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修工程分包合同.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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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修工程分包合同
维修工程分包合同
发包方(甲方):
中天银都(天津)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
承包方(乙方):
北京烛光装饰设计有限公司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建设工程施工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以资守信。
第一条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北京大地花园酒店有限公司室内客房维修修缮工程
2、工程地点:
北京市海淀区海淀大街35号
3、工程内容:
包含酒店内除一层、二层、地下室及附属房间以外的施工图纸内全部修缮内容‘现场维修问题及合同条款约定内容。
4、工程承包方式:
乙方包工、包全部材料。
第二条工程期限
1、本承包工程的工期定为180个工作日,开工日期2012年07月20日,竣工日期2013年01月19日。
2、由于不可抗力的因素,工期得以顺延,但乙方须及时书面通知甲方。
第三条工程价款
1、本工程按北京市2001预算定额并取费,材料按北京市市场信息现行定额价,人工按北京市市场人工调价。
(定额按120元/工日计算)以实际发生工程量,以决算为准。
2、本工程维修修缮项目中标价为¥15841979.00(大写:
壹仟伍佰捌拾肆万壹仟玖佰柒拾玖元整),给发包方让利200万元整(大写:
贰佰万元整),实际合同额为¥13841979.00(大写:
壹仟叁捌拾肆万壹仠玖佰柒拾玖元整)乙方承诺在最终结算金额的基础上让利13%做为上缴甲方管理费(包拾税金)
2、除合同中特别约定的情况,本工程维修修缮项目的清单子目报价为最终结算价格。
如因甲方及设计方案提出的工程设计变更,甲乙双方应就变更部分的工程量培养重新报价,报价取费参照中标价中,并以双方协商一致后2日内签订书面补充签证。
若甲方或设计方提供的图纸不合导致的施工内容及工程量的增加,甲乙双方应就增加价款部分进行协商并于2日内签订书面补充签证。
3、增减项签证须有甲方项目代表及甲方工程总监签字,并由甲方加盖积分公章予以确认(未加盖甲方公章确认的增减项签证无效签证,不予结算)。
第四条:
工程款拨付与结算
1、合同签订后,乙方根据甲方书面通知进入现场做样板间施工,甲方同时支付样板间施工所需材料及人工费,即支付乙方样板间施工费用。
2、预付备料款支付时间:
合同签定后五个工作日内甲方以书面通知乙方进场时间。
乙方施工人员进场5个工作日内,甲方按让利后合同暂定总价的25%预付乙方工程款备料款,即叁佰玖拾万元整(小写¥3900000.00元)。
3、工程进度款支付时间:
施工进度每二层支付一次,每次按实际完成工程量的70%支付,累计支付达到让利后合同暂定总价的95%时停止支付。
首次完成二
层维修修缮工程甲方有权进行严格验收,若工程质量、工期、安全未达到甲方公司要求或甲乙双方配合方面不愉快现象,因此给甲方带来的工期及经济、声誉等一切损失由乙方负责,甲方有权对乙方进行经济处罚;若情节严重,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无条件在2日内退场。
4、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乙方应向甲方提出工程结算,并将有关资料送交甲方,双方应填写工程结算单,双方签字盖章确认。
5、工程保修款为工程结算总额的5%,保修期满一年,乙方完全履行保修义务后,甲方应在30个工作日内全额付给乙方工程保修款,
6、乙方收到甲方支付的工程款,应向甲方开具收据,工程竣工结算时,应向甲方开具正式合法的全额发票。
甲方同意乙方部分材料可开具材料发票抵冲工程款(材料票总客不超过合同价的85%)。
第五条:
工程施工与设计变更
1、工程施工开始前,乙方应根据甲方要求配备相应的项目管理人员,向甲方提供施工人员的相关资料。
2、乙方应按设计图纸为施工依据,不得随变更设计。
3、乙方应在材料运到施工现场前通知甲方,甲方有权对材料进行检验,如发现乙方提供的材料与设计及中标预算书中级双方约定的材料不符时,乙方应予以更换,因此给甲方带来的工期及经济、声誉等一切损失由乙方负责,甲方有权对乙方进行经济处罚;若情节严重,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无条件在3日内退场。
4、乙方如发现设计有错误或严重不合理的地方,应在进入现场之前三天提出修改或变更设计意见,经甲、乙双方协商答订补充协议后,乙方方可施工。
5、在施工中,若原装修设计或变更设计后超出原设计标准或规模时应向时提出,并经甲、乙双方协商签订补充协议后,乙方继续施工。
乙方不得强行施工。
6、在施工中,如是遇中途停建、缓建,甲方及时向乙方提出;乙方应立即停止施工,施工期限顺延,甲方承担经济损失。
第六条:
工程竣工验收
1、工程竣工验收以国家颁布的施工验收规范施工设计图为依据。
2、全部维修工程竣工后三日内,乙方向甲方移交并完成验收,如甲方不能按期接管及验收,致使工程发生损失,应由甲方承担。
3、在进行竣工验收中,如发现工程质量不符合规定,乙方应负责无偿修理或返工。
因乙方原因造成工程质量存在问题的,返工费用由承包人承担,工期不顺延,经乙方修理或反工并验收合格后,再行向甲方移交。
第七条:
工期顺延
1、对以下原因造成竣工日期延误,经甲方确认,工期相应顺延;
(1)因甲方变更设计或变更施工图,而不能断续施工;
(2)不可抗力;
(3)甲方同意工期顺延的。
2、甲方示按期支付工程款,合同工期相应顺延。
第八条:
工程保修
工程竣工验收后,签订工程维保手册;乙方对施工质量保修,保修一年。
保修期内,乙方接到甲方保修通知后,应及时到现场进行维修,到场维修时间为24小时内。
1、在保修期,出现工程质量问题,由乙方负责无偿修复。
2、在保修期内,如果乙方拖延维修,甲方可委托其他公司予以维修,因此甲
方实际发生的全部费用乙方予以承担,以上费用及违约金甲方有权在乙方质保金中扣除,如质保金不够赔偿,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追加赔偿。
第九条:
安全责任
在施工过程中造成的伤害事故,承包人应按有关规定立即上报有关部门通知工程师同时按政府有关部门要求处理。
乙方在施工中对甲方的设施、设备造成的损坏或不能正常运行,其责任由乙方承担。
第十条:
环保要求
1、为贯彻甲方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的管理标准,实现环境方针和环境目标的要求,乙方应认真服从甲方的管理,在施工人员进场以后,乙方对节能降耗降低施工噪声、现场施工垃圾处理、易燃易爆物品及化学品的存放与使用、施工现场的应急准备等环境管理方案提出管理措施。
对全体施工人员进行环保宣传传教育,培养工人的环保意识,施工过程无重大环境事故发生。
2、工程开工以后,施工方相关人员应及时参加甲方组织的环境管理体系的培训,认真学习掌握有关现场环保管理要求,并将其传达至各施工人员,增强全体施工人员的环保意识,并按要求进行施工管理。
3、施工现场的建筑垃圾应设专人负责清运,对材料余料应加收使用。
第十一条:
合同双方责任
(一)、甲方责任
1、开工前2天,甲方应提供六套施工图为乙方入场施工创造必备条件。
2、提供施工期间水源、电源;
3、甲方负责办理维修修缮工程所需要的各种施工手续和消防及物业的相关手续(施工出入证、装修材料检测及应该由乙方交纳的费用由乙方自行交纳)
4、参与工程质量和施工进度的监督。
5、甲方派驻本工程项目管理团队,在授权范围内向乙方项目经理发生的任何书面开式的条件各指令,项目经理尖予执行,同时对甲乙双方文件往来进行签字确认。
(二)、乙方责任
1、施工中执行安全操作规范、防火规定、施工规范及质量标准,按期保质完成工程;施工期间由于乙方管理不到位造成的物业罚款由乙方自行承担;
2、严格执行有关施工现场管理的规定,不得扰民及污染环境,因此造成的罚款或损失由乙方承担;
3、保证维修工程内的上、下水管道的畅通;
4、保证施工现场的整洁,工程完工后负责清扫施工现场;
5、乙方维修修缮工程不得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的材料、设备,所提供的材料应当符合《室内装饰装修材料有害物质限量10项织物强制性国家标准》。
6、乙方派驻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为是乙方在本工程项目的代表,同时以甲乙双方文件往来进行签字确认,乙方应给予认可。
7、在施工期间严格遵守施工规范和物业管理规定,如果在施工期间对甲方或第三方造成经济损失引起纠纷,甲方可无须征得乙方同意,在乙方剩余工程款中扣除解决纠纷发生的一切损失和费用。
8、施工过程中,乙方有义务同现场各专业工种配合协调,并将能影响使用或验收的技术隐患向甲方及时提出由双方协商解决。
9、乙方应对工程安全负责,配备必要的安全检查人员和安全设备,悬挂醒目的安全注意标识。
10、乙方进场后及时对现场装修材料进行见证取样检测,须在工程完工之前将检测报告交予甲方。
11、乙方严格对施工现场的质量和安全文明进行管理,报告甲方公司制定的合理的奖罚制度。
12、乙方为施工现场第一责任人,负责现场各专业施工队伍配合问题,施工期间的水、电使用费用全部由乙方承担,其他施工单位的水、电费及配套管理费用由乙方负责统一收取。
费用收取标准甲、乙双方另行补充协议。
第十二条:
违约责任
1、甲、乙双方因一方违反本合同约定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规定受到罚款或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承担合同总价的3%违约金的责任,如果违约金不够保于弥补对方损失,还应该据实赔偿经济损失。
2、因一方原因,造成合同无法履行时,该方应及时通知另一方,办理合同终止手续,并由违约方赔偿对方经济损失。
3、乙方工程质量不符合施工要求造成返工,由乙方无偿负责维修。
4、如因乙方的原因造成的工程返工、材料不合格、人员管理松散等原因造成的工程拖延、未按工程进度表进行施工,甲方应在2日内向乙方提面整改方案,甲乙双方协商认为可后,方可进行下一步工作。
如在临近合同工期结束阶段出现短期延误(不超过5天)乙方应按每天10000元向甲方赔偿损失,若实际损失超过此额度以实际损失为准。
若延误天数超过10天,双方协商未果,钾肥权单方终止合同,甲方书面告知乙方终止合同,并要求乙方赔偿甲方相应损失。
乙方人员接到甲方终止合同通知8小时内全部离开施工现场,并将工地转交甲方。
5、本工程要按零缺陷要求进行施工,若因施工质量或失误造成业主投诉,乙方承担返修费用及业主的索赔费用。
若投诉后未按要求返工,或返工不到位,造成二次投诉的,则乙方向甲方支付人民币2000元违约金,若乙方不能及时维修,甲方可请其它施工单位维修,因此发生的所有费用及违约金从乙方保修金中扣除,如果乙方保修金不够扣除,则甲方有权向乙方进行追索。
6、因乙方采购材料、设备质量不合格或乙方施工存在质量问题,给甲方造成事故的,乙方应承担全部经济赔偿责任。
7、在施工过程中,乙方必须坚文明施工,坚持对施工人员进行经常行性的施工规范、科学管理及精神文明道德观念的教育,确保施工现场整齐有序,材料堆放整齐并作好标识,做到工完场清,生活区清洁卫生。
若达不到上述要求,甲方视情况可要求乙方支付500-1000元的违约处罚。
8、在施工过程中,乙方必须尊重甲方及监理现场管理人员的意见和要求,在双方意见没有形成统一认识以前,乙方应服从甲方及的安排,但由于甲方安排不当引起的损失,甲方应承担赔偿给乙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对不能和甲方出场管理人员很好配合,屡次出现无理纠纷,情绪抵触的施工单位,甲方视情节可要求乙方支付500-1000元的违约金,对不听从管理的施工人员及管理人员,甲方有权要求更换该施工人员及管理人员。
乙方应在一日内做出调整并向甲方报备
9、在施工过程中,乙方不得随意让其他客户对其筑物内部进行参观,亦不得解答客户提出的任何问题,如经发现,甲方将对乙方的行为提出警告或处以5000元以下的违约处罚。
10、在建设主管部门组织的安全检查中,若因乙方原因被通报批评或罚款的情况,由乙方承担上述罚款,甲方将视情况给予乙方5000元以上罚款。
若因甲方原因(或因手续不齐)被通报批评或罚款、停工得罚的情况,由甲方承担上述罚
款,甲方将视乙方损失情况给予乙方赔偿。
11、如甲方不按期支付工程款,逾期超过7天乙方有权终止合同,同时按乙方现场施工人员每人第天200元的停工损失进行赔偿。
乙方书面告知甲方终止合同,并要求甲方赔偿乙方相应损失。
12、甲乙双方承担违约责任,合讲最高不超过43万元。
第十三条:
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依法向北京市海淀区人发法院起诉。
第十四条:
其他
1、合同签定后,乙方向甲方交纳履行保证金壹佰壹拾万元(小写¥1100000.00元),甲方在乙方正式施工达30天后退还给乙方。
2、甲方向乙方开出履约保证金收据并加盖财务公章,同时甲方以同等额28天期远期支票作为乙方向甲方交纳履约保证金的把担保交给乙方。
3、本合同自签字和盖章之日生效。
4、本合同正本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副本六份,甲方执四份,乙方执二份。
5、合同条款与招标文件约定不同时,按照合同内容规定执行。
6、乙方交付的本工程预算书作为本合同附件。
甲乙双方签订的补充协议或附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附件1:
北京大地花园酒店室内客房维修修缮工程项目清单子目投标预算书2:
本工程不转包各二次分包。
出现上述情况,乙方无条件退场。
3:
不可抗力的情况下,工期顺延
4:
本合同内容未经对方许可,不能向外披露或用作它用,执行期内均属保密范畴,此单方违反本规定导致相互纠纷或给对方造成其它损失,违反方应承担所有责任,本合同作废。
5:
签约地点:
北京市海淀区海洋大街35号(北京大地花园酒店)。
发包方(甲方):
承包方(乙方):
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
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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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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