度。

为确保基金安全,年初我科室制定《XX年度基金监督工作实施办法》。

其中包括对社保中心、职介中心、劳服中心、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管理中心、人才中心、各街道、乡镇社保所,所管理的养老、失业、工伤、生育、医疗保险基金;老年无保障资金;就业再就业资金等的日常运行情况的监督检查。

从规范制度、建立要情报告制度、基金及时收缴、待遇按时足额发放、规范操作流程等进行监督检查,并制定了相关考核制度。

二、确保完成沉淀及结存基金的清理工作。

4月27日全市召开电视电话会议,传达了《关于继续做好社会保险沉淀及结存基金清理检查工作的通知》,会后我局专门成立领导

小组,由财务基金监督科牵头,组织社保中心、劳服中心、职介中心、人才中心、乡镇街道社保所召开协调会,部署了沉淀及结存基金的清理工作。

前后历时3个月,召开清理情况汇报会6次,相关科室抽调专人加班加点,进行沉淀基金清理,截止到7月底,共清理XX年底以前沉淀及结存基金XX.29万元,到目前为止我区沉淀及结存基金还剩余49151.49元,均为XX年底前收缴过程中形成的养老保险基金,其中职介中心43812.77元;人才中心5338.72元。

针对两个部门情况,财务基金监督科要求继续核对清理,以确保基金的安全完整。

8月份市局基金监督处到我区调研保险沉淀及结存基金清理情况,我局此项工作受到市局领导充分肯定,沉淀及结存基金清理完成情况位居全市前列。

三、社会保险基金专项审计工作。

从基金监管的外部环境来看基金监管的形势非常紧迫。

这几年,我区的社会保险事业得到了快速发展,但是与此同时,也出现了极少数企业少报漏报缴费人员或缴费基数的情况,使企业的职工合法权益受到侵害,也使大量社保基金流失。

今年我区有53家单位被列入全市的社保基金专项审计范围,从5月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陆续委托会计师事务所对列入审计名单的单位实施审计。

对此我科全力配合事务所工作,对需要补缴的单位,必须补缴落实,到目前为止共补缴社保基金132.37万元。

四、多方审计,确保基金安全

今年可以说是“审计年”,各级审计检查共计4次:

一是,市审计局从8月31日到9月30,历时一个月时间审计我区五项社保基金管理和使用情况,而且延伸到社保所及相关企业,涉及基金35.3亿元(收1.76亿元;支1.77亿元),这是有史以来第一次,经过审计我区五项社保基金管理和使用情况均符合规定,并得到审计人员的充分肯定。

二是,为了确保基金安全,今年财务基金监督科又委托国信浩华会计师事务所对除市审计局所审单位之外的12家社保所、局相关科室进行了审计工作,审计涉及资金4.1亿元(收2.42亿元;支1.78亿元),结果没有发现大的违规问题,对于个别单位我科室将督促其尽快整改,确保资金安全。

三是,10月12日市局检查组对我区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进行了检查,对定点医疗机构、医疗费用的管理、档案及财务管理等进行了细致的抽查,其中涉及基金10.59亿元,结果没有发现大的违规情况,对一些细节问题,财务基金监督科已要求相关部门尽快整改。

四是,11月2日市局检查组对我区促进就业资金审批监管工作进行了现场检查,此次检查规格之高也是少有的,并且延伸到街道、乡镇社保所,其中享受自谋(灵活)保险补贴12452人,资金8001万元;稳定就业岗位补贴20家单位,人员2552人,资金1509万元;672家用人单位招用城镇登记失业人员3358人次,享受补贴1673万元;60家用人单位招用农村劳动力279人,享受补贴163万元;25371名求职者通过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就业,市局拨付补贴资金130万元;检查结果

令市局领导满意。

本科室另外一块工作就是局财务工作,此项工作关系到全局的日常运转,忽视不得。

一、从制度入手加强财务管理。

今年是原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愿人事局合并后的第一年,为加强财务管理,年初制定出台了《通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务管理暂行规定》、《通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务检查及内部审计监察管理实施办法》,并对其他科室财务人员进行了培训,从制度上加以制约工作行为,避免违规情况发生。

加强印章管理,设定专人管理财务印章,使银行预留印鉴与支票、密码分开管理,每月必须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找出未达帐项。

二、清理固定资产,避免国有资产流失。

上半年,我科室对原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帐下的固定资产进行了排查、清理,下半年又对原人事局的固定资产进行了清理,明年准备出台固定资产管理制度,加强部门管理,避免国有资产流失。

XX年我科将继续做好社会保险基金监督工作和财务工作,做好社会保险基金监督系统上线工作,确保社会保险基金安全,确保全局财务工作正常运行。

XX年12月

财务和社会保险基金监督科

第三篇:

社会保险基金财务工作自查报告

高新区社会保险基金财务工作

实行目标管理自查报告

为进一步加强社会保险基金财务工作,完善管理制度,规范业务流程,不断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实现社会保险基金财务的规范化、信息化和专业化管理,依据省社保局《关于对社会保险基金财务工作实行目标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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