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学伦理学与医师职业道德修养学习资料思考题作业.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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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学伦理学与医师职业道德修养学习资料思考题作业
医学伦理学与医师职业道德修养作业
思考题:
1.试述我国医德基本原则、准则的主要内容?
一、医德基本原则:
(1)防病治病。
防病治病从宏观层面指明了医学服务必须承担完整的医德责任,即无论医务人员身在哪一个工作岗位,无论医疗卫生单位属于何种性质,都必须肩负起防病治病的使命。
这就要求医务人员克服狭隘的传统义务论,树立和形成由传统义务论与现代公益论整合而成的全新的医德义务观,正确认识和处理对病人个人、对健康人群、对生态环境、对每个人全面健康需求等多重义务之间的关系,彻底实现医学目的。
医德基本原则把全面的医德责任作为其首要内容,这是社会主义制度和现代医学发展等多因素综合作用的必然要求。
(2)救死扶伤。
救死扶伤是临床医疗服务的首要道德职责,即所有临床医务人员都应把病人的生命和健康放在第一位,为病人谋利益。
“救死扶伤是临床医务人员的天职”这一医德思想,是古今中外先进医家的共识。
我国医界从“医乃活人之术”出发,以“医之使之生”的涵义来命名医生,一代又一代的先进医家,以实践奠定和丰富了“仁爱救人”的优良传统。
西医之父希波克拉底以“为病家谋利益”和“不伤害”等准则阐述着同一个伟大思想。
我国当代医界的楷模赵雪芳、华益慰、抗击非典的模范人物以及众多优秀医务人员,对什么是“救死扶伤”做出了最为精彩的诠释。
(3)实行社会主义人道主义。
实行社会主义人道主义是这个原则中处理好医学人际关系必须遵循的最普遍、最现实的底线要求。
社会主义医学人道主义集古今中外医学人道精神之大成,也是对革命人道主义传统的继承和发扬。
它要求对人的生命加以敬畏和珍爱,对人的尊严予以理解和维护,对病人的权利给以尊重和保护,对病人的身心健康投以同情和关爱。
(4)全心全意为人民身心健康服务。
全心全意为人民身心健康服务是社会主义医德基本原则的最高要求,也是社会主义医学道德的核心内容。
首先,为人民健康服务应该是全方位的。
医学服务既要认真看病,更要真诚关心病人;既要给以生物学方面的救助,更要给以心理学、社会学方面的照顾,从而满足人民大众不断增长的健康需求,使他们保持生理、心理、社会、道德诸方面的良好适应能力和状态。
其次,为人民健康服务应该是分层次的。
为人民身心健康服务是基本要求、基本境界,经过积极努力,多数医务人员都可以达到;全心全意为人民身心健康服务是最高要求、最高境界,医务人员只有执着追求、养成和坚守医学职业精神,才能够达到。
二、医德基本准则:
(1)以人为本,践行宗旨。
以人为本、践行宗旨是最基本的医德准则。
以人为本就是要在医疗活动中尊重人的价值,强调病人的中心地位,是医学伦理精神的集中体现;践行宗旨是指践行救死扶伤这一医学服务的最高宗旨,是医务人员应该承担的基本职责。
以人为本、践行宗旨,是医学事业和人民健康利益的根本要求。
在我国的医德传统中,人们一直强调“医本活人”、“济世救人”;毛泽东则把“救死扶伤,实行革命的人道主义”视为医德的精髓。
在国外的医德思想中,古希腊的《希波克拉底誓言》是倡导救死扶伤、忠于职守的典范;古罗马名医盖伦要求自己及同行:
“将全部时间用在行医上,整天思考它”;《日内瓦宣言》要求医务人员:
“在允许我成为医界一员的时:
我郑重地保证自己要奉献一切为人类服务”。
《医师宣言》也明确要求“把病人利益放在首位”。
以人为本、践行宗旨的医德准则是这些医德思想精髓的集大成者。
(2)严谨求实,精益求精。
严谨求实、精益求精是医务人员在学风方面应该遵循的医德准则。
医学发展日新月异,社会公众的健康需求不断提高,医学模式正在由生物医学模式向生物—心理—社会医学模式转变。
这些都要求医务人员终生学习,培养全面、高超的业务素质。
严谨求实、精益求精要求医务人员:
“热爱学习,钻研业务,努力提高专业素养,诚实守信,抵制学术不端行为。
”
(3)尊重患者,关爱生命。
尊重患者、关爱生命,是医务人员处理医患关系时应该遵守的重要医德准则,这一准则首先要做到平等待患。
平等待患是对病人的权利、尊严的普遍尊重和关心,体现的是人际交往中社会地位和人格尊严的平等。
要做到平等待患,医务人员必须把病人摆在和自己平等的地位上,尊重病人的人格和尊严;任何时候、任何场合、任何事情,对待病人,不论是男女老幼、美丑智愚、种族国别、地位高低、权力大小、关系亲疏、金钱多寡,都要给以同情、尊重,尽职尽责,积极救治,切不可厚此薄彼、亲疏不一;对老人、儿童、妇女、精神病和某些特殊疾病病人,尤其要平等对待;对战俘、罪犯中的病人,也应一视同仁,平等对待,真诚尊重。
平等待患是自古以来先进医家一直提倡的医德准则。
尽管以往在整个社会层面不可能普遍实现平等待患,但他们的职业理念和身体力行仍然发挥了积极的作用和影响。
在我国当代,社会则提供了越来越充分的条件,也将平等待患作为构建和谐的医患关系的首要医德准则。
平等待患需要树立现代的平等观,认识到平等待患首先取决于病人享有平等的权益;还需要在实践中处理好平等中物质要素与精神要素、绝对性与相对性的合理统一。
(4)优质服务,医患和谐。
优质服务、医患和谐是医务人员应该普遍遵守的基本医德准则。
这一准则要求医务人员举止端庄、语言文明。
这不仅是自身良好素质和修养境界的体现,也是赢得患方信赖与合作的重要条件,有助于的病人的救治和康复。
希波克拉底曾提出:
世界上有三种东西能够治病:
一是对症的药物,二是外科的手术刀,三是良好的语言。
瑞士名医、诺贝尔奖获得者科歇尔(E.T.Kocher,公元1841年—1917年)也曾指出:
一个外科医师如果给病人以恶劣印象,则无异于恶魔。
举止端庄首先要讲究行为文明。
医务人员的神态、表情、动作,都会直接影响病人的情绪及求医行为。
行为文明要求做到:
态度和蔼可亲,举止稳重,动作轻盈敏捷、潇洒大方,遇到紧急情况沉着冷静、有条不紊。
举止端庄还要讲究装束文明。
医务人员在着装、服饰上应与职业相适应,即规范、整洁、朴素、大方,既不主观随意,又不刻意“包装”。
语言文明是指使用文明语言进行沟通。
语言是人们交流思想和情感的基本工具,是体现文明修养的基本要素。
医务人员良好的愿望、热情的态度、诚挚的关心,都需要通过文明语言来表达。
因此,医务人员不仅应当模范地运用礼貌语言,还应当突出其医学特点,甚至要讲究语言的艺术性。
(5)廉洁自律,恪守医德。
廉洁自律、恪守医德是医务人员正确对待职业行为规范且不允许突破的医德底线准则,是古今中外优秀医家十分重视和始终坚持的医德操守。
在改革开放、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背景下,尤其是在新旧体制交替、利益格局调整和思想观念变化的情况下,医务人员更应廉洁自律,恪守医德。
(6)诚实守信,保守医密。
诚实守信、保守医密是处理医患关系的重要医德准则。
诚实守信是医务人员对待病人的一条普遍要求。
唐代名医孙思邈在《大医精诚》中,用一个“诚”字来概括和诠释“大医风范”。
毛泽东在《纪念白求恩》中也曾用“诚”的精神来概括和诠释白求恩的医德境界。
他说:
白求恩精神“表现在他对工作的极端的负责任,对同志对人民的极端的热忱”。
诚实守信首先要求医心诚,即忠诚于病人和医学事业;其次要求言行一致,做实事、守信用。
倡导和践行诚实守信准则,必须同弄虚作假、背信弃义、欺诈取巧的不良医风进行坚决的斗争。
在西方,保守医密是一个古老、传统的医德准则。
早在2500多年前,希波克拉底就说过:
“凡我所见所闻,无论有无职业关系,我认为应守秘密者,我愿保守秘密。
”《日内瓦宣言》规定:
“我要保守一切告知我的秘密,即使病人死后,也这样。
”法国巴黎大学医学院的校训规定:
病家秘密,或见或闻,凡属医者,讳莫如深。
现在,我国也将保守医密作为保护性医疗的重要措施。
1999年5月1日生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规定:
“关心、爱护、尊重患者,保护患者的隐私”。
保守医密的一般要求有两个方面:
一是保守病人的秘密。
主要有病人不愿公开透露的信息,包括病因、一些特殊疾病(性病、妇科病、精神病等)的诊断、进展及预后;病人不愿他人接触的部分,尤其是有生理缺陷的病人;病人不愿他人知道的决定,例如人工流产等;病人不愿他人干扰的生活习惯等。
为病人保密,使病人敢于说出与疾病有关的信息,医务人员能够更好地进行诊治。
更为重要的是,为病人保密,体现了对病人人格、权利的尊重和维护,有利于和谐医患关系的构建。
二是对病人保守秘密,包括不良诊断、进展、预后及在给病人治疗过程中出现的一些问题,以避免不良信息影响病人的心理状态,进而影响救治,给病人带来伤害。
心理学研究表明,临终病人在生命垂危的情况下仍然有活下去的期望,对于“坏消息”总是首先表现出抗拒和不接受。
有些预后不良的病人或临终病人,如果知道了自己的真实情况,很可能影响治疗或加速死亡甚至发生意外。
因此,保护性医疗要求:
对某些病情诊断及预后不良的病人,应该采取隐瞒真情甚至说“善意谎言”的做法。
关于是否应当对病人保密,即要不要告知“坏消息”或者要不要讲真话,目前存在三种意见:
第一种意见认为应当对那些重症疾病的诊断结果及不良预后进行保密,因它属于保护性医疗措施的必然要求;第二种意见认为有些“坏消息”必须告诉病人,例如癌症早期,告诉病人目的和意义是在治疗时取得病人的合作,而有些则不应该对病人讲真话,例如癌症晚期,因为告诉病人真实情况可能加速病人的死亡;第三种意见认为应该对病人讲真话,即使是“坏消息”,因为病人有知情权。
说真话是一种美德,是正常人际关系的基础,也是正常医患关系的基础。
病人要跟医务人员讲真话,这点没有疑义。
但是,医务人员要不要对病人讲真话,却是现代医学伦理学的一大难题。
医务人员应该充分发挥医学伦理智慧,按照动机和效果统一的原则,经与家属共商后作出具体分析,将对病人保密准则情境化:
一般情况下应坚持保密准则;问题比较棘手时,应从病人不同的病种病程、文化水平、社会地位出发,依据病人不同的个性和心理状况加以变通,但要坚持一个不变的立场,即最有利于病人。
(7)爱岗敬业,团结协作。
爱岗敬业、团结协作是正确处理同事、同行之间医际关系的医德准则。
恪守同事同行准则、处理好医际关系是现代医学发展高度分化、高度综合、高度社会化的客观需要,也是现代社会强调集体主义、团队精神的突出要求。
只有这样,才有利于医学事业的发展,有利于医院整体效应的发挥,有利于医学人才的成长,有利于建立和谐的医患关系。
爱岗敬业、团结协作这一准则,要求医务人员共同维护病人利益和社会公益;彼此平等,互相尊重;彼此独立,互相支持和帮助;彼此信任,互相协作和监督;互相学习,共同提高和发挥优势。
坚持爱岗敬业、团结协作准则,需要在实践中正确处理好医际竞争问题。
医务人员应严守公开、公平、公正的“竞争规则”,使有序竞争与团结协作相辅相成,以充分解放医学生产力。
(8)乐于奉献,热心公益。
当前,医学日益发展为一种庞大的社会事业,许多医学问题已经成为关系人类自身命运的社会问题,医务人员行为的社会后果更加突出,因而其社会道德责任也更为明显。
医患关系的复杂化使得医务人员除了要面对病人本人,还要与更多的人发生直接或间接的关系,比如病人家属和其他社会人群。
社会公益思想的广泛传播和深入影响,要求医务人员将病人的利益与社会利益、近期利益与长远利益结合起来,将社会群体和人类后代的生命健康作为自己工作的重要目标。
人们期望医学不仅仅能治疗疾病,更能成为社会文明和人类幸福的重要支柱。
乐于奉献、热心公益要求医务人员,在认真完成本职工作的前提下,积极参加政府安排的抗灾救灾、应对突发性卫生事件等医疗任务和扶贫、义诊、助残、支农、援外等社会公益性医疗活动,主动开展公众健康教育及社区保健服务,促进及改善公众的健康状况。
2.论述医患沟通的伦理意义及应该遵循的伦理准则是什么?
一、医患沟通的伦理意义:
医患关系是社会关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建立和谐医患关系不仅是形成良好医疗环境、保护医患双方利益的需要,也是体现医学的人文属性、建立和谐社会的基本要求之一,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和深远意义。
1.和谐医患关系有利于促进病人身心健康
英国医生巴德有句名言:
“医生和病人是一个战壕里的战友,战胜疾病的过程是一个复杂的系统活动,它需要情绪、心理和整个神经系统的支持,医患之间的协调和信任是不可缺少的重要因素。
”医学发展表明,医生为病人诊治疾病的过程就是医患双方合作,共同战胜疾病的过程,既需要医生良好的专业技能,也需要医患之间的精诚合作。
医患关系和谐,病人就会更加尊重医生的人格与劳动,信任医生,理解并配合医生的工作;医生则会更加关爱病人,在诊治的各个环节上全身心投入,为病人制定更加科学的诊疗方案,使病人得到优化的服务。
2.和谐医患关系有利于推进医德建设
良好的医德既是医务人员爱岗敬业、认真履行职责与使命、切实做好本职工作的思想保障,也是现代医院提高管理质量与水平的重要举措,同时,也是推进社会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手段。
医患关系和谐,医患之间可以充分交流与沟通,增进团结与协作,医生就能够自觉以医德规范约束自己,真正树立“以病人为中心”的理念,增强工作的责任感与使命感,形成良好的医德意识与情感,养成良好的职业伦理素质。
3.和谐医患关系有助于推进医学事业发展
医患关系和谐,一方面,可以使医务人员集中精力,致力于业务知识的学习与提高,专心于人类疾病发生、发展规律的研究与探索,有利于推进医学科学的发展;另一方面,病人更加关注我国医疗卫生事业的发展,愿意为国家医疗卫生事业的发展积极献言献策,促进卫生改革的发展与深化。
2、医患沟通的伦理准则:
医学首先关注人的存在,具有生命的人的存在是医疗发展的首要前提。
构建和谐医患关系是以人为本思想的具体实践,是全面落实医学人本论的必然要求。
1.完善和谐医患关系的制度设计
(1)坚持医疗卫生服务公益性质。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明确了政府在提供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服务中的主导地位,建立政府主导的基本医疗卫生制度,回归公益性,让公众在接受公共医疗卫生服务的时候机会均等,在接受公共医疗卫生服务过程中待遇平等。
坚持非营利性医疗机构为主体、营利性医疗机构为补充,公立医疗机构为主导、非公立医疗机构共同发展的办医原则,建设结构合理、覆盖城乡的医疗服务体系;公立医院充分体现医疗保健服务的公益性,向全民提供公平且享受得起的公共产品。
唯有如此,才能够从根本上避免医患关系所面临的利益冲突和无序博弈,使医患关系朝着和谐的方向发展。
(2)健全全民医疗保障体系。
健全、完善的社会保障制度是文明社会的基本标志,也是现代化社会不可或缺的内容。
我国现已形成由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城乡医疗救助等多种形式组成的基本医疗保障体系,分别覆盖城镇就业人口、城镇非就业人口、农村人口和城乡困难人群。
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目前,按照广覆盖、保基本、可持续的原则,正在从重点保障大病起步,逐步向门诊小病延伸,不断提高保障水平。
根据国情,建立国家、单位、家庭和个人责任明确、分担合理的多渠道筹资机制,实现社会互助共济,逐步提高筹资水平和统筹层次,缩小保障水平差距,最终实现制度框架的基本统一,以基本医疗保障为主体、其它多种形式的医疗保险和商业健康保险为补充,全面覆盖城乡居民的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
(3)加强卫生立法和执法建设。
尽快完善各种医疗法规,使医患之间有明确的责任和义务,也是构建和谐医患关系的重要保障。
2010年1月,司法部、卫生部、保监会联合印发了《关于加强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工作的意见》。
据不完全统计,截至2011年底,全国已成立医疗纠纷人民调解专门组织1358家。
医疗机构应当按照《医院投诉管理办法(试行)》的规定,采取设立统一投诉窗口、公布投诉电话等形式接受病人投诉,并在显著位置公布医疗纠纷的解决途径、程序以及医疗纠纷人民调解组织等相关机构的职责、地址和联系方式,引导病人及家属依法按程序解决医疗纠纷。
通过医患纠纷人民调解制度的逐步建立和完善,形成人民调解、司法调解、行政调解三位一体的大调解机制,有效化解医患纠纷。
另外,探索建立和完善有效的医疗风险防范、化解机制,也是医患和谐制度设计的重要内容。
(4)完善和谐医患关系的医院规章。
医院的科学管理和各项工作的正常运转,必须依赖各项规章制度尤其是有效执行。
首先,医院要把减少或避免各种医疗纠纷作为医院管理的重要内容,列入医院的综合目标责任制,分析和研究新时期医患纠纷的特点及其产生原因,制定和完善各项规章制度,采取具体措施充分调动医务人员的积极性,做到在无人监督的情况下,自觉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努力避免医患纠纷的发生。
其次,要善于发现各种纠纷隐患。
一旦发生医患纠纷,医院有关部门必须尽快采取措施,设法化解医患纠纷并努力减轻病人的痛苦和损害程度,做好病人及家属的接待工作,认真调查和提出处理意见。
再次,要坚持正确的处理原则,根据医患纠纷的性质,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维护医患双方的合法权益;坚持公正性和可接受性,既要保护医务人员的积极性,维护他们的合法权益,更要重视病人的利益和维护他们的权利。
只有以公正的原则和平等的心态去处理和调节医患纠纷,才可以化不和谐为和谐。
2.强化医师职业伦理精神
2011年6月,中国医师协会正式公布《中国医师宣言》,号召全国医务人员关爱病人,无论病人民族、性别、贫富、宗教信仰和社会地位如何,对其一视同仁,尊重病人的权利,维护病人的利益,真诚守信,敢于担当救治风险,不因其它因素隐瞒或诱导病人,保守病人私密,为病人提供有效适宜的医疗保健服务。
同时,将每年的6月26日定为医师协会医师节,以鼓励医务人员树立自尊自爱、奋发向上的精神,维护医务人员队伍的良好形象,营造尊医、重医的社会氛围,构建和谐医患关系。
(1)重申医学目的,培育医患共情。
共情,也称为“共通感”,是指体验别人内心世界的能力。
作为健康的守护者,在诊疗过程中,医务人员只有具备共情能力,才能充分理解病人,并把这种理解以关切、温暖与尊重的方式表达出来,遵循病人利益至上的基本原则,弘扬人道主义的职业精神,站在病人的角度,设身处地地为病人着想,正确感知病人的情绪,从而更好地理解病人,帮助病人减轻因疾病而产生的痛苦,切实保障病人的生命和健康。
如果医务人员遗忘了医学的目的,或淡化了医疗工作的宗旨,把治病救人作为谋取利益的手段,情感上就会出现疏离,减弱了同病人的共情。
在临床上,没有共情为基础的人与人之间的关系是冷漠的,冷漠的医患关系是矛盾产生的温床。
因此,和谐医患关系需要培养和孕育医患之间的共情。
(2)重铸职业诚信,强化互信纽带。
诚信是处理各种关系、解决各类矛盾、指导各项医疗活动的基础。
医患和谐交往的纽带是双方互信。
如果医务人员不讲诚信、言行不一,例如漂亮口号喊得震天响,而实际上只打自己的小算盘,或者病人不讲诚信、只想享受权利而不想尽义务,例如逃交医药费用、向媒体提供虚假信息等,都会严重伤害对方利益,加深双方的不信任情绪。
2007年轰动全国的“李丽云事件”,都说明医患之间存在着某种程度的信任危机。
医学发展的历史表明:
医务人员忠诚于病人,就会取信于病人及其家属;另一方面,病人对医方讲诚信,才能够同对方进行有效的合作。
互信则和谐、双赢,互疑则酝酿冲突、两败俱伤。
为解决医患互信问题,很多医院开展了“医院开放日”、“角色互换体验营”等活动,以医患沟通的方式在尝试加强医患互信,值得研究和完善。
(3)强调爱岗敬业,提升医者美德。
医学不仅是一门科学、一个职业,更是一种人性、一种美德的追求。
美德是一种心甘情愿的自由意志行为,惟其如此,才凸显职业操守的崇高与神圣。
爱岗敬业是医务人员必须具备的基本美德。
在医学活动中,医务人员应从爱岗敬业做起,不断提升个人美德尤其是医德修养。
实践证明,医务人员的修养和素质越高,医患矛盾就越少,双方和谐相处就越有保障。
(4)强调团结协作,坚持共同提高。
随着现代医学的发展,医疗工作分工越来越细,职责越分越明。
然而,任何一项医疗工作都不可能由某一个人或某个科室单独完成,而需要一个互相紧密联系的整体来共同实施和完成。
因此,一旦其中的某个环节出现问题,整个医疗工作就会受到影响,甚而产生不良后果,造成医患纠纷。
所以,医务人员必须树立整体观念,发扬协作与团队精神,宽厚包容,博采众长,积极创新,不断更新医学知识和理念,探索促进健康与防治疾病的理论和方法,以共同的努力提高医疗质量,守护健康,促进和谐医患关系构建,铸就医学职业的崇高与至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