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违规行为管理规定完整.docx

上传人:b****8 文档编号:23706677 上传时间:2023-05-20 格式:DOCX 页数:20 大小:196.80KB
下载 相关 举报
安全生产违规行为管理规定完整.docx_第1页
第1页 / 共20页
安全生产违规行为管理规定完整.docx_第2页
第2页 / 共20页
安全生产违规行为管理规定完整.docx_第3页
第3页 / 共20页
安全生产违规行为管理规定完整.docx_第4页
第4页 / 共20页
安全生产违规行为管理规定完整.docx_第5页
第5页 / 共20页
点击查看更多>>
下载资源
资源描述

安全生产违规行为管理规定完整.docx

《安全生产违规行为管理规定完整.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安全生产违规行为管理规定完整.docx(20页珍藏版)》请在冰豆网上搜索。

安全生产违规行为管理规定完整.docx

安全生产违规行为管理规定完整

1.

目的

为规范公司员工及在公司工作的外来人员行为,提高员工安全生产的自觉性和责任感,及时发现并消除生产过程中的不安全行为,特制定本制度。

2.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上海微创医疗器械(集团)员工、劳务派遣工及外来人员在厂区范围内的活动行为管理。

3.依据

公司《员工行为准则》

4.职责

4.1各部门是监管、查处、纠正安全生产工作中“三违”行为的主体。

4.2公司员工对“三违”行为,有相互监督、纠正、汇报的权利。

有权拒绝违章指挥和强令冒险作业,并劝阻制止他人的违章作业。

4.3安全委员会对“三违”管理情况进行监管,对查处的“三违”行为汇总发布。

5.制度细则

5.1术语和定义

“三违”行为是指人员在接受相关培训了解相关规章制度后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的行为。

是微创查违纠章工作的重要内容。

5.1.1违章指挥:

企业负责人和有关管理人法制观念淡薄,缺乏知识,思想上存有侥幸心理,对公司的财产和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不负责任,明知不符合安全生产要求,仍指挥作业人员冒险作业。

5.1.2违章作业:

作业人员没有安全生产常识,不懂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或者在知道基本安全知识的情况下。

在作业过程中,违反安全生产规程制度和操作规程,不顾国家、集体的财产和他人、自己的生命安全,擅自作业,冒险蛮干。

5.1.3违反劳动纪律:

上班时不知道劳动纪律或者不遵守劳动纪律,违反劳动纪律进行冒险作业,造成不安全因素。

5.2“三违”的管理与预防

5.2.1通过宣传培训,提高员工安全意识,掌握安全技能

5.2.1.1认证学习和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劳动纪律、不违章作业,对本岗位的安全生产负直接责任。

5.2.1.2学习和掌握安全知识和技能、熟练掌握本工种操作程序和安全操作规程。

5.2.1.3积极参加各种安全活动。

5.2.2加强日常安全生产过程监察

5.2.2.1精心操作,严格执行工艺纪律,做好各项记录。

爱护和正确使用机器设备、工具,保持作业环境整洁,交接班时必须交接安全情况。

5.2.2.2上岗必须按规定着装,妥善保管和正确使用各种防护用品。

5.2.3学会应对突发事件

5.2.3.1发生事故隐患和不安全因素,要及向班组长或有关部门汇报。

5.2.3.2生工伤事故,要及时抢救伤员、保护现场、报告领导,并协助调查工作。

5.2.4宣传和教育员工的拒绝权利

法律赋予从业人员拒绝违章指挥和强令冒险作业的权利,企业不得因从业人员拒绝违章指挥和强令冒险作业而对其进行打击报复。

5.3发现“三违”行为的处理

5.3.1各级人员在安全检查或安全生产过程中,发现“三违”行为要立即制止,并当场纠正。

5.3.2班组长、部门主管要和“三违”人员进行谈话、教育,使“三违”人员真正认识到自身行为的危害性。

5.3.3根据“三违”行为的严重程度,采取批评教育、警告、处罚等措施。

5.3.4查处的“三违”行为必须报安全委员会统一登记汇总,通报。

各部门组织职工学习、讨论,从中吸取教训,引以为戒。

5.4检查与考核

5.4.1各部门按照上级要求开展“三违”行为检查,发现有违规行为应填写《“三违”行为检查表》,并将检查结果报安全委员会,安全委员会定期进行汇总。

5.4.2安全委员会将各部门的检查情况纳入部门绩效考核中。

5.4.3个人屡次发生“三违”行为,或整改态度恶劣的,按《安全奖惩制度》相关条款处罚。

5.4.4因“三违”行为,酿成事故的,造成重大财产损失的,对相关责任人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6.过渡措施

7.相关记录

8.参考文件

9.修订记录

版本

修订日期

修订内容描述

修订者

A

/

新文件

/

接油田安全环保处通知,油田主要领导对安全环保处监察支队的日常检查以及机关处室的专业检查蜻蜓点水不深入、不细致,暴露问题不痛不痒,没有真正反映基层安全环保工作问题和隐患提出批评,要求严格执行四不两直检查方式,加大检查频度深度和曝光问题的力度,对查出的问题要求在油田晨会及相关媒体进行曝光通报,按照相关制度规定进行处罚和问责。

因此,要求各三级单位认真落实采油厂HSE工作部署要求,严格落实执行岗位责任制和操作规程,严肃岗位劳动纪律,加强现场问题隐患整改治理,杜绝违章问题,消灭低老坏现象,不当反面典型,不上曝光台。

要把精力放在抓管理、抓整改、除隐患、提水平上,不要等被查到问题、被曝光后被动地解释、检讨。

机关业务部门要按照一号文件要求落实好对分管业务系统基层单位及承包商的主管和监督责任,促进HSE管理水平提升。

《胜利油田安全生产违章行为处罚规定(试行)》

第一条为贯彻落实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集团公司安全生产规章制度,落实安全生产责任,杜绝违章行为,保障员工生命安全健康,促进油田安全生产,结合油田实际,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胜利油田所属各单位和进入油田市场的承包商。

第三条本规定中的安全生产违章行为是指违反“安全生产禁令”的行为、“安全生产严重违章行为”和其它安全生产违章行为。

第四条安全生产违章行为的认定。

(一)油田机关有关部门及油田安全生产监察支队监督检查查出的违章行为;

(二)政府有关部门执法检查查出的违章行为;

(三)上级机关有关部门安全检查查出的违章行为;

(四)职工举报并经油田机关有关部门查实的违章行为;

(五)油田外部施工队伍被甲方查出并经油田机关有关部门查实的违章行为。

第五条检查出一次违反“安全生产禁令”的行为,扣罚违章人员所在二级单位效益工资5-10万元,责令二级单位按照“安全生产禁令”和其他有关规定对违章人员和相关负责人进行处理。

第六条检查出一次“安全生产严重违章行为”,扣罚违章人员所在二级单位效益工资3-5万元,责令二级单位对违章人员进行处理。

第七条对于油田查出的一般违章行为,责令二级单位对违章人员进行处理。

第八条对一个季度内查出3次以上(含3次)违反“安全生产禁令”的行为或“安全生产严重违章行为”的二级单位,给予季度安全生产考核挂黄牌,在全油田范围内通报批评;对一年内两次挂黄牌的二级单位,取消安全生产先进单位评比资格。

第九条对承包商的安全生产违章行为,参照本规定第五、六条对甲方单位进行处罚。

甲方查出的承包商违章行为并做出处理的,油田不再对甲方进行处理。

第十条因违章行为导致发生责任事故的,按照有关规定对事故责任单位进行考核,扣罚单位一定比例的效益工资。

第十一条对违章行为的处罚,由油田安全环保委员会办公室会同经营管理部等油田机关部门实施,分季度进行通报,年终一次考核兑现。

第十二条各二级单位应参照本规定,制定安全生产违章行为处罚实施办法,并报油田安全环保委员会办公室审查备案。

第十三条本规定由油田安全环保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解释,自2009年8月1日起实施。

附:

安全生产严重违章行为

安全生产严重违章行为

管理行为

一、强令员工违章冒险作业。

二、安排未经培训考核合格的员工上岗作业或无证操作。

三、在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情况下组织生产施工。

四、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违反安全评价和“三同时”规定建设施工。

五、引进或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禁止使用以及存在隐患的生产工艺和设备。

六、钻井、井下作业无设计施工或擅自变更设计施工。

七、不按规定为员工配备特种劳动防护用品、器具。

八、许可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或者相应资质的施工服务队伍进入油田市场从事生产经营活动。

九、在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或无防护措施下进行试验、应用新技术、新产品和新设备。

十、在生产紧急状态或复杂施工作业活动中擅离岗位或现场。

操作行为

一、地震作业

(一)涉爆人员上岗不穿戴防静电劳动防护用品。

(二)放炮人员不戴安全帽。

(三)包药及放炮安全距离和警戒距离不够施工。

(四)使用非专用雷管箱装运雷管。

(五)未经审批进入受限区域进行涉爆。

(六)海上作业不按有关要求及时组织避风。

(七)钻机立架搬迁。

(八)在雷雨等恶劣天气情况下进行涉爆作业。

(九)钻机在行驶过程中平台载人。

(十)放线工睡岗。

二、钻井作业

(一)在拖拉机、推土机、叉车牵引架或铲刀上站(坐)

人。

(二)超负荷提拔钻具。

(三)超载荷使用气动绞车和吊车。

(四)泵保险凡尔不栓保险绳。

(五)固井作业时碰压销子不戴防护帽。

(六)在井架主体上进行扩孔。

(七)高处作业时上抛下扔物件。

(八)搬迁过程人货混装。

(九)非专职人员操作吊车、拖拉机等设备。

(十)安装工在大平拉筋上直立行走或过大腿时从内侧绕过。

三、测、录井作业

(一)站在泥浆池内进行捞砂取样作业。

(二)值班房、电气设备不按规定安装接地地线。

(三)违反规定在值班房内存放易燃、易爆物品。

(四)绞车运转过程中,施工人员跨越电缆。

(五)不设置隔离带和危险品警示牌从事测井(射孔)施工作业。

(六)擅自拆除、毁坏、挪用安全装置和防护设备、设施。

(七)领取雷管不使用雷管保险箱。

(八)不穿戴辐射防护用品和佩戴个人剂量计从事放射性现场施工。

(九)不经过检测确认领取和交还放射源。

(十)违反规定放置、使用化学药剂。

四、采注作业

(一)违反操作规程从事碰泵、摆驴头、调平衡块等作业。

(二)未经许可擅自开关气井。

(三)正面操作带压闸门。

(四)机动设备的转动部件,在运转过程中进行擦洗或拆卸,以及使用无防护措施的转动设备。

(五)用塑料容器盛装易燃易挥发性溶剂,擦洗设备、衣物、工具及地面等。

(六)使用不合格的特种设备和安全附件。

(七)使用不具备“一机一闸一保护”的手持式和移动式电动工具等用电工具和破损电气线路。

(八)未断开电源进行对带电设备进行维修作业。

(九)不按规定配戴个体防护用品在有毒有害作业场所进行作业。

(十)进行油水井测试作业,测试工具下放及上提过程中,非岗位操作人员进入施工区域。

五、油气集输储运作业

(一)岗位操作人员脱岗、睡岗、串岗。

(二)用塑料容器盛装易燃易挥发性溶剂,擦洗设备、衣物、工具及地面等。

(三)未断开电源进行对带电设备进行维修作业。

(四)油罐超出安全液位运行。

(五)使用不具备“一机一闸一保护”的手持式和移动式电动工具等用电工具和破损电气线路。

(六)未经许可对承压容器及工艺管道进行拆卸或更换部件。

(七)使用不合格的特种设备和安全附件。

(八)机动设备的转动部件,在运转过程中进行擦拭或拆卸,以及使用无防护措施的转动设备。

(九)擅自挪用消防设施和占用、堵塞消防道路。

(十)外来人员和机动车辆未办理进站手续的情况下进入站内,车辆未戴防火帽进入生产区域。

六、井下作业

(一)不使用指重表施工。

(二)上提拉力超过修井机使用额定负荷。

(三)使用管钳进行油管、抽油杆倒、对扣操作。

(四)调防冲距操作手抓光杆。

(五)压裂、酸化大型施工,井口不加固、施工人员跨越高压管线。

(六)值班房、通井机拖运过程室内坐人。

(七)冲砂、冲捞、洗井等施工作业,水龙带不拴保险绳套。

(八)起下钻作业不插吊环防脱销。

(九)特殊(解卡、打捞等)施工过程中,井架前方、井架与通井机之间站人。

(十)通井机上下平板无专人指挥。

七、海(水)上作业

(一)不系防坠器上下作业井架,不戴安全帽上钻台。

(二)未经许可进行破土作业、使用人工猫头、释放救生(助)艇。

(三)海上风力超过6级时进行井架整拖作业,进入滩海陆岸采油平台挡浪墙外部区域。

(四)预报风力大于8级,且增水超过警戒水位的应急情况下,滩海陆岸作业人员不执行停工指令和撤离指令。

(五)使用农用运输车、机动三轮车、拖拉机和摩托车等不符合要求的机动车作为进入通井路的交通工具。

(六)海上及滩海陆岸井下作业不使用液压防喷器。

(七)使用非安全电压的移动式电动工具,清舱时人与电潜泵同在舱内。

(八)使用无防碰天车或防碰天车失灵的钻井或修井设备。

(九)吊笼超载使用或人货混装。

(十)私自在船上装载、运输各类易燃易爆、有毒及放射性物品。

八、石油炼化作业

(一)车辆(含不戴防火帽)和外来人员未经许可进入厂区,人员不戴好安全帽、车辆未经许可进入生产装置和检修、施工现场。

(二)机动设备的转动部件,在运转过程中进行擦洗或拆卸,以及使用无防护措施的转动设备。

(三)岗位操作人员脱岗、睡岗、串岗。

(四)使用不具备“一机一闸一保护”的手持式和移动式电动工具等用电工具和破损电气线路。

(五)检修现场安全防护措施不到位(无防网或起不到作用等)。

(六)使用塑料容器盛装易燃易挥发性溶剂或用易燃易挥发性溶剂擦洗设备、衣物、工具及地面等。

(七)使用不合格的特种设备和安全附件。

(八)堵塞消防通道及随意挪用、损坏消防设施。

(九)对不合格拉运油、气等危险化学品车辆充(灌)装和超量充(灌)装。

(十)不按规定在毒有害气体危险场所作业。

九、油气充装作业

(一)对不合格气瓶进行充装和对液化气储罐(含汽车罐车)、钢瓶过量充装。

(二)未按规定擅自排放液化气残液。

(三)在未清除周围火源的情况下,进行机动车装卸和加油加气。

(四)岗位员工未培训取证或非本岗位人员操作加油、加气机。

(五)瓶对瓶或罐对瓶进行充装。

(六)在车辆载人或接地不合格的情况下充装。

(七)为塑料桶等非导体容器加油。

(八)未经许可对油、气容器施焊。

(九)使用不合格的特种设备和安全附件。

(十)施工现场,使用不安装漏电保护器的临时用电设备。

十、油田地面工程施工作业

(一)在限定的非安全区域内作业或停留。

(二)对地下情况不明时进行破土作业。

(三)高处作业时平台周边、预留洞口无安全保护。

(四)违反起重作业“十不吊”规程进行吊装作业。

(五)违规使用危险化学品进行防腐施工。

(六)违反规程进行容器和管道试压。

(七)使用不经注册、检验的特种设备。

(八)在施工区域不按规定正确穿戴劳动防护用品。

(九)不按规程要求设置安全设施。

(十)使用不符合规范要求的电气设施。

十一、电力作业

(一)无人监护作业,安全距离不足且无防范措施作业。

(二)不按规程验电装设接地装置。

(三)违反工作许可手续或擅自变更工作任务。

(四)不按规程要求设置安全措施或违反规程拆除、移动、变动安全防护设施。

(五)工作负责人、工作监护人擅离工作现场。

(六)值班人员擅离岗位或不按规定巡视设备。

(七)约时停送电,

(八)不核对设备名称、编号、位置进行操作

(九)带负荷拉合隔离开关(刀闸)

(十)不按规定使用绝缘、登高、起重工器具。

十二、供热(水)作业

(一)操作人员脱岗、睡岗、串岗,让非本岗位人员代为操作。

(二)点炉前不按规程将燃油吹扫至炉膛内。

(三)落煤仓燃煤未达到封仓条件进行点炉烘炉。

(四)使用检验不合格的特种设备及安全附件。

(五)不停机检修输煤设备。

(六)不按规定配戴救生用具在水厂清水池、滤池、沉淀池上作业。

(七)违反操作规程进行加氯作业。

(八)不佩戴防护器具进入加氯间作业。

(九)化验室人员不按安全规程处置危险化学品。

(十)使用未经安全检验的氯气瓶、液化气瓶、氧气瓶、乙炔瓶。

十三、交通安全管理

(一)强超抢会、逆向行驶、下陡坡时熄火空档滑行。

(二)驾驶机动车辆时不系安全带、拨打通讯工具等妨碍安全行车行为。

(三)客货混装、超员超载行驶。

(四)不按规定“两交一定”或不按规定晚归汇报。

(五)穿着影响安全行车的衣物,如高跟鞋、拖鞋等驾驶车辆。

(六)检修车辆不拉手刹、不打掩木或身体进入车厢下部无安全防护措施。

(七)车辆带病行驶或使用未经检验、检验不合格的车辆的。

(八)未按规定配备灭火器材或载客车辆未按标准配备安全锤。

(九)使用装载机、挖掘机等机械的铲斗或用吊车举升人员从事高处作业。

(十)装载机、抓管机、挖掘机斗臂下或工作回转半径内站人。

十四、有毒有害气体危险场所作业

(一)未办理作业许可手续作业。

(二)施工作业前不检测有毒有害气体含量和氧含量。

(三)无人监护作业。

(四)未采取安全措施进入通风不良、缺氧或有毒有害物质超标的工作环境中作业。

(五)施工作业过程中不采取强制通风措施。

(六)工作负责人、工作监护人擅离工作岗位。

(七)作业人员擅自变更作业内容。

(八)无关人员进入有毒有害气体作业场所。

(九)使用非防爆照明工具和施工器具。

(十)使用超期校验的有毒有害气体检测设备和仪器。

承包商安全违规处罚规定

1.违规描述及分级

违规序号

违规分级

违规描述

个人防护用品

1.

A

施工现场没有配戴带有下颚带的安全帽

2.

A

施工现场没穿工作服(长袖)

3.

A

在必要的场所作业时没有戴手套

4.

A

没有穿安全鞋

5.

A

在必要的场所作业时没有配戴安全眼镜/防护眼镜/面屏

6.

A

在需要的场所没有配戴防毒面具/防尘面具

7.

B

没有正确使用安全带(当离基准面1.5米以上高处作业时)

8.

A

在必要的场所作业时没有戴耳罩或耳塞

9.

C

在必要的场所没有配戴自给式呼吸器(氧气含量不足的受限空间或存在有毒气体的场所)

10.

C

水域作业时没有穿救生衣

违反交通规则

11.

A

不遵守交通标识行驶

12.

A

在禁停区停车

13.

C

发生交通事故不报告

14.

B

以危险的方式停车

15.

A

超过限速标志规定的速度行驶

16.

A

危险驾驶(如超车)

17.

A

在不安全的条件下使用车辆、自行车等(如骑车带人,双手脱把等)

18.

B

以危险的方式运送货物和乘客(超载、未牢固固定或人货混载等)

19.

C

用非客车运送乘客(如叉车,翻斗车等)

20.

C

无证驾驶或操作设备

不安全行为

23.

A

嬉戏打闹

24.

A

不走人行通道而直接跨过管线、设备等(除非现场没有人行道)

25.

A

用压缩空气或氧气来吹扫衣服或身体的任何部位

26.

A

没有用警示带将危险的区域/孔洞/沟渠等围起来

27.

A

使用溶剂或轻油清洗衣服或身体的任何部位

28.

B

没有适当施工通道(如脚手架、梯子等)就进行施工。

29.

B

动火作业没有配备监火人,灭火器和防护设施。

30.

B

起重作业时没有监护人员或设置警示标志

31.

B

把气割枪和气体软管遗留在受限空间内,或气割枪和气瓶没有阻火装置

32.

C

违章使用起重机

33.

C

没有经过有资质的脚手架主管人员验收合格就使用脚手架

34.

C

没有取得作业许可证而进行相关作业

35.

C

未经允许进入受限空间

36.

C

在禁烟区吸烟或使用明火

违反规定使用工具设备

39.

A

使用不适合的工具

40.

A

工具和设备处于不安全工作状态(如焊接电缆、电力电缆等)

41.

A

气瓶未正确固定

42.

B

灭火器、水带、水枪达不到使用条件或不能正常使用

43.

B

脚手架处于不安全状态或是未经批准的型式

44.

D

使用无证或不合格的起重设备/起重机

现场管理不当

45.

A

在作业场地和现场办公室不设垃圾箱或垃圾箱过满

46.

A

乱丢垃圾

47.

A

现场管理混乱(如现场乱丢废弃物,乱堆乱放设备材料等)

48.

B

消防安全设备被阻塞

49.

B

在操作现场倾倒零星材料和废弃物。

违反安保规定

50.

B

未经登记擅自进入工地

51.

D

无通行证带出工地里的财物(视为偷窃)

52.

D

赌博

53.

D

故意破坏建设工地的设备和财物

54.

D

胁迫、挑衅和攻击任何人

55.

D

偷盗

56.

D

打架斗殴

58.

D

携带危险武器或炸药

其它违规

59.

B

在施工场所钓鱼

60.

B

未经允许将消防和安全设备用于其它用途

61.

D

危险或鲁莽的行为引起伤害或财产的损坏

62.

C

酒后施工(按照酒驾规定模式裁定)

63.

D

醉酒施工(按照醉驾规定模式裁定)

64.

A/B/C/D

其它违规(违规等级依严重程度由公司管理部门酌情确定)

 

2.对违规个人及承包商公司的处罚

2.1.对违规个人的罚款和扣分等级

●等级A:

一般违规

处罚:

首次发现违规,当场教育并口头警告,不罚款,

第二次违规,罚款200元,

第三次则禁止进入工地。

扣分:

首次违规扣1分;再次违规扣2分。

第三次违规扣5分;

●等级B:

中等违规

处罚:

首次发现违规,罚款100元,并敦促承包商安全管理人员现场教育,

第二次500元,

第三次则禁止进入工地。

扣分:

首次违规扣2分;再次违规扣5分。

第三次违规扣10分;

●等级C:

严重违规

处罚:

首次发现违规罚款1000元,严重警告,

第二次则禁止进入工地。

扣分:

每项违规均扣10分。

●等级D:

重大违规

处罚:

发现违规即罚款1000元,并禁止进入施工工地。

情节恶劣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扣分:

每项违规均30分。

2.2.对承包商公司的奖罚

此项仅适用于承包商单位,一个承包商单位的总扣分是由其违规员工个人的扣分累加而得。

以月累计扣分计算,其奖罚规定如下:

●0-5分:

给予通报表彰,并授予该标段当月“安全表现先进单位”流动红旗。

●6-9分:

无奖励无处罚。

●10-19分:

罚款10,000元;

●20-29分:

罚款50,000元;

●30-39分:

罚款200,000元;

●以此类推。

罚款将从承包商工程项目安全保证金里扣除。

●当月扣分超40分的承包商,还会受到责令停工整顿的处罚。

●对安全管理不善,连续两个月扣分超40分的承包商,业主有权要求承包商单位撤换项目经理。

Note:

备注

1.处罚本身不是目的,根本目的在于严肃建设项目施工工地的安全纪律,避免事故的发生,确保人员生命及财产安全,保障工程项目顺利进行。

2.当发现上述违规行为或收到违规报告时,业主部门有权按照以上标准签发处罚单或停工单,处罚单或停工单应由违规者或承包商安全主管或专项负责人员签字确认。

3.个人违规罚款由财务部门从工程款中直接扣除,承包商可按同样标准对违规个人进行处罚。

4.对承包商公司的处罚将从安全保证金中扣留。

5.在工程项目进行过程中,业主有权视施工现场的具体状况,本着有利于安全施工的目的,对本奖罚规定进行适当的调整,并及时通报相关承包商。

6.因对承包商管理不到位,同一承包商在一项目周期连续出现相同的违反公司规定的行为,对责任部门负责人扣除当月安全绩效分2分。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猜你喜欢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人文社科 > 设计艺术

copyright@ 2008-2022 冰豆网网站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编号:鄂ICP备2022015515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