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项目管理4章》.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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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项目管理4章》
第四节工程项目的安全控制
主要内容:
一、概述
二、工程项目安全计划与实施
三、工程项目伤亡事故处理
一、概述
(一)职业健康安全与环境管理
1、世界经济增长和科学技术发展带来的问题
1)市场竞争日益加剧
随着经济的高速增长和科学技术的飞速发展,许多新技术、新材料、新能源涌现,使一些传统的产业和产品生产工艺逐渐消失、新的产业和生产工艺不断产生。
但是,在这样一个生产力高速发展的背后,却出现了许多不文明的现象,尤其是在市场竞争日益加剧的情况下,人们往往专注于追求低成本、高利润,而忽视了劳动者的劳动条件和环境的改善,甚至以牺牲劳动者的职业健康安全和破坏人类赖以生存的自然环境为代价。
2)生产事故和劳动疾病有增无减
据国际劳工组织(ILO)统计,全球每年发生各类生产事故和劳动疾病约为2.5亿起,平均每天68.5万起,每分钟就发生475起,其中每年死于职业事故和劳动疾病的人数多达110万人,远远多于交通事故、暴力死亡、局部战争以及艾滋病死亡的人数。
特别是发展中国家的劳动事故死亡率比发达国家要高出一倍以上,有少数不发达的国家和地区要高出四倍以上。
3)21世纪人类面临的挑战
据有关专家预测,到2050年地球上的人口由现在的60亿增加到100亿,人类的生存要求不断提高生活质量。
从目前发达国家发展速度来看,能源的生产和消耗每5~10年就要翻一番,按如此的速度计算,到2050年全球的石油储存量只够用3年,天然气只够用4年,煤炭只够用15年。
由于资源的开发和利用而产生的废物严重威胁人们的健康,21世纪人类的生存环境将面临八大挑战:
①森林面积锐减。
现在全球森林覆盖率约为25%(中国13.4%)。
②土地严重沙化。
现在全球沙漠面积3500万km2,目前每年以几百万公顷的速度发展。
③自然灾害频发。
仅1995年全球自然灾害损失18000亿美元,死亡50万人。
④淡水资源日益枯竭。
目前全球有2/3以上的贫民得不到洁净的饮用水,每年至少1200万人困水污染夺去生命。
⑤“温室效应”造成气候严重失常。
全球平均气温升高,海平面上升。
⑥臭氧层遭破坏,紫外线辐射增加。
⑦酸雨频繁,使土壤酸化,建筑和材料设备遭腐蚀,动植物生存受到危害。
⑧化学废物排量剧增,海洋、河流遭化学物质和放射性废物污染。
⑵职业健康安全与环境管理的目的和任务
·建设工程项目的职业健康安全管理的目的是保护产品生产者和使用者的健康与安全。
控制影响工作场所内员工、临时工作人员、合同方人员、访问者和其他有关部门人员健康和安全的条件和因素。
考虑和避免因使用不当对使用者造成的健康和安全的危害。
·建设工程项目环境管理的目的是保护生态环境,使社会的经济发展与人类的生存环境相协调。
控制作业现场的各种粉尘、废水、废气、固体废弃物以及噪声、振动对环境的污染和危害,考虑能源节约和避免资源的浪费[z2] 。
·职业健康安全与环境管理的任务是建筑生产组织(企业)为达到建筑工程的职业健康安全与环境管理的目的指挥和控制组织的协调活动,包括制定、实施、实现、评审和保持职业健康安全与环境方针所需的组织机构、计划活动、职责、惯例、程序、过程和资源。
不同的组织(企业)根据自身的实际情况制定方针,并为实施、实现、实行过程控制并提供人员、设备、资金和信息资源。
完成职业健康安全环境管理任务的
(二)安全控制的概念
⑴安全生产的概念
安全生产是指使生产过程处于避免人身伤害、设备损坏及其他不可接受的损害风险(危险)的状态。
不可接受的损害风险或危险通常指:
超出了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要求;超出了方针、目标和企业规定的其他要求;超出了人们普遍接受(通常是隐含的)要求。
因此,安全与否要对照风险接受程度来判定,是一个相对性的概念。
⑵安全控制的概念
安全控制是通过对生产过程中涉及到的计划、组织、监控、调节和改进等一系列致力于满足生产安全所进行的管理活动。
指在项目实施过程中组织安全生产的全部活动。
通过项目实施的安全状态控制,减少或消除不安全的行为和状态,使工期、质量和费用等目标得到充分的保障。
(三)安全控制的方针与目标
⑴安全控制的方针
安全控制的目的是为了安全生产,因此安全控制的方针也应符合安全生产的方针,即:
“安全第一,预防为主”。
“安全第一”是把人身的安全放在首位,安全为了生产,生产必须保证人身安全,充分体现了“以人为本”的理念。
“预防为主”是实现“安全第一”的最重要手段,采取正确的措施和方法进行安全控制,从而减少甚至消除事故隐患,尽量把事故消灭在萌芽状态,这是安全控制最重要的思想。
⑵安全控制的目标
安全控制的目标是减少和消除生产过程中的事故,保证人员健康安全和财产免受损失。
具体可包括:
·减少或消除人的不安全行为的目标;
·减少或消除设备、材料的不安全状态的目标;
·改善生产环境和保护自然环境的目标;
·安全管理的目标。
(四)施工安全控制的特点
⑴控制面广由于建设工程规模较大,生产工艺复杂、工序多,在建造过程中流动作业多,高处作业多,作业位置多变,遇到的不确定因素多,安全控制工作涉及范围大,控制面广。
⑵控制的动态性
·由于建设工程项目的单件性,使得每项工程所处的条件不同,所面临的危险因素和防范措施也会有所改变,员工在转移工地后,熟悉一个新的工作环境需要一定,的时间,有些工作制度和安全技术措施也会有所调整,员工同样有个熟悉的过程。
·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的分散性。
因为现场施工是分散于施工现场的各个部位,尽管有各种规章制度和安全技术交底的环节,但是面对具体的生产环境时,仍然需要自己的判断和处理,有经验的人员还必须适应不断变化的情况。
⑶控制系统交叉性
建设工程项目是开放系统,受自然环境和社会环境影响很大,安全控制需要把工程系统和环境系统及社会系统结合。
⑷控制的严谨性
安全状态具有触发性,其控制措施必须严谨,一旦失控,就会造成损失和伤害。
(五)正确处理5种关系P121
1、安全与危险并存
2、安全与质量的包含
3、安全与项目实施过程的统一。
4、安全与速度互保
5、安全与效益兼顾
(六)坚持六项基本原则
1、管项目的同时管安全
2、坚持安全管理的目的性
3、贯彻预防为主的方针
4、坚持四全动态管理
5、安全管理重在控制
6、不断完善,提高
二、施工安全控制的计划与实施
(一)施工安全控制的程序如图所示。
确定项目安全目标
编制项目安全技术措施计划
项目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实施
安全生产责任制度
安全生产保证体系
安全管理要点
安全生产培训
安全技术措施
安全技术要求
安全检查
伤亡事故处理
项目安全技术措施计划验证
持续改进
直至完成工程项目
⑴确定项目的安全目标
按“目标管理”方法在以项目经理为首的项目管理系统内进行分解,从而确定每个岗位的安全目标,实现全员安全控制。
⑵编制项目安全技术措施计划
对生产过程中的不安全因素,用技术手段加以消除和控制,并用文件化的方式表示,这是落实“预防为主”方针的具体体现,是进行工程项目安全控制的指导性文件。
⑶安全技术措施计划的落实和实施
包括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设置安全生产设施、进行安全教育和培训、沟通和交流信息、通过安全控制使生产作业的安全状况处于受控状态。
⑷安全技术措施计划的验证
包括安全检查、纠正不符合情况,并做好检查记录工作。
根据实际情况补充和修改安全技术措施。
⑸持续改进,直至完成建设工程项目的所有工作。
(二)施工安全控制的基本要求
·必须取得安全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施工许可证》后才可开工。
·总承包单位和每一个分包单位都应持有《施工企业安全资格审查认可证》。
·各类人员必须具备相应的执业资格才能上岗。
·所有新员工必须经过三级安全教育,即进厂、进车间和进班组的安全教育。
·特殊工种作业人员必须持有特种作业操作证,并严格按规定定期进行复查。
·对查出的安全隐患要做到“五定”,即定整改责任人、定整改措施、定整改完成时间、定整改完成人、定整改验收人。
·必须把好安全生产“六关”,即措施关、交底关、教育关、防护关、检查关、改进关。
·施工现场安全设施齐全,并符合国家及地方有关规定。
·施工机械(特别是现场安设的起重设备等)必须经安全检查合格后方可使用。
*危险源
·第一类危险源
可能发生意外释放的能量的载体或危险物质称作第一类危险源(如“炸药”是能够产生能量的物质;“压力容器”是拥有能量的载体)。
能量或危险物质的意外释放是事故发生的物理本质。
通常把产生能量的能量源或拥有能量的能量载体作为第一类危险源来处理。
·第二类危险源
造成约束、限制能量措施失效或破坏的各种不安全因素称作第二类危险源(如“电缆绝缘层”、“脚手架”、“起重机钢绳”等)。
(三)施工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及其实施(重点)
1、建设工程施工安全技术措施计划
1)建设工程施工安全技术措施计划的主要内容包括:
工程概况,控制目标,控制程序,组织机构,职责权限,规章制度,资源配置,安全措施,检查评价,奖惩制度等。
2)编制施工安全技术措施计划时,对于某些特殊情况应考虑:
P122结合
①对结构复杂、施工难度大、专业性较强的工程项目,除制定项目总体安全保证计划外,还必须制定单位工程或分部分项工程的安全技术措施;
②对高处作业、井下作业等专业性强的作业,电器、压力容器等特殊工种作业,应制定单项安全技术规程,并应对管理人员和操作人员的安全作业资格和身体状况进行合格检查。
3)制定和完善施工安全操作规程,编制各施工工种,特别是危险性较大工种的安全施工操作要求,作为规范和检查考核员工安全生产行为的依据。
4)施工安全技术措施:
施工安全技术措施包括安全防护设施的设置和安全预防措施,主要有17方面的内容,如防火、防毒、防爆、防洪、防尘、防雷击、防触电、防坍塌、防物体打击、防机械伤害、防起重设备滑落、防高空坠落、防交通事故、防寒、防暑、防疫、防环境污染等方面措施。
2、施工安全技术措施计划的实施
1)安全生产责任制 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是施工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实施的重要保证。
安全生产责任制是指企业对项目经理部各级领导、各个部门、各类人员所规定的在他们各自职责范围内对安全生产应负责任的制度。
2)安全教育 安全教育的要求如下。
①广泛开展安全生产的宣传教育,使全体员工真正认识到安全生产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懂得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的科学知识,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自觉地遵守各项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
②把安全知识、安全技能、设备性能、操作规程、安全法规等作为安全教育的主要内容。
③建立经常性的安全教育考核制度,考核成绩要记人员工档案。
④电工、电焊工、架子工、司炉工、爆破工、机操工,起重工、机械司机、机动车辆司机等特殊工种工人,除一般安全教育外,还要经过专业安全技能培训,经考试合格持证后,方可独立操作。
⑤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施工和调换工作岗位时,也要进行安全教育,未经安全教育培训的人员不得上岗操作。
3)安全技术交底
①安全技术交底的基本要求:
·项目经理部必须实行逐级安全技术交底制度,纵向延伸到班组全体作业人员;
·技术交底必须具体、明确,针对性强;
·技术交底的内容应针对分部分项工程施工中给作业人员带来的潜在危害和存在问题;
·应优先采用新的安全技术措施;
·应将工程概况、施工方法、施工程序、安全技术措施等向工长、班组长进行详细交底;
·定期向由两个以上作业队和多工种进行交叉施工的作业队伍进行书面交底;“
·保持书面安全技术交底签字记录。
②安全技术交底主要内容:
·本工程项目的施工作业特点和危险点:
·针对危险点的具体预防措施;
·应注意的安全事项;
·相应的安全操作规程和标准;
·发生事故后应及时采取的避难和急救措施。
4)安全检查
工程项目安全检查的目的是为了消除隐患、防止事故、改善劳动条件及提高员工安全生产意识的重要手段,是安全控制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
通过安全检查可以发现工程中的危险因素,以便有计划地采取措施,保证安全生产。
施工项目的安全检查应由项目经理组织,定期进行。
⑴安全检查的类型
安全检查可分为日常性检查、专业性检查、季节性检查、节假日前后的检查和不定期检查。
⑵安全检查的注意事项
·安全检查要深入基层、紧紧依靠职工,坚持领导与群众相结合的原则,组织好检查工作。
·建立检查的组织领导机构,配备适当的检查力量,挑选具有较高技术业务水平的专业人员参加。
·做好检查的各项准备工作,包括思想、业务知识、法规政策和检查设备、奖金的准备。
·明确检查的目的和要求。
既要严格要求,又要防止一刀切,要从实际出发,分清主、次矛盾,力求实效。
·把自查与互查有机结合起来,基层以自检为主,企业内相应部门问互相检查,取长补短,相互学习和借鉴。
·坚持查改结合。
检查不是目的,只是一种手段,整改才是最终目的。
发现问题,要及时采取切实有效的防范措施。
·建立检查档案。
结合安全检查表的实施,逐步建立健全检查档案,收集基本的数据,掌握基本安全状况,为及时消除隐患提供数据,同时也为以后的职业健康安全检查奠定基础。
⑶安全检查的主要内容
·查思想主要检查企业的领导和职工对安全生产工作的认识。
·查管理主要检查工程的安全生产管理是否有效。
主要内容包括:
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安全组织机构,安全保证措施,安全技术交底,安全教育,持证上岗,安全设施,安全标识,操作规程,违规行为,安全记录等。
·查隐患主要检查作业现场是否符合安全生产、文明生产的要求。
·查整改主要检查对过去提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查事故处理对安全事故的处理应达到查明事故原因、明确责任并对责任者作出处理、明确和落实整改措施等要求。
同时还应检查是否及时报告调查处理。
安全检查的重点是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
安全检查后应编制安全检查报告,说明已达标项目,未达标项目,存在问题,原因分析,纠正和预防措施。
⑷项目经理部安全检查的主要规定
·定期对安全控制计划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记录、评价和考核,对作业中存在的不安全行为和隐患,签发安全整改通知,由相关部门制定整改方案,落实整改措施,实施整改后应子复查。
·根据施工过程的特点和安全目标的要求确定安全检查的内容。
·安全检查应配备必要的设备或器具,确定检查负责人和检查人员,并明确检查的方法和要求。
·检查应采取随机抽样、现场观察和实地检测的方法,并记录检查结果,纠正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
·对检查结果进行分析,找出安全隐患,确定危险程度。
·编写安全检查报告并上报。
三、工程项目职业健康安全事故的分类和处理
(一)安全事故的分类
职业健康安全事故分两大类型,即职业伤害事故与职业病。
1、职业伤害事故
职业伤害事故是指因生产过程及工作原因或与其相关的其他原因造成的伤亡事故。
1)按照事故发生的原因分类
按照我国《企业伤亡事故分类》(GB6441-1986)标准规定,职业伤害事故分为20类:
·物体打击:
指落物、滚石、锤击、碎裂、崩块、砸伤等造成的人身伤害,不包括因爆炸而引起的物体打击。
·车辆伤害:
指被车辆挤、压、撞和车辆倾覆等造成的人身伤害。
·机械伤害:
指被机械设备或工具绞、碾、碰、割、戳等造成的人身伤害,不包括车辆、起重设备引起的伤害。
·起重伤害:
指从事各种起重作业时发生的机械伤害事故,不包括上下驾驶室时发生的坠落伤害,起重设备引起的触电及检修时制动失灵造成的伤害。
·触电:
由于电流经过人体导致的生理伤害,包括雷击伤害。
·淹溺:
由于水或液体大量从口、鼻进入肺内,导致呼吸道阻塞,发生急性缺氧而窒息死亡。
·灼烫:
指火焰引起的烧伤、高温物体引起的烫伤、强酸或强碱引起的灼伤、放射线引起的皮肤损伤,不包括电烧伤及火灾事故引起的烧伤。
·火灾:
在火灾时造成的人体烧伤、窒息、中毒等。
·高处坠落:
由于危险势能差引起的伤害,包括从架子、屋架上坠落以及平地坠入坑内等
·坍塌:
指建筑物、堆置物倒塌以及土石塌方等引起的事故伤害。
·冒顶片帮:
指矿井作业面、巷道侧壁由于支护不当、压力过大造成的坍塌(片帮)以及顶板垮落(冒顶)事故。
·透水:
指从矿山、地下开采或其他坑道作业时,有压地下水意外大量涌人而造成的伤亡事故。
·放炮:
指由于放炮作业引起的伤亡事故。
·火药爆炸:
指在火药的生产、运输、储藏过程中发生的爆炸事故。
·瓦斯爆炸:
指可燃气体、瓦斯、煤粉与空气混合,接触火源时引起的化学性爆炸事故。
·锅炉爆炸:
指锅炉由于内部压力超出炉壁的承受能力而引起的物理性爆炸事故。
·容器爆炸:
指压力容器内部压力超出容器壁所能承受的压力引起的物理爆炸,容器内部可燃气体泄漏与周围空气混合遇火源而发生的化学爆炸。
·其他爆炸:
化学爆炸、炉膛、钢水包爆炸等。
·中毒和窒息:
指煤气、油气、沥青、化学、一氧化碳中毒等。
·其他伤害:
包括扭伤、跌伤、冻伤、野兽咬伤等。
2)按事故后果严重程度分类(法规中已介绍)(复习)
·轻伤事故:
造成职工肢体或某些器官功能性或器质性轻度损伤,表现为劳动能力轻度或暂时丧失的伤害,一般每个受伤人员休息:
个工作日以上,105个工作日以下。
·重伤事故:
一般指受伤人员肢体残缺或视觉、听觉等器官受到严重损伤,能引起人体长期存在功能障碍或劳动能力有重大损失的伤害,或者造成每个受伤人损失105工作日以上的失能伤害。
·死亡事故:
一次事故中死亡职工1~2人的事故。
·重大伤亡事故:
一次事故中死亡30人以上(含30人)的事故。
·特大伤亡事故:
一次死亡10人以上(含10人)的事故。
·急性中毒事故:
指生产性毒物一次或短期内通过人的呼吸道、皮肤或消化道大量进人体内,使人体在短时间内发生病变,导致职工立即中断工作,并须进行急救或死亡的事故;急性中毒的特点是发病快,一般不超过一个工作日,有的毒物因毒性有一定的潜伏期,可在下班后数小时发病。
⑵职业病(简介)
经诊断因从事接触有毒有害物质或不良环境的工作而造成急慢性疾病,属职业病。
2002年卫生部会同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发布的《职业病目录)列出的法定职业病为10大类共115种。
该目录中所列的10大类职业病如下:
·尘肺:
矽肺、石棉肺、滑石尘肺、水泥尘肺、陶瓷尘肺、电焊尘肺、其他尘肺等。
·职业性放射性疾病:
外照射放射病、内照射放射病、放射性皮肤疾病、放射性肿瘤、放射性骨损伤等。
·职业中毒:
铅、汞、锰、钢及其化合物、苯、一氧化碳、二硫化碳等。
·物理因素所致职业病:
中暑、减压病、高原病、手臂振动病。
·生物因素所致职业病:
炭疽、森林脑炎、布氏杆菌病。
·职业性皮肤病:
接触性皮炎、光敏性皮炎、电光性皮炎、黑变病、痤疮、溃疡、化学灼伤、职业性角化过度、毅裂、职业性痒疹等。
·职业性眼病:
化学性眼部灼伤、电光性眼炎、职业性白内障。
·职业性耳鼻喉口腔疾病:
噪声聋、铬鼻病、牙酸蚀病。
·职业性肿瘤:
石棉所致肺癌、间皮瘤、苯所致白血病、砷所致肺癌、皮肤癌、氯乙烯所致肝血管肉瘤、铬酸盐制造业工人肺癌等。
·其他职业病:
金属烟热、职业性哮喘、职业性变态反应性肺泡炎、棉尘病、煤矿井下工人滑囊炎等。
(二)、建设工程职业健康安全事故的处理(重点)
⑴安全事故处理的原则(四不放过的原则)
·事故原因不清楚不放过。
·事故责任者和员工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
·事故责任者没有处理不放过。
·没有指定防范措施不放过。
⑵安全事故处理程序
·报告安全事故。
·处理安全事故,抢救伤员,排除险情,防止事故蔓延扩大,做好标识,保护好现场等。
·安全事故调查。
·对事故责任者进行处理。
·编写调查报告并上报。
⑶安全事故统计规定(简介)
·企业职工伤亡事故统计实行地区考核为主的制度。
各级隶属关系的企业和企业主管单位要按当地安全生产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时间报送报表。
·安全生产行政主管部门对各部门的企业职工伤亡事故情况实行分级考核。
企业报送主管部门的数字要与报送当地安全生产行政主管部门的数字一致,各级主管部门应如实想同级安全生产行政主管部门报送。
·省级安全生产行政主管部门和国务院各有关部门及计划单列的企业集团的职工伤亡事故统计月报表、年报表应按时报到国家安全生产行政主管部门。
⑷伤亡事故处理规定(简介)
·事故调查组提出的事故处理意见和防范措施建议,由发生事故的企业及其主管部门负责处理。
·因忽视安全生产、违章指挥、违章作业、玩忽职守或者发现事故隐患、危害情况而不采取有效措施以致造成伤亡事故的,由企业主管部门或者企业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对企业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行政处分:
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在伤亡事故发生后隐瞒不报、谎报、故意迟延不报、故意破坏事故现场,或者以不正当理由,拒绝接受调查以及拒绝提供有关情况和资料的,由有关部门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对有关单位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伤亡事故处理工作应当在90日内结案,特殊情况不得超180日。
伤亡事故处理结案后,应当公开宣布处理结果。
⑸工伤认定
1)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患职业病的。
·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的。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2)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
·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
·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
3)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认定为工伤或者视同工伤。
·因犯罪或者违反治安管理条例伤亡的。
·醉酒导致伤亡的。
·自残或者自杀的。
⑹职业病的处理
1)职业病报告
·地方各级卫生行政部门指定相应的职业病防治机构或卫生防疫机构负责职业病统计和报告工作。
职业病报告实行以地方为主,逐级上报的办法。
·一切企、事业单位发生的职业病,都应按规定要求向当地卫生监督机构报告,由卫生监督机构统一汇总上报。
2)职业病处理
·职工被确诊患有职业病后,其所在单位应根据职业病诊断机构的意见,安排其医疗或疗养。
·在医治或疗养后被确认不宜继续从事原有害作业或工作的,应自确认之日起的两个月内将其调离原工作岗位,另行安排工作;对于困工作需要暂不能调离的生产、工作的技术骨干,调离期限最长不得超过半年。
·患有职业病的职工变动工作单位时,其职业病待遇应由原单位负责或两个单位协调处理,双方商妥后方可办理调转手续。
并将其健康档案、职业病诊断证明及职业病处理情况等材料全部移交新单位。
调出、调入单位都应将情况报告所在地的劳动卫生职业病防治机构备案。
·职工到新单位后,新发生的职业病不论与现工作有无关系,其职业病待遇由新单位负责。
劳动合同制工人,临时工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后,在待业期间新发现的职业病,与上一个劳动合同期工作有关时,其职业病待遇由原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的单位负责,如原单位已与其他单位合并,由合并后的单位负责;如原单位已撤销,应由原单位的上级主管机关负责。
总结:
[z1]市场竞争日益加剧是造成生产事故和劳动疾病有增无减的原因之一!
[z2]保护环境最有效方法是减少污染物排量和减少资源的消耗水平!
[z3]决定因素!
建筑产品生产过程中生产人员、工具与设备的流动性;建筑产品受不同外部环境影响的因素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