纳税评估系统调研材料.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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纳税评估系统调研材料
东营市国家税务局
纳税评估系统调研材料
近年来,东营市局按照省局的总体要求,将纳税评估系统作为深化征管体系建设的一项重点基础工作,规范系统操作,注重对基础数据的采集和管理,强化生产要素模块维护和应用,有效提升了纳税评估系统的应用能力和税源管理水平,在降低税收风险、减少税款流失和提高纳税人税法遵从度、税收征管质量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一、东营市局具体做法:
(一)完善机制,规范系统运行
为保证系统运行的规范性,一是市局制定实施了《税收分析评估系统运行管理办法》,进一步明确各部门在系统运行中的职责,全面梳理审核分析、信息采集、约谈核实、评定处理等工作内容、要求和目标,加强业务衔接传递,明确各业务环节操作要求,规范运行程序,正确出具税务文书,完善评估检查资料并规范整理归档,形成完整的征管档案资料,防范了税收管理风险。
二是进一步完善征管查联动机制和市、县、分局三级纵向互动机制.通过税收分析为纳税评估和税务稽查提供疑点对象和案源,税务稽查以“一案三报告”的形式,将有关建议反馈管理部门,管理部门据此完善措施,组织实施有针对性评估,形成了以分析引导评估,以评估引导稽查,以稽查促进管理的良好局面。
2010年以来,通过税收分析和评估环节移交稽查部门131户次,查补税款、滞纳金、罚款2086.78万元。
稽查局向管理部门移交《税收管理问题信息报告》92个。
三是市局定期汇总分析全市运行情况,明确问题分布,总结成效,组织讲评,定期通报;县区局根据市局部署和要求,结合当地实际,对问题进行梳理,对任务做好分解,制定具体的措施指导税源管理单位抓好落实,并认真总结经验,制定完善管理措施;税源管理单位重点做好落实应用,开展纳税评估、税源分析和调查落实等工作。
通过细化职责,加强配合,促进了系统运行的规范化。
(二)强化信息采集,夯实数据基础
为保证系统数据应用的有效性,一是市局对于定期采集数据,进一步规范采集口径,严格采集录入税务登记、税种核定、征收方式、纳税申报以及发票使用等信息,健全基础数据,严把采集关口。
充分应用现有系统软件,结合定期发布的《数据处理分析报告》,对信息系统中的垃圾数据和错误数据及时清理和完善。
对税收管理员日常巡查中发现的经营规模、主营业务、所属行业等涉税信息发生变化的,在督促其依法进行变更的同时,及时做好系统内数据的修改和更新,提高数据的准确性。
二是突出重点,全面强化纳税评估系统个案信息数据采集。
针对我局2010年系统个案信息采集率不高的情况,市局在今年预警评估系统讲评培训会上专门组织全市131名税收管理员业务骨干进行了培训,在培训会上认真分析数据现状,找出影响数据质量的原因,要求税收管理员确保必采数据按要求及时准确采集,并加强评估系统审核分析模块中数据校验功能的使用,强化数据质量审核,有力地提高了系统个案信息的采集率。
2011年1月至7月全市评估系统个案信息采集率为85.89%,同比增长72.36个百分点。
(三)突出重点,深化系统应用
东营市局在重点抓好数据质量,强化信息采集分析的基础上,突出生产要素法深化应用为重点,同时结合专业化管理,强化评估系统应用水平。
一是测算生产要素参数,固化产品模板。
我局组织业务骨干选择典型企业进行调查,围绕物耗、能耗、产销率等主要关键点,建立完善了14个行业管理指引和分类监控指标,固化为管理模板。
测算分行业或产品的预警参数,调整维护到预警评估系统中。
截至目前,在预警评估系统中维护了36个大行业、102个明细行业、1355个到产品的生产要素参数,指导税源管理单位开展评估。
在应用过程中要求各税源管理单位要对指引的有效性、参数的准确性进行验证,不符合实际管理需求的,要提出调整建议,供市局参考并调整完善。
同时,要结合当地税源情况,抓住主体行业和产品,在典型调查的基础上,有针对性地建立符合管理需求的管理指引,建立监控指标和参数,维护录入评估系统并加以应用,拓展模板控制的领域和范围。
对科学具体、应用有效的管理指引或措施做法,可及时上报市局,市局择优转发,达到成果共享的目的。
2010年以来,共评估入库税款1.38亿元,滞纳金850.20万元,减少消费税留抵1422.45万元,抵顶增值税留抵1312.24万元,调整应纳税所得额6146万元,深化了系统的应用水平。
二是加大耗电模块应用力度。
制定了《耗电模块应用管理办法》,重点采集产品产出与电耗关联度紧密的棉花加工、设备制造、机件加工、纺织等行业49073条电力数据,建立对应关系,测算维护收入能耗比参数,有针对性地对457户次纳税人发起评估,评估税款935万元。
三是深化应用,做好结合,进一步推进税源专业化管理工作
我市作为全省八个试点单位之一,前期确定了市局开发区局和市区局西城分局作为全市试点单位,通过两个单位的试点,已初步搭建了税源专业化管理模式并取得一定效果。
下一步,市局将择机召开现场会,两个单位作经验介绍,为其他单位的推行提供参考。
没有试点的单位,要不等不靠,结合当地税源状况,将系统深化应用与专业化试点工作结合起来,充分发挥系统对税源专业化管理的支撑作用。
一是要充分利用系统的分类预警机制,积极探索税源科学分类管理的方法和途径。
要利用系统分税种、分行业、分企业规模的预警情况,合理确定风险等级,进行风险排序,定期发布风险预警,实施分级分类评估。
二是完善运行机制。
按照打破管户制度,实施分事项管理的要求,全面梳理税源管理事项,对岗位设置、人员配备和职责分工等重新调整,建立岗则体系,完善业务流程,加强部门衔接与配合,努力建立分工合理、协作密切、业务精良的专业化管理机制。
三是以系统为抓手,努力实现管理方法的专业化。
各单位要把系统作为税收管理员开展税源管理的主要抓手,完善当地重点行业或产品的管理模版,测算维护监控参数,充分运用系统提供的方法模板,有针对性地开展不同行业、不同规模、不同风险等级纳税人的评估工作,努力实现管理方法的专业化。
(四)开展多种形式的讲评工作,提升系统应用水平
为把预警评估系统应用工作落实到实处,建立预警评估工作长效机制,采取市、县、分局三级会诊的形式,对系统运行工作开展情况进行定期通报,对预警评估系统指标解除中发现当前税收征管中存在的薄弱环节和问题进行剖析,对好的经验做法进行交流,达到“一家发现问题,多家启发受益”、“一家工作创新,多家应用推广”的目的。
一是采取培训式讲评,提升税收管理员系统操作技能。
东营市局利用季度讲评,对税收管理员进行系统深化应用再培训,着重提高其系统衔接、信息反馈、落实的能力,特别是在评估流程、个案信息采集、行业预警评估方法和模板应用方面的培训。
二是丰富讲评内容,以评促学。
市局在全面讲评的基础上,定期组织有关业务科室深入到预警评估系统应用水平不高、落实力度不够、复审复查问题较多的税源管理单位进行督导式讲评,帮助税源管理单位尽快提高系统应用水平。
三是强化讲评落实效果。
市局对讲评会分析的问题及时形成《预警评估系统讲评材料》的形式下发各区县局,对讲评内容、整改要求、落实质量和进度情况进行跟踪督察,确保讲评落实到位。
(五)强化复审复查,确保落实效果
为强化评估系统的应用效果,确保评估质量,结合实际深入实施复审复核,在市县两级都成立了复审复查领导小组,由分管领导任组长。
全市复审复查由市局预警评估办公室牵头组织,积极探索预警评估系统办公室和稽查部门两级复审复查办法,筛选确定小额解除、整数解除、有正税无滞纳金、重复预警无问题解除等项目,抽取部分疑点信息汇总下发,指导基层深入开展复查复核,加强整改落实,进一步规范了系统应用工作。
一是在组织形式上,各税源管理单位普遍采取两级复审复查制,从业务科室和监察室等部门抽调专人成立预警评估系统办公室组织开展复审复查工作。
从预警评估系统中抽取疑点指标较多且落实问题较少的预警企业,由稽查局组织进行复审复查。
二是在重点确定方面,根据预警评估系统应用中存在着无问题、小额解除、有问题解除比例过低,工作描述简单、评估税款数额较小或与评估结论明显不符的预警评估案件等重要情形,确立复审复查的重点。
三是在开展方式方面,采取网上查看与实地检查相结合的方式,既查看微机信息,又查看评估案卷资料;既检查内部工作情况,又深入疑点较大的企业进行现场核实。
市局先后下发并督导各税源管理单位对低于100元、300元、1000元解除,2000元和3000元整数解除,三次以上预警无问题解除,有正税无滞纳金解除等639户次纳税人疑点信息进行复查复核,增加评估税款468.77万元。
系统运行以来,全市共确定评估对象18500户次,其中自动承接预警系统16584户次,自定义和专项专案评估1916户次,评估有问题14142户次,有问题比例为76.44%,共评估税款72724.97万元,既促进了收入的持续稳定增长,又有效提升了税收征管工作水平。
近几年全省优秀案例评选中,东营市国税局报送的案例被省局评为一等奖2次和二等奖2次,三等奖2次。
二、纳税评估系统运行中存在的问题
我局虽然预警评估系统应用方面逐步深入开展,运行成效也不断扩大,但是工作中仍然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有长期以来没有彻底解决的,也有伴随着系统深化应用出现的新矛盾新问题,需要进一步加以解决。
(一)工作开展不规范的现象仍然存在
系统上线运行以来,虽然多次强调,评估工作程序必须符合规程要求,所涉及的文书资料必须齐全,认定事实必须清楚,定性处理意见必须准确,引用的税收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必须规范、完整等等。
部分纳税评估流程和文书仍然存在不合规定的方面。
如有的评估文书认定结论、处理依据和处理意见描述不清;有的文书约谈举证、自查报告、实地核查等内容过于简单;有的文书评估结论与审核分析提示的疑点问题不一致,并且对这些疑点问题未给出任何解释说明;有的文书引用法律法规具体条款不完整、不正确等;评估流程不规范,个别评估处理案件从审核分析没有经过约谈核实或自查就直接作补税处理。
(二)部分单位预警评估系统运行质量仍然不高
从今年运行的情况看:
一是在一般纳税人中个别预警指标预警面居高不下,必须引起足够重视;二是预警系统有问题解除比例有的未达到标准。
个别单位有问题解除比例未达到省局要求的50%;三是从评估进度来看,出现了逾期解除落实预警指标问题。
四是小额或整数解除等现象仍然存在。
通过提取后台数据进行分析,发现部分单位小额解除或整数解除等现象仍然存在,需要重点关注。
(三)数据采集工作仍然不到位
一是我市个别单位的个案信息采集率仍较低。
从全市范围来看,大多数单位个案信息采集率都高于全省平均,但个别单位低于省局平均值。
有的个案采集单缺少采集人或纳税人的签字盖章;有的敷衍应付,对系统提示的一项评估任务需要采集的多份个案采集单,只采集1份,甚至有的没有进行数据采集等;耗电管理模块电力信息采集录入工作开展不够平衡,导入的用电数据存在较大差距,有的未及时测算参数并维护,有的未及时利用电力模块开展评估。
(四)评估模板和方法的应用力度仍然不够
评估模板和方法是系统的核心所在,今年4月市局修订完善了14个行业管理指引,要求各单位及时将行业产品等参数录入到系统中,并通过评估系统自定义开展评估,但应用结果仍然不理想。
有的不会或不习惯利用信息化手段开展纳税评估,工作中仍然主要通过手工操作,在通过约谈、自查或实地核查得出结论后,只是将最终结果录入预警评估系统;有的对系统中的某些评估模板和方法不了解、不掌握,不善于利用模板和方法开展评估工作;有些模版的应用效果不明显等。
三、下一步打算
预警评估系统应用是一项重要的长期性工作。
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到预警评估系统的运行是加强税收征管体系建设的重要抓手,只能加强,不能弱化。
(一)依法规范,进一步完善评估程序
要严格按照省局纳税评估规程以及预警评估管理办法的要求,提高评估程序的合法性和准确性。
一是规范业务处理流程。
为提高灵活性,更加适合不同状况的评估业务,预警评估系统对评估约谈、实地核实环节未作强制要求,但并不代表这两个评估环节可有可无,对案头分析的疑点不能定性的,必须通过评估约谈或实地核实来进一步确认疑点问题所在。
二是规范文书应用,对需要进行约谈或实地核实的,必须事先向纳税人下达《税务事项通知书》,不能简单的以电话或短信等方式代替,并要有相应的送达回证;《约谈笔录》、《自查报告》、《实地核查笔录》等文书要有纳税人签字盖章;要进一步提高文书内容的准确性,特别是在引用条文、评估内容描述、结论认定等方面要依据充分、事实清楚。
三是规范基础资料整理。
基础资料的完整与否直接决定了纳税评估的执法风险大小,各单位要定期开展纳税评估基础资料检查,每个评估案例的文档资料必须规范、完整,切实消除风险隐患。
(二)采取有力措施,提高系统的运行质量
一是切实降低一般纳税人预警面。
我市一般纳税人预警面偏高一直以来是系统运行中存在的问题,各单位一定要提高重视,采取有效措施,降低预警面;二是提高对解除期限的重视。
《山东省国家税务局税收预警评估系统管理办法》(鲁国税发〔2010〕239号)中明确规定:
“纳税评估功能模块承接税收分析预警功能模块的评估任务,评估周期为:
增值税、消费税、车购税、征管类分别月度指标1个月,季度指标3个月,年度指标6个月;企业所得税为6个月;出口退税指标统一为2个月”。
各单位尤其是税收管理员必须对解除期限进行明确,一定要在《办法》规定的期限内进行落实,避免出现超期解除现象。
三是加强生产要素法应用,提高个案信息采集率。
各单位尤其是未达到全省平均采集率的单位要加强管理,提高个案信息采集率。
要进一步规范个案信息采集单的填写,严格控制数据项为零的情况发生。
四是要进一步开展复审复核工作,同时做好典型案例的生成工作。
按照规范的系统操作程序及时生成典型案例,以利于交流和上报评级。
(三)强化模板应用,提高系统运行效果
各单位一定要高度重视,切实抓好各类评估模板的有效利用。
一是对于系统中已有的评估方法模板,要进一步加强应用指导和培训,帮助基层评估人员全面理解、尽快掌握;要鼓励税收管理员积极主动研究方法模板内容,使其不仅要知其然,还要知其所以然,充分发挥评估的主观能动性。
二是对于省局即将正式投入应用的111个行业(产品)增值税评估模板,各单位要在认真学习掌握的基础上,尽快选择利用,并抓好跟踪问效,以便对模板进一步优化完善。
三是对于市局下发的14个行业管理指引,要进一步在工作中加以验证,不断修订完善,对功能完善、应用效果好的,市局将积极向省局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