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事务所行政许可事项须提供材料及说明.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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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事务所行政许可事项须提供材料及说明
律师事务所行政许可事项须提供材料及说明
一、变更备案部分:
律师事务所变更住所、合伙人的,应当自变更之日起十五日内,经市司法局报省司法厅备案。
1、律师事务所变更住所备案需要提交下列材料:
(一)《律师事务所住所变更备案呈报表》;
律师事务所住所变更备案呈报表
执业场所
变更后
变更前
电话
传真
变更后
邮编
变更后
律师事务所申请
律师事务所(章)
日期:
市级司法局
登记机关
备案时间
备注
(二)合伙人会议变更住所决议;(个人所不需要提供)
(三)变更后的住所证明;(提供租房合同和房产证复印件,房产有共同共有人的必须共有人也要签名);
(四)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副本。
2、律师事务所加入合伙人,需提交的材料:
(1).《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加入)变更备案呈报表》;
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变更备案(加入)呈报表
合伙人
姓名
性别
照片
年龄
学历
政治面貌
职称
执业时间
执业证号码
身份证号码
家庭地址
电话
简历
律师事务所
备案申请
律师事务所(章)
日期:
县级司法局监督意见
市级司法局备案审查
登记机关备案
备注
2.合伙人会议同意加入合伙人的决议;
3.要求加入合伙人的申请。
4.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副本;
5.出资情况发生变化的,提供由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验资证明;
新加入的合伙人应当具有三年以上律师执业经历。
受到六个月以上停止执业处罚的律师,处罚期满未逾三年的,不得担任合伙人。
新加入合伙人应当从专职执业的律师中产生。
兼职律师、法律援助律师、公职律师、公司律师辞职后申请加入律师事务所合伙人的,还应当提交辞职证明文件、档案存放在人才交流中心或者就业管理处的证明、党员组织关系接转证明等材料。
(3)、律师事务所退出合伙人,需提交材料:
1.《律师事务所合伙人(退出)变更备案呈报表》;
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变更(退出)备案呈报表
退伙人
退出
原因
财产、债务清偿、案卷、
未结案移交情况
律师事务所备案
申请
律师事务所(章)
日期:
县级司法局监督意见
市级司法局备案审查
登记机关备案
备注
2.合伙人会议同意退出合伙人的决议;
3.出资情况发生变化的,提供由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验资证明;
4.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副本。
已担任合伙人的律师受到六个月以上停止执业处罚的,所在的律师事务所应当办理退伙手续。
二、许可部分:
1、律师事务所变更负责人应当提交下列申请材料:
(一)《律师事务所负责人变更申请表》;
网上申请办件号:
律师事务所负责人变更申请表
负
责
人
姓名
性别
照
片
年龄
学历
政治面貌
职称
执业时间
XXXX年XX月
担任合伙人年限
执业证号码
身份证号码
家庭住址
电话
律师事务所申请
(章)
日期:
征求县级司法局意见
市级司法局审查意见
登记机关
意见
备注
(二)合伙人会议变更负责人的决议(需全体合伙人同意);
(三)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副本(交一份复印件)。
律师事务所的负责人应当是本所合伙人。
个人律师事务所的设立人为律师事务所负责人,不得变更。
2、律师事务所变更章程应当提交下列申请材料:
(一)《律师事务所章程变更申请表》;
网上申请办件号:
律师事务所章程变更申请表
律师事务所
变更申请
律师事务所(章)
日期:
征求县级司法局意见
市级司法局
审查意见
登记机关
意见
备注
(二)合伙人会议变更章程的决议;
(三)变更后的律师事务所章程(全体合伙人必须签名)。
3、律师事务所变更合伙协议应当提交下列申请材料:
(一)《律师事务所合伙协议变更申请表》;
网上申请办件号:
律师事务所合伙协议变更申请表
律师事务所
变更申请
律师事务所(章)
日期:
征求县级司法局意见
市级司法局
审查意见
登记机关
意见
备注
(二)合伙人会议变更合伙协议的决议;
(三)变更后的合伙协议(全体合伙人必须签名)。
4、律师事务所变更组织形式,按照章程变更程序办理提交材料。
还需要提交下列申请材料:
(一)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
(二)出资情况发生变化的,提供由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验资证明;
(三)合伙变更为个人律师事务所的,提供合伙人会议对变更前律师事务所资产、债权债务等处置决议,变更后个人律师事务所设立人承继变更前律师事务所可能产生的债务风险的承诺;
(四)个人律师事务所设立人名单和简历;
(五)律师执业证复印件。
5、申请律师事务所注销需要提交以下申请材料:
(一)《律师事务所注销申请表》;
网上申请办件号:
律师事务所注销申请表
律师事务所
设立时间
许可证号
组织形式
现有律师
名单
注销事由
及申请
律师事务所(章)
日期:
有关证照、印章、档案上交、处理情况
律师执业证
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
律师事务所印章
财务专用章
财务帐册
业务档案
其他
清算情况
(可另附报告)
清算负责人:
征求县级司法局意见
市级司法局
审查意见
登记机关意见
备注
(二)清算报告;
(三)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
(四)公告证明(满二个月才能办理注销);
(五)公告结果(清算小组所有成员签名);
(六)税务登记注销证明;
(七)银行帐户注销证明;
(八)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正、副本(复印件一份);
(九)律师事务所公章、财务专用章;
(十)律师执业证;
(十一)其他需要提交的材料。
因与其他律师事务所合并注销原律师事务所的,还应提交有关律师事务所同意吸收合并的决定。
律师事务所被注销的,应当将有关业务档案、财务帐簿整理完毕,移交所在地县级司法局。
所在地县级司法局将业务档案、财务档案移送到当地档案存放部门的,有关保管费用应由律师事务所承担,律师事务所在清算时应当留出有关档案整理保管费用。
律师事务所因合并而注销的,有关业务档案、财务帐簿等由合并后的律师事务所承继。
6、律师事务所变更名称需提交申请材料:
(一)名称检索核定通知书;
(二)《律师事务所名称变更申请表》;
网上申请办件号:
律师事务所名称变更申请表
中文名称
变更前
变更后
英文名称
变更前
变更后
变更理由
律师事务所(章)
日期:
征求县级司法局
意见
市级司法局审查
意见
登记机关
意见
备注
(三)合伙人会议变更名称的决议;
(四)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正、副本(提供复印件一份)。
7、申请人设立律师事务所应当向所在地的市司法局提出申请,并提交下列材料:
(一)律师事务所设立申请书;
(二)律师事务所名称核定通知书;
(三)《律师事务所设立申请登记表》;
网上申请办件号:
律师事务所设立申请登记表
律师事务所名称
律师事务所组织形式
登记机关
编号
名称
中文名称
英文名称
住所
具体地址
所在区(县、市)
邮编
电话
填固定电话
组织
形式
投入
资产
现金:
其他资产:
负
责
人
︵
个
人
所
设
立
人
︶
姓名
性别
照片
年龄
学历/
学位
政治面貌
职称
执业时间/年限
XXXX年XX月
X年
执业证号码
身份证号码
家庭地址
电话号码
邮编
家庭成员(包括配偶/父母/岳父母姓名、党派、工作单位及现任职情况)
合
伙
人
姓名
性别
照片
年龄
学历/
学位
政治面貌
职称
执业时间/年限
执业证号码
身份证号码
家庭地址
电话号码
邮编
家庭成员(包括配偶/父母/岳父母姓名、党派、工作单位及现任职情况)
合
伙
人
姓名
性别
照片
年龄
学历/
学位
政治面貌
职称
执业时间/年限
执业证号码
身份证号码
家庭地址
电话号码
邮编
家庭成员(包括配偶/父母/岳父母姓名、党派、工作单位及现任职情况)
聘用人员
姓名
性别
出生年月
政治面貌
从事的工作
执业证、会计从业资格证号
律师
助理
行政
设立人承诺
我(我们)对设立律师事务所所依据的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内容已经通读领会,对设立程序已经知悉。
我(我们)谨此承诺提供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合法性,并没有隐瞒违反或可能违反所规定的律师事务所设立条件的事实。
我(我们)确知以下后果:
任何错误或遗漏都可能导致设立申请被否定或导致核准的设立申请被撤销;如没有如实向司法行政机关提供信息和材料,将被予以行政处罚。
我(我们)保证符合设立人的条件,保证专职从事律师执业。
签名:
年 月 日
律师事务所章程
(可另附)
合伙协议
(可另附)
征求县级司法局
意见
市级司法局
审查意见
登记机关
意见
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
号码
发证日期
备注
(四)律师事务所章程;
(五)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验资证明;
(六)房屋产权证明、房屋租赁合同等办公场所使用证明;
(七)设立人的下列个人身份等证明材料:
1.身份证,持本市行政区域以外的身份证的,还需提交暂住证;
2.简历;
3.《律师执业证》;
4.原执业的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同意其离所,并办结业务、档案、财务等交接手续的证明;
5.保证专职从事律师执业、符合设立人条件以及提供的材料真实合法的承诺和声明;
⒍兼职律师、法律援助律师、公职律师、公司律师辞职后申请设立律师事务所的,应当提交辞职证明文件和档案存放在人才交流中心或者就业管理处的证明;
(八)其他需要提交的材料。
设立合伙律师事务所,还应当提交合伙协议;发起人会议推选负责人的决议。
律师事务所应当有独立的住所,并符合律师事务所规范化建设的要求。
律师个人住所应当与律师事务所住所相分离。
个人住宅原则上不得作为律师事务所的住所。
原律师事务所负责人、合伙人、派驻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