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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管理制度汇编

 

xx学校教学、教研、教务行为规范

第一条教学教研教务行为规范是教学教研教务行为必须遵循的基本要求,是全面提高教学质量和教学水平的重要保证。

根据《xx市中学教学常规》、《成华区中学教学常规管理工作指南》要求,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本规范包括教学行为规范、教学研究规范、教学服务规范及责任追究四个组成部分。

第一章教学行为规范

第一节课堂教学

第三条严格按课表上课,未经教学科研处同意,不得随意调课,随意调课双方教师均视为责任事故。

第四条上课不得迟到,不得早退,不得中途无故离开教室,不得拖堂。

上课开始和结束,师生相互问候致礼。

第五条教师在预备铃响时应到课堂,组织学生做好上课准备;同时清点学生人数,弄清学生缺席情况,对非正常缺席学生应及时告知班主任或教育宣传处。

第六条教师上课要讲普通话,板书要清楚,举止要文明。

衣着得体(不准穿透明装、吊带裙、露脐装、短外裤、背心、拖鞋进入教室),体育教师必须穿运动服、运动鞋上课。

第七条教师应尊重学生人格,严禁体罚和变相体罚、羞辱学生。

上课时教师不得把学生赶出教室。

同时应严格要求学生遵守课堂规则,课堂内发生的问题不能及时处理的,应在课后立即处理。

第八条课堂组织严密有序,保证学生学习行为规范,不得干扰其他班级教学,不得出现乱课。

第九条在课堂教学过程中教师不得发表不正确、不健康、不科学的言论。

第一十条不准在教室内吸烟;上课期间必须关闭手机,严禁接听电话。

第二节作业布置与批改

第十一条作业必须有明确的目的性和针对性,严格控制随意性作业、机械重复性作业;控制课外作业量,作业难易要适中,杜绝惩罚性作业。

第十二条及时检查和批改作业,日期要明确,标识要清晰,符号要规范。

作文的眉批、总批评语要得当,富于激励和指导作用。

第十三条培养学生按时、规范、独立完成作业的良好习惯,作业讲评及时,督促学生改正错误。

第三节教学检测

第十四条严格按照《xx学校考试制度》的要求,认真命题,保证试卷质量,不出差错,准时上交试题,不得泄密。

第十五条准时参加教学检测考务培训,不得迟到早退。

监考工作不得迟到早退,不得中途脱岗,认真监考,不出差错。

第十六条准时参加按时完成检测阅卷工作,不得迟到早退;严格执行阅卷标准,不出差错。

第十七条教学检测数据获取后,及时进行教学质量分析,按时上交教学质量分析报告。

第四节资料使用

第十八条严禁统一使用外来教辅资料(学科竞赛除外),一经发现视为责任事故。

第二章教学研究行为规范

第一节备课规范

第十九条教师个人教学初备,认真研究课程标准和教学大纲、中考考纲、教材,阅读有关参考书,书写教学设计、制作教学课件。

第二十条教学组每周2次集体备课(政治、历史、地理、生物、艺术、体育、信息学科每周1次),每次集体备课时间不少于40分钟。

第二十一条集体备课中教师不得迟到早退,如有特殊情况必须提前向教学科研处请假,并告知教学组长(或学科组长)。

第二十二条集体备课由教学组长(或学科组长)负责组织,有主持人、中心发言人,每位教师均要参与备课讨论发言。

备课过程记录在《xx学校集体备课记录本》中,每位教师将集体备课成果记录在教学设计本上。

主备人在集体备课讨论的基础上修改完善教案、课件,形成共用教案、课件,并及时发送给组内教师,上传至学科教学资源库。

第二十三条教师要严格执行集体备课成果,确保教学组内教学内容、教学进度的统一。

第二节教研规范

第二十四条学科组每周1次教研活动,每次教研活动不少于120分钟。

第二十五条学科组教师准时参加教研活动,不得迟到早退,如有特殊情况必须提前向教学科研处请假,并告知学科组长。

第二十六条学科组长严格按照微格教研的规定,组织好微格教研活动,填写微格教研记录,每期不少于两次微格教研展示。

第三章教学服务行为规范

第二十七条教学科研处行政人员(含信息中心人员)为教学教研提供服务支持工作。

全体人员实行行政坐班,不得迟到、早退,不得无故离岗。

第二十八条行政人员工作要求:

热情主动,不冷漠;分工协作,不推诿;服从安排,不拖沓;认真负责,不出错。

第二十九条行政人员外出办公事要告知分管主任,否则视为旷工;有事需向学校办公室请假,并完善请假手续,未假外出视为旷工。

第三十条行政人员按照《xx学校教学科研处工作人员岗位职责》认真履职,上班不做与工作无关的事项,如玩游戏、看电影、炒股等。

第四章违规责任追究

第三十一条xx学校教学科研处是教学教研教务管理的直接部门,对上述常规中的违规现象坚持违规必究的原则。

第三十二条xx学校教学科研处根据本规范,视违反本规范行为程度,从轻至重分别定性为事故、责任事故、严重责任事故,酌情处以扣除一定奖励性绩效、取消评优评先资格、给予党纪政纪处分等。

第三十三条在各级各类教学教研教务工作中迟到、早退、中途不假短期离岗,视为事故,批评教育并扣除一定奖励性绩效工资。

第三十四条未假(向教学科研处请假)或请假未经批准同意不参加各类教学教研教务活动,视为严重责任事故,批评教育外并扣除一定奖励性绩效工资,并取消当年评优评先资格。

第三十五条在检测试题命题中出现错误,视为事故,对命题人、审题人批评教育并扣除一定奖励性绩效工资。

第三十六条未经教学科研处同意私自调课,调课双方教师均视为责任事故,批评教育并扣除一定奖励性绩效工资;未经教学科研处同意私自调课出现无教师上课的情况,视为严重责任事故,除批评教育外处以扣除一定奖励性绩效工资,并取消当年评优评先资格。

第三十七条教师或教学组违规统一使用外来教辅资料,视为严重责任事故,立即整改并对责任人或教学组长批评教育并扣除一定奖励性绩效工资。

第三十八条行政人员未假外出或请假未经批准同意外出,视为严重责任事故,批评教育并扣除一定奖励性绩效工资,并取消当年评优评先资格。

第三十九条行政人员上班时间从事与工作无关的事项,如玩游戏、看电影、炒股等,视为事故,批评教育并扣除一定奖励性绩效工资。

第四十条对第三十三至第三十九条未竟违规及处理事宜,将视违规情况进行处理。

第四十一条本规范自公布之日(2011年5月30日)起执行。

 

xx学校排课原则及调课规定

1、学年度排课由教学科研处拿出排课初步方案,报学校校长会审批,由教学科研处具体实施。

2、排课主要是根据上级有关政策规定和本校实际情况进行,排课过程尽量做到科学,合理。

在可能的条件下,对有特殊困难(情况)的教师予以照顾。

3、教师如有特殊困难,必须在学期结束前一个月内,书面报告教学科研处主任。

4、课表一经排定,不得更改。

5、教师调课必须向教学科研处说明原因,提供依据(因公的凭会议活动通知或领导指派批示,因私的凭请假申请表,由办公室主任签批)由教学科研处安排调课,教师不得私自调课。

 

xx学校考试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考试是检查教学效果,考查学生知识能力,衡量学生知识水平,促进学生学习和教师调整教学的重要手段。

为保证我校考试的严肃性、规范性、有效性和公平性,特制定我校考试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的指导思想是:

规范考试程序,细化考试操作,保证考试客观,实现考试公平。

第三条本制度对考试类别的限定:

特指由学校组织的各类考试,如月考、期中考试、期末考试、初三一二诊考试等。

第二章考试组织

第四条考前成立考试领导小组和工作小组,研究考试中的重要问题,安排有关考试的工作,协调处理考试过程中的有关事宜。

第五条考前组织准备工作。

一、根据上级和学校的安排和要求,制定考试工作方案。

二、编写印发书面安排,组织召开专题会议,安排考试的有关准备工作。

三、考前一天主持召开考务会,培训监考人员和工作人员,讲解和强调考试过程中应注意的有关事宜。

四、考前对有关的准备情况进行认真检查,确保每个环节的工作到位就绪。

五、考前准备包括:

编排考生考号座位号,编排考室;制作考试标志;编排《监考人员表》、《楼道工作人员表》、《巡考人员表》;准备试卷装订工具、验卷座牌;印制试卷收发记录单、考场记录单;分数试卷、机读卡、草稿纸;考室布置;安排考试指令等。

六、考前做好试卷保密工作,试卷命题、印制(领取)、保管、分发,由专人负责,出现试题泄密,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七、考试前,年级组、班主任及任课教师要做好学生的考前纪律教育工作。

第七条考试实施。

一、监考老师的职责是:

维护考场秩序,严肃考试纪律,组织考生入场、入座,分发试卷,草稿纸,填写考场纪录,考后收齐试卷交验卷人员清点,按要求装订试卷。

二、监考老师监考时思想集中,不能带书籍、报刊、练习册等与考试无关的材料进考场。

三、监考老师若有特殊情况(如公假、病假、事假等)须事先向学校请假,不得无故缺席。

四、监考老师不能私下调换监考场次,若需调动须经学校同意并备案。

五、监考老师既要严肃认真地维护好考场纪律,又要满腔热情地关心考生,监督并保证考试工作的顺利进行。

六、监考老师待考生入座后,当众拆启试题袋、分发试卷。

七、监考老师不念题,对试题内容不作解释,但对印刷文字不清之处应予说明。

八、监考老师要严格执行《考场规则》,严肃处理违纪行为。

九、监考老师在考场内不准吸烟,不准阅读报纸,不准谈笑,不准抄题、做题,不准将试卷传出考场,不准擅离职守,不得徇私舞弊。

第八条楼道人员考前半小时到岗,随时巡考,不得中途脱岗;根据需要随时替换监考老师;考试过程不准吸烟,不看书报,不准谈笑。

第九条验卷人员仔细查看试卷,相关信息点是否完整,特别是学生考号信息点有无错涂、漏涂;点齐试卷张数,查看实考人数与试卷张数是否相符;查看监考教师试卷装订是否符合标准;查看监考教师在卷袋上是否完整填写该教室应到人数、实到人数、监考教师姓名。

第十条校内阅卷评分采用分题流水作业,由教学组长负责落实分题阅卷的老师及任务,阅卷做到认真负责,规范统一,符合标准,宽严适度,公平公正。

一、阅卷前由教学组根据参考答案讨论评分标准,统一评分细则和要求。

二、阅卷中遇到疑难问题或需更改的评分要求须经教学组集体讨论解决,不可擅作。

三、阅卷老师要做好试卷的保管工作,阅完后交教务处留存,做到试卷不遗失。

四、试卷没有开封之前,任何个人不得采取任何手段开封试卷。

第十一条应在考试结束后2—3天内出考试成绩。

经教学科研处核对后的成绩由教学科研处及时分发给进行成绩分析的人员和单位。

第三章考试命题

第十二条命题要求

一、命题内容。

应是学生应该掌握的基本的、主要的、重点的内容,以及考查学生运用书本知识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能力的内容。

命题覆盖面应达到考试范围内容的80%。

各试题之间内容不得交叉重复。

二、命题难度。

一般来说,基础性试题占30%,中等难度试题40%,综合性试题占30%。

在阶段性测验(如月考)考试,可适当增加难度。

以150分计,语文平均分控制在105—110分,数学平均分控制在95—100,英语平均分控制在105—110;

以100分计,物理平均分控制在70—75,化学平均分控制在70—75,政治、历史、地理、生物平均分控制在75—80。

三、试题题型。

客观性试题和主观性试题应各占一定的比例。

四、试题来源。

试题力求原创,不得出现学生使用的参考书上的原题。

五、试题的准确性。

试题要准确、无误。

试题答案要明确、没有争议,评分点要明确。

六、试题结构、分值及考试时间。

语文、数学、英语分AB卷,A卷100分,B卷50分,共150分,2小时;物理分AB卷,A卷100分,B卷20分,共120分,1.5小时;化学、生物、历史、地理、政治均为100分,1小时。

七、试卷的规范性。

标点正确,图像清晰,格式要规范,不得出现繁体字、异体字、错别字和不合文字规范的简化字。

八、命题必须保密。

第十三条命题程序

一、学校组织的阶段性考试(如月考)试题由教学组负责组织命题,采用单人命题责任包干制度。

二、命题前命题人要参加该年级教学组集体备课,告知组内教师命题范围、试题难度和试题题型。

三、命题人编制试题前,先编制命题双向细目,填写《xx学校考试命题双向细目表》,细化考试内容。

在《双向细目表》的基础上编制试题。

考试命题《双向细目表》确定后,可印发给全组教师作为复习备考的依据,但试题内容必须严格保密。

四、命题人负责试题的命制和校对工作。

制卷包括命题教师姓名、试题卷、答题卷、考试时间、试题答案、评分标准。

五、命题人填写《xx学校考试命题信息记录表》有关项目,连同试题卷在指定日期前提交教学科研处。

第十四条 试题印刷及保管

一、月考、期中考试、期末考试、摸拟考试等大型考试的试题,由教学科研处负责印制及保管。

二、教学科研处制定统一的试卷式样(包括文字格式要求)和答题卡(卷)格式。

各学科均应按统一式样编写试卷和答题卡(卷)。

第十五条考试命题奖惩制度

一、考试命题过程中,所有相关人员(包括出题人、审核人、试卷印制与保管人员)都必须做好保密工作,一旦出现试题泄露,将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二、校内命题考试立求公平,在教学组内,命题人可将考试命题《双向细目表》印发给全组教师作为复习备考的依据,但试题内容必须严格保密。

三、命题人一旦确定,命题过程中必须细致认真,不得出现试题重复,题号错乱等严重问题,如有类似情况,一经查实学校将追究命题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四、命题人为本年级学科教师的,不得利用出题便利泄露试题,或在命题时有意超越《考试命题双向细目表》的范围,人为制造有失公允的现象出现,如有类似情况,一经查实学校将严肃处理。

五、我校校内考试命题实行一人包干负责制,严禁教学组内分工拼凑出题。

六、为保证命题质量,提升命题人命题水平,要求命题人在充分研究试题与学生情况的基础上,预估考试总平分。

阅卷结束后,将实际考试结果与预估考试结果进行比较,在正常范围内学校给予相应的奖励。

第四章成绩分析

第十六条认真做好成绩分析

一、考试后,分任课教师、教学组、班级、年级领导小组、年级组、教学科研处六个层次进行成绩分析。

二、完成成绩分析后,任课教师、教学组、班级、年级领导小组、年级组应向教学科研处提供分析材料。

分析材料应包含对考试结果的总体判断、考试反映出的问题和改进策略等内容。

三、年级领导小组和教学科研处应及时向分管教学的校长和校长提供分析材料。

第十七条成绩分析在考试结果出来后3天内完成。

 

xx学校教师献课赛课听课制度

第一条为构建高效课堂提升教学质量,促进互帮互学提升教学水平,推进名师团队打造,提升专业品质,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教师在一个学期内,按教学科研处的要求上1—2节微格课。

第三条新进教师(含引进教师、新分大学生)应按教学科研处要求献亮相、汇报课,指导教师和其他新近教师观摩评课。

第四条毕业年级教师在上学期、下学期各献1节复习课或试卷评讲课,教学组组长组织教学组内教师观摩评课。

第五条35岁以下教师参加学校组织的“新苗杯”竞赛课,学科组长和指导教师负责指导青年教师的磨课。

1、组内赛课。

各学科组全组青年教师参加第一阶段的组内选拔相应数量参赛教师,选拔结果报教学科研处教师发展中心。

2、组内磨课。

学科组长负责对参赛教师的打磨提升。

3、参加比赛。

教学科研处教师发展中心制定比赛议程和评分标准,聘请专家(不得低于5人)评定参赛教师得分,并签字确认。

第六条教师参加学校组织的卓越杯赛课。

1、组内赛课。

各学科组和年级组安排,全组教师参加第一阶段的组内选拔相应数量(语文数学英语学科组个2名,其余学科组1名,每个年级2名班主任)的参赛教师,选拔结果报教学科研处教师发展中心和教育宣传处。

2、组内磨课。

学科组长和年级组负责对参赛教师的打磨提升。

3、参加比赛。

教学科研处和教育宣传处制定比赛议程和评分标准,聘请专家(不得低于5人)评定参赛教师得分,并签字确认。

第六条各级各类名师每学期献1节示范课。

第七条教师每学期听课不低于5节,其中本学科课不少于3节。

学科组长每学期听课不少于7节,其中本学科课不少于5节。

教学组长每学期听课不少于9节,其中本学科课不少于7节。

教学科研处干部每学期听课不低于15节。

听课要完整填写听课记录。

 

xx学校学籍管理制度

第一条学籍档案管理制度

1、建立严格的学籍管理制度,健全学籍档案。

2、学籍管理要做到严明准确。

3、学生的学籍档案资料的管理要规范完整。

要分级、分班、分类装订成册,专柜存放,定期清理存档,同时要形成电子档案。

第二条入学注册

1、初一新生在开学后15天内,既不报到,又不办理延期报到手续者,将取消其入学资格。

2、其它年级学生,开学超过15天不办理报道手续者,按自动退学处理,取消其学籍。

第三条休学与复学

1、学生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可以休学:

①因病或其他特殊原因,不能坚持学习者,可申请休学。

②患有严重传染病者,应劝其休学。

③请假时间累计超过全学期三分之一者,应令其休学。

2、休学

①学生因病休学要由学生及家长提出申请,并附有县级以上医院的诊断证明及医药费收据,经班主任签署意见,教学科研处负责人签字,报请主管校长批准后,由教学科研处发给休学证明,并在学籍卡片上注明,休学时间,注销学号。

②学生因其他原因必须休学者,由学生本人和家长提出申请,并提供有关证明材料,按学校隶属关系,经教育主管行政部门批准后,方可办理休学手续。

③休学期一般为一年。

因特殊情况不能继续就学者,可再延长一年,延续休学后仍不能按期复学者,由学校报请教育主管行政部门处理。

④学生休学期间,保留学籍,注销学号。

3、复学

学生休学期满要求复学或休学期间要求提前复学者,由学生本人和家长提出申请(因病休学者,复学时须持县以上医院痊愈证明),经教学科研处主任审查,主管校长签字后,由教学科研处办理复学手续,并安排就读班级,并在学籍档案中注明。

第四条转学

(一)转入

1、转入我校学习的学生,必须参加我校组织的相关测试并达到相应标准,经主管校长同意。

2、外地学生转入本校就读,除满足第1个条件外,还必须持学生本人常住户口簿和原就读学校出具的转学证明,档案材料以及家长工作调令有关证明材料等。

(二)转出

学生因家庭住址变动等原因需要从我校转出,由学生和家长提出申请;且家长与转入地区学校联系,取得当地学校和当地教育主管行政部门同意后,由我校教学科研处开具转学证明,经我校主管校长签章和我校上级教育主管行政部门批准后,方可转出。

第五条借读

1、学校一般不接受借读生,但在班额不足,且学生具备下列条件者,经本人及家长提出申请可准予临时借读:

学生有直系亲属户口在本地区:

①父母双方出口工作一年以上者;②父母双方从事野外工作一年以上者;③父母双方支援边疆建设者;④父母一方在本市工作,学生随其在本市居住者。

2、凡要求借读的外地学生,应持父母单位和原校证明及常住户口所在地街道办事处或乡、镇人民政府开具的在当地就读有困难的证明,同时与本校签订借读协议书,并缴纳借读费。

3、初一年级第一学期和毕业年级第二学期,一般不予办理借读手续。

第六条退学

1、初中学生原则上不准自动退学,以确保学生接受九年义务教育。

2、因情况特殊,确需退学者,可由本人提出申请,家长签字加注意见,经班主任同意后,报教学科研处,由主管校长签字后,签发退学证明,并在学籍卡片中注明退学事由及时间。

3、学生有以下情况者,按自动退学处理:

①学生在连续休学期满两年而不能复学者。

②学生在一学期中旷课累计时间超过四周(含四周)以上者

第七条毕业与结业

1、学生完成学业,参加全市会考,所考科目成绩全部合格者(含补考),发给毕业证书,会考成绩有一门以上(含一门)未合格,经补考仍不能及格者,发给结业证书。

2、学生结业一年后,学校将不再保留学籍。

3、《毕业证书》《结业证书》丢失后一律不予补发。

 

xx学校教学日志使用管理规定

第一条为了让学生养成良好的课堂学习习惯,规范教师的课堂教学行为,提高课堂教学效益,营造更好的学习氛围,特制定教学日志使用管理规定。

第二条教学日志记录字迹应清晰,工整,记录内容客观详细,尽量做到记录的真实性和可参考性。

第三条教学日志的填写要遵守“五定”:

1、“定人保管”,班主任要指定一个班委干部专人保管。

2、“定人填写”,班主任要指定一个班委干部专人每节课后如实填写。

3、“定时领取”,每周星期一的早自习期间到教学科研处领取本班的教学日志。

4、“定时上交”,每周星期五的第二节到第四节课间将本班的教学日志上交教学科研处。

5、“定填写内容”:

(1)《任课老师》一栏要填教师全名;

(2)《教学内容》一栏要填主要授课章节课题。

(3)《作业数量》一栏要填班上中等生完成该学科当天作业大致所需时间。

如“20分钟”、“30分钟”等等。

(4)《对教学的意见和建议》一栏要填大多数学生所反映的对授课老师的建议。

(5)当天大事记可填授课教师是否有“课堂上接听移动电话”、“自习课或监考使用笔记本电脑”,“上课途中无故长时间离开课堂”等违规情况。

(6)《课堂纪律》一栏只填写当天乱课堂情况记录,无乱课堂则不填写。

(7)《出勤情况》必须如实记录当堂课迟到和缺席的同学信息。

(8)《清洁卫生》和《课外活动》栏目可以不填写。

第四条班主任每周批阅教学日志,并及时对教学日志上反映的学生层面情况作出相应处理。

第五条教学科研处每周汇总各班教学日志上反映出的教师层面的情况,并作出相应处理。

 

xx学校校级名师评选条件及办法

(试行)

第一条为了切实突破我校教师发展的现实瓶颈,全力破解教师成长的制度难题,建设一支结构合理、师德修养好、敬业精神强、业务水平高的师资队伍,实现我校教学质量、教育管理水平全面提高,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xx学校校级名师指校级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优秀青年教师、教坛新秀。

第三条评选范围。

从事教学和教学管理的在职在岗教师,重点是教育教学第一线工作的中青年骨干教师。

第四条评选原则。

坚持标准、保证质量、优中选优、宁缺勿滥;坚持评审与考核相结合,注重教学质量和实绩。

第五条评选机构。

成立xx学校推优评先评审小组,由分管教学的校长(或副校长)担任组长,成员包括教学科研处主任、教师发展中心主任,负责校级名师的考核、负责区级或区级以上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优秀青年教师、教坛新秀的推荐工作。

(注:

若评审小组成员当年有申报要求,则不参加当年的评审工作)

第六条评选条件(

(一)基本条件和

(二)资格条件为各类校级名师的先决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热爱教育事业,认真贯彻执行教育方针,模范履行教师职责。

2、师德高尚,勤奋努力,勇挑重担,开拓进取,敬业精神和奉献精神突出,在教师中享有威望。

3、坚持原则,作风正派,团结同志,善于合作,关心学生,具有科学严谨的学风和教风,言行堪称师生表率。

(二)资格条件

1、持有与任职学科相符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资格证书》、普通话等级证书。

2、在近三年年度考核为“合格”及以上等次。

3、身体健康,能够坚持在教学一线工作。

(三)校级学科带头人的教育教学表现

1、对本学科具有坚实的理论基础,积极参加各级教师提高培训,在教学研究、课程建设中勇于创新并做出成绩。

作为主持或主要研究人员,积极参与区级及以上教育科研课题研究或教学改革的实验研究;

2、年龄在45岁以下,本科以上学历;

3、教龄在十年以上,并在我校工作两年以上;

4、有丰富的专业知识和较强的实践能力,具有相应专(行)业中级及以上技能等级证书或职业资格证书。

在各级各类教师技能竞赛中成绩突出;

5、课堂教学效果显著,教学成绩突出,在成华区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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