月岭古村财富来源之谜1.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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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岭古村财富来源之谜1
月岭古村财富来源之谜
在灌阳、全州和湖南道县的三县交界处,有一个古老的集镇,名叫文市镇。
距文市镇1.5公里处,有一个保存完好的古建筑村落,叫月岭村。
月岭村居住着470多户人家,1500多人。
全村一脉一姓,全为唐姓。
唐氏祖先原系鲁国文运人氏,担任指挥之职,唐朝末年领兵进驻湖南,平定暴乱,因平乱有功,升任永州府总镇。
其子孙后定居于零陵县湾夫村。
南宋年间,因避兵乱,一支迁入灌阳县文市镇月岭村,至今已传至第28代。
早年,月岭村默默无闻,但到了清朝初期,月岭村唐氏家族却不断发达起来,名气越来越大,建房购地,大兴土木。
购地面积“上到灌阳观音阁,下至全州黄沙河”。
建房气势恢宏,工艺精巧。
全村由六个大院组成,院名分别为“翠德堂”、“宏远堂”、“继美堂”、“多福堂”、“文明堂”、“锡嘏堂”。
每个大院又由八九栋独立的房屋组成,各栋之间由走廊或厢房相连。
院内有水井、鱼塘、粮仓、祠堂、书房及花园。
花园内有亭榭、假山、花台、曲桥。
此外,在月岭村周围,还建有凉亭五座,宝塔二座,石牌坊二座,以及将军庙、文昌阁、炮楼、内外城墙、城门等设施。
凡来过月岭村的人,无不为之称叹。
1999年5月,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袁凤兰副主席考察月岭村后,感慨地说:
“我到过广西很多地方,但还没有发现能与月岭村相比的古民居。
”
月岭村的唐氏家族为何有如此多的财富呢?
是有人在朝廷担任要职?
据考证,唐氏家族除在地方任过小吏外,无人在朝廷任过职。
难道是祖先从湖南带来的财富?
唐氏家族从湖南移居至此已有几百年,一直是小康人家,如果祖先从湖南带来如此多的财富,何必要等到五百年之后才使用?
月岭村的财富究竟从何而来呢?
带着这些疑问,我们走访了村中许多人,但都是弄不明白。
后来,村中一个“老秀才”、八十多岁的唐苏老人,终于道出了个中原由。
清朝初年,月岭村的唐氏第十三代后裔中,有一个叫唐时儒的贡生,任过修职左郎、柳城县训导等职。
家中有一对老夫妇,男的叫公保,女的叫公嫂,夫妇俩忠厚善良,勤劳朴实,是唐时儒家中的老工仆。
唐家怜他二位年老体弱,只让管理家中轻微小事。
一天,公保见牛栏门口粪水横流,道路坑洼,行走不便,于是从地里检回砖头铺垫路面。
唐时儒路过牛栏门口,见其中一块砖头与众不同,拿到水塘将其清洗,原来竟是一块银砖,忙问公保此砖来历,公保说:
“这是从你家菜地里检回来的。
”唐时儒随公保来到菜地,扒开泥土,露出大堆银砖,唐时儒大为惊呀,忙吩咐公保将其全部搬回家中。
公保纳闷,问:
“这些砖头搬回家中,做何之用?
”唐时儒说:
“这都是银砖。
”
银砖搬回家中后,唐时儒对公保说:
“是你老人家的福份,才得到这批财富,还是让你老人家受用吧,我们不能分占。
”公保听到此言,忠厚老实的他不免流下泪来:
“我公保夫妇六十有余,无家可归,又无儿女,全凭你家照顾,吃穿不愁,我要这些银砖有何之用?
”不管唐时儒如何推让,公保坚决不要。
公保比唐时儒年长30多岁,唐时儒只得跪在公保跟前,以义父相称,为此敬奉公保夫妇如亲生父母。
公保夫妇逝世后,唐家按自家先辈礼节,为公保夫妇修坟立碑、牌位入祠,享受春秋二祭,每年清明,唐家后人都要上坟烧香,祭祀悼念。
再说唐时儒得到这批财富后,并没有立即使用。
其膝下唯有一子,名叫唐虞琮。
唐虞琮自小听从父母教诲,刻苦学习,理财有方,后继承了父亲这批财富。
唐虞琮娶亲后,一共生了六个儿子,为了儿子将来衣食有着,唐虞琮首先考虑的是购买田地。
为了购置大批良田,他派出帮工四处调查,将各地的田地优劣逐一造册登记,并绘制地图。
购买田地时,价格高于普通价,并且仍由佃家耕种,租粮低于他人。
不到十年时间,便购买了六七千亩田地,全部分给六个儿子。
购置田地只是花去少部分财富,为此,唐虞琮又给六个儿子每人建造一栋大院。
请来名师进行规划,六栋大院都按官府结构样式修建,周围有院墙,院门三重,大正房三座并排,每座分上下堂屋。
同时要求不能用一块杂砖杂瓦,所有院落及村道全部用青石板铺就。
并不惜重金,挑选能工巧匠,精雕细刻,飞檐走兽,画柱雕梁。
六大院完工后,唐虞琮又专门拿出一部份资金用于做善事。
首先,在沙坪江修建渡口,雇请渡工,为来往行人义务过渡;尔后,在通往县城的古道上,用青石板铺就了一条三公里多长的大道;同时修建凉亭多座,方便过往行人遮风避雨。
如此多的财宝究竟是何人何时埋藏的呢?
在民间,传说颇多,众说纷纭。
传说一:
有一年,灌阳知县为了讨好朝廷,装满了一船金银财宝进贡朝廷,船顺江而下,当行驶月岭沙坪江一带时,遇上狂风暴雨,船沉人亡,财宝沉于江底。
月岭村民得知后,将财宝打捞回家。
但令人不解的是,灌阳一个山区小县,能有如此之多的财宝贡献朝廷?
再说贡船在月岭一带出事,距县城如此之近,对岸又村庄密集,能不走露风声?
官府会坐视不管?
传说二:
月岭村地处两省三县的交界处,附近多有深山老林,是土匪出没之地,月岭村山洞遍布,是土匪藏金埋宝的好地方。
此说更不可信,月岭村一带为丘陵地段,紧靠文市镇,附近村落稠密,土匪出没及不方便。
以上也只是民间传说,没有任何史料可查。
哪这些财宝究竟是何人埋藏的呢?
在月岭村还有另外一种说法。
宋绍兴年间,汝南叛将曹成带领七万多叛军盘踞道州(今湖南道县),奸淫掳掠,无恶不作。
朝廷命令岳飞率兵进行平剿。
绍兴初,岳飞率七千精兵,从江西吉安出发,日夜兼程赶往道州。
曹成闻讯后,立即放弃了道州,逃往广西。
先后攻取贺州、全州、灌阳等诸州县。
岳飞追至广西,与曹成一路交锋,曹成节节败退,最后在文市一带激战数日,终于将曹成打败。
灌阳县水车乡有一个村,叫大营村,当地村民说,这是缘于当年岳家军在此扎营而得名的。
大营村内还有许多小地名,如下马坪、开刀岭、滚头岭等。
传说都与岳飞平剿曹成有关。
月岭村原名望月岭,据说岳家军从大营追杀叛军至此,已是明月当空,所以得名望月岭。
月岭的西部有灌江阻隔,曹军无路可逃,当时两军在此决一死战,双方死伤无数,岳家军在此牺牲了两员大将。
据说月岭村的将军庙就是为了纪念这两位将军而修建的。
月岭村的南部有一个山包,以前叫人山,后来改名为仁山,传说此山是当年淹埋两军将士而得名的。
曹军曾攻占了诸多州县,积聚了大量的财宝,在文市月岭见大势已去,便将财宝埋藏于江边,历经数百年,风吹雨淋,财宝终于露出地面。
历史上,月岭村有一个特殊的习俗,每年六月六日的“尝新节”,全村男女老少都要欢庆,抬着将军庙里的菩萨,游遍全村的大街小巷,以及田间大路小路。
这一独特的风俗习惯,是否是为了感恩岳家军呢?
查阅史料,岳飞平剿曹成确有其事。
《道县县志》记载:
“宋绍兴元年冬,戊卒曹成攻占道州。
次年,岳家军至,曹撤至广西。
”《灌阳县志》记载:
“宋绍兴五年,汝南叛将曹成攻占灌阳县,朝廷饬命大尉岳飞进剿。
第二年,在文市大觉寺(今文市高中),立碑记其事。
”《岳飞新传》用了很大的篇幅讲述了岳家军平剿曹成的故事。
在平剿中,岳飞确实牺牲了两位将军,一位是其同胞弟弟岳翻,另一位是前军第五正将韩顺夫。
岳飞因平剿有功,被朝廷晋升为五品中卫大夫、武安军承宣使。
虽说岳飞平剿曹成确有其事,但又有谁能证实曹军曾在月岭埋过宝呢?
川流不息的灌江水,似乎在述说一个古老的故事,苔痕累累的月岭村,似乎在讲述一个昨天的传奇。
月岭古村财富来源之谜,也许永远是一个不解之谜。
(此文曾发表于《广西日报》《桂林晚报》《桂林广播电视报》)
科技成果,是指承担学校及所属单位的任务,或利用学校及其所属单位的名誉、物质技术条件完成的职务科技成果。
职务科技成果的权属归学校,具体内容泛指创新知识与技术,包括已经产权化的成果(专利、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植物新品种、计算机软件著作权、作品著作权等),和未产权化的创新知识、专有技术、技术秘密、软件、算法及各种新的产品、工程、技术、系统的应用示范等。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科技成果转化,是指为提高生产力水平而对科学研究与技术开发所产生的具有实用价值的科技成果所进行的后续试验、开发、应用、推广直至形成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产品,发展新产业等活动。
第四条 科技成果转化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尊重市场规律,遵循自愿、互利、公平、诚实信用的厚则,依照合同的约定,享受利益,承担风险,不得侵害学校合法权益。
第二章 组织与实施
第五条 学校对科技成果转化实行统一管理。
合同的签订必须是学校或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校内研究机构,否则科技成果转化合同的签订均是侵权行为,由行为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六条 各学院应高度重视和积极推动科技成果转化工作,并在领导班子中明确分管本单位科技成果转化工作的负责人。
第七条 学校科学技术处是学校科技成果转化的归口管理部门,是科技成果的申报登记和认定的管理机构,负责确认成果的权属并报批科技成果转化合同。
。
第八条 学校科技成果可以采用下列方式进行转化:
(一)自行投资实施转化;
(二)向他人转让;
(三)有偿许可他人使用;
(四)以该科技成果作为合作条件,与他人共同实施转化;
(五)以该科技成果作价投资,折算股份或者出资比例;
(六)其它协商确定的方式。
第九条 不论以何种方式实施科技成果转化,都应依法签订合同,明确各方享有的权益和各自承担的责任,并在合同中约定在科技成果转化过程中产生的后续改进技术成果的权属。
第十条 对重大科研项目所形成的成果,或拟转让的、作价入股企业的、金额达到100万元的科技成果,应先到科学技术处申请、登记备案,并报请学校校长办公会审核、批准、公示后才能进行。
第十一条 科技成果转让的定价主要采取协议定价方式,实行协议定价的,学校对科技成果名称、简介、拟交易价格等内容进行公示,公示期15天。
第十二条 对于公示期间实名提出的异议,学校科学技术处组织不少于3人的行业专家进行论证,并将论证结果反馈至科技成果完成人和异议提出者,如任何一方仍有异议,则应提交第三方评估机构进行评估,并以评估结论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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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技成果作价入股企业的定价,以双方协议定价为基础,按照国家规定,请具有相关资质的专业评估机构进行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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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六条 学校鼓励教师通过科技成果转化获得收益,收益分配形式分为直接转让收益和作价入股后的股权收益两种。
(一)科技成果直接转让所获收益,可尊重教师意愿,按照横向科研经费进行管理,用于成果的进一步完善,也可按照以下收益分配办法进行分配:
科技成果直接转让所获收益的95%,扣除可能产生的评估费用后,用于对科技成果研发团队和完成人(包括担任领导职务的科技人员),以及为科技成果转移转化作出重要贡献的相关人员、技术转移机构等相关方面的奖励;所获收益的5%作为学校收益。
(二)科技成果以作价入股形式转化的,学校和成果完成人按1:
4的比例分配股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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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领导干部违规获取科研成果转化相关权益的行为,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第十七条 学校设立科技成果转化专项经费,资金主要来源是学校在科技成果转化中所获收益,同时还有其他来源,例如捐赠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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