准入 工业.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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准入工业
中山火炬开发区工业项目准入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贯彻落实《加快引进一百家优质企业(项目)实施方案》(中府办[2011]20号)、《中山市产业发展导向目录(2011年版)》等相关文件精神,适应产业发展、资源利用、节能减排、环境保护的新形势和新要求,全面强化工业项目准入管理,进一步加快我区转型升级的步伐,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章组织结构
第二条成立区工业项目准入管理领导小组,区管委会主任担任组长,区公资委和经贸线分管领导分别担任副组长,成员单位由区经信局、公资办、规划分局、住建局、国土分局、综合执法局、工商分局、国税分局、地税分局等部门组成。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区经信局,负责领导小组日常工作。
第三条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工作职责如下:
(一)区经信局负责工业项目准入管理的日常工作,包括项目进入前的准入评估、建设中的动态管理、竣工后的评估管理、达产后的履约管理等;同时审查项目是否符合国家、省、市、区的产业导向政策和产业布局要求,审查项目建设的投资强度、产出效益是否合理、可行。
下属发改统计科在项目准入后负责办理建设项目备案、核准和审批等立项申请,外经招商科在项目准入后协助办理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
(二)区规划分局主要审查项目用地是否符合城乡规划,在项目准入后负责办理规划许可审批。
(三)区国土分局审查项目所属地块是否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并就项目投资强度、容积率等集约利用方面提出意见。
在项目准入后负责项目用地农转用、供地手续报批、土地招拍挂等工作。
(四)区综合执法局主要审查项目是否符合环保、安全生产要求,并在项目准入后负责项目环评的审批。
(五)区公资办主要审查项目是否符合公有资产、集体资产管理的要求,在项目准入后办理项目供地审核手续。
(六)工商分局审查项目经营范围是否符合工商登记要求,在项目准入后负责办理工商登记。
(七)其他成员单位切实履行自身职能,在区工业项目准入管理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强化工业项目准入管理。
第三章适用范围及综合评价
第四条开发区范围内新建、扩建和租赁厂房的工业投资项目必须统一实行准入管理,具体包含需政府供地的建设项目,使用公有用地的代建项目,使用各大总公司物业及社区集体物业的项目,使用社会团体、公司和私人土地或厂房的工业投资项目。
第五条项目准入实行综合评价管理,分基本分和附加分两部分,二项相加即为评价总分。
基本分满分100分,包含的指标为产业类别、投资强度、预计投产后三年平均产值、预计投产后三年平均税收水平、科技含量、容积率、租金水平和租赁面积(见附件1、2)。
附加分中的附加内容可重复计算,但最高得分为20分,包含的内容及对应分值见附件(附件3)。
第四章准入条件
第六条项目准入需同时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一)准入项目须符合国家、省、市、区最新的产业导向政策和产业布局要求,不属于《广东省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内限制或淘汰类的项目,不属于《中山市产业发展导向目录(2011年版)》内限制发展或禁止发展类的项目。
为落实中山市化工产业发展规划,化工类生产性项目原则上不得进入开发区。
(二)准入项目必须符合环境保护的规定要求,杜绝“高危、高污、高耗、低效”项目入园。
(三)准入项目综合评价得分达70分以上。
(四)投资强度为每亩土地投资350万元以上(不含地价),注册资金强度是每亩土地外资项目不低于20万美元、内资项目不低于100万元,产出强度为投产后每亩土地年产值600万元以上,税收强度为投产后每亩土地税收贡献达30万元,或工业税负率5.5%。
对高成长的高科技项目,在提供了完善的证据后,可一事一议。
供地类项目必须签订《供地类工业项目用地投资协议》(见附件4)。
(五)准入项目须在开发区进行工商登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同时进行税务登记注册及统计备案。
第五章审批程序
第七条项目准入审批程序如下:
(一)项目引进单位或准入申请人向区工业项目准入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提出申请,提交工业项目准入批复表(见附件5)、项目可行性报告(见附件6)、《供地类工业项目用地投资协议》或租赁合同、名称预核准文件或工商营业执照、项目位置图、项目用地或物业情况说明、投资主体拥有的专利证书和资格证书等资料,项目引进单位需要核实项目资料并对其真实性负责;
(二)区工业项目准入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报送资料,对有需要的项目征求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或其他职能部门的意见后,对项目进行初审并进行综合评价打分;
(三)项目审批的一般程序是先由区工业项目准入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出具拟办意见,再报区经贸线主管领导、公资委主管领导以及区主要领导审批,但是对于使用社区集体土地或私人土地5亩以下、使用社区厂房或私人厂房且投资总额在1000万以下、不需新增用地的扩建项目,在符合我区产业发展规划的前提下可以按简易程序进行审批,即由区工业项目准入管理领导小组授权区工业项目准入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进行审批,否则不予办理规划、建设等相关方面的审批手续。
对于使用社区集体土地和私人土地5亩以上(含5亩)的项目,必须和管辖该地块的总公司签订《供地类工业项目用地投资协议》。
第八条满足准入条件的项目按综合评价总得分分为以下四类:
(一)90分以上(含90分)的列为A类项目,是重点支持类项目;
(二)80至90分的列为B类项目,是支持发展类项目;(三)70至80分的列为C类项目,是规范引导类项目;(四)低于70分的列为D类项目,是禁止引进类项目。
第九条对于重点支持类项目区管委会在土地指标、土地供应、产业扶持资金、行政审批绿色通道、上报省市重点项目、供电保障等方面给予重点扶持。
第十条 对于未办项目准入手续及未获批准的项目,区工业项目准入管理领导小组成员单位不得办理相关手续。
第十一条供地类项目不能兑现《供地类工业项目用地投资协议》中对开工建设时间、投资规模、建设规模和产出税收水平等承诺的,不得享受各级政府出台的各类扶持政策;项目已获得扶持资金的,将予以追回并根据《供地类工业项目用地投资协议》收取违约金。
第六章附则
第十二条本办法由区经信局负责解释。
第十三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16年12月31日。
《中山火炬开发区工业项目准入管理办法》(中开管办[2011]96号)同时废止。
附件:
1.工业项目准入批复表
2.工业项目准入评分表(建设类)
3.工业项目准入评分表(租赁类)
4.综合评价附加分评分
5.供地类工业项目用地投资协议
6.项目可行性报告编写提纲
工业项目准入批复表
申请单位(项目引进单位)(盖章):
年月日
项目名称
元禄精密
项目类别
(一、二、三类)
拟选用地分类
土地出让/转让
项目占地面积(亩)
拟出让/转让价格(万元/亩)
建筑总面积(m²)
首期建筑面积(m²)
厂房租赁
租赁面积(m²)
1000
拟租赁价格(元/m²)
15
投资总额(万美元)
140万元人民币
首期投资总额(万美元)
注册资金(万美元)
100万元人民币
项目内容简介
开发区工业项目准入管理领导小组(区经信局)
审批意见
区经贸线分管领导
审批意见
区管委会主要领导
审批意见
区党工委主要领导
审批意见
公司负责人:
项目经办人:
联系电话:
附件2:
工业项目准入评分表(建设类)
评价指标
指标值
得分
加权
系数
权后
得分
总分
产业类别
新兴产业(高端电子信息、健康医药、先进装备制造、新能源、新材料、节能环保)和汽配包装印刷,得10分
1
市重点鼓励发展的其他产业,得8分
其他允许进入的产业,得4分
投资
强度
固定资产投资强度
每亩250万元以上的,得6分,每增加30万元得1分;每亩250万元以下,得0分
1
注册资金投资强度
外资每亩10万美元以上的,得5分,每增加1万美元得0.25分,每亩10万美元以下,得0分;内资每亩50万元以上的,得5分,每增加5万元得0.25分,每亩50万元以下,得0分
3
投产后第三年产值
产值规模
按4000万元得1分计算
0.5
产出强度
按60万元/亩得1分计算,500万元/亩以下得0分
0.5
投产后第三年税收
税收规模
按400万元得1分计算
0.5
税收强度
按4万元/亩得1分计算,20万元/亩以下得0分
0.5
科技含量
技术
先进性
国际先进或国内领先水平,10分;国内先进水平,9分;具有核心技术,8分;省内先进水平,6分;主产品进入高新产品目录,5分;技术一般的,计4分。
0.8
知识产权
国内发明专利或国外专利授权,计10分;国内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专利或获转让技术国内独家许可,计8分;主产品获国家级名牌名标,计10分,获省级名牌名标,计8分;ISO认证,7分;行业权威认证,8分,行业一般认证,5分;有自主品牌,6分。
0.8
研发
设立省级以上企业技术中心或工程技术中心,计10分;研发投入占销售收入的比重超5%,计10分;与高校、科研机构有技术合作关系,7分;设立研发部门,6分。
0.8
容积率
达到1.0的计6分,每增加0.1加0.5分;低于1.0的计0分,对大型装备制造项目和医药类项目可适当放宽至0.8。
0.6
基本分小计
附加分
附件3:
工业项目准入评分表(租赁类)
评价指标
指标值
得分
加权
系数
权后
得分
总分
产业类别
新兴产业(高端电子信息、健康医药、先进装备制造、新能源节能环保)得10分
8
1.6
12.8
市重点鼓励发展的其他产业,得8分
其他产业,得4分
投资
强度
固定资产投资强度
按1.5万美元/100m²得1分计算
8
1
8
注册资金投资强度
按0.4万美元/100m²得1分计算
4.2
2
8.4
投产后第三年产值
产值规模
按4000万元得1分计算
1
0.6
0.6
产出强度
按30万元/100m²得1分计算
8
0.6
4.8
投产后第三年税收
税收规模
按100万元得1分计算
1.1
0.6
6.6
税收强度
按2万元/100m²得1分计算
8
0.6
4.8
科技含量
技术
先进性
国际先进或国内领先水平,10分;国内先进水平,9分;具有核心技术,8分;省内先进水平,6分;主产品进入高新产品目录,5分;技术一般的,计4分。
0.8
知识产权
国内发明专利或国外专利授权,计10分;国内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专利或获转让技术国内独家许可,计8分;主产品获国家级名牌名标,计10分,获省级名牌名标,计8分;ISO认证,7分;行业权威认证,8分,行业一般认证,5分;有自主品牌,6分。
0.8
研发
设立省级以上企业技术中心或工程技术中心,计10分;研发投入占销售收入的比重超5%,计10分;与高校、科研机构有技术合作关系,7分;设立研发部门,6分。
0.8
租金水平
高于市场平均水平1倍,计10分;高于市场平均水平50%,计8分;高于市场平均水平20%,计7分,符合市场平均水平,计6分;略低于市场平均水平,计4分;低于平均水平一半,计0分。
0.3
租赁面积
按3000m²得10分计算
3.3
0.3
1
基本分小计
附加分
附件4:
综合评价附加分评分
(一)投资主体为世界500强企业的加10分,大型中央企业的加8分;
(二)投资主体为世界行业龙头的加6分,国内行业知名企业加3分;
(三)投资主体为上市公司的加6分,上市申请材料已被证监会正式受理的拟上市企业加4分;
(四)投资主体为国家级科技进步企业或实施国家级科技项目的加8分,高新技术企业的加5分,获省级科技进步奖的加5分;
(五)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科技创新能力强的项目加5分。
附件5:
供地类工业项目用地投资协议
甲方:
住所地:
法定代表人:
职务:
联系电话:
传真:
乙方:
住所地:
法定代表人:
职务:
联系电话:
传真:
甲、乙双方基于自愿、真实、平等、互利之准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就乙方在中山火炬高技术产业开发区投资设立工业企业,受让土地使用权用于生产项目之有关事宜,双方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乙方投资项目位于中山火炬开发区,项目用地面积平方米(折合约亩,附地块位置图),实际面积以土地使用权证标明的面积为准。
二、土地出让单价暂定为人民币万元/亩,出让挂牌底价为万元(人民币大写:
),土地出让价最终以挂牌拍卖成交价格为准,土地挂牌出让过程中所产生的有关税收和费用按国家政策、土地挂牌出让标书的约定由双方各自承担。
三、本协议书签订后3日内,乙方应向甲方支付挂牌出让(转让)底价的%作为定金,即万元人民币。
在土地使用权公开挂牌成交后,乙方所支付定金中的万元人民币(按3万元/亩计算)转为项目履约保证金,剩余部分在天内退还给乙方(不计利息)。
四、在乙方参与项目用地竞投取得成交确认书之日起****个工作日内,甲方负责交付项目用地给乙方,标准为:
1.完成土地平整,地块内填土标高与****路市政规划道路中心线标高一致。
2.提供乙方项目用电接口至市政规划道路与转让地块交界,供电电压为10KV。
3.提供供水接口至市政规划道路与转让地块的交界。
4.提供主排水管接口至市政规划道路与转让地块的交界。
5.提供通讯线路接口至市政规划道路与转让地块的交界。
五、为确保项目经济指标的实现,乙方同时承诺按照以下标准确定本协议第六条的违约责任条款:
投资产业类别:
,投资总额万元,建筑面积平方米,注册资本万元,固定资产投资万元,项目从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之日起9个月内要求动工建设,动工标志为打桩并持续施工;取得土地证后24个月内完成最低建筑面积,完工标志为通过竣工验收;项目投产后2年内,达到年工业产值不少于万元,年缴税收不少于万元,并以此为基础进行工业统计数据报送。
六、违约责任:
(一)甲方的违约责任:
甲方违反本协议的约定,不能将本协议项下地块挂牌公示,应不计利息返还乙方支付的定金。
(二)乙方的违约责任:
1.如乙方未能按时参与该用地的竞拍,则按每亩1万元缴纳违约金并从项目保证金中扣减,并且承担挂牌出让公告费用。
2.乙方或乙方投资设立的中山公司承诺在公司成立之日起2年内注册资金需达到万元(每亩土地外资项目不低于20万美元、内资项目不低于100万元),如未达到该标准80%的,每年需缴纳0.2万元/亩违约金;未达到该标准50%的,每年需缴纳0.4万元/亩违约金;未达到该标准20%的,每年需缴纳0.6万元/亩违约金。
3.乙方承诺在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之日起9个月内动工,并在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之日起24个月内竣工。
如乙方未能按约定如期动工,则从逾期开始每季度需缴纳1万元/亩的违约金,直至乙方项目动工。
如乙方未能在取得土地使用证之日起2年内动工的,则无偿收回土地使用权。
如乙方取得土地证后24个月竣工的建筑面积不足最低建筑面积(以容积率1.0计算的建筑面积)的50%的,每年需缴纳1万元/亩的违约金,不足30%的,每年缴纳2万元/亩的违约金。
4.乙方或乙方投资设立的中山公司承诺在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之日起4年内或项目投产后1年内固定资产投资额需要达到万元(按350万元/亩计算),如未达到该标准80%的,每年需缴纳0.2万元/亩违约金;未达到该标准50%的,每年需缴纳0.4万元/亩违约金;未达到该标准20%的,每年需缴纳0.6万元/亩违约金。
5.乙方或乙方投资设立的中山公司承诺在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之日起5年内或项目投产2年内工业销售产值需要达到万元(按600万元/亩),如未达到该标准80%的,每年需缴纳0.2万元/亩违约金;未达到该标准50%的,每年需缴纳0.4万元/亩违约金;未达到该标准20%的,每年需缴纳0.6万元/亩违约金。
6.乙方或乙方投资设立的中山公司承诺在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之日起5年内或项目投产2年内在开发区入库税收总额需要达到万元(按30万元/亩),如未达到该标准80%的,每年需缴纳0.2万元/亩违约金;未达到该标准50%的,每年需缴纳0.4万元/亩违约金;未达到该标准20%的,每年需缴纳0.6万元/亩违约金。
以上项目违约金,甲方有权在乙方项目履约保证金中扣减,履约保证金不足以扣减违约金时,甲方保留向乙方追缴不足违约金的权利。
如乙方按上述要求实现本协议约定指标的,即注册资金如期到位、固定资产投资如期到位、产值如期达标、税收如期达标,则在乙方达到上述条件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分别退还履约保证金的六分之一(不计利息),直至退减完毕。
因为非主观原因致使乙方项目不能如期实现上述约定指标的,乙方需向甲方书面提交造成无法如约完成的原因说明,甲方可酌情减免违约金。
七、双方在履行本协议过程中发生争议,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中山市第一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解决。
八、本协议书一式四份,双方各执贰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
(盖章)
授权代表签名:
乙方:
(盖章)
授权代表签名:
签订日期:
20年月日
附件6:
项目可行性报告编写参考提纲
一、项目概况
项目内容的摘要性说明,包括项目名称、建设单位、投资总额、项目选址、建设年限、建设规模、项目达产产值和税收情况。
二、项目投资者基本情况
国别、企业类型、行业背景和地位。
三、建设目标和内容
主要产品、设计生产能力、基建(厂房租赁)内容及布局。
四、技术可行性分析
项目采用的关键技术内容、涉及专利等知识产权的情况、产品技术性能水平与国内外同类产品的比较、企业及技术依托单位或合作单位的研究开发能力。
五、市场需求情况
国际、国内行业及产品的发展情况及前景,产品竞争力及市场占有率,产品替代进口或出口的可能性。
六、生产技术方案
生产技术、主要设备、生产工艺流程(流程图)、主要原辅材料及供应来源、厂房设施、劳动力、用水用电等情况。
七、环境保护
有无“三废污染”、污染的排放量、项目选址对周边环境的影响、环保处理措施。
八、项目实施进度
项目计划进度安排,包括建设、投产进度安排,建设起止年限,如分期建设,请分别说明每期的进度安排。
九、不确定性分析
项目实施过程中可能存在的风险或不确定性。
十、经济效益分析
项目产生的经济效益(产值、税收、利润、出口等主要经济指标)和社会效益(就业、产业发展)。
十一、资金安排
总投资、注册资金、投资构成、资金来源。
十二、有关证明材料
知识产权证书、高新技术企业证书、产品质量认证、其他获奖或认定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