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环保制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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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环保制度
河北冀衡集团安全生产管理委员会工作规则
安全环保(安)—01号
总 则
第一条 根据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依据《河北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工作规则》和衡水市政府有关要求,本着集团各公司“法人企业承担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财务独立的分公司承担实际控制责任”的依法治企基本原则,成立冀衡集团安全生产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集团安委会)对集团各公司实施整体管理,为明确集团安委会的主要管理职责,规范集团安委会的日常管理工作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集团安委会是河北冀衡集团有限公司及下属分公司、全资子公司、控股及参股子公司的安全生产最高管理机构,负责集团各公司的安全生产宏观指导和综合监督管理工作,研究、制定集团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方针和长远规划,确定集团各公司年度安全生产目标和工作计划,协调、解决集团各公司安全生产中的重大问题。
第三条 集团安委会下设冀衡集团安全生产管理委员会办公室(以下简称集团安委办),集团安委办设在河北冀衡集团有限公司安全监督管理处,负责集团安委会日常管理工作,集团安委会委托河北冀衡集团有限公司各职能处室对河北冀衡集团有限公司及下属全资子公司、控股及参股子公司实施日常监督管理。
集团安委员会组织机构及人员构成
第四条 集团安委会主任由河北冀衡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担任,常务副主任由河北冀衡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担任,副主任由河北冀衡集团有限公司财务总监、工会主席、各分子公司经理担任,成员由河北冀衡集团有限公司各职能部门负责人、各公司生产副总及安全生产管理部门负责人组成。
主 任:
王平生
常务副主任:
张俊亚
副 主 任:
魏 东 韩红喜 肖 辉 杜玉如 王 磊 李国生 赵万川
成 员:
郭 杰 张俊杰 张 勇 李国栋 高序英 徐会红 王建军 周继武马 芬 王金石 陈振盈 李庆青 孙兰木 马朝华 刘震宇 曹云辉常志刚 孙尚胜 张中宇 王 超 刘向军
安委办主任:
郭 杰
第五条冀衡集团安全生产管理委员会组织机构图
冀衡集团安全生产管理委员会
集团公司安全监督管理处
集团公司生产办
冀衡集团安全生产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河北冀衡集团有限公司
集团公司经营处
集团公司人力资源处
冀衡药业公司安委会
冀衡化肥公司安委会
冀衡赛瑞公司安委会
冀衡化学公司安委会
集团公司工会党群办
冀衡蓝天公司安委会
冀衡威武公司安委会
集团公司保卫处
集团公司财务处
集团公司公司办
集团公司企管处
第六条 集团安委会组织机构因企业发展发生变化或因工作变动组成人员需要调整时,经集团安委会研究通过后,集团安委办及时下发通知。
集团安委会职责
第七条 集团安委会职责
1、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及规章,开展学习培训和宣传教育,提高全员安全意识。
2、研究、制定集团安全管理工作方针和长远工作规划。
3、确定集团各公司年度安全生产目标和安全生产工作计划,并与集团各公司法定代表人或实际控制人签订年度安全生产责任状,督促各公司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完善安全生产条件,确保安全生产。
4、定期召开集团季度安全生产工作会议,传达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有关安全生产的活动和会议精神并安排落实,听取集团各公司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政策规定执行情况,听取集团各职能处室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及集团各公司重大事故隐患整改情况,协调安全生产工作,对存在问题提出解决的方案或建议。
5、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关于安全生产事故及职工伤亡事故处理的有关规定,集团下属公司发生较大安全生产责任事故及安全生产伤亡事故时,由集团安委会组成事故调查组进行事故调查处理工作。
6、制定完善集团重、特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建立和完善应急救援组织及安全生产网络管理体系,一旦发生安全生产事故迅速实施应急救援,有效防止事态扩大和事故蔓延。
7、根据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分清集团各职能处室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逐步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日常工作制度,对集团各公司安全生产工作进行综合监督检查、评比考核。
第八条 集团安委办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及规章,组织开展安全培训教育宣传工作。
2、起草年度安全生产工作报告,明确年度安全生产工作方针、目标及工作重点,起草并完善集团安委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
3、负责集团下属公司法定代表人或实际控制人签订的年度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书的编制、签订工作。
4、负责组织召开集团安委会季度安全生产工作会议,汇报上一季度的安全工作完成情况及下一季度安全重点工作计划;特殊时期或有重要事项需安排部署,负责组织召开临时安全生产工作会议;按领导的要求,整理并下发会议纪要,督促各公司贯彻落实会议精神及要求。
5、传达转发上级安监部门下发的文件、通知并督促各公司按要求落实相关安全工作。
6、负责集团各职能部门安全生产责任制的划分并督促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考核;负责集团下属公司安全生产工作的综合监督检查、评比考核。
7、修订完善集团重、特大事故综合应急救援预案。
8、参加集团下属公司较大安全生产责任事故及安全生产伤亡事故的调查与处理。
9、完成集团安委会安排的重要活动及交办的其他事项。
第九条 安委会主任职责
1、认真贯彻国家安全生产、劳动保护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主持审定集团安全生产管理的规章、制度和办法。
2、负责全集团的安全生产工作,组织召开集团安委会会议及其他安全生产重大会议,分析安全生产形势,研究部署安全生产工作,对重大事故进行分析,拟定改进措施。
3、布置、指导、检查全集团的安全生产工作,对重大事故隐患处理进行决策。
4、签发安全生产的重要文件,批准发布安全生产的制度、规定。
5、根据安全生产管理总目标,主持制定全集团安全生产年度计划,并督促实施。
第十条 安委会副主任职责
1、学习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政策规定和上级有关指示,制定安全生产管理办法。
2、组织签订集团各公司法定代表人和实际控制人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考核完成情况,表彰先进,交流经验。
3、协助安委会主任做好全集团的安全生产工作,参加安全生产重大会议,部署安全生产工作。
4、督促实施集团安全生产管理计划。
5、督促检查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落实。
6、参加事故分析与研究。
第十一条 安委会成员职责
1、学习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政策规定和上级有关指示,制定安全生产管理办法。
2、参加集团安全生产委员会会议,执行会议决定。
3、建立健全本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
4、制定并督促实施本单位安全生产管理计划。
5、建立健全本单位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并检查督促落实。
安全生产责任制度
安全环保(安)-02号
依据国家《安全生产法》、《河北省安全生产条例》、《河北省落实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暂行规定》、衡安监〔2013〕18号文件,制定本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度。
法定代表人安全生产责任制
1、宣传贯彻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技术规范。
2、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法人单位为法定代表人)是本单位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负全面责任,保证安全生产专项资金投入的有效实施;健全安全管理机构,配备足额的安全管理人员。
3、审定公司年度安全生产目标和安全工作计划,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
4、审定并督促落实公司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5、督促检查公司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
6、审定并实施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7、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
8、集团公司法定代表人除履行集团有限公司以上职责外,按集团安委会的职责,还对各子公司的安全工作负全面指导、监督管理职责;与集团各分子公司签订年度安全生产责任状;审定全集团的安全生产工作计划和长远规划并督促落实。
总经理安全生产责任制
1、宣传贯彻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技术规范。
2、总经理对公司的安全生产、经营工作负总责,对安全生产工作和本制度的执行以及各级、各部门安全生产责任制的建立、健全与贯彻落实负领导责任。
3、组织制定公司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及生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组织贯彻执行。
4、组织制定公司安全生产工作计划和长远规划,并负责组织实施。
5、健全安全管理机构,配备与行业特点和企业规模相适应的专业安全管理人员并明确其职责和权限。
6、保证公司安全生产专项资金的投入。
7、负责应急指挥及应急响应计划的批准。
8、组织安排、落实并督促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对公司“两重点一重大”的安全工作强化管理,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
9、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主持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坚持“四不放过”原则。
10、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职责。
11、集团公司总经理除履行集团有限公司以上职责外,按集团安委会的职责,还对各子公司的安全工作负全面指导、监督管理职责;主持集团安全生产重大会议,部署安全生产工作;主持集团内重大事故的调查、分析、处理工作;组织制定集团的安全生产工作计划和长远规划,并组织督促实施。
安全副经理安全生产责任制
1、接受总经理的领导,分管公司内各项安全生产工作,是安全生产直接责任人,对安全生产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
2、制定公司年度安全生产管理目标并督促落实。
3、负责制定公司的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4、参加并组织安全培训。
5、负责公司“两重点一重大”的安全工作强化管理。
6、督促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负责落实重大事故隐患的整改。
7、参加涉及本工作范围内的重大事故调查、分析处理工作。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职责。
9、集团副总经理除履行集团有限公司以上职责外,按集团安委会的职责,还负责制定集团公司年度安全生产管理目标并督促落实;制定集团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对各子公司的安全工作负全面指导、监督管理职责;组织召开集团安全生产专题会议;监督检查各公司的安全生产工作,督促落实重大事故隐患的整改。
财务总监安全生产责任制
1、公司应足额提取安全生产费用,建立安全生产费用台账,并分类分项记账。
2、保证足够的安全管理、安全技术措施费用,做出预决算并列入财务计划。
3、安全措施不落实的技术改造项目未经安全技术部门审核同意,不得拨款。
4、集团财务总监除履行集团有限公司以上职责外,按集团安委会的职责,还负责监督各子公司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及使用情况的落实工作。
工会主席安全生产责任制
1、贯彻国家及总工会有关安全、劳动保护和职业卫生的方针、政策,并监督执行,充分发挥群众监督在安全生产中的作用。
2、关心职工劳动条件的改善,保护职工在劳动中的安全与健康,维护职工合法权益。
3、负责后勤行政安全及消防工作的落实与管理。
4、组织应急消防人员的培训、管理及防火训练演习,进行突发事故的应急抢险救援。
5、监督检查企业内的剧毒品、爆炸品、起爆器材、放射性物品等的保卫工作。
6、负责监督检查消防工作。
安全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1、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制度,在公司主管安全副经理的领导下,负责本公司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2、对本公司进行危害辨识、负责风险评价的汇总评价,编制安全评价报告。
3、制定安全生产管理方案,并监督验证实施进度。
4、负责最新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信息传达。
5、负责外部信息的接收、处理和传递。
6、组织制定、修订本单位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负责起草本单位安全生产制度制定计划。
7、负责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工作,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宣传和教育活动,组织对新工人、转岗工人、特种作业人员的岗前培训和考核。
8、负责安全生产检查,排查消除生产现场安全、职业危害等事故隐患,对本公司“两重点一重大”岗位进行重点检查。
发现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本单位规章制度的行为及时制止,责令改正,对有关责任者给予处罚。
9、负责审查和汇总本单位重大事故隐患整改计划,经批准后负责监督实施情况。
10、负责本单位消防器材的维护、保养工作。
11、负责本单位的安全考核工作。
12、负责伤亡事故的统计分析工作,建立、健全事故档案。
13、负责上报安全生产管理体系认证和新建、改建、扩建项目、工程安全、消防、职业卫生设施的“三同时”工作计划、参与相关手续跑办以及安全评价工作,对防雷设施定期申请具备资质的单位进行检测。
14、集团安全管理人员除履行集团有限公司以上职责外,按集团安委会职责,还负责对集团下属各子公司的安全生产工作进行监督管理。
车间主任安全生产责任制
1、车间主任是车间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车间安全生产负全面责任。
要认真贯彻执行各项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定、制度和标准。
2、拟订、修订车间安全技术规程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编制车间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和方案,经批准后组织实施。
3、组织开展安全生产竞赛等安全活动,总结交流安全生产经验。
4、组织落实车间级安全教育,督促检查班组级安全教育。
5、组织对职工进行安全思想和安全技术教育,定期进行考核,保证职工持证上岗。
6、组织车间级的安全检查,至少每周组织一次隐患排查;安排并监督车间直接管理人员、电器、仪表人员每天至少两次对装置、现场进行相关专业的检查,确保设备、安全装置、防护设施等处于完好状态。
发现隐患及时组织整改,车间无力整改的要采取有效的安全防范措施,并及时向厂部书面报告。
7、对本车间发生的事故要及时报告和处置,并负责保护事故现场。
事故处理要坚持"四不放过"原则。
8、建立、健全车间安全、防火组织,领导车间和班组安全员工作。
9、副主任(值班主任、值班长)在主任指定的工作范围内对安全生产负责。
调度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1、调度员是安全生产管理的第一道防线,必须组织召开当班班前安全会、班后会和班长会。
2、值班期间,负责指挥全厂生产过程的平衡调度工作。
严禁“超温、超压、超指标”现象发生,确保本班生产平稳、均衡运行,实现安全、环保、稳产、低耗的目标。
3、贯彻执行厂部、生产部门下达的有关指示,大修停开车方案等工作。
如遇紧急停车时,负责处理到安全状态,并及时了解恢复生产的时间,以便随时组织开车。
4、详细记录化工生产运行情况及存在问题,提出自己的看法和建议。
生产运行情况包括:
工艺指标执行情况,消耗情况,产量情况,安全环保情况,影响台时统计,设备运行状况等。
5、负责全厂水、电、气(汽)的平衡调度,保证安全、稳定、长周期低耗运。
6、加强巡回检查,监督各工艺指标的执行情况,有权制止一切违章作业和危害生产的行为,并及时向生产部门汇报。
7、负责组织一般事故的处理,及时恢复正常生产。
事后组织相关人员进行事故分析,了解掌握事故发生的原因并做好交班记录。
发生重大事故时,立即向厂领导及有关部门汇报,积极组织、协调处理和做好事故的抢救工作。
8、发现直接危及人身安全的紧急情况时要立即组织处理,并有权下达停产和疏散被困人员的指令。
9、参加工艺、设备检修后的检查和验收工作,了解工艺、设备的改造情况,提高技术水平和指挥能力。
工段长安全生产责任制
1、组织工段职工学习、贯彻执行厂和车间有关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及要求。
2、组织工段、班组级安全教育,主持对新上岗人员的安全技术考核。
3、组织对安全装置和设施的检查、维护,保证齐全完好,至少每天对生产现场安全装置和设施进行一次隐患排查,及时消除事故隐患。
4、组织或参加本工段一般事故的调查,落实安全防范措施。
5、组织工段的安全生产竞赛等安全活动,维护正常的生产秩序。
班组长安全生产责任制
1、组织职工学习、贯彻执行厂和车间有关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及要求。
2、组织班组级安全教育和安全活动。
3、认真执行交接班制度,做到班前讲安全,班中检查安全,班后总结安全。
4、检查岗位工艺指标及各项规章制度执行情况,做好设备和安全设施的巡回检查及维护保养,并认真做好记录。
至少每天对生产现场安全装置和设施进行两次检查,及时消除事故隐患。
5、严格劳动纪律,不违章指挥,有权制止一切违章作业,监督检查本辖区内的各种作业,维护正常生产秩序。
6、负责本岗位防护器具、安全装置和消防器材的日常管理,使之完整好用。
7、发现隐患要及时解决,并做好记录。
不能解决的要上报领导,同时采取有效的防范措施。
发生事故要立即组织抢救并保护现场,及时报告。
从业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1、一线员工是保证安全生产操作的主体,认真学习和严格遵守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熟练掌握本岗位(工种)生产操作技能,安全操作规程、现场处置预案和处理紧急事故的应变能力。
2、精心操作,严格工艺纪律和劳动纪律,认真做好各项记录、交接安全生产情况。
3、认真巡回检查,装置操作人员现场巡检间隔不得大于2小时,涉及“两重点一重大”的生产、储存装置和部位的操作人员现场巡检间隔不得大于1小时,宜采用不间断巡检方式进行现场巡检并做好巡检记录,准确分析,判断和处理生产异常情况。
4、坚持师傅带徒弟、主操作带副操作以及以老带新的原则,执行上岗前安全提醒制度。
5、认真维护保养设备,及时消除各类缺陷,并做好记录。
6、搞好环境卫生,实现安全文明生产。
7、上岗期间穿戴齐全和正确使用劳保用品,坚持持证上岗,其中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
妥善保护和正确使用防护器材与防火器材。
8、积极参加单位组织的安全活动。
9、不违章作业,劝阻制止他人的违章作业,拒绝违章指挥,同时向有关领导报告。
10、参加安全评价工作,及时发现事故隐患并及时上报。
安全管理部门
1、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规定、制度和标准,在主管安全副经理和安全生产委员会的领导下开展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2、负责对新入厂职工的厂级安全教育和职工安全教育、培训、考核工作;组织开展各种安全宣传、教育、培训活动。
3、组织制定、修订本企业安全、消防、职业卫生等管理制度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
4、组织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
协调和督促有关部门对查出的隐患制定防范措施和整改计划,并检查监督隐患整改工作的完成情况。
5、参加新、改(扩)建工程及大修、技改技措项目的安全、消防、职业卫生设施“三同时”审查、验收,保证符合安全、消防及职业安全卫生要求。
负责生产现场的安全现状评价工作,对防雷设施定期申请具备资质的单位进行检测。
6、对锅炉、压力容器等特种设备及各类安全附件进行安全监督检查。
7、深入现场进行安全监督、检查安全管理制度执行情况,纠正违章。
对“两重点一重大”岗位重点检查,督促并协调解决有关安全生产的重大问题,遇到危及安全生产的紧急情况有权责令其停止作业,并立即报告有关领导。
8、负责各类事故汇总、统计上报工作,主管人身伤亡、火灾爆炸事故的的调查处理,参加基层上报的各类事故的调查、处理和工伤认定工作。
9、综合分析企业安全生产中的突出问题,及时向领导汇报,并会同有关部门提出改进意见。
10、对各部门安全生产工作进行考核评比,对在安全生产中有贡献者或事故责任者,提出奖惩意见。
11、开展安全技术研究,推广安全生产科研成果、先进技术及现代安全管理办法。
12、监督检查安全技术装备的维护保养和管理工作。
13、负责明火采暖、动火等工作的审批及管理工作。
14、负责消防器材的计划、配置、维护及台帐管理。
15、建立健全安全管理网络,加强安全工作基础建设,强化安全档案管理,做好各种安全台帐、票证管理。
16、定期召开安全工作会议,指导基层安全工作。
17、负责审核公司劳动防护用品、保健食品、清凉饮料及职业病防治费用的使用情况。
18、集团安全管理部门除履行集团有限公司以上职责外,按集团安委会职责,对下设子公司安全工作负有监督管理职责,对下设分公司安全工作负有间接管理职责;汇总编制集团安全生产工作及资金投入计划并监督落实;参加集团内各类事故的调查、分析工作;主管重伤以上伤亡事故及一般以上火灾爆炸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定期召开集团安全例会,传达布置上级主管部门及集团领导安排的具体安全工作并督促落实;组织集团各分子公司进行安全隐患治理排查并督促、落实安全隐患的整改,同时对各分子公司进行“安全季赛”评比工作。
生产部门
1、在制定长远发展规划、编制年度技术措施计划和进行技术改造时,应有安全技术和改善劳动条件的措施项目,不得以任何理由削减安全技术措施项目。
2、及时传达、贯彻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指示,坚持生产与安全的“五同时”,即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生产工作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安全。
3、坚持三查四定原则。
查设计漏项、查工程质量、查工程隐患;对查出的问题定任务、定人员、定时间、定措施,限期完成。
4、在保证安全的前提下组织指挥生产,严禁违章指挥、违章作业。
发现违反安全生产制度、规定和安全技术规程的行为应立即制止,并向领导报告。
同时会同有关部门共同处理。
5、在生产过程中出现不安全因素、险情及事故时,要果断正确处理,并立即报告主管领导,通知有关职能部门,防止事故发生或事态扩大。
6、随时掌握安全生产动态,对各单位的安全生产情况要及时给予表扬或批评。
7、贯彻工艺纪律等各项管理规定,实现安全、稳定、优质、高效生产。
8、发生工艺事故后及时组织相关部门及岗位人员进行事故分析,参加其他各类事故的调查处理。
技术部门
1、编制和修订工艺技术操作规程及安全操作规程,工艺技术指标必须符合安全生产的要求,对操作规程、工艺技术指标和工艺纪律执行情况进行检查、监督、考核。
2、组织技术改造项目的设计施工和投产的劳动保护设施“三同时”审查。
3、组织对生产操作职工的技术培训考核。
4、负责组织工艺技术安全检查,及时改进安全生产技术上存在的问题。
5、负责审核技术改造项目落实安全措施费用的情况。
6、负责生产工艺事故的调查处理和统计上报工作,参加基层上报事故的调查处理。
科研、研发部门
1、研究和开发新产品,必须作出安全评价,提出安全措施,采用(引进)新技术,必须首先审核技术的安全可靠性。
2、安排安全技术、工业卫生的科研工作,组织研究解决安全生产的重大疑难问题。
3、会同有关部门提出小试转中试,中试转工业生产的安全技术条件,制定安全技术规程。
4、提供原料、产品(中间产品)的物化性质,安全防护方法及应急处理措施。
设计部门
1、执行建设项目安全、消防、职业卫生设施"三同时"(建设项目中的安全、消防、职业卫生设施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的规定,严格按照国家和有关部委局颁发的标准和规范设计,使建设的项目不留事故隐患。
2、按国家规定、标准进行设计,对建设项目(工程)安全、消防、职业卫生设施的设计负技术责任。
3、对引进的新工艺、新设备进行安全可靠性审核。
4、参加项目的竣工验收工作。
6、积极采用先进的安全生产技术和安全装备。
机动部门
1、负责对设备动力、装置及工业建筑物、构筑物的安全管理。
2、负责组织对工业建筑物、构筑物、起重机械、锅炉、压力容器、高压管件、压力管道、气瓶、热力管网和安全装置的定期检测、检验、校验及特种设备的登记取证工作。
3、制定或审定有关设备制造、改造方案和组织编制大中修项目的安全措施计划,并确保实施。
4、在计划和布置检修任务时,同时计划和布置安全工作。
5、在签订设备施工合同时,要对承包施工的单位进行安全资质认定,并订立施工安全协议。
6、负责组织本专业安全检查,按时完成安全技术措施和隐患整改计划。
7、负责设备事故的调查、统计、上报工作,参加有关重大事故的调查处理。
质量检验部门
1、组织制定(修订)并监督执行分析(化验)系统的安全技术及操作规程。
2、负责各种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