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测量细则

测量实施细则

(一)、工作任务

1、首级控制GPS四等点由我单位自行施测,并负责将控制点成果数据(含点之记和坐标成果表)提供给各作业队(组)。

各作业队(组)根据首级控制数据,场镇建成区加密GPSE级点和导线点,农村部分直接采用RTK技术加密图根点。

2、各作业队(组)按乡镇分配任务,负责完成所分配乡镇范围内场镇建城区的1:

500全数字化地形测绘和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含宅基地、村委会、村小学、村卫生室、寺庙等)的局部1:

500地籍测绘,并按1:

500地形地籍图图式要求制作成图,农村集体建设用地部分不要求绘制等高线。

3、各作业队(组)除要处理好自己所做乡镇范围内的图形接边,还要共同解决乡镇之间的图形接边。

(二)、项目要求

1、测绘比例尺:

1:

500

2、坐标系统:

1980西安坐标系,1985国家高程基准

3、投影参数:

高期克吕格,3度分带,中央经线105度

4、测绘手段:

全数字化测量(全站仪实测,部分隐蔽地方可以辅助测距仪丈量)

5、测绘内容:

①集体建设用地(含宅基地)使用权范围内的房屋及附属设施等建(构)筑物、院坝、林盘及其他按1:

500比例尺测绘要求应表达的地形地物要素,同时测绘与使用权范围相邻的地形地物,如周边田(地)块等地类和道路、水系等地物。

②场镇建成区测绘包括各乡(镇)政府所在地场镇和乡镇合并前的原旧场镇在内的建成区部分(不含规划区),测绘要素按1:

500比例尺测绘要求确定,并注明国有单位名称和自然地理名称及地形地物名称。

6、成图要求:

统一使用AutoCAD2006、CASS9.0软件成图,并严格按南方CASS软件功能和规范的图层、图式符号及线型等表达各测绘要素,满足图形数据建库要求。

7、工期要求:

2013年12月31日前。

(三)、测量精度要求

1)Ⅰ、Ⅱ级导线点

为满足地籍测量的需要,在不满足GPS作业的地方,采用布设Ⅰ、Ⅱ级导线(主要针对面积较大的场镇建成区)。

在四等GPS点的基础上,布设单一附合导线、单结点或多结点导线网,其边长控制在Ⅰ级300m和Ⅱ级200m左右。

Ⅰ、Ⅱ级导线点的编号冠以Ⅰ(Ⅱ)加顺序号。

Ⅰ、Ⅱ级导线测量的主要技术要求:

等级

导线长度

(km)

平均边长

(km)

测距中误差

(mm)

测角中误差

(″)

方位角闭合差

(″)

导线全长

相对闭合差

Ⅰ级

3.6

0.3

≤±15

≤±5.0

≤±

≤1/14000

Ⅱ级

2.4

0.2

≤±15

≤±8.0

≤±

≤1/10000

2).图根控制点

在四等GPS控制点基础上,采用GPSRTK技术施测图根控制点。

图根点的密度根据测图需要而定,确保每一居民区或分散独立房屋最少一对图根点控制,在大的居民区要适当加大图根密度。

图根控制点相对邻近基础控制点的平面位置中误差不应超过5cm。

高程点中误差不应超过10cm。

本次图根控制点为临时标志不埋石,图根点的埋设应确保泥土地采用木桩,在铺装路面打水泥钉或刻划,但应保证一个村最少埋设两个钢钉(φ2cm、高10cm),并按规范刻画注记。

图根点名以乡镇为单位统一编号,如广兴镇编号为“GX0001”,太和镇编号为“TH0001”。

RTK技术施测的图根点平面成果应进行100%的内业检查和不少于总点数10%的外业检测,外业检测采用相应等级的全站仪测量边长和角度等方法进行,其检测点应均匀分布测区。

检测结果应满足如下要求:

1)RTK图根点平面检测精度要求;

等级

边长校核

角度校核

坐标校核

测距中误差(mm)

边长较差的相对误差

测角中误差

(″)

角度较差限差

(″)

平面坐标较差

(mm)

图根

≤±20

≤1/3000

≤±20

60

≤±图上0.1

2)RTK图根点高差检测精度要求;

等级

高程检核高差(mm)

图根

注:

D为检测线路长度,以km为单位。

3).地籍要素精度要求

址点基本精度要求

界址点相对于邻近图根点

点位中误差

界址点间距允许误差、界址点至邻近地物点关系距离允许误差(cm)

适用范围

中误差(cm)

允许误差(cm)

±5

±10

±10

居民地外围明显界址点

±7.5

±15

±15

居民地内部界址点

图上地物点点位中误差与间距中误差(㎝)

地区分类

点位中误差

邻近地物点间距中误差

居民地建筑区和平地、丘陵地

≦20

≦±20

山地高山地和设站施测困难的旧居民地内部

≦30

≦±30

注:

森林隐蔽等特殊困难地区,可按上表中规定值放宽50%

对街隐蔽地区的地形地物点,可以使用内插、外插、距离交会、直角推算等间接方法,并符合下列要求:

距离丈量应使用经检验合格的钢尺丈量两次去中数;用直角推算时,严禁用短边推长边;用距离交会时,条件边不少于3边。

一般地区高程注记点相对于邻近图根点的高程中误差不得大于±0.15m。

森林隐蔽及特殊困难地区,高程注记点相对于邻近图根点的高程中误差不得大于±0.20m。

(四)、地形图要素测绘

地形图的主要内容应包含:

行政区划名称与界线(已有);各级控制点;居民地建(构)筑物及附属设施、晒坝、林盘地;道路、水系及附属设施;管线及附属设施;地形地貌、植被与土质、地理名称注记、地类界线等要素。

A、场镇建成区部分

1、严格按照1:

500地形地籍测量要求进行全要素全覆盖测绘。

2、绘制等高线并标注高程点。

3、要求标注河流、道路、集体和国有权属单位名称。

B、农村部分

宗地:

土地权属界址线封闭的地块或空间。

宗地范围构成:

宗地范围主要由建筑物和构筑物、院坝及其附属设施(包括房屋四周有明确界线且属本宗地的零星空闲地、林盘,下同)构成的封闭区域。

宗地范围的界址线以建筑物和构筑物、院坝及其附属设施的边线确定位置。

界址线位置不明显的地方标注与特殊地物的距离确定其准确位置,根据界址线的变化在2条(或2条以上)界址线节点准确的位置上设置界址点。

测绘范围:

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范围(宗地线)包括农户的建(构)筑物、附属设施、院坝、林盘地等,本次碎步测量的范围应测至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范围(宗地)外5-10米。

1、测量控制点上图

测量控制点是测制地形图和工程测量施工放样的主要依据,在图上应精确表示。

各级控制点应以展点或测点位置为符号的几何中心位置,按图式规定符号表示,并标注高程。

2、居民地及附属设施

(1)、房屋的轮廓应以墙基外角连线为准,对房屋不同层次、不同结构性质、主要房屋和附加房屋之间的关系,都应用分割线区分表示出来。

已建屋基或虽然基本成型但未建成的房屋,应绘出墙基外角的连线并加注“建”说明注记。

(2)、是直角的房屋应用直角功能保证每个房角为直角,同一房屋的外沿如果不是同一高度,禁止连续表示,必须逐边断开表示。

(3)、房屋边线的定位以墙基为准;门墩图上长宽大于1mm的按依比例门墩表示,小于图上1mm的按不依比例表示。

(4)、架空房屋以及沿街的廊房,按最外的建筑墙体投影测绘,里面的墙基也要实测或距离勘丈表示。

(5)、房屋滴水线(房檐)统一使用檐廊虚线表示。

滴水线(房檐)出现交叉重叠时应如实表示。

因楼层不同,出现上层滴水线(房檐)压盖下层房屋时,在压盖部分的剪掉滴水线(房檐)虚线,压盖下层的棚房时,舍去压盖区域的棚房,棚房沿着滴水线(房檐)虚线边画。

房屋中间或一角凹进,且上有盖顶,凹进部分外廓用虚线表示。

(6)、挑廊、阳台、廊房等下部一边或两边有支撑墙(柱)的按外实内虚表示,虚线不闭合。

悬空的滴水线(房檐)、檐廊、挑廊、阳台、廊房等按内实外虚表示,除廊房的虚线闭合,其他不闭合。

(7)、屋顶上的地物不测绘(如楼顶上的楼梯间、花圃花坛、避雷针、水塔、临时搭盖的作坊式铁皮房及其他装饰性建筑物等)。

房屋内部图上大于6mm2的天井应区分表示。

(8)、图上宽度1mm以上的室外楼梯要表示。

台阶图上表示不足三级的可不表示,即台阶长度不足1.5米的可以不表示。

(9)、居民地外临时房屋不表示(如菜地、果园、塘边用于看护的小房屋及小型抽水房等)。

建筑中的房屋已有的房屋基础应表示。

(10)、建筑物大门前的门廊、门顶或雨罩、围墙门及门顶应表示。

(11)、居民区内固定的、正规的其它围护物如栅栏、篱笆、铁丝网、活树篱笆等均要详细表示。

(12)、独立地物是定位的主要依据,依比例表示的要表示底部外轮廓,中间填绘符号,如:

水塔、假山、烟囱、喷水池、液体和气体贮存设备、旗杆等;不能依比例尺表示的,应准确表示其定位点和定位线。

邮筒、电话亭和公共垃圾桶(台)不表示。

广告牌和宣传橱窗不表示。

(13)、地下建筑物要准确测出其入口。

室外固定的工业生产设备和工业厂房基础上的露天设备,按模型实际位置表示。

(14)、小的单位、居民房围墙内,如果整块院落都铺上水泥、地砖等铺面材料,围墙内不需要加注铺面材料;大的单位、居民房围墙内,铺装地面和未铺装地面混杂的,各种地物、地貌按正常用相应的符号表示,其中大块的铺装地面按铺装材料的不同,分别注“水泥”、“地砖”等。

(15)、集体工矿、农家乐、村委、卫生站等公共建设用地及在建宅基地要测绘,但砖瓦厂只测绘炉窑及房屋,取土区、采石场等不测绘。

(16)、属于集体的独立晒坝、打谷场应测绘。

损毁宅基地,房屋的屋基能清楚辨别的要测量(除经权利人确认属于其二处房屋),地基不清、已复耕的不测绘。

(17)、房屋要调注建筑结构和层次,如“砖2”、“混3”、“砼4”、“钢”、“木”、“土”、“石”等。

只有一层的只注记房屋结构,不注记层数,层高小于2.2米的地下室不计算层数。

同层次而屋脊高低不一、屋脊前后不齐的应分割表示。

(18)、房屋中间或一角凹进,且上有盖顶,凹进部分外廓用虚线表示。

(19)、

3、垣栅

(1)、单位、小区等院落外围的围墙、栅栏等要完整、准确表示,并注意院落的封闭性,避免出现不合理的开口。

靠围墙搭建的棚房、简单房,应以围墙优先表示,保证其完整性。

围墙以墙体为准,加固的墩不表示。

(2)、围墙高度大于等于1.2米时,用依比例尺围墙表示,宽度统一设置为“0.25米”,高度小于1.2米时,用不依比例尺围墙表示,其符号的黑块一般朝向院内。

(3)、下为实墙上为栅栏的复合围墙,其下部实墙高于1.2m时,以围墙表示,小于1.2m的以栅栏表示,但不是符合围墙的按实际表示。

(4)、固定、正规的其它围护物如栅栏、篱笆、铁丝网、活树篱笆等均要表示。

4、交通

公路只表示两边的路边线(路肩外边线),不表示铺面线;公路通过居民区时,若其边线与居民区建筑物边线重合,可用建筑物边线代替,注记其名称及铺面材料。

居民地内部的道路分为主干路、次干路和支路。

主干路不宜中断,应按真实位置测绘,其它次要的、边线不是太明确的道路,其边线可以用房屋边线、篱笆、栅栏或围墙边线自然隔成;内部道路图上大于2mm的依比例表示,小于2mm的成系统的小路择要表示。

阶梯路在图上小于1mm时按小路表示。

居民地外部的道路应上图示意,并处理好之间的关系。

道路的桥梁、涵洞、排水沟、路堤、路堑等附属物实测。

穿越居民区或邻近的标准铁路用依比例尺符号表示;修建中的铁路按图式建筑中铁路符号表示,其附属物不表示,并注记其名称。

5、管线

(1)、宅基地10米以内的高压电线杆、架、铁塔按模型准确表示其定位位置并标明示向符号。

(2)、宅基地10米以内的输电线、配力线、通讯线应适当取舍表示。

(3)、地面下的电(光)缆、电缆标及各类检修井孔不表示。

(4)、宅基地10米以内的架空管线的支架按模型表示,注明性质,居民地外的不表示。

6、水系

宅基地外围5-10米范围内的河流、沟渠、池塘及其它水利设施均应表示,超出10米的不表示

沟渠、池塘的边线以上坎沿为准,测区内池塘均用有坎池塘表示。

实地宽度在图上小于1mm的河流、沟渠用单线表示,宽度在图上大于1mm的依比例尺用双线表示。

水井或机井一般应测绘,但当居民地内部房屋密集,图面负载过重导致水井符号压盖周边地物时,可不表示该处水井或机井;井口直径图上大于3.2mm的依比例尺表示,绘出水井范围,中间配水井符号,井口直径图上小于3.2mm的直接在中心位置配水井符号。

当沟渠边线与田坎重合时,只表示沟渠边线。

7、地貌

场镇建成区部分按1:

500地形测绘的要求进行测量,需绘制等高线,标注高程点,以及其他地形地貌要素。

农村集体建设用地部分按1:

500地籍测绘要求进行测量,不标注高程点和绘制等高线。

但应准确测绘居民地内的陡坎、斜坡、陡崖等要素。

8、植被与土质

农村居民地房前屋后的花坛、水泥地等应表示,图上面积小于6mm2的不表示。

居民地内散列式果树择要表示。

成片果树要注记名称,长年种植的园地(如甘蔗)用经济作物地的符号表示。

成片树木应加注主要树种

农村居民地周围的零星小块菜地用旱地表示。

房屋外围的水田、旱地等有田埂的要表示田埂,无田埂的以地类界绘出范围,内配相应的符号。

同一平面有多条分界的小田埂的田块可进行综合表示,按图式要求配置相应的符号。

小区或单位内花坛,高出地面的用实线绘出范围,和地面平齐的用地类界绘出范围(内部道路边线可替代地类界,但不能代表实线);其内统一配置花圃符号。

苗圃、花坛、草地内混杂有零星树木的,仍然按苗圃、花坛、草地表示。

与居民地紧密相连且在同一平台上的小面积林盘应测绘。

与大面积的林地或山林相连的,属于本院落使用的范围按1:

500测绘,在二调农村居民点图斑内的按1:

2000的精度要求测绘,以外的只示意地类。

9、地理名称注记

(1)、院落名称注记要区分清楚,注记定位位置和对应地物应一致、明确。

(2)、院落名、单位名的表示:

A、单位名称的调注:

原则以权属单位的标准名称调注,不可采用租借单位的名称。

当用地面积小,注记容纳不下时可不简注。

B、各类注记:

单位名称、行政村名、自然村名、道路名称、层次等应按《图式》执行,掌握等级分类号、字体大小。

10、避让原则

地形图上各种要素配合表示,采用次要地物避让重要地物的方法,应符合下列规定:

(1)当房屋等建筑物边线与陡坎、斜坡、围墙等边线重合时,应以房屋等建筑物为准,其它地物可避让,位移0.3mm(图上,下同)表示。

当简易房、棚房以围墙为其墙时,以围墙表示简易房、棚房的墙。

(2)当两个地物中心重合或接近,难以准确表示时,可将重要的地物准确表示,次要地物移位0.3mm或缩小1/3表示。

(3)房屋、围墙等高出地面的建筑物与道路(双线路边线、单线路中心线)重合时,以建筑物边线为准,道路可移位0.3mm。

(4)独立性地物与道路、水系等其它地物重物时,可中断其它符号,间隔0.3mm,将独立性地物完整绘出。

(5)双线路边与双线沟边重合时,双线沟边移位0.2mm表示;双线路边与单线沟边重合时,单线沟移位0.3mm表示;单线路边与双线沟边、单线沟边重合时,单线路移位0.3mm表示。

(6)地类界与地面上有实物的线状符号(如道路、河渠、围墙等)重合,可省略不绘;与地面无实物的线状符号(如境界

(五)、提交成果要求

1、采用坐标系正确、成果精度满足要求。

2、地形、地物要素表示齐全,无漏测。

作业小组在实地测量时要多问、多看、多走,确保无遗漏,漏测房屋由各作业队(组)自行组织补测。

3、图面清洁、美观。

要求文字注记之间互不压盖且不压线;地类符号大小与填充间距统一;文字注记的字体和大小统一;线条圆滑美观,但不允许使用拟合处理;测绘的地形、地物等要素成图采用cass9.0默认的分层、颜色和图式,保证同一要素表示的颜色、线形、线宽等规范一致,且在一个图层内;无多余的要素,如作业员在制图过程中所标注的疑问标记或图层一律要清除。

在cass里面制图时应先统一修改CASS的当前地形比例尺为1:

500,避免一些作业组把不同比例下成的的图粘贴在一起造成线框粗细不一致、文字大小不一致、地类符号大小和填充间距不一致等。

房屋楼层结构注记、院坝注记、道路材质注记、植被注记的字体统一为“宋体”,高为“1”,宽度为“0.8”,房屋注记为默认颜色,其他为白色。

地理名称注记字体统一为“宋体”,高为“4”,宽度为“1”,红色。

依比例围墙参数设置为封口,地类符号填充间距统一为“20”。

4、地形、地物表达合理。

图形上表达的地形、地物之间的逻辑关系正确、合理。

如不同地类之间过渡不清楚,无明显界线分割。

线状地物交汇时应做相关的整饰处理。

5、图形成果要求无冗余点、重复点、回头线,建(构)筑物等的线条不存在交叉情况,同时还应删除重复实体。

6、图层的划分和命名按照南方CASS的默认方式,采用正确的制绘图方法,使每一个点、线、块都有南方CASS默认的属性值,避免采用PL命令画线,然后改个颜色放在对应的图层里面。

地形图分层,按下表执行

地形要素分层及各层主要内容

层名主要内容

KZDGPS点、平面控制点、高程控制点

GCD碎部高程注记点

JMD一般房屋、简单房屋、棚房、厕所、建筑中房屋等

阳台、檐廓、支柱、围墙、台阶、水泥铺装地面等

GXYZ电力线、铁塔、电杆、变压器、通信线、通信杆、路灯、消防栓、上水、下水等

DLDW工业设备、水塔、抽水机站、田埂、窑、坟地等

DLSS公路、大车路、小路、路涯、桥梁、涵洞等

SXSS河流边线、水涯线、池塘、沟渠、水闸、流向等

DMTZ陡坎、斜坡等

ZBTZ水稻田、旱地、菜地、果园、桑园、绿化带、行树、地类界等

TK图廓、坐标格网线、图廓外注记

ZJ地名、单位名、道路名、河流名、桥梁名、各种说明、注记等

JJ境界线如:

县界、乡镇界、村界、组界

7、房屋要求闭合,并标注房屋的楼层与结构。

房屋注记的正对值统一设为“左下”,保证注记文字的左下角在房屋内部。

建(构)筑物的层数在绘图时直接输入层数,不允许后面手动补充层数。

8、各作业队(组)最终对总图的接边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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