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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校职评细则拟定稿

枣庄科技职业学院

推荐评审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暂行办法

各系,各单位:

为使我院推荐评审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工作在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下进一步科学化、规范化,根据省人社厅、教育厅和市人社局的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学院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组织机构

1、学院职称评审领导小组

(1)是学院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工作的领导机构,由学院党委组成。

(2)主要职责是:

 ①制定和修改学院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办法;

 ②组建评审委员会,领导开展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工作;

 ③受理有关专业技术职务评审的投诉意见。

④下发各部门推荐岗位数。

2、评审委员会(以下简称评委会)

(1)评委会是我院专业技术职务的评审推荐机构,评委会成员:

 ①由执行委员和备选委员共同组成,出席评审会议的称为执行委员,总人数为7至17的单数,设主任委员1人、副主任委员1至2人。

②评委会执行委员和备选委员必须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执行委员中一线中青年(50岁以下)专业技术骨干要占评委执行委员的二分之一以上。

③每年改组执行委员中的三分之一人数。

(2)其职责是:

审核申报人员的材料,按照上级主管部门的核准名额等额推荐上报。

3、职称评审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以下简称职评办),职评办设在组织人事处,由组织人事处、纪检监察室、教务科研处、团委学生工作处、教学督导室等部门人员组成。

负责小组日常工作。

作为学院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工作的办事机构,根据岗位设置情况及上级主管部门下达的晋升名额,组织全院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工作。

4、各部门推荐机构

各系部分别成立推荐领导小组,成员由系部领导组成。

成立推荐专家委员会,成员由系部领导和教师代表共7人组成,负责审核推荐本部门申报人员材料,按学院下发的岗位数等额推荐。

职评办负责成立处室专家委员会,按学院下发的岗位数等额推荐兼课教师。

二、推荐评审程序

1、资格审查

每年九月份,拟参加职称晋升人员,按职评办下发的职评工作要求,填表上报个人信息。

职评办依据《枣庄科技职业学院专业技术职务任职条件》(附件1),审查核对申报人员信息,将合格人员反馈至各申报部门,同时下发各部门中级推荐岗位数。

2、部门推荐

通过个人申报、部门审查、材料公示、量化赋分、民主评议、推荐结果公示等程序,各单位推荐并上报中级申报材料。

通过个人申报、部门审查、材料公示、民主评议等程序,各单位推荐并上报合格的高级申报材料。

3、评审委员会推荐

职评办分类分层次整理汇总各部门上报的材料,提交评委会。

评委会据《枣庄科技职业学院专业技术职务分项量化细则》(附件2),对申报人员进行量化排序,确定拟推荐人选,并公示。

4、推荐结果公示

确定出拟推荐人选报学院职评领导小组研究后,公示、上报。

三、必备条件

1、学历、学位、任职资格、任职年限、职称外语、计算机应用能力、继续教育、教师资格、岗前培训等符合当年度各系列推荐评审标准。

2、任职期间各年度考核均达合格及以上。

3、完成规定的教学工作量。

4、各类专业技术人员按照所在岗位进行,在什么岗位走什么系列。

四、加强组织领导,精心组织实施

1、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推荐评审工作是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的重要内容,涉及面广,政策性强,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实施。

要增强工作透明度,做到政策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保证单位全体人员的知情权、参与权、选择权和监督权。

要切实做好宣传发动和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及时发现和研究解决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确保推荐评审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工作平稳有序进行。

2、严肃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推荐评审工作纪律,对违反政策规定,以及弄虚作假、营私舞弊的直接责任人员及其有关部门相关责任人员,按照《关于处理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工作中违反政策纪律问题的暂行规定》(鲁人职〔1994〕9号)和《枣庄科技职业学院关于处理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工作中违反政策纪律问题的暂行规定》等文件严肃查处。

3、严格按照《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学风建设净化学术环境的意见》(鲁教科字〔2009〕4号)文件,规范学术行为,严明学术纪律。

五、赋分标准

详细内容见《枣庄科技职业学院专业技术职务分项量化细则》,各部门可参照制订本部门细则。

六、各部门推荐数额的分配

1、高校教师系列:

(1)高级:

各部门根据相关程序和要求,审核申报人的岗位工作业绩情况,将合格人员材料报至职评办。

(2)中级:

学院结合各部门符合晋升条件的人数,按80%(按四舍五入计算)下发推荐名额。

当年年度考核第一名的系部,其推荐的第一名直接向市中评委推荐。

(3)初级:

组织人事处按主管局职评精神,具体实施。

2、辅助系列:

由申请晋升人员所在部门根据程序推荐符合晋升条件的人员,由学院根据辅系列岗位设置和当年度晋升数额统一组织推荐。

七、我院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工作遵循的原则是严格标准条件;严格工作程序;坚持公开、公平、公正。

为维护我院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工作的公正性和严肃性,保证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工作的顺利进行,制定《枣庄科技职业学院关于处理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工作中违反政策纪律问题的暂行规定》(详细内容见附件3)。

附件:

1、枣庄科技职业学院专业技术职务任职条件

2、枣庄科技职业学院专业技术职务分项量化细则

3、枣庄科技职业学院关于处理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工作中违反政策纪律问题的暂行规定

二〇一四年五月十九日

 

附件1

枣庄科技职业学院专业技术职务任职条件

一、政治条件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忠诚党的教育事业;遵纪守法,学风端正,教书育人,为人师表,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能全面、熟练的履行现任职务职责,积极承担并完成本职工作任务。

二、正常晋升须具备的条件

(一)晋升教授

1、学历、资历、外语、计算机条件

获得硕士学位(否则按破格条件掌握);担任副教授职务5年,任职期间各年度考核合格;参加并取得全国职称外语等级考试合格证书;参加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并获得规定模块的合格证书。

符合外语、计算机免试条件者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办理免试手续。

2、业务条件

(1)具有广博、坚实的理论基础和专业知识,具有丰富的专业实践经验和高水平的专业技能,能及时掌握国内外发展动态,指导青年教师工作成绩显著;

(2)任现职以来认真完成系部安排的班主任、兼职辅导员等工作,或积极参与学生社团教育活动,任现职以来累计有1年以上参与班级管理育人工作或指导学生社团工作的经历,能够对社团教育活动提出指导性意见或方案。

公共课教师指导社团或社会实践活动累计5个月以上。

(3)任现职以来圆满完成学校安排的教学课时工作量,其中专业教师系统担任过2门以上课程全部教学工作;专职辅导员坚持党课教学和学生思想政治课教学。

课堂教学效果突出,近5年学校年度教学质量考核至少一次为“优秀”。

(4)专业课教师任现职以来在企事业单位工作或生产服务一线实践累计5个月以上,系统掌握企业生产、服务流程,了解企事业单位对人才培养的要求。

实践性较强的专业课教师应取得相应的中级及以上职业资格证书或技能等级证书。

(5)有很高的科研能力和水平,发表论文5篇(首位或独立)及以上,其中,在中文核心期刊上发表学术论文1篇(首位或独立);或有正式出版的专著;或主编过省部级规划教材。

(6)有较强的科研能力,主持市(厅)级或主要参与(前5位)省级以上科研课题,并通过鉴定;或获得国家发明专利;或参与主持重要工程、产品开发项目的实施。

(7)在本学科、领域享有较高知名度,具有很强的团队精神,在指导培养中青年骨干教师方面做出突出贡献。

积极参与学校教学改革,推动学校发展。

(二)晋升副教授

1、学历、资历、外语、计算机条件

获得硕士学位(否则按破格条件掌握);担任讲师职务5年(博士研究生任讲师2年),任职期间各年度考核合格;参加全国职称外语等级考试取得合格证书或达到当年适用标准;参加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获得规定模块的合格证书。

符合外语、计算机免试条件者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办理免试手续。

2、业务条件

(1)具有系统而坚实的理论基础,具有比较丰富的专业实践经验和较高水平的专业技能,能及时掌握国内外发展动态;能完成指导青年教师工作。

(2)任现职以来认真完成系部安排的班主任、兼职辅导员等工作,或积极参与学生社团教育活动,任现职以来累计有1年以上参与班级管理育人工作或指导学生社团工作的经历,能够对社团教育活动提出指导性意见或方案。

公共课教师指导社团或社会实践活动累计5个月以上。

(3)任现职以来圆满完成学校安排的教学课时工作量,其中专业教师系统担任过2门以上课程全部教学工作;专职辅导员坚持党课教学和学生思想政治课教学。

课堂教学效果突出,教学质量考核当年为D等者,不参加当年度职评。

(4)专业课教师任现职以来在企事业单位工作或生产服务一线实践累计5个月以上,系统掌握企业生产、服务流程,了解企事业单位对人才培养的要求。

实践性较强的专业课教师应取得相应的中级及以上职业资格证书或技能等级证书。

(5)有较高的科研能力和水平,发表论文4篇(位次前三,其中至少两篇为首位或独立)及以上,其中,在中文核心期刊上发表论文1篇。

(6)有较强的科研能力,主持校级或主要参与(前5位)厅级以上教、科研课题,并通过鉴定;或获得国家专利;或参与主持重要工程、产品开发项目的实施。

(7)在本学科、领域享有较高知名度,具有很强的团队精神,在指导培养中青年骨干教师方面做出突出贡献。

积极参与学校教学改革,推动学校发展。

(三)晋升讲师

1、学历、资历、外语、计算机条件

学士学位以上任助教4年,或取得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或取得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任助教工作满2年;参加全国职称外语考试取得合格证书或达到当年适用标准,参加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获得规定模块的合格证书。

符合外语、计算机免试条件者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办理免试手续。

2、业务条件

(1)较系统地掌握本学科专业的基础理论和专业理论知识;熟练掌握高等教育教育理论的基础知识;

(2)任现职以来认真完成系部安排的班主任、兼职辅导员等工作,或积极参与学生社团教育活动,任现职以来累计有1年以上参与班级管理育人工作或指导学生社团工作的经历,能够对社团教育活动提出指导性意见或方案。

公共课教师指导社团或社会实践活动累计5个月以上。

(3)任现职以来圆满完成学校规定的教学课时工作量,其中专业教师系统担任过1门以上课程全部教学工作;专职辅导员坚持党课教学和学生思想政治课教学。

课堂教学效果较好,教学质量考核当年度为D等者,不参加当年职评。

(4)专业课教师任现职以来在企事业单位工作或生产服务一线实践累计3个月以上,系统掌握企业生产、服务流程,了解企事业单位对人才培养的要求。

实践性较强的专业课教师应取得相应的职业资格证书或技能等级证书。

(5)有一定的科研能力工作,发表论文3篇(位次前三)及以上,其中,专业学术论文1篇(首位或独立)。

(四)助教

1、学历、资历条件

获得硕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证书或第二学士学位证书;或获得大学本科学历和学士学位,见习1年期满并考核合格。

2、业务条件

(1)承担课程的辅导、答疑、批改作业、辅导课、实验实训课、实习指导、课堂讨论等教学工作,经批准担任某些课程的部分或全部讲课工作,协助指导毕业论文、毕业设计。

(2)参加实验室建设,参加组织和指导学生实习、社会服务等方面的工作。

(3)担任学生的思想政治工作或教学管理工作。

(4)参加教学法研究或技术开发、社会服务等方面的工作。

(注:

学历学位等职评条件要求,以当年度主管局下发的指导意见为准;育人工作期限、论文级别篇数、课题位次级别、专业顶岗实践期限等要求,自2016年度执行。

 

附件2

枣庄科技职业学院专业技术职务分项量化细则

 (试行稿)

依据鲁人社发[2012]46号文和2012年度职称工作会议精神,结合学院实际情况,针对各系列专业技术人员申报推荐工作,特制订本细则,具体内容如下:

1、学历、学位项最高分值36分

后续本科(满三年)计28分,全日制本科计30分,在职硕士计31分,硕士研究生计33分,在职博士34分,博士研究生36分。

2、教龄项最高分值30分

以实际在岗从事教学工作时间统计,每满1年计1分。

3、年度考核项最高分值10分

年度考核成绩合格者,计1分;优秀者,计2分;晋升高级职务统计年限为近5年,晋升中级职务统计年限为近4年。

4、论文专著项最高分值15分

(1)论文

一级期刊:

Nature(英国),Science(美国)期刊每篇15分。

二级期刊:

每篇10分。

《中国社会科学》(中国社会科学院)《中国科学》(中国科学院)《科学通报》(中国科学院)《哲学研究》(中国社会科学院哲学研究所)《经济研究》(中国社会科学院经济研究所)《法学研究》(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教育研究》(中央教育科学研究所)《文学评论》(中国社会科学院文学研究所)《历史研究》(中国社会科学院历史研究所)《数学学报》(中国科学院数学研究所、中国数学会)《物理学报》(中国科学院物理研究所、中国物理学会)《化学学报》(中国科学院上海有机化学研究所、中国化学会)《地理学报》(中国科学院地理研究所、中国地理学会)《生态学报》(中国科学院生态环境研究中心、中国生态学学会)《机械工程学报》(中国机械工程学会)《中华医学杂志》(中华医学会)《中华流行病学杂志》(中华医学会)《中国中药杂志》(中国药学会)《中国病理生理杂志》(中国病理生理学会)《中国危重病急救医学》(中华医学会;天津市天和医院)《中华心血管病杂志》(中华医学会)《中华外科杂志》(中华医学会)《中华妇产科杂志》(中华医学会)《中华儿科杂志》(中华医学会)《中华耳鼻咽喉头颈外科杂志》(中华医学会)《药学学报》(中国医学科学院药物研究所、中国药学会主办)《复合材料学报》(北京航空航天大学;中国复合材料学会)《 煤炭学报》(中国煤炭学会)《金属学报》(中国金属学会)《内燃机学报》(中国内燃机学会)《中国电机工程学报》(中国电机工程学会)《电子学报》(中国电子学会)《化工学报》(中国化工学会)《硅酸盐学报》(中国硅酸盐学会)《新型炭材料》(中国科学院山西煤炭化学研究所)《计算机学报》(中国科学院计算技术研究所、中国计算机学会)《管理世界》(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岩石力学与工程学报》(中国岩石力学与工程学会)等38种期刊和SCI(第一和第二分区期刊)、《新华文摘》主题转摘。

《会计研究》(中国会计学会)

[注:

“《》”内为期刊名称,“()”内为主办单位,下同。

]

三级期刊:

每篇9分。

《哲学动态》(中国社会科学院哲学研究所)《世界哲学》(中国社会科学院哲学研究所)《统计研究》(国家统计局统计科学研究所、中国统计学会)《数理统计与管理》(中国现场统计研究会)《经济学动态》(中国社会科学院经济研究所)《世界经济》(中国世界经济学会)《经济管理》(中国社会科学院工业经济研究所)《会计研究》(中国会计学会)《金融研究》(中国金融学会)《政治学研究》(中国社会科学院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研究所)《社会学研究》(中国社会科学院社会学研究所)《中国法学》(中国法学会)《民族研究》(中国社会科学院民族学与人类学研究所)《当代世界与社会主义》(中共中央编译局、世界社会主义研究所)《马克思主义研究》(中国社会科学院马克思主义研究院)《党建研究》(中共中央组织部)《世界经济与政治》(中国社会科学院世界经济与政治研究所)《高等教育研究》(中国高等教育学研究会、华中科技大学)《心理学报》(中国社会科学院心理研究所、中国心理学会)《心理科学》(中国心理学会)《课程·教材·教法》(人民教育出版社、课程教材研究所)《体育科学》(中国体育科学学会)《中国语文》(中国社会科学院语言研究所)《方言》(中国社会科学院语言研究所)《外语教学与研究》(北京外国语大学)《文学遗产》(中国社会科学院文学研究所)《文艺研究》(中国艺术研究院)《外国文学评论》(中国社会科学院外国文学研究所)《中国现代文学研究丛刊》(中国现代文学馆)《新闻与传播研究》(中国社会科学院新闻传播研究所)《近代史研究》(中国社会科学院近代史研究所)《计算数学》(中国科学院数学与系统科学研究院)《中国科学基金》(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光学学报》(中国光学学会)《力学学报》(中国科学院力学研究所、中国力学学会)《高等学校化学学报》(吉林大学)《地理研究》(中国科学院地理科学与资源研究所)《微生物学报》(中国科学院微生物研究所、中国微生物学会)《中国农业科学》(中国农业科学院)《遗传学报》(中国遗传学会、中国科学院遗传与发育生物学研究所)《第三军医大学学报》(第三军医大学)《南方医科大学学报》(南方医科大学)《中国公共卫生》(中华预防医学会)《中药材》(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中药材信息中心站)《 免疫学杂志》(第三军医大学;中国免疫学会)《中国临床解剖学杂志》(中国解剖学会)《中华护理杂志》(中华护理学会)《中华结核和呼吸杂志》(中华医学会)《中华显微外科杂志》(中华医学会)《中华口腔医学杂志》(中华医学会)《中华眼科杂志》(中华医学会)《北京中医药大学学报》(北京中医药大学)《中国康复医学杂志》(中国康复医学会)《中国药学杂志》(中国药学会)《中国药理学通报》(中国药理学会)《无机材料学报》(中国科学院上海硅酸盐研究所)《煤炭科学技术》(煤炭科学研究总院)《焊接学报》(中国机械工程学会)《摩擦学学报》(中国科学院兰州化学物理研究所)《中国机械工程》(中国机械工程学会)《中国有色金属学报》(中国有色金属学会)《内燃机工程》(中国内燃机学会)《动力工程学报》(中国动力工程学会;上海发电设备成套设计研究院)《电网技术》(国家电网公司)《电力系统自动化》(国网电力科学研究院)《电子与信息学报》(中国科学院电子学研究所;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信息科学部)《液晶与显示》(中国科学院长春光学精密机械与物理研究所;中国物理学会液晶分会;中国光学光电子行业协会液晶分会)《分析化学》(中国化学会;中国科学院长春应用化学研究所)《化工进展》(中国化工学会)《高分子学报》(中国化学会;中国科学院化学研究所)《化学工程》(全国化工化学工程设计技术中心站)《软件学报》(中国科学院软件研究所)《计算机研究与发展》(中国科学院计算技术研究所、中国计算机学会)《通信学报》(中国通信学会)《仪器仪表学报》(中国仪器仪表学会)《自动化学报》(中国科学院自动化所、中国自动化学会)《建筑结构学报》(中国建筑学会)《测绘学报》(中国测绘学会)《土木工程学报》(中国土木工程学会)《城市规划》(中国城市规划学会)《生物工程学报》(中国科学院微生物研究所、中国微生物学会)《生物医学工程学杂志》(四川大学华西医院、四川省生物医学工程学会)《管理科学学报》(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管理科学部)《中国图书馆学报》(国家图书馆、中国图书馆学会)《艺术百家》(江苏省文化艺术研究院)《中国音乐学》(中国艺术研究院音乐研究所)《美术研究》(中央美术学院)《学术月刊》(上海市社会科学界联合会)《国外社会科学》(中国社会科学院文献信息中心)等89种期刊和SCI检索收录(第三和第四分区期刊),SSCI、A&HCI、CSSCI(来源期刊)检索收录,EI检索收录(核心库期刊),《新华文摘》论点摘编,《人大报刊复印资料》全文复印,《人民日报》、《光明日报》理论版(3000字以上)。

四级期刊:

每篇7分。

中文核心期刊发表的论文(参照北京大学核心期刊目录,2008年及以前发表的论文按照2004年核心期刊目录确定,2009--2011年发表的论文按照2008年核心期刊目录确定,2012年及以后发表的论文按照2011年核心期刊目录确定)和SCI检索收录未分区期刊,CSSCI检索收录(扩展版来源期刊),EI检索收录(学术会议论文集),ISTP检索收录(国际会议论文集),《人民日报》、《光明日报》理论版1500-3000字文章。

以及《PASCAL》、《CA》、《MR》、《PA》、《BA》、《ZR》、《ZBLMATH》、《INSPEC》、《CBST》、《JICST》、《AJ或РЖ》摘录且发表在《中文核心期刊要目总览(2011年版)》(北京大学出版社出版)中文核心期刊。

五级期刊:

每篇4分。

①除上述一级至四级期刊之外的由省级及以上与一级学科名称相同的学会(不含协会)主办并且具有公开发行刊号的学术刊物。

②本科高校(不含二级学院)主办并且具有公开发行刊号的学术刊物。

③以外文在正式出版的国际学术会议论文集上全文发表的学术论文。

④《中国学校体育》(中国大学生体育协会、中国中学生体育协会)《体育科研》(上海市体育科学研究所)《体育科学研究》(集美大学)《浙江体育科学》(浙江省体育科学学会)《四川体育科学》(四川省体育科学研究所)《当代外语研究》(上海交通大学)《外国语言文学》(福建师范大学)《江苏外语教学研究》(江苏省外语教学研究会、南京师范大学外国语学院)《上海科技翻译》(上海市科技翻译学会)《外语与翻译》(中南大学外国语学院)《中国油画》(天津人民美术出版社)《国画家》(天津人民美术出版社)《美术大观》(辽宁美术出版社)《艺术与设计》(国家新闻出版物发行数据调查中心)《艺术设计研究》(北京服装学院)《中国陶瓷工业》(中国陶瓷工业协会、景德镇陶瓷学院)《中华文化画报》(中国艺术研究院)《广播歌选》(中央人民广播电视台)《齐鲁艺苑》(山东艺术学院)《民族艺术研究》(云南民族艺术研究院)共计20种期刊。

六级期刊:

每篇2分

①除上述一级至五级期刊之外的由省级及以上与自己从事的专业(或研究方向)名称相同或相近的研究院主办并且具有公开发行刊号的学术刊物。

②除上述一级至五级期刊之外的由省级以上(不含省级)与自己从事的专业(或研究方向)名称相同或相近的协会主办并且具有公开发行刊号的学术刊物。

七级期刊:

每篇1分

除上述一级至六级期刊之外的具有公开发行刊号的学术刊物。

说明:

①期刊分级目录所列期刊若同时符合多个级别,按最高级别认定。

②本期刊分级目录所列期刊均包括其相应的外文版,所列期刊均应有ISSN国际标准刊号和CN国内统一刊号;各类期刊的增刊、专刊不属于上述分级范围。

③本期刊分级目录所列期刊索引收录情况以在国家有关权威机构检索结果为准。

④本期刊分级目录所列期刊论文必须是学术论文并全文发表(摘要、简讯、非学术性论文不属于上述分级范围)。

⑤五级及以下期刊上论文字数一般不低于2000字。

⑥本期刊分级目录由院教学委员会审议批准,自2014年起生效,原期刊分类同时废止。

⑦独立作者按相应期刊级别计分;合作完成的前三位按相应期刊级别分乘以0.9,0.7,0.5。

(2)专著,字数20万字及以上,一篇计9分;15万字及以上计7分;10万字及以上计5分。

正式出版发行的教材计4分,校本教材1分,著者、主编、副主编合计前五位,前五位分别按1、0.8、0.6、0.4、0.2比例计分,其余皆视为参编,计0.1分。

晋升正高人员须为著或译著;晋升副高级职务者,必须为第一编著、著或译著。

(3)论文、专著或教材共限交三件。

5、综合奖励项最高分值10分

(1)综合奖励:

荣誉称号按任现职以来获得的最高荣誉一项计分,不重复计算。

计分标准:

级别

国家级

省部级

地厅级

县级

院级

得分

10

7

5

3

1

(2)说明:

以任现职以来所获得的奖励为依据。

此项必须为教师节期间表彰的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师德标兵等称号,或各级党委政府按年度考核表彰的记功、嘉奖等,以及各级政府表彰的劳动模范、特级教师。

6、教学奖励项最高分值10分

(1)奖励项目及分值:

专业(学科)带头人或名师10分。

国家级10分,省级7分,市级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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