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贸企业出口退税注意事项.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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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贸企业出口退税注意事项.ppt

出口退税注意事项-外贸企业一、出口货物退(免)税认定对外贸易经营者按规定到外管办理备案登记后,在30日内持有关资料填写出口货物退(免)税认定表,到所在税务机关办理出口货物退(免)税认定手续。

办理时请携带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一式两份:

1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或其授权单位批准其进出口经营权的批准文件,外商投资企业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复印件上需加盖外经贸部门与原件相符印章);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3国税税务登记证(副本);4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书;5海关核发的自理报关单位注册登记证明书;6退税机关要求的其他资料,如代理出口协议等;7有进出口经营权的出口企业应自取得进出口经营权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主管退税机关办理出口退税登记;注:

除了进行正常的退税登记,此前,出口企业需要在中国电子口岸办理相关登记手续。

二、出口退税相关凭证取得与管理1增值税发票的取得和认证根据国家税务局文件规定,出口企业取得的用于办理出口退税的增值税发票抵扣联,必须自该发票开具之日起九十天内到主管税务机关认证,未经认证或认证未通过的一律不予办理出口退税。

(杭州宽限期为一个月)2及时提交电子信息当企业拿到纸质报关单时,相关人员要及时登录中国电子口岸中的出口退税栏目,在内核对电子信息和纸质凭证数据,确认无误后进行数据报送,办税人员要尽量把申报时间提前。

3、及时核销收汇核销对加快出口及退税进度具有重要作用。

只有在收到水单到外管局核销后的核销单才可以到国税办理退税,所以出口企业的核销员要固定化,熟悉进出口贸易及核销工作。

4、及时入账当月二十五日前出口货物当月需入账,在二十五日如无确认数据,可以到下月入账。

入账时需开具浙江省出口货物销售统一发票,此发票需用英文或中英文开具。

在上报国税前发票上需盖上企业中英文扁章,法人签字章,销售收入章(内填入入账时间,入账凭证号,销售收入,汇率等)5、及时申报按现行政策规定,外贸企业在货物出口后要及时收齐增值税专用发票(当月收到当月认证),出口统一发票,报关单,核销单(已核销)。

收齐单证及时在系统内录入,并在出口日期90天内向税务机关申报。

(90天后如还无信息可到国税进出口窗口办理备案,如备案后可再延90天,自出口日期180天内无信息可做无信息申报)6、及时审核企业取得退税单证后要认真、细致,审核检查报关单上的商品名称、数量、计量单位是否与增值税发票、出口统一发票一致。

若有出入请及时调整。

四、外贸企业单证证明办理外贸企业单证证明办理1、进料加工登记手册备案签章外贸企业在向海关申请进料加工进口料件免税前,应到市进出口税收管理处申报科申报办理备案签章手续。

外贸企业提交下列资料:

(1)外经贸主管部门的加工贸易业务批准证;

(2)海关签发的进料加工登记手册;(3)进料加工进口料件备案清单。

以上为原件及复印件.2、外贸企业进料加工贸易免税证明的办理

(1)外经贸主管部门的加工贸易业务批准证复印件;

(2)海关签发的进料加工登记手册原件;(3)销售进口料件的增值税专用发票(记帐联)原件及复印件;(4)海关代征的增值税完税凭证原件及复印件;(5)进口合同原件及复印件;(6)进口料件进口报关单原件及复印件;(7)进料加工登记申请表、外贸企业进料加工贸易免税申请表电子数据及纸质申请表

(二)来料加工业务的单证办理1、外贸企业来料加工贸易免税证明的办理

(1)外经贸主管部门的加工贸易业务批准证复印件;

(2)海关签发的来料加工登记手册原件;(3)来料加工的进口货物报关单原件及复印件;(4)来料加工的出口货物报关单原件及复印件;(5)加工企业开具的工缴费普通发票原件及复印件。

(6)来料加工登记申请表、外贸企业来料加工贸易免税申请表电子数据及纸质申请表。

国税通知自2007年9月1日(以出口报关单上的出口日期为准)起,出口货物申报退(免)时,可免于提供纸质出口收汇核销单(出口退税专用),具体规定参照浙国税进200735号、国税发200792号文件和“浙江省国家税务局国家外汇管理局浙江省分局出口核销退税数据安全认证和传输管理办法(暂行)”(杭州国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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