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公益的误解.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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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公益的误解
对公益的误解
“零成本公益”,想欺骗谁?
公益慈善是有钱了才做的事情?
有很多人认为慈善就是捐钱捐物,公益就是去做志愿者。
也有很多人说,“等我有钱了我就会去做公益。
”误以为公益慈善是有钱人才去做的事情。
这样的误解之所以会产生,和我们的媒体宣传还是有很大的关系的。
因为我们的媒体经常宣传谁谁谁捐了多少钱,马云捐了多少钱,马化腾捐了多少钱,各种慈善榜也都是以捐款多少论英雄,以捐款多少体现地位,这势必会影响公众对公益的看法,以为谁捐的钱多,谁就是大善人,谁就是慈善家。
实际上,很多社会问题并不是捐钱就能解决的。
比如很多社会倡导、传播,需要用到很多金钱之外的社会资源、专业方法,志愿者也需要掌握专业技能才可以做。
有一句话说:
钱能解决的问题都不是问题。
很多时候,我们需要钱,但是并不是钱能解决所有问题,还有比钱更重要的东西:
我们的智慧,我们的知识,我们的技能,我们身边的一些资源,都是可以用于公益,用于慈善的。
所以说,慈善是人人可为,公益也是天天可以做的事情,不只是富人才能做的事情,而且行善要及时,就像尽孝要及时一样。
如果等有钱了才去做就晚了,甚至有钱了反而可能会忘了当初的想法。
所以现在开始,你就可以寻找身边的行善机会,做自己力所能及的事情,量力而行就好。
很多时候,一些明星、名人去做公益,就会有人跳出来说他们是在作秀。
我们不能排除有一些人确实有这样的想法,但是,也有一些人是有情怀的,当自己有了钱的时候,会去做一些回报社会的事情。
当然,个别人利用公益给自己洗白贴金也是可能的,但是也不一定是坏事。
其实,他们愿意来做公益,已经非常难得了,而且也不能排除一些人接触公益之后,原来的一些想法发生改变,会继续做公益,同时带动更多人加入公益行列。
这对社会风气来说,显然是一个好现象。
公益和商业水火不容?
另外一个话题,是公益和商业的关系。
有人一说到公益和商业,就觉得两者是不能搅合到一起的,是水火不相容的。
一旦商业和公益在一起,就觉得商家是不是要借公益来赚钱谋利。
这里面也有一些误解。
毕竟,作为商业,逐利是本性,需要通过公益营销活动来实现商业目的。
但是,客观上来说,公益活动会通过与商业的合作得到必要的支持。
关键在于,活动的主办方和组织者如何处理公益和商业的关系,避免商业机构一家独大,主导公益活动,进而让公益变味,偏离原来的方向。
所以,公益和商业共舞,必须建立在规则公正、地位平等、彼此尊重的基础上。
商业是最大的公益?
在我们公益圈,不时会听到一句话:
“商业是最大的公益”。
认同这句话的人,还真不少,无论是公益圈,还是商业圈,都有支持者。
他们觉得,商业为公益提供资金的支持,没有商业的捐款,公益的活动怎么可能搞起来呢?
而且,商业做事情的效率比公益要强,商业能解决许多事情。
公益做的很多事情,却比商业低效得多,商业在资金,资源等运用方面比公益要强很多。
这种误解,其实是混淆了公益和商业的边界。
商业追求的是利润最大化,盈利要用于个人的分红,是为了满足私人的利益。
而公益具有公共性、非营利性、非政府性、利他性的。
所以,两者是有清晰边界的。
我认为商业和公益最大的边界是:
商业是营利性的,公益是非营利性的,这可能是两者最本质的区别。
但是,我认为政府、企业和公益都是可以解决社会问题的,解决问题并不是公益的专利。
公益恰恰是为了推动或解决政府和企业不能解决,或者不愿意去解决的社会问题。
所以,把商业和公益对立起来,把商业混淆为公益都是不对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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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跟你讲清楚“商业是最大的公益”?
也许是这些年最荒诞的一句话~
“商业是最大的公益”?
——喷他一脸如何?
政府做的事情能称为公益或者慈善吗?
政府做的事情能不能被称为公益或者慈善呢?
当然不能。
但这个误解非常普遍。
很多人认为政府免费给大家服务,还给弱势群体提供各种社会保障,明明很慈善啊!
甚至,政府也认为自己可以做公益。
我们国家有很多官办的公益组织,这实际上和我们的传统有关。
中国古代,从很早开始,就是政府在包办慈善。
就算后来民间有了慈善组织,也很容易成为政府的附庸,慈善组织的独立性比较弱,常常受制于政府。
这自然会影响公众对公益的看法。
但是,我们会发现官办慈善有很多负面的东西,比如形式化,走过场,行动迟缓低效,贪污腐败,常常失信于民。
那么,政府做的事情为什么不能称为公益或者慈善呢。
众所周知,政府的钱是来自于税收,税收则是国家依靠暴力机器的威慑强制公民缴纳的,是法定义务,拒绝纳税、偷税漏税都是违法的。
而一个人如果不捐款,并不违法。
因为公益有一个重要原则是强调自愿性的,是不能被强制的。
政府收了税,理所当然要为公众提供各种公共服务,通过各种社会福利政策保障弱势群体的生存,但不能称之为公益和慈善。
不过在官方话语中,我们会经常听到公益性岗位、公益性事业单位,甚至是会把国有企业当作公益企业,感觉好奇怪,实际上这里的“公益“属于社会福利或公共服务的范畴,并非以”民间性“为天然内涵的公益慈善。
另外还有一些投放在公共场所的所谓”公益“广告,其实属于政治广告。
不过目前滥用公益概念的现象仍然很普遍。
做公益也能拿工资?
很多伙伴出去说我是做公益的,对方可能会说:
你是做志愿者啊,那你很高尚。
但你要说你做公益是领工资的,很多人就会不理解:
做公益怎么也要领工资呢?
!
这涉及到一个问题,就是我们国家的公益组织数量还是比较少,尤其是每个社区的公益组织数量不多,往往是志愿者在学雷锋、做公益。
所以在很多人眼里,做公益就是做志愿者,志愿者做的事情才是公益。
也有人会说,志愿者做公益就可以啦,没有必要请全职啊!
我分析,这是把一个人的志愿行为和职业行为混淆了。
如果公益组织聘请专业人员全职或兼职来做一些事情,是一种雇佣关系。
如果全部靠志愿者的话,很多事情做不来,做不好。
一般机构发展壮大之后,就需要公开招聘或从志愿者中选聘比较专业的工作人员,从事调研走访、策划和执行公益项目/活动、筹款、传播、行政后勤、人力资源、财务等工作,这些事不仅需要专业技能,也需要投入大量的精力,工作要求也更高更严格。
利用业余时间来机构服务的志愿者则难以满足这些需求。
既然雇佣了全职人员,要体现全职人员的劳动价值,就必须支付工资,包括五险一金和其它福利,否则就是违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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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可能又会面临另外一个问题,很多公益人员的工资比较低,是不是他们的专业能力很弱,所以他们创造的专业价值就低呢?
我们国家的社会组织很不发达,起步晚,所一直都非常缺专业人才,所以整体来说,中国公益组织的专业性的确需要提升。
但是,低工资显然又难以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这就形成了一个恶性循环,导致公益组织长期缺少优秀人才来提高自己的专业水平,同时其他行业的人才也不太愿意来公益组织。
另外一点,我觉得是不能忽视的,很多人会把公益当成非常高尚的行为,对公益人道德的期待是非常高的,所以公益人就应该无私奉献,不能拿工资,要拿也只能拿低工资,不能拿高工资。
这实际上是用道德期待来压低公益人劳动价值的市场价格,严重损害了公平性。
所以,工资也不一定是劳动价值的真实反映,就像网红赚了很多钱,但其实他们创造了多少劳动价值呢?
这是非常值得怀疑的。
公益组织的全职人员更多是在创造社会价值,不一定是能算在GDP里面的经济价值。
很多时候,公益人创造的社会价值不能用数字体现,没办法用经济展示自己创造的价值。
另一方面,经济方面的贡献也很难精确地计算出来,这也导致了很多社会公众忽视了公益人和公益组织的专业价值,单一地从经济价值来衡量公益人的劳动,以圣人的标准要求公益人过清贫寡欲的生活,不仅挫伤了公益人的积极性,也导致公益组织招不到人,对整个公益事业的发展是非常不利的。
所以,我们要也倡导公益人获得合理工资,像你一样过上所向往的体面生活。
公益圈有一个知名的段子:
做审计的大姐看见餐费报销单据是咖啡厅开出的,板着脸说:
你们做公益的怎么可以喝咖啡呢?
其实只是在咖啡厅吃了顿简餐而已。
类似的还有:
公益人怎么可以坐飞机呢?
把这些钱省下来去帮助一些穷人不是很好吗?
……用公益的名义去压低生活质量,不让他们过正常的的生活,赤裸裸的道德绑架。
公益人应该是什么样子呢?
其实,就是普通人的样子。
所以,不能对公益人有过高的道德期待,他们做的就是普通人做的事情,和你我没有两样。
对公益人还有一个误解是:
为什么你要来做公益,是不是在其他行业混不下去,所以来公益组织混日子?
当然,像其他行业一样,我们也不能完全排除这样混日子的人存在于公益界。
但是,我们不能把所有人都当成是在其他圈子混不下去的人,很多公益人原本就是在商业公司、政府单位干得不错的优秀人才,也有很多公益人跳槽到商业公司同样干得风生水起。
实际上混日子的人到哪里都混不下去,公益界也不例外。
公益组织可以设立商业公司吗?
很多人以为,公益组织是不赚钱的。
这也是不对的。
你可能不知道,有些知名的大公司就是公益组织开的。
比较典型的是宜家,他们的创始人刚刚去世不久。
宜家其实属于基金会的产业,这个基金会的资金非常雄厚,可以说是世界上最大的基金会了,有几百亿的资产。
因为它旗下有宜家这些企业为它创造利润。
那么,在中国其实也有一些基金会会创立商业公司,为它赚钱。
我们国家的法律允许公益组织设立商业公司。
为什么会这样呢,因为公益组织规模大了之后,光靠捐款很难满足其资金需求,所以有些组织会投资成立商业公司,通过商业手段和途径来自我造血,所获利润可能有一部分给其他股东分红,一部分捐给公益组织来做一些事情,也可能全部用于公益。
在中国,其实很多民间公益组织在做尝试。
比如浙江海宁南关厢素食馆,就是义工组织众筹的一个公益素食馆,他们聘请专业的人员来运营管理,素食馆的盈利全部用于公益救助和其它项目。
在素食馆,会经常举办公益活动,日常的企业文化也有很浓的公益氛围在里面,重视环保,激发人们的爱心,经营的也不错,有几十万的盈利。
这样的模式也复制到很多地方,听说全国已经开了十几家分店。
全国各地很多机构去他们那里学习经验,回去后创办自己的餐厅,为公益组织造血。
但是要注意,经营性活动必须以所设立公司的名义进行,不能以公益组织名义。
另外一个问题是公益组织是否可以做投资?
《慈善法》是允许的,允许公益组织去做保值增值的投资。
因为捐款在没有投入使用一直存在银行的时候,时间长了是会贬值的,损失的是捐款人的钱。
所以,在国内外很多基金会都会去做投资。
当然,投资是有风险的,所以公益组织通常会选择低风险的投资,一般会委托专业的投资公司进行。
既然是投资,亏损在所难免。
不过长期来看,这边亏了,那边赚了,总体收支是健康的就没问题。
所以,大家对于公益组织的投资也需要理性看待。
如果钱放在银行不去投资,恰恰是对捐赠人的不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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链接公众,消除误解其实,还有其他各种各样的误解,今天晚上不一定都能讲到。
但是我们不禁要问:
为什么会有这么多的误解呢?
我想,一方面,可能因为我们公益组织本身处于初级阶段,很多事情不是很成熟,缺乏公益慈善文化在里面。
另一方面,公益人本身就存在不少认知和行动上的误区,进而误导公众和媒体,甚至通过媒体去放大这种误解,反而会影响公益组织工作的正常开展。
对于这种误解,我们应该怎么样去化解呢?
我想,我们可以逐步消除这些误解。
首先,要加强学习,内部也要经常去讨论,去争论。
其次,公益组织也要多向公众普及公益方面的常识,包括法律政策方面的常识,让更多的公众了解公益,更理性、更持续地参与公益。
第三,公益组织要为公众创造或提供更多体验和参与公益的机会。
因为,很多公众只是通过网络、媒体对公益有比较片面的认知。
所以,公益组织在日常的工作当中,在设计公益项目时,应主动为公众创造参与的机会,包括线下线下都能参与的,从捐款人变成志愿者的机会等等。
另外,也可以通过公众开放日,让公众来公益机构参观,了解公益项目是怎么样开展的,看看年报是不是透明公开的。
目前,我们国家社区的公益组织还是偏少的。
所以,我建议公益组织多和社区建立联系,保持积极的关系,公益组织作为社区的一份子,对于社区的治理和发展也是有一份责任的。
从影响社区居民开始,让公众对于公益有积极的参与和印象。
公众接触和参与公益的机会多了,误解自然越来越少。
此外,公益组织也要处理好和政府的关系。
不管是做社会倡导,还是社会服务,都少不了政府的支持。
在和政府的沟通或者博弈当中,我们也要讲智慧。
因为,政府是社会资源最大的支配方。
那么,我们通过和政府有策略的沟通和合作,争取到政府方面的资源和政策支持,同时保持自身的独立性,这对实现公益事业的健康发展也是非常有帮助的。
互动环节问:
公益涉及到钱有影响吗?
答:
这个影响肯定是大的,钱在老百姓心目当中还是很重要的。
如果一个公益组织的钱花得不明不白、不清不楚的,肯定会影响到它的公信力,捐款的人会越来越少。
公益组织出现贪腐欺诈,不只是直接影响这个公益组织,还会影响整个公益圈,降低对公益组织的信任。
比如前几年的郭美美事件,不光是官办的公益组织,民间的公益组织都受到了影响,捐款的水平和数量都有所下降。
问:
我是广西环保联合会的秘书长,目前致力于推广垃圾分类。
有一家企业在南宁立了一个预计投资18.72亿的项目,今后还需要我们继续做宣传,该企业需要的是分类好的有机垃圾,而我们的经费非常困难,企业该不该支付一部分机构的运营经费呢?
我对企业负责人提出,立即被回绝了,说公益组织是不能做经营的。
答:
开办公司,开展经营性活动,只是说经营所得不得在个人间进行分配。
或者说,公司的活动不能以公益组织的名义去做,不是说公益组织不可以做经营,是可以做经营的。
问:
大的公益团队是怎么处理钱的问题?
答:
大的公益团队是指注册了的团队,还是没有注册的团队呢?
也有一个合法性的问题,总之是涉及到钱的问题,如果没有规范的操作,没有透明公开,没有合理使用,都会影响到机构的影响力,影响到捐赠者的积极性。
那么,财务方面肯定要账目公开。
那么,公开也是需要成本的,需要专业人员的操作。
公开的重点是这些钱是怎么使用的?
花在哪里?
是不是合理?
都是问题。
也就是说,钱的问题,要和公众交代明白,让公众了解到,钱放在你们那里,是可以放心的。
问:
我们该不该提出基本费用的要求?
答:
这个其实是要规范操作的,有什么经济上的支出,要做好预算,按计划使用资金。
活动或者项目结束之后,一定要公示公开钱是怎么花的。
涉及到人力,行政,还是要公开透明为原则。
不只是在受益人花了多少钱,还有在人力行政上花了多少钱,都是要交代清楚的。
这个,说清楚了,大家是能够理解的。
关键是公开透明,及时的沟通和反馈,非常重要。
人力和行政,也不是机构说多少,就是多少,也要参照市场上的情况,要符合整个市场行情。
比如,工资不能太低,影响公益人的生活,也不能太高,会被公众怀疑款被恶意利用了。
听众答:
遵循财务管理制度,立项、专款专用、财务公开公示、透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