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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钦明移民性别与发展菲律宾在台女性外劳之初探研究

移民、性别与发展:

菲律宾在台女性外劳之初探研究

Migration,GenderandDevelopment:

APreliminaryAssessmentofthePhilippines’ExportsofFemaleMigrantWorkerstoTaiwan

林钦明

淡江大学东南亚研究所

 

2008年台湾的东南亚区域研究年度研讨会,4月25-26日

移民、性别与发展:

菲律宾在台女性外劳之初探研究

一、菲律宾海外女性劳工

菲律宾女性外移并散布于130多个国家从事家庭帮佣的服务工作,是当今全球无与伦比的国际移动景观,海外女性菲劳可以说是全球化下典型的服务工作者。

正如同NigelHarris所言:

「到处都可看到菲律宾女性,是名符其实的劳动力—休假的菲佣在香港或新加坡街头聊天与抽烟,她们勤奋工作于日本的农田上,在巴林经营免税商店,从伦敦到圣保罗全球绝大多数都市都可看到她们在从事清洁打扫的工作(Harris1995:

15;citedinParreñas2001:

1)。

」从1990年代初开始,海外菲劳亦有女性化的趋势,女性已经占有菲律宾海外劳工总数的一半以上(Philippines2006),其中有三分之二是从事家庭帮佣的工作。

根据定义,家庭帮佣是指那些受雇于个人或家庭,在私人房舍里提供老人照护、儿童照顾以及/或是请洁打扫的服务工作者(Parreñas2001:

1)。

基本上,特定性别的社会关系形成了男性与女性在国际劳工移动上不同的型态与经验,在劳工市场有不同的集中状况,不同的性别组合;两性在移民社群里分别有其各自的社会空间与网络,有不同的移民家庭经验。

不过,菲律宾的情形可能有点不一样,因为菲律宾的女性与男性是分布于全球不同的地区。

女性通常移动至娱乐以及服务工作需求较高的地方,而男性则较倾向于从事粗重的生产以及建设工作(Tyner1994)。

另一方面,在2001年时,有相当大量的高技术以及高薪的专业与技术人员被分派到国外,包括护士、医师、工程师等等,他们现在已经占了海外菲劳较大的比例。

此外,根据政府统计,海外女性菲劳从1992年的132,213人快速增加到2004年的208,328人,从2000年至2005年之间,女性占了赴外工作人数的70%左右。

即使是以男性为主的生产性劳工来说,女性菲劳的人数也逐渐从2001年的13,755人上升到2005年的22,898人(Philippines2006)。

事实上,菲律宾海外劳工人口在不同国家的性别组成是极为不同的。

譬如,中东的菲劳就以男性为多数,而女性则在其他地方占多数。

1991年在日本的合法菲籍居民有80%为女性,1996年在香港的菲籍人士有83.3%为女性,在香港的比率为77.1%,在意大利的比率则为78.3%(PhilippineNationalStatisticalCoordinationBoard,1999)。

由于菲律宾男女性在不同区域之分布极大的差异,这显示其女性外劳的移动是独立于男性的移动,也就是说,她们并不是传统的女性移民,她们既不是「依赖亲属」,也不是「二代移民」(secondarymigrants)。

甚至在美国(或意大利),女性可能反而是促使其家人移民国外的领头者。

在美国,由于医事人员的不足,菲律宾护士从1960年以来即经常被抢着雇用(譬如见Ng1998)。

基于1960以及1970年代对专业妇女的直接招雇,以及1960年代人权运动的兴起,这些女性倾向集中于美国(Pido1986;citedinParreñas2001:

38;Tyner1994:

598)。

反之,在诸如欧洲、亚洲以及中东其他地区的海外女性菲劳,则集中在低薪的服务部门(譬如见MunckandWaterman1999)。

此外,许多菲律宾女性被非法走私贩卖,也导致她们集中于性产业,尤其是在日本和中东(Sarmiento1991;citedinSalt1992:

1099)。

那么,她们又是为什么大量拥到台湾呢(从表一可见台湾是目前海外菲劳的第四大目的地)?

这应该跟需求的上升,导致就业机会的发生有绝对的相关。

随着经济结构乃至于人口结构的转变,许多国家的现代核心家庭亟需家庭内部的帮手,尤其是中东国家(沙特阿拉伯、阿联、卡达以及巴林)以及菲律宾临近的国家,像是台湾、香港、新加坡、汶来以及马来西亚。

1988年时菲律宾海外就业署(POEA)已注意到台湾对该国劳工所产生的工作机会,于是积极为其女性劳工争取前来。

光是香港的家庭雇佣需求从1988到1989年就激增了一倍。

1987年女性已经达到全部海外菲劳的48.2%,1993年增加到55%,2000年成为64%,到了2003年已上升至70%(Soriano2006:

10)。

大多数国外工作是所谓「势微技术」(vulnerableskills)的工作,有许多是单身女性,有些甚至遭受身体与性的伤害、运卖、神秘死亡以及其他不幸的惨剧。

表一海外菲劳前十大目的地

国家

2005p

2004

1.沙特阿拉伯

193,991

188,107

2.香港

94,553

87,254

3.阿联

81,707

68,386

4.台湾

46,714

45,059

5.日本

42,586

74,480

6.科威特

40,248

36,591

7.卡达

31,418

21,360

8.新加坡

27,599

22,198

9.意大利

21,261

23,329

10.英国

16,799

18,347

注:

p为初估。

数据源:

PhilippineOverseasEmploymentAdministration(POEA);转引自Philippines(2006).

1988年科拉蓉总统下令禁止女性劳工赴海外工作,促使地主国纷纷与其协商希望达成较好的条件。

美、加及欧洲国家相继前来协商取得豁免,其他国家亦跟进。

另一方面,阿奎诺夫人在历经几次的政变以及权力危机,也急于以恢复海外工作来挽救国内经济。

她甚至称许海外女性菲劳无价的贡献,称她们为「当代英雄」(modern-dayheroes)。

到了1995年,发生新加坡菲佣杀死另一菲佣而被处死的事件,为罗慕斯总统带来一丝危机,罗慕斯乃设法让国会通过了共和法第8042号,也就是通称的「1995年移民劳工法」(MigrantWorkersActof1995)。

虽然历经1997-98年的亚洲金融危机,菲律宾还是持续派遣更多的劳工赴海外工作,在罗慕斯总统卸任时,其任内总共派出了4,235,481名的海外劳工。

而即使接任的艾斯特拉达总统因第二度的人民力量(PeoplePower2)而很快下台,也在三年之内共派出了大约2,094,470位的海外劳工(Soriano2006:

13)。

这些年来,菲律宾的外移女性劳工持续向技术性工作和式微部门发展。

而在最近几年,赴海外从事专业工作的数量继续上升,尤其是诸如护士、看护、教师以及高技术劳工等专业部门。

不过,就某些地区来说,特别是欧洲、亚洲与拉丁美洲,占极大多数的菲律宾女性外劳,主要还是从事家庭帮佣的工作(日本除外),这与其国内的就业结构实大大不同。

具体来说,菲律宾女性在高阶职位实在是低度就业,而在低阶工作又过于密集,这实在不能真正显示菲律宾女性的技术层次。

比较表二与表三即可看出,女性经理、专业与技术人员占国内女性总就业人数将近30%,而海外女性菲劳则占了不到20%;相反地,国外的非技术劳工占了超过50%的比例,也远高于国内略高于40%的比例。

海外女性劳工有明显的高成低就的现象。

表二2004年海外菲劳之职业分布

单位:

千人

全部

男性

比例(%)

女性

比例(%)

总数

1,180

604

577

政府官员、企业经理与组长

31

27

4.0

4

0.7

专业人员

87

34

5.6

53

9.2

技术人员与专业副手

109

60

9.9

48

8.3

办事人员

45

20

3.3

25

4.3

服务与销售人员

151

65

10.8

86

14.9

农牧渔猎人员

7

7

1.2

贸易与相关人员

180

160

26.5

20

3.5

工厂与机械操作与组装人员

195

172

28.5

24

4.2

劳工与低技术工

374

57

9.4

317

54.9

特殊职业

1

1

0.2

*

0.1

*少于500

数据源:

Philippines(2007).

二、女性移民与资金汇回

今天无论是正式或非正式记录,都显示海外劳工的汇钱回国超过开发中国家所收到官方援助的两倍以上,而经常是这些国家最大的外部资金来源。

就全球来说,2005年有1亿9千1百万的海外移民总共汇了2,320亿美元回国(INSTRAW2007a)。

女性占了这些汇钱者的一半,所以她们对其母国发展的贡献,也颇受瞩目。

表三2004年菲律宾劳工之职业分布

单位:

千人

全部

男性

比例(%)

女性

比例(%)

总数

14,280

9,176

5,106

政府官员、企业经理与组长

721

439

4.8

282

5.5

专业人员

1,310

403

4.4

907

17.8

技术人员与专业副手

714

338

3.7

377

7.4

办事人员

1,302

481

5.2

821

16.1

服务与销售人员

258

248

2.7

10

0.2

贸易与相关人员

2,109

1,732

18.9

377

7.4

工厂与机械操作与组装人员

1,777

1,579

17.2

199

3.9

劳工与低技术工

5,960

3,842

41.9

2,118

41.5

特殊职业

129

114

1.2

15

0.3

数据源:

Philippines(2007).

一般来说,不论汇回资金者是男性或女性外劳,女性永远扮演资金接收和管理者的角色。

也就是说,男性通常都汇钱给其妻子,而女性则通常将钱汇给照顾其子女的女性亲人(当然女性也会汇钱给其丈夫,尤其是当后者留在国内扶养小孩和管理家务时)。

因此,女性在汇钱与地方发展的关联性里,即扮演极为关键的角色。

同时,从汇回钱之运用方式的性别特质来看,储蓄以及投资就成为地区发展能否成功的重要因素。

不过,女性为主要取得汇钱者,并不表示即有利于其提升个人或社会的赋权(empowerment),因为钱的取得和赋权之间的关联性,还是有许多的影响因素,包括婚姻状态、社会阶级、家庭组成、家庭内部权力的分配、性别模式、社会服务的取得等等(INSTRAW2007b)。

此外,就算女性取得了这些汇款的大部份,并不必然表示她们会决定该怎么用,或必然会受利。

所以,我们有必要仔细地区别谁取得了这些汇款、谁负责管理这些钱以及谁决定这些钱该怎么用。

联合国提高妇女地位国际研究训练所(UN-INSTRAW)的个案研究发现,虽然某些情况下汇款确实提升了女性的赋权,但汇款的利益通常并不是在家庭内均等地分配。

家庭并不是一个同质的或和谐的个体,不会有权力冲突或内部利益分配的不公。

所以若假定女性的投资即自然会造成良性的循环,增加个人的赋权、家庭的福祉,并改善其社会与政治地位,那么从许多女性创业的实例,我们发现这个假定并不完全正确。

譬如说,以女性汇款来创立事业,虽然也面对了跟男性一样的障碍,但却因某些特质,而遭逢更大的阻碍,这些包括(INSTRAW2007b):

●女性通常较低的教育程度使得她们较无企业能力,也在取得信用上遭遇更大的困难;

●由于女性倾向花费较多的汇款于家庭的消费(特别是健康与教育方面),加上较不易取得融资,故其投资额也通常都较小;

●由于投资较小,女性经营的事业也就较倾向于倚赖无偿的家庭劳工,较没有能力创造就业,也较通常采取家庭生存的经营策略,而非倚赖市场动能;

●本于性别的模式,女性倾向于投资设立「适合于」女性的事业,像是美容院、小吃店、服装店、杂货店等等;

●以上都会导致低利润以及事业难以持久。

此外,若特别强调女性是汇款融资的主要收受者,以及小额贷款计划的头号申请人,则会使得女性被工具化,也就是被视为应该负责家庭的福祉,而且也要为整个小区的发展负责。

亦即,女性的赋权并不是为了她们自己,而是为了他人的福祉。

三、她们获得更多所得了吗?

菲律宾女性外移是否达到预期的成效,大致上可以从其实际上获得的所得,是否比其留在国内所产生的所得为大或小,来加以衡量。

这虽然不是充分条件,但应该是必要条件。

若考虑移民中介费用,以及离开家园放弃原来工作所损失的所得,那么要在台湾工作并得到净利益,大约需要工作超过一年的时间。

一般来说,中介费用及其他相关开销(护照、医疗等)大约要花掉在台工作7到10个月的薪资(Chen2003:

4,n.5),而若以台湾薪资水平要高于菲国当地的薪资二到三倍来说,一个菲佣是需要一年的时间才能使本利打平。

故若不满一年就解除雇用合约的话,那就很不划算了。

有些人赔掉了原来的储蓄,有些则欠了更多的债。

因为她们时常必须预借未来的收入以支付先期费用,以及在国外较高的家用支出。

基本上,她们必须预付一半的中介费,然后再逐月从薪水扣缴剩下的费用,所以在前几个月通常是无法汇钱回去的。

这些损失的所得,即必须以借钱来弥补。

许多无法完成第一年工作而中途结束的菲劳,还是会再次尝试新的海外工作机会,因为这是她们补偿原有损失,并使其家庭向上提升的少数机会之一。

其中也不乏例子,有人必须变卖家产筹钱预付中介费用,使得其家人陷入缺乏基本生存工具的困境(Chen2003:

4)。

不过,大部分女性菲劳还是都能至少还清了中介费及其他费用,并取得比她们在国内多更多的收入。

另一方面,有些人虽然赚了钱回到国内,但收入骤减,储蓄很快耗竭,就好像根本没有出国一样。

而事实上,有许多人确实为其家园重新整修,有些将原来的椰叶屋翻修成钢筋水泥,购买现代的家具。

许多买了土地,还清原来的贷款,并为其父母买了终身健康保险。

小孩被送进私立学校,也有能力进大学,社会地位提升的前景看好。

不过,这样的好景能否持久呢?

高水平的消费、小孩在私立学校高昂的学费或是大学教育的完成,是否有能力做得到呢?

这里我们所关心的是,如果这些女性菲劳的远赴国外是为了向上提升与确保生活的安全,那么她们照理应该把储蓄投资于创造所得的事项上。

这当然也是大多数人的意向,她们帮助亲人的小孩接受更好的教育,显然是着眼于对未来所得的投资。

不过,实际上的投资则很难真正产生足够的所得,以及得上她们在海外的收入。

旋不久,她们可能又得将某些资产卖掉,以填补生活上的不足。

对有些人来说,唯一的解决途径可能是必须再次踏上出国之路,在国外继续工作个几年。

菲律宾是全球接受海外移民汇款前五大国(见表四)。

菲律宾1997年的家庭所得与支出普查(FIES)发现有6.2%的家庭依赖国外的汇款为其主要所得来源,也就说有881,263个家庭所得来自海外(Go2002;citedinBagasao2005:

137)。

如前所述,虽然海外汇款大多用于消费,但若是支用于教育、医疗以及住家,还是可以发挥乘数效果,有利于国家发展。

而且,海外移民有助于纾缓国内的高失业率,失业率在1990年代末曾高达12.4%。

此外,海外汇款也有助于国际收支赤字以及外汇存底的缓冲,尤其在金融危机的时期更是发挥极大的济助效果。

在1990到1999年期间,国外汇款平均贡献了出口收入的20.3%,以及国内生产总额(GDP)的5.2%(Go2002;citedinBagasao:

137)。

从表五我们亦可看到2004年海外菲劳汇款回国内的情形。

表四2004年十五大外汇汇回国家

排名

国家

十亿美元

排名

国家

占GDP比

1

印度

21.7

1

东加

31.1

2

中国

21.3

2

摩尔多瓦

27.1

3

墨西哥

18.1

3

赖索托

25.8

4

法国

12.7

4

海地

24.8

5

菲律宾

8.6*

5

波斯尼亚与赫塞哥维纳

22.5

6

西班牙

6.9

6

约旦

20.4

7

比利时

6.8

7

牙买加

17.4

8

德国

6.5

8

塞尔维亚与蒙特内哥罗

17.2

9

英国

6.4

9

萨尔瓦多

16.2

10

摩洛哥

4.2

10

宏都拉斯

15.5

11

塞尔维亚

4.1

11

多米尼加

13.2

12

巴基斯坦

3.9

12

黎巴嫩

12.4

13

巴西

3.6

13

萨摩亚

12.4

14

孟加拉国

3.4

14

塔吉斯坦

12.1

15

埃及

3.3

15

尼加拉瓜

11.9

注:

依据中央银行(BSP)的资料,汇款/GDP比由国会计划暨预算部(CPBD)重新估算后,菲律宾所占比率成为9.9%,从原来世界银行所排序的第11名向后滑落。

数据源:

WorldBank;转引自Philippines(2006)。

表五2004年海外菲劳(OFWs)之资金汇回

总数

汇回之现金

携回之现金

实物

全部

OFWs人数(千人)

889

861

126

169

总金额(千披索)

64,713,270

50,395,028

11,194,953

3,123,226

平均金额(披索)

72,795

58,520

88,530

18,519

男性

OFWs人数(千人)

450

435

82

81

总金额(千披索)

42,159,518

32,327,489

8,151,840

1,680,189

平均金额(披索)

93,613

74,267

99,995

20,738

女性

OFWs人数(千人)

439

426

45

88

总金额(千披索)

22,553,689

18,067,539

3,043,113

1,443,037

平均金额(披索)

51,420

42,425

67,728

16,468

数据源:

IncomeandEmploymentStatisticsDivision,SurveyonOverseasFilipinos(Manila:

HouseholdStatisticsDepartment,PhilippineNationalStatisticsOffice)(http:

//www.census.gov.ph/data/sectordata/2005/of0407.htm).

除了对国家带来上述的利益,海外移民也可能使得所得不均的成长过程更为持久,并产生了过度倚赖海外汇款的社会文化。

海外汇款的注入,使得必需的国家治理之改革的痛苦往后延伸,这些改革若实行所得均等措施可改善所得分配的困境,也可能促使国家正视控制人口膨胀的问题。

而为了延缓这些国家发展必须的阵痛,海外移民即导致更多的移民,就如同滚雪球一样,直到有一天,国内经济成长的动力达到一定的强度之后才可能反转这个趋势。

从表六可看到,菲律宾在2003年的贫穷率为30%,只比柬埔寨、寮国乃至蒙古略低。

而所得分配的不均更是亚洲各国的最末,基尼系数比中国、柬埔寨都高,2000年最高与最低所得五分之一人口的差距达到将近十倍。

从表七亦可看到,从1997年到2003年菲律宾所得分配的情形并没有改善的迹象。

根据国际劳工组织(ILO)的研究,海外移民的趋势只有当一个国家每人所得达到五千美元的时候才会反转。

因此,除非菲律宾能将人口成长减缓,否则若要达到这个所得水平的转折点,就必须以每年10%的速度持续成长到2024年。

可惜的是,菲律宾人口成长率是整个亚洲平均的两倍,而储蓄率又只有其邻近高度发展国家的一半(Abella2002;citedinBagasao2005:

138)。

海外菲劳的汇款并未改善国内的所得分配,一个可能的主因是其海外劳工起源地区以及所得阶层的分布。

RodriguezandHorton(1995)以菲律宾1991年的FIES调查资料所做的研究发现,移民并汇款回国的家庭与未移民并未汇款回国的家庭是不同的,前者主要在都市,并且通常比后者具有较高的家庭所得与支出。

他们还发现,移民家庭的家长年龄稍大,为女性的比例也较高,而且也受过较高的教育。

这些都指出,海外移民主要来自都市、较富有、教育程度较高的家庭,所以他们的汇款回国只会使得所得分配不均更为恶化,而非改善。

表六东亚各国之贫穷与所得分配指数

贫穷率a

每天所得少于1美元(PPP)人数之比率(%)

最高与最低五分之一所得比

基尼

系数

整体

都市

乡村

东亚

中国

3.1

(2003)

13.4

(2003)

10.6

(2001)

0.447

香港

9.7

(1996)

0.434

南韩

3.6

(2000)

5.2

(2003)

0.306

蒙古

35.6

39.4

32.6

(1998)

18.9

(2003)

9.1

(1998)

0.303

台湾

0.8

(2003)

6.1

(2003)

0.345

东南亚

柬埔寨

34.7

(2004)

33.8

(2003)

4.7

(1999)

0.450

印度尼西亚

18.2

14.5

21.1

(2002)

6.5

(2003)

5.2

(2002)

0.343

寮国

33.5

(2002)

28.8

(2003)

5.4

(2002)

0.347

马来西亚

7.5

3.4

12.4

(1999)

0.2

(20030

7.1

(1999)

0.443

缅甸

26.6

20.7

28.4

(2001)

菲律宾

30.0

(2003)

14.1

(2003)

9.7

(2000)

0.461

新加坡

9.7

(1998)

0.425

泰国

9.8

4.0

12.6

(2002)

0.7

(2003)

7.7

(20020

0.420

越南

19.5

(2004)

9.7

(2003)

6.0

(2002)

0.370

a低于各国所订定的贫穷线者。

数据源:

AsianDevelopmentBank(2006).

表七菲律宾基尼系数

基尼系数

1997a

0.49

2000b

0.461

2003c

0.48

aAsianDevelopmentBank,KeyIndicators2003.

b见上表。

cVirola(2005).

Rodriguez的另一篇文章(1998)将基尼系数再细分,更一步证实与强调他与Horton在前一篇文章的结论。

他们并指出,过去研究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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