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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文件发售稿

 

水利部展览音像制作中心

水利图文制作系统采购项目

 

招标文件

 

(招标编号:

OITC-G1*******)

 

东方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中国·北京

 

2010年6月

 

目录

第一章投标邀请函-2-

第二章货物需求一览表-3-

第三章投标人须知-4-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

投标人须知-6-

一、总则-6-

二、投标书的编制-6-

三、投标书的递交-9-

四、开标与评标-9-

五、授予合同-12-

第四章投标文件格式-13-

1.投标函格式-13-

2.投标保证金的银行保函格式-14-

3.开标一览表-15-

4.投标报价表-16-

5.规格响应表-17-

6.资格证明文件-18-

格式一营业执照-19-

格式二法人代表授权书-19-

格式三制造厂家授权书-20-

格式四银行资信证明-21-

格式五其它-21-

7.投标设备用户名单汇总表-22-

第五章技术文件-23-

第一章投标邀请函

日期:

2010年6月9日

项目名称:

水利部展览音像制作中心水利图文制作系统采购项目

招标编号:

OITC-G1*******

1.东方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受水利部展览音像制作中心的委托,邀请合格投标人就下列仪器设备提交密封投标:

包号

货物名称

数量

1

四色胶印机

1套

2.发售招标文件时间:

自2010年6月9日——6月29日起每天(节假日除外)9:

30-11:

00、13:

30-17:

00(北京时间)到东方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查阅和购买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售价为每套5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邮购须另加50元人民币)。

3.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

2010年6月29日上午09:

30(北京时间)

4.递交投标文件及开标地点:

东方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1513会议室

5.投标人的资质要求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要求。

 

招标代理:

东方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

北京市海淀区阜成路67号银都大厦15层(100142)

(航天桥西500米路北)

电  话:

(010)6872991268725599-8442/8

传  真:

(010)68458922

电子邮箱:

qzhao@

联系人:

赵倩吴旭

开户银行:

招商银行西三环支行

帐号:

862081657710001

 

第二章货物需求一览表

货物需求一览表

包号

货物名称

数量

交货期

到货地点

1

四色胶印机

1套

合同签定后30天内

用户所在地

 

 

第三章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序号

条款号

内容

1

1.1

买方名称:

水利部展览音像制作中心

项目名称:

水利部展览音像制作中心水利图文制作系统采购项目

2

1.2

买方招标代理名称:

东方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买方招标代理地址:

北京市海淀区阜成路67号银都大厦15层(100142)

3

5.1

投标语言:

中文

4

6.1.(4)

备件要求详见技术标书

5

7.1

国内供应的货物与服务报项目现场交货价

国外供应的货物与服务报CIP指定到货港价

(详见货物需求一览表)

6

8.1

国外供应的货物与服务以美元报价。

国内供应的货物与服务以人民币报价

7

9.1

投标保证金金额不少于总投标价的1%。

投标保证金应在投标有效期截止日后三十(30)天内保持有效。

8

10.1

投标有效期:

90天

9

11.1

正本份数:

1份

副本的份数:

5份

电子文档:

1份

10

12.2

投标书递交至:

东方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编号:

OITC-G1*******

不要在2010年6月29日北京时间上午9时30分前启封。

11

15.1

开标日期:

2010年6月29日

开标时间:

北京时间上午9时30分

开标地点:

东方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1513会议室

唱标价格:

当唱标价格与标书中对应的报价不符时,以唱标价格为准。

12

19.2

以人民币作为评标货币。

13

20.2

评标方法:

综合打分法

(1)商务部分:

(权重10%)其中售后服务(5%);资质业绩(5%)

(2)投标价格:

(权重50%);

得分=(最低评标价/投标商评标价)×权值×100

(3)产品技术性能及售后服务(权重40%):

(具体分值根据技术要求给以分配,详见投标人须知20.2条款)。

14

合同

主要

条款

1、交货期:

详见技术规格

2、付款方式:

按合同约定执行

3、交货地点:

详见第二章货物需求一览表

4、质保期:

详见技术要求

5、投标人须自行制作填写合同条款应答表对上述1~4条要求进行应答并列入投标商务文件中,如无此表,则认为投标人完全同意合同主要条款的内容。

15

服务费

中标商在签订中标合同后7天内,须向采购人招标代理支付中标服务费

(按计委2002年[1980]号文件的收费标准)。

 

投标人须知

一、总则

1、资金来源、买方代理与合格的投标人

1.1买方已从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获得一笔拨付的人民币资金,用于支付此次货物采购项目的费用。

资金的使用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的有关政策和规定执行。

1.2买方委托采购代理办理此次采购项下有关商务事宜。

1.3合格的投标人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要求;

(2)投标人不得直接或间接的与买方为本次招标采购的货物进行设计、编制规范和其他相关文件委托的咨询公司或附属机构有关联;

(3)投标邀请函中其它要求。

2、招标文件的澄清

2.1任何要求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的投标人,均应在投标截止期前15天以前按投标邀请中的通讯地址以书面形式如电报、传真等通知招标代理,招标代理对投标截止期15天以前收到的任何澄清要求将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同时将书面答复发送给每个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答复中包括所问问题,但不包括问题的来源。

3、招标文件的修改

3.1在投标截止期前,无论出于何种原因,买方和招标代理可主动地或在解答投标人提出的澄清问题时对招标文件进行修改。

3.2招标文件的修改将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并对其具有约束力。

投标人应立即以电报、传真形式确认已收到修改文件。

3.3为使投标人编写投标书时有充分时间对招标文件的修改部分进行研究,买方可以自行决定,酌情延长投标截止日期。

二、投标书的编制

4、投标费用

4.1投标人应承担所有与编写和提交投标书有关的费用,不论投标的结果如何,买方和招标代理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5、投标语言

5.1投标人提交的投标书以及投标人与招标代理就有关投标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使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项规定的语言书写。

6、投标书构成

6.1投标人编写的投标书应包括以下部分:

(1)投标函、投标报价表及报价明细表;

(2)开标一览表和投标保证金;

(3)证明投标人合格性和履约能力的资格证明文件,应包括下列文件:

a.营业执照(影印件)

b.投标人法人代表授权书

c.银行资信证明(应提供原件,也可提供银行在开标日前三个月内开具资信证明的复印件)

d.制造厂家的授权书(如果投标人提供的货物不是投标人自己制造的,则需提供近三年在中国销售的同类产品的销售量及主要用户名单和联系方法)

e.证明投标人的财务、技术和生产能力的其它文件,如生产许可证等

(4)证明投标人提供的货物及其辅助服务的合格性的证明文件,应包括下列文件:

a.按招标要求逐条填报的规格响应表;(投标人在填报时应注意:

买方在技术规格中指出的工艺、材料和设备的标准以及参照的牌号或分类号仅起说明作用,并没有任何限制性,投标人在投标中可以选用替代标准、牌号或分类号,但这些替代要实质上优于或相当于技术规格的要求,并且使买方满意。

b.货物主要技术指标和运行性能的详细说明;

c.为使货物正常、连续地使用,应提供货物从买方开始使用起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4项规定的期限要求内所需的完整的备件和特种工具等清单,包括备件和特种工具的货源及现行价格;

d.售后服务承诺书

e.其它有关文件,如产品样本、产品鉴定证书等;

(5)投标人按买方要求提交的其它文件或投标人认为需提供的补充文件。

7、投标报价

7.1投标商供应的货物与服务报买方项目现场交货价。

国外供应的货物与服务报CIP价,即成本、运保费付至指定目的地。

报价中需包括制造、装配和发运货物所使用的材料、部件及货物本身已支付或将支付的产品税、销售税和其它税费;

7.2报价明细表应包括货物各组成部分的价格、技术规格中特别要求的备件价格、安装调试费用、培训费用、其它伴随服务的费用等;

7.3投标人按照上述第7.2条要求分类报价,其目的是便于评标委员会评标,但在任何情况下并不限制买方以任何条款签订合同的权利。

7.4每种货物只允许有一个报价,任何有选择性的报价将不予接受。

7.5投标报价表中标明的价格在合同执行过程中是固定不变的,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变更。

8、投标货币

8.1国内提供的货物与服务应以人民币报价;国外提供的货物与服务应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6项规定的货币报价。

9、投标保证金

9.1投标人应以人民币提交一笔不少于“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7项规定金额的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的一部分。

9.2投标保证金应为支票、银行汇票、银行保函或在开标日期前办理汇款,并在投标有效期截止日后三十(30)天内保持有效。

以支票、银行汇票、银行保函形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须在投标时与开标一览表一起密封递交;

9.3在开标时,凡是没有随附投标保证金的投标,应视为非响应性投标予以拒绝。

9.4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5个工作日内予以退还,不计利息。

9.5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人按第26条规定签订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予以退还,不计利息。

9.6下列任何情况发生时,投标保证金将被没收:

(1)投标人在投标函中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回其投标;

(2)中标人在规定期限内未能签订合同的;

(3)中标人未按招标文件规定支付服务费的;

(4)投标人有严重违反招标法律、法规和政府采购管理办法禁止的行为的。

10、投标有效期

10.1投标文件应从开标之日起,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8项所规定的以日历天计算的投标有效期内有效。

投标有效期比规定短的可以视为非响应标而予以拒绝。

10.2在特殊情况下,在原投标有效期满之前,招标代理可征求投标人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

这种要求与答复均应为书面形式如传真等。

投标人可以拒绝招标代理的这种要求但不被没收投标保证金。

同意延长的投标人既不能被要求也不允许修改其投标书,但要相应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

11、投标书的式样和签署

11.1.投标书应包括一份正本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9项规定数量的副本,以及电子文档一份,每份投标书需清楚地标明“正本”或“副本”。

一旦正本和副本不符,以正本为准。

11.2.投标书的正本需打印,由经正式授权并对投标人有约束力的代表签字。

所有的副本为正本的复印件。

11.3.投标书如有修改错漏处,必须由投标人授权代表签字和盖章。

三、投标书的递交

12、投标书的密封和标记

12.1.为方便开标唱标,投标人应将开标一览表和投标保证金单独密封提交,并在信封上注明招标编号和“开标一览表及投标保证金”字样。

12.2.投标人应将投标书正本和所有的副本用信封密封,且在信封上标明“正本”或“副本”字样。

封套外需注明“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0项规定的标志字样,并发至招标代理。

12.3.如果外层封套未按第12.2条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招标代理对误投或过早启封概不负责。

由此造成提前开封的投标书,招标代理将予以拒绝,并退回投标人。

13、投标截止日期

13.1招标代理收到投标书的时间不得迟于投标邀请中规定的截止时间。

招标代理将拒绝并原封退回在其规定的截止期后收到的任何投标书。

13.2买方和招标代理可以按第3条规定,通过修改招标文件自行决定酌情延长投标截止期。

在此情况下,买方、招标代理和投标人受投标截止期制约的所有权利和义务均应延长至新的截止日期。

14、投标书的修改和撤回

14.1投标人在递交投标书后,可以修改或撤回其投标书,但招标代理必须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期之前,收到书面通知。

14.2投标人的修改或撤回通知书应按第12条规定密封、标记和发送,并应在内层封套上加注“修改”或“撤回”字样。

14.3除第17条规定之外,在投标截止期之后,投标人不得对其投标书做任何修改。

四、开标与评标

15、开标

15.1招标代理将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1项规定的时间和地点组织公开开标。

投标人应委派代表参加,参加开标的代表应签名报到以证明其出席。

15.2按照第14条规定,提交了可接受的“撤回”通知的投标将不予开封。

15.3开标时,招标代理将当众宣读投标人名称、投标价格、折扣、书面修改和撤回投标的通知、是否提交投标保证金,以及买方认为合适的其它内容,只有在开标时唱出的折扣评标时才能考虑。

15.4招标代理将作开标记录,开标记录包括按第15.3条的规定在开标时宣读的全部内容,开标记录将要求出席开标仪式的投标商代表签字认可。

16、评标过程的保密性

16.1公开开标后,直至向中标的投标人授予合同时止,凡与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投标的有关资料以及授标意见等,均不得向投标人及与评标无关的其他人透露。

16.2在评标过程中,如果投标人试图在投标书审查、澄清、比较及授予合同方面向买方和招标代理施加任何影响,买方和招标代理有权拒绝其投标。

17、投标书的澄清

17.1为有助于对投标书的审查、评价和比较,评标委员会可分别要求投标人对其投标书进行澄清,有关澄清的要求和答复应以书面形式包括电传、传真提交,但不得寻求提供或允许对投标价格或实质性内容做任何更改。

18、投标书的初审

招标代理将根据招标项目的特点,并按照政府采购法规定的原则组建评标委员会。

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进行审查、质疑、评估和比较。

18.1开标后,评标委员会将审查投标书是否完整,有无计算上的错误,是否提交了投标保证金,文件签署是否合格,投标书是否大体编排有序。

18.2在详细评标之前,评标委员会要审查每份投标书是否实质上响应了招标文件的要求。

实质上响应的投标应该是与招标文件要求的全部条款、条件和规格相符,没有重大偏离或保留的投标。

所谓重大偏离或保留是指实质上影响合同的供货范围、质量和性能;或者实质上与招标文件不一致,而且限制了合同中买方的权利或投标人的义务。

纠正这些偏离或保留将对其他实质上响应了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人的竞争地位产生不公正的影响,评标委员会决定投标书的响应性只根据投标书本身的内容,而不寻求外部的证据。

18.3如果投标书实质上没有响应招标文件的要求,评标委员会将予以拒绝,投标人不得通过修正或撤销不合要求的偏离或保留而使其投标成为实质上响应的投标。

18.4评标委员会将对确定为实质上响应的投标进行审核,看其是否有计算上和累加上的算术错误,修正错误的原则如下:

(1)如果用数字表示的金额和用文字表示的金额不一致,应以文字表示的金额为准。

(2)当单价与数量的乘积和总价不一致时,以单价为准,并修正总价。

18.5评标委员会将按上述修正错误的方法调整投标函中的投标报价,调整后的价格应对投标人具有约束力。

如果投标人不接受修正后的价格,则其投标将被拒绝,其投标保证金将被没收。

18.6评标委员会将允许修正投标书中不构成重大偏离的、微小的、非正规的、不一致的和不规则的地方,但这些修正不能影响任何投标人相应的名次排列。

18.7除非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或技术规格中另有规定,只允许投标人有一个投标方案,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

如果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或技术规格中规定允许有备选方案,投标人必须说明主选方案,评标时仅对主选方案评议。

如果投标人未说明主选方案,其投标将被拒绝。

19、评标货币

19.1为了便于评标和比较,如果投标中有多种货币,以开标当日汇中国银行卖出汇率统一转换成人民币。

20.投标书的评价和比较

20.1评标委员会将仅对确定为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进行评价和比较。

20.2评标办法采用综合打分法,评定因素主要包括以下几方面:

(1)商务部分:

(权重10%);其中售后服务(5%);资质业绩(5%)

(2)投标价格:

(权重50%);得分=(最低评标价/投标商评标价)×权值×100

(3)产品技术性能:

(权重40%);分数组成:

第一包:

其中3.10(0-10分);3.12(0-10分);3.13(0-10分);3.16(0-10分)

20.3依据以上因素进行综合评定后做出最后评标结论。

五、授予合同

21、合同授予标准

21.1除第22条规定之外,买方应将合同授予被确定为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能够满意地履行合同义务的综合评分最高的投标人。

22、资格后审

22.1如果没有进行资格预审,评标委员会将对最高综合评分的投标人是否有能力履行合同义务进行审查。

22.2审查将根据投标人按照第6.1条规定提交的资格证明文件和评标委员会认为其它必要的、合适的资料,对投标人的财务、技术和生产能力等进行审查。

22.3如果审查通过,则将合同授予该投标人;如果审查没有通过,则拒绝其投标。

在此情况下,评标委员会将对下一个最高综合评分的投标人的能力作类似的审查。

23、买方授标时更改采购货物数量的权利

23.1买方在授予合同时有权对“货物需求一览表”中规定的货物数量和服务予以增加和减少,但不得对单价或其它的条款和条件做任何改变。

24、买方接受和拒绝任何或所有投标的权利

24.1买方保留在授标之前任何时候接受或拒绝任何投标,以及宣布招标程序无效或拒绝所有投标的权利,对受影响的投标人不承担任何责任,也无义务向受影响的投标人解释采取这一行动的理由。

25、中标通知书

25.1在投标有效期期满之前,招标代理将书面通知中标人中标。

25.2在发出《中标通知书》后,招标代理将迅速通知其他未中标的投标人,并退还其投标保证金。

26、签订合同

26.1招标代理在发中标通知书的同时,将通知中标人签订合同的预定时间、地点。

签订合同应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30天内完成。

26.2如果中标人没有按照上述第26.1条与买方签约,买方将有充分理由取消该中标决定,并没收其投标保证金。

在此情况下买方可将标授予下一个最高综合评分的投标人,或重新招标。

26.3中标人在与买方签订合同后7天内,需向买方代理支付中标服务费。

收费标准按国家计委招标代理服务费暂行标准[2002]1980号文件中规定的货物采购收费。

第四章投标文件格式

1.投标函格式

致:

东方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根据贵方在项目项下的号投标邀请,正式授权的下述签字人(姓名和职务)代表投标人(投标商名称),提交下述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份。

1、投标报价表;

2、规格响应表;

3、资格证明文件;

4、由银行出具的金额为的投标保证金;

5、投标人须知第6条要求投标人提交的全部文件.

据此函,签字人兹宣布同意如下:

(1)我们承担根据招标文件的规定,完成合同的责任和义务。

(2)我们已详细审核全部招标文件,包括招标文件修改书(如果有的话)、参考资料及有关附件,我们知道必须放弃提出含糊不清或误解的权利。

(3)我们同意在投标人须知第15条规定的开标日期起遵循此投标书,并在投标人须知第10条规定的投标有效期期满之前均具有约束力,并有可能中标。

(4)如果在开标后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回投标,我们的投标保证金可被贵方没收。

(5)同意向贵方提供贵方可能要求的与本投标有关的任何数据或资料。

(6)我方承诺如果在该项目中标,将按照招标文件的有关规定向贵方支付中标服务费,否则,我方的投标保证金可被贵方没收。

(7)我们完全理解贵方不一定要接受最低报价的投标或收到的任何投标。

与本投标有关的正式通讯地址为:

地址及邮政编码:

电话、传真:

投标人代表姓名:

公章:

日期:

2.投标保证金的银行保函格式

致:

东方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本保函作为(投标人名称、地址)(以下简称投标人)对东方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第号投标邀请,关于提供(货物名称)的投标保证金。

(银行名称)无条件地、不可撤销地保证并约束本行及其后继者,一旦收到贵方提出下列任何一种情况的书面通知后不管投标人如何反对,立即无追索权地向贵方支付总额元人民币:

(1)投标人在开标后至投标有效期期满前撤回其投标;或

(2)投标人不接受贵方遵照招标文件要求,对该投标人提交的投标函中投标报价的错误所进行的调整或更正;或

(3)投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30天内,未能和买方签订合同;或

(4)投标人在签订合同后7天内,未能向贵方支付服务费(如果招标文件中有此项要求)。

除贵方提前终止或解除本保函外,本保函自开标之日起到投标有效期期满后30天有效,以及贵方和投标人同意延长的并通知本行的期限内继续有效。

 

开证行名称:

正式授权代表本行的代表的姓名和职务(打印和签字)

公章:

出具日期:

 

3.开标一览表

招标编号:

____________________

投标人名称:

__________________

货物名称、型号

数量

制造商名称和产地

价格

条件

投标

货币

投标

总价

投标保证金

(有/无)

交货期

投标

声明

 

 

投标人签字:

盖章:

4.投标报价表

招标编号/包号:

1

2

3

4

货物名称、型号

数量

原产地

总价

 

 

投标人签字:

 

注:

投标人须根据投标文件的具体情况自行编制并提供分项报价表,主要应包括设备价、备品备件、安装调试、培训费、运保费及其它。

5.规格响应表

招标编号:

规格编号

要求规格

投标规格

备注

 

 

投标人签字:

 

注:

投标人须对产品技术指标要求和技术服务要求逐项进行应答。

 

6.资格证明文件

 

格式一营业执照(影印件)

格式二法人代表授权书

格式三制造厂家的授权书

格式四银行资信证明

格式五其它(包括产品鉴定证书、生产许可证等)

 

格式一营业执照

(影印件)

 

格式二法人代表授权书

 

本授权书声明:

注册地点于的公司的在下面签字的(法人代表姓名、职务)代表本公司授权在下面签字的(被授权人的姓名、职务)为本公司的合法代理人,就项目的号投标邀请项下合同投标及合同的执行、完成和保修,以本公司的名义处理一切与之有关的事物。

本授权书于年月日签字生效,特此声明。

授权代表签字、盖章:

 

代理人(被授权人)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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